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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股權質押合同

【熱門】股權質押合同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股權質押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熱門】股權質押合同

股權質押合同1

出質人:_____________(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_____________(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的股權作質押擔保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本協議所擔保的債權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據_______號《貸款合同》(下簡稱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質押協議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該等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就本協議質押事宜徵得a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並在a公司股東名冊上辦理出質股份的登記手續,並將股權證書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依法處分質押股權,並從所得款項中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及時歸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產申請的。

第五條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優先清償甲方的貸款本息。

第六條本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除非雙方另行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甲方未能在本協議第三條規定期限內取得a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的決定的,乙方有權取消本協議第一條所述對甲方的貸款(或提前回收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

失)。

第八條本協議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協議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並自辦理完畢股權質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並按照提起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裁決,仲裁裁決對雙方具有最終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股權質押登記用。

出質人: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質權人: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質押合同2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編號: 《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本息和其他費用的履行,甲方以其持有的 有限公司 %的股權作為質押擔保。現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甲方依據《借款合同》約定按期向乙方償還全部合同項下的金額,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乙方主張權利發生的所有費用。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持有 有限公司 萬元(佔持股比例 %)的股權及其派生權益。

(2)以上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係指質押物股權自身價值及其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作為本質押項下借款本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和其他費用等償還的擔保。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前就質押事宜徵得公司股東會同意,並將出質股權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也不影響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五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借款本息、罰息、賠償金、違約金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和其他費用等。

(1)乙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借款合同》約定,如期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等。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六條 乙方依法處置甲方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股權所得款項在清償甲方全部債務後的所餘部分退還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權向債務人繼續追索。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乙方的借款本息及綜合費和其他費用等。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甲乙雙方對《借款合同》續期,則甲方同意本質押合同繼續有效,仍對展期後的《借款合同》提供質押擔保。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須雙方協商一致,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聯繫方式

向甲方發送至:

通訊地址:

收件人:

傳真號碼:

向乙方發送至:

通訊地址:

收件人:

傳真號碼:

第十一條 爭議處理方式。甲乙雙方同意對本合同賦予強制執行效力,並辦理公證手續。若甲方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債務, 甲方自願直接接受依法強制執行。由乙方向公證機關提供欠款證明,公證機關依據乙方申請,在出具《執行證書》之前,以本合同約定的通訊地址或電話向甲方信函核實或電話(傳真)核實其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債務和質押擔保的事實,甲方應按照公證機關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對公證機構的核實內容給予書面實質迴應,否則視為對乙方的主張無異議,甲方負有對質押擔保責任已履行的證明責任。

若公證強制執行未能立案須通過訴訟方式解決時,則甲乙雙方同意選擇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爭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並蓋章且加蓋騎縫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交登記機關壹份,交公證機關壹份,肆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合同正文)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股權質押合同3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或股權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或股權質押。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質押的財產或股權為:_________________(附詳細清單及出質人所有權證明)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質物共作價人民幣_____________(大寫)元整,質押率為_____________%,實際質押額為_____________(大寫)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___________日內將質物移交乙方佔有,雙方商定移交事項如下: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在質押有效期內,乙方應負責妥善保管質物,並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保管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質物中的_____________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約定期限。如主合同經雙方同意延長期限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意外損失,所得賠償金應由甲方到_____________銀行辦理專項存款,並將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質物,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交_____________銀行專項存儲,存款單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該款項提前清償債務。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質物。

第九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物:

(1)主合同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或經延期後仍未履行債務;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或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處理質物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主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質押權即自動終止,乙方應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依照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2)乙方擅自挪用質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挪用行為,或返還原物,亦可請求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因隱瞞質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其它類似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九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債務總額_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返還質物及有關單據。

(6)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商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質物移交完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質物清單及有關證書、單據一式___________份。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股權質押合同4

甲方:

質權人:(簡稱乙方)

根據公司(借款人)與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編號為:的《擔保協議書》(以下簡稱擔保書)中第一條第二款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根據擔保書,為公司(借款人)向貸款幣萬元提供擔保,貸款期限為,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股權質押反擔保期限為上述主債務發生代償後之日起兩年。

二、甲方願意以其擁有的佔公司(借款人)%的股權質押給乙方,作為反擔保,以償付乙方履行擔保責任後所發生的債務。甲方保證公司(借款人)過半數股東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該公司股權出質,並且甲方向乙方出具與此相關的股東會決議。甲方用作質押的股權,評估價值為幣萬元。

三、甲方保證對上述質押的股權擁有完全的、有效的處分權,保證上述股權在此之前未設置抵押權,並免遭第三人追索。

四、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財務報表,以及對上述股權的評估等資料。甲方應對其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五、上述股權的所有權證明文件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交付乙方,質押期間由乙方保管,質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處置上述質押股權。

六、如公司未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致使乙方承擔了擔保責任。乙方有權以折價、拍賣、變賣等方式處理所質押的股權,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雙方協商,由乙方收購上述股權。

七、乙方有權收取上述股權質押的孳息。

八、甲方若以上市公司的股票出質,須在簽訂本協議後,到證券登記機關辦理出質登記,本協議自登記之日起生效。甲方若以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質,該股份質押應記入公司的股東名冊,本協議自記入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甲方將記載股份質押登記的股東名冊(原件一份)交給乙方。

九、本協議適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深圳市地方法規。如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深圳市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經協商,另籤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甲方(蓋章):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授權委託人:

授權委託人:

年月日

年月日

股權質押合同5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户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

