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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施工安全整治實施方案

建築施工安全整治實施方案

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圓滿進行,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解決一個問題或者一項工程,一個課題的詳細過程。那麼優秀的方案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建築施工安全整治實施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建築施工安全整治實施方案

建築施工安全整治實施方案1

為貫徹落實《省安委會辦公室關於防懈怠防鬆勁防反彈堅決遏制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通知》(蘇安辦電〔20xx〕28號)、《市委辦市政府辦關於印發無錫市推進城市安全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錫委辦發〔20xx〕99號)、《市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濱湖區全面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按照區委、區政府統一部署和要求,決定從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在全區範圍內開展建築施工專項整治工作。具體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批示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鐵的決心、鐵的手段、鐵的紀律集中開展對建築施工工地安全隱患地毯式大排查大整治,堅決確保隱患整治“零漏洞”、安全責任“零缺位”、安全問題“零容忍”,有效遏制各類建築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確保我區建築施工行業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可控,為我區高質量發展、美麗湖灣區建設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整治目標

通過一年左右的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治理,全面完善和提升我區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

(一)安全責任意識明顯提升。提升參建企業全員特別是企業負責人的安全紅線意識,提升管理部門安全管控意識,堅持最高標準最嚴要求,促使各方擔負起安全生產職責。

(二)風險防控效能明顯提升。完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安全管理體制機制,建立企業控制、項目管理、人員自律、部門監管的安全風險防控體系。

(三)事故防範效果明顯提升。健全完善施工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提升施工安全整體預控能力和水平,全區建築施工安全生產事故起數、死亡人數持續壓降,較大事故和有影響的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三、整治範圍和重點

(一)整治範圍

轄區內所有依法受監的在建工程,重點整治胡埭地區小型工業廠房項目,參與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等相關責任主體。

(二)整治重點

1.強化各方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

強化屬地政府管理責任落實。推動各鎮街道提高政治站位,強化安全發展理念,落實“一崗雙責”,加強對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屬地負責制,完善落實建築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機制,切實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屬地管理部門要樹牢新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發展,在總攬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強化紅線意識、堅持底線思維,抓好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工作;屬地管理部門要健全完善建築施工安全生產體制機制,明確各部門和單位安全生產職責任務,消除監管盲區漏點;加強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一必須五到位”(必須依法生產經營;安全責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訓到位、安全管理到位、應急救援到位)。督促建設單位發揮牽頭作用,依法發包工程,按合同及時足額撥付安全文明措施費、危大工程費並有效監督施工企業不擠佔、不挪用;督促監理單位嚴格按照監理規劃和細則履行監理職責;強化施工單位安全主體責任的落實,突出企業、項目及其關鍵崗位人員的安全履職管控,對違反質量安全規定的按規定啟動責任追究機制嚴肅查處。

2.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建築施工活動

嚴格依照建築施工有關法律法規,繼續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建築施工活動。對於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移交城管部門查處,對於未辦理施工許可及安全監督手續擅自施工的項目,一律責令停工整改,並向社會公開通報建設單位及施工單位非法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3.強化薄弱環節和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力度

針對建築施工安全集中整治中的薄弱環節,如排查整改不深入不全面、對風險隱患不重視、整改問題不徹底等問題,進一步擴面提標,組織開展建築市場行為專項整治、違法施工專項整治、房屋拆除工程專項整治、重要時段節點專項整治、危大工程安全管控專項整治、預防高墜專項整治、腳手架和模板支撐體系專項整治、施工起重機械專項整治、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施工用電安全專整治等行動,具體相關檢查用表見附件。整治大隱患,預防羣死羣傷事故,對危大工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重拳出擊、嚴肅查處。對重大典型案例,向社會公開通報。

4.加強高處作業安全管控

按照《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80-20xx》要求,重點查處下列行為:施工組織設計中未制定預防高處墜落事故的安全技術措施,未編制預防高處墜落事故的專項施工方案;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上崗作業前未接受高處作業安全知識教育培訓、考核和體檢,未接受高處作業技術措施和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技術交底並簽字確認;未為高處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必備的安全防護用具,作業人員未正確佩戴和使用安全防護用具;高處作業安全設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強度及撓度不符合規範要求;未對臨邊、洞口採取有效防護措施,未按照技術規範要求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杆、張掛安全網;未經施工負責人同意,擅自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惡劣天氣和環境下,不採取可靠防護措施,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等。

5.開展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

強化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嚴格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管理,特別是電氣焊、切割、防水材料的熱熔以及有限、密閉空間的動火作業,杜絕火災事故發生。重點整治以下內容:動火作業未經審批;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動火作業前未對現場的可燃物進行清理,未設置警戒區域,採取有效物理隔離措施;電焊作業未設置“接火斗”等專用焊渣收集裝置;五級以上風力時未停止室外動火作業;施工現場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特別是擠塑板、巖棉板、模板、油漆、防水材料、氧氣瓶、乙炔瓶、汽油、柴油、炸藥等)存放管理不符合要求;作業人員在施工現場吸煙;安全網、辦公區或生活區板房所用材料燃燒性能不符合要求;工人宿舍使用220伏用電插座;現場消防系統不符合要求,消防管、消防水源不完善等。

