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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借款合同精選15篇

企業借款合同精選15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企業借款合同,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企業借款合同精選15篇

企業借款合同1

出質人(甲方):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户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的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以“質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質押。

第二條甲方質押擔保的貸款金額為_________(幣別)_________元整,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甲方對質押的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並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將質押物或權利憑證交付乙方佔有並同時向乙方支付保管費_________元。

第四條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因借款合同而產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因借款人違約而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第五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條質押期間,乙方有妥善保管質押物的義務,因乙方的過錯導致質物的價值減少的,應當:

(一)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後,乙方向甲方賠償;

(二)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債務,乙方的賠償責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債務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七條非因乙方過錯導致質物的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八條質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轉讓、兑現、再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兑現質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其所擔保的債權。

第九條甲方以債權、存款單或其他有價證券出質的,其兑現日期先於還款日期的,乙方有權選擇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處理:

(一)到期兑現用於提前清償貸款;

(二)轉換為定期儲蓄存單繼續用於質押;

(三)用乙方認可的等額債權、存款單調換到期債券、存款單。

第十條質押登記

(一)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出質登記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到有關機關辦理權利出質登記手續。

(二)質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到有關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一條質權的實現和消滅

(一)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包括因借款人或擔保人違約而由貸款人宣佈提前到期的債務或債權人按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宣佈解除合同而產生的損害賠償),質權人有權直接變賣、拍賣質物或將質物折價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如果採取變賣或折價方法處分質物,變賣價格或折價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質權人應採取拍賣的方法處分質物。

(二)處分質物所得款項在優先支付質物處分費用和本合同項下出質人應支付或償付給質權人的費用後,用於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

(三)質權因以下原因而消滅:

1.主債權消滅;

2.質權實現。 質權因主債權消滅而消滅的,質權人應將其保存的質物及權利證書交還出質人。

第十二條締約過失和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簽訂後,出質人拒絕或拖延交付質物,致使質押不能生效的,構成締約過失,出質人應對質權人承擔質押擔保範圍的賠償責任。

(二)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質押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因出質人的原因導致質押無效;

2.出質人以任何方式(作為或不作為)妨礙質權人根據本合同有關約定處分質押物。

(三)在發生上述違約事件或締約過失的情況下,出質人負有締約過失或違約責任,質權人有權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解除與出質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或宣佈借款合同提前到期;

2.要求出質人賠償質權人因出質人違約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質權人遭受的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的損失);

3.僅需通知,將出質人在質權人以及中國XX其他機構處任何賬户內的資金或對質權人以及中國XX其他機構享有的債權與質押擔保債權相抵消。

第十三條費用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質物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項下的登記、公證費及質物的保險、運輸、倉儲、保管、估價、維修、保養、處分等費用),均由出質人支付或償付。

第十四條權利放棄質權人給予出質人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質權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質權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免除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應承擔的任何義務。

第十五條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一)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補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應按照本合同所擔保的借款合同的有關條款解釋或辦理。

(三)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法律適用和管轄本合同的一切糾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無效時,雙方同意採用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借款合同約定的人民法院起訴,通過司法程序解決。

2.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與訴訟或仲裁有關的所有費用均由保證人承擔,但法院判決或仲裁委員會裁決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下列條件滿足後生效:

1.合同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

2.出質人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出質人執_________份,質權人執_________份,_________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企業借款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出借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因此,在起草借款合同時一定要注意出借人主體資格問題,實踐中有些自然人用自己控制的非金融類公司的名義發放借款是不合法的。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元。

二、借款用途為________。

三、借款利息

借款利率為月利息____%,按月收息,利隨本清。

(1)砍頭息的問題。在民間借貸的實踐中,出借人往往會在實際出借資金之前將全部/部分利息予以扣除後再發放給借款人,但約定的借款金額卻是本金與扣除過利息之和。根據《合同法》第二百條的規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因此,砍頭息這種方式是不被法律所認可的,法律上認可的借款本金為實際出借的金額。

(2)對借款本金的借出,建議採用銀行轉賬的方式進行操作,不要採用現金方式完成借貸。現金在舉證上難度較大,而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可以很好的保留證據。民間借貸而言,證明自己實際發放借款是借貸關係最為核心的一環,因為只有證明了有資金轉賬記錄,借款合同才能發生法律效力。這一點在《合同發》第二百一十條的規定可以看出:“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也就是説只有實實在在提供了借款,借款合同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3)實際出借金額、借款期限與借款合同約定的不一致,該怎麼辦?這種問題,在實踐中常有發生,出借人由於各種原因,未能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足額發放借款。而《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條規定:“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從法律上來説,若出借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時間、金額發放借款,出借人就是違約,借款人是可以追究出借人違約責任的'。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______,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收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還本付息,所產生的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負。