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權質押合同6

合同編號: 股借字第( )號

出質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質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保證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保證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前提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其自有的或其享有處分權的股權作為質押押給乙方取得借款,並在約定期限內支付借款、利息。甲、乙雙方就上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陸仟萬(大寫)元整的貸款,借款利率為_____,借款期限自20xx年4月___日至20xx年4月___日。甲方應隨時接受乙方對借款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督。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公司的股權( %)及其派生的權益。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係指該股權所享有的所有現實和將來的權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出質人對標的公司的投票權和其他管理權、請求支付紅利或其他款項分配並收取該等款項的權利、剩餘財產的分配權以及其在標的公司章程下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和利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元整。

(3)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權為本合同項下債權之擔保。

(4)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開立的保管帳户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_____公司股東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五條 擔保的債權範圍及清償順序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股權質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陸仟萬元整)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2)如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借款本息,利息及費用,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第六條 逾期違約金

(1)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甲方應每日按本金的萬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2)甲方如逾期償還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費率支付利息,還應根據逾期天數每日按所欠當金的萬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3) 上述兩項逾期違約金互相獨立。

第七條 甲方聲明及保證

(1)甲方已經根據中國有效法律法規和標的公司的章程、相關合同等對質押人履行了全部出資義務,其對本協議項下質押股權的部分及全部享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權和其它權益、權利,並保證在質權存續期間,甲方持續地享有以上權利及權益,並免於任何其他人基於對質押股權的所有權、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或其他擔保利益而提出的權利主張;

(2)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在任何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並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並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有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並不再在質押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權利負擔。

(3)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依法可以設定質押,且不存在任何設定、實現質權的障礙與限制;

(4)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材料真實、合法、準確、完整,且保證履行股權質押有效設立的所有法定程序;

(5)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未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被採取其他強制性措施。若在本合同簽訂後,質物出現上述情形,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向有關部門告知存在質押的情形;

(6)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轉讓、典當、贈予、再質押、託管、以股權進行聯營、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質物;

(7)沒有針對質押股權或甲方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8)甲方承諾:一旦標的公司在股權質押期限內出現虧損情況,甲方將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財產向乙方提供擔保;

(9)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全費、登記、保管、過户、公證等費用;

(10)本合同項下的質物在質押期間發生配股的,出質人應以自有資金出資購買並隨質物一起質押。出質人不購買而出現質物價值缺口的,出質人應當及時補足;

(11)出質期間,因質物而取得的分紅、派息應作為保證金存入質權人的保證金賬户,作為保證金擔保。

(12)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還本付息、費。如逾期不還,息、費算至甲方全部還清本、息、費時止;

(13)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聆訊等正在對乙方股權質權有不利影響時,保證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並採取補救措施;

(14)按照乙方合理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乙方合法權益。

第八條 保證人責任

(1)保證人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2)乙方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起訴或處置質押物,即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即保證人保證責任與質押物的擔保系平行的、並列的,乙方可以選擇優先實現保證債權,不受擔保物權存在的影響。

(3) 如存在兩個以上的保證人,各保證人均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即各保證人之間的保證責任亦是平行的、並列的,乙方可以選擇分別或同時向各保證人主張無限連帶保證責任。

(4) 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股權擔保不成立(不論是否系因甲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造成)、被確認無效、被撤銷或乙方單方面解除、拋棄的情形,各保證人仍對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債務對乙方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不因質押股權的擔保不存在而產生任何影響。

(5)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為乙方債權到期日起的兩年。

(6)保證人特別承諾:在乙方債權未獲完全清償前,保證人暫不行使對甲方及其他保證人的追償權等,待乙方所有債權獲得清償後,保證人才有權行使該等權利,否則乙方有權要求保證人全數交還乙方。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乙方無需徵求甲方同意,可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甲方未得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還款責任或義務轉讓予第三者。

(2)甲方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乙方或乙方繼承人、接辦人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及其他責任。

(3)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抵銷。

第十條 附 則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含對保證人責任部分),首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保證人各執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

擔保人:

股權質押合同7

股權質押反擔保合同

出質人(以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1、甲方根據 公司與貸款人 銀行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合同編號: )以及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 (以下稱保證合同,編號: ),乙方就主合同項下的債務為 公司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甲方持有 公司 %的股權;

為確保乙方擔保債權的實現,甲方願意為乙方提供股權質押反擔保。為明確當事權利、義務,依據《公司法》、《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1.1甲方系根據中國法律設立的 公司的股東,持股比例為 %,有權簽訂本協議並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之義務,並且已經適當地採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動授權簽署本協議。

1.2甲方已經根據中國法律和 公司的章程、合同對 公司履行了出資義務,其對本協議項下任何及所質押股權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權和權利,並免於任何其他人基於對質押股權的所有權、質押權、質押權、留置權或其他擔保利益而提出的權利主張;

1.3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在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並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並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並不再在質押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擔保權利。

1.4 除非經質乙方同意,甲方不轉讓或再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沒有針對質押股權和/或 公司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1.6甲方保證,已向乙方真實披露了 公司的財務狀況,並擔保 公司在本協議第四條確定的期限內不出現虧損情況。

1.7 甲方承諾,一旦 公司在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內出現虧損情況,甲方將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1.8 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險費、登記、保管、過户、公證等費用。

第二條 質押物

2.1 甲方將其對 公司享有的 %的股權(以下簡稱"質押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全部質押給乙方,作為對乙方擔保債權實現的反擔保。

2.2 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解入乙方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户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質押反擔保範圍

3.1 乙方代 公司向貸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等;

3.2 公司應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代償資金佔用費以及乙方為實現質押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登記、保險、保管、鑑定、公證、處置質押物等的費用)等;

第四條 質押權的存續期間

4.1 質押權的存續期間至本合同擔保的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訴訟時效期間中斷的,質押權存續期間隨之中斷。

