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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許可使用合同通用

商標許可使用合同通用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商標許可使用合同通用,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商標許可使用合同通用

商標許可使用合同通用1

許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註冊商標許可使用合同

許可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許可範圍

1.1許可使用商標:

商標名稱註冊證號註冊國家許可範圍類別商標有效期

1.2許可使用方式:

合同雙方約定,乙方以下述方式使用第1.1款所述商標。

(1)根據甲方制定的企業形象標識VI手冊確定使用方式;

(2)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之上;

(3)用於商品(或服務)交易文書之上;

(4)將商標用於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

(5)其他使用方式:

每件商標在不同產品/服務上的具體使用方式見附件。

1.3許可使用類型:

合同雙方約定,甲方以下述第種類型,許可乙方使用本合同第1.1款之商標。

(1)獨佔使用許可,是指甲方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將商標僅許可給乙方使用,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範圍內不得使用也不得另行許可他人使用該商標。

(2)排他使用許可,是指甲方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將商標僅許可乙方使用,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範圍內可以使用該商標但不得另行許可他人使用。

(3)普通使用許可,是指甲方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將商標許可乙方使用,甲方可自行使用也可另行許可他人使用該商標。

1.4許可期限:

自本許可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 年 ___ 月 ___ 日止。

1.5許可地域:

許可使用商標地域為,乙方承諾不在未經許可的國家和地區國家/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在未經許可的國家和地區向第三方出售使用該商標的商品或提供服務。

第二條許可費用

2.1合同雙方約定,商標許可使用費為元/年。

2.2費用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商品/服務質量

3.1乙方在使用本合同第一條之商標的商品/服務上,應標明乙方名稱和商品產地/服務提供者。乙方承諾使用本合同第一條之商標的商品/服務符合以下3.2標準,且不會因商品/服務質量影響甲方及商標本身的聲譽。

3.2乙方使用本合同第一條之商標的商品/服務應當滿足以下商品/服務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技術標準:_________________。

3.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其授權代表有權在合理時間檢查使用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之商標的商品/服務質量,乙方應採取必要措施以滿足3.2條的質量標準和要求。如乙方的做法或銷售不符合上述要求,應在接到甲方或其授權代表的通知後,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未能進行必要補救措施或經補救仍未達到雙方約定的標準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若因解除本合同造成經濟損失或法律責任的,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保證與承諾

4.1甲方保證事項: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保證是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之商標在國家/地區的合法註冊人,並保證有權授予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範圍內使用。

(2)甲方保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之商標未被質押。

(3)甲方保證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第三方指控乙方使用本合同第一條之商標構成侵權的,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乙方對此予以配合。

(4)甲方保證因第三方指控商標侵權所引起的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4.2乙方承諾事項: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承諾在許可地域範圍內,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發現第三方侵犯甲方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應當立即書面告知甲方具體情況,以維護甲方對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之商標擁有的權利。

(2)乙方承諾不改變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之商標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不超越許可使用商品/服務範圍和地域使用該商標。

(3)乙方承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因許可行為而授予乙方的權利,乙方不進行轉讓、質押。

(4)乙方承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將與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之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以自己的名義提出商標註冊申請。

第五條合同變更

5.1甲方變更、終止致使該商標專用權發生移轉或轉讓的,本合同由甲方商標專用權的承繼者繼續履行。

5.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

第六條違約責任

合同雙方約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應按以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6.1甲方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違反本合同4.1款之權利保證,以至於損害乙方簽訂本合同時之預期目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甲方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6.2乙方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的約定,擅自擴大被許可使用商標的使用範圍或使用商品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行為。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15日後仍未停止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違反本合同4.2款之權利保證,以至於損害甲方簽訂本合同時之預期目的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商標使用許可費,逾期一天支付合同總價款%的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除支付相應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乙方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合同終止/解除後續處理

7.1在合同期滿前90天內,或乙方收到解除合同通知的10天以內,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書面報告以説明涉及許可商標的商品/服務的數量和種類。

7.2乙方可將已進入市場的產品、正在加工和生產的產品進行必要的處理或銷售,但應當向甲方書面提供具體生產批號、數量、種類並經甲方核實,否則合同期滿或提前解除後,乙方使用第一條所述註冊商標的行為屬於侵權。

7.3甲方有權進行實地盤查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若乙方拒絕甲方的核查,則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第一條所述註冊商標,否則視為對甲方商標的侵權,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並追究其他違約責任。

7.4合同終止或解除後,甲方有權許可他人使用第一條所述註冊商標,乙方不得再使用該商標或與之近似的商標。

第八條爭議解決

8.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8.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解決,同意採取以下第(1)種方式解決:

(1)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2)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根據該委員會現行規則仲裁,仲裁結果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保密事項

