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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管理合同

建設工程管理合同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建設工程管理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建設工程管理合同

建設工程管理合同1

項目名稱:

項目委託人:

項目管理人:

委 託 人:

項目管理人:

根據,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管理試行辦法》與委託人友好協商簽訂本項目管理合同。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

項目總投資: (萬元)(以審核部門審定的設計預算為準)

建設地點:

建設規模:

建設內容: 工程前期、實施期相關內容

二、項目管理範圍和內容:1組織進行工程設計優化、技術經濟方案比選並進行投資控制;2協助委託人組織施工、設備材料採購招標;3協助委託人與工程項目總包企業和分包企業及建築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等企業簽訂合同並監督實施;4協助委託人提出工程實施用款計劃,進行工程竣工結算和工程決算,協助業主處理工程索賠;5協助業主組織竣工驗收;6向委託人移交竣工資料;7搞好工程實施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三、項目管理目標

投資控制金額: 萬元(暫定、確保工程決算不超概算)

工程質量標準: 合格

項目管理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四、項目管理費

金額(大寫): ¥: 萬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組成:

1、兩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2、委託項目管理合同書

3、專用合同條款

4、通用合同條款

5、中標通知書

6、投標書及其附件

7、招標文件及其附件

8、初步設計文件及其審查批覆文件

9、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委託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為項目管理人提供項目建設的必要條件。

八、項目管理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按照項目工作範圍和內容,承擔項目管理任務。

九、本合同一式 四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方各執 兩 份。

委託人:(簽章) 項目管理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本合同籤於 年 月 日

建設工程管理合同2

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

1.《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示範文本>》的內容

1)建設監理合同的範疇包括中標人的監理投標書、招標人的中標通知書、委託監理合同文本(包括委託合同、標準條件和專用條件)以及其他所有在合同實施過程中籤署的用以規定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承諾和約定。2)狹義的建設監理合同僅指委託監理合同文本(包括委託合同、標準條件和專用條件)。

2.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是合同文件的正文和核心,起總協議的作用。

3.監理合同文件的解釋順序為:第一是雙方簽署的合同補充與修正文件,具有最優效力等級;第二是委託監理合同;第三是專用條件;第四是標準條件;第五是中標通知書;最後是中標人的監理投標書。

4.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1)委託人委託監理範圍以外,通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2)由於委託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5.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義務,其善後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6.監理人義務

1)向委託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作範圍內的監理義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託人報告監理工作。

2)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為委託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諮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3)監理人使用委託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託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託人。

4)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7.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

建設工程管理合同3

1建設工程主要合同類型

1)承包合同。主要包括勘察承包合同、設計承包合同(建築設計、裝修設計、景觀綠化設計等)、施工承包合同(施工總承包合同、施工分包合同、勞務分包合同等)。2)委託合同。主要包括招標代理委託合同、監理委託合同、造價審計委託合同、項目管理委託合同等。3)買賣合同。主要包括建築材料買賣合同、電氣設備買賣合同、儀器儀表買賣合同等。4)諮詢服務合同。主要包括建築技術諮詢服務合同、環境影響評價諮詢合同、交通影響評價諮詢合同等。5)其他合同。主要包括拆遷(施工、補償)合同、協調配合合同、土地轉讓合同、檢測合同等。

2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則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在管理過程中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1)堅持合法性原則。合同管理必須以法律為依據,才能保證合同簽訂雙方的根本利益,避免出現不必要的糾紛,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2)以工程實際為出發點。合同管理必須根據工程建設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合理的管理方案,編制出合理的合同條款。3)預防風險、避免糾紛。工程參建各方應考慮在項目管理過程中自身可能遇到的各種風險,制定出相應的預防、控制方法,對自身起到保護作用。4)明確權利和義務。合同管理應將工程參建各方的權利、義務、責任最大限度地納入到管理範疇中,必要時還可以簽訂補充協議等。

3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內容和方法

3.1建設工程初期合同管理

建設工程初期在合同管理方面應做好以下幾點工作:1)做好規劃工作。在項目管理初期,合同管理人員應詳細分析工程建設中可能出現的對合同管理有影響的一切因素,在此基礎上制定出科學、合理且符合工程建設實際情況的合同構架圖。2)確定工作重點。在項目管理初期,合同管理人員應結合工程實際情況確定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工作重點,如合同構架圖的制定、合同文件體系的建立、合同簽訂工作、合同履行工作、合同糾紛及索賠處理工作、合同資料管理工作等,使得後期合同管理工作能有的.放矢。3)完善管理制度。在項目管理初期,合同管理人員應完善各類合同管理制度,如合同評審會簽制度、合同交底制度、合同文件資料歸檔保管制度等,保證合同管理工作能有據可依,不按個人意願進行隨意管理。

3.2合同簽訂管理

合同簽訂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1)確定合同簽訂對象。對於需要通過招投標程序確定合同簽訂對象的情況,合同管理人員應及時發出招標公告,提前做好準備工作,嚴格按照《招投標法》進行招投標工作的過程管理,保證招投標的順利完成;對於特殊情況無需通過招投標程序確定合同簽訂對象的情況,合同管理人員應綜合分析潛在簽約主體的整體實力,對其資質、業績、財務能力、人員及設備等進行考察,確保其履約能力。2)合同談判。合同談判涉及到合同基本條件的分析和談判原則策略的採用,工程建設不同階段不同合同的基本條件不盡相同,確定合同的基本條件後,雙方應結合具體情況確定出合同談判的基本策略,主要包括:(1)以對方必須滿足合同的基本條件為前提,通過基本條件引申至其他條件;(2)對於內容較為靈活的合同,談判前應制定出符合自身利益的最高目標和最低目標,在談判中爭取實現最高目標;(3)事先分析對方可能提出的各種條件和要求,並預先制定好相關的對策;(4)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據理力爭。3)組織合同簽訂。合同談判結束後,應根據談判結果擬定相關合同文件,合同文件的內容應完整,對雙方的權利、義務應予以明確,並將各種風險考慮進來,保證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

3.3合同履行管理

合同履行管理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內容,作為合同管理人員應做到以下幾點:1)在合同履行前,應對與合同履行相關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等進行交底,明確工程實施過程中應予以重點關注的條款,便於現場管理人員能及時檢查、控制合同的實際履行情況,反饋給合同管理人員;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應及時收集、整理與之相關的來往信函、簽證、會議紀要、變更通知單等資料;3)對於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及時予以解決,並將問題和解決方案詳細記錄。

3.4合同糾紛及索賠管理

合同履行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出現糾紛和索賠現象,為了保護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合同管理人員可以考慮以下處理方法:在過程實施過程中及時收集、整理並保持簽證、會議紀要、備忘錄等文件資料,以便在索賠過程中能充分、有效地保護自己的利益;接到對方的索賠申請後,應對其進行嚴格的審核,及時作出處理,爭取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必要時可以提出反索賠;對於施工過程中對方明顯出現違約情況,應及時予以制止,並通過調查取證,及時向對方提出索賠,同時可採取法律措施防止事態擴大;選擇適宜的處理方式,如通過專題會議討論、現場協調等方式,緩解矛盾,儘量避免因訴訟和仲裁造成停工,給雙方帶來損失。

3.5合同資料管理

合同管理人員應重視合同文件資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項目初期建立各項規章制度,如合同文件統一記錄制度、分類管理制度、借閲登記制度等規章制度,對合同資料進行嚴格管理,避免因管理混亂出現遺漏、缺失等現象。在工程開始實施後,應安排專人進行該項工作,妥善保存所有合同以及一切相關資料,以便查閲,直至工程完工後將應上交的文件移交給檔案館等相關單位。

4結語

鑑於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項目管理人員特別是合同管理人員,應認真、嚴謹地對待合同管理中的各項工作,使得合同管理服務於現場管理,保證項目建設的順利完成。

