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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居間服務合同範文

土地居間服務合同範文

土地居間服務合同範文篇一

土地居間服務合同範文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託人就委託居間人居間促成位於的轉讓一事,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擬購買位於 宗土地,現特委託乙方作為居間人促成該宗土地權屬的成功交易。

第二條 土地慨況

土地座落:

土地面積: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全力配合乙方做好促成該宗土地使用權轉讓一事的相關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於提供土地使用權人所需文件資料、資信證明、按要求支付土地轉讓費、以及應由甲方提供的各種合理條件等。

2、甲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3、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時向第三方交納信譽保證金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盡全力促成該宗土地使用權屬的成功交易。

2、乙方應如實、及時地向甲方報告訂立合同的重要事實、信息等情況,不得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和提供虛假情況。

3乙方應保守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獲知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五條 為確保成功促成該宗土地成功交易後,居間人能夠按照合同約定取得居間報酬,合同簽訂後 日內甲方應向第三方重慶學苑律師所交納人民幣 元作為信譽保證金,並委託該所 律師作為該信譽保證金的託管人。

乙方成功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簽訂土地轉讓合同的,雙方結算出居間報酬的數額,居間報酬超過甲方交納的信譽保證金的,超過部分在三日內由重慶學苑律師事務所無息返回給甲方,剩餘部分繼續由重慶學苑律師事務所代為保管,並按約定支付時間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第六條 居間報酬及報酬支付時間

1、居間報酬

雙方經協商確定,該項居間服務的報酬按照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簽訂的土地出讓合同金額 ?的標準收取。

甲方、甲方股東或甲方關聯公司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簽訂土地轉讓合同的,即視為乙方已經按約完成居間服務。之後,無論土地轉讓協議各方是否再變更、終止合同,甲方均應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用。

2、居間報酬的支付時間為:

2.1乙方促成甲方與指定土地使用權人簽訂土地轉讓合同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支付50%的居間報酬;

2.2甲方領取指定土地使用權證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支付剩餘50%的居間報酬。

第七條 居間活動的費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居間活動期間所支出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再支付除本合同約定之外的任何費用。

第八條 其他約定條款

1、乙方未促成甲方簽訂土地轉讓協議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居間報酬,亦不承擔乙方任何費用。

2、定土地轉讓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履行合同情況、違約行為等,與乙方無任何法律關係,由該合同的相關當事人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3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土地居間服務合同範文篇二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以下指定土地使用權的受讓事宜,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指定土地概況

土地座落: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為:

土地面積: ?。

第二條 委託事項

甲方在實地考察土地並接受土地證相關參數後,就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受讓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其提供居間服務,並協助甲方完成對該土地使用權的'受讓。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及居間費用事宜

1. 在上述土地使用權的受讓過程中,乙方協助甲方做好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簽訂、轉讓款的支付、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等事項。

2.土地使用權轉讓依法應履行的審批手續等各項事宜,由買賣雙方各自完成,與乙方無關;依法應繳納的各種税費,由買賣雙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各自繳納,與乙方無關。

3. 在簽訂買賣雙方土地交易合同當日,甲方有義務按約定的標準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乙方有權按該標準及方式收取居間服務費。

4.支付方式:在簽訂買賣雙方土地交易合同當日,甲方將乙方應收取的上述居間服務費人民幣 元(大寫: 整)無條件劃付到乙方指定的專用銀行帳户(開户行: ;賬號: ;開户姓名: )。

5.履行本協議所支出的各項合理費用,由甲、乙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履行本協議第三條第3款和第4款的約定,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有損失。

第五條 其他事宜

1.上述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是否具備法定轉讓條件,以及因此而可能產生的法律風險,依法應由甲方自行評估、認定及承擔,與乙方無關。

2.對於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履行情況、違約責任等,除貨款的支付及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事項外,與乙方無關,應由該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各自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若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致使不能按照轉讓合同約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屬變更登記手續的,責任不在乙方,應由有過錯方承擔相關責任。

3. 甲、乙雙方應當保守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獲知的屬於對方、以及轉讓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商業祕密。

4. 若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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