第五條 出質登記

5.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辦妥股權質押登記手續,並將出質登記文件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出質權利憑證的移交

6.1 甲方出質權利的權利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原件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交付給乙方保管(如出質證明書等)。當 公司按期還貸後,乙方應及時將權利憑證和相關資料歸還給甲方。

6.2 在工商部門辦理股份出質登記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 公司同意將股權出質的承諾;在工商部門進行出質登記後三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股權出質事項已記載於 公司的股東名冊上的證明(由 公司加蓋公章)。

第七條 質押權的`實現

7.1質押權實現的條件依法律規定確定。

7.2乙方在行使質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甲方協商對出質股權進行折價以抵償甲方所欠債務或對出質股權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八條 處置出質股權後清償順序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處置出質股權後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8.1實現出質股權的費用及乙方代 公司償還貸款所發生的費用;

8.2乙方代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

8.3保證合同以及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

8.4代償資金佔用費,從乙方代償次日起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

8.5補償上述款項後,剩餘部分返還甲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甲方在本合同項下對乙方作出的任何陳述或保證(1.4款除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實質方面是或被證實是錯誤或誤導,甲方首先應承擔違約責任 元,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

用全額予以賠償。

9.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出質股權進行再質押或轉讓或作出任何其他傷害乙方在本協議項下質押權利的處置,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提供相應擔保、賠償損失,並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股權。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

10.1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0.2 主合同、《保證合同》無效,本合同仍有效,甲方以出質股權對於被保證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也承擔擔保責任。

10.3 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股權質押合同8

經貸款人___________與借款人____________充分協商,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貸款合同,由借款人在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總金額為________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 ,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 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現簽訂此質押合同。本質押合同是無條件不可撤銷的,是上述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一、質物

1、質物是質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

3、質物項下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解人質押人在貸款人開立的保管賬户內,受貸款人監督,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一項保證。

二、質押人聲明及保證

1、質押人的質押行為已經__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

2、在簽署本質押合同前,質押人未曾將本質押股權質押給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也不將本質押股權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者。

3、質押人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他原因與任何第三者簽訂有損於貸款人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文件。

4、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到本質押合同的有效性時,質押人將相應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規定要求相一致。

5、本質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須作一定刪節、修改或補時,質押人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貸款人在本質押合同項下所有的權益。

6、貸款人對質押股權擁有登記保留權,質押人有義務協助辦理股權登記事項。

三、質物的處理

在發生下列事項中一件或數項時,貸款人有權依照本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程序及方式處理質物及其派生的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人在本股權質押項下貸款的本息及費用。

1、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質押人不能按本質押項下的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及費用。

3、質押人有其他違反質押合同或本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事項。

質押人對貸款人採取各項處理質物措施,包括:

a、從質押人保管賬户及存款賬户主動扣取款項。

b、宣佈擁有該質押股權,在法律上取代質押人在________公司的股東地位。

c、依法轉讓、出售、拍賣或採取其他手段處置該質押股權,質押人均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四、有效期

1、本質押合同自質押人有效簽章並備置於____________公司股東名冊後生效。

2、本質押合同將持續有效,直至本質押項下貸款本息及費用金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押人(即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質權人(即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股權質押合同9

甲方(出質人):

住址:

身份證號:

手機號:

乙方(質權人):

住址:身份證號:

手機號: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依照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擔保法》、《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已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1、自己與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國家授權的經營管理者。本合同項下的出質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2、完全瞭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其意思表示完全真實。

3、已反覆閲讀並充分理解《借款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對《借款合同》條款不存在不理解或誤解事項。

4、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依法可以設立質押,設立本合同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5、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非經乙方同意,不得將自己所持有的公司的股權,及其與質押標的股權相對應的資產抵押、變賣、饋贈,或轉讓給除乙方外的

第三人。

第二條被擔保的主債權的擔保方式及數額

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擔保方式為:以所持企業股權的出質,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本合同擔保的主債權為:借款人依據主合同向乙方借入的人民幣(大寫)(小寫)本金及其從屬債券。

第三條主合同借款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1、《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發生期間為:自年日起至月____日止。

2、質押期限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償清之日止。

第四條質押擔保範圍

甲方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居間服務費、項目考察費、理財顧問費等費用、和資產評估、抵(質)押登記、合同公證、見證、標的拍賣、保管、保險、運輸、律師服務、仲裁、訴訟、執行等發生的費用,以及放款人、居間人因此而發生的勞務費等費用。

第五條出質權利

1、本合同項下用於出質的權利如下:

甲方出質人持有的100%

2、甲方出質標的權利的價值不作為乙方處分該質押權時的估價依據,並不因此而對乙方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第六條出質權利憑證的移交

1、本合同項下出質標的權利的權利證明和其他相關資料應於年月____日(借款日)前由甲方交付乙方管理。

2、借款人履行主債後,乙方應當及時將所保管的權利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交甲方復位。

第七條質押登記

1、依有關法律規定必須辦理股權出質登記的,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到國家工商行政機關辦理權利出質登記手續。

2、質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須進行變更登記的,甲乙雙方應簽訂登記事項變更協議。變更協議簽訂後的____日內,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八條質押的實現

1、《借款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或乙方依據《借款合同》有關約定提前收回借款而未受到清償,乙方有權憑藉本合同,無需經過出質人同意,按照《借款合同》有關約定行使質押權,以實現債權的有限受償。

2、乙方按照《借款合同》有關約定追收、實現債權,甲方、各擔保人及其參股的法人必須無條件配合辦理相關手續。

3、乙方處置甲方出質的股權,在實施股權處置以前,該股權項下凡與乙方無關的債務由出質人按股份比列承擔債務清償。乙方或股份受讓人或股份承接人不承擔股權處置日前,其權益所在企業發生的與乙方無關的債務。股權出質人可以監督股權處置的合法性,但不得干預乙方按約定程序合法出質股權。

