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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合同

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合同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合同,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合同

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合同1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防止因消防設備維修保養不及時而導致消防設備不能正常工作,一旦發生火災,不能真正起到自動報警和自動滅火的作用。為此需要對消防工程進行維護保養,以保證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現甲方將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委託給乙方承擔。為了明確責任,分工協作,互相配合,經雙方協商同意,特訂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維護服務的消防工程名稱:_________

第二條:維護服務的消防工程地址:_________

第三條:維修服務的消防工程範圍:

一、維護服務的消防工程範圍: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聯動控制系統

2、消火栓系統

3、應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統、

4、自動噴淋滅火系統

第四條:維護費用: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年維護費為_________:

第五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應安排專人負責該消防系統的日常管理和監護,堅持日常值班制度,並按消防規範的要求,對火災報警控制器及所有供水總閘,壓力錶及附屬組件進行日檢,並填寫好系統運行日登記表及日檢表。

2、甲方一旦發現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時,應及時果斷採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態的發展,同時以電話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與甲方聯繫確認後24小時內,必須派員到現場進行處理。並根據實際情況,填寫維修記錄,甲、乙雙方有關人員簽字後交雙方分別存檔。

3、甲方必須按本合同按時付給乙方維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應付款項,如發生拖欠款項現象,除按《經濟合同法》規定承擔責任外,乙方將自動轉為待工期,其間,該消防維護服務的項目所發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該工程的全部消防圖紙資料及有關設備的材料,以利乙方能順利地進行維護。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根據維護細則定期進行月檢、季檢、年檢,同時對工程範圍內的設備進行維護保養,每次維護保養工作完成後,分別由雙方負責人簽字存檔。(注:年檢和季檢的當月不再進行月檢)。

2、乙方在月檢、季檢和年檢的維護工作完成後,應做出維護報告書,經由甲方現場負責人由簽字後存檔。在不定期巡檢期間,若甲方通知乙方到現場,乙方兩次不按時到達現場處理故障,視為違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消防工程維修服務合同的期限及付款時間:

1、消防工程維護服務合同期為——年,自蓋章之日起生效。期滿後自動失效。維護保養時間:年月日至年月日。該合同期滿時,乙方有優先續簽合同的權利。

2、甲方應在合同簽定兩週內支付30%維護費,剩餘70%維護費維保期滿一個月內付清。

第七條:其它:

1、消防工程的維護保養工作,需更換設備、零配件、材料單價在500元以內,由乙方承擔。設備購買原則上由甲方自行解決,甲方亦可委託乙方購買,其採購費用由甲方支付。

2、甲方現場負責人為: 乙方現場負責人為:

如雙方現場負責人有所變動,應書面通知對方。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維護聯繫人:_________ 維護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合同2

甲方:

乙方:

為了甲方的消防系統處於最佳的工作狀態,真正起到自動報警和滅火的功能,保障該店設施、設備及人身財產的安全,根據我國《消防法》及其有關規定和本市消防安全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店的消防系統檢測委託給乙方的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維護保養工程名稱:

維保範圍、維保面積(㎡)

二、維護保養項目:乙方負責下列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技術服務。

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包括但不限於火災自動報警控制器、感煙、感温探測器、警鈴、控制模塊、手動報警按鈕觸發裝置、火災報警控制器等。

2、消防聯動控制系統:包括但不限於消防聯動控制枱、排煙風機、防火捲簾門、防火木門等系統。

3、疏散指示、應急照明系統;

4、消防栓系統:包括但不限於室內外的消防栓、水泵、水泵接合器、安全信號閥等。

5、自動噴水系統:包括但不限於濕式報警閥、水流指示器、安全信號閥、噴頭、系統控制閥、噴淋水泵等。

6、防排煙系統;

7、氣體滅火系統;

8、消防通訊、應急廣播系統;

三、維護保養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認真遵守有關消防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明確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歸口部門、管理人員及其工作職責,建立消防設施值班、巡查、檢測、維修、保養、建檔等制度。

2、制定消防設施操作規程,明確操作人員。負責消防設施操作的人員通過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持有初級技能以上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能熟練操作消防設施。

3、消防控制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人員不少於2人,且均通過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持有初級技能以上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

4、提供合同範圍內施工安裝竣工圖紙及所有消防設施的合法手續。在維保及修復過程中,如因以上資料不齊或圖紙資料與現場實際情況不相符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5、發現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及時通知乙方修復,並承擔不及時通知維修發生的責任。當故障維修需要甲方提供零配件或經費支持時,需在約定時間內完成。如若因甲方原因導致在1個月內未能完成故障維修任務時,應書面説明原因並經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

6、不應擅自關停消防設施。因故障維修等原因需要暫時停用消防系統的,需經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准,並有確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停用時間超過24小時的,應將情況向當地消防主管部門書面報告。

