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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與紀律心得體會

安全教育與紀律心得體會

某些事情讓我們心裏有了一些心得後,馬上將其記錄下來,從而不斷地豐富我們的思想。那麼心得體會到底應該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全教育與紀律心得體會,歡迎大家分享。

安全教育與紀律心得體會

安全教育與紀律心得體會1

我們必須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項工作的首位。強化安全意識,嚴格管理,牢固樹立“安全重於泰山”的思想,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時刻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毫不鬆懈,切實地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及師生人身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為做好教育、教學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通過參加全國中國小、幼兒園校(園)長安全管理遠程培訓,現結合我校安全工作,談一些個人看法:

一、要抓意識,始終繃緊校園安全這條弦

校園安全事故往往具有不可預見性、突發性、羣體性,你不知道它會在什麼時候,以什麼方式出現,而且,一旦發生,就會產生傷害性的後果,給師生安全、給校園穩定與教育和諧造成巨大影響。雖然近年來,校園安全事故中,由學校負直接安全責任的事件不多,但是涉及學校管理缺失,教育缺位的問題還是存在的。部分事件中的家長就是抓住這一點,提出高額索賠要求,處理過程被動,處理難度加大,有的甚至引發羣體性衝擊校園、羣體性上訪等事件。 意識這一道“籬笆”如果一不紮緊,事故這匹“狼”就會乘虛而入。在任何時候,校長始終抓住“安全意識”這條弦,不僅要抓師生的安全意識,更要把自己擺進去,抓自己的安全意識,只有切實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識,才能真正把安全工作放在管理的第一位,才會在考慮學校管理的時候,在實施教育教學行為的時候,站在安全的角度多想一步。 為了進一步做好安全工作,我校成立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切實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學校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在安全教育工作中,我校認真實施“一把手”工程,學校校長直接抓,分管副校長具體抓,學校政教處、保衞科以及各部門、班主任具體分工負責組織實施。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安全工作時時有人抓,處處有人管。

二、制度保證措施到位

(一)建立安全工作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將安全工作列入各處室的目標考核內容,並進行嚴格考核,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度,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及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校長、書記對學校安全工作負全責。學校政教處、保衞科、教務處等職能部門的負責人都有自己的明確的安全工作責任。我們教師的安全工作責任是: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和安全防火有關政策、法令及本校各項制度,對本班的各項安全管理和防火工作負責。

(2)結合學科、班級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活動,增強學生安全意識。

(3)上課前清點學生人數,對無故不到者應及時通知班主任或家長,課堂上教師不得中途離開教室。

(4)課間要注意觀察學生行為動態,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5)在計算機室、實作室及教室上課,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防止學生觸摸電器及易燃、易爆、有害物品。室外課要做好學生的安全保護工作。

(二)簽訂責任書。學校與處室和班主任、教師層層簽訂責任書,明確各自的職責。每年“五一”、“十一”等長假前後學校還與學生家長簽訂了安全責任書,明確了家長應做的工作和應負的責任。將安全教育工作列為對教職員工考核的重要內容,實行一票否決制度。貫徹“誰主管,誰負責” 的原則,做到職責明確,責任到人。

(三)不斷完善學校安全工作規章制度。建立學校安全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並根據安全工作形勢的發展,不斷完善充實。建立健全定期檢查和日常防範相結合的安全管理制,以及學生管理、領導值班、值周值勤、防火防災、食品衞生管理、防火安全管理、體育器材檢查、健康體檢等規章制度。嚴禁私自利用節假日辦班招生,嚴禁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活動,嚴禁組織學生從事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危險性工作,在校外開展的社會實踐活動要堅持就近、徒步、安全第一的原則。對涉及學校安全的各項工作,都要做到有章可循,違章必究,不留盲點,不出漏洞。

(四)建立學校安全意外事故處置預案制度。學校建立事故處置領導小組,制定了意外事故處置預案制度。

三、齊抓共管羣防羣治

學校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項社會性的系統工程,需要社會、學校、家庭的密切配合。我校積極與公安、綜合治理等部門通力合作,做好學校安全教育工作。學校除開設安全、健康課程外,還定期開展了一系列安全教育活動,如:青少年自救自護知識講座,傳染病的預防與治療櫥窗專刊,健康法制小報,主題班會等,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四、抓教育,人人學會安全防衞技能

普及安全知識,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防範能力,既是提高學生整體素質的成長需求,也是消除安全隱患,防範安全故的現實需求。從一些國內的火災新聞報到中可以發現,我們普通公民在突了事故中的自救逃生能力與國外比是相當欠缺的,911事件中,在有限時間內,大樓內就有上萬人被疏散,盡最大可能使傷亡人數降到了最低,這就是教育的因素。加強安全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特別是在技能演練方面要進一步加強,針對如何使用滅火器、如何實生緊急疏散、如何開展逃生自救等方面大力組織師生學習、演練,不僅要讓安全防衞知識人人皆懂,而且還要讓安全防衞技能人人都會。

安全教育與紀律心得體會2

安全,一直以來都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在學校,老師們強調得最多的是安全問題;在家裏,家長們説得最多的也是安全問題。可見,安全問題早已深入人心。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因此,我們只有加強自身的安全防範意識,才能體現出生命的價值,才能讓我們的生活五彩繽紛