4、乙方通過拍賣質押標的股權或該股權相關的資產實現的收入,首先用於《借款合同》項下債權的優先足額受償,餘額歸甲方。

5、質押標的拍賣成交後,甲方應無條件配合標的權益受讓人辦理權益交付手續。受讓人對所承接質押權享有完整的資產權益,乙方不足受償的部分,依法向甲方和其他擔保人追索。

6、《借款合同》項下的質押或擔保如發生了不利於乙方債權的變化,經乙方通知,甲方應按要求另行提供足額的擔保。

7、從借款人違約事實實際發生的第____日起,乙方有權利對質押標的享有無障礙的經營權、收益權和處置權。

8、乙方依本合同及其《借款合同》處分權利時,甲方應予無條件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九條提前清償或提存

1、本合同項下有價證券、倉單、提單等權利憑證兑現或者提貨日期先於《借款合同》到期日的,乙方可以在《借款合同》到期日前兑現或者提貨,並與甲方協商將兑現的價款或提取的貨物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雙方約定的

第三方提存,提存費用由甲方承擔。

2、在《借款合同》和在本合同存續期內,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轉讓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標的,但轉讓所得價款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向乙方約定的

第三方提存,提存費用由甲方承擔。

3、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本合同項下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以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但所得轉讓費、許可費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向乙方約定的

第三方提存,提存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擔《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居間服務費、項目考察費、理財顧問費等費用、以及資產評估、抵(質)押登記、合同公證、見證、標的拍賣、保管、保險、運輸、律師服務、仲裁、訴訟、執行等發生的費用,和放款人、居間人因此而發生的勞務費等費用。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費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3、在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

第三方的侵害時,甲方有義務通知並協助乙方免受侵害。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書面通知乙方:

(1)實現承保、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2)經營範圍和註冊資本變更、股權變動;

(3)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4)出質權利發生權屬爭議;

(5)破產、歇業、解散、被停頓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6)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更。

5、甲方有本條第4項第

(1)和第

(2)款情形的,應至少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有第4項其他情形的,應在事後____日內通知乙方。

6、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日至終止日內的下列情形必須事前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1)以質押標的對外提供擔保;

(2)以甲方名義對

第三人舉債;

(3)處置與股權相對應的實物資產及債權;

(4)實施行為可能導致乙方承擔擔保責任。

7、乙方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

第三人的,甲方應當在願質押擔保範圍內,向乙方債權的受讓人承擔擔保責任。

8、乙方與借款人協議變更《借款合同》的,除展期和增加借款金額外,無需經甲方同意,甲方仍在本合同確定的質押擔保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9、從本合同簽訂的生效之日起至所保證的債務全部清償止,甲方提交的上述財務報表所載權益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進行任何處置。甲方應按月向乙方提供真實的財務月報表。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提前處分股權質押財產,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1)依據《借款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借款合同》;

(2)依據《借款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借款,其《借款合同》項下的債權未能實現或未能全部實現;

2、有權要求甲方協助,避免質權受到來自

第三方的侵害。

3、有權收取質權所生的孳息。

4、乙方負有妥善保全權利憑證的義務。

5、償清本合同質押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後所剩愉快,歸甲方所有。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方在本合同

第一條中作虛假陳述與聲明,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

2、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對方的全部損失。

3、如因甲方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甲方應在股權質押擔保範圍內,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4、甲方所提供的財務報告虛假,或在設置股權質押,或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而處置股權對應資產,或以所投資的企業名義對外舉債,或以股權質押標的向乙方以外的

第三方擔保債務,應對乙方擁有本合同

第四條所指債權、費用承擔無限賠償責任,並按所欠《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金額給付30%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後,自股權出質權的憑證移交乙方佔有之日起生效;依法律、法規須辦理登記的,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

第四條所指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3、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需變更或解除,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在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當事人主體共同確認:在本合同有關權利、義務及違約處罰的既有約定方面不存在的爭議。本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約定以外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以下順序確定的方式解決:

(1)提交國家合同管理機關的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地點為:

(2)向質押勸人或居間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如因本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爭議而發生訴訟或仲裁,均不影響本合同既有約定的履行。

第十五條特別約定事項

1、股權出質擔保人同意:自願賦予質權人依法強制執行質押權的權益。借款人若不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時、完整履行對放款人的債務,質權人即可直接憑藉款合同及其《借款合同》,強制向股權出質擔保人形式股權質押擔保權,以實現債權。質權人可以依法扣劃標的股權所在企業任何賬户的存款,可以依法出處置標的股權相應資產,以實現債權的優先足額受償。

2、出質擔保人承諾:如果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項下的約定義務,出質人自願放棄對自己在本合同項下所約定的所有應盡義務的抗辯權,且願意接受質權人依本合同約定,依法行使強制執行權。

第十六條特別提示

本合同居間人提請甲、乙雙方注意:本合同文本是由居間人依據本合同之《借款合同》債務人和甲乙雙方的意見所起草製作,並於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前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法律後果做了全面、準確的説嘛。放款人代表和擔保人均應當認真理解本合同約定條款的含義和法律後果,若對本合同相應的條款或表達存有誤解和異議,可以不予簽署本合同;若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並辦理相關促使《借款合同》生效的手續,就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附則

1、本合同是《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五份,乙方二份,甲方、居間人、質押權登記機關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包括:

(1)甲方身份證複印件;

(2)公司的《公司章程》

甲方(出質人):乙方:

____月日____日

簽約地點

股權質押合同10

出質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年字第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依對享有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元整的債權。

第二條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在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價值為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打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賬户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登記,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本股權質押項下的債權數額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不按本質押合同項下主合同的規定,如期償還債務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所欠乙方債務。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清償債務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本合同是主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字、蓋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質人

質權人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

税號:_________________

税號: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股權質押合同11

出質人:____________(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____________(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公司”)的股權作質押擔保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本協議所擔保的債權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據_______號《貸款合同》(下簡稱“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質押協議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該等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就本協議質押事宜徵得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並在公司股東名冊上辦理出質股份的登記手續,並將股權證書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依法處分質押股權,並從所得款項中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及時歸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產申請的。

第五條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優先清償甲方的貸款本息。

第六條本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除非雙方另行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甲方未能在本協議第三條規定期限內取得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的決定的,乙方有權取消本協議第一條所述對甲方的貸款(或提前回收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本協議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協議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並自辦理完畢股權質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並按照提起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裁決,仲裁裁決對雙方具有最終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股權質押登記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質押合同12

出質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地址:

質權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地址:

因 (被保證人)與質權人簽訂《委託保證合同》約定由質權人為被保證人與齊 (貸款人)簽訂的金額 萬元(人民幣),期限 個月《借款合同》(主合同)合同編號: 提供保證擔保。為確保被保證人切實履行主合同項下義務,出質人願意向質權人提供股權質押反擔保。為明確當事人權利、義務,依據我國《合同法》、《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質押標的

1、出質人在被保證人處持有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並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股權份額詳見《股權質押清單》。

2、被保證人註冊資本為 萬元,實收資本為 萬元(以工商登記信息為準)。

第二條 質押反擔保範圍

出質人質押反擔保的範圍包括:擔保本金人民幣 (小寫:¥ )、利息(包括複利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被保證人應當向質權人交納的評審費、擔保費、罰息,質權人實現上述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公證費、仲裁費、

第三條 質押登記

1、出質人應在 年 月 日之前將本合同的股權出質事項記載於被保證人的股東名冊,

2、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辦理股權質押登記。

第四條 質權的實現

1、質權人代被保證人代償債務後,出質人無條件將本合同項下出質股權折價 元與質權人,並在質權人要求辦理股權轉讓登記之日起3日內辦理股權轉讓登記手續。出質人對股權折價不足以代償的部分仍承擔保證擔保責任。出質人及質權人同意本合同項下出質股權的實現以此合同為準,不再另行協商。

2、出質人應予配合質權人到有關部門辦理出質股份的過户登記手續。

第五條 出質人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1、出質人未在本合同項下擬質押股權上設立任何質押或其他擔保;

2、出質人自願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以及財產保險、鑑定、登記、過户、保管、公證、提存費用。

3、在出質股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出質人有義務通知並協助質權人免受侵害。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質人承諾不將本合同項下的出質股份出售、轉移、質押或進行其他方式的處分,也不從事任何對被保證人的營運或財務狀況有損害的行為。

5、質押期間質押股份滅失或被有關機關宣告為無效的,出質人須另行向質權人提供反擔保物。

6、出質人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並將轉讓

7、出質人承諾在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過程中,將隨時根據質權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應的財務資料和相應的收入證明。

8、出質人應積極行使股東權利以維持股權價值,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不放棄股東權利和被保證人章程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利益。

9、如出質股權價值減少或有減少可能,出質人應根據質權人的要求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或其他補救措施。

第六條 質權人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1、主合同履行期屆滿,被保證人未依主合同約定歸還全部或部分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出質股權。

2、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質權人可以提前處分出質股權,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2.1依據主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主合同而發生質權人代償或造成質權人經濟損失。

2.2主合同履行期間被保證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貸款債權落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糾紛等對其償債能力有重大影響的情況。

3、有權要求出質人協助避免出質股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有權對出質人股權持有狀況進行監督。

5、有權對出質人影響被保證人經營狀況的行為進行監督,並要求其糾正損害被保證人利益的行為。

6、出質人未按本合同條款履行的,質權人有權與貸款方協商依照法律或約定採取措施保障債權並有權要求出質人賠償損失。

第七條 違約及賠償

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的任一條款或不及時、不充分地承擔本合同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應向質權人支付本合同約定反擔保範圍內全部金額每日5‰的違約金以及賠償由此給質權人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爭議解決

如因本合同下的或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議,雙方同意應盡力通過

第九條 合同生效、修改和文本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並經授權代表簽署。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並完成股權出質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被保證人應向質權人交納的評審費、擔保費、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3、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無效或被撤銷而無效或可被撤銷,出質人仍承擔擔保責任;本合同部分條款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餘條款的效力。

4、本合同生效後,當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當事人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並由雙方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相關變更手續。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5、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質押登記使用。

第十條 附件

1《股權質押清單》,本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出質人(蓋章):

法人(簽字):

質權人(蓋章):

法人(簽字):

年 月 日

股權質押合同13

本質押擔保合同由以下三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簽署:

甲方(出質人):

居民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家庭住址:

乙方(質權人):

法定代表人:股權質押合同聯繫方式:

住所:

丙方(債務人):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住所:

鑑於:

1、丙是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甲系丙之股東,持有丙【_______】%(合計【_______】萬股)的股份;根據本合同約定的條款和條件,甲擬將其所持有的【_______】股份中【_______】股(以下簡稱“標的股份”或“出質股份”)出質,為丙接受乙提供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及企業全面提升諮詢服務提供質押擔保。

3、乙和丙已簽訂《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及企業全面提升諮詢服務協議》(以下簡稱“《服務協議》”)。現乙作為質權人接受前述質押物,並簽署本合同。