6.開展揚塵污染防治專項整治

全面實施建設工地揚塵治理“566”工作要求,即“五個嚴禁”:嚴禁施工車輛帶泥上路,嚴禁凌空拋物,嚴禁現場攪拌混凝土或砂漿,嚴禁易揚物料露天放置,嚴禁土方裸露堆放;“六不開工”:審批手續不全不開工、圍檔不合要求不開工、地面硬化不達標不開工、沖洗排放設備不到位不開工、保潔人員不到位不開工、不簽訂《市容環境衞生責任書》不開工;“六個100%”:進一步規範建設工程的文明施工行為,全面實現施工現場圍擋率、進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覆蓋率、場地灑水清掃保潔率、密閉運輸率、出入車輛清洗率達到100%。

7.建立健全項目備案制度

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監管以外的工程項目(包括堆土、挖塘、裝飾裝修、房屋修理等)都要在各鎮、街道、開發區建設管理部門備案,鎮街道開發區將信息及時上報區住房城鄉建設局。板塊要配備專業力量,建立日常巡查制度,發現施工企業無資質、無專項施工方案、安全保障體系不健全等情況及時上報鎮街道安委會和區建設管理部門,並要求立即停工。堆土、挖塘等工程的安全監管責任由批准部門負責。

8.強化執法的力度和深度

針對監管執法存在的短板問題,進一步完善執法手段,強化執法力量。強化行政執法力度與剛度。加強執法的嚴肅性,對違法違規企業敢於動真碰硬,堅決糾正整改單一開了之、停工單一開了之而跟蹤監督不到位的問題,防範出現違法企業一路“整改”、一路“綠燈”而長期“帶病”生產所引發的風險。強化執法手段的綜合運用。按照“零容忍、嚴執法、全覆蓋”原則和標準從嚴執法,並根據問題程度,綜合採取責令整改、責令停工、誠信體系扣分、信用等級調級、行政處罰、掛牌督辦、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等執法措施。推進信息化監管全覆蓋。加強對施工項目監管信息化全覆蓋,繼續通過“四不兩直”、“雙隨機”的監督模式,運用“監管通”移動執法端,實現監督程序、監督行為、監督內容、行為處理的標準化。

四、時間安排

(一)學習動員部署,企業自查自糾階段(從即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

各鎮、開發區、街道建設管理部門、項目部深入分析本地區、項目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短板,制定精準的工作方案,廣泛宣傳發動,切實把專項整治工作任務和要求傳達到每個企業、項目。

即日起至31日,企業開展自查自糾,1月31日前將自查自糾情況報區質安站。

(二)排查整治階段(20xx年2月至9月底)

各鎮、街道、開發區、區質安站要細化檢查內容和執法標準,採取“四不兩直”的執法方式,全面開展隱患排查和執法檢查;確保隱患見底、措施到底、整治徹底。重點把握三個時間節點:一是 20xx 年 2月底前,完成20xx年以來建築施工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發現問題隱患的整改。梳理彙總省委巡視、省安全生產明察暗訪以及市檢查督辦、督查評估、安全巡查等移交問題隱患的整改,沒有完成整改的,書面説明理由報送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管科,為開展集中整治提供問題隱患清單。二是 20xx 年 1月至3月底,結合年末歲初安全生產特點,聚焦重點部位、重點環節開展新一輪專項整治,確保春節和全國及省、市“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形勢平穩。三是 20xx 年 4月至9月底,完成對本地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全覆蓋,對排查出的問題隱患持續開展集中整治。

建立長效機制階段(20xx年2月至20xx年9月)

20xx 年 2 月底前,要初步形成建築市場行為、違法施工等方面的長效管理舉措。在專項整治過程中,各鎮、街道、開發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認真梳理、剖析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尤其在思想認識、安全責任、監管機制、風險防範、隱患治理等方面的短板弱項,落實整改措施。堅持問題導向,出台專項整治制度措施,完善建築施工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構建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現代的治理體系和長效機制。

落實“回頭看”階段(20xx年10月至12月)