7、儲備一定數量的建築消防設施易損件或與有關產品廠家、供應商簽訂相關合同,以保證供應。根據需要及時更換配件,並承擔建築消防設施換件和維修保養費用。

8、維護保養期內甲方因經營方式變更需要重新裝修,消防設施改造工程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全額承擔(價格經甲乙雙方議定,由乙方施工)。

9、乙方不按規定履行維修保養職責、出具虛假維修保養報告的,甲方有權解除維修保養合同。

10、有權核查現場維護保養人員執業資格。

11、乙方到場開展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時,應提供必要的協助,免費提供乙方進行維護時的所需的水電氣及登高作業工具等設施。

12、甲方委派____________為現場負責人,聯繫電話為

13、按合同規定的金額及時間支付乙方維修保養費。

14、維保單位在第一次進場維保前,應對合同維保範圍的所有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測試。如因甲方原因,現場不能進行測試,導致在後期維保過程中出現問題以及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對於測試所暴露出的問題,不在本維保合同維護範圍之內。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具備消防設施維護保養的相應從業資格,依照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執業準則,開展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技術服務活動,對維護保養質量負責。

2、根據維護保養對象的具體情況,擬定具體的工作方案,明確項目負責人。執業人員時應當認真如實填寫維護保養記錄。

3、出具真實、規範的維護保養記錄,並由經辦人、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簽名,並加蓋維護保養機構印章。

4、及時向甲方出具維護保養記錄或問題反饋意見書。

5、不得轉包、分包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技術服務項目。

6、在維保期內,如設備發生故障時,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後及時到現場,對設備進行維修,並對整個系統進行綜合檢查達到正常運行。

7、乙方委派____________為項目負責人,聯繫電話為

8、乙方應在每月將維保記錄作書面報告給甲方存檔。

9、乙方如發現設備明顯故障和潛在故障,應及時通知甲方,若需維修和更換設備、材料及時告知甲方。其維修更換材料費、設備費和大型器材的拆裝搬運費由甲方審核後承擔。

10、維保單位在第一次進場維保前,應對合同維保範圍的所有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測試。並出具測試記錄報告,且應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

11、維保頻次:____次/年,每____月至少一次。

六、維保費用及支付方式、期限

1、維保費用:採用按年度包乾價執行

按每年人民幣:______圓整(¥:_______元整),此費用包括維管的人工費、技術費、檢查費、差旅費、税金及安全費等所有税用。不包括設備材料費用,如發現設備、材料損壞,在無法維修的情況下,乙方可書面通知甲方,甲方視情況認定購買損壞的材料、設備;維保頻次超過____次/年後,按____元/次收費。維修材料費在人民幣:佰元(¥元)以內由乙方承擔,超出人民幣:佰元(¥元)的由甲方確認後承擔。

2、付款方式:

本合同由雙方簽字生效後,按半年支付。即合同簽訂之日起每半年界滿後,乙方憑發票和維保記錄,由甲方負責人員簽字確認後,甲方向乙方支付維保款人民幣大寫:圓整(¥:整),下一半年依此類推。

3、合同執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為期年,合同有效期滿後如無續簽,合同自動失效。

七、違約責任:

1、對乙方不按規定履行義務,在維護保養中弄虛作假或嚴重不負責任的,或轉包、分包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技術服務項目的,甲方有權解除檢測合同。

2、乙方未能依照技術標準和執業準則,導致消防設施質量問題的,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視為違約,由此引發的損失及責任由違約方負責。

4、如乙方完成維保工作並提供維保記錄後,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時限支付維護保養費用,每季度按未付款部分金額的5‰向乙方支付滯納金。乙方履約不誠信不負責影響甲方的正常經營和造成其他損失一切由乙方負責並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甲方因乙方維保不及時等原因被消防主管部門處罰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6、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使合同條款不能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7、如發生意外事故(雷擊、地震、山體滑坡等天氣原因災害以及曬水噴頭自爆、電氣短路或人為損壞等),由此引起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8、接甲方維修通知,如乙方不按時維修,三次不到,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不須任何賠償。

9、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0、甲方對維保範圍內的消防設施設備進行更換或改造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如更換或改造過程中造成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有權終止維保合同。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由仲裁機關仲裁以及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九、雙方協商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

十、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郵編:

開户銀行

賬號:

乙方(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郵編:

開户銀行:

賬號:

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合同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江蘇省消防條例》等規定,結合具體情況,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維修保養建築名稱:

二、維修保養範圍:乙方負責下列第 _________項建築消防設施的維修保養技術服務。

1、消防供配電設施;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3、消防供水設施;

4、消火栓(消防炮)滅火系統;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6、泡沫滅火系統;

7、氣體滅火系統;

8、防排煙系統;

9、火災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

10、應急廣播系統;

11、消防專用電話;

12、防火分隔設施;

13、消防電梯;

14、細水霧滅火系統;

15、乾粉滅火系統;

16、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17、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

18、滅火器;

三、維修保養期限: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核查乙方維修保養機構資質證書和現場維修保養人員執業資格證書。