基於上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甲、乙、丙三方簽署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本次質押擔保之主債權為:《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及企業全面提升諮詢服務協議》(以下簡稱“《服務協議》”)項下,雙方約定的丙向乙支付的居間服務費【_______】,諮詢服務費【_______】。

二、主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丙履行債務的期限為《服務協議》的存續期間。

三、質押財產

3.1甲同意將其持有的標的股權出質,為丙接受《服務協議》約定的服務事項提供擔保。

3.2質押財產包括出質人提供出質的股權以及前述出質股權的孳息(包括但不限於:質押登記有效期內產生的送股、轉增股、發放的現金紅利或其他現金收入)。

3.3根據本合同的相關約定,發生追加或釋放質押財產情形的,則質押財產的範圍應進行相應的變更。

四、質押擔保的範圍

本合同項下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丙接受《服務協議》所支付的居間服務費、諮詢服務費、利息、及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五、股權質押登記和變更

5.1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_______】日內,將出質股份在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保管,並同時將出質股份於工商登記部門辦理登記手續,自工商登記辦理完畢之日起質權生效。

5.2除非滿足本條下述條件之一,否則標的股權不得轉讓:

(1)甲與乙協商同意,且甲轉讓標的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2)該等轉讓行為不會導致標的股權的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且受讓方同意替代出質人繼續履行股權質押擔保合同相關條款;

該等轉讓行為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規定。

六、質權的行使和實現

6.1如丙未按期清償居間服務費、諮詢服務費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或實現債權、質權的合理費用,乙應當在丙方逾期履行相關債務之日起通知甲,甲可在收到通知後【_______】個工作日內提議以協議方式實現質權,包括協議以質押財產折價、或協議以拍賣、變賣質押財產所得價款使質權人優先受償。乙可以與甲協商確定的方式行使質權。如甲在收到通知之後【_______】個工作日內沒有提議以協議方式解決的,或者乙不接受甲提議的,乙可以通過訴訟、仲裁等相關司法程序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程序實現質權。

6.2甲可以在丙逾期履行債務之日起請求乙行使質權;乙在收到甲的上述請求後【_______】個工作日內沒有答覆的,甲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質押財產。

6.3乙在依照股票質押擔保合同規定的條款行使質權時,應甲的要求應當向甲提供相應充分、合法、有效的證明文件。

七、質押物價值發生變化的後續安排

在質權存續期內,標的股權的市場價值(以第三方估值為準)持續6個月低於未清償居間服務費、諮詢服務費本息總額的110%,乙有權要求甲在30個工作日內追加擔保以保證擔保價值不低於未清償居間服務費、諮詢服務本息總額的110%,甲應當按照本條約定追加擔保,追加擔保的具體方式包括甲或第三方提供保證擔保和/或用財產提供抵押和/或質押擔保。如甲無法按時追加相應擔保的,乙有權對質押財產進行拍賣、變賣,並在清償償居間服務費、諮詢服務費本息並

扣除其他相關費用後將所得價款依法進行提存,甲應同意乙對標的股權進行的該等處置並給予積極配合。

八、費用承擔

股權質押擔保合同項下可能發生的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因評估、公證、登記、保管、提存、拍賣等產生的費用),均由甲承擔。

九、合同各方及利益相關方的權利和義務

9.1甲的權利和義務

(1)標的股權質押期間,甲仍享有標的股票的表決權。

(2)標的股權質押期間,甲仍享有新股優先認購權。

(3)若丙未按期清償居間服務費、諮詢服務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或實現債權的合理費用,乙要求行使質權的,甲有權在質權實現後依法向丙進行追償。

(4)甲在本合同所述質押期限屆滿或發生其他質權解除情形後,方可註銷質押登記。

(5)甲有義務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本協議的約定佔有、使用、收益或處分該等標的股權,並確保標的股權在質押期間不得出現爭議、被查封、被扣押等可能對質權實現產生障礙的情形。如果出現導致質權不能實現的事實出現時,甲必須另行提供擔保。

(6)甲欲將質物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物時,有義務依據本合同之約定履行通知乙,取得乙的同意及將處分質物所得之對價進行提存等程序,不得損害乙的正當權益。

(7甲有義務配合或協助乙辦理相關質押登記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行使與質權相關的各項權利。

9.2乙的權利和義務

乙應當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履行配合辦理質押登記手續

十、聲明和承諾

10.1甲聲明並承諾如下:

(1)甲簽署本合同是出於甲的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詐、脅迫等情形;

(2)甲合法擁有出質財產,不存在權屬糾紛或潛在糾紛,截至股權質押擔保合同簽署之日,出質財產未被設定擔保或採取強制措施;

(3)股權質押擔保合同生效後,如因甲的財產狀況發生變化,或者甲涉及任何訴訟、仲裁、政府部門的調查、行政處罰案件,或者甲所持有丙的股份被司法凍結等導致出質財產受到或可能受到損害的情形,從而可能影響甲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的,甲應立即通知乙;

10.2乙聲明並承諾如下:

(1)乙為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承諾並保證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會違反在本合同簽署之時任何中國法律或任何法院或政府機構發出的任何判決或命令或其自身的章程;不會違反其為締約一方的任何合約、承諾或其它文件。

(2)乙保證其將按照本合同之約定履行對質物的持續關注義務。

(3)乙保證將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職責和義務。

十一、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署後,任何一方(違約方)未能按本協議的規定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或其做出任何的聲明、保證及承諾被證實為虛假,則應被視為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而對另一方(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二、合同的生效

