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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資金委託監管協議

投資資金委託監管協議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投資資金委託監管協議,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投資資金委託監管協議

投資資金委託監管協議1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鑑於:

甲方設立_________資金信託,擬聘請丁方擔任甲方信託資金運用的投資顧問。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商業銀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享有充分的授權和法定權利開展資金的託管業務;丙方為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丁方為合法成立的資產管理公司。

為了保證信託財產在證券市場投資的安全,增加證券投資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甲方同意將_________資金信託計劃項下的證券品種全部委託丙方進行託管。為規範甲、乙、丙、丁四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幾方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釋義

1.1、證券賬户:以甲方名義在中國境內證券交易所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開立的深、滬股東賬户。(深圳:_________;上海:_________)

1.2、證券資金賬户:甲方依據證券賬户在_________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為本信託專門開立的資金賬户。(户名:_________;資金號:_________)

1.3、交易指令書:丁方向甲方出具的標明交易品種、價格、數量、委託期限等要素的書面指令。

1.4、信託賬户:甲方在託管銀行開立的保管、管理和運用信託資金的專用銀行賬户。

1.5、託管銀行:_________。

1.6、投資顧問:_________。

1.7、資金清算:指證券交易的資金、費用和交易佣金在證券資金賬户和信託賬户間劃撥的過程。

1.8、本集合資金信託或本信託:指甲方設立的_________資金信託。

1.9、信託合同:_________資金信託合同。

1.10、投資顧問合同:_________資金信託投資顧問合同。

1.11、估值日:託管銀行計算信託單位淨值以及認購或贖回信託單位的日期,即每月15日(如遇節假日則為之前最近一個工作日)和每月的最後一個工作日。

1.12、信託單位:用於計算、衡量信託財產淨值以及委託人認購或贖回的單位。

1.13、信託資產淨值:最近一個估值日,本信託項下所擁有的貨幣資金和證券投資市值的總和。

1.14、信託單位淨值:信託單位淨值=(信託資產淨值-信託費用)/信託單位總份數。

1.15、委託人(即受益人):指_________資金信託合同中的委託人。

1.16、受託人:_________。

第二條、證券交易的程序

2.1、所有證券資金賬户上的證券交易均由甲方提供交易計劃書,交易計劃書應由丁方審核,並經_________的親筆簽名確認,甲方按照經_________的親筆簽名確認的交易計劃書執行操作。具體的交易程序根據有關規定操作。

2.2、甲方在收到經_________親筆簽名確認後的合法交易計劃書後的一個工作日內,在證券賬户上進行證券投資操作。如因交易條件不能滿足、上市公司停牌、證券交易所收市等非甲方過錯的原因導致交易指令書不能執行,則甲方執行該交易計劃書的時間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2.3、甲方在證券交易完成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複印資金對賬單並加蓋甲方的業務專用章,傳真給乙方和丁方以資核對。資金對賬單正本於每星期一與託管銀行交換文件時提交。

2.4、證券交易完成後,如有買差,丙方應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需劃撥資金的金額;如有賣差,則丙方應將證券資金賬户上剩餘的全部資金劃入信託賬户。

第三條、證券賬户的監管

3.1、丙方保證:在本集合資金信託存續期間嚴禁除國家司法機關和國家證券監管機關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乙方、丙方和丁__)挪用證券資金賬户上的資產。如果證券資金賬户上的資產被除國家司法機關和國家證券監管機關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乙方、丙方和丁__)挪用,即視為丙方違約,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將被挪用的資產歸還本信託,且支付挪用發生額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歸入本信託財產。如果給信託財產、投資於本信託的所有投資者和丁__造成了損失的,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3.2、丙方保證:不為除國家司法機關和國家證券監管機關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乙方、丙方和丁__)出具證券資金賬户上的資產用於任何質押擔保的手續和可能對信託財產造成損失的其他手續(提供資金對賬單除外,但資金對賬單上須註明本對帳單不可作為質押擔保或承擔其他義務的資產證明文件的字樣)。如果由於丙方出具質押擔保手續和其他手續(提供資金對賬單除外,但資金對賬單上須註明本對帳單不可作為質押擔保或承擔其他義務的資產證明文件的字樣)而造成該證券資金賬户上的資產被除國家司法機關和國家證券監管機關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乙方、丙方和丁__)用於任何質押擔保及其他用途,即視為丙方違約,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歸還被質押及其他用途的資產並支付被質押及其他用途發生額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歸入本信託財產,如果給信託財產、投資於本信託的所有投資者和丁__造成了損失的,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3.3、丙方保證:不受理除國家司法機關和國家證券監管機關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乙方、丙方和丁__)對證券賬户撤銷指定交易、拆户、銷户,或對證券資金賬户上資產進行轉託管。如果證券賬户被撤銷指定交易、拆户、銷户,或證券資金賬户上資產被轉託管,即視為丙方違約,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支付發生額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歸入本信託財產,如果給信託財產、投資於本信託的所有投資者和丁方造成了損失的,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但本集合資金信託終止(即指本信託符合規定的終止條件,並且已經進行了信託合同第十五條規定的信託清算和第十六條規定的信託財產分配)後除外。

3.4、丙方保證:如果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有新股配售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屬於本信託的其他收益或權益,丙方保證本信託全額享有認購所配售新股的權利且有及時通知(以傳真件發出為準)甲方和丁方及時劃撥資金的義務。如果丙方未能保證本信託全額享有認購所配售新股的權利和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屬於本信託的其他收益或權益,給信託財產、投資於本信託的所有投資者和丁方造成的損失,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但由於甲方接到丙方的通知後,未及時劃撥資金而造成無法認購配售新股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3.5、丙方負責監督甲方的證券資金賬户。如果出現下列情況,應在二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和丁方:

3.5.1、購買st、預告虧損類上市公司公開發行的證券;

3.5.2、投資於一家上市公司所發行的證券,超過該上市公司發行證券額的5%;

3.5.3、本信託投資於一家上市公司所發行的單一證券品種的投資餘額超過本信託資產淨值的10%;

3.6、乙方和丁方有權從丙方得到本信託證券資金賬户上的資金對賬單。

3.7、丙方應在發生交易(含證券分紅、派息、中籤、送配股等)業務的工作日次日即(t+1)日9:30前,將上一日資金對賬單通過加密數據設備發送到乙方,並電話確認乙方已接收資金對賬單。如遇特殊情況出現發送延遲等情況,傳輸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丙方應確保所發資金對賬單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如內容不完整或不真實,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丙方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證券賬户處置

4.1、一旦_________書面通知甲方和乙方和丙方其不再負責本信託投資業務,或滿足規定的其他信託終止條件之一,本集合資金信託終止。乙方和丙方監督甲方立即開始按規定的信託清算程序和信託財產分配程序進行清算,並將信託財產分配給所有受益人。證券賬户處置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賣出證券賬户上所有股票、撤銷指定交易、拆户和銷户等。

第五條、資金清算

5.1、證券交易資金清算採用淨額清算方式,具體如下:在發生證券交易後次日即(t+1)日,對於證券交易買差資金,甲方於(t+1)日上午9:30之前,憑丙方簽字蓋章的資金對賬單和丙方通知甲方劃撥資金的傳真件,向乙方下達劃款指令書,乙方根據從丙方取得的資金對賬單對該指令書進行復核,確認無誤後在當日12:00前將交易所需資金準確及時地劃入5.2款所列證券資金清算賬户;對於證券交易賣差資金或證券派息,丙方自動在(t+1)日12:00前將資金準確及時地劃入5.3款所列信託賬户。

5.2、證券資金清算賬户為:户名: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5.3、信託賬户為:户名: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5.4、丙方保證甲方證券資金賬户上除證券以外的信託資金應以(t+1)方式及時劃撥到信託賬户上。如果丙方未及時劃撥即視為丙方違約,丙方應在一個工作日內予以劃付。除此以外,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支付按未劃撥資金額日萬分之五計算的違約金,違約金歸入本信託財產。如給信託財產、投資於本信託的所有投資者和丁方造成損失的,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5.5、甲方保證將證券交易買差資金於(t+1)方式及時劃撥到證券資金清算賬户。如果甲方未及時劃撥,即視為違約,甲方須向丙方支付按未劃撥資金額日萬分之五計算的`違約金。