2、按規定配備值班和管理人員,落實值班和管理措施。

3、掌握建築消防設施的使用、操作規程,發現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並及時通知乙方修復。

4、根據需要及時組織更換建築消防設施配件,承擔建築消防設施換件和維修保養費用。

5、維修保養期限屆滿前三十日內,甲方應當明確是否繼續與乙方簽訂維保合同。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具備消防設施維修保養的相應資質、資格,依照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執業準則,開展建築消防設施維修保養技術服務活動,對維修保養質量負責。

2、根據維修保養對象的具體情況,擬定具體的維修保養方案,明確項目負責人,至少指定2名以上執業人員負責實施。執業人員維修保養時應當認真如實填寫維修保養記錄。

3、按照《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B25201)等消防技術標準規定的內容、程序、週期等要求,對合同約定範圍內的建築消防設施開展檢查、維修、保養、測試等技術服務。

4、每年對承擔維修保養的建築消防設施至少進行1次全面檢查測試。年度檢查測試報告應當按規定送達甲方。

5、在巡查、巡檢中發現建築消防設施存在問題、故障,或接到甲方通知要求維修的,能夠當場修復的應當立即修復解決;沒有條件立即修復解決的,應當在24小時內組織維修,儘快排除故障。

6、對故障零部件提供臨時備件,保障消防設施能夠在緊急狀態下發揮作用;對故障零部件確需更換的,向甲方提出建議,並出示更換部件報廢證明。

7、對甲方值班或者管理人員進行專業技術指導。

六、維保費用及支付方式、期限:

1、經雙方協商,該項工作每年的維護保養費_________ 元。即(大寫:_________ ),開具普通工程發票。

2、協議雙方簽字生效後,每 _________支付維保費人民幣:_________ 元,即大寫_________ 。

3、付款方式:

□現金 □轉帳支票 □銀行託收 □電匯

4、需維修更換的故障設備,100元以下費用時,由乙方承擔,包括打印紙、色帶、濾波器、二極管、三極管等維修配件;100元以上費用時,由甲方承擔,包括各種探測器、電源、打印機、液晶屏、線路板等成品及半成品。

5、凡屬於非我公司人員人為損壞以及雷擊、漏雨等不可抗據因素所引起的設備損壞,其材料費、修理費由甲方另行支付。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規定落實值班和管理措施,導致未發現設施問題,或發現問題未及時通知乙方修復,擅自違規操作造成故障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2、甲方不按時支付維保費用,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不按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履行職責、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在維修保養、檢查測試中弄虛作假或嚴重不負責任的,甲方有權解除維修保養合同。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採用下列方式中的解決。

1、由仲裁機關仲裁;

2、向法院起訴。

九、雙方協商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十、合同份數: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合同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經甲方雙方友好協商,茲委託乙方負責維護保養甲方在用電梯。為了明確各自權利、義務和職責,雙方同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訂立契約,議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 維護保養電梯明細

合同總金額(大寫):玖萬陸仟圓整(不含税)

第二條 維護保養方式及服務範圍、要求

1、合同期內,乙方必須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三十一條、三十二條規定,每15日一次派遣保養人員,定期對甲方的電梯進行規範性維護保養,維護保養應按GB/T18775《電梯維修規範》執行。

2、乙方派人在甲方駐點對電梯提供24小時緊急故障處理服務。

3、電梯在正常使用中發生故障時,甲方應立即電話或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接通知後15分鐘內派員到達現場進行處理。

4、乙方維保負責人羅澤德聯繫電話:。

第三條 維保期限:從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 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止。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辦法

1、付款方式:合同執行每季度後一週內付合同款的25%即24000元整(第一季度預付10000元)。

2、付款辦法:票到付款。

第五條 甲方責任

1、委託給乙方進行維護保養的電梯,應是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驗收、檢測並取得電梯使用註冊登記證的在用電梯,並提供隨機資料。

2、在維護保養期限內,甲方不得委託其它單位或個人(含乙方人員)對電梯進行維護保養、維修及附件加裝、裝修。

3、因甲方操作不當,疏忽或人為損壞導致電梯發生安全事故,則由甲方負責。

4、甲方負責電梯年度定期檢驗檢測費用、註冊費用和有關檢驗的招待費用等。

5、甲方在乙方的配合指導下負責製作張貼安全標誌、警示標語、防護設施。

6、甲方負責乙方駐點人員的住宿和就餐提供方便。

第六條 乙方責任

1、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向甲方出示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許可資質證。派遣的保養人員必須持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並應遵守甲方有關規章制度。

2、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對甲方電梯進行維護保養。每次工作完畢,乙方維保人員應請甲方管理人員在"維護保養作業記錄"上簽字確認。

3、乙方在維護保養電梯時,如確認需維修或更換零件時,應列出維修項目、維修費用、以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簽字許可後,方可進行,並向甲方保證提供正廠原裝備件。乙方負責單個100元以下的配件費用。

