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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銷售合同【推薦】

房屋銷售合同【推薦】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屋銷售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房屋銷售合同【推薦】

房屋銷售合同1

甲方(出讓人):

乙方(買受人):

丙方(乙方指定第三人或代理人):

丁方(擔保人及本房產交易中介方):

事宜,甲方已與乙方簽訂定金協議、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以及相關協議。為落實協議中有關公證委託事項的約定,經乙方要求和同意,甲、乙、丙、丁四方當事人協商一致,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1、除該房屋尚未辦理過户到乙方名下的手續外,甲方按照房地產買賣合同及協議的約定義務已經履行全部完畢。甲方確認,自本委託書出具之日起,甲方作為名義權利人無權擅自對該房屋進行任何處分,該房屋的全部權利(權益)和義務均由胡盛享有和承擔。

2、自本委託書出具之日起至該房屋過户至胡盛名下止,胡盛作為房屋的實際權利人,有權以自己的名義自行(或委託乙方指定的第三人沈良)租賃或再轉讓該房屋,具體委託權限為:代為簽訂定金協議;代為簽訂該房屋買賣合同;代為出租該房屋、簽訂該房屋租賃合同、及收取該房屋租金;代為辦理該房屋審税、代為支付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應支付之相關税費(包括公證費用);代為撤銷該房屋買賣合同登記備案;代為收取該房屋買賣價款。但甲方保留該房屋轉移登箭户簽字權。

3、本次公證委託事項是甲方根據協議約定配合乙方過户,按照乙方的要求履行協議內容作出的一項形式意義上的公證委託,乙方對甲方公證委託於丙方的相關事項均予認可,丙方就該房屋所實施的相關法律行為及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最終全部由買受人乙方及丙方承擔。同時,丁方承諾對丙方就該房屋所實施的相關法律行為及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確認,自公證處出具委託書之日起至公證委託書失效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內,若丙方濫用代理權而產生的債務糾紛、租賃糾紛、合同糾紛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糾紛由乙方、丙方共同承擔所有責任,丁方對此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5、甲方承諾若在收到乙方全部房屋價款後,不能對該房屋進行出售、抵押、租賃等任何處分行為。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全力配合乙方過户給乙方指定的買受人。

6、若房地產買賣合同約定的該房屋過户截止期限與公證委託期限不一致的,則延長至以公證委託期限失效日為該房屋的過户手續辦理截止日。如果丙方不能在公證委託期限失效之日前尋找到乙方指定的買受人,則自公證委託期限失效日之日起10日內,則甲乙雙方自行或委託中介方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將該房屋過户至乙方名下,如果在上述期限內,由於乙方或丙方的原因怠於辦理過户手續,乙方將按照該房屋總價款的20%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丁方對此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如果由於甲方的原因怠於辦理過户手續,將按照該房屋總價款的20%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7、甲方保留該房屋的原始產權證件直至過户手續辦理完畢,如果丙方在上述代理權限內就該房屋實施相關法律行為或簽訂買賣合同時,需要向乙方指定的買受人出示該房產證原始證件時,則甲方應當將該房屋產權證原件交予丙方、丙方在使用過該房屋產權證之後當天返還給甲方。

8、乙方同意並確認:丙方在其代理權限範圍內與乙方指定買受人簽訂該房屋買賣合同的'同時,則乙方與甲方20 年11月份簽訂的該房屋買賣合同及協議無效。

丙方代為收取乙方的指定的買受人的所有房款後,應當將房款交於上海志遠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並由上海志遠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將房款轉交至實際權利人乙方手中。乙方因此所得的房屋價款及相關權益,都與甲方無關。

9、若丙方在委託代理期限內與需要乙方指定的買受人辦理房產過户手續的,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乙方、丙方與乙方指定的買受人辦理該房屋產權過户手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辦理該房屋轉移登箭户的所有手續。甲方公證委託事項以及過户乙方指定的買受人房屋產權登記的事實是經過乙方同意並確認,是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乙方不得追究甲方“一房二賣”的法律責任。如果乙方指定的買受人追究甲方“一房二賣”法律責任,相應法律後果最終由乙方或丙方承擔,丁方對此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10、該房屋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包括但不限於契税、個人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公證費用等所有税費都由乙方承擔,如果丙方與乙方指定的買受人辦理該房屋產權過户所產生的税費都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税費。

11、乙方及丙方承諾,乙方只能指定一位買受人與丙方簽訂該房屋買賣合同,丙方只能與乙方指定的買受人簽訂一次該房屋買賣合同。丙方與乙方指定買受人簽訂的該房屋買賣合同無效情形下,乙方可以繼續指定下家買受人;丙方繼續在其代理權限內,與乙方指定下家買受人簽訂該房屋買賣合同,否則乙方及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丁方對此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12、甲方配合丙方在授權委託期限內辦理該房屋所有相關事項,應當在三天內完成,丙方應當在三天前通知甲方,否則都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3、甲、乙、丙、丁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相關義務的,都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本補充協議內所有提及的違約責任承擔的違約金標準:不論是甲方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還是乙方、丙方、丁方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都按照該房屋約定的總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承擔標準。

