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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那麼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

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1

出賣人:

買受人:

合同雙方於 年 月 日簽定了《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合同編號: )。

買受人購買位於深圳市 房產 。原合同約定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現經深圳市地籍測繪大隊測繪的實際套內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依據原合同第十七條之約定:房屋面積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現雙方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一、根據面積誤差比絕對值,雙方同意按本協議第 條第 款規定予以解決。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根據原合同第十七條約定扣除房屋面積的0.6%誤差後據實結算房價:

1、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房價款 元(大寫: );

2、出賣人收取買受人房價款 元(大寫: )。

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大於3%:

1、買受人退房:

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款 元,並支付利息 元,利率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行。

2、買受人不退房:

(1)出賣人返還買受人房價款共計 元;

(2)出賣人收取買受人房價款共計 元。

四、雙方按本條款的規定履行各自義務後,買受人不得依據雙方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以仲裁、訴訟等方式向出賣人主張其它任何權利。

五、本協議作為《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合同號: )的附件,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出賣人: 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2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買賣訂立如下補充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買賣的標的及價款:甲方向乙方出售位於 商業用房,建築面積 ㎡,每平方米 元,共計 (人民幣) 元整。(比價格包含辦理房產手續時,乙方應承擔的各項税、費和公共維修基金)

二、雙方責任與權利 1、甲方須具備該房屋所有相關法律認可文件。

2甲方負責辦理本合同項下的產權過户,由此所產生相關税費、公共維修基金全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 日內辦理完畢過户手續,將合法齊全的房產證交於乙方。

4、乙方提供過户所用的各種身份證明及法律認可文件。

三、違約條款 甲、乙任何一方不按上述條款執行既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遇雙方發生糾紛,先行通過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四、其他事宜 本補充協議與原購房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補充協議與原購房合同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

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3

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__________

認購人__________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認購甲方商品房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一、認購標的的基本情況乙方所認購的商品房為甲方開發的位於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該商品房的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以上面積均以房地局測繪中心最終測繪面積為準。

二、認購標的的價款該商品房按照建築面積計價,單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平方米,房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

三、認購款乙方於本認購書籤訂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認購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該商鋪屬一次性付清款項,出賣人和買受人無任何爭議。且在簽訂本協議時表示甲方已收到該款項。甲方在取得預售許可證後,應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簽約通知次日起_____日內,到銷售現場與甲方協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相關條款,協商一致並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甲方應在取得預售許可證____日內通知到乙方,因甲方取得預售許可證後未在規定時間內通知到乙方,因此產生的不利於乙方的後果均由甲方承擔。甲、乙雙方在上述約定的期限內協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相關條款,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自約定的期限屆滿次日起超過_____日的,本認購書自行解除。甲方應當在本認購書解除次日起_____日內將已收取的認購款返還給乙方,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及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乙方已交納的認購款抵作該商品房的購房款,無須再補購房款。

四、其他約定在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變更認購人的,甲方應積極配合。買受人已一次性交清購房款,甲方不得將此房進行調換,同樣甲方不得將此房另出售給其他人,否則將作為違約處理。

五、附則本認購書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認購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認購書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生效後本認購書自行終止。本認購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4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 買賣一事,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下列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將自己位於 ,建築面積 平米,以房價 元整( 元整)的價格賣給乙方。

二、 乙方於本協議簽訂後於 年 月 日前付清甲方 萬元整,到20__年3月10日前付清全部房款 元整( 元整)。首付 元整, 年 月付款 元整。 年 月 日一次全部結清總房款。

三、 甲方收到該房款的同時,將該 鑰匙以及買房時的一切手續、合同等同時交付給乙方,房屋所有權歸乙方。

四、 該協議書籤訂時甲方要保證該房屋無任何貸款、抵押、租賃,水、電、暖及物業等一切費用無拖欠。該房屋到了可辦理房屋過户手續時,甲方應無任何條件幫助乙方辦理過户手續、簽訂等,並且在辦理過户手續前乙方應交清房屋契税,及其他房屋相關費用,乙方應承擔房屋過户交易税等相關過户費用。