4、乙方負責組織電梯年度檢驗工作,包括申報、配合、取證等。若電梯的年度定期檢驗不合格,屬乙方維保責任,乙方負責整改並承擔費用。

5、在合同維保期內,因乙方維保不當造成安全事故,則由乙方負責承擔事故處理費用,並負責免費修復。

6、如電梯到需要中修、大修時間,乙方應及時把整改項目報給甲方,如沒報出現事故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認可,相應責任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免除責任的事項

1、由於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損失,雙方免除賠償責任。

2、甲方或乙方採用非正廠配套的產品裝臵而造成的電梯故障、事故與對方責任無關。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時支付維保費用(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酌情延長時間)乙方有權停止服務,終止合同。

2、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時間,且連續超過一個月以上時間未進行維保,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時,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向對方償付合同總金額30%的違約金。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電梯維護保養技術細節及電梯製造廠商規定的維保技術要求,應列為本合同附件,不可侵害。

2、本合同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經濟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3、附件備註:

1、單個1000元以下費用電梯配件清單

2、甲方電梯維保服務要求。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第三份由乙方報送:婁底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合同5

使用單位(甲方)_________

維保單位(乙方)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其他相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電梯日常維護保養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日常維護保養的電梯

甲乙雙方約定,由乙方為《電梯維護保養及金額明細表》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電梯提供日常的維護、保養和搶修服務。

第二條 日常維護保養內容

a) 電梯應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DB11/418)規定,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養項目,並做好維護保養記錄。

第三條 日常維護保養標準

實施日常維護保養後的電梯應當符合《電梯維修規範》(GB/T18775)、《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範》(GB7588)的相關規定。

日常維護保養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 年 _________個月,自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止。甲乙雙方同意期限屆滿後續約的,應當於期限屆滿15日前重新簽訂合同。

第五條 日常維護保養費

本合同年收費為 _________元整。

第六條 結算方式

(一)甲方按(□月 □季 □半年 □年)支付維護保養費。

(二)支付方式: □支票 □匯到乙方指定賬户。

第七條 日常維護保養方式:□清包 □半包 □大包

如有必要更換電梯零件,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優先供應.

第八條 乙方搶修服務熱線電話:

搶修服務時間:乙方在接到故障通知後 半 小時內派員到達現場進行處理。

第九條 駐場:

乙方(□是 □否)提供駐場作業服務(駐場費用應當已經包含在日常維護保養費中)。

第十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 ) 權利

1、有權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維護保養義務,發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議。

2、有權要求乙方保障電梯的正常運行。乙方的維護保養達不到合同約定的維護保養標準或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在維護保養記錄上簽字。

(二) 義務

1、應當對每台電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術檔案,並提供乙方查詢。簽訂合同前應當向乙方提供如下資料或複印件:

1 產品合格證;

2 使用維護説明書;

3 電氣原理圖;

4 電氣敷設圖;

5 安裝説明書;

6 電梯整機、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試驗報告結論副本或結論;

7 電梯運行全部記錄;

8 故障及事故記錄;

9 改造、重大維修原始記錄;

10 電梯施工自檢記錄;

11 上年度的檢驗報告;

2、建立電梯安全運行管理制度,保證電梯的用電、消防、防雷、通風、通道、電話通訊、監控攝像和報警裝置等系統安全可靠;並保證機房、井道、底坑無漏水、滲水現象,通往機房、底坑、滑輪間、井道安全門的通道暢通、照明充分。

3、配備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電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1) 負責電梯鑰匙的使用管理;

(2) 負責對乙方的維護保養記錄、修理記錄簽字確認;

(3) 負責對乙方提交的電梯安全隱患提示單簽字確認,並在一個月限期內對電梯安全隱患提示單內容進行修理或更換,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4、應當制定電梯事故應急防範措施和救援預案並定期演練。

5、在電梯使用過程中發現故障或異常情況應當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通知乙方。

6、除乙方無法解決的情況外,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允許非乙方人員從事與電梯維護保養有關的工作。

7、應當為乙方提供維護保養所需的工作環境。

8、應當在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電梯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

第十一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權利

一、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維護保養所需的工作環境及相關資料。

二、有權拒絕甲方所提出的影響電梯安全運行的要求。

(二)義務

1)維保人員應當具備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相應許可證。

2)接到故障通知後,應當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處理;電梯困人時,應當在 30分鐘內(此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0分鐘,特殊情況除外比如:惡劣天氣,道路嚴重堵塞等原因)抵達現場。

3)現場工作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且應當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4)作業中應當負責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保證作業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並每月向甲方書面報告所維護保養電梯的運行情況、零部件使用情況、易損件的更換情況及電梯更換修理需求。

6)對所維護保養電梯的安全運行負責,保障設備整機及零部件完整無損。

7)建立回訪制度(包括工作人員服務態度、維修質量、是否按照規定實施維護保養等)。

8)應當配合電梯檢驗檢測機構對電梯的定期檢驗,並參與電梯安全管理活動。

9)應當妥善保管電梯圖紙及相關資料,並在合同終止後交給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轉包。