建設工程管理合同4

關鍵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問題分析;成本控制

從當前建築市場經濟活動的交易上看,基本的法制觀念與誠信意識很多建築單位依然淡薄,在市場當中經常發生一些不正當的競爭行為,承發包雙方缺少自律行為,並且市場機制的作用不能充分發揮,使建築市場的經濟秩序日趨混亂。此外,由於建築企業在適應國際市場規則上較差,對於履行FIDIC條款的意願不足,在參與國際競爭上錯失了非常多的機會。為此,建築企業不僅要對內部的施工合同管理進行優化與控制,更要積極轉變國際競爭觀念,不斷提升對國際市場規範的認識度,只有這樣才能確保企業得到穩定持續發展。

1當前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1.1建設施工合同履約程度差,違約情況較多當前,隨着建設項目的增多,合同條款涉及的內容日漸增多,在履行合同條約上也呈現出越來越多的問題。據相關部門調查統計,在我國合同履約率只有40%,嚴重影響到了合同的信譽度、嚴肅性以及權威性,更對市場經濟秩序造成了威脅。更對規範的市場秩序造成了影響,拖欠工程款、拖欠民工工資等情況越來越多,引發了一系列社會問題。據統計,在20xx年,全國約有23785家建築企業拖欠的工程款數額達到了2445億元,全國共拖欠的工程款達3764億元。此外,鑑於建築市場在運行上也存在問題,很多承包商施工責任意識較差,拖延工期、相互扯皮的情況非常多,嚴重威脅到了建築市場的穩定發展。

1.2“陰陽合同”屢見不鮮“陰陽合同”就是指工程的發包人通過公開招標的形式,下達給承包人中標通知以及相關規範,與承包人簽署施工合同的過程。除了在建築市場規定範圍內簽訂合同以外,又與其他承包人簽訂補充協議,但是這份協議並不能通過審查備案,但實際雙方均認可,這就被稱為“陰陽合同”。當前,市場中“陰陽合同”簽訂方式非常多,但不管是以哪種形式,都有一個共同特徵:將價格壓到最低;肢解分包;利益均攤等。這種行為是發包人獲取最大利益的主要途徑,更是相關部門明令禁止的,為此,“陰陽合同”的存在勢必會為建築市場環境帶來污染。

1.3部分施工合同文件對履約雙方約定的權利、義務上不夠公平在我國的《合同法》當中,對簽訂合同的當事人有明確規定,當事人在經濟上、法律上地位平等,並在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上保持平等。但是,就當前的建設施工合同管理看,施工合同條款的制定大都傾斜於承包人,對承包人的權利與義務規定過多,而對發包人的約束與限制則較少,在相關處罰辦法上也缺少規定。這種情況一定工程雙方出現了利益糾紛,或者是針對合同引發的糾紛,將缺少索賠的依據,成為阻礙施工順利進行的重要原因。

1.4施工合同意識淡漠,合同簽訂不規範首先,不能按照法律規範簽訂合同,法律規範意識薄弱,缺少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的認識,履行存在不足。其次,不能嚴格按照合同辦事,遇到問題過於依賴找領導解決,不能提出合理的索賠意見;最後,專門的管理部門間缺少合作,合同管理人才儲備少。

2加強施工合同管理的對策建議

2.1做好建築工程合同談判與簽訂工作首先,在簽訂合同條款過程中,要了解合同文本由條款、合同附件、協議書、通用條款等四個部分組成。簽訂前要先對“通用條款”閲讀準確,明確不同用於的含義,再引導雙方簽訂“專用條款”,值得注意的是,一旦“專用條款”中某一項沒有做特殊約定的情況下,就可以將“通用條款”的對應條款當成雙方認可的`合同約定。其次,要對工期、質量造價等合同內容提高重視度。按照我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的規定,工程監督部門在工程驗收、質量評定上已不再是主體,這些工作將由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共同完成。為此,在合同中要能夠體現出來參與工程驗收的組織單位、人員、質量標準、驗收程序等,並要嚴格簽署文件協議與問題的解決辦法。建設工程中,合同管理中最常見的問題就是工程造價糾紛。鑑於工程開展中會不可避免的出現設計變更、現場簽證以及材料差價等變更問題,為此,“一次性承包,不做更改”的情況很難實現。合同必須要對價款調整的範圍、程序、及孫方法等做出規定,這樣才能更好的應對變更。最後,對工程進度撥款與竣工結算程序做出規定。通常情況下,工程進度款都是按月結算的,而款項則是按照工程進度下撥的,但是在款項申請與下撥上款項的審核不一致,在合同規定上容易引發爭議進而影響到施工合同管理。通常情況下,合同對竣工結算不會做出過多規定。為此,要在合同中積極履行付款與結算程序。

2.2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中規範管理建築工程簽訂完成以後,合同雙方就在經濟上與法律上產生效益。合同還規定了雙方在利益、義務、權利與義務等,雙方必須對這些內容嚴格遵守,堅決不能違反合同條約。從一定程度上看,合同雙方利益是存在差異的,會造成合同雙方在利益上引發衝突,造成管理行為上的不統一、不協調,甚至引發矛盾與衝突。而實際上,違反工程施工合同的情況非常多,很多人都是故意違反這些合同的,並且當事人的法制意識淡薄。為此,合同履行成為了工程質量控制、造價控制、進度控制的關鍵,必須採取積極的管理,定期組織人員進行學習與培訓,明確工程合同中的權利義務,並要積極對違約的後果進行分析,有效的利用合同保護自身權益,也不會限制對方履行各項業務,條款中的內容得以充分履行。

2.3承包人應該積極開展合同風險管理,推行合同擔保制度看,加強合同索賠管理工作隨着建築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及時對市場當中可能發生的情況進行預測與分析是使風險降到最低的關鍵,也是順利將風險轉移的重要手段。在合同中引入工程擔保制度還能夠最大限度的降低當事人的合同索賠風險。因為施工合同作為索賠的依據,同時也是合同得以延續的重要手段,是對雙方合同履行進約束與限制的重要方式。合同管理索賠對承包人提出的要求是:在簽署固定的合同過程中,要對各方面因素進行充分考慮,積極為合同履行創造機會;明確施工規定的權利與義務,並對合同風險作出預測,對合同變更的可能性進行預測,使用有效的合同管理方法與索賠策略;在合同履行當中,要能夠定期對現場的施工情況進行勘察,瞭解整個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並要結合法律法規對自身的合法權益進行保護。

3結束語

隨着社會生產的不斷進步,建築行業發展也將面臨着非常多的機會,同時,隨着建築項目的增多,建築工程在合同管理上也面臨着阻礙,為了使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符合建築市場規範,推動建築行業穩定持續發展就要在合同履行上、合同簽訂上以及合同法律觀念上不斷增強,並要做好人員的專業培訓,確保合同管理能夠程序化、規範化、制度化。

建設工程管理合同5

考試目的

本科目考試主要檢驗考試掌握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知識的程度,以及解決合同管理實際問題的能力。

考試內容

一、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務和基本方法

1、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務

2、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方法

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礎

1、合同法律關係

2、合同擔保

3、工程保險

三、建設工程施工招標

1、施工招標程序

2、投標人資格審查

3、施工評標辦法

四、建設工程設計招標和材料設備採購招標

1、工程設計招標

2、材料設備採購招標

3、大型工程設備採購招標

五、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管理

1、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示範文本

2、工程勘察、設計合同設計

3、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履行管理

六、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施工合同標準文本

2、施工合同管理有關各方的職責

3、施工合同的訂立

4、施工合同履行管理

5、施工分包合同履行掛藍

七、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

1、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的`特點

2、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管理有關各方的職責

3、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訂立

4、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履行管理

八、建設工程材料設備採購合同管理材料設備採購合同的分類

1、材料設備採購合同的特點

2、材料設備採購合同的分類

3、材料採購合同履行管理

4、設備採購合同履行管理

九、國際工程常用全責文本

1、FIDC施工合同條件部分條款

2、NE施工合同中的條件部分條款

3、AIA施工合同中的CM管理

建設工程管理合同6

摘要:合同管理工作在建設工程項目中,所起到的作用並不遜於質量管理、安全管理及進度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隨着建築市場的繁榮和競爭的加劇,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更加凸顯。完善的合同能夠將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進行明確的規定,是保證工程進度、成本、質量等方面的基礎。文章從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入手重點探討了當前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其相應的對策。