5.6、甲方在證券交易後一個工作日內應與乙方及時對賬,若發現誤差,甲、乙雙方應共同查找誤差原因,並由過失方對造成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7、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證券交易有新股配售和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屬於本信託的其他收益或權益,則丙方應保證本信託全額享有這些權利且有及時通知甲方和乙方、丁方及時劃撥資金的義務。若因未及時劃撥資金而造成無法享有這些權利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或乙方中的過錯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乙方應在其網站_________公佈信託單位淨值,並於每月15日(如遇節假日則為之前最近一個工作日)和每月的最後一個工作日的下一個工作日,更新信託單位淨值,否則視作違約。

6.2、如因甲方不按經_________先生的親筆簽名確認的交易計劃書交易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全部法律責任並賠償損失。

6.3、因丁方違反證券交易法規,惡意操縱股份或聯手操縱股份,或利用內幕消息謀利等造成損失的,由丁方負全部責任並賠償損失。

6.4、丁方在投資證券市場時,不得進行國債回購融資業務,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將由丁方負全部責任。

6.5、從本信託成立到本信託終止並清算、分配完畢的整個過程,本協議各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要求,對證券賬户進行監管和處置。如果丙方對證券賬户的監管未達到本協議第三條的要求,而由此給信託財產和投資於本信託的所有投資者和協議各方造成的損失,由丙方負賠償責任。如果甲、丙、丁任何一方對證券賬户及乙方對信託賬户的監管和處置未達到合同其他條款的要求,則由此給信託財產和投資於本信託的所有投資者和協議各方造成的損失由該方負賠償責任。

6.6、甲、乙、丙、丁各方僅依據信託合同、託管合同、投資顧問合同和本協議約定的職責範圍內承擔相應責任,而不因其根據信託合同、託管合同和本協議約定的職責以外的事由與協議各方或其他當事人一起對外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不可抗力

7.1、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協議時,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該方的責任。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各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火災,暴雨,地震,颶風,雷擊,以及通訊、網絡、電力事故等。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協議時,應及時通知合同他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證明,並採取適當措施防止合同各方損失的擴大和確保信託財產的完整。

第八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8.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由於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合同各方應盡其最大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該爭議未能得到協商解決,則任何一方有權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華南分會並根據金融爭議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性的。

第九條、本協議引用其它合同條款之內容

9.1、本協議第4.1款所引用的信託合同第十五條的主要內容為:

9.1.1、信託終止時應進行信託清算。

9.1.2、信託清算程序:停止購入證券品種,除非遇到證券停牌或其他原因無法賣,須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儘量以市場最高價格賣出持有的所有證券品種並清算頭寸。受託人通知託管銀行從信託財產中提取應支付給受託人的信託報酬,應支付給託管銀行的託管費,應支付給投資顧問的管理費和績效費後,計算每單位信托淨值。

9.1.3、受託人在信託清算程序完成後五個工作日內編制《信託管理、運用及清算報告書》,並報告委託人與受益人。

9.1.4、受託人不向受益人支付信託財產在信託清算期間的利息。

9.2、本協議第4.1款所引用的信託合同第十六條的主要內容為:

9.2.1、信託終止,信託財產歸屬受益人。

9.2.2、信託財產在信託終止時,經過信託合同第十五條規定的信託清算並得出每信託單位淨值後的五個工作日內,根據各委託人持有的本信託單位的份數乘以每信託單位淨值計算出的金額,以貨幣資金的方式付至委託人在託管銀行開立的信託受益賬户。

第十條、合同效力及文本

10.1、本協議經甲、乙、丙、丁__四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委託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10.2、本協議一式八份,甲方、乙方、丙方和丁__各執二份,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3.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丁方四方協商,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合同或出具函件。補充合同與有關函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

丁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資資金委託監管協議2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茲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項目資金申請報告書編制業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委託目的

甲方要求乙方對其所提供的___項目進行項目資金申請報告書編制,並要求編製成果達到客觀公正,符合政策要求。

二、 委託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項目情況

1、項目名稱:

2、初步批准概算:9700萬元

3、編制期限:合同生效後15天。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項目資金申請報告書編制過程中,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負責提供的.真實完整、規範有效的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提供以下相關資料:

a) 工程概算書

b) 土地許可證

c) 規劃許可證

d) 環評節能報告

e) 立項初審資料和批覆報告

f) 初步設計方案、原竣工圖紙、市政管網圖、地勘水文資料

g) 投資主項技術認證方案和參數(廠家供貨、流水線、設備、技術含量、市場可比數據等)

h) 當地政府的政策法規和導向資料

i) 項目所在地產業網定位和龍頭企業政府評價情況

j) 消防、節能、勞工安全保護基礎資料

k) 財務審計報告和近3年產品市場銷售盈利能力情況

l) 資金情況、來源、投入資金組成和計劃

m) 項目工期計劃和竣工投產後市場計劃目標情況

2、乙方在項目報告編制過程中,必須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法規定額及合同約定,做到客觀公正、合法合規。

3、乙方出具報告書文本必須滿足政府審批要求的工程諮詢資質(輕工專業)的簽章手續要求,並附上諮詢資質證書和營業執照複印件。

4、編制人員在執業過程中,必須恪守職業道德,嚴守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知悉的祕密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更不能與其他單位和個人串通損害甲方的合法利益。

四、違約責任

1、若因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不完整或有失真實造成的成果延遲提交或偏差,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2、若因乙方編制報告送審評審未通過時,乙方有責任及時修正疏漏和不足,並積極配合甲方的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審批工作。

五、收費標準:

按人民幣:3333支付諮詢服務費。

六、諮詢費用支付方式

1、合同簽訂後預付人民幣現金:3333萬元整,乙方送交技術報告時甲方付清諮詢尾款叁萬元整。

2、乙方不提供税務發票,如需發票按15%支付乙方費用。

3、乙方按膠裝文本出具成果數量為壹份,如需加印成本由甲方承擔。

七、其他

1、乙方技術服務地點限於乙方辦公地,如需外出甲方負責。

2、甲方資料提供不齊全造成時間延誤,乙方工作時間順延。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資資金委託監管協議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能夠保值、增值,增強擔保業務的抗風險能力,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決定將甲方所有的資金_________元人民幣委託乙方進行國債等低風險的證券業務運作。現將具體內容規定如下:

  一、運作方式

  二、收益分配

1.首先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幣同期(一年)定期存款利息。

2.對於資金運作收益,甲方和乙方按30%和70%的比例進行分配。

  三、結算時間和方式

資金運作收益以日曆年度半年結算一次,經甲、乙雙方核對無誤後,按本協議規定的分配比例,由乙方劃入甲方指定賬户,或併入資金總額進行運作。

  四、監督管理

乙方保證在資金運作過程中努力維護甲方利益,按季向甲方通報資金運作收益情況,根據交易清單進行核對。

  五、協議終止和資金回收

協議終止和資金回收應根據_________,在甲方與乙方解除全部債權債務關係的`前提下,當甲方由於其它原因決定不再委託乙方進行資金運作時,乙方應在接到甲方出具的解除委託運作通知書後的30天內將資金_________元交還甲方,應劃歸甲方的收益也應無條件的交還甲方。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投資資金委託監管協議4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鑑於:

甲方設立_________資金信託,擬聘請丁方擔任甲方信託資金運用的投資顧問。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商業銀行,經中國人___銀行批准,享有充分的授權和法定權利開展資金的託管業務;丙方為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丁方為合法成立的資產管理公司。

為了保證信託財產在證券市場投資的安全,增加證券投資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甲方同意將_________資金信託計劃項下的證券品種全部委託丙方進行託管。為規範甲、乙、丙、丁四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幾方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釋義

1.1 證券賬户:以甲方名義在中國境內證券交易所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開立的深、滬股東賬户。(深圳:_________;上海:_________)

1.2 證券資金賬户:甲方依據證券賬户在_________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為本信託專門開立的資金賬户。(户名:_________;資金號:_________)

