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廠的員工的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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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制度對人們來説越來越重要,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服裝廠的員工的規章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服裝廠的員工的規章制度1
為規範本廠的正常生產秩序,確保所有產品按時、按質、按量交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所有員工入廠前必須仔細閲讀厂部制定的各項制度,入廠工作後視為自然接受制度之規範,厂部將按照獎罰條例嚴格執行處罰措施。
二、員工入廠第一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滿厂部和員工自願建立勞務關係後轉為正式員工,從第二個月起計算工齡。
三、嚴禁帶閒雜人員進入生產區,按照操作規程安全生產,否則引起的意外傷害,由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四、全體員工必須愛護公共財產、設施,不得有盜竊行為。下班時必須關機、關燈、關風扇,記數。
五、生產現場的過道要保持暢通,在向下一道工序傳遞流程中,裁片或半成品上面必須有菲紙,按要求順序擺放整齊,不得隨意挪動、不亂髮、不錯號,不得在裁片、半成品和成品上坐、卧、踩、踏。
六、全體員工要按工藝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生產,不得擅自改動,如有造成廢品、次品和需要返工的,必須向師傅補貨和返修或向本廠負責人反映問題,不得延拖、藏匿和丟棄。
七、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全體員工無特殊情況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得無故曠工,有要事需請假者,必須經厂部負責人同意後才方可准假;在外面要請假者必須本人打電話給本廠負責人。
八、員工前一個月工資作為信譽保證金到年底結算,每個月月底發放工資。所有員工須做滿3個月後方可辭工,符合辭工條件的`須提前15天向厂部提出書面申請,經廠長同意方可離職,否則作自動離廠處理。每個月最大限度休假4天,休假未超4天發放全勤獎30元/月。工作時間滿3個月,加15元/月工齡工資,滿一年加30元/月工齡工資。
九、全體員工必須服從本廠負責人的工作安排,在等候安排時不得藉機爭吵影響他人工作,對生產過程中的疑難問題應及時向本廠負責人反映。
本廠實行獎勤罰懶,如能遵守本廠管理制度的員工年終有獎,本廠負責人實施監督和檢查。
服裝廠的員工的規章制度2
為了促進企業的'發展,確保產品質量,嚴肅廠紀廠規,確保產品車間正常運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 職工應按時上班,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10元。曠工一次罰款50元。
2. 工作時間不允許串崗,違者每次罰款5元。
3. 上班時間應該穿工作服,帶安全帽,上班不允許穿拖鞋、短褲、赤背或衣帽不整,違者每次罰款10元。
4. 不得在車間工作時與班長、車間主任爭吵,或與其它職工相互打罵、吵鬧,違者一次罰款50元,並作檢查。態度不好或一月內累計三次者予以解僱。
5. 酒後上班鬧事和影響工作者,罰款20元,寫檢查。態度不好或一個月累計兩次予以解僱。
6. 車間內嚴禁吸煙,違者每次罰款10元。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經濟、行政及刑事責任。
7.班中禁止做私活,違者每次罰款10元。
8. 偷盜公物或他人財物者,按實物價值10倍罰款,扣發工資,予以解僱。
9. 完不成當日生產任務的班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上加班者不記夜班費,完不成任務強走者每次罰款5元。