14、甲乙丙丁各方共同確認本協議為該房屋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若本補充協議與買賣合同及相關協議不一致的,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15、丁方應當對丙方上述代理權限範圍的行為進行監管,確保丙方在該房屋買賣合同交易過程中按照國家房地產交易相關的規定規範操作。

16、本協議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所產生的法律後果全部由乙方及丙方承擔,丁方對此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17、本補充協議經甲乙丙丁四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對各方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簽署日期:

聯繫地址:

乙方(簽章):

簽署日期:

聯繫地址:

丙方(簽章):

簽署日期:

聯繫地址:

丁方(簽章):

授權代表人:

簽署日期:

聯繫地址:

房屋銷售合同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及中介方在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房屋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座落於_____區_____路_____號_____小區_____號樓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結構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出售給乙方。該房產的相關權益隨該房產一併轉讓。

第二條甲乙雙方商定該房產的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元整大寫:人民幣_____ 萬元整。本協議簽訂當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_____元整,付款方式為銀行轉帳。

第三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晰,無爭議;未被判決、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設置抵押,不在建設拆遷範圍內並已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第四條所有購房款付清後本協議自動生效,房屋買賣即成事實。乙方隨即享有該房產的所有權,並承擔該房產毀損、滅失的風險。甲方及繼承人不再享有該房產的所有權,不得再次轉賣他人或用作抵押或用作財產繼承或用作財產分割等任何權利,如甲方與其他第三方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關係使得乙方無法如本協議約定獲取該房產所有權,即甲方違約。

第五條在政策和法律允許範圍內,乙方要求甲方過户,甲方或甲方繼承人應無條件積極協助乙方到房屋權屬登記機關辦理過户。過户時產生的所有税費全部由乙方負責繳納。

第六條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話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1、甲方負責將以上雜費繳納至協議簽定之日(或_____年_____月止)。

2、協議簽定之日後(或_____年_____月起)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協議生效當日,甲方應將購買該房產過程中的相關費用票據、房屋產權證書和購房協議等全部資料原件乙交乙方保存。

第八條甲、乙雙方從簽訂協議之日起,均需遵守本協議約定,無論今後房價如何變動,甲、乙雙方不得違約。

第九條違約責任

如甲方違約:

甲方無條件退還乙方全部購房款,並向乙方支付全部購房款總額的_____%作為違約金賠付乙方,乙方退回甲方該房產和所有房產資料;

如乙方違約:

乙方將已支付的`購房款作為違約金,並無條件退回甲方該房產和所有房產資料。

第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約中若發生爭議,可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訟。

第十二條該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各持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銷售合同3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充分協商,甲乙雙方現就房屋買賣事宜訂條約如下:

甲方自願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並已收取乙方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

一、房屋狀況

1、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幢號:______;室號:______;建築結構:______;總層數:______;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用途:______。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為:______;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

3、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______,劃撥______,本合同一經簽訂,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元整,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分_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______。

乙方支付房款具體約定為:

1、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甲方房款______;

2、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甲方房款______;

三、甲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房屋及附屬物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時,應將該房屋騰空,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並將付訖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於乙方驗收。

四、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並無任何隱瞞,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並無任何異議。

五、甲方將户口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從該房屋遷出。

六、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七、乙方中途違約,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甲方中途違約,甲方應在違約之日起______日內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房地產價款千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八、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契税由______方承擔,營業税由______方承擔,印花税由______方承擔,個人所得税由______方承擔,向房產交易部門交納的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其它税費約定情況:______。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市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______份。

十二、甲乙雙方約定隨之轉讓的附屬裝修設施為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銷售合同4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兩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多次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願將自有坐落於的樓房,面積為 平方米;13_6户型的房屋出售給乙方。

二、上列房屋包括附屬設備,兩方議定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 萬元(含 萬元房屋基金),由甲方售賣給乙方。

三、房屋價款乙方分二期付給甲方。第一期,在兩方簽訂買賣合同之日,付

人民幣 萬元;乙方所欠尾款在簽訂合同當日後30天內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後出具收據。

六、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日期給付甲方房價款時,乙方須承擔購房屋款10%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七、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有同等效力。如有未盡事宜兩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兩方各執1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房屋銷售合同5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對該房屋買賣合同中的具體細節問題進行詳細説明,特簽署本補充協議,本協議與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所售房屋的基礎狀況:

該房屋坐落在長春市

丘地號:

權屬證書號:

結構:

建築面積:

用途:

單元,樓層,門號:

甲方承諾該房屋產權清晰,權屬無異議,無抵押,無查封,無翻建、礦建、改建,無產權債務糾紛,無正在租賃,房屋狀況與房屋登記薄記載相符。甲方承諾該房不是房改房,不是繼承與贈與的。無隱瞞誤導乙方。該房屋符合政府規定的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的條件。否則,由甲方負責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和賠償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房屋轉讓價格

該房屋成交價格為總價(大寫)¥ 元,(小寫)¥ 元。

付款方式與房屋交接

採用下列方式付款方式與房屋交接:1或2 。

1、採用惠民E時貸。甲方收到90%房款時,進行房屋交接。乙方預留百分之十房款待房屋交接完成,甲方結清交接前所欠水,電,燃氣,電話,電視,網絡,取暖,物業管理費等費用,並配合乙方辦理完水,電,燃氣,電話,電視,網絡,取暖,物業管理費,土地使用證等過户手續,甲方户籍遷出後乙方再付給甲方10%尾款。

2、全部房款委託銀行監管支付。分期付款:乙方先支付給甲方購房款30%(大寫)¥元,存入委託銀行監管賬户。在房產證過户完成時劃轉給甲方。餘款通過銀行按揭貸款付清。甲方收到90%房款時,進行房屋交接。乙方預留百分之十房款待房屋交接完成,甲方結清交接前所欠水,電,燃氣,電話,電視,網絡,取暖,物業管理費等費用,並配合乙方辦理完水,電,燃氣,電話,電視,網絡,取暖,物業管理費,土地使用證等過户手續,甲方户籍遷出後乙方再付給甲方10%尾款。

甲乙雙方約定

甲乙雙方約定在契約協定後產權過户未完成時政府頒佈新的法規和原來不同,造成過户費用增加等,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買賣契約可因此解除;甲乙雙方約定乙方貸款不成時買賣契約可因此解除,賣方所收的定金,首付款應在三日內予退還給買方。逾期不返還,自本合同規定的返還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返還款之日止,賣方按日向買方支付逾期應付款3%的違約金。

甲乙雙方在商談正式合同時,如因對合同條款的分歧導致合同未能簽署,所收的定金應在三日內予退還給買方。逾期不返還,自本合同規定的返還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返還款之日止,賣方按日向買方支付逾期應付款3%的`違約金。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甲方應將已收房款退還給乙方,並付給乙方違約金

¥元整(大寫)。

2、乙方違約,乙方將房屋退還給甲方,並付給甲方違約金

¥元整(大寫)。

產權過户

按揭貸款銀行出承諾函後辦理產權過户。

過户費用:

過户費用可採用下列方式:

1、或2或3

1、過户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負責自己的部分(見附表)。

2、甲方全部承擔。

3、乙方全部承擔。

如果原業主是按揭貸款的樓,賣家自己負責贖樓,且贖樓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賣家負責。

附屬設施

附屬設施設備及傢俱用具不另行收費,含在總房款之內。另附明細表。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通過長春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通過法院裁決的方式解決。

賣方:

電話:

身份證號:

單位與住址:

買方:

電話:

身份證號:

單位與住址:

20 年 月 日

房屋銷售合同6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就甲方所提供的房屋委託乙方銷售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原則,本着誠實信用、雙方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委託銷售房屋信息

甲方將坐落於長沙市 區 號 室,(建築面積 平方米,產權證號: )的房屋委託給乙方進行銷售,並將與所銷售該房屋的相關權益證明的法律文書文本(包括但不限於原件、複印件、影印件等)的資料交付給乙方,甲方必須保證該房屋相關權益證明的法律文書文本合法有效。

二、銷售委託期限

本協議規定該房屋的銷售委託期限自20 年11月25日起至20 年3月30日止。乙方利用其銷售途徑推廣並銷售甲方委託的該房屋,直至本協議規定委託期限屆滿或該房屋在銷售委託期限內成功銷售為止。

三、委託房屋的銷售價格

雙方議定上述房屋及附屬建築物的保底銷售總價款為人民幣小寫:¥2020000元整,人民幣大寫:貳佰零貳 萬元整。

四、甲、乙雙方議定該房屋委託銷售的佣金原則為:

1、本協議服務期內該房屋的銷售佣金比例

(1)於本協議服務期內,所委託之銷售物業銷售成功,在第三條保底的基礎上,該房屋成交總價的0.01%作為乙方的銷售佣金;

(2)在第四條1—(1)款的基礎上,實現溢價的,其溢價部分甲方收取0.01%,乙方收取99.99%用於銷售團隊的服務獎勵。

2、該房屋銷售成功的界定原則

甲方與乙方所推薦的購買客户通過網上競拍成功並按照甲方要求支付相應款項,則視為乙方已經完成該房屋的銷售,甲方應向乙方計算及支付相應的銷售佣金。

3、該房屋銷售佣金支付約定

在該房屋通過司法拍賣法院退回款的三日內,甲方按已收入款額以本協議第四條計算並支付乙方的佣金。

五、甲方責任

1、乙方協助甲方走法院司法拍賣流程,甲方須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

2、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繳納土地出讓金),若由此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責任