五、 本協議簽訂後,雙方不得違約,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給另一方支付房款總價30%違約金,並賠償守約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六、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5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姓名或名稱):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聯繫電話:

住所或註冊地址: 委託代理人(姓名): 聯繫電話: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住所或註冊地址: 買受人(姓名或名稱):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聯繫電話:

住所或註冊地址: 委託代理人(姓名): 聯繫電話: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住所或註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房屋登記辦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出賣人與買受人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存量房買賣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出售房屋基本情況

1.房屋坐落:瀋陽市 (包括房間號)

2.建築面積 平方米,用途

3.房屋所有權證號碼 ,檔案卷號 。

4.房屋歸屬:

(1)個人所有 □

(2)夫妻共同共有 □

(3)共有人共有 □ 共有份額:

(4)其他 □

5.房屋產權來源:

二、買受人對出賣人所要出售的房屋基本情況進行了現場勘驗確認,同意購買該房屋。

三、雙方簽訂本合同應遵守下列事項:

1.出賣人出售的房屋權屬清楚,證件齊全,無產權糾紛,若發生與出賣人有關的產權糾紛,由出賣人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因此給買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出賣人負責賠償。

2.出賣人負責支付完畢房屋交接前的採暖費、煤氣費等一切費用。若由欠費所引發的與出賣人有關的債務糾紛,由出賣人負責清償,並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因此給買受人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出賣人負責賠償。

3.雙方在簽訂存量房買賣合同後,應當持房屋權屬證書、存量房買賣合同和其他有關證件到房屋登記機構辦理轉移登記。如果有一方不履行合同,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由此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四、雙方申報房屋成交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整。買受人先期已交付定金 元,定金抵作購房款。

五、付款及房屋交付方式,按下列第 種方式辦理:

1.雙方共同選擇交易保證機構對房屋交易資金進行監管。

(1)資金監管範圍為除定金以外的房屋交易資金總計 元(大寫) 元;其中買受人支付的自有資金為 元;貸款總額為 元,其中住房公積金貸款為 元,商業貸款為 元。

收款人稱: ;

開户行: ;

收款户: 。 名銀賬

(3)買受人需要以貸款方式購買房屋的,雙方同意由貸款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直接將買受人所申請的購房貸款存入交易保證機構專用賬户。

(4)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其他事項由雙方與商業銀行、住房公積金中心及交易保證機構另行約定。

2.本合同簽訂後,買受人自行付給出賣人部分購房款人民幣(大寫)元整。雙方辦理轉移登記且買受人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買受人自行付清其餘部分購房款或通過購房抵押貸款付清其餘購房款,出賣人將出售的房屋交付給買受人。

3.本合同簽訂後,買受人自行一次性全額付款。雙方辦理轉移登記,同時出賣人將出售的房屋交付給買受人。

4.其他方式: 。

六、雙方應按規定承擔應繳納的轉移登記税費。其中,房地產交易手續費按下列方式辦理:

1.由雙方平均承擔。

2.由 承擔,《受理憑證》由 領取。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八、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其內容與本合同文本所列條款約定的內容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 頁,一式 份,轉讓方 份,受讓方 份,房屋登記機構 份, 份。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

負責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 負責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6

出售方:

地址:

電話:

購買方:

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__經濟特區商品房產管理規定》制定。

第二條

甲方經__市人民政府文件批准,取得位於__市地段佔地面積平方米的使用權,使用期限自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年,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屬結構,定名為,由甲方出售。

第三條

乙方自願向甲方購買上述樓宇內的第座樓單元,建築面積為平方尺,佔地由甲方於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過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一、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二、施工中遇到異常的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的;

三、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須經__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樓宇單元售價為幣千百拾萬千百拾元角整。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銀行:賬户名稱:帳號:付款辦法: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以應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__市銀行當時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付給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內,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還甲方之款時,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轉售盈益屬甲方所有。

第六條

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將樓宇單元交付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當時__市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

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將乙方原認購時所交付的退回給乙方或抵作購樓價款。

第八條

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__市建築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後甲方應將乙付款現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九條