10.嚴禁帶小孩和外人進入車間,違者對當事人罰款5元。
11.生產中不得聊天説笑、看書看報,不準會客、打電話、吃零食、睡覺,不得擅自離開生產崗位,不得在產品上坐、躺、踩、踏,違者每次罰款2元。
12.上班必須佩帶工號牌,違法亂紀者每次罰款5元,塗改、遺失工號牌罰款2元。
13.嚴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機械部位,嚴禁隨意拆除、挪動設備,嚴禁擅自拆裝一切電器設施和變壓器、控制櫃、開關箱,新安裝的各種設備未經測試、試轉,不得擅自開動。違者,每次罰款10元。
14.嚴禁擅自動用各類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設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違者每次罰款10元。
15.不得在生產區內隨意使用臨時電線,如果急需使用,須經主管人員批准,並由電工接電,用後應及時按期限拆除。違者每次罰款10元。
16.各車間衞生由各車間負責打掃,設備、桌凳及半成品要擺放整齊。打掃不乾淨,每次對車間主任罰款20元,對清潔工罰款5元。
17.操作機器要切實做到人離關機停止使用時要及時切斷電源,違者每次罰款2元。
18.中午、下午和夜班下班各車間負責人負責關好門窗,鎖信車間大門,關閉總電源。違者每次對車間主任罰款50元
服裝廠的員工的規章制度3
一、店內任何員工應無條件服從上級的管理。
二、店內任何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與顧客發生爭執。表現:
1、與顧客爭吵、辱罵顧客;
2、與顧客打架、鬥毆。
處罰:第一次:罰款50元,第二次開除。
三、員工應嚴格按照規定於上下班時間上下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遲到、早退、曠工(無故或未獲批准不正常上班),遲到、早退5分鐘以內扣10元,遲到、早退30分鐘內扣20元。
四、上班時保持精神飽滿,不允許無精打采,不得無故串崗,不得聊天和看報刊雜誌、玩手機,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崗(違者罰20元),有顧客時在賣場聊天者罰20元。
五、在銷售過程中,每位導購都要做到面帶微笑,態度真誠。
六、在銷售過程中導購要主動服務,不能相互推諉,要做到以客為先。
1、針扎反應:見到顧客,應及時為其提供服務。
2、顧客進門必須使用歡迎用語打招呼。
七、員工之間要有團隊意識,要把每一個人當成是自己的兄弟姐妹,苦樂同擔,風雨同行,店組長不準隨便刁難部屬,不準隨便呵訴部屬,應該尊重和幫助店內每一位員工。
八、每天進行貨品核對,如有失貨,按失物正常銷售價在所有導購賠償。
九、每天員工要對店鋪的形勢進行分析,查找不利因素,及時做出個人的'工作心得和月總結。
十、如屢次違反規定者從嚴處罰,經勸告仍不能改正的予以辭退。
服裝廠的員工的規章制度4
一、上班時間工作認真負責、和氣待人;
二、保持店面整潔、整理貨品;
三、妥善保管好客人、財物和店內的`貨品、謹防小偷;
四、按時上班、不得遲到、早退;
五、員工具有強烈的服務意識和服務觀念,具備高尚的職業道德;
六、對待工作與顧客應謙恭誠懇,滿腔熱情、遇事不可推諉、不可意氣用事、更不可故意刁難顧客;
七、員工應愛惜店內財物,控制各項費用支出、杜絕浪費現象;
八、上班時間杜絕玩手機、在店有生意時,儘量不要接聽私人電話、影響銷售。
服裝廠的員工的規章制度5
第一章總則
“無規矩不成方圓”,為規範本公司管理,完善規章制度,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加強企業與員工之間的溝通與信息交流,提高企業文化,提高員工素質及修養,提高員工和管理層幹部的主人翁精神,發揮各自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踏踏實實工作,上下緊密配合,團結合作,特制定本守則。凡本公司所屬員工,均應遵守本守則的各項規定。
第一條:遵守國家的政策法令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條:準時上下班,服裝整潔、舉止端莊、禮貌待人。
第三條:服從命令聽指揮,要服從公司的工作調配,公司和部門因生產、工作需要,全體員工要堅決服從安排。