11)如出現故障隱患上報不及時,造成損失的按照合同相關責任由乙方單位承擔。由於乙方檢修不到位,發生故障的按照合同相關責任由乙方單位承擔。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定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直接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負責。

(二)一方當事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由責任方承擔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損失。

(三)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照約定期限支付費用的,每延誤一日應當向乙方支付延誤部分費用5‰的違約金, 但違約金總額累計不超過合同總額的5%。

(四)甲方違反約定允許非乙方人員從事電梯維護保養工作的,應當按照該台電梯保養費總額的5%標準支付違約金,而且所造成的後果均與乙方無關。

(五)經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檢測認定,因電梯使用、管理原因導致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六)乙方的維護保養工作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維護保養標準或要求的,乙方應當返工,並按照該台電梯保養費總額的5‰ 標準支付違約金, 但違約金總額累計不超過合同總額的5%。

(七)經當地質量技術監督局檢測認定,因維護保養原因導致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丟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八)因維護保養原因導致電梯檢驗檢測不合格的,乙方還應當承擔電梯複檢費用。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甲方不接受乙方的維修建議,導致電梯不能正常運行或電梯不能安全運行的,乙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一)普通維修、重大維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增值服務的,雙方均應當以書面形式另行約定。

(二 ) 維護保養記錄是記載電梯運行、維護、保養的依據。每台電梯均應當建立獨立的維護保養記錄。維護保養記錄應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時間為4年。普通維修、重大維修、改造協議與搶修記錄均應當與維護保養記錄一併保存。

(三)本合同金額未含政府部門規定的各種檢測及相關費用,乙方負責配合檢測。

第十六條 附則

本合同自 雙方簽字蓋章後 生效。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當採取書面形式,並經雙方簽字確認,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 兩 份,甲方執一 份,乙方執 一 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合同6

使用單位_______(甲方)

維保單位_______(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電梯日常維護保養規則》及其他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電梯日常維護保養的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日常維護保養的電梯

甲乙雙方約定,由乙方為《電梯維護保養及金額明細表》(見附件一)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電梯提供日常的維護、保養和搶修服務。

第二條 日常維護保養內容

乙方應當按照《電梯日常維護保養規則》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養項目,並做好維護保養記錄。

第三條 日常維護保養標準

實施日常維護保養後的電梯應當符合《電梯維修規範》、的相關規定。除上述標準外,還應當滿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1、合同履行期間,根據國家標準結合乙方的工藝和規範,對設備進行調整、檢查、潤滑、清潔等維護保養工作,以保持設備的正常進行。

2、每次保養前必須通知甲方現場負責人,取其同意後方可進行保養工作。

3、停止設備運行的保養維修工作,應有明顯的檢修標誌。

4、發現設備存在安全隱患時,應及時通知甲方負責人,必要時可以停止使用。

5、乙方應提前30日內通知甲方電梯設備定期檢測(年檢)時間,提交各類年檢所需資料,在甲方填寫蓋章後由乙方將資料送達檢測部門,並完成年檢工作。年檢費甲方支付,逾期不年檢,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6、乙方提供 24小時急修服務。乙方負責日常電梯一般故障的'維修處理和意外事件的技術性服務支援,如遇電梯困人等緊急意外事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半小時內趕到甲方現場處理,而日常的小故障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後1小時內派出技術人員到場進行維修;如故障在12小時內不能修復,乙方應將設備故障以及原因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存檔備查,如因配件供應問題則故障修復時間順延,並在故障電梯現場掛有“温馨提示”警示牌並註明故障現象和修復大概時間。

7、維修人員必須持上崗證,每次維修結束後填寫“電梯保養維修報告書”,由甲方指定負責人對每次的服務質量進行評價,簽字後方可。報告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自存檔。

8、如有主要設備損壞或發生安全事故,應另作事故記錄,雙方存檔備查。

9、電梯所有故障由乙方免費維修(大中修除外)。

10、乙方維保人員進場維保領取機房鑰匙時需在鑰匙領用表上簽字,同時乙方維保完工後,維保項目單據需有甲方工程主管以上人員簽字確認方可有效。否則,甲方可視為乙方未履行維保拒付維保費用。

11、乙方工作人員維保項目時必須嚴格按合同項目要求內容進行維護。否則視為缺項,甲方有權扣減維保費用。

12、如合同簽訂後造成原維保公司退場,其原維保電梯由乙方免費維保並保障電梯正常運行與電梯通過年檢。

13、電梯常用的零配件損壞(例如光幕,外呼板等)先由甲方自行購買,乙方負責安裝上,不得另外收費。如果甲方無法購得的由乙方報價後經甲方同意再由乙方進行購買,乙方不得拖延時間。更換下來的零件由甲方收回並有權處置。

