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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熱】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熱】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熱】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1

一、管理:

1、在園長領導下,保健教師每天定時深入廚房檢查指導食品衞生和營養工作。

2、嚴格執行各項衞生制度。

3、非有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廚房。

4、幼兒園的活動場地、房屋、大型玩具、體育器材等一定要符合安全要求,不能存在安全隱患,做到定期檢查並作好《安全檢查記錄》。

5、教師要嚴格按一日生活作息與要求來組織幼兒活動,並能做到活動有序,注意穩定幼兒的情緒,以免幼兒情緒浮躁,造成不安全因素。

6、教師要切實作好晨午檢工作,嚴禁幼兒把危險物品帶到園內。教師要隨時關注幼兒情況。

7、户外活動時,每班必須有兩位教師負責,活動前要認真檢查活動場地及幼兒服裝是否安全。活動要安排有序,不允許幼兒單獨玩大型玩具,所有幼兒的舉動要在教師的視線內。活動前後及時清點幼兒人數。

8、幼兒園衞生保健設施要完備,活動室及室內物品能做到安全、衞生、天天消毒,避免流行性的傳染病的發生

9、幼兒園應通過各種形式向幼兒進行交通、防火、防溺等安全教育,告訴幼兒不玩火、電線、插座等,並教給幼兒一些自我保護方法,增強幼兒自我保護意識。

10、為預防幼兒中毒,有毒物品要保管好,不放在班上,消毒液放在幼兒摸不到的地方。幼兒吃的藥品必須由教師妥善保管,服用時要仔細核對姓名。

11、幼兒園要把好門衞關,入園、離園時要有值班教師守侯;户外活動時要關好大門,時刻注意不讓幼兒單獨離開幼兒園。

二、環境衞生工作:

1、廚房內部佈局合理,生進熟出一條龍,泔腳缸加蓋,及時清理。

2、主副食品庫通風,物品擺放整齊,各種原料缸加蓋有標記,糧食要下墊離牆,米麪、調味品等庫存不超過30天,有防蠅和除害措施。

3、廚房、飯廳內外環境整潔、灶面、操作枱、幼兒飯桌椅做到落手清,每天小掃,每週大掃。

三、食品衞生工作:

1、生熟食品嚴格驗收和記錄,餐餐菜餚留樣48小時,不得給幼兒食用黴變、蟲蛀、油蠔、發餿和過期的食物。

2、食品現購現燒現吃,不給幼兒吃隔夜飯菜及外買熟食。

3、餐具、飲水用具無油跡,無積水,專人消毒,消毒方法正確。

4、生、熟器具嚴格分開,有明顯區別標誌。

5、熟食間衞生要求。

(1)熟食間專用,專人負責,進入熟食間必須“三白”,專衣、專鞋專用,非熟食間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2)燒好的飯菜、湯、點心等,消毒過的餐具要及時放進熟食間存放。生食、雜物、私人用品及未消毒的餐具不得放入熟食間。

(3)熟食間備有專用水斗,清潔用具,消毒桶(盆)抹布及消毒液,使用前和工作結束要進行消毒清潔工作,不得出現採樣陽性。

(4)熟食間發放餐具、熟食前,工作人員要用肥皂流動水洗淨雙手,不得用手直接抓取食物,發放餐具飯菜點心等做到盛器上加蓋或加罩,並及時關好熟食間門窗。

(5)熟食間台、板、櫃等每天二次用消毒液揩擦,每日工作結束後用紫外線消毒(記錄)。

6、冰箱要專人負責,定期清洗,霜薄氣足,冰箱內食品分類存放,表明存放日期,做到先進先出,存放食品不得超過15天。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2

一、負責人職責

1對本單位衞生工作全面負責,建立健全衞生制度和衞生檔案,配有專(兼)職衞生管理人員,自覺接受衞生監督,按規定辦理《衞生許可證》;

2帶領衞生管理組織對崗位衞生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考核、檢查評比,獎懲;