各鎮、街道、開發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對已排查出的施工安全風險隱患,實施清單管理、逐項銷號,並嚴格依法依規處置。對不能及時整改的安全風險隱患,定崗定人、嚴防死守,確保安全可控。要採取明查暗訪、回頭檢查等多種方式,對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的整改實施跟蹤督辦、閉環管理,推動問題隱患整改落實。推進建築市場、工程現場聯動監管機制建設,嚴格市場準入,從工程招投標、資質資格審批、施工許可等管理節點嚴格把關。通過打擊非法違法建設行為,進一步規範建築市場秩序,確保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組依據隱患清單,集中進行督查督辦,督促各地區、各單位推進問題整改,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實的工作長效機制,鞏固提升整治成效,建立完善建築施工安全監管新模式。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濱湖區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組,由區政府分管領導為總負責,區住房城鄉建設局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專項整治工作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全區檢查、督查組織工作。建設各方要健全組織、明確責任,結合安全管理的重點、難點,制定工作方案和具體措施,層層落實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責任,有計劃有重點地推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落實。

(二)強化責任落實。以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為契機,深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切實貫徹執行住建部《建築施工項目經理質量安全責任十項規定》、《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等文件,加大對項目經理、總監、專職安全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等關鍵崗位人員的監管。通過專項整治工作切實解決項目管理上關鍵崗位人員不到位、各職能部門、各管理人員不落實安全責任的現象,使安全管理責任真正迴歸企業,建立企業持續改進,自我完善的安全生產長效管理機制。

(三)突出重點治理。要強化重大風險預防控制,對危大工程等重點風險隱患實施分級分類管控,持續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及時排查隱患,並限期整改閉合,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重點檢查工程項目中涉及的起重機械設備、腳手架及深基坑等危大工程是否按照相關程序要求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和專家論證情況,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項目總監對方案的審核簽字情況。針對高空墜落事故佔比過半這一情況,加強對安全網、臨邊防護、洞口防護、高空作業的專項整治檢查。

(四)加大懲處力度。對於檢查中發現安全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一律責令停工整改,凡是違反建築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法》中處罰條款的行為,一律進行行政處罰。尤其是對事故頻發、隱患突出和重複出現類似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和工程項目,將按上限處罰。給予行政處罰的,同時錄入無錫市建築市場信用管理系統平台。

建築施工安全整治實施方案2

各村:

為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於加強建築施工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實加強我鎮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有效預防和遏制建設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為依據,通過全面、深入開展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整治活動,積極推進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貫徹落實,推動施工企業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控制和減少施工傷亡事故的發生,提升我鎮建築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力求實現四個目標:一是減少、消除安全隱患,預防高處墜落、垂直起重機械設備傷害事故及坍塌事故;二是明確安全生產屬地管理責任,進一步推動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改進安全防護設施,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減少作業人員違章違規行為;三是進一步強化安全綜合監管的監管責任;四是嚴厲打擊違法違規建設行為,遏制村鎮“八無”工程和民居民宅工地施工傷亡事故的發生。

三、整治方案和措施

專項整治的時間:3月25日開端至11月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從3月25日開端至4月15日。

1、制定計劃,動員安排,並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羣眾的投訴和監督。

2、把專項整治要求通知到有關單位、企業、社區,促進各建築施工企業對在建工程及安全管理機制進行全部認真自查,發現難題立即整改和糾正。

3、要求村做到有檢查、有反饋、有記錄,並於4月30日前將第一階段自查情況上報鎮綜治辦。

(二)第二階段從4月15日開端至10月底。

全部開展專項整治,對各建築施工企業進行建築安全大檢查。

1、各村要定期不定期地檢查建築施工現場防護設備,各施工單位要按照有關的規定和標準落實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措施。要按安全標準規範臨時用電管理,確保三級配電二級保護,實在做到一機一閘一保護,堅決取締木製開關箱,做到防護到位。

2、加大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創立文明工地,以點帶面,促進文明施工。加大施工現成材料分類按規格堆放,通道採用硬化處理並有排水設備;要求工地宿舍、辦公室等“五小”設備齊全;工地四周砌圍牆並粉刷、提白;保證施工區域和生活區域分開,改善建築工人的生活條件;工地應有除“四害”設備並保證工人用水衞生;文明安全標語設置齊全等。

(三)第三階段從11月1日開端至11月底。

該階段為複查總結階段。在前階段整治的基礎上,由鎮綜治辦組織對施工現場進行突擊清查和全部複查特別是對違反安全生產的行為,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開展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整治是深化安全生產管理活動的重要舉措。各村委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要結合本村各建設工程的實際,及時掌握施工動態,監督檢查。

(二)重點突出,強化督查。各村、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排查安全隱患,對查出的隱患,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確責任人,落實整改期限,確保整改成效。各村要認真做好排查和落實整改工作,確保安全隱患整改不留死角。

(三)加強宣傳,提高意識。一是要充分發揮有線廣播村隊宣傳欄等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二是要大力宣傳安全發展科學理念,強化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普及和宣傳活動,認真落實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加強對一線作業人員特別是農民工的安全知識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四)總結評估,完善機制。各村、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情況的資料收集。鎮政府將組織對各村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總體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和評估,並進行通報。對在專項整治過程中一些效果差甚至存在違法行為的單位、工地,相關職能部門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行政處罰。各村及有關單位要通過開展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全面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督促落實各責任主體切實履行安全生產責任,消除行業監管的薄弱環節,進一步完善安全監管工作。