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問題分析;對策探討

1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隨着我國建築領域市場機制的逐步完善,施工合同的重要性將會越來越突出,施工合同的確立將會成為調節發承包雙發經濟利益關係的重要憑證,也是維護雙方合法權益的基本保障。對於施工合同的管理就是對於建築工程項目各參與方自身利益的維護。並且施工合同能夠將發承包雙方在建築工程項目進行過程中的各項責任義務及權力等方面進行明確的規定,是合同各參與方能夠自覺履行相應的義務,行使相應的權利。由於建築工程不可預見性的因素較多,完善的施工合同更加能夠有效的維護合同各參與方各自的利益,確保建築工程項目能夠有序的進行。並且合同的存在也為建築工程項目的合同參與方提供瞭解決糾紛的依據,使得項目各參與單位的利益能夠得到有效的保證。

2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2.1法律意識淡薄

從現階段的建築工程領域來看,不公正合同的存在仍舊是一個不爭的事實,發承包雙方所簽訂的合同存在着明顯的權利與義務不對等的現象,仍有許多建築工程合同的多數條款是由發包單位制定,而且這些條款多強調了承包單位的義務,卻在強調義務的同時有意的弱化發包單位的對等義務,尤其是在違約和賠償等方面。而且也有的發包單位在建築工工程合同中沒有明確的規定自身違約行為的處罰辦法,這就使施工單位的合同風險加大,而且也有失合同簽訂的公平原則。而且由於近年來建築市場的繁榮,許多建築單位為了競爭而過分的降低自身在工程合同中的地位,這就使許多建設單位利用合同來規避自身的風險,將這部分風險更多的轉移到施工單位身上。而面對這樣的合同的時候,許多施工單位為了獲利而不得不採取偷工減料的方式來保證自身的經濟效益,甚至有的單位出現轉包等違法現象,這就給建築工程的質量構成了極大的威脅。

2.2合同文本不規範

我國工商總局及建設部針對於建築市場聯合制定了《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但是仍有許多建設單位為了維護自身的利益,轉移風險和迴避業主義務,而不採用標準的合同文本。

2.3陰陽合同

陰陽合同的現象同樣充斥着當前的建築工程市場,給市場秩序造成了極大的衝擊。許多建設單位為了符合相應的法律程序而採取公開招標的方式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同時又與施工單位商定再簽訂一份施工合同。這種合同從法律意義上而言屬於無效合同,不僅對於合同雙方的利益維護不利,而且還有可能會對建築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留下巨大的隱患。

3完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對策探討

3.1加強對於承包單位的資質管理

我國建築市場實行准入制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不得承攬工程,這是建築法為了確保建築工程市場規範和建築工程項目質量、安全的最基本的規定。而這一規定對於規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也有着非常積極的作用。避免了不正當競爭的行為,杜絕了過分壓價的競爭,也更能夠為建設工程的發承包單位雙方提供一個更加公平合理的簽訂工程合同的環境。

3.2規範工程招投標管理

建築工程招投標制度也是規範建築工程市場競爭行為的有效措施,對於完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有着更加積極的作用。符合公開招標條件的項目必須實行公開招標,為參與投標的施工單位提供一個公平競爭的平台。同時也要加強對於招投標的管理,堅決打擊串標、圍標等違法招投標行為。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對於陰陽合同這種違反招標投標法的行為要予以堅決的打擊,規範建設工程市場的合同行為。

3.3推行合同示範文本

為了更好的'規範建設工程領域的合同管理問題,我國應當借鑑於國際發達國家的經驗,大力推行建築工程合同示範文本。隨着全球化的進程,我國建築市場也面臨着與國際接軌的問題,在這方面我國建設工程領域首要做的就是在合同管理方面進行規範和加強。我國新的建設工程合同示範文本,很大程度上參考了FIDIC合同的文本格式,比以往的建設工程合同示範文本有了很大的改進,更加利於市場經濟環境下的建設工程領域的健康發展,也將建設工程項目發承包雙發的權利和義務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對於規範和引導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行為有着非常大的作用。

3.4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證施工合同的履行

合同管理最大的難點就在於糾紛的解決,隨着近年來我國房地產市場的繁榮,工程項目數量頗多,但是也存在着許多建設單位蹭市場熱度,在資金沒有完全到位的情況下就上馬項目,這樣的做法給合同管理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擾。因此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要做好市場的規範和管理工作,嚴把審查關,提高建設單位的履約能力,對於資金不到位的項目堅決不予辦理工程報批手續,努力取締墊資、帶資施工項目,從源頭上給予建設工程領域的合同管理工作以便利,更進一步的維護工程承包單位的合法利益。

4結語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建設工項目管理的基礎,只有合同雙方能夠真正的站在公平、公正、公開的角度上,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才能夠有所保證。而有了這些保證,建築工程項目才有可能會在保質保量的前提之下順利的實施。

參考文獻:

[1]趙微.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J].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下旬刊),20xx(8):13.

[2]周麗君.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J].門窗,20xx(5):56.

建設工程管理合同7

1合同管理特徵

電力建設工程合同區別於一般的經濟合同,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進行項目合同管理時應把握其一般的特點。

1)合同管理長期性。由於電力建設工程週期長,相應合同的生命週期就會長,合同管理的週期長、跨度大,會使其受到外界各種因素的影響大,而且合同本身還可能存在很多不可預見性的風險,妨礙合同的正常實施,造成經濟損失。

2)合同管理動態性。項目合同實施的過程中牽涉較多,合同內外干擾事件較多、合同變更頻繁,實施過程中合同也要因時調整,是動態化的管理過程。

3)合同管理的複雜性。項目進行過程中需要眾多的參建單位,接口複雜,合同履行過程中涉及到業主與承包商、不同承包商之間、承包商與分包商及業主與材料供應商之間的各種複雜關係,使得項目合同的管理極其複雜,處理不當會帶來經濟損失。

4)合同管理的效益性。電力建設投資大、合同金額高,合同管理的好壞直接影響企業的利益。

2合同管理現狀

電力工程建設的複雜性決定了其合同管理的艱難程度,我國電力市場建設發育還不完善,交易行為也不規範,電力建設合同管理中也存在一些比較主要的問題。

1)合同法律意識不強。工程合同一般為承發包雙方的法制性文件,必須依法簽字履行。往往有許多企業法人及合同主管人員忽視法律對工程合同的保護和監督作用,在合同實施過程中沒有依循法律約束自己的行為和按照法律條款來保護自己,在簽訂合同中主觀辦事,隨意變更,甚至另行隨意起草合同等。

2)重視工程建設,輕視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在國外被視為承包商盈虧的關鍵環節。而現有的電力企業中很多部門人員只注重項目的工程建設,對合同管理不重視甚至不予理睬,從而出現一些不必要的損失。從行業管理方面來看,管理部門對施工合同的管理力度不夠,採用的措施不到位,方法也不得當。

3)合同管理脱節。工程合同管理是有效控制工程進度、質量、資金投入的'法律性文件,然而在實際履行過程中所中的標書與施工管理合同管理分屬不同職能部門,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簽約後,合同就會以文件形式轉達項目經理部,而項目經理部只管合同,不管技術,這種施工合同管理與招標管理在實施過程中產生分支、脱節的現象,最終使技術流於形式。

4)合同索賠難以實現。在電力工程施工中,有時由於設計變更或工程量的增加,業主未按合同辦理簽證,增加的工程量無法簽證,增加了承包商的施工成本,降低了利潤,增加了市場風險。但許多施工企業因為害怕與業主的關係搞僵,不利於今後的合作,為了未來的合作,承包方往往不依據合同進行索賠。