3對衞生設施增添、更新以及重大衞生事件作出決策。

二、衞生管理人員職責:

1負責日常衞生管理工作的實施和具體指導,參加對崗位衞生責任制執行情況的定期與不定期的考核、檢查評比;

2完成負責人交辦的其他衞生工作。

三、衞生人員職責:

1、保持內外環境整潔,無積塵、無蛛網、地面無痰跡和污物,無衞生死角,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廢棄物放入加蓋的密封容器。

2、氣候、空氣質量、噪聲、通氣、顧客用具和衞生設施等符合國家衞生標準,場內嚴禁吸煙,須有明顯的“禁止吸煙”標誌,設吸煙室(處),吸煙室(處)外不設煙灰缸。

3、從業人員須經衞生知識培訓合格、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保持經常性個人衞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髮,穿戴整潔工作衣帽

公共場所用品用具衞生管理、消毒制度

一、公共場所使用的用品用具及一次性用品必須符合國家衞生標準和衞生要求,重複使用的用品、用具使用前應洗淨消毒、按衞生要求保管,一次性用品嚴禁重複使用。

二、公共場所各類用品用具的運輸應採用密閉方式進行。

三、公共場所的各類用品用具數量應配備足夠能供週轉用,一般應不少於滿負荷量的三倍量。

四、公共場所的用品用具應符合《公共場所用品衞生標準》(WS205—20xx)和相應各類場所的相關衞生要求。

五、公共場所內供客人用的各類食品用具必須符合《食品衞生法》的有關規定。

六、公共場所內用於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的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衞生要求。

衞生清掃、除害衞生制度

一、操作間及庫房門應設立高50cm、表面光滑、門框及底部嚴密的防鼠板;

二、發現老鼠、蟑螂及其它害蟲應即時殺滅;

三、發現鼠洞、蟑螂滋生洞穴應用硬質材料進行封堵,並及時清理或合理投藥。

從業人員個人衞生制度

一、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健康檢查和衞生知識培訓,取得“從業人員健康證”才能上崗工作。

二、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體檢,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衞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三、從業人員要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遵守“五四制”,即勤洗澡、勤換工作服、勤理髮、勤剪指甲。

衞生檢查評比制度

一、工作時杜絕不良的衞生習慣,經常洗手,常剪指甲,工作場所不得吸煙,違反其中一項酌情扣除獎金。

二、每天搞好本職崗位衞生工作,如工作區域衞生不符合要求按情節輕重酌情扣除獎金。

三、下班前,要及時打掃衞生工作,如被檢查人員發現未做好衞生工作,擅自下班,酌情扣除當事人獎金。

四、各區域工作人員按照制定的衞生制度,做好本崗位工作。由領班不定時對各區域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指出,並限期當事人改正。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創造良好的公共場所衞生條件,預防疾病,保障人體健康,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下列公共場所:

(一)賓館、飯館、旅店、招待所、車馬店、咖啡館、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髮店、美容店;

(三)影劇院、錄像廳(室)、遊藝廳(室)、舞廳、音樂廳;

(四)體育場(館)、游泳場(館)、公園;

(五)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

(六)商場(店)、書店;

(七)候診室、候車(機、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條、公共場所的下列項目應符合國家衞生標準和要求:

(一)空氣、微小氣候(濕度、温度、風速);

(二)水質;

(三)採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顧客用具和衞生設施。

公共場所的衞生標準和要求,由衞生部負責制定。

第四條、國家對公共場所以及新建、改建、擴建的公共場所的選址和設計實行"衞生許可證"制度。

"衞生許可證"由縣以上衞生行政部門簽發。

第二章、衞生管理

第五條、公共場所的主管部門應當建立衞生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者兼職衞生管理人員,對所屬經營單位(包括個體經營者,下同)的衞生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並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六條、經營單位應當負責所經營的公共場所的衞生管理,建立衞生責任制度,對本單位的從業人員進行衞生知識的培訓和考核工作。