14、乙方應提交一份維保計劃時間表格給甲方,以便甲方有計劃的出停梯保養通知告知業主。

15、如果電梯鋼絲繩收短酌情收費。 如需要更換電梯鋼絲繩,由乙方報價甲方酌情采購,乙方安裝所需費用應以市場價格給予甲方優惠。

16、每15天至少對電梯進行一次維保,缺少一次扣100元,維保費每季度結算一次,憑維保單結算。

17、電梯底坑及電梯機房的衞生由乙方負責清掃乾淨,打掃工具及抹布由甲方提供。

18、電梯五方通話的維修、維保由乙方負責,如需更換維修另行報價,必須保證年檢合格,如果年檢沒有合格認定是因維護保養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負責自行解決。

第四條 日常維護保養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甲乙雙方同意期限屆滿後續約的,應當於期限屆滿15日前重新簽訂合同。

第五條 日常維護保養費

維護保養費(_______)總計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元整。

第六條 結算方式

(一)甲方按(□季□半年□年)支付維護保養費,具體支付時間和金額為:下季度前10日支付上一季度的維保費用人民幣:_______元整(¥) ,由甲方於下季度前10日提供確認的《半月維保項目內容》、《季度維保項目內容》《半年度維保項目內容》《年度維保項目內容》和填寫支付金額申請,在收到乙方每期維保費足額發票後付款給乙方。

(二)支付方式:□支票匯到乙方指定帳號。

第七條 日常維護保養方式:□清包□半包□大包。

第八條 乙方搶修服務熱線電話: _________。

搶修服務時間(困人除外):乙方提供 24小時急修服務,30分鐘內到達,維修時長短視具體故障而定。

第九條 駐場:乙方(□是■否)提供駐場作業服務。

駐場作業人員職責: 附件。

第十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權利

1、有權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維護保養義務,發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議。

2、有權要求乙方保障電梯的正常運行。乙方的維護保養達不到合同約定的維護保養標準或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在維護保養記錄上簽字。

3、未能按期開具發票和不按合同約定服務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維護保養費。

(二)義務

1、應當對每台電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術檔案,並供乙方查詢。簽訂合同前應當向乙方提供如下資料或複印件:

(1)產品合格證;

(2)使用維護説明書;

(3)電氣原理圖;

(4)電氣敷設圖;

(5)安裝説明書;

(6)電梯整機、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試驗報告結論副本或結論;

(7)電梯運行全部記錄;

(8)故障及事故記錄;

(9)改造、重大維修原始記錄;

(10)特種設備註冊登記表;

(11)電梯施工自檢記錄;

(12)上年度的檢驗報告;

(以上電梯相關資料由甲方保管,乙方只在需要時查閲)。

2、建立電梯安全運行管理制度,保證電梯的用電、消防、防雷、通風、通道、電話通訊、監控攝像和報警裝置等系統安全可靠;並保證機房、井道、底坑無漏水、滲水現象,通往機房、底坑、滑輪間、井道安全門的通道暢通、照明充分。

3、配備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電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1)負責電梯鑰匙的使用管理;

(2)負責對乙方的維護保養記錄、修理記錄簽字確認;

(3)負責對乙方提交的電梯安全隱患提示單簽字確認。

(4)如果更換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及時通知乙方。

4、應當制定電梯事故應急防範措施和救援預案並定期演練。

5、在電梯使用過程中發現故障或異常情況應當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通知乙方。

6、除乙方無法解決的情況外,未經乙方書面許可不得允許非乙方人員從事與電梯維護保養有關的工作。

7、應當為乙方提供維護保養所需的工作環境。

8、應當在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 個月,向電梯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

第十一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維護保養所需的工作環境及相關資料。

2、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影響電梯安全運行的要求。

(二)義務

1、應當具備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相應許可。並向甲方提交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和《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複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2、接到故障通知後,應當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處理;電梯困人時,應當在 30 分鐘內(此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0分鐘)抵達現場。

3、現場作業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且應當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4、作業中應當負責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保證作業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並每月向甲方書面報告所維護保養電梯的運行情況、零部件使用情況、易損件的更換情況及電梯更換修理需求。

6、對所維護保養電梯的安全運行負責,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拆除保養電梯上的任何零配件。

7、建立回訪制度(包括工作人員服務態度、維修質量、是否按照規定實施維護保養等)。

8、應當配合電梯檢驗檢測機構對電梯的定期檢驗,並參與電梯安全管理活動。

9、應當妥善保管電梯圖紙及相關資料,並在合同終止後交給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轉包。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一方當事人未按約定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直接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一方當事人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由責任方承擔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損失。

(三) 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照約定期限支付費用的,每延誤一日應當向乙方支付延誤部分費用千分之三 的違約金。

(四)因甲方違反約定允許非乙方人員從事電梯維護保養工作的,甲方應當按照當月當台維保梯的維保費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五)因電梯使用、甲方管理原因導致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丟失的,經政府相關檢驗部門認定屬電梯使用、甲方管理原因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六)乙方的維護保養工作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維護保養標準或要求的,乙方應當於收到甲方通知(包括口頭或書面)於當日內立即返工,如違反;扣罰當月當台梯50%的維保費,情節嚴重的(以上情況出現兩次以上)可扣除未付維保費並解除合同。