建築施工安全整治實施方案3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進一步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積極推進安全標準化建設,夯實安全基礎,防範深基坑、高邊坡、起重機械、腳手架和模板支撐垮塌等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等事故,有效地嚴防和減少事故發生,確保全鎮建築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提升。

二、整治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力求實現四個目標:一是減少、消除安全隱患,預防高處墜落、垂直起重機械設備傷害事故及坍塌事故;二是明確安全生產屬地管理責任,進一步推動施工現場安全措施的落實,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減少作業人員違章違規行為;三是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責任;四是嚴厲查處違法違規建設行為,努力杜絕建築施工傷亡事故的發生。

三、實施階段和措施

專項整治活動時間總體安排:從4月30日至6月30日,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自查自糾階段(從4月30日至5月31日)

1.制定計劃,動員安排。

2.各村、各企業及相關單位對轄區內在建工程及安全生產日常管理機制進行全面認真自查,確保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

3.自查過程要做到有檢查、有記錄、有反饋,並及時將自查情況彙總上報鎮安監辦。

4.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立即實施整改,做到防微杜漸、舉一反三。

第二階段:例行巡查階段(從6月1日至6月15日)

各村、各企業及相關單位要定期、不定期地檢查建築施工現場防護設備,督查施工單位是否按照相關規定和標準落實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措施;是否按安全標準規範臨時用電管理,做到用電安全;是否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標準規定的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勞動防護用品;是否強化作業現場教育管理,督促從業人員按規程規程操作,嚴禁“三違”行為,有效防範各類事故發生。

第三階段:複查總結階段(從6月15日至6月30日)

在前述階段整治的基礎上,由鎮安監辦、村鎮所等部門聯合組織對施工現場進行集中徹查和全面複查,對依然存在的違反安全生產的行為,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懲處,直至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四、工作要求

1.加強宣傳,提高意識。各村、各企業、相關單位要充分發揮公開欄、廣播等載體的作用,大力宣傳專項整治活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通過對建設單位和村民以及從業人員的安全知識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進一步提高其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2.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村、各區、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村黨支部書記、各企業負責人、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作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要切實擔當領導職責,落實工作責任,要結合自身實際,精心組織實施。

3.突出重點,注重巡查。各村、各企業、相關單位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迅速擬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明限期整改,確保整改成效。

4.總結評估,完善機制。各村、各企業、相關單位要認真做好專項整治活動開展工作情況的資料收集、上報。鎮政府將對此輪專項整治活動進行全面總結和評估,並予以通報。各村、工業集中區、相關單位要通過開展專項整治,在今後的日常生產運行中全面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督促落實各責任主體切實履行安全生產責任,消除行業監管的薄弱環節,進一步提升安全監管成效。

建築施工安全整治實施方案4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按照全國、全省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要求,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範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維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開展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建質〔20xx〕31號),結合全省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制定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要求,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依法監管、改革創新、源頭防範、系統治理的原則,用兩年時間,集中開展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確保全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二、主要內容

(一)加強危大工程安全管控。

1.落實管理制度。認真傳達學習貫徹執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37號),督促工程參建各方主體建立健全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簡稱危大工程)安全管控體系,編制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組織專家論證,嚴格按方案施工,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2.排查安全隱患。督促企業全面排查在建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中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城市軌道交通、地下管網施工中事故易發環節的安全隱患,建立隱患排查台賬,明確整改時限和責任人,逐項落實整改措施。

3.懲處違法行為。按照隱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大危大工程監督執法力度,加強監督檢查,加大抽查檢查力度,對於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危大工程安全管控體系不健全、未按規定編制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施工過程中不嚴格落實專項施工方案、隱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等問題,嚴格按照規定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依法實施罰款、暫扣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處罰。

(二)強化安全事故責任追究。

1.複核安全生產條件。嚴格按照住建部《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監管暫行辦法》(建質[20xx]121號)的規定,對發生事故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復核,根據事故級別和安全生產條件降低情況,依法對責任單位做出暫扣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決定。各地要結合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加強對建築施工企業的動態監管,發現企業降低安全生產條件或存在事故隱患的,要督促企業限期整改。對經整改仍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要及時上報省廳按規定進行處罰。

2.嚴格資質資格處罰。嚴格落實對事故責任企業和人員資質資格的處罰規定,對較大事故的責任企業責令停業整頓,對重大以上事故的責任企業降低資質等級或吊銷資質證書,對事故負有責任的註冊執業人員責令停止執業或吊銷執業資格證書。事故發生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嚴格依據有關人民政府對事故調查報告的批覆和有關法律法規,對資質資格管轄權限內的責任企業和人員依法依規嚴肅處罰,對超出資質資格管轄權的責任企業及人員,要在規定的時限內將事故有關材料及處罰建議,轉送有管轄權的主管部門實施處罰。一年內發生2起以上事故的,依法從重處罰。