第七條、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衞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第八條、經營單位須取得"衞生許可證"後,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辦理營業執照。在本條、例實施前已開業的,須經衞生防疫機構驗收合格後,補發"衞生許可證"。"衞生許可證"兩年複核一次。

第九條、公共場所因不符合衞生標準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經營單位應妥善處理,並及時報告衞生防疫機構。

第三章、衞生監督

第十條、各級衞生防疫機構,負責管轄範圍內的公共場所衞生監督工作。

民航、鐵路、交通、廠(場)礦衞生防疫機構對管轄範圍內的公共場所,施行衞生監督,並接受當地衞生防疫機構的業務指導。

第十一條、衞生防疫機構根據需要設立公共場所衞生監督員,執行衞生防疫機構交給的任務。公共場所衞生監督員由同級人民政府發給證書。

民航、鐵路、交通、工礦企業衞生防疫機構的公共場所衞生監督員,由其上級主管部門發給證書。

第十二條、衞生防疫機構對公共場所的衞生監督職責:

(一)對公共場所進行衞生監測和衞生技術指導;

(二)監督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指導有關部門對從業人員進行衞生知識的教育和培訓;

(三)對新建、擴建、改建的公共場所的選址和設計進行衞生審查,並參加竣工驗收。

第十三條、衞生監督員有權對公共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索取有關資料,經營單位不得拒絕或隱瞞。衞生監督員對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有保密的責任。

公共場所衞生監督員在執行任務時,應佩戴證章、出示證件。

第四章、罰則

第十四條、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或者個人,衞生防疫機構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停業整頓、吊銷"衞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一)衞生質量不符合國家衞生標準和要求,而繼續營業的;

(二)未獲得"健康合格證",而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

(三)拒絕衞生監督的;

(四)未取得"衞生許可證",擅自營業的。

罰款一律上交國庫。

第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造成嚴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對受害人賠償損失。

違反本條例致人殘疾或者死亡,構成犯罪的,應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對罰款、停業整頓及吊銷"衞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不服的,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15天內,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但對公共場所衞生質量控制的決定應立即執行。對處罰的決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訴的,由衞生防疫機構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十七條、公共場所衞生監督機構和衞生監督員必須盡職盡責,依法辦事。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收取賄賂的,由上級主管部門給予直接責任人員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條例的實施細則由衞生部負責制定。

第十九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公共場所的衞生狀況,直接影響人體健康,不符合衞生標準的公共場所,可導致疾病,直接危害人體健康。為加強學校公共場所的衞生管理,創造校園內良好的公共場所衞生條件,預防疾病,保障師生員工身體健康,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依據衞生部《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教育部《學校衞生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公共場所的實際制定。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公共場所包括以下單位(場所):圖書館、博物館、體育館、游泳館、邵逸夫館、科學會堂、西校區大禮堂、南校區主樓報告廳、大學生活動中心、大學生俱樂部、計算機房、公共浴室、賓館(學術交流中心所屬的學人、學府、學林)、商店、書店。

第二章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

第四條 學校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公共場所的衞生管理,為創造良好的校園環境和公共場所衞生,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五條 圖書館、博物館、校長辦公室、宣傳部、團委、後勤處、學術交流中心、體育學院、有計算機房的學院(中心)、開辦商店或書店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有關規定,建立並完善衞生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兼職衞生管理人員,對所屬公共場所的衞生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主動接受省市衞生監督機構和學校職能部門的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組織整改。

第六條 本辦法列為公共場所的單位或場所,必須嚴格執行學校和主管部門制定的各項衞生管理規章制度,建立衞生責任制,把各項管理制度認真落到實處,對自身衞生狀況和制度落實情況經常進行自查。

第七條 本辦法列為公共場所並從事經營的單位或場所,必須辦理'衞生許可證',未取得衞生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經營活動;從事經營的單位或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必須進行查體,取得'健康合格證'後方能從事本職工作。

第八條 患有病毒性肝炎(不含病毒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痢疾、傷寒、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治癒前不得在體育館、游泳館、計算機房、賓館、商店、書店從事直接為師生和顧客服務的工作。