1.3 交易指令書:丁方向甲方出具的標明交易品種、價格、數量、委託期限等要素的書面指令。

1.4 信託賬户:甲方在託管銀行開立的保管、管理和運用信託資金的專用銀行賬户。

1.5 託管銀行:_________。

1.6 投資顧問:_________。

1.7 資金清算:指證券交易的資金、費用和交易佣金在證券資金賬户和信託賬户間劃撥的過程。

1.8 本集合資金信託或本信託:指甲方設立的_________資金信託。

1.9 信託合同:_________資金信託合同。

1.10 投資顧問合同:_________資金信託投資顧問合同。

1.11 估值日:託管銀行計算信託單位淨值以及認購或贖回信託單位的日期,即每月15日(如遇節假日則為之前最近一個工作日)和每月的最後一個工作日。

1.12 信託單位:用於計算、衡量信託財產淨值以及委託人認購或贖回的單位。

1.13 信託資產淨值:最近一個估值日,本信託項下所擁有的貨幣資金和證券投資市值的總和。

1.14 信託單位淨值:信託單位淨值=(信託資產淨值-信託費用)/信託單位總份數。

1.15 委託人(即受益人):指_________資金信託合同中的委託人。

1.16 受託人:_________。

第二條 證券交易的程序

2.1 所有證券資金賬户上的證券交易均由甲方提供交易計劃書,交易計劃書應由丁方審核,並經_________的親筆簽名確認,甲方按照經_________的親筆簽名確認的交易計劃書執行操作。具體的交易程序根據有關規定操作。

2.2 甲方在收到經_________親筆簽名確認後的合法交易計劃書後的一個工作日內,在證券賬户上進行證券投資操作。如因交易條件不能滿足、上市公司停牌、證券交易所收市等非甲方過錯的原因導致交易指令書不能執行,則甲方執行該交易計劃書的時間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2.3 甲方在證券交易完成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複印資金對賬單並加蓋甲方的業務專用章,傳真給乙方和丁方以資核對。資金對賬單正本於每星期一與託管銀行交換文件時提交。

2.3 證券交易完成後,如有買差,丙方應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需劃撥資金的金額;如有賣差,則丙方應將證券資金賬户上剩餘的全部資金劃入信託賬户。

第三條 證券賬户的監管

3.1 丙方保證:在本集合資金信託存續期間嚴禁除國家司法機關和國家證券監管機關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挪用證券資金賬户上的資產。如果證券資金賬户上的資產被除國家司法機關和國家證券監管機關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挪用,即視為丙方違約,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將被挪用的資產歸還本信託,且支付挪用發生額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歸入本信託財產。如果給信託財產、投資於本信託的所有投資者和丁方造成了損失的,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3.2 丙方保證:不為除國家司法機關和國家證券監管機關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出具證券資金賬户上的資產用於任何質押擔保的手續和可能對信託財產造成損失的其他手續(提供資金對賬單除外,但資金對賬單上須註明本對帳單不可作為質押擔保或承擔其他義務的資產證明文件的字樣)。如果由於丙方出具質押擔保手續和其他手續(提供資金對賬單除外,但資金對賬單上須註明本對帳單不可作為質押擔保或承擔其他義務的資產證明文件的字樣)而造成該證券資金賬户上的資產被除國家司法機關和國家證券監管機關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用於任何質押擔保及其他用途,即視為丙方違約,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歸還被質押及其他用途的資產並支付被質押及其他用途發生額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歸入本信託財產,如果給信託財產、投資於本信託的所有投資者和丁方造成了損失的,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3.3 丙方保證:不受理除國家司法機關和國家證券監管機關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對證券賬户撤銷指定交易、拆户、銷户,或對證券資金賬户上資產進行轉託管。如果證券賬户被撤銷指定交易、拆户、銷户,或證券資金賬户上資產被轉託管,即視為丙方違約,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支付發生額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歸入本信託財產,如果給信託財產、投資於本信託的所有投資者和丁方造成了損失的,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但本集合資金信託終止(即指本信託符合規定的終止條件,並且已經進行了信託合同第十五條規定的'信託清算和第十六條規定的信託財產分配)後除外。

3.4 丙方保證:如果上海___券交易所和深___證券交易有新股配售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屬於本信託的其他收益或權益,丙方保證本信託全額享有認購所配售新股的權利且有及時通知(以傳真件發出為準)甲方和丁方及時劃撥資金的義務。如果丙方未能保證本信託全額享有認購所配售新股的權利和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屬於本信託的其他收益或權益,給信託財產、投資於本信託的所有投資者和丁方造成的損失,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但由於甲方接到丙方的通知後,未及時劃撥資金而造成無法認購配售新股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3.5 丙方負責監督甲方的證券資金賬户。如果出現下列情況,應在二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和丁方:

3.5.1 購買st、預告虧損類上市公司公開發行的證券;

3.5.2 投資於一家上市公司所發行的證券,超過該上市公司發行證券額的5%;

3.5.3 本信託投資於一家上市公司所發行的單一證券品種的投資餘額超過本信託資產淨值的10%;

3.6 乙方和丁方有權從丙方得到本信託證券資金賬户上的資金對賬單。

3.7 丙方應在發生交易(含證券分紅、派息、中籤、送配股等)業務的工作日次日即(t+1)日9:30前,將上一日資金對賬單通過加密數據設備發送到乙方,並電話確認乙方已接收資金對賬單。如遇特殊情況出現發送延遲等情況,傳輸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丙方應確保所發資金對賬單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如內容不完整或不真實,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丙方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 證券賬户處置

4.1 一旦_________書面通知甲方和乙方和丙方其不再負責本信託投資業務,或滿足規定的其他信託終止條件之一,本集合資金信託終止。乙方和丙方監督甲方立即開始按規定的信託清算程序和信託財產分配程序進行清算,並將信託財產分配給所有受益人。證券賬户處置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賣出證券賬户上所有股票、撤銷指定交易、拆户和銷户等。

第五條 資金清算

5.1 證券交易資金清算採用淨額清算方式,具體如下:在發生證券交易後次日即(t+1)日,對於證券交易買差資金,甲方於(t+1)日上午9:30之前,憑丙方簽字蓋章的資金對賬單和丙方通知甲方劃撥資金的傳真件,向乙方下達劃款指令書,乙方根據從丙方取得的資金對賬單對該指令書進行復核,確認無誤後在當日12:00前將交易所需資金準確及時地劃入5.2款所列證券資金清算賬户;對於證券交易賣差資金或證券派息,丙方自動在(t+1)日12:00前將資金準確及時地劃入5.3款所列信託賬户。

5.2 證券資金清算賬户為:户名: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5.3 信託賬户為:户名: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5.4 丙方保證甲方___券資金賬户上除證券以外的信託資金應以(t+1)方式及時劃撥到信託賬户上。如果丙方未及時劃撥即視為丙方違約,丙方應在一個工作日內予以劃付。除此以外,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支付按未劃撥資金額日萬分之五計算的違約金,違約金歸入本信託財產。如給信託財產、投資於本信託的所有投資者和丁方造成損失的,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5.5 甲方保證將證券交易買差資金於(t+1)方式及時劃撥到證券資金清算賬户。如果甲方未及時劃撥,即視為違約,甲方須向丙方支付按未劃撥資金額日萬分之五計算的違約金。

5.6 甲方在證券交易後一個工作日內應與乙方及時對賬,若發現誤差,甲、乙雙方應共同查找誤差原因,並由過失方對造成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7 若上海___券交易所和深___證券交易有新股配售和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屬於本信託的其他收益或權益,則丙方應保證本信託全額享有這些權利且有及時通知甲方和乙方、丁方及時劃撥資金的義務。若因未及時劃撥資金而造成無法享有這些權利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或乙方中的過錯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乙方應在其網站_________公佈信託單位淨值,並於每月15日(如遇節假日則為之前最近一個工作日)和每月的最後一個工作日的下一個工作日,更新信託單位淨值,否則視作違約。

6.2 如因甲方不按經_________先生的親筆簽名確認的交易計劃書交易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全部法律責任並賠償損失。