乙方在交清購樓款後,由__市房管部門發給房產權證書,業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轉讓等權利,並依照國家和__省對__經濟特區的有關規定,享受優惠待遇。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乙方所購樓宇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乙方購置的樓宇所佔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

乙方所購樓宇,如發生出租、抵押、轉讓等法律行為,應經__市公證處辦理公證後,由__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並經__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着友好精神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__市仲裁或__市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共頁,為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市公證處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7

甲方(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1、甲方轉讓給乙方房屋基本情況:

1-1、該房屋系座落在高密市齊魯紡織城育龍公寓小區,_____號樓____單元_______户_________平米

2、房屋轉讓價格(不包括按揭銀行的餘款):

2-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甲方以總價款_____________元整的價格將該房屋轉讓給乙方。

2-2、本合同2-1條款由雙方所確定的轉讓價格包括以下費用:

2-2-1、該房屋的價款:

2-2-2、甲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施工時,對該房屋所建設和添置的與該房屋不可分離的附屬物的價款:

2-2-3、因該房屋轉讓所產生的交易税款不包括在內。

3、應繳税費的承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所繳納的税費,雙方另有約定的,按雙方約定執行。

4、房屋的交付:

4-1、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兩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並使用。

4-2、甲方逾期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時,每逾期一日,應按乙方支付房款總金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承擔違約金。

5、房屋產權證書的過户及辦理:

5-1、甲方應於本合同訂立後20日內,與該房屋的按揭抵押銀行聯繫幫助乙方辦好變更手續。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按揭斷供銀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5-2、甲方最遲於收到乙方全額方款,依照本合同30日通知乙方共同至高密市房產交易中心辦理該房屋的產權證變更過户手續。

5-3、甲方逾期履行以下合同義務時,每逾期一日,應按該房屋總價款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3-1、甲方逾期履行5-1條款的銀行變更手續;

5-3-2、甲方逾期通知乙方辦理該房屋的產權變更手續時;

6、房屋使用費的分擔:

6-1、本合同所述的房屋使用費是指一方使用房屋時應交納的物業費、水電費、取暖費、電視費等因房屋使用而發生的相關費用。

6-2、甲乙雙方按如下約定分擔各方的房屋使用費: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之前發生的全部使用費由甲方承擔;乙方接收該房屋以後發生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7、其他:

7-1、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7-2、未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不得對本合同進行更改;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另行協商確定。

7-3、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的全部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有高密市人民法院仲裁解決,勝訴方為解決爭議而發生的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交通費和通訊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7-4、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7-5、本合同標題僅為方便閲讀,不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亦不作為本合的解釋之用。

7-6、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7-7、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8

一、關於對買賣合同第四條(商品房基本情況)的補充約定

1、合同約定房價款不包含電話開户費、網絡接入開通費、電視系統開通費等,該等費用由買受人自行向相關部門繳納。

2、買受人簽訂本合同時已知悉所購買物業以及周邊區域已有的道路交通環境、線網架設、市政配套設施等現狀情況,出賣人也作了充分的提示和説明,買受人在合同簽訂後不得以環境噪聲、網線架設干擾等事由向出賣人提出任何權利和主張。

3、買受人所購買的 [房號],最終以公安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房號為準(該商品房平面圖、朝向、結構、佈局等情況及在整棟中的位置圖在附件一中已列出)出賣人無需對房號變更承擔違約責任。

二、關於對買賣合同第五條(抵押情況)的補充約定

買受人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後出賣人對該商品房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設定抵押,但出賣人不得因此延誤買受人對該商品房權屬的辦理日期。

三、關於對買賣合同第十條(逾期付款的處理)的補充約定

1、買受人以銀行匯兑方式支付的匯款到達出賣人賬户之日為付款日;以現金方式支付的,以交付現金之日為付款日,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付款。

2、逾期在30日(含第30日)之內的,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實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並於實際支付應付款當日一併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逾期付款超過30日的,出賣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另行處理該房屋。 出賣人選擇單方面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總房款的百分之十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從買受人已付房款中扣除,剩餘房款無息退還買受人。如買受人已支付的購房款不足以支付違約金,出賣人有權繼續追償。