第三章 公共場所衞生要求

第九條 圖書館、博物館、計算機房、邵逸夫館、科學會堂、西校區大禮堂、南校區主樓報告廳、大學生活動中心、大學生俱樂部的衞生要求:

(一)有健全有效的衞生制度,室(館)內環境整潔、窗明几淨,採用濕式清掃,及時清除垃圾污物,無異味、無鼠害、蟲害。

(二)每日開窗進行自然通風,無法自然通風的場所,要安裝機械通風裝置,保持空氣流通。要定期進行空氣消毒。

(三)室(館)內禁止吸煙。

(四)計算機房須安裝紫外線消毒裝置,每日進行紫外線消毒。

(五)衞生間要認真清掃,保持清潔;要安裝機械通風裝置,無異味;要定期進行消毒、殺蟲,無蚊、蠅。

第十條 體育館、游泳館、公共浴室、賓館、商店、書店的衞生要求,嚴格按照衞生部頒佈的《體育館衞生標準》、《游泳館衞生標準》、《公共浴室衞生標準》、《旅店業衞生標準》、《商場(店)、書店衞生標準》執行。

第四章 公共場所衞生監督檢查

第十一條 學校公共場所衞生管理的執法檢查機構是sd省衞生監督所,負責依法實施對我校公共場所的衞生檢查;市、區衞生監督機構對我校公共場所的衞生管理依法實施衞生監督。

第十二條 學校醫院與衞生管理處是學校公共場所衞生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學校公共場所衞生管理的監督,並配合省、市、區衞生監督部門對我校實施執法檢查和監督檢查。

第五章 責任追究與處罰

第十三條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致使師生健康受到傷害的,學校將追究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並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第十四條 對違反衞生部頒佈的相關衞生標準,被衞生監督機構查處的單位(場所),學校將追究單位負責人和責任人的責任;如造成嚴重危害師生員工或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施行,由醫院與衞生管理處負責解釋。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4

1、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必須取得“公共場所衞生許可證”後方能營業。“公共場所衞生許可證”必須公示在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並按規定每兩年複核一次,逾期未複核的,原“公共場所衞生許可證”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擴建或變更許可項目必須報衞生監督部門審核,驗收合格並取得衞生許可後方能營業。

3、經營場所應設衞生專用消毒設施,公用品、用具等需定期進行消毒保潔。衞生條件、衞生設施及用品用具必須符合《衞生標準》要求。

4、經營場所應配備專職或兼職衞生管理人員,建立和健全衞生檔案。主動協助、支持和接受衞生監督部門的監督、監測。

5、經營場所的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合格證”和“衞生知識培訓證明”上崗,並按國家規定進行復檢和複訓。

6、室內保持清潔衞生和空氣清新。凡設空調裝置的場所業必須有新風供給,新風入口應設在室外,遠離污染源,空調器過濾材料應定期清洗或更換。

7、衞生間應有有效的自然通風管井或獨立機械排氣裝置,衞生間內應保持清潔衞生。設立座廁者必須使用一次性座廁墊紙。

8、場內禁止吸煙,並設有明顯的禁煙標誌。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5

理髮店、美容店衞生制度

為更好地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加強本單位的自身管理,不斷提高本單位的衞生水平,保護廣大公眾身體健康。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及《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衞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培訓合格證必須齊全有效,衞生許可證及公共場所衞生信譽等級牌要懸掛在醒目處。

二、環境應整潔、明亮、舒適。隨時清掃地面廢棄物,並有專門容器存放。

三、應有消毒設施或消毒間及消毒藥械。

四、工作人員操作時應穿清潔乾淨的工作服,在美容前雙手必須清洗消毒,清面時要戴口罩。

五、理髮用大小圍布要經常清洗更換,臉巾應清潔,每客用後應清洗消毒。

六、美容工具、理髮工具、胡刷等顧客用品用具用後應消毒。理髮工具應採用無臭氧紫外線消毒。清洗消毒後的工具應分類存放。

七、對患有頭癬等皮膚傳染病的顧客要有專用的理髮工具,並有明顯標誌,用後及時消毒,並單獨存放。

八、配備機械通風設施,加強室內通風換氣。

九、供顧客使用的化粧品應符合《化粧品衞生規範》,美容用脣膏、脣筆等應做到一次性使用。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6