6.3 因丁方違反證券交易法規,惡意操縱股份或聯手操縱股份,或利用內幕消息謀利等造成損失的,由丁方負全部責任並賠償損失。

6.4 丁方在投資證券市場時,不得進行國債回購融資業務,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將由丁方負全部責任。

6.5 從本信託成立到本信託終止並清算、分配完畢的整個過程,本協議各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要求,對證券賬户進行監管和處置。如果丙方對證券賬户的監管未達到本協議第三條的要求,而由此給信託財產和投資於本信託的所有投資者和協議各方造成的損失,由丙方負賠償責任。如果甲、丙、丁任何一方對證券賬户及乙方對信託賬户的監管和處置未達到合同其他條款的要求,則由此給信託財產和投資於本信託的所有投資者和協議各方造成的損失由該方負賠償責任。

6.6 甲、乙、丙、丁各方僅依據信託合同、託管合同、投資顧問合同和本協議約定的職責範圍內承擔相應責任,而不因其根據信託合同、託管合同和本協議約定的職責以外的事由與協議各方或其他當事人一起對外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 不可抗力

7.1 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協議時,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該方的責任。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各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火災,暴雨,地震,颶風,雷擊,以及通訊、網絡、電力事故等。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協議時,應及時通知合同他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證明,並採取適當措施防止合同各方損失的擴大和確保信託財產的完整。

第八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8.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由於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合同各方應盡其最大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該爭議未能得到協商解決,則任何一方有權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並根據金融爭議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

第九條 本協議引用其它合同條款之內容

9.1 本協議第4.1款所引用的信託合同第十五條的主要內容為:

9.1.1 信託終止時應進行信託清算。

9.1.2 信託清算程序:停止購入證券品種,除非遇到證券停牌或其他原因無法賣,須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儘量以市場最高價格賣出持有的所有證券品種並清算頭寸。受託人通知託管銀行從信託財產中提取應支付給受託人的信託報酬,應支付給託管銀行的託管費,應支付給投資顧問的管理費和績效費後,計算每單位信托淨值。

9.1.3 受託人在信託清算程序完成後五個工作日內編制《信託管理、運用及清算報告書》,並報告委託人與受益人。

9.1.4 受託人不向受益人支付信託財產在信託清算期間的利息。

9.2 本協議第4.1款所引用的信託合同第十六條的主要內容為:

9.2.1 信託終止,信託財產歸屬受益人。

9.2.2 信託財產在信託終止時,經過信託合同第十五條規定的信託清算並得出每信託單位淨值後的五個工作日內,根據各委託人持有的本信託單位的份數乘以每信託單位淨值計算出的金額,以貨幣資金的方式付至委託人在託管銀行開立的信託受益賬户。

第十條 合同效力及文本

10.1 本協議經甲、乙、丙、丁方四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委託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10.2 本協議一式八份,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各執二份,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3.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丁方四方協商,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合同或出具函件。補充合同與有關函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 丁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資資金委託監管協議5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應借款方請求,______(簡稱委託方)同意委託受託方利用委託方的自有資金向借款方發放人民幣貸款。借款方與受託方經友好協商,同意遵照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借款方承認受託方代理人的法律地位。

二、本貸款為委託貸款。受託方受委託方的全權委託與借款方辦理有關貸款的手續。

三、貸款用途

此項貸款只限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挪作它用。

四、貸款金額

委託方委託受託方向借款方提供人民幣貸款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

五、貸款利率: ____________

此項貸款按年利率____%計收利息。

六、貸款期限

此項貸款自借款方提款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天。如借款方在經委託方同意之後提前歸還此項貸款時,則按實際用款天數和用款餘額計收利息。

七、貸款手續費

受託方在上述貸款利率之外,向借款方收取貸款總額____%的委託貸款手續費。具體的收取方法為____________。

八、貸款償還

本貸款的本息按期由借款方匯入委託方/受託方帳户(開户行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

九、保證條款

1.本貸款由____________出具以委託方/受託方為受益人的號碼為____________的銀行承兑匯票;

2.本貸款由____________出具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擔保函。當借款方不能履行合同時,由擔保人連帶承擔償還貸款本息(包括對逾期部分在原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______%的罰息)及有關費用的責任。

十、貸款管理

在合同有效期內,受託方有權檢查、監督本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等情況。借款方應及時提供有關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十一、違約責任和處理

1.如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受託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在原貸款利率基礎上加收____%的罰息。

2.如借款方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受託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並從貸款到期日起,在原利率基礎上對逾期部分加收_____%的罰息。

3.如借款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償還貸款本息,受託方有權向擔保人追索應收的.貸款本息和費用。

4.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

1.與本協議有關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協議、擔保函(銀行承兑匯票)和當事人雙方同意修改的貸款協議有關補充條款,均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受託方、借款方、擔保單位各執一份。副本數量不限。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全部款項償付清之日終止。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資資金委託監管協議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能夠保值、增值,增強擔保業務的抗風險能力,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決定將甲方所有的資金_________元人民幣委託乙方進行國債等低風險的證券業務運作。現將具體內容規定如下:

  一、運作方式

甲方單獨開立股東帳卡和資金賬户,委託乙方進行運作,或甲方直接將上述資金劃入乙方指定賬户,委託乙方進行運作。

  二、收益分配

1。首先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幣同期(一年)定期存款利息。

2。對於資金運作收益,甲方和乙方按30%和70%的比例進行分配。

  三、結算時間和方式

資金運作收益以日曆年度半年結算一次,經甲、乙雙方核對無誤後,按本協議規定的分配比例,由乙方劃入甲方指定賬户,或併入資金總額進行運作。

  四、監督管理

乙方保證在資金運作過程中努力維護甲方利益,按季向甲方通報資金運作收益情況,根據交易清單進行核對。

  五、協議終止和資金回收

協議終止和資金回收應根據_________,在甲方與乙方解除全部債權債務關係的前提下,當甲方由於其它原因決定不再委託乙方進行資金運作時,乙方應在接到甲方出具的'解除委託運作通知書後的30天內將資金_________元交還甲方,應劃歸甲方的收益也應無條件的交還甲方。

協議終止:當乙方由於其它原因決定不再接受甲方委託進行資金運作時,應提前15天通知甲方,由甲、乙雙方共同對資金運作進行審計,將雙方應得的收益按本協議規定進行分配,劃轉資金,同時將甲方的資金和應得收益在此後的15天內按上述規定劃轉,終止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資金運作委託協議

資金運作委託協議

投資資金委託監管協議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甲方設立_________資金信託,擬聘請丁方擔任甲方信託資金運用的投資顧問。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商業銀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享有充分的授權和法定權利開展資金的託管業務;丙方為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的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丁方為合法成立的資產管理公司。

為了保證信託財產在證券市場投資的安全,增加證券投資的公平性和透明度,甲方同意將_________資金信託計劃項下的證券品種全部委託丙方進行託管。為規範甲、乙、丙、丁四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幾方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釋義

1.1 證券賬户:以甲方名義在中國境內證券交易所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開立的深、滬股東賬户。(深圳:_________________;上海:__________________)

1.2 證券資金賬户:甲方依據證券賬户在_________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為本信託專門開立的資金賬户。(户名:_____________;資金號:__________________)

1.3 交易指令書:丁方向甲方出具的標明交易品種、價格、數量、委託期限等要素的書面指令。

1.4 信託賬户:甲方在託管銀行開立的保管、管理和運用信託資金的專用銀行賬户。

1.5 託管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 投資顧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資金清算:指證券交易的資金、費用和交易佣金在證券資金賬户和信託賬户間劃撥的過程。

1.8 本集合資金信託或本信託:指甲方設立的__________________資金信託。

1.9 信託合同:__________________資金信託合同。

1.10 投資顧問合同:__________________資金信託投資顧問合同。

1.11 估值日:託管銀行計算信託單位淨值以及認購或贖回信託單位的日期,即每月15日(如遇節假日則為之前最近一個工作日)和每月的最後一個工作日。

1.12 信託單位:用於計算、衡量信託財產淨值以及委託人認購或贖回的單位。

1.13 信託資產淨值:最近一個估值日,本信託項下所擁有的貨幣資金和證券投資市值的總和。

1.14 信託單位淨值:信託單位淨值=(信託資產淨值-信託費用)/信託單位總份數。

1.15 委託人(即受益人):指__________________資金信託合同中的委託人。

1.16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證券交易的程序

2.1 所有證券資金賬户上的證券交易均由甲方提供交易計劃書,交易計劃書應由丁方審核,並經_________的親筆簽名確認,甲方按照經_________的親筆簽名確認的交易計劃書執行操作。具體的交易程序根據有關規定操作。