5)專業人才匱乏。電力建設合同涉及專業面廣、內容多,合同管理需要專業的技術人員。然而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者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援助。

3合同管理的幾點意見

1)提高對合同的法律認識。合同是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有利武器和工具,要通過宣傳、培訓,讓相關人員真正地認識到這一點。要依法運用合同審查等手段,在事前避免或減少由於合同不嚴謹而帶來的經濟糾紛和不必要的損失。施工過程中要加強項目管理和施工人員的法制觀念,從根本上保證合同的履行。

2)加強合同管理。作為合同管理部門要從思想上高度重視,提高合同管理的重視程度,與企業其他管理並抓;在制度上,建立合同實施保證體系,將合同責任制落實到具體工程和人員;配備專人管理,對相關文件進行風險分析;健全合同文檔管理系統,對於工程進行過程中來往有關合同的書函文件進行資料收集、整理及存檔。

3)增強索賠意識。索賠是企業保護自己合法權益、防範合同風險比較重要的方法,是企業進入市場必須具備的市場觀念和行為。作為企業要敢於索賠,學會索賠,認真研究文件內容,尋找機會,建立相關索賠的詳細檔案,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反映報送索賠文件,獲得合法、合理的索賠。

4結語

在市場經濟迅猛發展的今天,電力建設項目合同約束着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作為電力企業只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內容,並切實實施合同管理,維護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把合同管理落到實處。相信電力企業嚴格貫徹合同管理規範,樹立牢固的合同意識,認真地研究合同並管理合同,必將收穫更大的經濟利益和經濟效益,在電力企業競爭的浪潮中立於不敗之地。

建設工程管理合同8

1工程概況

山口水電站工程是新疆某河流乾流梯級開發的最末一級,主要承擔發電任務,其次是反調節任務。工程規模屬大(2)型,工程等別為II等。電站廠房、尾水渠等其它永久建築物的級別為3級。廠房採用壩後式佈置,由主廠房、副廠房和開關站組成。採用3台機佈置方案,總裝機為3×47mW,單機流量157.30m3/s。

2建設工程監理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合同標的不動產,受自然條件、地質水文條件、社會條件和人為條件等多方面影響,施工週期長、結構複雜、體積大、工作量大、用材量大以及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涉及的主體非常多的特點。作為山口水電站監理部發電廠房分部在施工合同的項目管理中,將三控、兩管、一協調的工作貫穿始終,通過對施工合同全方位管理,較好的實現了工程預定目標。本文主要從以下幾方面對工程監理過程中取得的經驗進行總結。

2.1合同責任的監管監理工程師在執行監理工作中,如果發現施工合同的各文件之間出現矛盾時,嚴格按照國家建設監理的有關規定,對業主和承包商的權利與義務進行合理的解釋,並做好雙方的協調工作,發揮監理的指導作用。山口水電站發電廠房監理部嚴格執行以下原則:一是檢查承包合同是否符合合同法相關規定,若與合同法條款規定相牴觸,建議業主對條款予以更改,使之符合合同法規定;二是監理工程師在執行解釋時,要按照合同文件的先後排列順序,有序安排,防止忙中出錯;三是監理工程師對文件之間的`歧義的解釋,不能隨意修改文件中原定的雙方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四是對於固定總價承包項目,嚴格按照總價予以結算,不再吸納各方提出的任何主客觀理由,實屬各方應承擔的風險範圍;五是對於合同規定模糊之處,執行大局利益和業主利益等方面周全考慮,協調好多方面的關係。

2.2工程進度的合理控制監理工程師在施工合同的管理過程中,嚴格按照簽訂的合同,審批承包商編制的施工計劃,同時,嚴格按計劃進行監理,但是,對於承包商提出的組織施工方案,作為監理工程師不應過多幹涉。特別是由於業主的某種需要,要求承包商提前完工的,監理工程師應協助業主與承包商簽訂提前完工協議,其協議內容應包括:

①提前的時間和修訂後的進度計劃;

②承包人的趕工措施;

③發包人為趕工提供的條件;

④趕工費用和獎金,以及專用條款相關具體規定。

以便提高承包方工作積極性。

對於承包商未能按期完工的,嚴格按《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條件》(示範文本)(GF-20xx-0208)的條款區別對待,特別是如由於發包人不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不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進行的,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超過專用合同規定百分比的,不可抗力原因的,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停水、停電、停工等任何干擾或阻礙,要認真分析,做到公正、公平、合理解決。

2.3工程價款支付的監管監理工程師在監理項目時,嚴格按施工合同的有關規定協助業主按期審批工程款,工程款項支付不搞官僚,找理由拖後支付,廠房監理過程中,未有滯後支付工程款現象,確保了承包方按期得到應得工程款,保證工程施工正常進行。對於業主提留的保留金和保留金的返還以及由於物價上漲、意外事件等,應根據具體情況具體處理,防止造成甲乙雙方經濟損失。

2.4工程的變更管理監理工程師要加強對工程的變更管理。對於由於增加或減少合同中的工作量;改變使用功能、質量要求標準和產品類型;任何部分施工順序等原因造成工程變更的,監理工程師要根據工程變更令,從提高工程效率出發,避免造成管理混亂。

2.5工程分包的監理根據施工合同的通用條件規定,對於未經業主同意的分包項目,承包商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對於業主同意分包的項目,監理工程師要按標準審核分包商的資質,對不符合標準的一律不得批准,特別是當承包商與業主對分包商的選用發生矛盾時,要做好協調工作,保證工程按質、按期、按量完成。對未經監理批准的分包商,監理應執行不準分包商進入現場施工之權利。

2.6合同爭議與索賠管理

2.6.1合同爭議業主與承包商在工程建設中發生合同爭議時,作為建設監理,嚴格按照以下程序解決:一是監理工程師主動協調解決;二是對達不成一致意見的請第三方調解解決;三是對調解不成的,則需通過仲裁或訴訟最終解決。本人查閲很多合同時就存在專用條款並無規定,但山口水電站合同中就已作了約定,因此,監理工程師在協助業主簽訂合同時應提醒其在專用條款中明確約定共同接受的調解人,以便合同發生爭議時妥善處理。

2.6.2索賠管理根據索賠的依據,嚴格按照施工合同的約定,公正地判明責任方。施工合同索賠的成立條件是:

①與施工合同對照,已造成承包商超出施工成本的額外支出,或由於業主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

②不屬於承包商應承擔責任;

③承包商按施工合同規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賠意向的通知和索賠報告。監理工程師在審核索賠條款時,應認真審核以下項目:

①對某一事件的影響可能涉及到承包商成本的增加是否合理;

②承包商的取費標準是否正確、合理;

③分清總價合同與單價合同之間是否有出入,防止出現經濟黑洞。

3幾點建議

結合山口水電站廠房監理實踐存在問題提出幾點建議,以期引起同行關注:

①重視金結、機電設備訂貨與土建進度不協調及滯後現象;

②重視金結、機電設備安裝與土建協調工作;

③重視材料供應;

④重視處理索賠及時處理。實踐證明,本文論述方面,工程監理中能夠引起重視,必將對工程監理工作的順利開展及工程建設順利進行起到積極作用。

參考文獻

[1]水利水電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條件(示範文本)水利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電力公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GF-20xx-0208第二版(20xx年版).

[2]山口水電站發電廠房工程招標及合同文件商務條款(合同編號:SKDZ-1401010).