(七)因維護保養原因導致電梯檢驗檢測不合格的,乙方還應當承擔電梯複驗費用。並按照年度總維保費的5%標準支付違約金。

(八)因維護保養原因(經政府相關檢驗部門認定因維護保養原因)導致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丟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嚴重違約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一 種方式解決(任選一種):

(一)依法向所管轄的區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南寧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

(一)普通維修、重大維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增值服務的,雙方均應當以書面形式另行約定。

(二)維護保養記錄是記載電梯運行、維護、保養的依據。每台電梯均應當建立獨立的維護保養記錄。維護保養記錄應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時間為4 年。普通維修、重大維修與搶修記錄均應當與維護保養記錄一併保存。

第十六條 附則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方生效。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當採取書面形式,並經雙方簽字確認,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住所:_______住所:_______

許可證號碼:_______許可證號碼: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電話:_______傳真電話:_______

户名:_______户名: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帳號: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合同7

業主單位: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項目名稱: 消防系統維護保養

二、項目工作範圍:

按甲方和有關管理部門認可的所用消防設備竣工圖紙進行維護保養,具體範圍和內容如下: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消火栓滅火系統,消防泵房系統,消防通訊系統,消防廣播系統,應急照明及安全疏散指示系統,移動滅火器系統

三、項目進度:

1、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按計劃進場維護保養,經雙方協商,確定首次進行保養工作安排在 _________年 5 月 10 日開始。

2、乙方進場後,立即對消防設備進行全面的檢查,發現已有損壞或故障的設備,如需要換則報請甲方確認後進行更換。

3、乙方對甲方所有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按乙方所提交的報價文件上的維保方案執行,乙方提交的報價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維護保養期限為 1 年自 _________年 5 月 1 日 到自 _________ 年 4 月 30日

五、雙方協作事項: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完整消防系統竣工圖壹套,並作技術交底。

2、工作期間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施工工人休息和存放施工中使用的器材和工具的場所。

3、甲方負責協調維護保養期間各樓層房間的施工進展。

4、如消防設施發生故障,乙方除例行檢查外,在接到甲方通知後2小時內現現場予以服務,並及時解決發生的問題,如發生火災報警應急狀態,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趕到現場。

5、乙方在維護保養期間,如發現消防設施損壞或不能正常工作的現象,應立即向甲方有關部門提出,並在三天內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報告後,應在三天內以書面形式做出答覆,並就有關事宜進行協商,及時做出解決方案。

6、乙方應嚴格按照報價文件的承諾進行維護保養,並由甲方派專人對維保工作驗收,並將維保情況記錄在案。每月15日前將上月點檢報告提交給乙方

7.甲方在乙方保養期間內發生火災,經過國家權威部門鑑定存在乙方保養維護的原因的,乙方必須承擔因乙方保養維護原因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項目總價和付款方式:

1、每年維護保養費總價人民幣_________:

2、付款方式:

在合同生效後第一個月月底,甲方向乙方支付維保費總價的50% 即 24155元。餘下50%於_________年4月 30 日前甲方付清所有的維保費(注:項目增加費用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按期支付)。

七、項目驗收

1、乙方根據雙方認可的維護方案實施細則按期進行,以通過甲方有關部門按國家消防規範要求驗收合格以及通過消防部門有關消防檢查為完成。

2、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應付是否繼續合作提出意向,如結束維保工作,則乙方必需移交有關消防設備的維保檔案資料。

八、違約:

若有違約,甲乙雙方盡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國家《合同法》辦理。

九、合同生效和變更

1、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後,甲方雙方不得無故變更和終止合同,變更或終止負責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為本合同金額的50% 。合同到期後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次年合同。但乙方如未按時進行維護保養,或由於乙方維護保養問題造成甲方未通過消防檢查,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乙方關於本項目的報價文件和書面承諾是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4、本合同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合同8

乙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就甲方將塔吊設備承包給乙方進行維修保養的相關事宜達成一致共識後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設備基本情況、維護保養期限、合同總金額

1、設備基本情況:甲方需乙方進行維修保養的塔吊設備共2台,型號均為波坦MC170A-2C,生產廠家為張家港波坦建築機械製造有限公司,已使用1年,現在使用地點為寧波市甬江特大橋施工工地。