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擁有這樣的防範意識呢?一支未熄滅的煙頭便讓無數的生命結束了。其實人人都知道吸煙是有害健康的,可為什麼我國的“煙民”還是在不斷的增多呢?有多少人知道,“煙民”的增多將意味着什麼?意味着發生火災的頻率又增多了。有的人只為爭取那一點點的時間,便不遵守交通規則,就那麼一點點的時間又讓多少年輕的生命死於車禍;就那麼一點點的時間讓不計其數的富有朝氣,活力的生命停止了呼吸,離開了親人,也永遠的離開了這個美麗的世界。在電視上看見這樣一則消息:在一所幼稚園裏,因一盤檀香引燃了從牀上掉下來的棉被,讓13名無辜的小生命在睡眠中悄然的離開了這個世界。那麼多的小生命都還沒來得及過屬於他們自己的人生,沒來得及向生他們的父母告別一下,便離開了人間,多麼讓人遺憾啊!他們可是祖國未來的棟樑啊

諸如此類的事情經常都在我們身邊“上演”,可為什麼就不能使活着的人們引起注意?難道在他們眼裏,生命真的就那麼不重要嗎?難道非得等到失去以後才知道生命的可貴

最近我們都在學習安全知識,通過學習,讓我學到了更多的安全知識,比如:在家用電時,應注意安全,家裏沒人時應關閉所有電源;炒菜時,應注意用氣安全,若起火,不能往鍋裏倒水,應用鍋蓋蓋住,防止火勢蔓延;在過馬路的時候,應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規則;在撥打報警電話時,應按電話裏的提示把問題説清楚,説具體,等等。

其實,只要每個人在生活中都多用一點心,做每件事都多想想會造成什麼樣的.後果。這樣,這些事故的發生頻率將會大大降低,才能使我們的和諧社會真正的和諧、安寧。多用一點愛心對待任何事,就像這首歌唱的一樣“只要人人都獻出一點愛,世界將變成美好的人間”。

安全教育與紀律心得體會3

1、教育幼兒不要隨身攜帶玩具及鋭利的器具來園,更不應把它放在口、鼻、耳中,以防傷害。

2、教育幼兒不能拿玩具和同伴打鬧,更不能抓、咬、打同伴。

3、上下樓梯靠右邊走,不從樓梯扶手往下滑,不做爬窗、扒窗、跳樓梯、玩門、從高處往下跳等危險的動作。

4、到公共場所參加遊覽,外出散步或户外活動時,教育幼兒要遠離變壓器、建築工地等危險的地方,聽老師(或者大人)的話,不得隨便離開羣眾,有事應告訴老師。

5、教育幼兒在運動或遊戲時應聽老師的安排,遵守紀律,有序活動,避免互相追打、亂跑碰撞。

6、向幼兒講解和宣傳安全常識,讓幼兒懂得玩火、玩電、玩水的危害,以防止意外事故。

7、引導幼兒瞭解消防栓、滅火器的用途,明白幼兒園的安全通道出口;教育孩子養成到公共場所注意觀察消防標誌和疏散方向的習慣;明白各種報警電話,懂得如何報警。

安全教育與紀律心得體會4

“珍愛生命,安全第一。”安全問題伴隨着人的一生,安全隱患存在與人們的生活、學習和工作的方方面面。然而人們對安全重要性的認識很不到位,安全意識淡薄,安全事故也屢屢發生。隨着我國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我國的交通工具逐漸增多,變得越來越方便。就因為有了這些先進的交通工具,人們的生命才一步步受到更大的威脅。

20xx年9月7日凌晨,北京市房山區長溝鎮農民王某受僱主張某的指派,負責駕駛貨車拉運渣土,當他行駛至北京市朝陽區化工路時與他人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王某受傷。經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認定,王某負全責。王某經北京市法庭科學技術鑑定研究所鑑定傷殘程度為九級。王某先後共住院治療63天,支付了數萬元的醫療費及法醫鑑定費。雖然交通執法部門認定王某在交通事故中負全責,但是王某則認為對於自己因事故所引起並支付的醫療費,及由此引發的相關費用則應由其僱主王某承擔。然而,王某與張某就賠償金額進行協商時卻未能達成一致。王某遂將僱主張某告到法院。一審法院審理此案後認為,王某受僱於張某,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受到傷害,張某應當賠償王某醫療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誤工費、傷殘鑑定費、殘疾賠償金、子女生活費、病歷複印費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費用。但鑑於王某在交通事故中其自身承擔全部責任,可減輕張某的賠償責任。法院最終判決張某賠償王某各種費共計3萬元 。判決後,王某表示不服並上訴至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在二審審理期間,王某表示放棄其妻子因護理他造成誤工損失的請求。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從事僱傭工作中,發生交通事故受到傷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一條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傷害,僱主應當承擔無過錯責任。此項賠償是對僱員因職業傷害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勞動能力損失的補償,與僱員在工作中的過失無關,不能因僱員的過失而受到影響,故做出上述判決。

20xx年2月11日14時5分,大興區黃村鎮狼各莊村村民薛某在由南向北步行橫穿公路,適有河北省固安縣解家務村司機楊某駕駛農用四輪車由東向西駛來,農用車將薛新開撞出,薛受傷經送醫院搶救無效當日死亡。

20xx年10月23日13時許,通州區郎府鄉馬場村村民郎某,在通州區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東由北向南橫穿道路時,被由西向東駛來的河北省香河縣淑陽鎮胡莊子村村民張某駕駛的旅行車撞傷,郎某經醫院掄救無效死亡。

這一起起案例,都是血的教訓。所以我們更應該遵守交通法規,做一個守法的好公民。安全這永恆的話題,將伴你我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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