3.公開事故查處情況。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執行事故查處掛牌督辦制度,對各級督辦的事故,要按照有關規定,積極參與事故調查並提出意見建議,嚴格依法依規對責任企業和人員進行處罰,及時上報或轉送事故調查處理資料。要將事故查處情況及時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督。對於事故查處不到位、督促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規予以問責。

(三)構建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1.開展層級考核。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原則,開展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工作層級考核,明確考核內容、程序和要求,嚴格落實“一票否決”,督促各級監管部門履行法定監管職責。

2.創新監管模式。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模式,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託專業機構提供服務,積極與全國施工安全監管信息系統對接,實現數據共享,提高監管執法效能。

3.實施信用懲戒。加強安全信用建設,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將安全信用情況作為招投標、資質資格、施工許可等市場準入管理的重要依據。對於嚴重失信行為,與有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

三、實施步驟

(一)安排部署階段:20xx年3月。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省廳統一安排,結合本地區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工作實際情況,研究細化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並做好相應的部署、落實工作。

(二)排查治理階段:20xx年4月至20xx年10月。具體按照企業項目自查、市縣(區)檢查、省廳督查的步驟進行。

1.企業項目自查。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指導、督促本轄區內的建築企業及工程項目認真貫徹落實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有關要求,嚴格對照有關法規文件和標準規範要求對施工現場開展自查自糾,自查整改情況應形成書面材料,並存檔備查。

2.市縣(區)檢查。各縣(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企業、項目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對本轄區所有在建工程項目進行全面檢查,督促企業對自查發現的問題隱患進行全面整改。各市(區)每季度組織對本地區重點企業和重點工程進行抽查巡查,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立即督促企業進行整改,並跟蹤抓好落實,確保整改到位。

3.省廳督查。省廳每半年組織對各市、縣(區)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重點檢查各級自查檢查情況和發現問題隱患整改情況,對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重點地區進行督導,確保問題隱患得到徹底整改。督導檢查發現的問題將在全省範圍內進行通報。

(三)總結分析階段。20xx年11、12月。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本地區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分析,評估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治理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和建議,形成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告,於20xx年11月15日前上報省廳工程質量安全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廳成立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領導小組,由鄭建鋼副廳長任組長,相關處室負責人為組員,組織領導全省專項治理行動,專項治理行動辦公室設在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各市、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的領導,認真研究部署,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專項治理行動取得實效。

(二)科學制定方案。要結合本地建築施工安全工作實際,把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與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工作緊密結合起來,科學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定治理行動目標任務、具體措施,確保專項治理行動紮實開展,切實解決本地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存在的突出問題。各地要公佈舉報電話和信箱,並將實施方案於20xx年4月10日前報送省廳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處。

(三)強化督導檢查。各市(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各縣(區)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的督導檢查,推動專項行動紮實開展。各縣(區)要對轄區企業和項目進行全覆蓋檢查,督促企業和項目參建各方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定排查方案和整改措施,紮實開展自查自糾,全面整治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

(四)加大輿論宣傳。各地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全方位、多渠道宣傳報道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開展情況,宣傳先進典型,曝光典型案例,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各地專項治理行動好的做法和典型經驗,請及時上報省廳安全處,省廳將印發全省推廣借鑑,以促進全省專項治理行動取得更大成效。

建築施工安全整治實施方案5

按照縣政府、縣安委會安排部署,針對建築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實際,緊緊圍繞“防風險、除隱患、保安全、迎盛會”這條主線,切實加強全縣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進一步督促施工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排查排除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確保全縣建設領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根據延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延安市城市建設領域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落實中省市關於安全生產會議精神及趙一德省長做出重要批示,結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要求,強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防範化解安全生產風險,以更加嚴格的措施、更加嚴厲的手段,更加嚴肅的問責,倒逼企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有效預防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促進全縣城市建設領域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二、時間安排

從即日起至10月31日。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全縣建築施工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紮實開展,取得實效,成立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住建局辦公室,負責全縣建築施工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組長:王紅延住建局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蔡亮 城建系統機關黨委書記

任永剛 質監站站長

成 員:王桂林質監站副站長

劉玉鋒質監站監督員

宋國宏質監站監督員

王剛質監站監督員

四、重點排查整治內容。

(一)監督管理情況。重點檢查有關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制度的執行情況;工程質量安全提升行動開展情況以及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

(二)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重點檢查建設工程五方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質量終身責任和建築施工項目經理質量安全責任十項規定落實情況。

