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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汽車租賃合同範文集合十篇

【精華】汽車租賃合同範文集合十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汽車租賃合同10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精華】汽車租賃合同範文集合十篇

汽車租賃合同 篇1

甲方: 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________有限公司

為明確甲、乙雙方合作的各項權利和業務,保證雙方的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後,就甲方租用乙方旅遊汽車之有關事宜簽訂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因旅遊業務開展之需要,根據團隊情形向乙方不定期租賃各類型旅遊汽車,乙方在第一時間要優先確保甲方的用車要求。

2、甲方根據本公司團隊需要,優先租賃乙方的車輛、並提前1天以上(特殊情況除外)將用車計劃(時間、車型、人數、接送地點)傳真給乙方。乙方應及時給予確認,並確保計劃內容的執行。

3、甲方負責支付用車過程中的停車費、路橋費(另有約定除外。)並負責組織客人的乘車安排,用車過程中,甲方不能有兜客、超載行為,否則乙方有權拒載。

4、甲方須提前1天以上通知乙方須接團的地點、時間及導遊的聯繫方式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須保證接團車輛具備旅遊用車的所有合法營運手續,同時保證所提供車輛的每個座位均購有10萬以上車乘保險。若在行程中車輛發生交通意外導致乘客傷亡,由乙方依法承擔其全部責任,同時要負責甲方乘客的相關保險理賠事宜,確保保險公司根據有關保險條例給予及時賠償。

2、乙方根據甲方的租車計劃負責安排車輛,同時派出的司機必須具國家合法資質,嚴格按租車計劃要求進行派車,不得隨意更改甲方的租車要求,徵得甲方同意者除外。

3、乙方應在甲方團隊出發前1天以上將所提供車輛的車牌號碼、車型、司機姓名、手機號碼等通知甲方。出團時,司機須按指定的時間提前10分鐘抵達現場,保持車輛的清潔。同時乙方司機須按甲方規定的線路行車,團隊運作過程中的油費、車輛發生故障時的維修費用、壞車時的換車費用、司機違反交通規則和因車輛證照問題被處罰的費用及司機的工資、補助費等由乙方負責,另司機不得強行索取小費。

4、乙方須保證所派車司機着裝整潔,駕駛技術過硬、服務態度良好,並督促司機上團時不喝酒、不抽煙、不超速行駛、不熬夜、不隨意用手機聊天,更不許與客人發生爭吵,嚴守租車費用祕密,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如因此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5、 乙方須保證提供給甲方使用的車輛符合本合同規定。

即:乙方出租給甲方使用的車輛新,車輛的音響、麥克風、充足的冷氣等設備須正常使用,單團行程超過一定天數的長線汽車團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安排司機人數,否則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6、雙方簽訂合約後,乙方應根據旅遊季節變化及時做出價格調整。為甲方提供優惠的價格。如遇大型節假日或交易會已方有權看情況調價。

三、車費結算方式:

甲方租用乙方的車輛,其結算方式採用現金或轉帳的形式選擇以下第1種方式,在約定期限內乙方憑有效的票據向甲方收取租車費。

1、一團一結;

2、月結,乙方下月初與甲方財務對帳,在每月的15日前將上月的車費支付給乙方;

3、在每次的租車計劃上註明結算方式。

四、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取消整個用車計劃(特殊情況除外),按雙方的約定支付違約金。

2、乙方在提供旅遊汽車服務過程中出現服務及質量問題,引起遊客投訴,經甲方調解後所造成的損害、損失等,由乙方負責進行賠付解決。

五、合同方式:

1、乙方根據甲方出團前需租用車輛的內容確認並出租車輛給甲方使用。

2、甲方按協議支付乙方租車費用,雙方有共同的義務和權利,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關係。

六、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____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____日止。期滿後雙方無終止要求,可自動延期到新合同簽訂時止。

七、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再進行友好協商,再達成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誼、雙方協商解決。

八、合同所訂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若不按合同協定執行,造成一方損失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雙方代表簽名、蓋章如下: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________有限公司