1、乙方所有對外宣傳的該房屋的資料及信息都需要得到甲方的確認,並報之甲方備存。

2、乙方需根據與甲方確定的該房屋相關事宜制訂銷售策略、銷售價格並開展相關銷售工作,為甲方推薦該房屋的.購買客户。

七、合同終止與解除:

1、該協議委託期限到期,則該協議自動解除。

2、該協議委託期限內實現該房屋成功銷售並完成結傭後,則該協議自動解除。

八、違約責任

因甲、乙雙方中任中一方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除賠償損失之外,應雙倍賠償於對方因此支付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賠償金、訴訟費、律師費等)。

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協議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户或銀行不能辦理手續等導致協議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九、其它約定:

1、甲方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與乙方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均被合法授權負責本次合作的對接工作,在合作期間雙方委託代理人達成一致的附屬文件、簽收單、電子郵件、微信、短信記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遇自然災害、政府行為、或者銀行的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雙方可協商延後日期或取消本次合作,雙方均不承擔因此產生的違約責任。

3、雙方對本合同內容及費用嚴格保密,在沒有經過雙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隨意將本合同內容透露給第三方,否則違約方需支付守約方(最低不低於1000元,最高不超過100000元違約金)作為賠償。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函件的往來按照合同載明的地址以特快傳遞的方式郵寄,郵政機構投遞到該地址後被簽收、或無人簽收被退回、或地址不詳無法投遞等情形均視為送達對方,郵政機構的回執可作為有效的送達依據。

5、以上責任及義務,雙方需嚴格遵守,違約方需承擔全部責任。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合同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判決。

十、本協議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十一、附加條款:本協議附件(如下,包含但不限於)具備與本協議文書同等的法律效益。

1、附房產證複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2、甲方的委託申明;

3、甲方所提供的法律文書清單及附屬資料件;

4、甲方需提供或證明的該房屋使用物件及費用結算的清單;

5、甲方指定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明資料。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申明

(先生)鄭重申明,自茲證明坐落於 市 區 號 室,(建築面積 )的房屋的全部銷售事宜,現委託 面積 平方米,產權證號: 司進行全權處理,委託期截止日為 。

特此申明

委託人(簽章):

20 年 月 日

房屋銷售合同7

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由丙方負責將甲方的物業出售給乙方,具體協議如下:

1,物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業面積:平米物業性質:商品房

3,房款

4,甲方在房屋交割前應將原有水費,電費,電話費,物業管理費等全部結清,同時將户口遷出.

5,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且無糾葛,如今後發生產權糾紛和其他為了事項,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並負責處理善後工作.

6,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即付定金人民幣元給甲方.

7,佣金分配:甲,乙雙方分別付手續費給丙方,即甲方手續費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手續費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即籤合同當日付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交易當日再支付剩餘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8,違約責任

①在簽訂協議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違約,否則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②,如乙方違約,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定金作為違約金賠付給甲方.

③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故違約,丙方不退回甲,乙雙方的.手續費.

④由於國家政策,法律,法令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買賣合同無法簽訂,本協議自行終止,所付的手續費及定金須無償歸還.

⑤辦理房屋買賣過户手續所需税款和其他有關費用,按國家規定繳納所發生地費用由支付.

9,付款方式:

①,甲方提供給丙方的有關證件:產權證,户主身份證複印件,户口簿複印件,圖章等.乙方提供給丙方的有關證件:身份及户口簿的複印件,圖章等.

10,補充條例:

①,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經三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

②,上述以上條款,甲,乙,丙三方已經認真閲讀並願承擔相應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銷售合同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 質量要求及檢驗標準:按現行標準執行。

二、 交貨地點: 乙方指定

三、 運輸方式: 甲方負責運輸及費用

四、 包裝標準及費用:紙箱包裝,由供方負責;包裝物不回收。

五、 驗收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提貨時由須方任意抽驗收貨,提出異議期限為提貨之起五日之內,超出期限,責任自負。

六、 結算方式:按月結算,以現金或銀行轉賬方式結算。

七、 供貨時間:乙方提前5日通知。

八、 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執行。

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簽訂地所在法院管轄。

十、其他約定事項;異議期內提出異議,供方應立即派人到現場檢驗處理。如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供方應及時做出處理,如繼續鋪貼,供方不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十一、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導致供方不能及時供貨,供方不屬違約,雙方重新協商供貨時間。

十二、貨款必須匯入供方指定賬號,否則由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供方不負責。

十三、驗收標準;以雙方封樣為準。

十四、有效期:合同簽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供貨單位一份,購貨單位三份,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銷售合同9

委託方(甲方):

委託代理人: 職務:

地址: 電話:

受託方(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法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甲方開發樓盤的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 樓盤。甲方全權交付乙方代理銷售的套住房必須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達到100%。注:(如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所銷售的房屋未達到85%時,甲方扣除乙方所得全部佣金的10%;以此類推,如果銷售的房屋達到90%的,不獎不罰;銷售的房屋未達到90%時甲方扣除乙方所有佣金的5%;如果達到或超額完成95%以上時,獎10%提成;提前完成合同約定,甲方給予乙方獎勵,獎勵標準為每提前一個月獎5000.00元)。

第二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代理銷售期限為19個月,自20_年4月1日至 20_年10月31日,甲乙雙方結清全部經濟費用,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和乙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承擔相應責任。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再指定其它代理人。

第三條 費用負擔

本合同約定代理銷售的樓盤宣傳策劃、資料以及推廣、銷售人員的工資等費用均有乙方負責支付。甲方給予配合。

第四條 銷售價格的確定

銷售基價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制定,以公司各樓宇的實際價格表為準,甲方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見(附件1),如需調價,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接通知後即按新的銷售價格銷售。

第五條 代理銷售佣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代理銷售的佣金按銷售合同總價款的百分之一結算。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即溢價)部分有甲乙雙方五五分成(5:5比例),代理銷售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銷售佣金。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的代銷責任即告完成,甲方於每月30日之前按實際回款比例的百分之一計算代理銷售佣金,次月5日前支付代理銷售佣金。溢價款於每套合同價回款額度達到百分之百時全部結清。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在合同簽訂並按合同收取房款後,收款當天或者第二天將房款存入甲方指定賬户。

4、因客户對臨時買賣違約而沒收的訂金,在客户無爭議後,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和銀行賬户;

(2)開發建設項目,甲方向乙方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包括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3)關於代售項目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它費用的估算。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回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合同簽訂項目銷售代理人。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三天向乙方交付齊全。甲方保證客户購買樓盤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資料相符合。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保證提供給乙方的房產信息無誤。

第七條 乙方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工作:

(1)指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對象、廣告宣傳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指定銷售計劃、時間安排;

(3)按照甲乙雙方一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銷售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户考察並介紹項目及相關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户正式簽署銷售合同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屋認購合同,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者做出任何承諾。

3、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户一次性購買多個單元),乙方須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項後不得挪用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理銷售樓盤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於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完備與法律經濟相關事宜。本合同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

2、經甲乙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違約責任

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支付10000元的違約金。並約定如下:在甲乙合作期間甲方不得再指定其它代理人;乙方不得低於基價銷售。特定關係户由甲方決定成交價,乙方所得的百分之一佣金比例不變,結算佣金基價下調;甲方對已委託代銷樓盤不再談判銷售,如有客户找到甲方,甲方及時推介,最終談判權歸乙方。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接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銷售合同10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為乙方購買

甲方的房屋,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出售位於該地塊的結構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縣道建築,建築面積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乙方已完全瞭解該房產,並同意購買。

二、甲乙雙方約定的交易價格為人民幣(¥元)。

大寫:十萬元整。乙方在

在年月日前分期付款。乙方支付房款的具體約定如下:

1.支付甲方之前的房價款。

2.支付甲方之前的房價款。

三、甲方應於年月日前正式交付該房屋及其附屬物

給乙方使用..該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時,甲方應騰空該房屋,付清水、電、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一切費用,並將付款憑證及房屋鑰匙交乙方驗收。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該房屋的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和情況,不得隱瞞。乙方瞭解該房屋的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和條件,無異議。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產權屬清晰,無爭議。未被判決、責令限制出售,也未設定抵押,不屬於建設拆遷範圍。已獲得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該物業單獨出售給第三方。如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五、房屋所有權的轉讓。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過户手續,責任方應賠償守約方因任何一方不配合而造成的損失。辦理房產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如期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或甲方在轉讓過程中違約,導致最終無法辦理轉讓手續。經確認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貨款..甲方應承擔因完成過户手續而產生的所有費用。並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10%的違約金。

(2)乙方未付款,或乙方在辦理過户過程中違約,導致最終未辦理過户手續。經確認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支付的貨款..但是,乙方應承擔因完成轉讓手續而產生的所有費用。並向甲方支付總房款10%的違約金。

七、合同期內,因洪水、地震、火災、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自動終止。

八、如對其他事項有異議,可增加以下約定條款。約定條款與以前條款有異議的,以約定條款為準,約定條款優先。

九、其他商定事項:

十、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每份三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房屋銷售合同11

開發商:

諮詢公司:房地產諮詢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開發商委託諮詢公司獨家策劃、銷售開發商開發經營的房地產項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 代理事項

開發商委託諮詢公司獨家策劃、銷售開發商在 項目,規劃許可證號為 號,總佔地面積總建築面積約平方米(以下簡稱本項目)。

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內,諮詢公司為開發商在 (地區)委託的獨家策劃銷售代理商,開發商不得在(地區)指定其他代理商。