(三)腳手架工程:各類腳手架(包括落地式鋼管扣件腳手架、附着式升降腳手架、懸挑腳手架等)的專項施工方案編制、論證、審批等是否符合規定要求;腳手架搭設是否符合規範要求;腳手架搭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四)模板工程:模板專項施工方案編制、論證、審批等是否符合規定要求;模板搭設及支撐是否符合規範要求。

(五)卸料平台:卸料平台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審批等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卸料平台搭設是否符合規範要求。

(六)建築起重機械:建築起重機械(包括物料提升機、塔吊、施工電梯等)是否為國家禁止出租或使用的設備;是否建立安裝拆卸的工程檔案,是否編制安裝拆卸專項方案,安裝拆卸單位的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是否有效;建築起重機械的備案登記、檢測、安裝拆卸、頂升等環節是否符合規定要策:建築起重機械司機、信號工、司索工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七)深基坑及擋牆工程:深基坑及擋牆的專項施工方案編制、論證、審批等是否符合規定要求;深基坑的土方開挖、基坑支護、臨邊防護、變形監測以及擋牆施工等是否符合規範要求。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項目參建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建築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的必要性和緊迫性。要成立領導組織,一把手要親自負責,要明確目標,根據專項行動的部署開展工作,要制定落實方案,按步就班紮實開展專項整治行動,要嚴格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重點抓好隱患問題的整治工作,要把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深入細緻地開展下去。

(二)突出重點,強化監督。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加強對事故易發或安全生產薄弱環節的監管,加強對重點工程、重點部位和重點環節的檢查,及時做好隱患整改工作,堅決把隱患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

(三)加強執法,落實責任。強化落實建築施工各責任主體的安全生產責任,對督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下達整改通知,對重大安全隱患整治,盯住不放,確保消除安全隱患,對專項整治工作措施不力,工作開展不紮實,造成不良後果的施工單位和個人,依法嚴肅處理,確保我局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形勢保持持續穩定。

建築施工安全整治實施方案6

為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於加強建設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實加強我鄉建設施工領域安全生產管理,深入開展建設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有效預防和遏制建設施工領域安全事故的發生,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石棉縣建設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為依據,通過全面、深入開展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專項整治活動,積極推進建設施工領域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貫徹落實,推動施工企業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控制和減少施工傷亡事故的發生,提升我鄉建設施工領域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標

通過開展建設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及時消除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有效防範和遏制建築起重機械傷害、高處墜落、深基坑和高支模坍塌等事故,促進全鄉建設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通過專項整治,力求實現四個目標:一是減少、消除安全隱患,預防高處墜落、垂直起重機械設備傷害事故及坍塌事故;二是明確安全生產屬地管理責任,進一步推動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改進安全防護設施,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減少作業人員違章違規行為;三是進一步強化安全綜合監管的監管責任;四是嚴厲打擊違法違規建設行為,遏制村鎮“八無”工程和民居民宅工地施工傷亡事故的發生。

三、專項整治範圍

全鄉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設、公路工程建設、電力工程建設、水利工程建設和通信工程建設、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建設等領域開展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整治。

四、組織機構

為了加強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回隆彝族鄉建設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鄉黨委書記彭豐、鄉黨委副書記、鄉長、鄉安委會主任朱勝林兩同志擔任,副組長由鄉黨委副書記、鄉紀委書記姜磊、分管工業企業的鄉黨委委員、專武部長、鄉安委會副主任陳鵬兩同志擔任,成員由各村、建設工程施工企業法人代表組成,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鄉安監辦。

五、整治時間及步驟

專項整治的時間:5月1日前至12月底,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第一階段:部署階段。從5月1日前至7月31日。

1.制定計劃,動員安排,並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羣眾的投訴和監督。

2.把專項整治要求通知到轄區內駐鄉各企事業單位,促進各建設工程施工企業對在建工程及安全管理機制進行全面認真自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和糾正。

3.要求各村、建設工程施工企業做到有檢查、有反饋、有記錄,並於每月月5日前將每月專項整治情況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鄉安監辦)。

(二)第二階段:自查自改階段。從8月1日前。全部開展專項整治,對各建設工程施工企業進行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大檢查。

1.各村要定期不定期地檢查建設工程施工企業現場防護設備,各施工單位要按照有關的規定和標準落實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措施。要按安全標準規範臨時用電管理,確保三級配電二級保護,做到一機一閘一保護,堅決取締木製開關箱,做到防護到位。

2.加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創立文明工地,以點帶面,促進文明施工。加大施工現成材料分類按規格堆放,通道採用硬化處理並有排水設備;要求工地宿舍、辦公室等“五小”設備齊全;工地四周砌圍牆並粉刷、提白;保證施工區域和生活區域分開,改善建築工人的生活條件;工地應有除“四害”設備並保證工人用水衞生;文明安全標語設置齊全等。