1、公共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健康檢查,領取“健康證明”和 “衞生知識培訓證明”後方能上崗工作。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衞生的疾病,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3、旅店業、餐廳、咖啡廳、酒吧、茶座、娛樂場所、公共浴室、理髮店、美容店、游泳場(館)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其餘場所從業人員每兩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4、公共場所內經營食品的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按《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進行。

5、公共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接受衞生知識培訓,學習有關衞生法律法規,基本衞生知識和基本衞生操作技能等,熟悉並嚴格執行本崗位的各項衞生操作規程和有關衞生要求。

6、公共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後每兩年進行一次衞生知識複訓。

7、健康檢查項目按衞生部“預防性體檢管理辦法”進行,“健康證明”均不得塗改、轉讓、倒賣、偽造。

8、公共場所從業人員必須講究個人衞生。

9、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建立從業人員衞生檔案,有連續二年應檢與應培訓人員、已檢與已培訓人員和已領健康證、培訓證人員名單;有衞生監督部門通知的不合格人員名單及其去向記錄。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7

一、經理/負責人職責:

1、對本單位衞生工作全面負責,建立健全衞生制度和衞生檔案,配有專(兼)職衞生管理人員,自覺接受衞生監督,按規定辦理《衞生許可證》;

2、帶領衞生管理組織對崗位衞生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考核、檢查評比,獎懲;

3、對衞生設施增添、更新以及重大衞生事件作出決策。

二、衞生管理人員職責:

1、負責日常衞生管理工作的實施和具體指導,參加對崗位衞生責任制執行情況的定期與不定期的考核、檢查評比;

2、完成經理/負責人交辦的其他衞生工作。

三、衞生管理人員職責:

1、保持內外環境整潔,無積塵、無蛛網、地面無痰跡和污物,無衞生死角,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廢棄物進入加蓋的密封容器。

2、微小氣候、空氣質量、噪聲、通氣、顧客用具和衞生設施等符合國家衞生標準,場內嚴禁吸煙,須有“禁止吸煙”的明顯標誌,不設施灰缸,設有吸煙室(處)。

3、採購符合衞生標準和衞生要求的化粧品及顧客一次性衞生用品,設有消毒專間,配備消毒櫃、清洗水池,公用荼具,毛巾做到一客一消毒,牀上用具做到一客一換,長住旅客做到每週一換,理髮美容用的毛巾與燙髮、染髮的毛巾分開分用,供應水果拼盤的應設置符合衞生要求的水果製作間。

4、燙髮、染髮場所設有機械通風裝置,影劇院每場次間隔不少於30分鐘,歌舞廳營業時間嚴禁使用紫外線燈、滑石粉及有害健康煙霧劑。

5、從業人員須經衞生知識培訓合格、持有有效健康證上崗,保持經常性個人衞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髮,穿戴整潔工作衣帽,進行面部美容、理髮清面時應戴口罩,美容前雙手必須清洗消毒。

四、檢查考核制度

1、實行崗位衞生責任制,經理/負責人、衞生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應搞好自己職責範圍內的衞生工作;

2、衞生管理人員負責每天的衞生檢查,對檢查情況作好記載;

3、衞生管理組織每週進行一次衞生檢查,對檢查情況作好記載;

4、有經理/負責人帶領衞生管理組織每月開展一次衞生檢查,並結合平時情況,對各崗位的衞生工作作出評價。

五、獎懲制度

1、崗位衞生責任制執行情況與職工的獎金掛鈎;