第四條:上班時間不得喧譁、閒談、吃零食、幹私活,不準看小説、雜誌,非公事不得串崗、外出。
第五條:不得在辦公場所進餐,非接待部門不得泡功夫茶。
第六條:上班時間一般不準會私客,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第七條:要注意公共衞生,講究社會公德,加強環保意識,美化綠化環境,不得隨地吐痰、亂丟煙頭、果皮、茶渣、雜物等。
第八條:要講團結,不準拉幫結派,不做損害公司利益的事,不準散播對公司的聲譽上、經營管理上、人事安排上有損害或非真實性的謠傳。
第九條:要嚴守公司機密,不準泄露公司有關生產、技術、銷售、財務、人事等有關祕密,違者要負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
第十條:下班要關閉電源、電燈、關好門窗,鎖好辦公桌、工作櫃,用水後要關好水龍頭。
第二章日常禮儀
第一條:日常生活行為規範:
1、儀表必須端莊,服裝要整潔、大方得體。
2、女生化粧應清潔健康,不可濃粧豔抹或用濃烈香水。男性不可穿奇裝異服,不準留太長的的頭髮和染奇異髮色。
3、不準在廠區內公共場所穿拖鞋、褲叉、打赤膊。
4、不得在辦公場所吃飯或煮食(除公司統一組織活動外),不得在辦公場所吃零食,不得在廠區內聚眾酗灑。
5、在辦公場所,同事間要互相尊重,熱情大方,不卑不亢,言行得體。
6、遞文件時,要將文件正面文字對着對方,用雙手遞上。
7、辦公時間在通道走廊走動時,要注意舉止風度,不得大聲説話,吹口哨或唱歌,保持正常的辦公秩序,遇到上司或客户,要懂禮讓,不能搶先。
第二條:內外交往應注意禮儀:
1、公司內以職位稱呼上司、同事。對客户來賓應以先生、小姐等相稱,不得直呼其名或俗稱。
2、工作台面上不得擺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未經同意不能翻閲同事的文件、資料等。
3、接電話時,至少應在第二聲鈴響前取下電話筒,通話時,應先問好,自報單位、部門。對方講述時要留心聽,並記下要點,結束時禮貌道別。通話要簡明扼要,長話短説。
4、在約定的時間接待客户、來賓,不得遲到、缺席,以示禮貌。如因特殊情況遲到的,應向來賓説明表示歉意。
5、對來訪客户來賓,要做到主動、熱情、大方、微笑服務。姿態和動作要保持優雅,不得傲慢無禮。
6、遞名片時,應先遞給長輩或上級,並把名片正面對着對方,雙手遞上;接對方片時,也應雙手去接,接到後要馬上看,記住對方姓名、職位,然後把名片放好。
7、保安隊在前門接待來客時,要莊重禮貌,主動到門前接待、詢問,再放行,必要時要報告有關部門和領導,以維護公司的形象。
第三章考勤
第一條:本公司上下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8:00
第二條:上下班員工必須親自打卡、嚴禁代打卡,沒有打卡的.要在當天或翌日向行政人事主管陳述原因,補簽證註明,否則按曠工處理。
1、委託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發現當日雙方均以曠工論。
2、因卡鍾失靈,確實無法打卡者,可由當值保安一起收集,交人事部簽證註明,否則籤卡一次扣款5元。
3、因特殊情況經核准者,以請假處理。
第三條:月遲到、早退累計不超過30分鐘為全勤,獎給勤工獎30元,超過30分鐘的,從第31分鐘起,每分鐘扣人民幣壹元。
第四條:曠工壹天扣罰二天工資(含當在工資在內)連續曠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扣發所有工資及補貼。
第五條:業務人員及部門行政管理人員因公外出一律須報總經理批准,特殊情況可先報人事部門登記辦理手續,後報總經理補批,出差結束第二天應向人事部門辦理註銷手續。
第六條:員工請假一律以請假條形式提前辦理手續,特殊情況應先口頭或電話請假,事後即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處理。
請假具體規定:
1、事假:員工因有事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一次性請事假不得超過十天,不可續假。
2、病假:員工因為普通傷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須治療或休息者得請病假。一次性請病假不得超過五天。可續假。