(三)第三階段:檢查督導階段。從8月1日至11月20日。

在各村、建設工程施工企業(項目)自查自改的基礎上,鄉政府組織重點檢查,配合上級職能部門開展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專項督查。

(四)第四階段:總結提高階段。從11月20日至12月20日

該階段為總結提高階段。在前階段整治的基礎上,由縣鄉安全生產部門組織對在各村、建設工程施工企業現場進行突擊清查和全部複查,特別是對違反安全生產的行為,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開展建設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是深化安全生產管理活動的重要舉措。各村、建設工程施工企業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要結合本村、本企業建設工程的實際,及時掌握施工動態,監督檢查。

(二)重點突出,強化督查。各村、建設工程施工企業要嚴格按照省、市、縣建設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及《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範》(GB50656)、《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和《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AQ/T9006)等現行法規和標準的情況排查安全隱患,對查出的隱患,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確責任人,落實整改期限,確保整改成效,使安全隱患整改不留死角。

(三)加強宣傳,提高意識。一是要充分發揮有線廣播、宣傳欄的作用,大力宣傳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二是要大力宣傳安全發展科學理念,強化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普及和宣傳活動,認真落實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加強對一線作業人員特別是農民工的安全知識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四)總結評估,完善機制。各村、建設工程施工企業要認真做好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情況的資料收集。鄉政府將組織專人對各村、建設工程施工企業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總體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和評估,並進行通報。對在專項整治過程中一些效果差甚至存在違法行為的單位、工地,鄉政府將報請縣相關職能部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行政處罰。各村、建設工程施工企業要通過開展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全面履行“五級五覆蓋”、“五落實五到位”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督促落實各責任主體切實履行安全生產責任,消除行業監管的薄弱環節,進一步完善安全監管工作。各村、建設工程施工企業總結材料務於12月20日前報鄉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鄉安監辦)。

建築施工安全整治實施方案7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省、市安全生產工作有關要求和部署,鞏固全市建築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成果,保障國家和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有效杜絕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特制訂20xx年度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一、工作任務

(一)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專項整治(建設局牽頭,各鎮(街、區)配合)

1、嚴格落實建築工地特種作業人員持特種作業證書上崗作業制度。

(1)建築工地上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原安監等其它部門核發的特種企業證書已作廢,不再具備有效性。

(2)施工企業要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要指定安全員專人負責定期(一般每週)檢查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嚴禁發生無證上崗,人證不符等違規行為,

(3)監理企業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檢查,至少每半個月要將特種作業人員與證書進行一次核對,核對情況要有專門記錄,發現問題要嚴肅要求施工企業立即進行整改,施工企業不配合整改的要將情況及時報安監站和局建管科。

(4)特種作業人員變更時,施工企業要及時(兩日內)將變更情況報監理部門審核。

(5)對於租賃單位提供的特種作業人員,施工企業要加強管理,防止租賃單位擅自安排無證學徒工上崗作業。

2、加強檢查督查力度,確保特種作業人員管理落到實處。3月份組織一次特種作業人員專項檢查,對問題突出的單位實施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同時結合建築施工安全大檢查,安監站安全巡查督促施工企業將整改工作落實到位。

3、要廣泛發動社會監督,暢通舉報渠道,歡迎建築施工從業者和廣大市民舉報違規行為。

4、對特種作業人員不持證上崗現象突出,整改不力或因此不良後果的,要對相關責任人從重進行處罰。

(二)預防和控制高處墜落事故安全整治(建設局牽頭,各鎮(街、區)配合)

1、施工現場易發生高處墜落事故的重點部位“四口”(通道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樓梯口)、“五臨邊”(陽台臨邊、卸料口臨邊、樓面臨邊、屋面臨邊、基坑臨邊)和外腳手架、支模架上施工作業面的安全防護到位。

(1)基坑周邊,未安裝欄杆或欄板的陽台,無外腳手架的樓層周邊、屋面以及水箱等處,按規範設置防護欄杆。

(2)樓梯口和梯級邊,按規範要求設置防護欄杆和踢腳板。

(3)垂直運輸卸料平台,兩側設置防護欄杆,卸料呂安裝可靠的防護門。

(4)電梯井口安裝定型化、工具化防護門,井內是否按要求設置安全平網或硬質防墜落防護。

(5)高處作業施工人員是否按規定配備和使用保險帶。

2、各施工企業、項目部要制定預防和控制高處墜落事故專項整治實施計劃,要結合公司安全月檢和項目部定期檢查加強防高墜事故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監理單位要把防高墜事故作為安全監理的重點內容。

3、建設部門加強督查力度,要開展預防高處墜落事故的專項檢查和安全綜合檢查,要把防高墜事故作為日常巡查工作的重點內容。

4、加大處罰力度。在專項整改期間發生高處墜落事故的要按照法律規定上限從重處罰。

二、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月份)