二. 代理權限

諮詢公司代理開發商對本項目的宣傳、策劃、銷售等一切對外活動,必須以開發商名義進行,並在本合同約定或開發商批准、授權範圍內行使代理權。

三. 代理責任

諮詢公司在開發商授權範圍內的一切代理活動,由開發商承擔民事責任。諮詢公司未經開發商授權或超越代理權限的代理行為,由諮詢公司自行承擔民事責任。

四. 代理期限

自雙方簽字蓋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項目全部經過工程質量驗收並可交付使用後三個月止。

五.代理計劃的實施

諮詢公司對項目進行的宣傳、策劃、銷售等活動的計劃書及所需費用預算應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開發商,經開發商同意、批准後方可實施執行。

六.代理工作方式

1.諮詢公司負責組織銷售人員隊伍,在開發商提供的銷售中心完成前台現場銷售工作(即所有需與客户聯繫溝通的工作)。前台現場銷售工作包括現場接待客户、簽署《商品房購房協議書》(又稱《訂購書》)、引導客户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按揭貸款申請表》及《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等。

諮詢公司應委派不少於2名的項目管理人員到達現場辦公,保證與開發商工作人員的溝通與協商,完善前台現場銷售工作。

2.開發商應委派不少於3名的工作人員完成後台簽約及辦證工作。後台簽約工作包括收取訂金、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收取房款、協助銀行簽署《商品房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屋產權證》等工作。

3.開發商負責提供銷售中心的保安及清潔工作人員和相關費用。銷售中心的日常工作由諮詢公司負責統籌管理,雙方工作人員按統一的管理制度進行工作。

4.甲乙雙方設置例會制度,定期研討銷售工作,根據市場需求,對銷售工作進行調控。

七.代理費用

1.諮詢公司的代理費用按諮詢公司實際代理銷售的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百分比提取,具體百分比按以下條款規定執行。銷售代理費由開發商以人民幣形式計算和支付。

2.自開發商取得具體單元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並經開發商書面批准對外銷售之日起至該單元交樓為銷售週期,若開發商未書面批准對外銷售,則銷售週期順延。在開發商書面批准具體單位對外銷售並正式開盤至該單元封頂,諮詢公司銷售的銷售面積應達到該單元總面積的%,如諮詢公司達到以上銷售率,代理費用按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1.2%提取。(否則,代理費率相應減少0.05%,即1.15% 。)如諮詢公司在正式開盤至封頂時達到 %的銷售率,代理費相應增加0.05%,即1.25%

3.諮詢公司的代理費用以代理期限內商品房實際成交均價情況確定如下:本項目的住宅銷售均價不能低於3650 元/m2,代理費用按商品房銷售總金額的1.2%(按以上第2點具體銷售率調整代理費比例)提取。開發商按照具體單元的銷售,按以下約定給予諮詢公司獎勵:

商品房銷售均價在3650元/ m2以上,在3650~3800元/ m2範圍內的那部分銷售金額代理費按以上第2點計算,超出3800元/ m的那部分銷售金額代理費用按超出部分總金額的10%提取。

4.在代理期限內,諮詢公司代理銷售商場、車位,其代理費用按銷售總額的

1.2%計算。

八.代理費用支付

1.開發商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銷售代理費: 對每一個銷售單元開發商與客户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收取首期房款後,需向諮詢公司支付銷售金額1.2 %的銷售代理費,諮詢公司的代銷責任即告完成。但本合同履行期間諮詢公司應按本合同第六部分第1點完成代理工作。

開發商每月8日前與諮詢公司結算上月的銷售代理費用,諮詢公司在收到開發商的代理費用後一個工作日內應向開發商開具正式税務發票。

2.甲乙雙方每月8日前結算的銷售代理費用均以上月的銷售總額1.2%提取。關於諮詢公司按本合同第七條規定,在規定時間內超額完成的計提比率和超出規定均價所計算的提成金額在合同期內的最後一個月內結清。諮詢公司應同時向開發商辦理代售資料移交。

3.若客户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並繳付首期房款後違約和按揭後退房違約,所交房款、訂金及罰金歸開發商所有,諮詢公司不需退還相應的銷售代理費;對同一單位的銷售,諮詢公司只收一次代理費。

九.銷售定價

1.銷售價格由甲、乙雙方商討制定,並由開發商確認。諮詢公司按照經開發商確認的銷售價目表進行銷售,諮詢公司無權自行調整銷售價格。如諮詢公司銷售價格低於開發商書面確認的銷售價目表,則低於開發商定價部分應由諮詢公司補足。

2.開發商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及諮詢公司制定並得到確認的促銷優惠措施方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十.項目總體營銷費用的控制