聯繫人: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傳真:________

日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車輛期限、使用範圍

1、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___車型,車牌號碼__________,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時起租給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止收回。

2、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範圍:

第二條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訂立合同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辦理租賃手續時需一次性繳納押金________元。

3、乙方還車時需繳納交通違章保證金________元,二十個工作日後、如無違章記錄即退回。如有違章甲方將代付出交通違章款後餘額返還乙方。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______元;還車時,6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天計費。

5、司機服務收費標準:每天8小時工作時間,服務費每日50元,節假日100元,超時加班每小時付加班費10元,節假日20元,乙方負擔司機食宿費用。該費用由乙方在租車時向甲方繳納,還車時按實際工作量據實結算。

6、乙方租車期滿,如需續租車輛,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允許,方可延期租賃,否則,將視為騙租。

第三條甲方義務和責任

1、提供合同規定之車輛,保證其處於適租姿態。

2、確保車輛的手續合法齊全,牌證有效,保險手續完備。

3、負責車輛的維護保養和年檢。

4、乙方租賃其間車輛出現故障、發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協助乙方處理,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乙方義務和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2、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情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借、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一經發現,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並提交有關部門處理。

3、承擔車輛租賃期的燃油費、通用費、停車費及違章罰款。

4、租賃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除及時向當地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外,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協助解決。並承擔車輛出險維修停駛期間的損失及車輛折舊費,停駛期間損失費每天按日租金的50%計算;車輛折舊費按保險公司賠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5、租賃車輛被盜搶應及時報警、通知甲方,並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

6、租賃期間負責保存好各種證件,如有遺失,除承擔補bàn zhèng件的各種費用外,並交納停駛損失費,停駛期間按租賃標準的50%計收。

7、發車時,甲、乙雙方《按車輛交接表》檢查車況,如租賃過程中,車輛出現故障損壞,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8、按合同規定還車,必須保證車輛清潔,使用性能良好,設備齊全有效,無刮痕,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甲方有權收取車輛清潔費和其他損失費、燃油費、異地還車收取車輛空駛費。如提前還車,退還未使用時間租金的50%;未經批准逾期返還,逾期租金按原標準150%計。

第五條其他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定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須知》、《車輛交接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出租方: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章)

委託經辦人:_________委託經辦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車期限,交付驗車;

出租方將牌車輛輛,車輛號碼,從年月日時起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時止收回,租賃期共。

交付地點:xx,雙方共同檢驗車輛,確認車輛現狀安全性能符合要求並在合同附件上簽字認可。租賃期滿,出租方按合同附件標準驗收回車輛。

第二條:租金﹑押金標準,交納期限及違約金;

(1)承租方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預交押金元。大寫:xx.(承租方未按規定履行合同或者因操作不當造成車輛損壞﹑違章﹑肇事造成車輛損壞停駛等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時,出租方從押金中扣除)

(2)每天(日)租金元:共計人民幣元,出租方於收回車輛時從承租方交納的押金中按實際租用的天數扣除租金(包月按30天計算)

(3)承租方租車二個月以上的,每月簽訂合同時,提前三天向出租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租金,超過天數按日租金的40﹪向出租方交納違約金。

(4)承租方所租車輛,每天(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280公里,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按每公里加收元,承租方還車時,不超過1小時不收費,超出1小時收10元,超出2小時收25元,超出3小時收40元,超出4小時按半天收費,超出6小時按1天收費。(高檔車另訂超出價格)

(5)承租方還車後,如有違章罰款需租車本人帶駕駛證親自前來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違法﹑違章扣分需本人親自辦理)

(6)承租方交還車輛時,如車輛不清潔,出租方收取元洗車費作清潔車輛使用。另需在承諾書上簽字確認所租車輛的還車時間。

第三條:出租方責任;

(1)向承租方提供公安部門年檢合格及證照齊全的車輛。

(2)提供的車輛保險需按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3)協助承租方處理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事宜。