[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建設工程管理合同9

摘要:索賠管理是施工企業經營管理中的一項不可缺少的內容,發展健康的索賠工作有利於強化合同意識,提高履約能力和企業管理水平,有利於提高施工企業的競爭能力。

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索賠

1索賠的概念

索賠是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根據法律規定、合同的約定及慣例,合同當事人一方因非自身的因素或對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確履行合同而造成的不應由自己承擔責任的經濟損失或利益損害,通過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對方提出給予賠償或者補償要求的行為。索賠是一種正當的權利要求,是一種以法律和合同為依據的、合情合理的行為。

2索賠發生的原因

2.1 工程項目的特殊性。工程項目規模大、技術性強、投資額大、工期長、材料設備價格變化快、風險大,使得工程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存在許多不確定變化因素,而且發包人在實施過程中還會有許多新的決策,這樣索賠就必然發生。

2.2 工程項目內外部環境的複雜性和多樣性。工程項目的技術環境、經濟環境、社會環境、法律環境的變化,會在工程實施過程中經常發生,使得工程計劃實施過程與實際情況不一致。

2.3 參與工程建設主體的多元性。一個工程項目往往會有發包人、總包人、工程師、分包人、材料設備供應商等眾多參加單位。各方面的技術、經濟關係錯綜複雜,既相互聯繫,又相互影響,只要一方失誤,不僅會造成自己的損失,而且會影響其他參建者,造成他人損失。

2.4 工程合同的複雜性及容易出錯性。建設工程合同文件多,而且複雜,經常會出現措辭不當、條理有缺陷、圖紙錯誤等情況,因而,索賠在所難免。

3索賠的程序

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聯合發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GF―20xx―0201)中對索賠約定如下:

3.1承包人的索賠

根據合同約定,承包人認為有權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長工期的,應按以下程序向發包人提出索賠:

(1)承包人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向監理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書,並説明發生索賠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內發出索賠意向通知書的,喪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長工期的權利;

(2)承包人應在發出索賠意向通知書後28天內,向監理人正式遞交索賠報告;索賠報告應詳細説明索賠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額和(或)延長的工期,並附必要的記錄和證明材料;

(3)索賠事件具有持續影響的,承包人應按合理時間間隔繼續遞交延續索賠通知,説明持續影響的實際情況和記錄,列出累計的追加付款金額和(或)工期延長天數;

(4)在索賠事件影響結束後28天內,承包人應向監理人遞交最終索賠報告,説明最終要求索賠的追加付款金額和(或)延長的工期,並附必要的記錄和證明材料。

3.2對承包人索賠的處理

對承包人索賠的處理如下:

(1)監理人應在收到索賠報告後14天內完成審查並報送發包人。監理人對索賠報告存在異議的,有權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記錄副本;

(2)發包人應在監理人收到索賠報告或有關索賠的進一步證明材料後的28天內,由監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經發包人籤認的索賠處理結果。發包人逾期答覆的,則視為認可承包人的索賠要求;

(3)承包人接受索賠處理結果的,索賠款項在當期進度款中進行支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賠處理結果的,按照爭議解決條款約定處理。

3.3發包人的索賠

根據合同約定,發包人認為有權得到賠付金額和(或)延長缺陷責任期的,監理人應向承包人發出通知並附有詳細的證明。

發包人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通過監理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賠意向通知書,發包人未在前述28天內發出索賠意向通知書的.,喪失要求賠付金額和(或)延長缺陷責任期的權利。發包人應在發出索賠意向通知書後28天內,通過監理人向承包人正式遞交索賠報告。

3.4 對發包人索賠的處理

對發包人索賠的處理如下:

(1)承包人收到發包人提交的索賠報告後,應及時審查索賠報告的內容、查驗發包人證明材料;

(2)承包人應在收到索賠報告或有關索賠的進一步證明材料後28天內,將索賠處理結果答覆發包人。如果承包人未在上述期限內作出答覆的,則視為對發包人索賠要求的認可;

(3)承包人接受索賠處理結果的,發包人可從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合同價款中扣除賠付的金額或延長缺陷責任期;發包人不接受索賠處理結果的,按爭議解決條款約定處理。

3.5 提出索賠的期限

(1)承包人按竣工結算審核條款約定接收竣工付款證書後,應被視為已無權再提出在工程接收證書頒發前所發生的任何索賠。

(2)承包人按最終結清條款約定提交的最終結清申請單中,只限於提出工程接收證書頒發後發生的索賠。提出索賠的期限自接受最終結清證書時終止。

4索賠的證據

4.1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是項目合同文件的基礎,不僅是承包商投標報價的依據,也是索賠時計算成本的依據。

4.2投標報價文件。在投標報價文件中,承包商對各分項項目列出了數量和價格,這些文件在中標及簽訂施工合同以後都成為正式合同的組成部分,也是施工索賠的基本依據。

4.3施工協議書及其附屬文件。在簽訂施工合同以前合同雙方對於施工合同的討論紀要文件中,如果對招標文件中的某個合同條款進行了修改或解釋,這也是將來索賠計價的依據。

4.4來往信件。如工程變更指令、口頭變更確認函、加速施工指令、施工單價變更通知等,這些信函都具有與合同文件同等的效力,是結算和索賠的依據資料。

4.5會議記錄。如標前會議紀要、施工協調會議紀要、施工進度變更會議紀要、施工技術討論會議紀要、索賠會議紀要等。 4.6施工現場記錄。包括施工日誌、施工檢查記錄、工時記錄、質量檢查記錄、設備或材料使用記錄、施工進度記錄或者工程照片、錄像等。對於重要記錄,如質量檢查、驗收記錄,還應有合同約定的駐現場監理人員簽字。

4.7工程財務記錄。如工程進度款支付申請、工人勞動計時卡和工資單、設備、材料和零配件採購單、付款收據、工程月開支等。在索賠計價工作中,財務單證十分重要。

4.8施工氣象記錄。許多工程的工期拖延索賠與氣象條件有關,施工現場應注意記錄和收集氣象資料,如每月降水量、風力、氣温、河水位、河水流量、洪水位、基坑地下水狀況等。

4.9市場信息資料。對於大中型土建工程,一般工期較長,對物價變動等資料應系統的收集整理,這對工程款的調價是必不可少的,對索賠也同等重要。如工程所在地有關部門出版的刊物、外匯兑換率行情、工人工資調整等。

4.10工程所在國家的政策法令文件。如貨幣匯兑限制指令、調整人工單價的決定、税收政策的調整等。

5索賠的管理

5.1開工前進行施工合同的交底。開工前合同談判及簽訂相關人員需要對合同實施人員,主要是工程項目所有的管理人員進行交底,交底的內容包括合同工期、合同範圍、質量要求、存在的風險、施工中注意的索賠點及談判過程中的其他注意事項。要讓所有管理人員都熟悉合同,及時發現合同變更,收集合同變更資料,為索賠準備第一手資料。

5.2施工過程中認真履行施工合同。施工過程中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完成合同要求的任務,避免因不執行合同而給對方造成損失,而讓對方進行索賠。同時督促對方履行合同,如對方未按合同規定履行,及時開展索賠工作。

5.3做好索賠工作。索賠不是一個人的事,需要項目全體人員的配合。合同履行過程中要及時做好索賠資料的收集工作,專人管理,這樣在索賠時才可以做到有理有據。索賠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作,對於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增加企業的經濟效益,提高管理水平都有重要的作用。

索賠管理是施工企業經營管理中的一項不可缺少的內容,要努力提高合同管理能力,增強施工索賠意識,提高索賠技能。而發展健康的索賠工作有利於強化合同意識,提高履約能力和企業管理水平,有利於提高施工企業的競爭能力。

參考文獻:

[1]《工程建設合同與索賠管理》李啟明編著20xx年出版

[2]《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與索賠》成虎編著20xx年出版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GF-20xx-0201)

建設工程管理合同10

摘要:當前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愈發的突出,無論是管理者還是執行者,都對合同表示出了相當的重視,但是在對於已有的市政工程項有目的施工合同管理過程中,已經存在的一些常見的問題,對這些問題正在進行逐步的完善與解決,下面將主要以市政工程施工當中的合同管理作為着眼點,分析在市政工程施工項目管理過程當中存在的問題以及針對這些問題提出的解決建議。

關鍵詞:市政施工;合同管理;問題

對策當前,我國的經濟實力和國際影響力都有了顯著的提升,而為了能夠跟上國際發展的步伐,市政工程項目在城市中越來越普及,無論是數量還是規模都在不斷擴大,所以對於市政工程的施工管理應該採用更加科學和有效的手段來進行,而市政工程建設項目的合同管理是保證參與市政工程施工的相關人員應該能夠承擔起自己的重要責任和保證市政工程質量的一大保障,應該加強市政合同的管理,保證市政施工管理的'正常進行。