1.本項目總體營銷費用按總銷售額的3%為控制原則,由開發商負責支付。諮

詢公司制定的整體營銷執行方案的費用預算不得超出此限。

2.甲、乙雙方均應在高效、經濟的原則上對本項目的總體營銷費用科學地運用。諮詢公司制定的廣告宣傳推廣方案、公關活動方案、促銷活動方案等費用預算和開發商提議使用的相關營銷費用都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並書面批准方可做為總體營銷費用控制的標準。

3.本項目的總體營銷費用包括報紙、電視等媒體宣傳、路牌及户外廣告牌、公關促銷活動費用、銷售物料製作和印刷、銷售中心現場佈置及維護、模型製作、現場和後台與銷售業務相關費用、現場辦公費用及保安和清潔費用等。

十一.雙方設例會制度,定期研討銷售工作,有需要時對銷售工作進行適當調整。雙方應配合對方的工作,一切以銷售為重,提供一切便利條件為買家辦理所有購房手續。

十二.開發商責任

1.開發商應向諮詢公司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 開發商營業執照複印件和開户銀行帳號;

(2) 開發商應提供政府有關部門對開發建設香格里拉項目批准的有關證照。

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用地批准書、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

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本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相關證照的複印件。

(3) 關於銷售代理本項目所需的材料,包括立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

室內設備、裝修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銷售(測繪)面積、規格、物業管理收費標準及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 諮詢公司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購房訂購書。

以上文件及資料,開發商應於正式對外銷售15天前向諮詢公司交付齊全。

房屋銷售合同12

鑑於目前房地產市場中諸多糾紛源於面積數據,為減少房屋交付使用時因面積問題產生的爭議、保護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出賣人和買受人願意以套內使用面積作為房屋價款結算的依據;本着誠實信用、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房屋套內使用面積條款約定如下:

一、面積定義:

套內使用面積等於套內各功能空間使用面積之和,各功能空間使用面積等於各功能空間牆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所謂功能使用空間包括卧室、起居室(廳)、廚房、衞生間、餐廳、過廳、過道、前室、貯藏室、壁櫃等(不包括陽台部分)。

二、面積種類:

本協議中所指的暫測面積是指在房屋未交付前,根據出賣人提供的圖紙測量得出的面積。本協議所指的實測面積是指在房屋工程竣工後,由相關測量機構根據有關規定,對實際存在的房屋進行測量後得出的'面積數據。

三、面積約定:

出賣人和買受人根據雙方簽訂的編號為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二十條的規定,買受人所購房屋套內使用面積為平方米,暫測套內使用面積結果以出賣人提供的平面圖紙為測量依據。

面積誤差率=|暫測套內使用面積-實測套內使用面積|÷暫測套內使用面積×100%

四、誤差處理一

買受人所購房屋套內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若實測套內使用面積與暫測套內使用面積出現誤差時,當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大於暫測套內使用面積時,買受人無須支付多餘價款。

五、誤差處理二:

如果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小於暫測套內使用面積,且面積誤差率絕對值在3%(含3%)以內的,則出賣人應當在向買受人出具該商品房的實測面積數據後30日內,向買受人退還房屋差價款,

房屋差價款=[(暫測套內使用面積-實測套內使用面積)÷暫測套內使用面積]100%×房屋總價款。

六、誤差處理三:

如果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小於暫測套內使用面積,面積誤差率絕對值超過3%的,則買受人在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具該商品房的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報告後30日內有權退房。如買受人在該期限內未書面提出退房要求,視為買受人接受該房屋的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在向買受人出具該商品房的實測面積報告後30日內,對面積誤差率超過3%以上的部分,向買受人雙倍退還該部分的房屋差價款;面積誤差率絕對值在3%以內的部分仍然根據前條(誤差處理二)的規定退還買受人。

七、面積數值:

《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三條中所述房屋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及本協議中所述套內使用面積均為暫測面積;其中該套房屋的實測建築面積,仍作為出賣人或其他相關機構(如物業公司、房屋權屬登記機構)辦理權屬登記、繳納税費和物業管理等費用的結算依據。

八、測量機構:

對面積數據進行測量時,聘請的測量機構應當具有政府相關部門許可的商品房測量資質。

九、面積實例:

為有利於本協議的理解與適用,現舉例説明如下:

1、暫測套內使用面積:有一正方形居室,共計售價100萬元人民幣。四面牆長度相等,站在室內以兩牆交接點為起點和終點,測量任意一起點與終點之間的距離均為10米,則內牆周長4×10=40米,牆厚30釐米,門寬100釐米,因此套內使用面積暫測數據為10×10=100平方米。

2、實測面積增加:若房屋竣工後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大於100平方米,則買受人僅支付100萬元即可,無須另行結算。

3、實測面積減少一:當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小於100平方米但大於97平方米(包括97平方米),例如實測面積為98平方米,則出賣人向買受人退還該小於部分的房屋差價款,差價款的具體數額[(100-98)/100]×100%×100萬=2萬元。