明確工作目標,落實工作責任,研究制定和下達具體實施方案,結合全市建築業工作會議進行動員部署,並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短信等傳媒手段進行廣泛的宣傳發動。

(二)具體實施階段(3-10月份)

施工企業、在建工程項目部、監理部建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制定制定實施計劃,將整治工作任務進行分解,責任落實到責任人,並根據整治工作任務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確實消除安全隱患。

市建設局要適時組織開專項檢查,專項檢查的項目不少於在建工程數的90%,督促施工企業(項目部)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三)總結提高階段(11月份)

對安全整治工作進行分析、研究,全面總結,形成階段性成果。同時,研究進一步深化完善的意見。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為加強領導,建設局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分管副局長為副組長,建設局相關科室、建築施工安全監管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施工企業、監理公司也應成立相應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落實責任,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全面落實。

(二)突出重點,務求實效

各單位要根據自身建設工程的特點,抓住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制訂有針對性、切實可行、操作性強的實施方案和細則,明確具體要求,以點帶面,整體推進。同時,專項整治工作要與企業日常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工作有機結合起來,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切實把專項整治工作抓好、做細、做實,確保年內取得階段性成效。

(三)強化監督,嚴格督查

為確保專項整治工作的進度和質量,建築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重點企業和重點工程項目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隱患。要總結工作經驗,穩步推進整治。在專項整治期間,對整治工作不認真,走過場,工作不實的,將嚴肅批評,予以通報,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加強溝通,做好宣傳

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整治需要建築主管部門、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和監理單位的密切配合,整治期間,各相關單位要各盡其責,同時要加強溝通,相互配合,共同採取措施,解決問題。要積極利用新聞媒體開展對建築施工安全法律法規宣傳,及時報道專項整治取得的成效,介紹先進經驗,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輿論監督。

建築施工安全整治實施方案8

為加強建築施工安全監管,引深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整治,落實今年的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整治方案和10·26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整治現場會精神,努力實現今年的安全生產目標,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深化整治,降低事故、確保安全生產”為主題,通過對施工現場的強勢查處和綜合整治,實現遏制安全事故、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目標,提高我省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二、整治原則

按照以查促防、以查促管、治差治劣和從嚴從快處理的四原則開展整治活動。

(一)以查促防原則——通過對建築施工現場的檢查,促進工地安全防範措施和預控措施的落實。

(二)以查促管原則——通過對建築施工現場的檢查,查找安全監管方面的薄弱環節,制定針對性管理措施,加強監管。

(三)治差治劣原則——通過對安全狀況差的施工現場的整治和查處,促進其向安全文明施工方面轉化,帶動整體水平的提高。

(四)從嚴從快處理原則——建立快速處理通道,通過行政強制措施、行政處罰措施的運用,從嚴從快對問題企業、項目和從業人員進行處理,提高違規成本,加大對違規行為的震懾力度。

三、組織體系

省建設廳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整治活動領導組負責本次整治活動的領導,省安全站負責組織實施。

各市、縣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整治領導組負責本轄區內整治活動領導工作。

四、整治內容

(一)安全行為:建設程序履行情況、安全監督備案辦理情況、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情況、有關人員安全資格持證上崗情況、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執行情況;

(二)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現場各項安全防護措施落實情況、文明施工情況;

(三)安全專項措施:開展預防高處墜落專項整治的活動情況;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情況;深基坑、高支模、臨時用電、腳手架搭設、大型機械安拆專項施工方案制定和實施情況。

五、整治重點

(一)以城鄉結合部、監管薄弱的區域為重點;

(二)以低資質企業、近三年發生安全事故的企業為重點;

(三)以日常監管中重點監控的差工地為重點。

六、具體措施

(一)召開一個動員會。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組織召開一次本轄區內所有工地負責人蔘加的動員大會,宣傳貫徹今年的專項整治、10·26會議及本次整治活動精神,對建築安全整治進行再發動、再部署、再動員,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強大的綜合整治氛圍。

(二)進行一次大檢查。各市要結合冬季施工檢查、全省綜合執法大檢查和日常監督檢查,專門對本轄區內的施工現場實施一次全覆蓋檢查,對在本轄區內的標化試點工地要高標準、嚴要求,讓標化試點工地起到引領示範作用。

省安全站在活動期間,將組成巡迴督查組對各市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三)處罰一批違規違法單位和相關人員。各市對本次整治活動檢查出的違規違法問題,對相關單位和個人,視情節輕重,可採取隱患整改、停工整改、強制培訓、通報批評和警告、罰款等行政強制、行政處罰措施予以處理。並於11月20日前將3—5個安全隱患嚴重,整改不力的施工現場上報,省廳將依法對相關單位和人員嚴肅處理。

七、整治工作總結

本次活動結束後,各市要對全年的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要求於 年 月 日前將總結報省安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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