1市政工程施工項目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1.1施工單位對合同的不遵守

在建築行業,特別是市政工程建設項目行業,存在着比較激烈的競爭,對於每一個項目,都有無數家企業參與競爭,為了能夠擊敗競爭對手,實現自己成功中標的目的,許多的施工單位在自己的施工文件當中做出完工承諾的時候都不會考慮自己的實際能力,只是盲目誇大施工能力,所以在合同的實際施工當中,不能夠嚴格執行合同條款的隱患由此而來。

1.2施工參與人員對合同內容理解不全面

在我們一般的建築施工合同當中,我們將合同當中的條款分為專用條款、通用條款以及技術條款三大類,以及一部分附屬法往來文件等,但是,一般的施工人員與投標人員都不是同一個人,所以施工人員通常都不能很好的把握合同當中關於每一個條款的細節,對於合同當中存在的風險不能進行預估,對於合同的內容也沒有能力很好的執行,這都是導致市政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出現問題的原因。

1.3施工投入的人力物力不足

當前對於市政工程建設項目的投入越來越大,但是由於歷史原因,國內許多的施工企業都存在有部門臃腫以及辦事效率低下的弊端,所以不少的施工企業都存在轉型的陣痛,對於技術提升的重視以及對專業施工人才的培養就顯得不是特別的重視,所以最終導致在施工當中能夠投入的人力物力有限,資源的投入不足又反過來限制了企業的發展,最終形成一個惡性循環。

1.4參與施工的單位對合同內容不能夠嚴肅對待

在進行市政工程施工的所有參與者當中,施工單位經常會出現對員工強制施工以及將工程對外承包等情況,在進行這些操作的時候,又容易出現操作不符合相關技術規定、使用質量不達標的材料、對施工的監管不力以及收取承包商賄賂等許多的不良行為規範,而作為市政施工工程的設計商,又經常在設計時因為一己私利惡意制定原材料以及私自降低設計的施工標準等情況,這些不良的社會施工行為的出現,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對市政工程建設項目施工合同的一種破壞。

2市政工程施工項目合同管理當中存在問題的解決方案

2.1對於參與投標的文件保證嚴肅性與合格性

為了能夠保證施工文件的真實性和嚴肅性,應該結合企業施工單位的自身實力以及施工的實際狀況,做到以下幾個方面,首先要對評估的項目進行一個真實而全面的評估,對於項目相關信息進行全面的收集,然後結合收集到的信息,對於施工合同當中的風險要逐條進行分析,對施工周圍環境進行全面的分析,規避在合同執行過程當中可能會出現的風險。

2.2對合同執行情況嚴格進行監督

對於每一個施工企業,我們都應該對合同的內容進行嚴格地把握,對於合同的執行情況,應該及時的進行裝完,將合同的執行作為我們在管理過程當中需要執行的日常工作,從施工的準備工作到施工完工以後的竣工驗收,都要能夠以合同內容作為檢驗標準,嚴格的按照合同的內容進行辦事,如果合同內容在施工過程的過程當中出現了變更,那麼就需要以施工事實作為依據,對於合同進行重新的審查和評估,保證施工的每一個參與部門,都能夠積極認真的對待合同的相關內容。

2.3加大對於施工方面的施工管理

對於施工項目當中的合同管理,是我們在進行市政工程項目建設的管理過程當中一個重要的環節,也是必不可少的,為了能夠保證合同管理的嚴肅性,最好能夠在施工方開始施工以前就組織相關的部門對其進行信譽、財務狀況以及施工能力等方面的全面評估,然後根據評估的結果在施工時確定最合適的施工單位。

3結語

在進行市政施工項目施工管理的過程當中,合同管理是其中的關鍵環節,也是進行其他方面管理的一個基礎、依據和標準,所以,我們做好市政工程建設項目當中的合同管理是十分有必要的,在進行管理時,應該以合同內容作為主線,對管理過程中可能會出現的問題進行提前預防,從源頭上杜絕一些可能出現的問題的發生,最終保證市政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可以切實有效以及安全可控的進行,保證最終完工質量。

參考文獻:

[1]陳康.淺談市政工程建設項目合同管理[J].建築工程技術與設計,20xx,(25).

[2]薛敏.淺談加強市政工程業主合同管理的措施[J].房地產導刊,20xx,(05):84-85.

[3]褚雅莉.市政工程施工項目合同管理[J].科技資訊,20xx,(21):173-174.

建設工程管理合同11

1.建設單位在( )合同中承擔了項目的全部風險。

A.單價

B.總價可調

C.總價不可調

D.成本加酬金合同

2.某設備安裝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為2月1日。由於土建承包人延誤竣工,導致安裝承包人實際於2月10日開工。安裝承包人在5月1日安裝完畢並向工程師提交了竣工驗收報告,5月10日開始進行5天啟動連續試車,結果表明施工安裝有缺陷。安裝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的指示進行了調試工作,並於5月25日再次提交請求驗收報告。5月26日再次試車後表明安裝工作滿足合同規定的要求,參與試車有關各方於6月1日簽署了同意移交工程的文件。應以( )的時間與合同工期比較,判定承包人是提前竣工還是延誤竣工。

A.2月1日至5月10日

B.2月1日至5月25日

C.2月10日至5月26日

D.2月10日至6月1日

3.承包商的施工雖已達到基本竣工的條件。但由於受非承包商原因的外部客觀條件影響而不能進行竣工檢驗,對該部分工程工程師應認為( )。

A.已經竣工不需再進行竣工檢驗

B.已經竣工但還需在缺陷通知期內進行補充檢驗

C.需經檢驗後才能判定是否竣工

D.尚未竣工

4.業主對分包合同的管理主要體現在( )。

A.對分包合同權利義務如何約定

B.對分包工程的批准

C.對分包合同當事人的選擇

D.對分包工程發佈開工令

C分包合同條件規定,如果屬於工程師不認可分包商報表中的某些款項,( )在應付款日之前及時將扣發或緩發分包款的'理由通知分包商,承包商則不承擔逾期付款的責任。

A.工程師

B.業主

C.承包商代表

D.工程師代表

施工合同條件規定的保留金屬於( )。

A.合同價內的暫列金

B.業主應交付的預付款

C.承包商應交付的定金

D.承包商應得的工程款

7.依據FIDIC施工合同條件,工程師頒發的工程接收證書表明( )。

A.工程照管責任移交

B.承包合同的全部義務已完成

C.缺陷通知期開始

D.可以辦理竣工結算

C施工合同條件中關於爭端裁決委員會的規定,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爭端裁決委員會由仲裁委員會指定

B.爭端裁決委員會成員的報酬應由業主承擔

C.爭端裁決委員會的裁決是合同爭議的最終解決方式

D.爭端裁決委員會的裁決屬於非強制性但具有法律效力的行為

9.依據FIDIC施工合同條件,有關指定分包商的特點表述正確的是( )。

A.合同關係主體為業主和指定分包商

B.指定分包商工作內容為承包商必須完成範圍外的特定部分

C.承包商對指定分包商違約的行為承擔責任

D.由工程師負責協調管理

C施工合同條件中的暫列金,是( )的一項款額。

A.不計入合同價格之內

B.用於不可預見項目使用

C.由工程師或承包商代表控制使用

D.專門用於承包商施工範圍內工程使用

答案: 1.D 2.C 3.B 4.B 5.C 6.D 7.A 8.D 9.B 10.B

建設工程管理合同12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有關建設項目管理辦法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負責 的建設工程管理,現將有關事宜簽訂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

工程地點: 。

工程總佔地面積:約 畝。

工程總建設期: 個月(自開工之日起計算)。

質量標準:合格。

二、委託管理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負責設計、勘察、監理、施工、招標、施工管理、配套工程管理等各項管理任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項:

1、在合同履行期間,按月、季向甲方報告工程進展情況;

2、負責招標代理、造價諮詢、監理及建設過程的全過程管理;

3、編制工程招標文件,組織建設工程施工及設備材料的招投標工作;

4、負責項目施工階段設計技術交底、圖紙會審以及施工單位施工組織計劃的審核;辦理現場變更及簽證手續,並提出審核意見;

5、制定工期、質量、投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標,並進行控制和檢查;

6、協調各承包人(施工、專業分包等單位)的業務活動;

7、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進度計劃並監督其執行,並按各承包人施工進度報告提出付款計劃建議;

8、提出合理可行的施工技術措施以加快工程進度,保證現場安全;

9、主持現場施工管理例會,解決處理施工中存在的問題或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整改措施;

10、協助甲方辦理工程決算審計。

三、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乙方管理費依據財建〔20xx〕394號《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的規定計取。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甲方向乙方預支管理費 萬元。

3、剩餘管理費依照工程進度,分批申請支付。

4、工程竣工驗收審計決算後一個月內,甲方按實際工程量付清剩餘管理費。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委託乙方以甲方名義具體負責工程建設管理工作,其中包括組織招投標、制定工程管理總體規劃、組織檢查驗收、嚴格檔案管理等。

2、甲方有權對委託事項的具體要求指示乙方。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示處理委託事務。因特殊原因乙方無法執行或須變更執行的,乙方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受託事項轉委託給第三人。

4、乙方在甲方委託的權限範圍內,對工程管理擁有相對獨立的管理權。但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本工程施工形象進度、投資、質量控制報告。

5、在工程建設中發生建材價格波動、政策變化或其他不可預見因素,可能對工期、投資造成較大影響時,乙方應及時書面報告給甲方。

6、因不可抗力導致工程不能按時完工的,乙方應當書面報告甲方,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工期。

7、乙方應嚴格執行檔案管理規定,要有專人負責保管,工程完工後移交給甲方。

8、因甲方決策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正常進行,拖延工期的,乙方有權向甲方提請順延工期。

9、如乙方不按合同履行義務,嚴重影響本合同執行,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0、乙方做好該建設項目投資控制,科學的項目管理,提高投資效益,編制工程月進度計劃並於每月25日(如遇節假日順延)上報甲方;

11、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批准和審定的建設規模、功能、標準和概算組織建設,不得突破總投資。按照批准的進度組織實施,保證項目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建成,並確保工程質量。

12、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組織各單項工程的質量驗收,負責按竣工驗收制度申報項目竣工驗收、移交等工作,將驗收合格後的建設項目和完整的建設檔案資料移交甲方和相關檔案管理部門。

13、乙方應做好建設項目三控(三控指控制投資、質量、工期)工作,確保建設工期、質量、安全目標實現。

14、乙方駐地管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工程項目任何參建各方的任何報酬或經濟利益。乙方不得參加合同規定與甲方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五、違約責任及獎勵

1、因乙方管理原因未能按期完工,應對乙方進行處罰,按以下方式計算處罰金:

罰金=管理費用總額÷合同期(日)×延長工期(日),最高罰金為50萬元。

2、因甲方原因導致工期延長,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計算並支付乙方延長期工程項目管理費:

延長期管理費=管理費總額÷合同期(日)×延長工期(日),延長期管理費最高為50萬元。

3、提前完工獎勵(保證質量前提下):

獎勵金額=管理費總額÷合同期(日)×提前工期(日)×2

4、當甲方認為乙方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項目管理業務時,可向乙方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乙方不能做出合理書面答覆,甲方可予以經濟處罰(1萬----5萬元)作為乙方的違約金,乃至解除合同並追究相應責任,若甲方發出通知7日內沒有收到答覆,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後15日內發出終止委託項目管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

六、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起訴至人民法院。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八、本合同壹式陸份,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肆份,雙方各執貳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遇爭議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建設工程管理合同13

建設施工合同

1.訂立施工合同應具備的條件:

(1)初步設計已經批准。

(2)工程項目已經列入年度建設計劃。

(3)有能夠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文件和有關的技術資料。

(4)建設資金和主要建築材料設備來源落實。

(5)對於招投標工程,中標通知書已經下達。

2.《建築工程合同》文件的組成:

(1)雙方簽署的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本工程所適用的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3.《施工合同示範文本》是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三部分組成的,並附有3個附件。

4.《通用條款》不能完全適用於各個具體工程,因此,配之以《專用條款》對其做必要的修改和補充。

5.重新檢驗(單選題)

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6.暫停施工

(1)發包人原因造成的暫停施工

(2)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暫停施工

(3)意外事件造成導致的暫停施工

7.不可抗力所造成損失的承擔

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8.施工合同的解除

1)可以解除的情形

(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以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單選題)

2)解除合同的程序

3)合同解除後的善後處理

9.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的4種方式:(多選題)

1)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

2)支付違約金

3)採取補救措施

4) 繼續履行

10.試述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訂立的條件和程序(簡答題)

訂立施工合同應具備的條件:

(1)初步設計已經批准。

(2)工程項目已經列入年度建設計劃。

(3)有能夠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文件和有關的技術資料。

(4)建設資金和主要建築材料設備來源落實。

(5)對於招投標工程,中標通知書已經下達。

訂立施工合同的程序:

對於必須進行招標的建設項目,工程建設的施工都應通過招投標確定發包人,中標通知書發出後,中標人應當與招標人及時簽訂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天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和中標人不得另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建設工程管理合同14

僱主(甲方):___________

承包商(乙方):___________

為提高泵站檔次,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甲方委託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項目地點:___________。

二、項目內容

項目的土基、綠化等部分(詳見圖紙)。

上述項目是根據雙方共同審查圖紙的要求和附件預算彙總表中所列的項目、規格、備註、數量和要求進行施工的。

三、建設期

1.開工日期:本工程從___________開始。

2.施工期間,因供水、停電、大雨、暴雨等情況或甲方書面確認,可順延工期。

3.如因甲方原因無法及時移交施工現場,工期順延。

四.項目合同價格

經協商,本合同的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甲方因施工過程中的變化需要增加項目的,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結算。

施工方式

乙方應承包工程的工作和材料;包質量、包驗收、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

1.乙方負責為在建工程提供材料,材料必須經雙方確認後方可投入施工。

2.施工期間,乙方施工產生的水電費用由甲方負責。

項目付款方式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格30%的定金,即:人民幣乙方應在收到款項後第二天安排人員進場施工。

2.總工程完成80%後,甲方應在3天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的30%,即人民幣___________。

3.工程完工後,甲方應在一週內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的20%,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4.乙方支付工程合同價款的10%,即人民幣___________

七.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批准的設計和施工圖紙及相關園林綠化施工規範的內容和要求進行施工,並在完工後達到。

2.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和管理,如發現乙方不符合施工圖紙要求和違反操作規範,甲方有權提出並要求返工和修改,因其停工和返工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保證施工現場整潔,及時清理垃圾,搞好文明施工。

八、工程竣工驗收結算

乙方應在竣工後五天內向甲方提交竣工資料和驗收報告,甲方應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天內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並在驗收後五天內根據設計和施工圖紙、合同、補充合同及相關園林綠化標準給予合格認可或提出整改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進行整改,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驗收合格後,甲方根據新增項目的合同、補充合同和簽證清單進行結算,結算應在個工作日內完成。

九.延期違約責任

乙方必須在工期內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工程。如工程延期,每延期一天罰款人民幣___________元。項目提前完成的,每提前一天獎勵人民幣。如因甲方責任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程延期,乙方應提出書面要求,甲方應在三日內書面確認工期可順延。如甲方未按合同規定付款,逾期三天,乙方有權停工或封閉已完成的工程,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X.維護和管理

1.期限:自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綠化養護期為十二個月,養護期自竣工驗收之日起計算。維修期限屆滿後,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領取。