3、工傷假:員工工傷,經部門主管提出證明確實不能出勤者得請工傷假,否則不報銷醫療費用。一次性請工傷假不得超過七天。可續假。
4、春節前一個月不準任何員工請假。
第四章獎懲
獎勵:公司每年要開展一次先進員工的評選活動、並對優秀員工加以獎勵。
形式可分為
①表揚②嘉獎③記功④獎金
第一條:員工工作表現突出,在技術革新、新技術開發、市場開發、節能降耗和生產管理上做出突出貢獻的,公司將視其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第二條:各級技術、管理人員,主動發現並制止了重大質量隱患,事實清楚,效果具體的,並經部門和公司核實後,根據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第三條:員工在維護社會治安、防盜防火、搶險救災中表現突出者,公司將給予表揚、獎勵。
第四條:凡獲得公司書面形式表揚、獎勵者,公司均記錄存檔,並作為本人升職加薪的參考依據。懲罰:為使獎罰分明,淨化公司風氣,提高員工素質,形成羣體力量,凡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將按下列辦法處理。
懲罰形式分為:
①口頭警告②書面警告③辭退
第五條:凡有下列行為的,將給予口頭警告,並可處10~20罰款。
①工作時間內,在辦公場所看報紙、雜誌、聽收音機、睡覺、煮食進餐、喧譁、閒聊、唱歌、吹口哨、串崗等。
②穿不整潔服裝、拖鞋上班,不佩帶廠證者。
③不注意環境衞生,亂丟雜物、煙頭、果皮、隨地吐痰等。
④其它違反公司制度中明文規定“不準”條款的。
第六條:凡一個月內重複以上行為,或有下列行為的將發書面警告,並處50~100罰款:
①不服從部門領導的工作調配和管理。
②由於疏忽或不盡責引起的,但未造成經濟損失的失誤。
③賭博、吵架情節輕微者。
④其它公司規章制度中明文規定“禁止”“嚴禁”條款的違反者。
第七條:有下列行為的立即解僱除名,並追究相關責任,並處200~1000元罰款。
①拉幫結派、造謠生事,使公司聲譽受到嚴重損害。
②聚賭、打架,情節嚴重且教育無效者。
③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或受到刑事處分者。
④利用職權,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盜竊、破壞公司財物者。
⑤無理取鬧、恐嚇、漫罵、毆打管理人員者。
第八條:廠區內禁止吸煙(辦公區除外),廠長以上罰款500元,主管以上罰款200元,員工罰款100元。
第八條:處理程序。
①第五條、第六條規定的“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及處罰權由部門負責人決定並報人事部門執行、備案。
②解僱處理由各主管部門負責人提出書意見交總經理審批。如不服者,可向行政管理部申訴。 ③對各部門負責人的違章處理,由總經理審批,行政管理部門執行。
第九條:各部門負責人對其屬下執行公司規章制度有直接管理權並負有連帶責任。任何部門經理如管理不好屬下員工,致使屬下員工屢犯規章制度,部門辦公秩序混亂,影響公司形象的,將追究部門負責人連帶責任並處罰。
第十條:公司財務部把各種罰款款項列入專項,作為獎勵基金,達到獎罰分明的目的。
第十一條:本辦法解釋權在總經理辦公室及行政人事部。
第五章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報銷制度:公司人員因公購物或業務費用、出差等必須憑有交單據在10天內到公司辦理報銷手續,超過10天自己負責(出差外)。
第二條:報銷單據要有證明人,料件必須倉庫入庫簽章並由財務負責人核實簽字,呈送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報銷。
第三條:借款制度:凡因業務需要預支款項的必須先填寫申請單,由財務負責人審核同意後交總經理簽字方可付出,業務辦完後交回所借款項。
第四條:財務應對付出的所有資金分類詳細記帳,以便帳物核實,單證完善。
第五條:對任何違反報銷制度的,財務部有權拒絕報銷。
第六章食堂管理
第一條:食堂炊事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食品衞生法》,食用餐具必須每天進行嚴格消毒,嚴禁採購和製作變質腐爛食品,嚴防疾病交叉感染及食物中毒。