4、實測面積減少二:當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小於97平方米時,例如是95平方米,則買受人可以選擇解除或者不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當不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情況下,由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面積差價款,差價款數額為[(97-95)/100]×100%×100萬×2+[(100-97)/100]×100%×100萬=4萬元+3萬元=7萬元。

十、其他條款:

本協議與《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簽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協議與《商品房買賣合同》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由中文書寫,任何譯本僅作參考,其他文字文本之條款或意思表示與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均以中文文本為準;本協議一式肆份,出賣人貳份,買受人壹份,房屋買賣合同備案登記機構壹份,各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

買受人:

房屋銷售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的房產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___ 開發建設的房產(房產具體情況詳見本合同的附件),該房產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個月,可循環延期。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銷售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1.推廣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如特別要求製作電視廣告、印製單獨的宣傳材料、售樓書等,該費用則由甲方負責並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1.銷售價目詳見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在甲方確認的銷售價目基礎上向上靈活浮動,但浮動幅度原則上控制在______%內。

3.甲方同意乙方視市場銷售情況,在甲方確認的銷售價目基礎上向下靈活浮動______%內,低於此幅度時應徵得甲方的認可。

第五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為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本合同規定的銷售價目時,超出部分歸乙方。

2.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所約定房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

如乙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

款項返還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顧客對認購書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複印件和銀行帳户;

(2)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批准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3)關於代售房地產的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設備、建設標準、電器設備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項目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簽署的`委託乙方銷售的獨家代理委託書。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顧客購買的房地產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並保證乙方顧客所訂的房號不發生一屋二賣等誤訂情況。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好以下工作:

(1) 根據市場,制定推廣計劃;

(2) 在委託期內,進行網絡、媒體、聲訊電話等方式的廣告、宣傳,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的銷售活動;

(3) 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4) 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顧客實地考察並介紹項目、環境及情況;

(5) 在甲方與顧客正式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認購或預定合約,並收取定金;

(6)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顧客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顧客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本合同所規定的銷售價格與浮動幅度。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顧客任何形式的折扣。在顧客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顧客收款。若遇特殊情況,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顧客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房屋銷售合同14

認購方(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bb機/手機:

代理方(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經過對珠海市(建築面積 m2,其中附屬面積 m2,以確權面積為準)的詳細考察,確定購買該房屋,並全權委託乙方代理購房事宜。

第二條 乙方代理甲方購買該房屋的單價為 元/ m2,總價(小寫) 元(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乙方負責辦理甲方認購房屋的轉讓登記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為成交金額的 %,即:¥ 元(大寫)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元。

第三條 該房地產轉讓税費按政府標準計徵,繳納方式為 。

a、買方全包 b、賣方全包 c、按政策和法律規定雙方各付

第四條 付款方式選擇:

a、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認購金人民幣 元,並於 年 月 日乙方協助甲方辦理更名過户前向乙方付總房款的 %,即 元,待有關房屋產權或購房合同手續完備之日前,甲方付清房屋餘款及佣金給乙方。

b、按揭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認購金人民幣 元,並於 年 月 日乙方協助甲方辦理按揭過户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期購房款人民幣 元,乙方代甲方向銀行申請 成 年即人民幣 元按揭貸款,所需律師費、保險費、評估費、資料保管費等費用全部由甲方支付。若銀行審批的按揭款數額達不到申請貸款額,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起 日內,向乙方補齊申請貸款數額與銀行實際審批貸款數額的差額。

第五條 甲方逾期繳付購房款超過3天和不按時前來辦理更名過户、按揭手續,按甲方棄權處理,乙方有權將甲方認購的房地產出售給第三方,已收認購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 甲方所認購的該房屋以現狀為交樓標準,但乙方需負責督促原產權人結清該房屋交付給甲方使用之前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等。乙方應在辦理完房地產權證時或 年 月 日將該房地產交給甲方使用。

第七條 乙方及委託乙方出售房地產的原產權人協助甲方辦理房地產權轉讓登記手續後,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須向乙方交回本合同及有關單據原件。若在辦理房地產權更名過户手續期間,因第三方及原產權人原因導致該房地產權無法轉讓,乙方不負違約責任,但必須三天內退還所交的款項。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名或蓋章後即時生效。

第九條 其他補充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 理 人:

經 辦 人:

合同於 年 月 日在 訂立

房屋銷售合同15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多次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願將自有坐落於的.樓房,面積為 平方米;13_6户型的房屋出售給乙方。

二、上列房屋包括附屬設備,雙方議定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 萬元(含 萬元房屋基金),由甲方售賣給乙方。

三、房屋價款乙方分二期付給甲方。第一期,在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之日,付

人民幣 萬元;乙方所欠尾款在簽訂合同當日後30天內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後出具收據。

六、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日期給付甲方房價款時,乙方須承擔購房屋款10%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七、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有同等效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 年8月26日

標籤: 房屋 合同 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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