(4)租賃期間對租賃車輛的使用情況實施監控。

第四條:承租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安全行車,因違法﹑違記﹑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由承租方自行負責,並承擔給出租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檢查保養和小修,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要更換零部件,應事先與出租方取得聯繫,出租方認可後才能更換。車輛在租賃期間如發生故障時承租方必須與出租方取得聯繫,修復後方可行駛,否則後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擔。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借﹑典當﹑抵押或交與無駕駛證人員駕駛和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並負責承擔租賃車輛被盜時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和其他費用。

(5)租賃高檔車時,應出具本人及擔保人合法有效的證明﹑證件及簽字。

(6)在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時,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和第三者損失及其它所以責任和損失,(駕駛人不是承租人時駕駛人負連帶責任),並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出租方後不足部分的損失和車輛維修期間停駛的租金(停駛租金按日租金的90﹪計算及承擔修理費總額30﹪的車輛折舊補償,車輛發生小的損傷時負責賠償出租方修理費)

(7)租賃車輛使用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並立即通知出租方協助解決,不得擅自移動車輛和改變現場,待有關部門驗定完畢,出租方同意後方可移動,否則後果由承租方承擔。

(8)如需續租車輛,須在合同期滿前向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40﹪的違約金,逾期三天以上。未與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者,出租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及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第五條:其他約定條款;

(1) 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與出租方無關。

(2) 租賃期間內若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損壞應即時與出租方聯繫,必須到出租方指定的修理廠修理。

(3) 如發生車輛被盜遺失,由承租方先行負責全額賠償給出租方,保險公司賠付的一切款項由承租方獲得。在責任人或保險公司賠付後,不足車輛損失的賠償費及因向責任人或保險公司索賠支出的一切費用由承租人賠償。

(4) 承租方不得使用93#以下汽油,否則後果自負。

第六條:擔保條件;

(1) 擔保人對擔保承租方所租車輛,租金及其它費用負有連帶清償責任,如被盜﹑滅失﹑詐騙﹑交通違章罰款,違反操作規程,導致車輛損壞等一切民事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 出租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承租方的損失。

(2) 承租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出租方的損失。

第八條:補充條款;

(1) 本合同一式貳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效應,雙方簽字生效。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或按有關規定解決。

(3) 發生糾紛,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分則,財產租賃合同有關條款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糾紛﹑當事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昆明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出租方(簽字蓋章) 承租方(簽字蓋章) 擔保人(簽字蓋章)

地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駕駛證檔案號: 現住址:

委託代理人: 工作單位: 工作單位: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汽車租賃合同 篇4

本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訂。

第一條 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或使用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 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適合上路行駛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合理使用過程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3.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4.為租賃車輛投保車損、盜搶及第三者責任險。

5.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承租方的權利

1.按租賃合同的.約定在租賃期限內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3.有權要求出租方為出租車輛投保基本險種,並在出租方獲得保險賠償後減免相應賠償責任。

第四條 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户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及維修保養。

6.承擔保險公司免賠部分的損失,承擔非出租方原因所造成的公司拒賠部分的損失;承擔因交通事故引發的其他責任。承擔保險條款規定賠付範圍、合同約定或法規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之外的其他經濟損失。

7.保險結算程序:

a)發生車輛事故,當事司機(承租方)須根據車輛損失情況交納一定的保險事故押金;

b) 發生車輛事故,當事司機(承租方)須承擔300元的絕對免賠額;

c) 發生車輛事故,當事司機(承租方)須承擔扣減絕對免賠後超過1000元的20%車輛加速新折舊費;

8.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未經出租方允許和相關管理部門批准,不得轉租租賃車輛。

9.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被盜搶時,應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及保險公司。期間,應及時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否則承擔保險公司拒賠的責任。

10.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11.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五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月、元/周、元/天,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 不確定的責任承擔

1.對於無法確定應當由某一方承擔的責任,雙方可按照各自承擔50%損失的原則進行處理。

2.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責任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提供的租賃車輛不適合上路行駛的,應予以更換;車輛危及承擔方人身安全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2.不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出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技術故障的,應承擔由此給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條 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因車輛損毀、被騙等各種原因造成承租方不能歸還車輛的,承租方應當賠償車輛價值的損失,損失計算方法為:自第一次領取行駛證之日起以車輛辦完購置手續後的價格為基數按每年10%折舊後之殘值,在承租方未獲得殘值賠償之前,承擔方應按逾期還車交給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租賃車輛被轉賣、抵押、質押、轉借、轉租的;