9.1雙方對合同洽談及履行過程中獲悉到對方的商業祕密和相關祕密信息,有保密的義務。因一方泄密緻使對方經濟利益受損的,該方負賠償責任。

9.2合同未正式生效前、合同提前解除或履行完畢終止時,各方仍需對本合同洽談和履行過程中所產生的事項保密,保密時間雙方約定為合同履行期間及合同期滿後五年。

9.3司法機關以及其他國家機構依照法律規定,要求合同一方提供上述商業祕密的,提供方應事先通知合同另一方,並書面提示相關機構注意保密。

第十條不可抗力

10.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0.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在十日內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0.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10.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一條合同維護

11.1合同雙方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為甲方聯繫人,聯繫電話;乙方指定為乙方聯繫人,聯繫電話。

11.2聯繫人的職責是負責雙方的溝通和協調,其他職責

11.3任何一方變更聯繫人的,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或聯繫人未履行職責而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造成損失的,責任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二條其他

12.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12.2商標許可行為需要辦理登記手續的,甲方應在法定期限內辦理,相關費用承擔方式約定為:由乙方承擔費用。

12.3本合同一式陸份,其中甲方貳份;乙方貳份;用於備案貳份。本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共有個附件,附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簽字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標許可使用合同通用2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充分協商,就(合同約定事項)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以茲遵守:

一、許可使用的商標

甲方許可分部(乙方)使用的商標名稱為:_________,商標註冊號為:_________,商標註冊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標註冊人的名稱:_________。

商標註冊人的地址:_________。

二、許可使用的方式

甲方授權乙方在特許區域內,以獨佔(排他/普通)許可的方式使用本合同規定的商標。

三、許可使用的範圍

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的商標限於_________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並按照甲方指定的商品品種使用,且甲方有權對使用的商品品種進行調整。

四、許可使用的地域

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範圍為《特許經營合同》所規定的特許經營區域,並應符合以下規定:

使用於加盟店的招牌、標誌、物品及甲方指定的商品品種;

商品銷售的客户限於在特許區域內註冊的企業或企業分支機構;

_________。

五、許可使用的期限

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的商標,其許可使用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規定執行:

與特許經營合同的期限相同;

實施期限按照甲方的通知執行;限於在_________期限內使用。

六、商標的更新

因甲方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本合同許可使用商標的註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註冊的,無論甲方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乙方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分部)應當返還_________費用,並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或可以)啟用新的商標以代替本合同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甲方在現有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眾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七、商品質量的保證

加盟店使用商標時,按照《特許經營合同》及本合同的.規定執行商品質量標準,應當保證商品質量符合國家法律及甲方的要求。

甲方(分部)向乙方提供商品的樣品,提供製造上的技術指導;

甲方(分部)可以監督乙方的生產,並有權檢查乙方生產情況和產品質量;

八、商標續展

甲方應保證履行商標的續展手續及其他保障商品合法性的註冊手續,包括產品的原產地標誌及_________認證。

九、許可使用費

甲方應當收取的商標許可使用費用,已經包括在交納的特許經營費之中,不再單獨收取費用。或

加盟店按照_________標準向甲方(分部)交納商標許可使用費,按照特許經營合同規定的期限與特許權使用費一併按月(季)交納。

十、商標轉讓

除《特許經營合同》轉讓而導致本合同許可使用的商標一併轉讓時,甲方轉讓本合同許可使用的商標,乙方無(有)權解除《特許經營合同》。

十一、違約責任

加盟店有下列違約行為的,除按照商標法的規定賠償損失外,並應按照以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將許可使用的商標用於本合同規定範圍以外的產品的,償付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為:_________;

將使用許可商標的產品通過加盟店以外的其他途徑進行銷售的,償付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為:_________;

將使用許可商標的產品銷售給未在特許區域內註冊的企業或企業的分支機構的,償付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為:_________;

將許可的商標使用於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產品銷售的,償付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為:_________;

甲方(分部)有下列違約行為的,應當按照以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規定續展商標註冊期限導致商標許可使用提前終止的,損失賠償的計算方式為:_________;

將許可使用商標轉讓給第三人,導致商標許可使用提前終止的,損失賠償的計算方式為:_________;

_________。

十二、法律關係

甲方在本合同下的權利與義務,均由分部實際享有或承擔。乙方可以依據合同向分部主張權利,但不得依據本合同直接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甲方認為有必要時,可以直接依據本合同向加盟店主張權利,包括對加盟店違反本合同規定的違約行為,直接行使賠償請求權及處罰權,除非加盟店已經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全部履行了賠償義務。

未經甲方同意,分部不得放棄對加盟店的賠償請求權,否則,其行為無效,甲方有權依照本合同主張分部放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十三、爭議解決

爭議解決辦法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如協商不成,按下列途徑處理(取消的條款在其編號前括號內標示"×"):

1、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及(分部)各存_________份,一份報商標局備案,一份送工商管理部門存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備案