2、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逾期不還的部分,借款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費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並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____的違約責任。

3、當甲方認為借款人發生或可能發生影響償還能力之情形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應及時返還,借款人及保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辯。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借人: 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

借款人: 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

第一條借款金額_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期限:__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借款費用:綜合服務費為每月_______%,及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綜合費用 元人民幣。

第四條本借款在乙方辦妥借款手續費後,有甲方將借款一次性或分批劃至乙方指定單位或個人名下帳户,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支付現金。

第五條在合同期限內,借款的起始日期以實際發生日期為準。

第六條借款到期,如乙方要求延期,需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辦理延期借款手續。

第七條乙方向甲方保證: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此借款已經財產共有人同意。

(二) 具有充分的權利和能力簽署並履行本合同。

(三) 未違反任何對其適用的法律,目前在任何法院或仲裁機構均未有針對其而進行或將進行的,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訴訟或仲裁。

(四) 如實提供甲方所需要材料:

(五) 按約定期限足額償還出借人本金和交付綜合費用:

(六) 當客觀上出現危機借款安全的情況(包括擔保人發生異常情況),乙方(或其法定繼承人,代理人)最遲在事件發生後五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保證出借人本金和綜合費用的償還:

(七) 乙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等事項時。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後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第八條 甲方承諾:

(一) 按期發放借款:

(二) 對乙方的職業,收入,開支情況均給予保密。

第九條甲方無需徵求乙方同意,可將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權益轉讓他人,承讓人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但乙方如需將本合同項下債務轉讓給

第三人,應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提供甲方認可的擔保

第十條 本合同所約定的乙方向甲方支付綜合服務費的義務,本受本合同約定期限限制,直至借款全部清償為止。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 借款期間,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中有關條款,未按期支付借款費用,未按期歸還本金屬違約。

(二) 甲方有權宣佈借款立即到期,並提前收回借款。乙方應按借款額度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乙方在使用借款進行消費或經營過程中,出現任何糾紛,均不影響本合同正常履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地在的____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借款一經發放即時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其項下貸款本金,綜合費用和可能發生的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得到全部清償時,自動終止。

第十六條 如貸款人要求,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公證。借款人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後具有強制執行力,借款人不履行本合同項義務的,貸款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十七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房管局抵押部門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借款合同3

借款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郵碼:

電話:

貸款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郵碼:

電話:

保證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郵碼:

電話: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保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借款方為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築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規定______年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萬元,用於______。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並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註小寫,並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説數額被你改過。

第二條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為月息______%,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率為月息______%,逾期貸款加計利息______%,挪用貸款挪用部分加罰利息______%。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於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第四條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閲有關文件、帳冊、憑證和報表,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違約責任

1、若乙方不能按時放款,每延期一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延期超過___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能按時還款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的_______%作為違約金,同時還應承擔乙方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第七條擔保方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責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後一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提示:

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2年。如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次日開始計算。到期有催討的,從催討次日重新計算,但須保存催討的證據;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後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

第九條其他事宜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按約定全部歸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後終止。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風險提示: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複印件,而且複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借款方(蓋章):

代表人:

  __年__月__日

貸款方(蓋章):

代表人:

__年__月__日

擔保方(蓋章)

代表人:

__年__月__日

企業借款合同4

借款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住所(地址):

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住所(地址):

借款人、借款人經平等協商,就借款人向借款人發放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借款條件

第一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用途為 。未經借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有權監督款項的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2.1 本合同項下借款幣種為 ,金額為 (大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2.2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 月,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實際提款日以借據為準。

第三條 利率、利息和費用

3.1 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年利率為

3.2本合同項下借款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按 (月/季/半年)結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0。

3.3 本合同項下逾期罰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挪用借款罰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

第四條 提款

借款人可根據實際用款需求提取借款,每次提款應提前2個工作日向借款人提出申請,否則借款人有權拒絕提款。

第五條 還款

5.1借款人按照下列 種方式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

(1) 借款到期一次性償還。

(2) 按照下列還款計劃分期償還(內容較多時,可另附頁):

5.2 每期還款日為實際放款日次月起的每期對應日;無對應日的,還款日為該期最後一日。最後一期還款日為借款到期日。

5.3借款人提前還款,應按提前還款金額的 %向借款人支付補償金。 第六條 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擔保,其擔保方式為以下第 種:

(1)抵押。

(2)質押。

(3)保證

(4)其他。

本借款合同對應的擔保合同號為 。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解決方式為 :

(1) 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按提交仲裁申請時該會有效之仲裁規則,在 (仲裁地點)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 在借款人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借款人、 各執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部分 借款合同條款

