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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易土地租賃合同

簡易土地租賃合同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簡易土地租賃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簡易土地租賃合同

簡易土地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各人所有的農用耕地租給乙方,用於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2.承租形式:個人承租經營。

三、土地的承租經營期限

四、地上物的處置

該地上有______,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無償使用並加以維護;待合同期滿或解除時,按使用的實際狀況與所承租的土地一併歸還甲方。

五、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租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承租金每年共計人民幣元。

2.每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租金。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自來水,並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5.乙方可在承租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租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租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租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租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租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種建築設施的費用,並根據乙方承租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租合同。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額的20%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租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租合同不能履行,給轉租後的承租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__________份。

出租方:(簽字)

承租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簡易土地租賃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自願、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土地的相關説明:

1、甲方將承包經營東官莊村四組村西的土地___米,寬___米),租賃給乙方做駕校練車場使用。乙方硬化路面,搭建輕鋼房,不建磚混結構建築,不改變土地使用性質和用途。

2、租賃期限:租賃期限20____年,自20____年6月12日起至20____年6月11日止。

3、租賃標準:每畝每年1300(壹仟叁百)元,壹年的租金共___元,因物價上漲等因素,每三年每畝地的租金上漲不低於100元或按當年物價上漲情況決定上漲部分租金。

4、付款方式:一年一支付方式,乙方於每年6月12日前將租金繳納給甲方。

二、甲方對土地的'利用進行監督,保證按協議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

按協議約定收取租金,不干涉乙方駕校經營和學員練習。乙方按照協議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按時交納租金。不得破壞甲方的地上附屬物。

三、協議期滿後,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可優先租用;否則乙方恢復原地貌,繼續做基本農田使用。

在協議履行期間內,因不可抗拒原因或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協議即為終止,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四、乙方違約或私自對租用土地進行流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___

乙方:___

20____年6月12日

簡易土地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土地使用權租賃事宜,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內容如下:

出租土地位於___________,總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出租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賃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權利、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權利、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本合同附件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補充需經甲、乙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協議書,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訂立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甲方代表烏蘇市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辦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範圍內的土地,乙方只有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地下資源、埋藏物等均不屬於乙方使用範圍。

第二章租賃的土地、期限,租賃金

第三條甲方將位於烏蘇市 鄉(鎮) 處 畝國有土地租賃給乙方進行耕種經營,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需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四條 土地租賃使用年限為 30年,從 20_年 1 月 日起到 20__ 年 1 月 30日止。

第五條乙方在租賃 20_年1月至 20_年1月免交租賃費,

20_年 1月至 20_ 年 1月每年每畝上交租賃費 元。

20_年1月至20__年 1月每年每畝0__上交租賃費 元;

20__年 1月至2年1 月每年每畝上交租賃費 元。

租賃費在當年12月30日前交清一年的租賃金。

第三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甲方根據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權限給乙方實地丈量、核實土地租賃位置和麪積。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按期限、規劃進行土地經營後,組織有關部門驗收。驗收合格甲方依法予以確權勘界,確定土地經營面積,註冊登記國有農用地使用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第八條 甲方有權按時如數向乙方收取租賃金,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照租賃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害租賃土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第十條 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第十一條 甲方要維護乙方的土地租賃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租賃合同。因社會公益事業和國家、地方重點工程需佔用土地的經原批准租賃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賃土地。提前收回租賃土地時,甲方應在收回土地60天前,將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範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交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給乙方補償,補償標準甲乙雙方根據土地的建築物、構築物和附着物的價值等因素協商確定,協商不能確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二條 甲方有義務協調乙方因租賃土地界線而產生的矛盾糾紛,如因甲方的過錯給乙方造成不應有的損失,甲方負責賠償造成的直接損失。 甲方無故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所有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三條 甲方享有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 甲方應當為乙方全力爭取國家給予當地的各項優惠政策.