第二條:注意衞生,炊事人員必須在每天飯前、飯後做好食堂及廚房的環境衞生清潔衞生。
第三條:食堂主管要對食堂的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健全職工食堂的財務收支制度,對食堂採購食品廚房用品嚴格履行驗收登記手續。
第四條:食堂人員要秉公辦事,努力提高烹調水平。合理安排調配好食品,切實改善員工生活。炊事人員必須定期體檢,凡患有傳染病者,一律不準從事炊事工作。
第五條:開膳時,全體職員必須按劃定的位置就餐,不準離開飯堂拿飯到外面或宿舍,辦公場所就餐,違者處以50元以下罰款。
第六條:注意節約、反對浪費、不準亂扔亂倒剩飯殘菜。
第七條:除飯堂工作人員,公司領導及管理人員外,一律不得進入廚房拿東西、炒菜、取飯就餐,如違犯者,處以100元罰款,炊事人員違反規定也並處同樣罰款。
第八條:在職工食堂就餐人員不準把腳放在飯堂凳子上,不準在飯桌和凳板上睡覺,違者處以罰款50~100元。對食堂工和有意見可向食堂主管,人事部門反映解決,但不得有意刁難炊事人員,不準無理鬧事、吵架,違者罰款100~200元,情節嚴重者開除出廠。
第七章宿舍管理
為加強員工集體宿舍管理,保障員工的人身財物安全,維護集體宿舍良好的生活秩序和生活環境,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集體宿舍管理權在行政人事部門。人事主管根據公司生產發展及管理上的需要,有權調配調整集體宿舍。員工不得藉故推諉或拒絕。未經主管部門批准,任何不得擅自調換寢室。違者罰款50元,並限期搬回原寢室。
第二條:未經主管部門批准,任何人不得容留非本公司員工在集體宿舍過夜住宿,白天需在宿舍接待來客,必須報本部門領導及人事主管,並對來客的行為負責。
第三條:注意防火,不得隨地亂丟煙頭,嚴禁亂拉亂接用電設施。不準在宿舍煮東西,違反者處罰款50元~100元並追究其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集體宿舍的員工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注意防盜,並互相監督,共同防範,嚴禁將宿舍鎖匙交給他人,違反者將追究因此而造成的失竅責任。
第五條:集體宿舍要講團結、講正氣。同事間要互相關心、互相幫助。不得在宿舍吵鬧,賭博或有其它妨害公司正常生產秩序的行為,違者將參照有關規定處罰。
第六條:注意衞生,講究清潔,不準在宿舍周圍大小便,不準亂丟亂倒垃圾,不準隨地吐痰,門窗上不準亂掛衣服及其它物品,離開宿舍要關電源,違反者將參照有關規定處罰。
第七條:注意節約,反對浪費,任何人不準到車間沖涼或洗衣服,更不準用消防水龍頭洗衣服,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第八條:愛護公共財物,故意損壞宿舍公共生活設施的將追究責任,照價賠償。
第八章安全保衞制度
為維護公司和廠區的安全和正常秩序,做好安全保衞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保安隊要保證每天二十四小時值班,並履行交接班手續。
第二條:保證值班室電話暢通,及時做好上級或外來來電、來文、信件的接收、傳達(送),並登記。
第三條:值班時間,保安隊要按規範着裝上崗,文明執勤、禮貌待人。並嚴格對來賓、車輛和貨物輸登記、查證、放行手續。
第四條:公司全體員工要牢固樹立消防意識,職能部門要定期檢查消防器材,杜絕火災隱患。
第五條:值班時間不串崗、不睡崗,非保安人員(有關領導除外)進入保安室逗留,應及時勸阻和制止。
第六條:夜班值班應對公司廠區進行巡邏(至少每小時巡邏一次)加強重點部位的防火、防盜監控,確保公司夜間安全。
第七條:如遇夜間颱風暴雨等突發情況,發現危及公司財產或人員安全時,應及時報告有關領導,通知相關人員並採取相應措施,以避免和減少損失。
服裝廠的員工的規章制度6
為了規範本服裝廠的正常生產程序,確保所有產品及時按期完成交貨,現制定如下制度:
1、全體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得無故曠工,有事要請假,必須經組長同意才可以請假,組長一個月只能做到放一個人清靜不能超過兩天,或有特殊情況的要和廠長請假,不請假的就按曠工處理。
2、全體員工進入車間後,要迅速進入生產崗位,不得隨意在車間內逗留,聊天,大聲喧譁吵鬧。
3、任何日不得攜帶易爆腐爛毒品,或與生產無關之物進入車間,不得將私人物品放在操作枱上。