出賣人選擇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且經出賣人同意的,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並於實際支付應付款當日一併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但買受人在出賣人寬限的期限內仍未支付應付款項和違約金全款的,出賣人仍有權解除買賣合同並收取總房款的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4、無論買受人是以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是商業銀行貸款或其他貸款方式支付房價款,均按前述約定執行。

四、關於對買賣合同第十二、十三條(規劃、設計變更)的補充約定

1、由於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規、規範標準發生變化及不可抗力因素直接導致的規劃設計變更,出賣人應在變更確立後30日內書面告知買受人,但不承擔違約責任。

2、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做出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雙方權利義務仍按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約定執行。

3、本合同中所稱的“商品房設計”是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套內户型設計及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所在樓宇的用途設計,“設計變更”僅指商品房的房型、朝向以及整個樓宇的用途變更。

4、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經規劃部門批准

或設計單位同意,出賣人對原規劃設計方案作出局部的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若變更無需經過規劃部門批准或設計單位同意的,則在不影響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出賣人可對原規劃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可不通知買受人。

5、因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面積發生變化的,雙方應按照本補充協議約定第五條處理。

6、鍋爐房、變電室/箱/站、調壓站、垃圾處理站、化糞池及其他小區配套設施及功能性設施等尚未最終確定的建築及設施,不屬於環境佈局範圍之內,買受人同意出賣人為了小區的整體利益或應有關主管部門要求對上述設施的最終位置進行調整。最終位置以實際交付為準,屆時本合同繼續履行,且出賣人無須因該調整向買受人承擔任何責任。

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9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2、甲乙雙方同意以公積金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申請公積金按揭,並於放款後交房前將餘下全部房款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物業、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電話、寬帶、採暖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税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經雙方協商,甲方交易税費如在人民幣五千元以下的由乙方承擔,如甲方交易税費超過五千元的,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人。

第八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處公證。

瀋陽市商品房買賣居間合同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產權人一份,或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或乙方委託代理人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因該房所發生的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後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因該房所發生的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房,並將所有鑰匙及相關證件(物業、水、電、煤氣、有線

電視、電話、寬帶、採暖等)交付乙方。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鑑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10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相關規定,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該存量房買賣的有關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將坐落在 的房地產(產權證書號為:)出售給乙方,該房屋建築面積 平方米,儲藏室(或車庫)平方米。乙方已對甲方所出售的房地產做了充分了解,願意購買該房地產。

2、甲乙雙方約定上述房地產的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付款方式:。

3、甲乙雙方於 年月日前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4、甲方定於 年 月日前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

5、甲乙雙方約定上述房地產轉移登記中產生的費用由 方承擔。

6、本合同一式 份,經雙方簽字後即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11

本協議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房屋買賣雙方就《商品房買賣合同》未盡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簽訂前,出賣人已向買受人明示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及《合同補充協議》、《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等文件;買受人已細讀並完全理解上述文件的內容;並就本合同以及本補充協議與出賣人進行了充分的協商,雙方對各條款的意思表示理解一致。

第二條、為了鼓勵購買商鋪業主自主經營,出賣人特施行優惠政策,具體內容如下:

1、購買本項目商鋪的業主在使用所購商鋪經營一年後(以業主辦理營業執照時間為準)的第一個月15日獲得開發商給予的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 )創業基金獎勵。

2、《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的第三年後,業主可以將商鋪返租給開發商使用1年,屆時開發商將一次性支付買受人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 )租金。

第三條、買受人充分了解房地產市場潛在的風險,在任何情況下,出賣人有權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對未售房源進行價格調整,買受人不得以此為由向出賣人提出任何方式的索賠或解除本合同。

第四條、本補充協議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正文不一致之處,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出賣人: 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12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條“建設單位與物業受人簽訂的買賣合同應當包含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的規定,現將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主要內容補充如下:

一、本物業已按規定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或經物業所在地xxxxxxxxxx產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採用協議方式選聘)xxxxxxxxxxxx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其實施專業化的物業管理,簽訂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並報xxxxxxxxxxxxxxx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合同備案號:)。

二、物業管理企業對下列事項實施管理與服務

(一)房屋建築共用部位(含公共建、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含附屬配套)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

(三)公共綠地、花木的養護和管理;

(四)公共環境秩序(清潔衞生、道路交通、車輛停放和公共安全)維護和管理;

(五)房屋裝修管理;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服務內容。

三、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期限。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原則上不約定具體時間期限。《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止。

四、雙方權利義務

開發建設單位的權利義務:

在物業銷售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並向買受人明示;

制定前期物業管理方案;

按規定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按規定比例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移交本物業相關圖紙和資料等;

按時繳納未出售或自用物業管理各項費用;

接受受託物業管理企業對物業進行交接驗收、對交接驗收提出的問題進行限期整改;

不得將物業保修責任、因質量原因或達不到使用功能進行的整改、修復的責任轉嫁給受託的物業管理企業或第三方;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物業受人的權利義務:

遵守《業主臨時公約》的規定;

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按時繳納物業管理各項費用;

在物業裝修前,持相關材料向本物業受託的物業管理企業申報登記,並簽訂《住宅室內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因處身原因造成損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應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五、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及相關費用。

(一)物業買受人應承擔下列物業管理費用及相關費用,並按時繳納。

1、物業管理服務費xxxxxx元/月·㎡(建築面積):

A、多層住宅xxxxxxx元/月·㎡(建築面積);

B、小高層住宅xxxxxx元/月·㎡(建築面積);

C、高層住宅xxxxxxx元/月·㎡(建築面積);

D、商鋪xxxxxxxx元/月·㎡(建築面積);

E、寫字樓xxxxxxxxx元/月·㎡(建築面積);

F、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維修專項資金xxxxxx元/月㎡(建築面積),計xxxxxxx元;

3、建築裝潢垃圾清運費(一次性)xxxxxxxx元/㎡(建築面積),計xxxxxx元;

4、停車費按物價部門規定支付;

5、公攤費用(共有部位、共用設備設施日常運行費用)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其擁有的建築面積按實分攤計算,按月向相關職能部門或受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二)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用部位、自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業主或物業使用自行支付。

(三)保修期內屬保修範圍的維修、養護費用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

(四)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不屬於保養範圍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的權屬分額共同承擔。

(五)本物業經綜合驗收合格自交付之日起物業管理費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繳納,在此之前的物業管理費由開發建設單位繳納;由於特殊情況未經綜合驗收而交付使用的,綜合驗收合格前的物業管理費由開發建設單位繳納。

六、本補充協議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七、買受人物業座落:xxxxx區xxxxx幢xxxxxx幢(座)室。

建設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買受人(簽章)

年月日

注:1、買受人為單位的、應由單位法定人簽章,並加蓋單位印章;

2、詳細內容見《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13

甲方,性別,年齡歲,民族,文化,身份證號碼,電話,住址.乙方,性別,年齡歲,民族,文化,身份證號碼,電話,住址.鑑於:

1、甲方享有 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開發的 項目一套商品房的購買權,並已交納部分購房款

2、甲方決定將購買該套商品房的權利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購買該套商品房的權利。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就乙方受讓甲方購買該套商品房權利的有關事宜,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根據我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將其購買該套商品房的權利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均同意乙方以甲方名義或以乙方自已的名義購買該套商品房。

二、該套商品房購房權利轉讓費為萬仟佰拾元整,該款項包含甲方已支付的購房款、訂金、定金、利息、可得利益等。該轉讓費於本協議簽訂後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甲方收到該轉讓費後,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三、甲方收到乙方的轉讓費後,甲方就購買該套商品房所享有的相關權利全部歸乙方享有。

四、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應主動到公司辦理該套商品房買方主體變更的相關備案手續,《商品房買賣合同》由乙方直接與房開公司簽訂。