第一條 借款發放和支付

1.1 借款人提取借款必須滿足下列前提條件,否則借款人沒有義務向借款人發放任何款項,借款人同意先行放款的除外:

(1) 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已按借款人要求提供相應擔保,相關擔保手續已經辦理完畢,且擔保未發生不利於借款人的變化;

(2)在每次提款時,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陳述和保證仍然真實、準確、完整,且未發生本合同項下或借款人與借款人簽署的其他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

1.2 借款人提取借款,應提前至少2個工作日向借款人提交提款通知書。提款通知一經提交,未經借款人書面同意不得撤銷。

第二條 還款

2.1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如果還款賬户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全部到期應付款項的,借款人有權決定清償順序。

2.2 經借款人同意提前還款的,借款人應於提前還款日同時付清至提前還款日止,依據本合同約定到期應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項。

第三條 擔保

3.1 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應為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提供借款人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3.2 本合同項下擔保物發生受損、貶值、產權糾紛、被查封或扣押,或抵押人擅自處理抵押物,或保證擔保的保證人財務狀況發生不利變化或發生其他不利於借款人債權的變借款人應及時通知借款人,並另行提供借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第四條 陳述和保證

借款人向借款人做出以下陳述和保證,並維持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始終有效:

4.1 依法具備借款人主體資格,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4.2 簽訂本合同已獲得所有必需的授權或批准,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本公司章程、股東出資協議、聯營協議、合夥協議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與應承擔的其他合同項下的義務均無牴觸。

4.3 在最近一年內的生產經營過程中未發生重大違規違紀行為,現任高級管理人員無任何重大不良記錄。

4.4 提供給借款人的所有文件和資料都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

4.5 未向借款人隱瞞其所涉及的訴訟、仲裁或索賠事件。

第五條 借款人承諾

5.1 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所借款項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證券市場、期貨市場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

5.2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清償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

5.3接受借款人的信貸檢查,按照借款人要求及時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財務資料和反映借款人償債能力的其他資料,積極協助並配合借款人對其生產經營和財務情況的調查、瞭解和監督。

5.4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及時通知借款人:

(1) 變更名稱、公章、公司章程、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通訊地址等事項;

(2) 歇業、解散、清算、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或申請(被申請)破產;

(3) 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或資產被查封、扣押或被強制執行,或被司法機關、税務、工商等有權機關依法立案查處或採取處罰措施;

(4) 股東、董事和現任高級管理人員或股東和出資人涉嫌重大案件或經濟糾紛。

5.5 不以降低償債能力的方式處置自有資產;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不損害借款人的權益。

5.6承擔因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所發生的費用,以及借款人為實現本合同項下債權已付和應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告費等。

5.7 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清償順序優先於借款人對其股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合夥人、主要出資人或關鍵管理人員的債務,並且與借款人其他債權人的`同類債務至少處於平等地位。

第六條 借款人承諾

6.1 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6.2 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其財務和生產經營方面的非公開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和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條 違約

7.1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1)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或未履行本合同項下任何其他義務,或違背在本合同項下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的;

(2) 本合同項下擔保發生了不利於借款人債權的變化,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借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的;

(3) 借款人任何其他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後未能清償,或者不履行或違反在其他協議項下的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4)借款人生產經營、對外投資等發生重大不利變化,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5) 借款人或其股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合夥人、主要投資者個人或關鍵管理人員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或資產被查封、扣押或被強制執行,或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立案查處或依法採取處罰措施,或因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政策被媒體曝光,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6) 可能導致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債權的實現受到不利影響的其他情形。

7.2 借款人違約,借款人有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停止依據本合同和借款人與借款人之間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

(3) 宣佈本合同和借款人與借款人之間其他合同項下未償還的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償還款項;

(4)要求借款人賠償因其違約給借款人造成的損失;

(5)法律法規規定、本合同約定或借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7.3 借款到期(含被宣佈立即到期)借款人未按約償還的,借款人有權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逾期罰息利率計收罰息。對借款人未按時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7.4 借款人未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和複利)或其他應付款項的,借款人有權通過媒體進行公告催收。

第八條 權利和義務轉讓

借款人有權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部分或全部轉讓給第三方,借款人的轉讓行為無須徵得借款人同意。未經借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生效、變更

9.1 本合同自雙方有效簽署之日起生效(以最後簽署日期為準),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全部履行完畢之日終止。

9.2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各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響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十條 其他

10.1 借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其他權利。

10.2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

借貸雙方已對本合同的所有條款進行了充分協商。借款人已提請借款人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已應借款人要求對相關條款作出解釋和説明。借款人已認真閲讀並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條款(包括第一部分《借款條件》和第二部分《借款合同條款》),借貸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對合同內容無異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借款合同5

