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員會租地合同範文
-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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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為了壯大村集體經濟,解決發展產業中缺村集體使用耕地瓶頸問題,終村三委開會研究決定,以村委員會的名義,從部分村民中長期租用村民依法承包的土地,作為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的使用,經甲乙雙方協商鑑定如下:
一、甲方長期租用乙方的`耕地,時間定為2019-2039年,到期後,甲乙雙方經協商再定是否續租。
二、甲組用乙方的耕地定為年公頃,一年租金為次給三年的租金。三年後,租金隨行就市。
三、甲、乙雙方鑑定協議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收回出租的耕地,若收回,乙方必須向甲方交付甲方投入後的資金。
四、鑑定協議後,根據有效的土地經營權證或其他有效的憑證,算出甲方應付乙方的三年土地使用租金。即
面積:_______公頃X4000元/公頃X3年=________元。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經鑑定後,有法律效率。
甲方:村委員會
村委會主任:
乙方:村民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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