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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協議合同(15篇)

投資協議合同(15篇)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各種協議頻頻出現,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那麼相關的協議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投資協議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投資協議合同(15篇)

投資協議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為:______________組織,合夥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項目。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1)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2)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裏的營業額。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投資協議合同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一致認同,乙方作為新的投資人與甲方共同經營濰坊東旭建築機械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成為該公司股東。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特訂立本協議。各方按如下條款,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一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出資金額為人民幣60萬元(陸拾萬元),佔公司股份總數的30%。

乙方根據公司建設廠房、採購設備的進度以及正常的流動資金需求情況適時的向公司注入以上出資。

乙方在成為公司股東之後,依上述兩項約定履行出資義務。

第二條 入股及股份的轉讓依法履行了法定入股程序後,方視為乙方業已入股,成為公司股東。乙方轉讓股份,須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且履行相應的法律程序。

第三條 股東(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 、依公司章程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2 、依據30%的出資比例享有公司利潤,承擔公司虧損; 3 、對成為公司股東之前的公司經營利潤不享有任何權益、對營業損失及債務亦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成為公司股東之後,若由於公司清償乙方成為股東之前的債務致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由甲方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 、全面負責公司的財務和業務工作。

5 、應按本協議書之約定及時支付相應款項。

第四條 承諾

甲方承諾,濰坊東旭建築機械租賃有限公司系合法註冊,現依法經營的合法公司,否則,向乙方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如還有其他損失,應據實賠償。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乙方若遲延支付款項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損失的,應給予相應的賠償;若甲方因重大過錯,致使公司遭受資金損失的,應當向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應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第七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共同協商,並且須簽訂補充協議。 本協議書共兩份,雙方各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投資協議合同3

乙方_________為方便甲方_________(投資者)申購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以下簡稱按值配售)的新股,特開辦代理申購市值配售新股的業務。經甲乙雙方自願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配售新股申購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就甲方資金帳户下的_________證券帳户和指定在乙方席位交易的_________證券帳户代理申購滬、深證券交易所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的新股(不包括原流通股增發新股,下同)。

申購價格:

1.按定價發行的價格申購;

2.如為詢價發行,則按價格區間的上限申購。

第二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其提交的資料真實有效,並同意承擔因資料不實、不全、不準確而引致的全部責任。當甲方資料發生變化時,甲方應及時到乙方處辦理變更手續。

2.甲方參與市值配售的前提條件:以發行公告確定的交易日的收盤價進行計算,登記在甲方單個證券帳户內的各已上市流通人民幣普通股(即a股)的總市值不小於_________元。具體以深、滬證券交易所發送的數據為準。

3.如同一天有兩隻或兩隻以上新股在同一交易所發行,由乙方按交易所規定申購,甲方對此無異議。

4.甲方應在新股申購的t+2日查詢自己的配號是否中籤,若中籤並對所中籤新股繳款無異議,應於t+3日14:00時前在資金帳户中存有足額的新股認購款,乙方將於t+3日對甲方帳户中籤的新股進行繳款處理;若甲方帳户資金餘額不足繳付新股認購款的,乙方將根據甲方帳户中的資金餘額所能實際認購數對甲方帳户中籤的新股進行繳款,對剩餘的中籤未繳款股份視同甲方放棄認購,並於t+3日14:00時前向交易所申報。

5.甲方中籤後如放棄認購,必須於t+3日14:00時前就放棄認購部分自行向交易所進行申報委託,放棄認購的數量為實際放棄的數量(可以不是1000的整倍數)。不作放棄認購申報,則視同全部繳款認購。

 第三條 乙方權利、義務

1.在新股配售申購日,乙方按深滬交易所有關規定,自主選擇適當有效的時間為甲方按交易所允許的最高申購額向交易所發送配售新股申購委託(交易所另有規定者除外)。

2.乙方不承擔申報成功或認購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責任,也不承擔因未中籤而申購失敗的任何責任。

3.若甲方同時有數只新股中籤,而繳款日(t+3)甲方資金帳户的資金餘額不能全部繳付新股認購款,乙方將按隨機順序依次繳款,未繳付認購款的新股放棄認購,由此而引起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經濟或法律責任。

4.乙方不負責中籤新股的賣出事宜,甲方應自行注意新股的上市日期。

5.對於因通訊中斷、電腦故障、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申購失敗,乙方不承擔任何經濟或法律責任。