4、生產車間要講究生產文明行為,生產現場的過道要保持暢通,在向下一道工序傳遞流程中,裁片或半成品上必須有標號布,按順序擺放整齊,不得隨意挪動,不亂放,不錯號,不允許在裁片、半成品上坐、卧、踩。
5、組長和質檢員要按工藝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安排生產,組長在生產一批貨之前,要做一件首件,來確保生產大貨,組長一定要保證交貨期,如果有特殊情況,如有做不出來,必須提前和廠長説明原因,廠長再做安排。質檢要注意每個人做的合格不合格,廠裏一般做的是全檢為多,一定要把質量抓好。
6、全體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安排,每件產品投產前,組長和技術人員要召開一次技術工藝統一會議。技術人員與人員講解重點工藝要求、注意事項及操作要領,講解工藝要求,並解答會員提出的各種技術問題,進行技術統一。
7、完不成當日生產任務的.班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晚上加班者不記夜班費,完不成任務強走者每次罰款20元。
8、員工在操作過程中發生異常現象時,要及時向車間主任報告,經車間主任確認後再進行工作。
9、下班前必須整理好自己的崗位的生產物品和工作台面,機車,如果有人下班不關機器,一次罰10元,各組裏燈和空調由組長負責,一次不關的罰50元。
10、本廠滿勤獎100元,每月遲到早退10分鐘之內三次扣半勤,若每月遲到早退五次扣全勤,工資每月發放是1~3號。
11、本服裝廠規定製度即日起執行獎勤罰,如能遵守本廠規章制度的員工年終有600~1200元不等。違規章者將予以嚴厲批評,或扣除個人所得工資的2%~20%,情節嚴重者開除出廠扣除個人所得工資,望全體員工自覺遵守,本廠員工即日起將實行監督檢查。
服裝廠的員工的規章制度7
(工作時間)
第一條
上班8;10
午休11;40—12;30
中間休息15;00---15;10
下班17;00
(出勤及開始工作)
第二條
1.員工應於工作開始的10分鐘之前到達公司。
2.應於工作開始之前作好一切準備工作,上班鈴響之前到達工作崗位,與鈴響同時開始工作。午休結束及中間休息結束時,按相同要求開始工作。
(考勤)
第三條
1.考勤實行打卡制,適用於全體員工。
2.上下班和中間因私外出均需打卡。
3.嚴禁代打卡,因忘帶考勤卡或考勤機及卡損壞等特殊原因不能打卡須及時填寫未打卡聯絡表提交班長,部門負責人簽字後由班長將未打卡聯絡表於每天下午3:00前交會計,否則將視為曠工。
4.考勤機制式考勤表與班長手製考勤表結合一併作為員工的出勤記錄,用於
該員工的工資及獎金計算。
(出入公司及個人物品)
第四條
1.進入公司必須換鞋,不換工作服禁止進入工作現場。
2.所有個人物品必須放入個人更衣櫥,不經批准嚴禁帶入工作現場,違者沒收。
3.上下班及因私外出時必須打卡。
(更衣室的使用)
第五條
1.嚴禁動用他人更衣櫥。
2.個人的更衣櫥必須及時鎖好。不鎖或鎖壞不報告,導致物品丟失損壞,後果自負。
3.更衣室每日8;20開始由辦公室人員鎖門;17:00開門,鎖門期間如需進入更衣室向辦公室申請。
(公物)
第六條
1.員工應嚴格遵守物品管理規定,嚴禁將公物帶到更衣室.廁所等工作現場以外的場所。如有違反,發現後可以按盜竊處理。
2.愛護公物,厲行節約。如損壞公物,公司有權要求賠償。
3.經批准將公物帶出廠時,應到辦公室開具出門證,出廠大門時交門衞。 (文明禮貌)
第七條
1.儘量講普通話,不得使用不文明語言。
2.保持個人衞生。
3.飯前飯後.廁後必須洗手,飯後不洗手不得進入工作現場。
4.工作現場禁止一切飲食,指定場所外禁止吸煙。
5.不亂扔垃圾,見到垃圾應隨手拾起。
6.遇到客人應致意表示歡迎。但在工作時不應停止工作。
7.使用廁所時應注意保持衞生,隨手衝廁,除廁紙外不得丟入其他雜物,如弄髒時,應自己簡單清理。
8.禁止穿工作鞋外出。
(在工作現場的行動)
第八條
1.應行動敏捷,工作、説話、辦事要雷厲風行。
2.不得隨意離崗、講話,上廁所不得不離崗時,應向現場負責人報告。
3.事先做好準備工作,儘量避免工作時間內的場所移動和交談。
4.工作時如有客人蔘觀或上級視察,不主動打招呼,不停止工作,不東張西望。
5.徹底貫徹生產優先、作業人員優先的原則,廁所、走廊等應請現場作業人員優先使用。有事時,儘量在工作時間之外或到工作現場處理,不隨便將工作人員叫離工作崗位。