12.1股權質押擔保合同自甲、乙簽署之日起成立並生效。

12.2投資者認購、持有、受讓丙公司股份的,即視為其接受股權質押擔保合同規定的所有內容且無任何異議。

十三、合同的變更

13.1甲和乙可以根據以下事項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

(1)澄清有歧義的條款;

(2)校正或補充本合同中的瑕疵條款或與本合同其他條款相沖突的條款;

(3)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或主管部門的要求對本合同條款進行適當修改或補充。

13.2若出質人在質押期間發生主體變更的情形,則繼受質物或出質人權利義務的主體將繼續履行本合同。

十四、合同的終止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所述質權消滅:

(1)丙已經按照《服務協議》約定按時足額償付全部居間服務費、諮詢服務費本息;

(2)乙已經依據本合同之相關約定實現質權;

(3)乙同意放棄質權及/或變更擔保方式;

(4)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質權消滅的其他情形。

本合同所述之質權消滅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除非發生上述質權消滅之情形,或經甲和乙協商一致,本合同不得隨意撤銷或終止。

十五、爭議的解決

15.1本合同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異議的解決,受中國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約束。

15.2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若出現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各方應儘量本着友好協商的精神予以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解決,則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15.3在訴訟過程中,除有爭議的事項外,本協議應繼續執行。

十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出質人):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質權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債務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質押合同14

鑑於中國銀行____分行(以下簡稱“中行”)應____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的要求,就聯合牽頭人為A公司安排的銀團貸款,同意向____公司(以下簡稱“代理行”)和____銀行(以下簡稱“聯合牽頭行”)出具擔保函,A公司及其股東,即B公司(以下簡稱“股東”)與中行簽訂本行業股權抵押簡同(以下簡稱“抵押合同”),各方在此保證承擔以下責任:

第一條

A公司同意將____大廈的建築物及其所屬的一切設施、財產、A公司的營業收入及一切收益和權利(以下統稱“一切資產”)抵押給中行,中行對一切資產擁有第一抵押權和第一留置權,股東同意將上述一切資產的股東所有權及股東對A公司的一切權益(以下簡稱“股權”)抵押給中行,但股東在本抵押合同項下對中行的責任只限於其股權。

第二條

在____大廈的建造期間,由於一切資產尚未全部形成,A公司同意將與____大廈的建造有關的以其為“受益人”、“台頭人”、“收貨人”的履約保函(如果有)、承包合同和保險單據及其一切有價證券與物權憑證先行抵押給中行。在____大廈建築物區屬於A公司所有的一切設備、材料、財產等也抵押給中行。

第三條

____大廈建成開業後,A公司同意將其所擁有的一切資產,無論是固定資產或是流動資產,無論是現時或將來存放在任何銀行的任何種類的、到期的或未到期的全部存款,均抵壓給中行。

第四條

中行同意在中行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行使本抵押合同賦予的權力之前,A公司有權使用和經營____大廈,並且在正常的業務範圍內運用一切資產。

第五條

在聯合牽頭行和/或代理行沒有要求中行履行其保函項下的責任的前提下,各方同意對____大廈建造有關的履約保函、承包合同和保險單據的任何賠償,需付給A公司用以完成____大廈和維持正常營業及償還貸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六條

在A公司沒有違反貸款合同中償還貸款本金及所發生的利息的規定,並且聯合牽頭行和/或代理行沒有要求中行履行其保函項下的責任的前提下,A公司可以按照貸款協議和股東間簽訂的____公司合同(以下簡稱為“合資合同”)的規定給股東分配紅利,已分配的紅利為股東的私有財產,不受本合同的限制。

第七條

A公司和股東同意,一旦中行履行其擔保函項下的付款責任,向銀團償還了部分或全部擔保

金額,或A公司、或股東違背了本抵押合同中任何條款,中行在A公司和股東收到中行發出書面通知書七天後可自動取得一切資產和股權的所有權。中行同意如果A公司或股東在上述七天之內,按照要求補償中行的一切損失或彌補該違約行為外,中行將不實施其取得所有權的權力。

第八條

(1)A公司和股東同意:中行一經獲得一切資產和股權的所有權,即可自己或通過一個指定人佔有並按商業做法經營____大廈,或在各股東先行決定不購買____大廈後,中行隨意處理一切資產和股權。其順序為:中行和各股東將對價格進行商定,如果在七天之內無法在買賣價格問題上達成一致意見,中行即可以出售時能夠取得的最好價格,自由地向任何購買者包括各股東出售其在__大廈中的權益(但應考慮各股東推薦的可能的購買者)。

(2)中行可用經營或出售所得的款項來補償其損失。

(3)如果營業或出售所得足以補償中行所受損失,所剩款項將根據合資合同中各方的權利支付給A公司或其股東。如果A公司或其股東已補償了中行所受損失,從而中行未出售____大廈,一切資產和股權將退給A公司和各股東。

第九、A公司和股東向中行保證:

(1)A公司、B公司在____註冊登記,均為信譽良好的法人。與本合同有關的各方簽字人均是經過各該方董事會或上級主管部門授權批准的代表,有權代表該方簽訂本合同。

(2)A公司按時向中行提供____大廈在建造中和經營中的有關文件和財務報表,使中行能瞭解____大廈的建設、經營情況和收支狀況。

(3)中行有權審查A公司的一切帳目和業務檔案,有權出席旁聽A公司舉行的董呈會議(無投票權),對A公司的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4)A公司對____大廈的一切資產妥善維修和保養,並按資產的實際價值投保各種必要的保險。

(5)未經中行同意,A公司不得向任何銀行、企業或私人借款,但中行應同意A公司發展其正常業務的貸款,包括流動資金。即使經同意借款後,其它債權人的權益不得先於中行(聯合牽頭人組織的銀行貸款除外)。