2.2 甲方在收到經_________親筆簽名確認後的合法交易計劃書後的一個工作日內,在證券賬户上進行證券投資操作。如因交易條件不能滿足、上市公司停牌、證券交易所收市等非甲方過錯的原因導致交易指令書不能執行,則甲方執行該交易計劃書的時間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2.3 甲方在證券交易完成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複印資金對賬單並加蓋甲方的業務專用章,傳真給乙方和丁方以資核對。資金對賬單正本於每星期一與託管銀行交換文件時提交。

2.3 證券交易完成後,如有買差,丙方應以傳真方式通知甲方需劃撥資金的金額;如有賣差,則丙方應將證券資金賬户上剩餘的全部資金劃入信託賬户。

第三條 證券賬户的`監管

3.1 丙方保證:在本集合資金信託存續期間嚴禁除國家司法機關和國家證券監管機關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挪用證券資金賬户上的資產。如果證券資金賬户上的資產被除國家司法機關和國家證券監管機關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挪用,即視為丙方違約,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將被挪用的資產歸還本信託,且支付挪用發生額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歸入本信託財產。如果給信託財產、投資於本信託的所有投資者和丁方造成了損失的,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3.2 丙方保證:不為除國家司法機關和國家證券監管機關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出具證券資金賬户上的資產用於任何質押擔保的手續和可能對信託財產造成損失的其他手續(提供資金對賬單除外,但資金對賬單上須註明本對帳單不可作為質押擔保或承擔其他義務的資產證明文件的字樣)。如果由於丙方出具質押擔保手續和其他手續(提供資金對賬單除外,但資金對賬單上須註明本對帳單不可作為質押擔保或承擔其他義務的資產證明文件的字樣)而造成該證券資金賬户上的資產被除國家司法機關和國家證券監管機關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用於任何質押擔保及其他用途,即視為丙方違約,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歸還被質押及其他用途的資產並支付被質押及其他用途發生額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歸入本信託財產,如果給信託財產、投資於本信託的所有投資者和丁方造成了損失的,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3.3 丙方保證:不受理除國家司法機關和國家證券監管機關之外的任何人(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對證券賬户撤銷指定交易、拆户、銷户,或對證券資金賬户上資產進行轉託管。如果證券賬户被撤銷指定交易、拆户、銷户,或證券資金賬户上資產被轉託管,即視為丙方違約,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支付發生額的20%作為違約金,違約金歸入本信託財產,如果給信託財產、投資於本信託的所有投資者和丁方造成了損失的,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但本集合資金信託終止(即指本信託符合規定的終止條件,並且已經進行了信託合同第十五條規定的信託清算和第十六條規定的信託財產分配)後除外。

3.4 丙方保證:如果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有新股配售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屬於本信託的其他收益或權益,丙方保證本信託全額享有認購所配售新股的權利且有及時通知(以傳真件發出為準)甲方和丁方及時劃撥資金的義務。如果丙方未能保證本信託全額享有認購所配售新股的權利和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屬於本信託的其他收益或權益,給信託財產、投資於本信託的所有投資者和丁方造成的損失,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但由於甲方接到丙方的通知後,未及時劃撥資金而造成無法認購配售新股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3.5 丙方負責監督甲方的證券資金賬户。如果出現下列情況,應在二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和丁方:

3.5.1 購買ST、預告虧損類上市公司公開發行的證券;

3.5.2 投資於一家上市公司所發行的證券,超過該上市公司發行證券額的5%;

3.5.3 本信託投資於一家上市公司所發行的單一證券品種的投資餘額超過本信託資產淨值的10%;

3.6 乙方和丁方有權從丙方得到本信託證券資金賬户上的資金對賬單。

3.7 丙方應在發生交易(含證券分紅、派息、中籤、送配股等)業務的工作日次日即(T+1)日9:30前,將上一日資金對賬單通過加密數據設備發送到乙方,並電話確認乙方已接收資金對賬單。如遇特殊情況出現發送延遲等情況,傳輸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丙方應確保所發資金對賬單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如內容不完整或不真實,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丙方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 證券賬户處置

一旦_________書面通知甲方和乙方和丙方其不再負責本信託投資業務,或滿足規定的其他信託終止條件之一,本集合資金信託終止。乙方和丙方監督甲方立即開始按規定的信託清算程序和信託財產分配程序進行清算,並將信託財產分配給所有受益人。證券賬户處置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賣出證券賬户上所有股票、撤銷指定交易、拆户和銷户等。

第五條 資金清算

5.1 證券交易資金清算採用淨額清算方式,具體如下:在發生證券交易後次日即(T+1)日,對於證券交易買差資金,甲方於(T+1)日上午9:30之前,憑丙方簽字蓋章的資金對賬單和丙方通知甲方劃撥資金的傳真件,向乙方下達劃款指令書,乙方根據從丙方取得的資金對賬單對該指令書進行復核,確認無誤後在當日12:00前將交易所需資金準確及時地劃入5.2款所列證券資金清算賬户;對於證券交易賣差資金或證券派息,丙方自動在(T+1)日12:00前將資金準確及時地劃入5.3款所列信託賬户。

5.2 證券資金清算賬户為:户名: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5.3 信託賬户為:户名: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5.4 丙方保證甲方證券資金賬户上除證券以外的信託資金應以(T+1)方式及時劃撥到信託賬户上。如果丙方未及時劃撥即視為丙方違約,丙方應在一個工作日內予以劃付。除此以外,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支付按未劃撥資金額日萬分之五計算的違約金,違約金歸入本信託財產。如給信託財產、投資於本信託的所有投資者和丁方造成損失的,丙方須承擔賠償責任。

5.5 甲方保證將證券交易買差資金於(T+1)方式及時劃撥到證券資金清算賬户。如果甲方未及時劃撥,即視為違約,甲方須向丙方支付按未劃撥資金額日萬分之五計算的違約金。

5.6 甲方在證券交易後一個工作日內應與乙方及時對賬,若發現誤差,甲、乙雙方應共同查找誤差原因,並由過失方對造成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7 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有新股配售和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屬於本信託的其他收益或權益,則丙方應保證本信託全額享有這些權利且有及時通知甲方和乙方、丁方及時劃撥資金的義務。若因未及時劃撥資金而造成無法享有這些權利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或乙方中的過錯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乙方應在其網站_________公佈信託單位淨值,並於每月15日(如遇節假日則為之前最近一個工作日)和每月的最後一個工作日的下一個工作日,更新信託單位淨值,否則視作違約。

6.2 如因甲方不按經_________先生的親筆簽名確認的交易計劃書交易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全部法律責任並賠償損失。

6.3 因丁方違反證券交易法規,惡意操縱股份或聯手操縱股份,或利用內幕消息謀利等造成損失的,由丁方負全部責任並賠償損失。

6.4 丁方在投資證券市場時,不得進行國債回購融資業務,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將由丁方負全部責任。

6.5 從本信託成立到本信託終止並清算、分配完畢的整個過程,本協議各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要求,對證券賬户進行監管和處置。如果丙方對證券賬户的監管未達到本協議第三條的要求,而由此給信託財產和投資於本信託的所有投資者和協議各方造成的損失,由丙方負賠償責任。如果甲、丙、丁任何一方對證券賬户及乙方對信託賬户的監管和處置未達到合同其他條款的要求,則由此給信託財產和投資於本信託的所有投資者和協議各方造成的損失由該方負賠償責任。

6.6 甲、乙、丙、丁各方僅依據信託合同、託管合同、投資顧問合同和本協議約定的職責範圍內承擔相應責任,而不因其根據信託合同、託管合同和本協議約定的職責以外的事由與協議各方或其他當事人一起對外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協議時,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該方的責任。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各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火災,暴雨,地震,颶風,雷擊,以及通訊、網絡、電力事故等。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協議時,應及時通知合同他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證明,並採取適當措施防止合同各方損失的擴大和確保信託財產的完整。