2、職工獎金實行浮動,根據檢查考核的.情況計發,對衞生工作作出貢獻或提出建議被採納的,給予獎勵;造成失職,扣發獎金,造成損失,酌情賠償;

3、受到衞生監督機構處罰;扣發有關責任人獎金,對負責人進行相應處罰;受到衞生監督機構表彰,論功獎勵有關人員。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8

1、所有商場超市均應持有有效衞生許可證方能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並應按許可項目的內容亮證經營。商場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衞生負責人,負責本商場超市的食品衞生工作。

2、建立健全食品衞生管理組織機構,配備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食品衞生管理人員。全面負責超市的食品衞生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各部門各崗位衞生管理制度和詳細的台賬制度,並有具體措施保證落實。

4、認真貫徹落實食品衞生法律法規,不採購、不銷售、不製售不符合食品衞生要求的食品:隨意檢查每批商家食品的標籤標識,保證內容規範完整;即使清理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發現不合格的食品,應立即向當地衞生監督機構報告,並拆去措施防止流向消費者。

5、上崗前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培訓合格證後方能上崗工作,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衞生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有培訓機率備查。

6、定期檢查個人衞生情況,使其符合《食品衞生法》和《食品生產經營從業人員衞生管理制度》相應的衞生要求。

7、直接接觸散裝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操作時帶口罩、手套和帽子,不準佩戴戒指、手鐲、手錶等飾物,不得留長指甲、染指甲,工作服應蓋住外衣,頭髮不得露於帽外,收不有外傷應臨時調離崗位。

8、從業人員工作時不準吸煙、吃食物或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活動,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或者遠離工作場所。

9、個人的衣物、藥品、化粧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加工區及經營區內。

10、商場超市要建立食品採購進貨管理制度。採購人員必須經衞生知識培訓合格,具有鑑別各類食品衞生質量的知識和技能;按《食品衞生法》和《採購食品索證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索證、驗證。

11、食品包裝物、食品用工具和容器應符合相應的衞生管理辦法和衞生標準,重複使用的器具要防止被有毒物質污染,並有專人負責清洗、消毒。

12、應建立食品展賣活動管理制度。食品展賣區與非食品展賣區應分開並有明顯標誌,食品不得與其他上混放,食品區不得經營與食品無關的物品。

13、散裝熟食品、散裝糧食、定型包裝食品、蔬菜水果、冷凍食品和生鮮食品等要分區不知,生疏食品、乾濕食品應防止交叉污染。

14、定型包裝食品的標籤內容應符合《食品標籤通用標準》(gb7718)要求,食品標籤不得與包裝容器分開,不得模糊或者脱落,生產日期與保質期在同一包裝上:有中文標誌,標出品名、產地、廠名、生產日期、批號或代號、規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質期限、食用方法並符合“gb7718”的有關規定。產品標籤、説明書不得有誇大或虛假的宣傳內容。

15、散裝食品必須符合衞生部《散裝食品衞生管理規範》的規定:有防塵材料遮蓋,並設有禁止消費者觸摸的標誌,設人負責銷售,併為消費者提供分練及包裝服務。

16、散裝食品在適當的顯著位置上標有食品名稱、配料表、生產者和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使用方法等,標識內容必須與生產者出廠時的標註相一致,嚴禁更改原有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限,嚴禁與不同生產日期的產品混裝銷售。

17、食品應按規定條件存放:戰士、銷售的需冷藏(冷藏温度為0°C~10°C)或冷凍(冷凍温度為18°C以下)的食品,應置於相應條件下,並有明確的温度顯示。

18、冰凍水產品,應陳列於冰盤(箱)內,與其他食品隔開,温度控制在0~5°C,嚴禁用化學藥劑保鮮。

19、超過保質期限或準備退貨的食品應存放在固定位置,設明顯標誌並及時撤出展賣場所。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9

1、主要領導負責,建立衞生管理網絡,配備衞生管理人員,建立好各項衞生台帳。

2、嚴格貫徹《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及實施細則,持有效“公共場所衞生許可證”經營,衞生質量符合國家標準。