(3)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4)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承擔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超過1000元,收取車輛全部修理費的20%作為加速折舊費)、停駛損失(停駛損失按租金標準計算);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承擔因車輛出險及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不當而損失所造成的車輛加速折舊費,加速折舊費為車輛全部修理20%車輛修理費依據國家二級修理廠收費標準。車輛全部修理費1000元以下的免收加速折舊費。

6.車輛出險及不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不能正常使用時,出租方有償提供替換車(替換車不保證同等車型,替換車租金不超過原租金的70%)。

7.承擔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8.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9.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10.因車輛違章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限為自本協議履行期屆滿後三年。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另行約定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通用條款中規定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 其他

1.《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租賃合同補充協議》、《汽車租賃登記表》、《車輛交接單》、《結算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構成《北京市汽車租賃合同》。

2. 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若未辦理續租手續的,出租方可以按逾期還車處理。

3.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提醒注意事項----------------

一、瞭解車的日限公里數和超出限數後的計費標準。一般中檔轎車的日行駛里程應在100公里以內,但也有許多租賃公司是不限公里數的,您可根據情況(車況、租金、服務項目等)權衡比較各自的綜合條件。

二、為防止有事不能及時還車,還應認真瞭解續租規定及租賃超時的計費規定,以免事後與租賃公司之間發生異議。

三、仔細瞭解租賃公司的承諾,以充分享受各項應得的權利。

四、籤合同的最後一項內容是填寫驗車單,這是雙方共同認定車況的過程。此過程涉及到還車時的再認定,因此一定要認真對待。首先要從外觀上對車輛進行檢查,例如車體有無劃痕,車燈是否完整,車鎖是否正常等。然後打開車蓋,查看冷凍液、機油、電瓶的狀況,均無異常後,即可進入駕駛室內,檢查油表、剎車、空調的運行狀況,並進行試駕,判斷車輛的基本狀況。對於一些車型的特殊功能及用法,應向租賃公司諮詢清楚,如富康車的兒童鎖功能等,以利更加方便的使用。

汽車租賃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

為了滿足工程施工的需要,甲方決定租賃乙方機械設備。雙方本着公平、合理、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望共同遵守。

一、設備名稱:___

二、工作地點:_____

三、租賃單價:按每月每台____元(____人民幣)租賃。

四、付款方式:租賃費按照滿月月終結算(方式按照甲方驗工管理辦法辦理),並在月終15日內付清租賃費用,若不能按約付款,甲方按照實際欠款數額每日以0、003的千分比向乙方支付滯納金。租賃費不含税金,甲方付乙方機械租賃費的同時,乙方必須提供收款憑證(以合法柴油票代替)。

五、調機運費:首次進場運費由甲方承擔,費用共計為_________.00元;退場運費由乙方自理(但如租賃機械不足一個月,甲方負責退場運費,費用共計為___________.00元)。

六、租賃期限:20 年11月16日開始,期限暫定一個月,但20 年11月15日前必須進場。

七、在租賃期間,甲方如需要變更機械使用工地必須提前告訴乙方,但乙方必須完全服從甲方的統籌安排,二次搬遷費用由甲方負責。

八、機械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不得將該機械進行抵押、轉讓或拍賣。

九、在租賃期間,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員及機械的傷害由甲方負責。

十、機械租賃期間,機械每月“累計純作業時間”按照240小時計;如超過240小時,超過部分應按____元/小時支付租賃費給乙方。

租賃期間機械所用油料由乙方自理。正常情況下因機械故障造成停工,每月不得超過2天時間(共計16小時),超過部分按照____元/小時(_____/240*2=____元/小時)從機械租賃費中扣除。如因乙方不服從甲方指揮造成機械台班浪費,甲方要按照實際情況從租賃費中扣除機械誤工費(按照____元/小時計)。其他屬於甲方責任的任何原因或天氣原因造成的停工不減扣租金。租賃期間駕駛員及乙方管理員等食宿、交通費用及司機工資等由乙方自理。