第八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由於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合同各方應盡其最大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該爭議未能得到協商解決,則任何一方有權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並根據金融爭議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

第九條 本協議引用其它合同條款之內容

9.1 本協議第4.1款所引用的信託合同第十五條的主要內容為:

9.1.1 信託終止時應進行信託清算。

9.1.2 信託清算程序:停止購入證券品種,除非遇到證券停牌或其他原因無法賣,須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儘量以市場最高價格賣出持有的所有證券品種並清算頭寸。受託人通知託管銀行從信託財產中提取應支付給受託人的信託報酬,應支付給託管銀行的託管費,應支付給投資顧問的管理費和績效費後,計算每單位信托淨值。

9.1.3 受託人在信託清算程序完成後五個工作日內編制《信託管理、運用及清算報告書》,並報告委託人與受益人。

9.1.4 受託人不向受益人支付信託財產在信託清算期間的利息。

9.2 本協議第4.1款所引用的信託合同第十六條的主要內容為:

9.2.1 信託終止,信託財產歸屬受益人。

9.2.2 信託財產在信託終止時,經過信託合同第十五條規定的信託清算並得出每信託單位淨值後的五個工作日內,根據各委託人持有的本信託單位的份數乘以每信託單位淨值計算出的金額,以貨幣資金的方式付至委託人在託管銀行開立的信託受益賬户。

第十條 合同效力及文本

10.1 本協議經甲、乙、丙、丁方四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委託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10.2 本協議一式八份,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各執二份,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丁方四方協商,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合同或出具函件。補充合同與有關函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丁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投資資金委託監管協議8

委託方:_____村民委員會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鎮農村會計服務中心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認真執行中央紀委、監察部、財政部、農業部《關於進一步規範鄉村財務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紀發[20____]24號)、省農業廳、省監察廳《關於建立農村會計服務中心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的通知》(鄂農經發[20____]37號)和市政府《關於印發洪湖市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財務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洪政發[20____]20號)文件精神,切實加強農村財務規範化管理,促進農村集體經濟健康發展,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的資金、帳務委託乙方代管。協議如下:

1、乙方對甲方的資金、帳務實行雙代管以後,甲方的核算主體地位、資金的`所有權、使用權、財務審批權和收益分配權不變。

2、乙方要按照農村會計制度的要求設置帳薄、獨立核算,準確、及時、完整地編制財務季度和年度報表,提供財務公開資料。甲方必須按乙方的要求設置帳簿,並定期組織核對,確保帳帳、帳證、帳據、帳款、收實相符。

3、甲方的所有收入款項,包括集體資產發包收入、集體統一經營收入、土地補償費、救濟扶貧款、"一事一議"籌資、上級部門撥款、各種代收、借貸等其它資金、清收的村提留尾欠款等必須先繳存乙方在財政設立的專户後方可使用,不得隱瞞、坐支。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加強資金管理,不得截留、抵扣、挪用。

4、甲方必須使用乙方提供的專用收款收據,並在規定的期限內票款同行,不得擅自購買或自制收款憑證。

5、村級日常開支實行備付金制度。乙方為甲方撥付_____元備付金。甲方財務開支單據必須按財務管理規定,嚴格執行財務預算,履行開支審批程序。對未履行民主理財、記載不準確、越權審批、超額開支、不合法、手續不完備的原始憑證,乙方有權拒絕入帳。

6、乙方必須按照檔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強對甲方財務檔案管理工作,不得毀損或遺失。

7、乙方會計人員的工資經費在財政全額撥款的情況下,為無償服務,乙方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工資經費。

8、乙方為甲方"雙代管"過程中的辦公用品(帳、表、冊、據等)支出,由甲方據實承擔。

9、除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政策變動外,此協議長期有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否則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10、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單位(簽章): 村民委員會 鎮農村會計服務中心

法人代表:

20____年__月__日

投資資金委託監管協議9

委託人姓名: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為投資於_________資金信託計劃,委託人與受託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釋義  “本信託計劃”:指“_________資金信託計劃”。

本信託計劃在信託推介期間,為受託人所發出的要約邀請;

在委託人與受託人簽訂資金信託合同後,本信託計劃即構成該信託合同的一部分。

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除應當遵守相應的資金信託合同外,還應當遵守本信託計劃的相應規定。

“本合同”:指委託人與受託人簽署的《_________資金信託計劃類資金信託合同》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資金信託”: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所有的資金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受託人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行為。

“指定用途資金信託”:指委託人設立信託時,在信託文件中就信託資金的運用方式、運用項目、運用期限等作出明確指定,受託人根據信託文件所作出的指定,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資金的資金信託業務。

“公司/集團”:指_________公司。

公司/集團持有_________股份_________股,佔該公司股本總數的_________%。

“信託資金”:指本合同委託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向受託人交付的資金。

“信託計劃資金”:指本信託計劃項下,信託資金的總和。

“信託計劃資金專户”:指受託人在_________開立的信託計劃資金專用賬户。

“信託財產”:指在本信託計劃中,受託人因承諾信託而取得的信託計劃資金,以及基於本信託計劃對信託計劃資金進行佔有、管理、處分或者以其他方式運用而取得的全部財產或權利。

“信託利益”:指信託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產生的全部收入的總和,扣除應由信託財產承擔的税費和費用的餘額。

“信託文件”:指本信託計劃書、本信託計劃的各個委託人和受託人分別簽訂的類信託合同、類信託合同或類信託合同,以及信託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等文件。

“信託收益”:指各類信託合同的受益人根據信託計劃和相應的資金信託合同的規定所享有的相應收益。

各類信託合同項下的信託收益,根據信託計劃和相應的資金信託合同的規定計算並確定。

“總信託收益”:受託人根據信託文件的規定,集合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計劃資金過程中產生的信託利益,減去信託計劃資金後的餘額。

“信託受益權”:指本信託計劃項下之各類信託受益人享有的本信託計劃和相應各類信託合同所規定的,包括但不限於信託收益權和信託財產分配權等在內的信託權益的總稱。

“類信託合同”:本信託計劃信託合同的類型之一,即《_________資金信託計劃類資金信託合同》。

該類合同的受益人根據本信託計劃及其信託合同享有優先信託收益權等信託權益。

享有該類合同信託受益權的類信託合同受益人,稱為優先受益人。

“優先信託收益權”:僅指類信託合同受益人根據本信託計劃和類信託合同的規定,享有的請求分配信託收益的權利。

本信託計劃項下總信託收益,將優先用於支付優先信託收益權項下的信託收益。

“類信託合同”:本信託計劃信託合同的類型之一,即《_________資金信託計劃類資金信託合同》。

該類合同的受益人根據本信託計劃和其信託合同的規定享有普通信託收益權和信託財產普通分配權等信託權益。

享有該類合同信託受益權的類信託合同受益人,稱為普通受益人。

“普通信託收益權”:僅指類信託合同受益人在優先受益人的優先信託收益權得到滿足後,總信託收益若仍有剩餘時,按照本信託計劃和類信託合同的規定,享有先於特定受益人請求分配信託收益的權利。

“信託財產普通分配權”:僅指類信託合同受益人所享有的信託財產分配權,即根據本信託計劃和類信託合同的規定,享有先於特定收益人分配信託財產的權利。

“類信託合同”:本信託計劃信託合同的類型之一,即《_________資金信託計劃類資金信託合同》。

該類合同的受益人根據本信託計劃和其信託合同的規定享有特定信託收益權和信託財產特定分配權等信託權益。

享有該類合同信託受益權的類信託合同受益人,稱為特定受益人。

“特定信託收益權”:僅指類信託合同受益人所享有的,在優先受益人的優先信託收益權和普通受益人的普通信託收益權均得到滿足後,總信託收益若仍有剩餘時,對剩餘部分之信託收益的分配請求權。

“信託財產特定分配權”:僅指類信託合同受益人所享有的信託財產分配權,即根據本信託計劃和類信託合同的規定,在普通受益人的信託財產普通分配權得到滿足後,享有分配剩餘信託財產的權利。