貸款方:

聯繫方式:

借款方:

聯繫方式: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保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雙方共同遵守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並簽訂此合同。

第一條 根據______(項目計劃批准機關及文號)批准借款方______(項目名稱及主要內容)項目______,總投資______萬元,其中自籌______萬元,其它______萬元,向貸款單位申請______(貸款種類),貸款______萬元。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並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註小寫,並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説數額被你改過。

第二條 貸款期限:

自放款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風險提示: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二〇xx年三月十六日。

貸款方按照各項貸款辦法規定的利率檔次,計息時間,向借款方計收利息。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於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第三條 貸款方保證在核準的貸款額度內,根據貸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時供應資金,如因本身責任,不能按時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遲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由貸款方按本項貸款利率檔次加付______%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照如下期限歸還本金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萬元;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萬元;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萬元。

第五條 借款方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有關規定,用下列資金還款:

1、貸款項目投產後新增加的所得税前利潤______萬元,

2、貸款項目投產後新增加的'税金______萬元,

3、自有資金(包括更新改造資金、新產品試製費和生產發展基金)______萬元,

4、新增固定資產折舊______萬元,

5、貸款項目交主管部門的費用______萬元。

6、其它資金______萬元。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監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項目實施計劃、設計方案和合同規定使用借款,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隨意變更項目內容和借款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或停止貸款,並對挪用的貸款部分加收利息______%。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若乙方不能按時放款,每延期一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延期超過___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能按時還款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的20%作為違約金,同時還應承擔乙方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提示:

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2年。如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次日開始計算。到期有催討的,從催討次日重新計算,但須保存催討的證據;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後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

第九條 其他事宜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按約定全部歸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後終止。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風險提示: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複印件,而且複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貸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

借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

企業借款合同6

貸款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住所(地址):

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住所(地址):

借款人、貸款人經平等協商,就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借款條件

第一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用途為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款項的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2.1 本合同項下借款幣種為 ,金額為 (大

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2.2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 月,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實際提款日以借據為準。

第三條 利率、利息和費用

3.1 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年利率為

3.2本合同項下借款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按 (月/季/半年)結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0。

3.3 本合同項下逾期罰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挪用借款罰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

第四條 提款

借款人可根據實際用款需求提取借款,每次提款應提前2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申請,否則貸款人有權拒絕提款。

第五條 還款

5.1借款人按照下列 種方式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

(1) 借款到期一次性償還。

(2) 按照下列還款計劃分期償還(內容較多時,可另附頁):

5.2 每期還款日為實際放款日次月起的每期對應日;無對應日的,還款日為該期最後一日。最後一期還款日為貸款到期日。

5.3借款人提前還款,應按提前還款金額的 %向貸款人支付補償金。

第六條 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擔保,其擔保方式為以下第 種:

(1)抵押。

(2)質押。

(3)保證

(4)其他。

本借款合同對應的擔保合同號為 。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解決方式為 :

(1) 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按提交仲裁申請時該會有效之仲裁規則,在 (仲裁地點)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 在貸款人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貸款人、 各執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部分 借款合同條款

第一條 借款發放和支付

1.1 借款人提取借款必須滿足下列前提條件,否則貸款人沒有義務向借款人發放任何款項,貸款人同意先行放款的除外:

(1) 除信用貸款外,借款人已按貸款人要求提供相應擔保,相關擔保手續已經辦理完畢,且擔保未發生不利於貸款人的變化;

(2)在每次提款時,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陳述和保證仍然真實、準確、完整,且未發生本合同項下或借款人與貸款人簽署的其他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

1.2 借款人提取借款,應提前至少2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交提款通知書。提款通知一經提交,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不得撤銷。

第二條 還款

2.1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如果還款賬户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全部到期應付款項的,貸款人有權決定清償順序。

2.2 經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的,借款人應於提前還款日同時付清至提前還款日止,依據本合同約定到期應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項。

第三條 擔保

3.1 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應為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3.2 本合同項下擔保物發生受損、貶值、產權糾紛、被查封或扣押,或抵押人擅自處理抵押物,或保證擔保的保證人財務狀況發生不利變化或發生其他不利於貸款人債權的變借款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第四條 陳述和保證

借款人向貸款人做出以下陳述和保證,並維持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始終有效:

4.1 依法具備借款人主體資格,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4.2 簽訂本合同已獲得所有必需的授權或批准,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本公司章程、股東出資協議、聯營協議、合夥協議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與應承擔的其他合同項下的義務均無牴觸。