第二節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五條 甲方必須保證乙方優先足量灌溉土地的用水,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乙方的土地灌溉用水權,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甲方必須把電的線路架到打井的地方,所有費用由

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 乙方如需用地下水時,甲方負責把打井的一切手續辦齊,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灌溉土地。如造成損失由甲方全部負責。 第十七第 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第十八條 如乙方植樹經甲方確認的植樹面積不收土地租賃費,植樹費用乙方自理,林木收益權歸乙方所有。

第十九條 乙方使用土地不得利用土地進行違法活動,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二十條 乙方可以將租賃的國家農用地使用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進行轉租、轉讓。

第二十一條 乙方在租賃的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第二十二條 乙方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在24小時內將災害情況上報甲方,在3日內向甲方提交減免租賃費的書面申請報告,依據市人民政府確認的損失額度,按比例減免應繳的租賃費。

第17條 本合同在租賃期間,可依照法律規定,由法定繼承人繼承,繼承時須依法進行國有農用地使用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租賃期滿後,乙方如不再繼續租賃,其農田基礎設施及地面附着物、構築物設施,登記造冊無償歸乙方所有,並辦理註銷登記國有農用地使用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手續。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租賃期滿後,如乙方需繼續租賃該土地,須在到期前90日內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租賃,並經雙方協商重新簽訂租賃合同。逾期不提出申請,視為不再繼續租賃,甲方可直接另行租賃。

第二十五條 租賃期滿後,乙方返還的土地不得降低原有的種植能力。

第二十六條 本着節約水資源,提高農業經濟效益的原則,乙方必須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下達的農業新技術推廣任務。

第四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七條 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八條 單方要求變更或解除租賃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後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九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嚴重影響到了一方的權益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十條 租賃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賠償直接損失。

第三十二條 乙方自批准之日起連續兩年未經營的視為乙方自願解除租賃合同無償向甲方交回土地使用權,由甲方另行發包,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異議,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由承擔。

第三十三條 乙方不能按期繳納租賃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逾期不交每月按應收總額3‰收取滯納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可以改變土地用途將土地轉租、轉讓。

第三十五條 乙方如無故終止合同,其租賃土地上的一切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三十六條 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七條 租賃期滿乙方返還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約定,乙方應賠償損失,並按《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合同所在地鄉(場)鎮根據《烏蘇市國有土地開發管理暫行辦法》(烏政辦[20_]41號)行使以下權利和義務:

(一) 受市人民政府委託負責對本行行政轄區內的農村國有土地租賃金的收繳工作。

(二) 嚴格執行市、鄉(場)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落實本行政轄區內農村國有土地的路、林、渠、水、田以及居民點等規劃建設情況。

(三) 保護土地租賃者的合法權益,與市國土資源局處理本行政轄區內村民與土地租賃者的土地糾紛。

(四) 督促落實本行政轄區內農村國有土地租賃者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下達的植樹造林、農業新技術推廣等各項任務,並做好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治區實施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原合同一律廢止。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鄉(鎮)國土資源所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訂立合同雙方:

簡易土地租賃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土地使用權租賃範圍

1.1甲方根據合同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所屬之土地位於長沙縣經開區(螺絲塘路5號),長沙廣海電磁線有限公司院內甲方未建三號廠房空地(約16畝)由乙方帶資新建標準鋼結構廠房及廠房內配電行吊等由乙方使用20_年,其產權歸甲方所有。

1.2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所在原設計未建地址上投資新建廠房,建築面積5400m2左右。

1.3乙方必須按國家標準要求新建鋼結構行車廠房,由正規設計院出具設計圖紙,設計方案與施工均按建設部門要求組織施工,建築質量嚴格按照國家標準施工並由建設部門組織的專業驗收,以及環保、消防及其它部門組織的驗收,均由乙方全部負責並承擔上述各項費用。新建廠房以甲方名義辦理房產權證書,從設計至工程驗收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驗收後辦理產權證的費用由甲方支付。

1.4甲方承諾協助乙方以甲方名義辦理相關報建手續,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二條 租賃期限與租金

2.1甲方承諾由乙方投資新建廠房,由乙方使用年,計時自約定建設期到期之日起開始。在乙方使用時間 拾年到期後,所建廠房如甲方自身不作其他使用,則優先乙方續租使用,同時租金按當時市場價收取。