“委託人”:指與受託人簽訂相應類型的資金信託合同,並向受託人交付信託資金的投資人。

在本合同中,除非另有述明,專指本合同列明的委託人。

“受託人”:指根據信託文件的規定,接受委託人的委託,以集合方式管理和運用委託人的信託資金的信託投資公司。

在本信託計劃中,指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

“受益人”:指根據委託人與受託人所簽訂的資金信託合同的規定,享有信託受益權的人。

本合同的受益人與本合同的委託人為同一人。

“自益信託”:指受益人與委託人為同一人的信託。

“工作日”:指國務院規定的金融機構正常營業日。

“特別委員會”:指根據受託人制定的《特別委員會規則》的規定,在本信託計劃項下設立的,為應對_________經營管理中可能出現的重大異常問題而設立的特別議事組織。

“《特別委員會規則》”:指受託人為特別委員會成立、運作而制定的《特別委員會規則》。

該規則作為本信託計劃的附件,構成本信託計劃的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信託計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信託目的  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自願將其合法所有的資金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以其自己的名義,本着“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理念,將本信託計劃項下各委託人的資金,集合運用於專項受讓公司/集團持有的_________的股權,參與的房地產開發與建設,為受益人獲取收益。

第三條 信託資金的用途  本信託計劃為指定用途資金信託。

委託人同意加入本信託計劃,指定信託資金由受託人管理,並與其他委託人的信託資金集合運用,以_________經評估並經市資產評審中心確認的淨資產值為依據,確定股權受讓價格,公司/集團所持有的_________股份_________股,佔_________股本總額的_________%。

信託計劃資金所取得的總信託收益在分配前可進行同業拆放、銀行存款或國債回購等穩健性運作。

第四條 受益人  本合同項下信託為自益信託。

受益人與委託人為同一人。

本合同項下的受益人為優先受益人。

第五條 信託資金及其交付

1.本合同項下資金信託的幣種為人民幣。

2.本合同項下信託資金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

3.信託資金的交付:_________。

委託人為自然人的,應在受託人營業場所簽署本合同並交付信託資金。

委託人如為機構的,應至受託人營業場所辦理合同簽署手續,並在包括合同簽署日在內的二個工作日內,將上述信託資金劃轉至受託人指定之信託計劃資金專户。

委託人逾期未能按照前述規定繳付上述信託資金的,受託人有權另行與其他投資人簽訂資金信託合同。

受託人指定之信託計劃資金專户信息如下:户名: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第六條 本信託計劃的推介及成立

1.本信託計劃的推介:本信託計劃的推介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直至本信託計劃的資金全部交付之日止。

但自本信託計劃的推介期開始之日起60日內,本信託計劃所確定的信託計劃資金尚未全部交付的,受託人有權決定終止本信託計劃的推介。

受託人按照前款之規定,決定終止本信託計劃的推介的,信託計劃不成立,由受託人向委託人返還全部的信託資金,並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計算和支付相應的資金佔用費。

2.本信託計劃的成立:本信託計劃於信託計劃資金全部交付之日起次一個工作日成立。

信託資金在委託人的交付日至信託計劃成立日期間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計息,由受託人在本信託計劃終止時與信託財產一起支付給受益人。

第七條 信託生效  本合同項下信託在以下條件同時滿足之日生效。

1.委託人已按照第五條的規定,足額交付信託資金;

2.本信託計劃成立。

第八條 信託期限  本合同項下信託的期限為_________年,自信託生效日起計算。

第九條 信託資金的管理、運用和信託財產的範圍

1.信託資金的管理和運用: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資金,由受託人按本合同和本信託計劃的`規定,與信託計劃項下其他委託人的信託資金集合管理和運用。

受託人對本信託計劃項下的信託計劃資金應單獨開立信託計劃資金專户,並建立單獨的會計帳户進行核算。

2.信託財產的範圍,本信託計劃項下信託財產包括下列一項或數項:  信託計劃資金;

受託人以信託計劃資金受讓取得的全部_________股份;

前述項股份產生的各項紅利及其他權益;

_________清算時,受託人作為股東所取得的清算財產;

受託人因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

因前述一項或數項財產滅失、毀損或其它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財產。

第十條 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人享有如下權利:  有權瞭解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權要求受託人作出説明;

有權查閲、抄錄或者複製與信託財產有關的信託帳目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其他文件;

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委託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為,並有權要求受託人恢復信託財產的原狀或者予以賠償;

本合同、本信託計劃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委託人的義務  按本合同的規定交付信託資金;

保證其所交付的信託資金來源合法,是該資金的合法所有人;

保證其享有簽署包括本合同在內的信託文件的權利,並就簽署行為已履行必要的批准或授權手續;

保證已就設立信託事項向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並保證設立信託未損害債權人利益;

本合同、本信託計劃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 受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受託人的權利  自信託生效之日起,根據本合同、本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

收取信託報酬;

以_________股東的身份,以受益人的信託利益最大化為原則,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_________章程所規定的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根據_________章程的規定,向_________提名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候選人的權利;

根據_________章程的規定,通過_________股東大會或董事會,選舉、罷免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權利;

以股東身份參與_________重大事項決策的權利;

參加或委派代理人蔘加_________股東大會,行使表決權,和對_________的業務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的權利;

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_________章程規定的其它股東權利。

根據本合同和本信託計劃的規定,將信託事務委託他人代為處理;

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受託人的義務  不得向第三人轉讓、贈與其所持有的_________的股份,或以上述股份進行權利質押,但根據本信託計劃和相應資金信託合同規定,及為實現本信託計劃項下受益人的信託利益所必須的除外;

根據本合同、本信託計劃的規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託事務,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對委託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

按照本合同、本信託計劃的有關規定,向委託人和受益人提供信託財產管理報告和信託財產運用及收益情況表,並保存處理信託事務的完整記錄、原始憑證及資料,保存期為自本信託終止之日起_________年;

將信託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

本合同、本信託計劃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 受益人的權利和限制  受益人享有如下信託受益權:

1.優先信託收益權:即優先受益人優先於普通信託收益權和特定信託收益權,在類信託合同規定的預期信託投資收益率的限度內享有對總信託收益的分配權。

在優先信託收益權得到滿足前,不得對普通受益人和特定受益人進行信託收益的分配。

2.在信託存續期間,受益人有權根據本合同及本信託計劃的規定,要求特定受益權人或其指定人受讓其信託受益權;

3.受益人有權根據本合同及本信託計劃的規定轉讓和繼承信託受益權,但不得以信託受益權用於償還債務。

4.本合同、本信託計劃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受益人應根據本信託計劃和本合同的規定,承擔對其享有的信託受益權所作的相應的限制,包括但不限於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十八條的規定將信託受益權轉讓變現的限制。

第十三條 信託財產應承擔的税費和費用

1.除非委託人另行支付,受託人因處理信託事務發生的下述費用與税費由信託財產承擔:  信託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生的税費;

文件或賬冊製作、印刷費用;

推介費;

信息披露費用;

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用、律師費、信用評級費等中介費用;

收付代理機構代理費用;

信託報酬;

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分配時的股份過户等費用;

信託終止時的清算費用;

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税費和費用。

2.費用計提,信託存續期間實際發生的費用從信託財產中支付,列入當期費用。

受託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託人有權從信託財產中優先受償。

信託報酬由受託人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規定提取。

第十四條 信託報酬  本信託計劃的信託報酬總額為_________元,分三年由受託人從信託財產中提取。

其中第一年的信託報酬為_________元,由受託人於信託計劃成立並受託人支付全部股權轉讓價款後三個工作日內提取。

第二年的信託報酬為_________元,第三年的信託報酬為_________萬元,由受託人分別於信託計劃成立之日起滿一年和兩年後的三個工作日內提取。

第十五條 信託收益

1.本合同項下信託收益的來源:本信託計劃項下的總信託收益,為受託人根據信託文件的規定,對信託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產生的全部收入,扣除信託計劃資金和應由信託財產承擔的税費和費用後的餘額本合同項下的信託收益,為總信託收益中不超過本條第2項規定的預期信託投資收益率的信託收益,按照本合同項下信託資金佔類合同信託資金總額的比例,向本合同受益人分配的部分。