4.3 在最近一年內的.生產經營過程中未發生重大違規違紀行為,現任高級管理人員無任何重大不良記錄。

4.4 提供給貸款人的所有文件和資料都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

4.5 未向貸款人隱瞞其所涉及的訴訟、仲裁或索賠事件。

第五條 借款人承諾

5.1 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所借款項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證券市場、期貨市場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

5.2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清償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

5.3接受貸款人的信貸檢查,按照貸款人要求及時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財務資料和反映借款人償債能力的其他資料,積極協助並配合貸款人對其生產經營和財務情況的調查、瞭解和監督。

5.4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及時通知貸款人:

(1) 變更名稱、公章、公司章程、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通訊地址等事項;

(2) 歇業、解散、清算、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或申請(被申請)破產;

(3) 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或資產被查封、扣押或被強制執行,或被司法機關、税務、工商等有權機關依法立案查處或採取處罰措施;

(4) 股東、董事和現任高級管理人員或股東和出資人涉嫌重大案件或經濟糾紛。

5.5 不以降低償債能力的方式處置自有資產;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不損害貸款人的權益。

5.6承擔因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所發生的費用,以及貸款人為實現本合同項下債權已付和應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告費等。

5.7 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清償順序優先於借款人對其股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合夥人、主要出資人或關鍵管理人員的債務,並且與借款人其他債權人的同類債務至少處於平等地位。

第六條 貸款人承諾

6.1 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6.2 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其財務和生產經營方面的非公開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和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條 違約

7.1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1)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或未履行本合同項下任何其他義務,或違背在本合同項下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的;

(2) 本合同項下擔保發生了不利於貸款人債權的變化,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的;

(3) 借款人任何其他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後未能清償,或者不履行或違反在其他協議項下的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4)借款人生產經營、對外投資等發生重大不利變化,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5) 借款人或其股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合夥人、主要投資者個人或關鍵管理人員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或資產被查封、扣押或被強制執行,或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立案查處或依法採取處罰措施,或因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政策被媒體曝光,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6) 可能導致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債權的實現受到不利影響的其他情形。

7.2 借款人違約,貸款人有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停止依據本合同和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

(3) 宣佈本合同和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其他合同項下未償還的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償還款項;

(4)要求借款人賠償因其違約給貸款人造成的損失;

(5)法律法規規定、本合同約定或貸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7.3 借款到期(含被宣佈立即到期)借款人未按約償還的,貸款人有權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逾期罰息利率計收罰息。對借款人未按時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7.4 借款人未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和複利)或其他應付款項的,貸款人有權通過媒體進行公告催收。

第八條 權利和義務轉讓

貸款人有權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部分或全部轉讓給第三方,貸款人的轉讓行為無須徵得借款人同意。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生效、變更

9.1 本合同自雙方有效簽署之日起生效(以最後簽署日期為準),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全部履行完畢之日終止。

9.2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各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響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十條 其他

10.1 貸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其他權利。

10.2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

借貸雙方已對本合同的所有條款進行了充分協商。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已應借款人要求對相關條款作出解釋和説明。借款人已認真閲讀並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條款(包括第一部分《借款條件》和第二部分《借款合同條款》),借貸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對合同內容無異議。

貸款人(蓋章):

負責人/授權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企業借款合同7

甲方:

乙方:

一、由於乙方資金緊張,週轉困難,致使本身生產停泄,已簽訂合同項目不能按期完工,如不及時解決將嚴重影響到合同的履行。為保證履約,維護對外信譽,乙方向甲方商議借款人民幣 元以便購入材料進行生產。甲方應乙方申請,同意借給乙方資金人民幣 元。

二、上述借款用於:

(1)、訂購原材料:

(2)、訂購輔料:

(3)、其他如:購買工具等。

三、上述借款直接匯到:

收款單位名稱:

收款單位開户行:

收款單位帳號:

四、為保證甲方的資金安全及時收回借款,乙方鄭重承諾如下:

1、嚴格履行合同,保證借款專款專用,不挪作他用。如發現乙方將資金挪作他用,甲方有權提前收回資金,同時乙方應支付借款額30%的`違約金。

2、對於上述借款,甲方有權從雙方業務結算款或其他往來款中扣還;甲方也有權委託其他與乙方有業務往來的企業代扣。乙方對此不持異議。

3、本借款協議書一經成立,乙方不管任何原因都必須按約定時間歸還借款,否則按每日1‰比例收取滯納金。

4、本借款乙方最遲於借款支付日起天內歸還給甲方。

5、如乙方到期拒不歸還借款,甲方可以隨時向轄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乙方應承擔甲方追討該款發生的誤工費、律師代理費等。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蓋章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企業借款合同8

編號: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地址: 學校: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地址:

甲方因本人生活消費需要,自願向乙方申請大學生在校期間信譽借款,經當 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 借款事項

第一條 借款內容及還款方式,利息。

1. 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大寫:。

2.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 還款方式: 每月償還本息合計本金貸款期限本金利率

4. 每月利息:按照本金利率 %,每月結算利息。

第二條 提前還款 甲方向乙方申請並經乙方同意後,可提前償還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甲方需 向乙方支付提前還款手續費,其金額按本合同項下貸款金額的' %計算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 收 天的違約金。

第四條 發放貸款

1. 甲方授權乙方將本合同項下貸款劃入甲方指定帳户: 開户行: 户名: 帳號:

2. 實際發放金額以本合同所附借據為準。

第五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 (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借款合同9

我國立法對於企業間借款合同的效力是予以否定的,但司法實踐中對於企業間借貸糾紛的處理方式卻不一致。企業間的借款行為比較常見,併發揮着較為重要的融資功能。完全否認企業間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既不利於企業的融資和發展,也不利於部分企業資金的的充分利用,不符合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和方向。有條件的認定企業間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完善企業間借款的法律規則,既有其現實意義,也有其理論價值。

一、企業間借款合同屬於私法的調整範圍

企業的自主經營權是指企業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時依法享有的權利,包括經營方式選擇權、生產經營決策權、資金支配使用權等內容。由於資金是企業經營發展最重要的要素,因此資金支配使用權對於企業來説非常重要的。企業間借貸行為是企業作為獨立的市場經濟主體的必然行為,是其經營權的充分體現,是企業處分自由資金的意思表示,為私法上的權利行使問題,屬於私法的調整範圍,國家公權力不應過多幹預。

二、認定企業間借款合同有效體現了合同自由的原則

合同法未對借款合同的雙方主體資格進行限制,最高院的司法解釋對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企業之間的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均予以認可。企業作為具有獨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民商事主體,可以自由地表達自己的意志,自由地決定將企業自由資金出借給其他企業,並可以與另一方協商確定合同的具體內容和形式。只要該合同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損害國家和公共利益,就應該認定為有效合同。企業間借款合同是當事人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賦予其相應的法律效力是尊重合同自由原則的體現。

三、認定企業間借款合同有效符合公平和效率原則。

公平是以利益的均衡作為價值判斷標準以調整主體之間的經濟利益關係。公平原則強調,在市場經濟中以市場交易原則作為行為準則,公平合理地對待所有市場主體。隨着我國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推進,為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就應當逐步消除對企業間借款與正規金融活動的差別對待,並賦予企業間借款與自然人間借貸相同的法律效力。 效率意味着市場主體運行合法高效,交易成本降低,社會財富總量增加。企業間借款是非自然人之間按照雙方約定轉讓閒置資金的行為,是資產信用原則的體現,如果法律可以為其設置良好的交易規則,則可以有效地提高資金的利用率,減少借貸雙方的交易費用,加快交易速度,促進市場有序競爭。

因此,企業間借款合同與一般借款合同在法理上並無不同,根據私法自治及合同自由原則,企業間基於自己真實意思形成的借款合同,在不違反國家金融管制的強制性規定的情形下,應該認定為合法有效。

企業借款合同10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經營活動所需,向乙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佰拾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

自__年___月___日至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期限為________。借款到期後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可順延,順延期限另行約定。

三、借款利息為零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

本借款限於流動資金借款,用於公司經營活動,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1、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貨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

七、合同生效:

_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貸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借款合同11

甲方(出借人)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借款人)

地址:

身份證號碼 :

移動電話/座機:

保證人:

地址:

身份證號碼 :

移動電話/座機: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自願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種類、用途

1、借款種類:

2、借款用途:

3、借款金額: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借款金額為(大寫) 人民幣 (小寫) .

第二條、借款與還款期限、方式

(1)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還款日期為 年 月 日。

(2)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日期如與借款憑證記載不一致時,以借款憑證為準(還款日期相應順延)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項下借款利息自甲方實際提供借款的當天開始計算,借款利率雙方約定為 ,利息結算方式為: ,本息還款方式為 .