2.質量要求:大樹應及時支撐固定,種植後及時澆水,及時除草、施肥、修剪,及時防治病蟲害,保證苗木正常生長。養護達到國家城市綠地園林養護標準。

XI。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工程保修期滿,甲方結清款項後,合同終止。

十二.合同數量

本合同以其他由甲乙雙方分發至相關部門存檔。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蓋章):___________

乙方代表(蓋章):___________

合同簽署日期: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建設工程管理合同15

一、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重 要性及其意義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場經濟和工程建設管理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在工程項目的建築過程中,其主體的行為必定會形成各個方面的社會關係,諸如政府建築管理機關、項目法人單位(業主)、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材料設備供應商等。其中除了政府管理機關是依據法律、法規對工程建設主體行使行政監督管理外,其他各方面社會關係卻是通過“合同”這一契約關係來完成的。工程建設活動的質量、投資和進度都是在合同管理的調整、保護和制約下進行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特點是涉及面廣、綜合性強,其重要性和意義表現在:

1)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市場經濟的一個重要特徵是依法辦事和鼓勵自由競爭,合同管理就是法制(合同法、建築法等等)管理。

2)現代企業自身發展要求。現代企業產權明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科學管理,建築工程合同中的施工合同是業主與建築施工企業進行工程發包和承包的重要法律形式,是工程施工、監理和驗收的重要法律依據,是建築施工企業走向市場的橋樑和紐帶,合同的內容也直接關係雙方的根本利益。

3)強化合同管理,提高履約率。

4)合同管理對開拓國際市場,儘快與國際接軌,也有十分重要意義。我國已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二、建設工程合同的種類一個工程項目從立項到投入使用,特別是大中型項目,需要經歷一個十分複雜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鑑訂的合同可能有很多,但主要有以下幾種:

1)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項目法人(業主,發包人)與勘察人、設計人(承包人)為完成一定的勘察、設計任務,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主要內容包括提交有關基礎資料和勘察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的日期和質量要求、費用及其他協作條件等條款。《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和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規定》、《建設工程勘察質量管理辦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市場管理規定》等是此合同的簽訂依據。

2)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業主聘請監理單位代其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監督管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責任的協議,該協議稱為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簡稱監理合同。其主要內容包括監理對象,雙方權利、義務、責任、酬金、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其主要特徵是高智能的技術性服務。《工程建設監理規定》、《工程建設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試行辦法》、《關於發佈工程建設監理費有關規定的通知》等為監理合同的主要法律依據。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施工,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開工與竣工時間、工程質量標準、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設備供應、質量保修範圍和保證期、雙方互相協作條款等。其主要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房屋建築工程質量維修辦法》等。結合我國具體情況和FIDIC(國際諮詢工程師聯合會)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國家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xx年)發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是各類工業與民用建築施工管理和設備安裝的合同樣本。

4)建設工程物資採購合同:建設工程物資採購合同是具有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為實現建設工程物資買賣,設立、變更、終止相互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一般分為材料採購合同和設備採購合同。其主要內容包括雙方當事人的詳情、合同價款、技術標準和質量標準、採購數量和計量方法、包裝方式、付款方式和辦法、交貨期限、違約責任及其他條款等。其法律依據有《建築法》、《招標投標法》、《工程建設項目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和地方法規等。

5)其他合同:加工承攬合同、技術合同、租賃合同等在《合同法》中均有所涉及,他們在建築工程中應用較少,這裏就不在贅述。

三、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內容

1)建立合同管理體系及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檔案。

2)合同訂立前的管理。採取認真、嚴格的態度,做好市場預測、資信調查和訂立應具備的相應條件調查等合同訂立前的準備工作。

3)合同訂立中的管理。訂立合同是一種法律行為,雙方應當認真憑實據嚴肅擬定合同條款,做到合同合法、公平、全面、明確、有效。

4)合同履行中的管理。認真分析和跟蹤管理合同執行情況,及時處理有關工程索賠事宜和合同糾紛事宜。

四、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目的

為規範合同的管理,防範與控制合同風險,有效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4.1合同的主體

訂立合同的主體必須是公司及所屬各公司中具有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其他部門、機構、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簽訂合同。

訂立合同前,應當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能力、履約能力進行調查,不得與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與法人單位簽訂與該單位履約能力明顯不相符的經濟合同。

公司一般不與自然人簽訂經濟合同,確有必要簽訂經濟合同,應經公司總經理同意。

4.2合同的形式

訂立合同,除即時交割(銀貨兩訖)的簡單小額經濟事務外,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補充協議、公文信件、數據電文(包括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除情況緊急或條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採用正式的合同書形式。

4.3合同的內容

4.3.1當事人的名稱、住所:合同抬頭、落款、公章以及對方當事人提供的資信情況載明的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應保持一致。

4.3.2合同標的`: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格、型號、商標、產地、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圖紙作為合同的附件。

4.3.3數量:合同應採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一般應約定標的物數量,常年經銷合同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數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報、傳真、送貨單、發票等)。

4.3.4質量: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的,應約定所採用標準的代號;化工產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準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品存放地點。

4.3.5價款或報酬: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採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帳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匯)、託收、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條件成就後多少日內支付。

4.3.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履行期限應具體明確定,無法約定具體時間的,應在合同中約定履行期間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為本公司倉庫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約定具體地名的應明確至市轄區或縣一級;買賣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應約定交付的手續,即合同履行的標誌,如託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4.3.7合同的擔保

合同中對方事人要求提供擔保或本方要求對方當事人提供擔保的,應結合具體情況根據《擔保法》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4.3.8合同的解釋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應具有排它性的解釋,對可能引起歧義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專用詞語應在合同中進行解釋。

4.3.9保密條款

對技術類合同和其他涉及經營信息、技術信息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4.3.10合同聯繫制度

履行期限長的重大經濟合同應當約定合同雙方聯繫制度。

五、加強合同管理的措施

1)普及建築法規及合同法教育,培訓合同管理人才。通過學習有關的法律法規,使合同當事人能知法、用法,能公正、公平、公開、獨立地工作,做好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2)設立專門合同管理機構和配備合同管理人員。地方政府應設立專門合同管理機構和配備合同管理人員,對建設工程合同實施登記、審查等監督管理;項目業主、建築企業內部設立專門合同管理機構和配備合同管理人員,建立和健全有關規章制度。建立合同台帳,並進行統計、檢查。

3)積極推行合同示範文本制度。積極推行合同示範文本制度,一方面有助於當事人瞭解、掌握有關法律法規,有助於合同簽定的合法、公平、全面、明確、有效;另一方面,便於政府合同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也有利於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對合同糾紛的裁決。

4)實現建設合同的計算機管理。建立以微機數據庫系統為基礎的合同管理,便於對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存儲、處理、分析和使用。

5)推行“重信譽、守合同”評比活動,使大家關心合同管理,增強大家自覺履行合同意識。

6)借鑑和運用國外先進經驗和通用規範。借鑑國外運行的合同管理經驗,如國際諮詢工程師聯合會編制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或其他國家一些成功經驗。對完善我國建設項目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市場開發,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總之,通過良好的合同管理,才能保證合同當事人、合同訂立形式和程序的合法性,才能保證合同內容的全面、合法、明確,進而維護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正常的經濟秩序,創造較好的社會和經濟效益,使有限的投資發揮最大的經濟效果。

六、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概念與目的: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作為一種典型合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和複雜性,它是甲乙雙方在實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動的主要依據;是甲乙雙方為實現建設工程目標,明確相互責任、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是甲方進行工程建設,支付價款,控制工程項目質量、進度、投資,進而保證工程建設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文件。一份全面、周密的合同,可以為降低工程造價、提高經濟效益、預防經濟風險、保證工程質量提供有效的途徑。合同管理的方向應該是儘量使之成為調節甲乙雙方經濟活動關係的主要甚至是唯一依據。做到這一點,對規範工程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工程質量、嚴格成本控制將會起到有效的促進作用。

七、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任務

1.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現場和施工用地;

2.提供其他施工條件,包括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並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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