“累計純作業時間”指一月中機械工作時間的總和,以小時計。

十一、甲方不得令機械從事違法作業,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

十二、乙方機械及人員在正常工作安全保證情況下必須完全服從甲方的任何工作安排,乙方無權拒絕,並必須保證機械的使用效率,如果乙方不服從甲方安排,甲方有權單方面清理出場,費用按照183元/小時結算。機械使用台班每日雙方代表現場籤認,做為最終租賃費用結算的依據。

十三、機械的養護、保管等由乙方負責,並不計費用。

十四、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其他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了的再向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住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

承租方:

一、租賃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租賃車輛檢驗報告》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和《汽車租賃結算單》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後拖欠還車。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户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於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足額交納抵押金並以現金方式全額繳納租金;如使用銀行信用卡消費,則需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應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5、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賃登記表》。

2、承租方應在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賃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四個月)的車輛租金的40%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20%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賃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員會

申請仲裁或由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檢驗報告》、《汽車租賃結算單》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代表: 代 表:

日期:

汽車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輛

甲方將車號為___________租給乙方,乙方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車時間及租金、押金

自_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日止。租金為_____元,押金_____元。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後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額押金之後,將所租車輛交付乙方。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間乙方擁有所租車輛的使用權,車輛出現故障及維修等費用由乙方負責。

2、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如發現車輛丟失、盜搶等事故由乙方負責。

3、乙方不得擅自將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4、乙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

5、乙方租期滿交付甲方車輛時須甲方驗收合格後交付。

五、此協議一式三份

三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承租方:(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車輛期限、使用範圍

1、甲方將其所有的XXXXXXXXX車型,車牌號碼XXXXXXXXXX,從XXXXXX年XXXXX月XXXXXX日時起租給乙方使用至XXXXXX年XXXXXX月XXXXXX日時止收回。

2、交付地點:XXXXXXXXXXXXXXXXXXXXXX。

3、使用範圍:只限海南省內使用。

第二條 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XXXXXX元,共計人民幣XXXXXXX元,訂立合同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辦理租賃手續時需一次性繳納押金XXXXXXXX元。

3、乙方還車時需繳納交通違章保證金XXXXXXXX元,二十個工作日後、如無違章記錄即退回。如有違章甲方將代付出交通違章款後餘額返還乙方。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XXXXXX元;還車時,6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天計費。

5、司機服務收費標準:每天8小時工作時間,服務費每日50元,節假日100元,超時加班每小時付加班費10元,節假日20元,乙方負擔司機食宿費用。該費用由乙方在租車時向甲方繳納,還車時按實際工作量據實結算。

6、乙方租車期滿,如需續租車輛,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允許,方可延期租賃,否則,將視為騙租。

第三條 甲方義務和責任

1、提供合同規定之車輛,保證其處於適租姿態。

2、確保車輛的手續合法齊全,牌證有效,保險手續完備。

3、負責車輛的維護保養和年檢。

4、乙方租賃其間車輛出現故障、發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協助乙方處理,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 乙方義務和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2、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情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借、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一經發現,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並提交有關部門處理。

3、承擔車輛租賃期的燃油費、通用費、停車費及違章罰款。

4、租賃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除及時向當地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繫外,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協助解決。並承擔車輛出險維修停駛期間的損失及車輛折舊費,停駛期間損失費每天按日租金的50%計算;車輛折舊費按保險公司賠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5、租賃車輛被盜搶應及時報警、通知甲方,並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

6、租賃期間負責保存好各種證件,如有遺失,除承擔補辦證件的各種費用外,並交納停駛損失費,停駛期間按租賃標準的50%計收。

7、發車時,甲、乙雙方《按車輛交接表》檢查車況,如租賃過程中,車輛出現故障損壞,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8、按合同規定還車,必須保證車輛清潔,使用性能良好,設備齊全有效,無刮痕,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甲方有權收取車輛清潔費和其他損失費、燃油費、異地還車收取車輛空駛費。如提前還車,退還未使用時間租金的50%;未經批准逾期返還,逾期租金按原標準150%計。