3、積極配合衞生監督部門開展監督和監測工作。

4、從業人員(包括臨時工)每年進行健康體檢,凡患有病毒性肝炎、傷寒、痢疾、活動性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及其它有礙公共場所疾病者,及時調離。未能取得健康證者不得上崗工作。

5、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衞生知識和操作技能培訓。新上崗人員未經體檢和取得衞生知識培訓合格證不得上崗工作。

6、建立衞生宣傳制度,加強衞生宣傳,提高從業人員的衞生意識和法制觀念。

7、建立公用物品的消毒、換洗制度。公用物品的消毒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實行上客一換一消毒。消毒換洗台帳齊全。

8、建立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報告制度。發生事故按照要求及時向衞生防疫站報告。

9、定期檢查、考核、評比。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10

美容美髮的公共用品用具,是指美容美髮場所和美容美髮操作過程中使用的,與顧客密切接觸的物品。美容用品用具包括美容棉(紙)、倒膜用具、修手工具、眉鉗、刷子、梳子、美容盆、美容儀器等物品;美髮用品用具包括圍布、毛巾、刀剪、梳子、推子、發刷、胡刷等物品;以及拖鞋、飲(杯)具等。

(一)公共用品用具消毒的基本要求

1、毛巾、面巾、牀單、被罩、按摩服、美容用具、剃鬚刀、皮膚病患者美髮工具、拖鞋、飲具等公共用品用具應一客一換一消毒,其他用品用具至少一日一消毒;清洗消毒後分類存放;直接接觸顧客毛髮、皮膚的美容美髮器械應一客一消毒。

2、美容用脣膏、脣筆等應專人專用,美容棉(紙)等應一次性使用,胡刷、剃刀宜一次性使用。

3、美髮用圍布每天應清洗消毒,提倡使用一次性護頸紙。

4、美容用盆應一客一用一消毒,美容袋一客一用一換,美容用化粧品應一客一套。

5、公用飲(杯)具應一客一換一消毒,消毒後貯存於專用保潔櫃內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飲具應分開存放。保潔櫃應保持潔淨,不得存放其他物品。提倡使用一次性飲具。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11

公共場所衞生檔案管理制度

為了規範本單位衞生檔案的管理,依據《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檔案有專人(或兼職)負責,分類存放在資料盒(袋)內,隨時備查。

二、衞生部門的監督意見書、採樣記錄、檢驗報告、處罰文書及本單位建立的衞生管理制度、日常檢查記錄、獎懲意見等及時歸檔。

三、檔案內容:

(一)衞生管理部門、人員設置情況及衞生管理制度;

(二)空氣、微小氣候(濕度、温度、風速)、水質、採光、照明、噪聲的檢測情況;

(三)顧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換及檢測情況;

(四)衞生設施的使用、維護、檢查情況;

(五)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清洗、消毒情況;

(六)安排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情況和培訓考核情況;

(七)公共衞生用品進貨索證管理情況;

(八)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應急預案或者方案;

(九)市衞生行政部門要求記錄的其他情況。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12

1、公共場所下列項目相應符合國家相關衞生標準和要求,主要有空氣、微小氣候(温度、濕度、風速);水成;採光;照明:噪音;顧客用具和衞生設施-。

2、嚴格執行衞生部發布的《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的總則、衞生管理、衞生監督、罰則、附則等內容。

3、公共場所直接力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每年按規定進行鏈康檢査,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衞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4、公共場所應做好以下衞生工作

1)務共場所環境複雜應避免滋生蟲害,避免其成為傳播某些疾病的媒介。

2)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與顧客的健康狀況是相互影響的,所以應嚴格做好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

3)對供公眾使用的器具,應嚴格執行消毐管理,杜絕因器具消毐工作沒有做到位而傳染某些疾病。

4)公共場所室內人羣集中,易使空氣污池,並傳播疾病,所以應嚴格做好消毐和空氣通風等工作。

5)公共場所顧客逗留時閼短,存有依賴思想,對公共場所保潔的責任心差,容易使公共場所變髒、變亂。應隨時做好公共場所的保潔工作,及時淸理衞生死角,杜絕滋生蟲害的可能。