(6)未經中行同意,A公司不得出售、轉讓、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處置其資產的全部或部分,但正常經營範圍內的補充、代替、向出租人出租、管理協議,及正常經營範圍之內的其它業務除外,當任何一個股東將部分或全部股份轉讓,該受讓人必須是中行認可的。股東在本抵押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將由受讓人承擔。本條款的解釋不得在任何方面妨礙____大廈在正常的業務範圍內的經營。

第十條、由本抵押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經友好協商仍不能得到解決,應交付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最終的。仲裁費應由敗訴方負擔。

第十一條、本合同項下發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賠或其它必須以書面形式發出,按下列的地址或電傳號送交當事人。(或按收件人____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的地址或電傳號送交)。

中國銀行____分行____信貸部

地址:________

電傳:____回號:____

A公司

地址:________

電傳:____回號:____

B公司

地址:________

電傳:____回號:____

本合同項下發出的任何通知、要求、索賠或其它通訊來往:

1.如果以電傳發出,以收到電傳回號;

2.如果以信件發出,發送至上述地址即視為妥善送達。

第十二條、本合同的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包括已經公佈並生效的一切與抵押有關的適用法。但是如果本抵押合同中一些特殊事宜在中國尚未有法可依之前,可參照國際商業慣例執行。

第十三條、本抵押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中行為貸款而出具的保函失效為止。如果中行根據保函履行了其付款義務,本抵押合同的有效期將延至中行保函項下所付金額全部得到償還時為止。

第十四、執行本抵押合同所發生的費用,包括本抵押合同的公證費將由A公司負擔。

第十五、本抵押合同以中、英文(略)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國銀行____分行(蓋章)

代表人:________(簽字)

A公司:(蓋章)

代表人:________(簽字)

B公司:(蓋章)

代表人:________(簽字)

訂立合同日期:__年__月__日

訂立合同地點:________

股權質押合同15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1)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a公司合法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c公司”)_________%的股份;

2.a公司基於經營發展需要擬受讓b公司持有的_________公司(下簡稱“d公司”)_________%的股權;

3.b公司同意a公司將其持有的c公司_________%的股權質押給b公司,作為a公司支付受讓d公司_________%股權價款的擔保。

故此,a公司與b公司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出質人:指a公司;

質權人:指b公司;

質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_________%的股份;

股權轉讓協議:指a公司和b公司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簽署的轉受讓d公司_________%股權之《股權轉讓協議書》;

轉讓價款:指依據股權轉讓協議a公司受讓b公司所持d公司之________%股份應支付給b公司的全部價款。

第二條 質押

1.出質人同意,以質押股份作為a公司支付轉讓價款的擔保,質權人同意接受該等質押擔保。

2.如果出質人屆時未能按照股權轉讓協議規定的支付時間和方式履行支付轉讓價款的義務,質權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規定處置質押股份並有權從處置質押股份所得的價款中優先扣除轉讓價款。

3.如果按上述第2.條處置質押股份所得價款不足以償付轉讓價款,差額部分仍應由出質人補足;如果上述價款在償付轉讓價款和行使質權的開支後仍有餘額,則應返還給出質人。

第三條 質權的行使

如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受讓義務,則質權人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質權:

1.委託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份進行評估;

2.委託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份予以拍賣,質權人/拍賣行應於拍賣前_________個月內,至少在一種全國性報紙上發佈_________次拍賣公告,以儘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出質人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出質人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的情形下,質權人有權以低於評估的價格將質押股份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第四條 加速到期

一旦出質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讓義務,則視同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剩餘期限的受讓義務,其所餘的全部受讓義務立即屆至履行期,質權人有權就全部未能受讓的股權行使質權。

第五條 陳述和保證

出質人向質權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1.出質人是質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將質押股份質押給質權人;質權人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出質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出質人違反它作為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2.質押股份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類似權利(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3.除非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將不:

(1)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或者試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份;

(2)直接或間接造成或允許在質押股份上設立任何擔保權益(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4.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能對質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5.質權人應獲得因處置質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出質人有提供或協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之義務。

6.如在本協議期間,質押股份發生任何實質性變動,出質人應立即將上述情況通知質權人並向質權人提供必要的詳情報告。如果前述情況導致質押股份價值減少,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恢復質押股份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7.一旦質權人要求,出質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份的狀況資料提供給質權人並允許質權人指定的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閲。

8.出質人將促使其董事會作出決議,一致通過並授權其合法代表簽署本協議使之有效,從而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並可按其條款執行。

9.出質人將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及_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簡稱“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該省工商局辦理質押登記手續,並從該省工商局取得簽發給質權人的有關權利證書。

第六條 證書的保管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所有有關證明和文件應交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人保管,並在本協議按第7條第2款終止後返還給出質人。如果出質人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質權人應允許出質人在提出要求後索取或查看這些證明和文件,出質人應在使用這些證明和文件後將其還交質權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

第七條 效力與期限

1.本協議經質權人和出質人各自合法授權代表簽署並在省工商局登記後生效。

2.本協議在出質人如約支付轉讓價款及相關費用或質權人行使質權並獲得相當於轉讓價款的價款後終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質權人就出質人的任何違約或遲延履約而給予出質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響、損害或限制質權人在本協議項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被賦予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為質權人同意出質人的違約行為,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已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亦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今後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

第九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生效與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一切爭議在協商解決不成的情況下,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並按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須採用書面形式,由本協議雙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並報省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

2.本協議用中文書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質人、質權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省工商局辦理登記手續。

3.本協議雙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權代表於本協議文首載明之日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蓋章):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籤: 質押 合同 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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