第五條 其他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定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須知》、《車輛交接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出租方:海南鴻順自駕車租賃有限公司 承租方:(章)

委託經辦人: 委託經辦人:

地址: 地址:

電話:傳真:

汽車租賃合同 篇9

甲方:____ __ 法定代表人:_ ______

乙方: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_

甲乙雙方為明確乙方租賃期間的權利義務和關係,就租賃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本着公平、平等、利的原則達成租賃協議如下,雙方共同信守。

一、 租賃合作宗旨

利用甲方展廳地點、地段的優勢,雙方各自充分發揮各自優勢,租賃甲方展廳售車。開拓收錢市場,便與售合贏利。

二、 租賃合作期限

租賃合作期限暫定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 日起至_______ 年___ 月_____日止。

三、 租賃方式、期限

乙方經實地查驗甲方位置,中寧汽車城小車區,面東展廳、展廳使用面積:________ ㎡及室內外配套設施後,自願承租甲方的該營業房用於經營雙方決定按年計算每年租賃費為_______ 萬元,大寫(_______),前8年 租金不變,自20xx年03月01之後,該展廳租賃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可優先考慮租用於乙方使用。

四、 付款方式、按年付款

乙方承租期間,必須按照承租用途合理使用房屋,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件損壞正常修繕由甲方負責或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修繕,費用由甲方負擔,配套設施及水、電、暖易耗品的修理及相關支出由乙方承擔。

五、 甲方保證乙方承租房屋他人不得對該房屋主張權利,並保證乙方承租後 有合理使用的權利,乙方承租期間無論承租房產權是否 主、是否設立質押、抵押、轉讓、抵償。乙方有權按承租合同正常經營,應該房屋所有權或乙方承租前的使用權所產生的一切經濟糾紛與乙方無關,乙方承租後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不影響乙方對出租展廳房屋使用權。乙方因個人原因歇業、停業、不影響甲方租賃費的交付及承租期限。

六、 甲方保證乙方承租展廳及展廳門前面積的使用全和支配權,不得隨意漲

房租不得干涉正常營用。

七、 乙方承租期間輕易不得對承租房屋轉讓如卻因經營不善等原因無法經

營,乙方同甲方協商後,可轉租經營但必須保證甲方按合同正常收取約定的房租。

九、本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繼續承租,應提前三個月告知甲方。雙方應另行籤讓租賃合同,但合同期內任憑一方不得因任何理由隨意終止合同,否則視為違約,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十、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引發訴訟由租賃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各自一份不得反悔。

出租方(甲) 承租方(乙)

年 月日年 月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 :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立如下協議.

一、 乙方自備車壹輛,車型: , 座,車號:滬 客車一輛,掛靠甲方

二、 甲方按乙方營業額開具發票,乙方按開票金額的 %由甲方代繳營業税和每月向甲方繳納車輛掛靠費 元,在甲方支付乙方租車款時扣繳.

三、 乙方在次月五號前告知甲方開票金額,租車款到帳後,甲方(十天內)支付乙方租車款。

四、乙方收集與營業額數相等的有效發票交與甲方用作財務衝賬,否則甲方按國家所得税規定比例向乙方自動扣繳

五、乙方自備車輛的相關手續,(例保險,驗車,審照等業務,)均由乙方自行按時辦理,乙方的交通責任違章處理和索賠事宜等均由乙方自已負責;乙方班車業務上的服務工作{或發生矛盾。投訴等)由乙方自行與乘客和業主單位協調解決。

六、乙方班車線路業務由乙方自已與業主聯繫洽談,包括車價調整.合同到期後是否續簽等,

七、乙方班車遇有故隔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正常運行應及時解決頂替車輛,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頁責。

八、本協議有效期與甲方與業主單位租車協議有效期—致。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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