6)公共場所容易通過物件的存放或接觸,產生相互污染,影響人們的健康.應嚴格傲好公共場所物件的分類存放、分類管理工作,避免交叉汚染。

5、經營場所嚴格執行以下禁煙制度:

1)員工在公共場所禁止吸煙,違規者按照相關規定處罰。

2)做好禁止吸煙的宣傳教育工作。

2)在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內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標誌。

4)在禁止吸煙的場所內不放置吸煙器具,不得設置煙草廣告。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13

美容美髮場所經營單位和個人需防止危害健康事故的發生,如發生健康危害事故啟動緊急應急預案。加強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報告和疫情報告。做好突發危害事件的報告,最大限度的控制健康危害事故的發生,經營單位負責人及衞生負責人,是事故報告的責任人,其他人員也有義務報告。

一、報告範圍

1、微小氣候或空氣質量不符合衞生標準所致的虛脱休克;

2、生活飲水遭受污染或飲水污染所致的介水傳染性疾病流行或中毒;

3、公共用具、用水和衞生設計遭受污染所致傳染性疾病、皮膚病;

4、意外事故導致的一氧化碳、氨氣、氯氣、消毒殺蟲劑等中毒。

二、發生死亡或同時發生3名以上(含3名)受害病人時,事故報告責任人要在發生事故2小時之內,電話報告工布江達縣衞生局(0894—5412884)和工布江達縣疾病控制中心(0894—5412165)發現傳染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以及不明原因的疾病時,及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14

1、美容美髮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健康檢查,領取“健康證明”和“衞生知識培訓證明”後方能上網工作。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衞生的疾病,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3、理髮店、美容店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4、美容美髮場所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接受衞生知識培訓,學習有關的衞生法律法規,基本衞生知識和基本衞生操作技能等,熟悉並嚴格執行本崗位的各項衞生操作規程和有關衞生要求。

5、美容美髮場所從來人員上崗後每兩年進行一次衞生知識複訓。

6、健康檢查項目按衞生部《預防性體檢管理辦法》進行,“健康證明”均不得塗改、轉讓、倒賣、偽造。

7、美容美髮場所從業人員必須講究個人衞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髮,穿戴整潔工作衣帽。

8、美容美髮場所經營單位建立從業人員衞生檔案,有連續二年應檢與應培訓人員、已檢與已培訓人員和已領健康證、培訓證人員名單;有衞生監督部門通知的不合格人員名單及其去向記錄。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15

一、公共場所的法人代表(負責人)是其經營場所衞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二、公共場所從業人員須進行健康檢查(每年一次)、接受衞生知識培訓,取得健康合格證明且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要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操作時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

三、公共場所室內空氣質量、微小氣候、水質、採光、照明、顧客用品用具及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等須符合國家衞生標準、要求;反覆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換一消毒。

四、公共場所經營者須根據規模、項目設置清潔、消毒、保潔、盥洗等設施設備和公共衞生間,並保持正常運行。

五、公共場所消毒間須獨立密閉設置,要配備足夠數量的消毒設施和消毒設備,且運轉正常;消毒程序符合要求,消毒記錄及時規範。

六、公共場所須配備安全、有效的預防控制蚊、蠅、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設施設備及廢棄物存放專用設施設備。

七、公共場所經營者採購洗化用品、消毒產品等公共衞生用品時須索取檢驗合格證明和其他相關資料,並建立台賬。

八、公共場所經營者須制定公共場所危害事故應急預案(方案),發生危害健康事故的應當立即處置,並及時向衞生行政部門報告。

九、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室內須有醒目的禁止吸煙警語和標誌,有專(兼)職人員對吸煙者進行勸阻。

十、公共場所經營者須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公共場所衞生許可證、公共場所信譽度等級及衞生檢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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