2、維護保養期限:2台均為自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止。

3、合同總金額:人民幣叁拾萬圓整。

第二條:維保費用的計算和支付方式及期限

1、維保費用的計算:為每台每月人民幣壹萬貳仟伍佰圓整。

2、維保費用的支付方式:按月提前支付,支付時間為每個月的第一天。

3、維保費用的支付期限:按每月第一天計不超過三天。

第三條:維保的範圍、具體項目、方式及要求

1、維保的範圍:乙方負責對塔吊的電氣系統和可運轉的機械部分進行維保,其中不包括塔吊的供電電源部分、塔吊的基礎部分、塔吊的焊接結構件。

2、維保的具體項目:乙方每月對每台塔吊進行兩次的定期機械、電氣維護,此外日常使用中如果塔機出現故障乙方人員隨時趕往現場進行維護。

3、維保的方式:乙方只提供現場的人員維保服務,不提供任何維保所需的零配件。

4、維保的要求:乙方要求甲方必須採用100%原廠機械零配件和同品牌同型號的正品電氣零配件,同時在維保時提供兩名相關人員協助操作。

第四條:塔吊原技術資料、圖紙、維保記錄等的提供甲方應提供給乙方一整套塔吊從開始安裝到使用至今的所有出廠原始資料、安裝調試記錄、維保記錄、電氣和機械的零配件更換記錄的複印件,同時告知乙方廠家的維保人員的聯繫電話,以便於乙方更全面的掌握塔吊使用過程中的所有細節信息,有助於更迅速和徹底的解決各種現場故障以及合理地安排維保的具體項目和時間。

第五條:維保前甲方的相關準備工作

經過乙方技術人員的現場實地查看,針對現在塔吊的使用情況,乙方提出以下在維保協議簽訂前甲方必須完成的相關準備工作如下:

1、整機檢測:由於塔機整機已經使用一年,乙方要求甲方在塔機交付乙方維保前,委託寧波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中心對塔機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和校核並出具具備法律效力的相關合格證明,以確保機器不含有使用的安全隱患。

2、現有問題排除:乙方要求甲方在塔機交付乙方維保前,對塔機上的所有機械結構進行一次檢修,將所有現在塔機上缺少的安保設施完全恢復,同時對不符合安全用電要求的電氣櫃、箱、線路等進行一次徹底整改並經雙方簽字後確認。

3、雙方對現存問題的共識:乙方經過了解和實地查看,對塔機的起升電機調速電阻頻繁燒壞現象很重視,考慮到未來對塔機使用可能造成的影響,要求甲方和製造廠家聯繫並從根源上解決此問題,如果此問題未得到最終徹底解決,由此(即起升電機調速電阻頻繁燒壞)造成的直接損失(如更換電阻、停工)和連帶損失(如燒壞電機和電氣線路、因更換電機長時間停工)乙方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維保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議和意見並對乙方的維保工作的具體項目和時間安排提出自己的要求。

(2)甲方有權瞭解乙方維保工作中的任何細節內容。

(3)甲方有權對乙方維保過程中的問題提出異議並及時告知乙方。

2、甲方義務:

(1)甲方有義務為維保期間乙方人員提供食宿。

(2)甲方有義務提供必要的人員、設備、工具、時間安排等以輔助乙方的維保工作。

(3)甲方有義務在維保過程中及時提供給乙方原廠生產的機械零配件和同品牌同型號的正品電氣零配件,如因配件供貨不及時或配件本身的質量問題產生的後果完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有義務督促塔吊司機遵守設備操作使用規程進行生產作業並隨時告知乙方設備的工作運行情況,如隱瞞設備真實運行情況使設備帶病工作或由此造成乙方維保不到位,產生的後果完全由甲方承擔。

3、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對在使用塔吊過程中出現的違反操作規程的現象提出整改意見並杜絕此類問題的再次發生,如果違規問題不能徹底杜絕,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2)乙方有權提出維保工作中的零配件計劃並提前通知甲方進行採購,如果因為甲方原因零配件無法及時供應造成的後果完全由甲方承擔。

(3)乙方有權提出每月定期維保的時間和項目並提前通知甲方進行維保期間的工作安排,如甲方無法及時配合應提前通知乙方,對於由於拖延乙方的維保工作造成的後果完全由甲方承擔。

4、乙方義務:

(1)乙方有義務每月兩次定期對塔吊進行維保,同時在日常使用中如塔吊出現故障需要維修,乙方維修人員應在四小時以內趕赴現場進行及時處理。

(2)乙方有義務督促甲方對於塔吊的供電電源部分、塔吊的基礎部分、塔吊的焊接結構件等進行定期檢查,但這些項目並不屬於乙方的維保工作範圍,所以由於這些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後果乙方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有義務對於在維保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全面及時地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提出解決辦法,如因甲方拖延未及時解決造成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有義務對每一次定期和不定期的維保工作中的所有情況進行全面詳實的記錄並向甲方提交一份書面報告。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延遲支付乙方維保金時,乙方將暫停所有維保工作,因此造成的所有後果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如不按期支付維保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乙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以書面形式要求甲方及時支付維保金和(或)暫停所有維保工作,暫停維保工作期間乙方將不承擔任何因塔機故障所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及其它連帶責任。

(2)終止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3、除以上條款外,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的違約金。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寧波市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序進行裁決,仲裁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第九條: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

經雙方簽字並蓋單位公章的合同附件等形式的書面材料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確認並蓋單位公章,在乙方收到甲方第一個月的預付維保金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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