甲方負責辦理商標許可使用合同的備案手續,備案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負責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檔。

如商標管理部門要求使用其統一印製的格式文本備案存檔,則應當根據本合同內容填寫備案存檔文本,但在執行時以本合同為準。

甲方(總部)(蓋章): 乙方(加盟商)(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商標許可使用合同通用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E–mail: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電話:

傳真:郵編:

E–mail:

鑑於甲方合法擁有 註冊商標的專用權,且該註冊商標已被評為 商標;

鑑於乙方致力於商標(國內馳名商標和省級著名商標)維權專項法律服務,且通過乙方加入的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能在全國範圍內有效維護甲方的商標合法權益;

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轄區內(不含港、澳、台地區)有效維護甲方的商標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事項

1、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商標維權專項法律顧問,通過乙方加入的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成員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轄區內全面維護甲方的商標合法權益。

2、甲方委託乙方在全國範圍內為其提供法律服務的具體事項為:

(1)侵犯和損害甲方註冊商標的侵權行為;

(2)違反與甲方簽訂的有關商標合同的違約行為;

(3)甲方委託的其它法律服務事項。

第二條:授權權限

1、甲方對乙方的授權為特別授權,即乙方有權代為調查取證,申請證據公證;代為提起訴前賠償請求,進行調解;代理行政投訴;代為提起訴訟;

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調解;代為提起上訴;代為申請強制執行與執行和解;代為簽收法律文書。

2、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的授權權限內,就甲方委託的事項對加入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成員所進行轉委託。甲方要求乙方轉委託的各受託成員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商標協會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

3、乙方進行轉委託時對受託方可以特別授權,也可以一般授權。

第三條:代理方式

1、乙方的維權案件代理方式為全風險代理。即乙方自行負責墊付辦案差旅費用、調查取證費用、購買假冒商標產品費用、公證費用及公證人員差旅費用、訴訟費用、財產保全費用、申請執行費用和其它辦案開支(含文書打印費、複印費、查閲檔案費)等商標維權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乙方墊付的前款費用經調解(含訴前調解)結案或經法院判決結案由侵權人承擔的,執行到甲方帳上後,由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內全部轉帳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2、乙方自行承擔舉證不能或敗訴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因敗訴或不能執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墊付費用的,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如法院判決由甲方承擔部分或全部訴訟費用的,甲方不需支付給乙方,而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律師費用

1、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賠償金總額的 %;

2、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的其它合理訴訟費用;

3、甲方在侵權人承擔的賠償金和其他合理訴訟費用實際執行到甲方帳上後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乙方應獲得的`律師費用和其他合理訴訟費用轉帳匯入乙方指定帳號。

4、乙方專項法律顧問費用根據甲方的商標維權法律服務需求和乙方維權實際效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或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方的法律服務進行監督和指導;

(2)甲方發現乙方或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方包括但不限於惡意串通第三方損害甲方利益時,有權單方終止對乙方的委託和單方終止對乙方轉委託的授權,並有權追究乙方和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方的法律責任;

2、甲方應當履行如下義務:

(1)甲方應當將掌握的商標侵權信息及其他與委託事項相關的信息及時通報給乙方。甲方對提供的權利來源等證據材料及其它法律文書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甲方應當將要求乙方維權的商標產品樣本提供一份給乙方,以便乙方進行對比和識別假冒商標產品。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1)乙方對甲方委託維權的商標具體特徵享有知情權;

(2)乙方對甲方所掌握的商標侵權線索享有知情權;

(3)乙方對甲方所知曉的有利於乙方商標維權的其他情況享有知情權。

2、乙方應當履行如下義務:

(1)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得以任何名義和任何方式損害甲方的名譽和商業信譽,不得惡意串通第三方和以任何其它方式損害甲方利益;

(2)乙方應當將在商標維權過程中掌握的相關信息以書面形式及時通報給甲方;

(3)乙方應當對在執業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予以保密。

第七條:特別約定

1、甲方應當在其生產的商品的外包裝或商品上標註乙方的名稱和維權電話,以利於乙方開展維權法律服務工作。

2、乙方應當在上為甲方的註冊商標產品進行宣傳,發佈甲方的商標維權信息。

3、乙方與侵權人進行訴前調解或在法院主持下進行調解時必須在訴前調解或調解協議達成前就賠償金的具體金額取得甲方的書面認可(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4、乙方或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方應當將所有的法院判決書、調解書和訴前調解書送交甲方存檔備查。乙方或乙方轉委託的受託方不得與侵權人私自達成調解,不得私自收取侵權人的財物。無論是判決或調解(含訴前調解)的執行,均必須先將侵權人應當支付的賠償金和承擔的其他合理訴訟費用執行到甲方指定帳號上(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條: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辦法

1、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違約方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三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後經雙方協商可以續簽合同。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所籤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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