五、因種種原因,如果房開公司只同意以甲方名義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辦理各種購房手續的,則以甲方名義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辦理購房的各種手續,甲方應予以配合。所發生的所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房屋產權歸乙方所有,乙方享有房屋完整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甲方無權處分該套商品房。

六、若以甲方名義購買該套商品房的,甲方不得將該套商品房轉賣、贈與、抵押或出租,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並應向乙方承擔壹拾萬元違約金。當房屋可以辦理過户手續時,甲方均無條件配合過户。若甲方故意不配合辦理相關手續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伍萬元違約金,並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七、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均不得返悔。若乙方返悔,則乙方所交轉讓費不予返還若甲方返悔,則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付轉讓費,並應按房屋評估價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八、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積極配合辦理購房、驗收、過户等相關手續,甲方因此而發生的誤工費、交通費等由乙方承擔

九、本協議所稱“全部損失”,包括預期利益損失和律師費。

十、其他

1、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3、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簽訂地點:省市簽訂日期:年月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14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商品房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甲方同意將座落於古寨商業街第 排 號,建築面積260㎡的商品房,出售給乙方。

第二、商品房售價每平方米20xx元,總計人民幣(大寫)伍拾貳萬元整(:520xx0 元)。

第三、買受人的商品房僅作商住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第四、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本合同一式2份,出賣人1份,買受人1份 。 第七、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字):

籤於 年 月 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協議15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條“建設單位與物業受人簽訂的買賣合同應當包含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的規定,現將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主要內容補充如下:

一、本物業已按規定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

(或經物業所在地__________產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採用協議方式選聘)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其實施專業化的物業管理,簽訂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並報_______________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二、物業管理企業對下列事項實施管理與服務

(一)房屋建築共用部位(含公共建、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含附屬配套)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

(三)公共綠地、花木的養護和管理;

(四)公共環境秩序(清潔衞生、道路交通、車輛停放和公共安全)維護和管理;

(五)房屋裝修管理;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服務內容。

三、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期限。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原則上不約定具體時間期限。《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止。

四、雙方權利義務

1、開發建設單位的權利義務:

在物業銷售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並向買受人明示;

制定前期物業管理方案;

按規定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按規定比例提供物業管理用房、移交本物業相關圖紙和資料等;

按時繳納未出售或自用物業管理各項費用;

接受受託物業管理企業對物業進行交接驗收、對交接驗收提出的問題進行限期整改;

不得將物業保修責任、因質量原因或達不到使用功能進行的整改、修復的責任轉嫁給受託的物業管理企業或第三方;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2、物業受人的權利義務:

遵守《業主臨時公約》的規定;

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按時繳納物業管理各項費用;

在物業裝修前,持相關材料向本物業受託的物業管理企業申報登記,並簽訂《住宅室內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因處身原因造成損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應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五、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及相關費用。

(一)物業買受人應承擔下列物業管理費用及相關費用,並按時繳納。

1、物業管理服務費______元/月·㎡(建築面積):

A、多層住宅_______元/月·㎡(建築面積);

B、小高層住宅______元/月·㎡(建築面積);

C、高層住宅_______元/月·㎡(建築面積);

D、商鋪________元/月·㎡(建築面積);

E、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建築面積);

F、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維修專項資金______元/月㎡(建築面積),計_______元;

3、建築裝潢垃圾清運費(一次性)________元/㎡(建築面積),計______元;

4、停車費按物價部門規定支付;

5、公攤費用(共有部位、共用設備設施日常運行費用)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其擁有的建築面積按實分攤計算,按月向相關職能部門或受其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二)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用部位、自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業主或物業使用自行支付。

(三)保修期內屬保修範圍的維修、養護費用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

(四)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不屬於保養範圍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的權屬分額共同承擔。

(五)本物業經綜合驗收合格自交付之日起物業管理費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繳納,在此之前的物業管理費由開發建設單位繳納;由於特殊情況未經綜合驗收而交付使用的,綜合驗收合格前的物業管理費由開發建設單位繳納。

六、本補充協議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七、買受人物業座落:_____區_____幢______幢(座)室。

建設單位(蓋章)法定代表人(蓋章)

買受人(簽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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