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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場屏幕廣告合同

商場屏幕廣告合同

隨着廣大人民羣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商場屏幕廣告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商場屏幕廣告合同

廣告客户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廣告代理髮布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發佈電視廣告。CF片名稱為 。

二、廣告發布媒介為 。

三、單位廣告規格為 。

四、單位廣告刊例價為 元,折扣價為 元,發佈總次數為 次,重播 次發佈總金額為 元(大寫: 元整)。

五、廣告採用甲方樣帶,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動甲方廣告樣帶。在廣告發布期間,甲方若更改樣帶內容,需要提前七天通知乙方。樣帶內容更改後,須有附加協議附在合同後面;乙方在廣告播出後10個工作日內免費為甲方提供AC尼爾森(或央視索福瑞)監播證明。

六、付款方式:合同簽定後,甲方預付一個月廣告費,然後按月支付,每月15號前憑上月乙方監播證明(該監播報告須符合合同內容)支付當月廣告費用,最後一個月的廣告費作為尾款,由甲方在廣告按合同要求播出完畢後15個工作日內支付。

七、錯播漏播的處理:乙方播出完畢後15個工作日,由甲方提供的第三方監播證明為據,如出現錯漏(指在一個播出日內,廣告播錯時段)情況,漏播(指在一個播出日內,播出次數不足的),由乙方按照錯一補一,漏一補二的方式,在錯播、漏播的次日起,3個播出日以內予以補播,錯播後未如期補播的,按漏播處理;如在合同日期內出現多次首播漏播情況,漏播天數超過3個播出日(包含3天),則除了按照合同由甲方指定日期補播外,乙方還要退還甲方合同總金額的10%作為違約金。若乙方不予補播,則乙方除了支付合同總金額10%的違約金外,另須退還漏播部分金額。若為電視台臨時調整導致不能如約播出的,則乙方須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將有權按照漏播處理;因電視台臨時調整導致播出次數減少的,相應價款應予以扣除。

八、違約責任: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應當對另一方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守約方有權選擇解除合同或者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

九、乙方不得擅自改動廣告內容、時段、時長、欄目,否則,甲方將不承擔改動部分的廣告費用。如甲方中途須暫停廣告發布,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兩天內,乙方須確認回傳;

十、廣告樣帶及最終播出的廣告片版權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用於本合同之外的用途、許可他人使用、轉讓他人使用。否則應支付本合同總額20%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自簽定日起並經雙方蓋章後生效,任何更改須經雙方同意。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根據相應法律法規協商解決,若發生糾紛,解決方式為: 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十三、廣告編排方式和發佈時間表格式:

備註: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廣告客户名稱(甲方簽章) :___________廣告代理公司(乙方簽章):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名稱: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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