第三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瞭解乙方的借款使用情況,並對借款使用進行監督,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進行監督檢查,及時提供所需的文件、資料等信息情況,並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合法性負責。

2、在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前提下,按期向乙方提供借款。

3、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息期限和利率向乙方收取應得利息,如乙方違約有權收取違約金,合同終止後乙方必須歸還甲方所藉資本金及應得利息。

4、乙方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1)不按期償還借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的;

(2)不按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甲方對其借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督的`;

(4)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5)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6)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債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第四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所借款項,收取甲方借款時應當出具收據。

2、按期足額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如遇特殊情況,乙方不能在借款到期日歸還借款而需展期的,應在借款期限屆滿30日前向甲方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甲方同意後,雙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3、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向甲方支付應付利息。

4、乙方應如實告知甲方借款用途,不得隱瞞,並按照本合同約定用途合法合規的使用借款,保證不使用借款從事違法違規活動,否則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並按本合同約定期限計收利息,乙方從事違法違規行為導致的法律後果需自負,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5、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真實、完整的相關資料、信息,填妥有關借款憑證,並積極配合甲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

6、乙方在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未全部還清之前如採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債權債務關係變化或影響甲方借款債權實現的行為,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書面同意,同時落實債務清償責任或提前清償債務,否則不得采取相關行為。乙方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實施相關行為損害甲方債權的,甲方有權撤銷相關行為,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活動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可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其他事項,如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經濟狀況惡化的,均應在3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落實還款措施。

8、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乙方為他人債務提供保證或以其主要財產向第三人抵押、質押,應當提前7日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9、乙方不得轉移財產或擅自贈與、處置財產,以逃避對甲方的債務。

10、借款期間乙方發生住址、聯繫方式等事項,應當提前7日書面通知甲方。

11、若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擔保,則乙方需根據甲方要求辦妥擔保登記等有關法律手續,且保證該擔保在還款期限內持續有效,如若相關擔保失去應有的擔保信用能力,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應得利息。

12、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人出現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借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押物價值減少,乙方應當在7日內提供甲方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13、乙方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法律服務、登記、鑑定、公證等費用。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在乙方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前提下,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期提供借款,如延期超過7天以上的,甲方需按借款金額3%支付給乙方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2至13款中的任一款,甲方均有權採取停止提供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或足以使甲方的借款不受損失的保全措施;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5至13款中的任一款,還應當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3、乙方到期不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及利息的,甲方有權限期清償,乙方除應支付給甲方借款本金及利息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4、乙方應當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履行還本付息義務,不得擅自提前還款,否則甲方有權繼續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息期限計收應得利息,並按照借款金額10%收取違約金。

5、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並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息期限計收應得利息,乙方還應當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6、因乙方違約致使甲方採取訴訟及非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此支付的申請費、執行費、律師費以及評估、公證、勘驗、拍賣、調查、鑑定、差旅費以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六條 借款擔保

1、抵押擔保:乙方提供_____ _ __ 為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擔保,並自行辦理相關法律手續,到期不能歸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處理抵押物。乙方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消滅。如若乙方提供的擔保不適格,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保證擔保:乙方提供債務履行保證人為本合同項下債權擔保,保證人對乙方債務履行承擔連帶責任,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期間自債務履行期滿之日起五年。保證人履行責任後,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乙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3、如有見證方,則見證人應如實提供見證,但不因此對本合同的執行承擔任何法律責任,見證人應當積極協助非違約方行使相關權利,所需費用計入維權成本,由違約方承擔。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變更應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擔保人 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十條 提示

甲方已提請乙方注意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乙方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説明。乙方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保證人(簽章)

保證人(簽章)

保證人(簽章)

見證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企業借款合同12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的批覆》中規定:“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之間的借貸屬於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為無效:

一、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職工集資的;

二、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的;

三、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的;

四、有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的。”同時,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款案件的若干意見》中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用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4倍之內的.利息,依法受法律保護,超出部分則不受法律保護。”公司流動資金比較緊張,銀行不給貸款,如與個人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有效,但利息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的部分不受保護。

公司與個人之間借款合同注意事項

公司之間拆借資金雖然在現實中大量存在,但其合法性一直存在爭議。但公司與個人之間借款卻是允許的,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覆》中,確認“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之間的借貸屬於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此,本文就着眼於討論公司與個人之間借款時,應如何製作和簽訂借款合同的問題。

借款合同的必備條款

最簡單的借款合同也必須有如下條款:1、出借人、借款人;2、借款金額;3、借款時間。在某些不簽訂正規借款合同的場合,借條同樣可以構成借款關係,簡單的借條一般由借款人書寫為“今借到某某人民幣**元”,並由借款人簽名和註明時間,這樣一張簡單的借條也就具備了借款合同的必備條款。

但公司與個人之間借款,卻不能僅僅滿足於打一張借條,而需要關注更多的條款設定以避免風險。

一、利息

首先,借款要收取利息的,應當在合同中寫明利率標準。利率標準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法院不予保護。其次,利息不能併入本金計算複利,也不能在借款時預先將利息在本金中扣除。

如果合同中沒有寫明利率標準,出借人與借款人對此發生爭議,一般按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但如果個人與個人之間借款沒有寫明是否收取利息,則按照無息借款處理。)