總信託收益超出上述信託投資收益率以上的部分,根據信託文件的規定,歸普通受益人和特定受益人按照本信託計劃享有。

2.本合同項下預期年信託投資收益率:  本合同項下預期年信託收益率為5%。

實際年信託投資收益率將根據_________的實際經營管理狀況和用於分配的利潤數額等因素確定。

本合同項下受益人同意其年信託投資收益率最高不得超過上述預期年信託收益率。

超過上述預期信託投資收益率以上部分的剩餘信託收益,根據信託文件的規定,全部歸普通受益人和特定受益人根據本信託計劃享有。

委託人在此確認,其已經理解本條第2項第小項所述之信託投資收益率,僅為預期年信託投資收益率,其並不表示或暗示受託人對上述收益率的保證或承諾。

信託資金的實際信託投資收益率取決於_________的實際經營管理狀況和用於分配的利潤數額。

3.信託投資收益率的計算:以上信託投資收益率,以委託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資金數額為基數確定。

第十六條 信託收益的分配

1.信託收益分配的方式和數量:本合同項下信託收益應當以現金方式進行分配。

受託人應當按照本合同信託資金額佔類信託合同信託資金總額的比例,以現金方式,向本合同項下受益人進行信託收益分配。

本信託計劃存續期間,當年度實際提取和分配的收益不足預期年信託投資收益率的,以次年總信託收益彌補不足部分,然後再按照不超過預期年信託投資收益率提取次年度受益人的信託收益。

在信託有效期內,以此類推。

2.信託收益分配的領取和期限:本合同項下的信託收益,每年分配一次,由受託人於_________利潤分配實施後十五日內,向本合同受益人進行分配。

受託人在信託收益分配之日,將受益人應得之信託收益劃款至受益人的以下銀行帳號:户名: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第十七條 信息披露

1.信託存續期間的信息披露  在本信託計劃推介期間,本信託計劃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評估報告放置於受託人營業場所,委託人可以查閲。

本信託計劃成立後,受託人每半年製作信託資金運作及收益情況表、信託財產風險狀況動態分析報告和其他必要的事項説明,在委託人、受益人要求查詢時,可持有效身份證件或法人的授權委託書在受託人營業場所進行查閲。

在本信託計劃成立每滿一年後的10個工作日內,編制信託財產年度管理、運用報告書和信託資金運用及收益情況表,並以下列方式通知委託人與受益人:受託人營業場所存放備查;

在受託人網址_________上公告;

來函索取時寄送。

受託人在實施本信託計劃過程中發生信託目的不能實現、因法律、法規修改嚴重影響信託事項時,應在知道該等事項發生之日起的30個工作日內以本條第1項第小項規定的形式通知委託人與受益人。

2.信託終止後的信息披露:受託人在本信託計劃終止後30個工作日內編制信託財產清算報告,並以本條第1項第小項規定的方式報告委託人與受益人。

受益人或其繼承人在信託計劃清算報告公佈之日起30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受託人就清算報告所列事項解除責任。

第十八條 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分配  本信託合同項下的受益人,應根據本信託計劃、本合同第二十條第1項第小項的規定,以及類信託合同的規定,採取將其信託受益權向特定受益人轉讓的方式,實現信託財產和實際持有期未支付信託預期收益的變現。

受託人在上述信託受益權轉讓之日,將受益人應得之變現價款信託收益劃款至受益人的以下銀行帳號:户名:_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第十九條 信託受益權的轉讓  受益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信託受益權,在信託生效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在信託生效日起一年後,可通過轉讓信託合同形式轉讓,但不可以分割轉讓。

受益人向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以外的人轉讓信託受益權的,應當書面通知受託人,受託人應於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徵詢特定受益人意見。

特定受益人應當在7日內予以書面答覆。

特定受益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受讓上述信託受益權的權利。

特定受益人放棄優先受讓權的,或特定受益人在上述期限內未予答覆的,受益人方可按照其各自信託合同的規定,轉讓信託受益權。

受益人轉讓信託受益權,應持信託合同和轉讓申請書與受讓人共同到受託人處辦理轉讓登記手續。

轉讓人和受讓人按照轉讓的信託合同信託資金額的0.1%分別向受託人繳納轉讓手續費。

未到受託人處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的,不得對抗受託人。

受益人轉讓本合同項下之信託受益權,應當將本信託計劃項下委託人與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全部轉讓給受讓人。

第二十條 向特定受益人轉讓信託受益權

1.受益人按照以下兩種方式,向特定受益人轉讓信託受益權  本信託計劃存續期間,受益人有權按照本信託計劃、本合同的規定,要求特定受益人通過受讓其信託合同的形式,受讓其信託合同項下的信託受益權。

受益人請求特定受益人受讓上述信託受益權時,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有義務受讓上述信託受益權,由受託人負責落實。

轉讓方應當按照轉讓信託合同信託資金額的0.1%向受託方支付轉讓手續費。

在信託終止前2日,本信託計劃項下優先受益人應當將其全部信託受益權向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轉讓,以實現信託財產和實際持有期未支付信託預期收益的變現。

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有義務按照本條規定的受讓價格受讓上述信託受益權。

上述轉讓由受託人負責落實。

上述轉讓不收取轉讓手續費。

2.轉讓價格的確定:本條第1項第、小項所述信託受益權的轉讓價格為受益人所轉讓的類信託合同的信託資金額,與以該合同規定的預期信託投資收益率計算的實際持有期未支付信託預期收益之和。

3.本條規定的信託受益權轉讓後受讓人信託收益權的確定:特定受益人按照本條第1項第、項的規定,受讓優先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的,按照以下規定,確定受讓後信託受益權的內容: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受讓類信託合同項下之信託受益權後,其繼受的信託受益權按照本信託計劃項下類信託合同規定的信託受益權確定和執行。

受讓人除享有特定信託收益權、信託財產特定分配權和要求本信託計劃項下普通受益人向其轉讓其信託受益權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外,放棄其他特定收益人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風險揭示與風險承擔  受託人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_________的經營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和其它風險。

受託人根據本合同及本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導致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由信託財產承擔。

受託人違反本合同及本信託計劃的規定處理信託事務,致使信託財產遭受損失的,受託人應予以賠償。

第二十二條 信託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本信託設立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未經委託人、受託人和受益人一致同意,委託人和受益人不得變更、撤消、解除或提前終止信託。

2.本信託可因下列原因而終止:  本信託計劃信託期限屆滿;

信託當事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信託;

信託目的已經實現或者不能實現;

當_________淨資產下降到本信託計劃成立時的70%或以下時,特別委員會作出決議,提前終止信託計劃,由受託人貫徹實施;

本合同、本信託計劃另有規定,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法定事項。

3.本信託計劃成立後,因受託人解散等導致受託人不能履行受託人職責時,在經委託人認可後,由受託人在解散前選定新受託人。

新受託人繼續履行受託人職責。

第二十三條 税收  受益人與受託人應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依法納税。

應當由信託財產承擔的税費,按照法律、法規及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四條 違約與補救  若委託人或受託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一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嚴重失實或不準確,視為該方違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非因受託人原因導致信託被撤銷、被解除或被確認無效,視為委託人違約。

由此給本信託計劃項下其他信託的受益人和本信託計劃的財產造成損失的,由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二十五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解釋、修改和終止等事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規及規章。

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受託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合同的整體性  本信託計劃和信託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規定的,以本信託計劃為準;

如果本合同與本信託計劃所規定的內容衝突,優先適用本合同。

本信託合同的委託人、受託人在簽署信託合同後,即視為同意並接受本合同中所規定的,對本信託計劃項下各類信託合同當事人之權利、義務,並確認上述權利、義務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

違反上述規定,即構成對本信託合同的違反,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申明條款  委託人和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閲讀了本合同、本信託計劃和信託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對本合同、本信託計劃及風險申明書的所規定的內容已經充分了解且均無異議。

第二十八條 期間的順延  本合同規定的受託人接收款項或支付款項的日期如遇法定節假日,應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第二十九條 合同簽署  本合同經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委託人和受託人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人: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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