2.2 乙方投入資金在上述租賃土地上所建建築物及廠房內的配電、行車,其產權歸甲方所有,自合同簽訂之日至計時之日起 拾年內屬乙方擁有使用權,拾年後歸甲方收回使用權。

2.3建設期:新建廠房為壹層,廠房內的配電、行車及其它設置由乙方自行設計並投資,建設期為4個月,(建設期自乙方施工人員進場之日計起)。乙方保證建設期不超過5個月,天氣自然災害除外。

2.4租賃使用年限內,乙方共支付甲方土地租金叁佰陸拾萬元整(3600000.00)元,平均每年一次性支付叁拾陸萬元(360000.00)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付清第一年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銀行帳户,從計時之日開始,計算租金,計租期滿一年後,提前15天支付第二次租金,以次類推。租金不含税金,如需開具税票,乙方需另行支付税金。

2.5在租賃期內,乙方應按時足額支付甲方的土地租金,不得延期支付約定的租金,逾期不支付約定租金,超過十五日的,甲方有權收回乙方的土地租賃使用權,並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三條 租賃土地的交付使用

4.1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4個月左右將土地使用權交付乙方,並做好三通一平交與乙方。

4.2乙方在甲方將該土地使用權交付之日起,必須依照土地使用權規定的土地用途實施相關的經營、管理、使用。

第四條 税費

營業期間所產生的税費由乙方按照國家税務法納税。營業期間的税費,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需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賃土地的'使用權及配合乙方辦理報建手續和三通一平等。

(2)所建建築物及土地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如需要,將土地轉讓,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受讓權,乙方不受讓的,甲方須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務義務同時轉讓給受讓方繼續履行本合同。如因轉讓土地導致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提前終止解除的,甲方承擔賠償乙方一切損失的責任。

(3)新建鋼結構廠房驗收合格後乙方改建臨時性建築物、構建物需與甲方協商並恰當補償甲方一定的租金,其產權歸甲方所有,所有建設資金歸乙方承擔。

(4)甲方保證不侵犯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任何建築物、附着物的所有權,包括佔有、使用、處分及收益的權利和利益。

(5)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終止合同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上的附着物和建築物,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6)如遇政府政策規定要拆遷或土地變性等變化時,土地值補償歸甲方所有。如乙方租賃時間未滿,甲方按地面建築物所得補償按乙方實際未滿年限補償給乙方。

(7)租賃期間,使用權內,甲方不得干擾乙方的合作經營主權。

第六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所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土地。

(2)租賃使用權期滿不再續租的,乙方須及時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續租之全部租賃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地上所有建築物及建築物內的配電、行車需保持完好。但乙方的機械設備及所有私有物品可自行有權撤離帶走。

(3)乙方不得將租賃的土地使用權進行抵押,但建築物出租、轉讓乙方的使用權除外。

(4)如遇政府政策規定要拆遷或土地變性等變化時,在 拾 年內土地上建築物的補償,按實際未滿年限補償給乙方。

(5)租賃期間,使用權內,甲方不得干擾乙方的合作經營主權。

(6)租賃使用權期內,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任何管理費用,政府規定除外。

(7)租賃使用權期內和建設期間,乙方的水電、煤氣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8)乙方在租賃使用期內,必須守法經營,按章納税,乙方在經營活動中不得將債權債務、帶資糾紛以及其經濟、司法糾紛轉嫁於甲方。

(9)乙方在生產經營期內需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特別是做好消防工作,如因乙方責任火災造成損失,除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外,乙方還應賠償甲方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7.1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並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為了避免岐義,乙方按合同要求延長租期或終止租賃,應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

7.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1)本合同期滿後。

(2)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

(3)本合同任何一方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第八條 違約責任及損害賠償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採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償措施。

2、任何一方中途擅自中止合同,應當賠償對方全部損失。

第九條 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9.1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2)甲方簽署本合同是甲方的有效授權代表。

9.2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1)乙方租用土地保證是合法經營。乙方保證其經營活動中心盈虧不影響甲方。

(2)乙方簽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權代表。

第十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0.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10.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通過法律解決。

第十一條 附則

11.1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1.2未盡事宜,可補充附頁協議內容,雙方簽字生效。

11.3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各執一份。雙方授權代表簽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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