6.不隨便進入其他部門,有事時迅速處理,儘快離開。
7.為保證安全,工作時禁止穿着裙子,長髮應束在腦後。
8.嚴格遵守時間,開會集合時不遲到,開會學習應攜帶記錄用品。
(廠區內的行動)
第九條
1.自行車應按一定方式存放在指定的場所並鎖好。
2.廠區內嚴禁飲食、騎自行車、吸煙、舉火。
3.上下班班車在正門外停放,員工在正門外乘坐班車。
4.員工出入正門應向守衞出示證件。
5.預約來客應事先與守衞聯繫。
6.機動車應在指定場所停車,院內限速10公里。
7.來客應到守衞登記,持來客卡進入公司,離開時將卡歸還。
(食堂的使用)
第十條
1.排隊就餐時,不得將飯渣等垃圾丟棄在餐桌及地板上,餐後清理垃圾將椅子放回原處.食堂剩飯不準帶出食堂,如被發現將從餐費中扣除,嚴重或屢犯者將給予10-100元罰款處分。
2.剩飯垃圾倒在指定場所,餐具清洗乾淨後,放在指定場所。
(員工宿舍)
第十一條
1.入住宿舍,應由本人經部門負責人將申請提交廠長。
2.得到批准後,到指定房間的指定牀位入住。
3.住宿費水電費由公司負擔。
4.住宿者必須於晚上10:00之前歸宿。
5.禁止外來人員留宿,來客不經許可不得進入宿舍。
6.不得在他人房間過夜,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及牀位。
7.禁止在窗外涼曬衣物。
8.注意保持環境衞生,垃圾扔在指定場所,禁止向窗外倒垃圾、倒水、吐痰等。
9.宿舍內禁止大聲喧譁、酗酒等影響他人休息的不良行為,不得隨便動用他人物品。
10.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電飯鍋、液化氣,危險品禁止帶入宿舍。
11.衞生清掃採用值日製,值日生應認真負責。
12.私拿他人物品、將公物帶入宿舍者,按盜竊予以處罰。
13.住宿生回家、外出住宿應事前向辦公室申請。
14.違反宿舍紀律者,視其情節給予嚴重警告、罰款、取消入住資格、解僱等處分。
(辦公室)
第十二條
1.工作時間內原則上不傳私人電話。
2.嚴禁利用公司電話打私人電話。
3.因公外出時,經領導批准在聯絡板上寫明去向、事項、預定返回時間後外出。在預定時間內不能返回時,應與公司聯繫。
4.貫徹現場優先的政策,有事儘量到現場處理。
5.不經許可不得將外人帶入現場。
6.保守公司機密,不泄露公司情況。
7.公司用車須經工場長以上領導批准。
(報告與聯絡)
第十三條
1.必須無條件執行公司命令,禁止獨斷專行。
2.及時進行工作報告,對領導的指示需仔細確認,直至理解。
3.充分考慮和配合其他工序、其他部門的工作,及時做好工作聯繫。
(獎勵及處罰)
第十四條
1.對下列人員,根據具體情況給予口頭表揚、獎勵金、漲工資,晉級等特別獎勵:
A、工作中發現隱患並及時解決,為公司避免損失者。
B、獻計獻策,發明和改進技術工藝,為公司效益及管理做出特殊貢獻者。
2.對下列人員,根據具體情況給予批評、警告、罰款、降級、下崗、解僱等
處分:
A、泄露公司業務機密者。
B、將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危險品帶入車間者。
C、違反公司各種管理規定,擾亂正常生產秩序者。
D、玩忽職守、不負責任,給公司造成損失者。
E、不遵守社會公德,給社會造成不良後果者。
F、拒不服從管理、阻礙正常工作者。
G、觸犯國家刑律者。
(整理整頓)
第十五條
1.所有物品應放置於指定場所,使用後恢復原樣放回原處。
2.注意保持環境清潔,清掃好本部門及衞生擔當區。
3.物品應按指定方法擺放,不能超出指定範圍。
4.下班鈴響後,應將正在進行的工作結束後,方可終止工作。
5.將剩餘物品歸還各指定部門。
6.清理機器,落下機針,墊好保護布墊,整理好衣片,蓋好防塵罩,清掃現場。
7.將工具掛在指定位置後下班。
(崗位變動)
第十六條
工作崗位的調整:
A、公司根據生產需要可以進行員工的工作崗位的調整。
B、隨着員工工作崗位的調整,員工的工資待遇執行新崗位的工資待遇。
(退社管理)
第十七條
因個人原因辭職,須提前30日向班長提交書面報告,經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批准辦理完結工作和公司財物的交接方可退社。
(實施)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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