二、款項交付

借款一般通過現金直接交付或銀行支付兩種形式交付,需要在合同中寫明。建議採用銀行支付形式,以保留支付的憑據。小額借款(十萬以下)可以用現金直接交付,但應當要求借款方開具收條,或者在合同中寫明簽訂合同即確認已收到款項,不再另開收條。

在有的借貸案件中,出借方雖然提供了借款合同,但是借款方否認收到了借款,而雙方在交付時又沒有開具收條,就會出現無法收回借款的風險。

同樣,在另一些借貸案件中,出借方提供了匯款憑證,但沒有簽訂借款合同,借款方就聲稱此款是贈與而非借款,而出借方又不能提供其他證據證明是借款,最終也未能順利收回借款。

三、還款期限

有的借款合同寫明瞭還款期限,有的沒有寫明。寫明瞭還款期限的借款如果到期不能收回,應在到期之日起兩年內提起訴訟或發函催告,否則超過訴訟時效,法院不再保護。

沒有寫明還款期限的借款,出借人可以隨時要求償還。但在發出要求何時償還的通知之後到期不能收回的,也應該在兩年之內提起訴訟或再次發函催告,以避免超過訴訟時效。

四、擔保

借款合同中出借人應儘量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尤其在個人出借款項給公司的時候,為了避免空殼公司陷阱,應要求公司股東以個人身份提供擔保。擔保時建議約定為保證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即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時出借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證人償還,而避免約定為一般保證,即僅約定當借款人不能償還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一般保證的條件下,出借人必須先起訴借款人,在借款人沒有財產可供償還時才能要求保證人承擔責任。

應特別注意的是,借款到期時,借款人未償還借款,出借人與借款人雙方未徵求保證人同意而重新對償還期限或利率達成協議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有時候,借款人自身也可能提供房產、車輛、股權、產品等作為借款的擔保,此時需要注意,對於房產、股權需要辦理登記擔保才生效,對於車輛、產品等動產,出借人也要實際佔有,否則無法起到擔保的作用。

在為借款提供抵押的合同條款中,如果雙方約定借款到期無法償還時,抵押物歸出借人所有,這樣的條款是無效的,因為法律認為該條款與設立抵押的目的相悖,而且容易出現價值較高的物品以較低的價格轉移給出借人,造成價值轉移失衡,損害借款人的利益。

五、管轄法院

如果在借款合同中沒有注意這個問題,按照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的原則,就有可能出現出借人千里迢迢到借款人住所地去打官司的情況,費時費力,因此在借款合同的最後,一定要約定一個對於出借人而言很方便的管轄法院

企業借款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訂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經營活動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該筆款項匯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帳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確認書。

二、借款期限為______ 年,從甲方出具上述確認書之日起計;利率以五年期銀行貸款利率計,即為每年______%;如遇國家調整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則雙方之間的借款利率亦作相應的調整;

借款期滿之次日,本金隨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歸還給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則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計算違約金。

三、為上述條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稱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佔____________公司註冊資本的 _____%)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並由甲方於借款收款確認書日簽署之日負責落實辦理將上述股份出質事項記載於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東名冊,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記完成的確認書。

四、雙方確認,如果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間的勞動關係結束,則本合同於該結束之日同時解除,此等情況下甲方應於該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內歸還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其餘部分用於質押登記等;對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借款合同14

出借方:___

借款方:___

借款方為擴大生產經營,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項用於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元整。

第三條借款利息採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息為百分之六。

第四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伍年,自20___年4月10日起,至20___年4月9日止。出借方將於20___年4月10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財務部門。

2、還款時間與金額:

借款方還款時間為20___年4月9日,本金和利息一併還清。

3、借款方如當期在約定時間內未清當期款項應按日息計算,如還款日期超過30天應付當期還款金額10%違約金。

第五條還款資金來源: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30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徵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合同,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30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4、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合同。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註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______

出借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企業借款合同15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

第二條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千分之,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年零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 貸款時間貸款金額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2、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 還款時間 還款金額 還款時的利率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

2、還款方式: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6、由於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於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時,應優先償還貸款。由於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並、轉或撤消工程建設等設施,或者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 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公章)

代表人:(蓋章)

個人向個人借款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訂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經營活動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該筆款項匯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帳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確認書。

二、借款期限為______ 年,從甲方出具上述確認書之日起計;利率以五年期銀行貸款利率計,即為每年______%;如遇國家調整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則雙方之間的借款利率亦作相應的調整;

借款期滿之次日,本金隨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歸還給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則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計算違約金。

三、為上述條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稱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佔____________公司註冊資本的 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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