第四條 乙方應及時在營業場所公佈有關新股配售、搖號中籤等信息,甲方有義務通過各種途徑瞭解上述信息並做好相關的準備。

第五條 本協議解釋權歸乙方,協議未盡事項按中國證監會、滬深證券交易所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有關規定和規則執行。甲乙雙方均應關注並遵守有關部門對新股配售規定和規則的修改或調整,乙方有權根據有關規定和規則修改本協議相關條款,並在營業場所進行公告,甲方對此無異議。

 第六條 甲乙雙方均有權終止本協議,甲方提出終止協議時,需帶本協議並持有效證件到乙方櫃枱親自辦理有關手續,終止協議第二天生效;乙方終止本協議需提前十天在營業部經營場所內張貼通知。

 第七條 本協議於雙方簽字後第二天生效,至一方提出終止或甲方銷户後終止。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資協議合同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xx投資事宜,本着平等自願原則,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協議:

一、項目資金

1.本項目的投資主體為甲乙雙方,甲方投資比例為項目總投資的,乙方投資比例為項目總投資的xx%。

2.甲乙雙方按照項目進程投資,按階段結算。

甲乙雙方的具體投資金額以雙方結算為準,實行多退少補。投資金額未達到其投資比例的一方,應當在雙方結算完成後三日內,向另一方補足。

如雙方就投資金額退補事宜協商不成的,則項目經營所得或拆遷補償款等收益的分配比例自動以實際投資比例為準。

3.項目建設過程中如因資金不足向第三方借款籌資的,該借款系投資者一方的個人借款,計入其投資金額。借款一方不得允諾第三方參加項目的建設、經營管理、分紅等事宜。

二、項目建設

項目建設過程中,甲乙雙方實行分工合作,具體如下:

1.甲方負責辦理本項目的土地使用審批等其他依法應當辦理的相關手續;負責與當地村委會、村民等協調涉及土地的一切事宜。

2.乙方負責財務管理、人事管理;負責項目建設過程中的材料、設備及其他物品採購。

3.甲乙雙方共同管理項目具體施工建設、施工安全等其他事宜。

三、經營管理

項目投入使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決定項目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乙方負責財務、人事等日常經營管理。

四、收益分配

1.甲乙雙方以實際投資比例分配項目經營所得的淨利潤收益。

本協議所稱淨利潤為項目經營過程中除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需繳納的税費以外的淨收入總額。

2.本項目如因國家政策等原因被徵收、拆遷,所得款項由甲乙雙方按照實際投資比例分配。

五、債務承擔

1.因項目建設或經營管理產生的合理債務,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2.因其中一方個人原因產生的債務,由其獨自承擔,另一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違約責任

1.任意一方未按本協議約定繳納投資金額,應當補足差額,並按照應繳納投資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2.任意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或實施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七、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因本協議產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項目所在地法院管轄。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投資協議合同5

擔保編號:_____________

擔保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多邊投資擔保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甲)擔保權人擬投資於_________(“項目企業”的名稱和主要業務地);_________(乙)作為這一投資安排的一部分,擔保權人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業已與________(東道國)政府締結了_______(擔保協議的名稱),其核準副本業已提供給多邊機構;_________(丙)擔保權人業已向多邊機構申請擔保與這一投資及其擔保協議有關的某種非商業風險;以及_______(丁)多邊機構,經東道國政府的同意,業已同意按以下所規定的條件,提供該擔保;有鑑於此,有關各方協議如下:

第1條 通則

有關各方特此認為多邊機構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擔保產權投資通則(下稱“通則”)的一切條款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並且有同樣效力,如同它們完全規定於合同之中,(須經本附表a的修改)。這裏所用字母開始大寫的術語定義於通則之中。

第2條 擔保投資

擔保投資應是擔保權人由於_________(支付或其他出資取得這些股份)所取得的項目企業_________(普通)股份;但這一股份數必須調整,以反映股份分股、股票股利或類似指標和根據以下第6條所規定的備用擔保納入本合同擔保的附加股份。

第3條 擔保

在與本合同條款保持一致的情況之下,並考慮到根據第7條所支付的保險費,多邊機構同意賠償擔保權人在擔保期限由於下列任何風險發生的直接結果所承受的有關擔保投資或其收入任何損失額的_________%(“擔保百分比”):

(1)轉移限制;

(2)徵用;

(3)違約;或

(4)戰爭和內亂。

第4條 擔保期限

擔保期限應開始於代表多邊機構簽署本合同(“合同日期”),結束於______或根據通則第七章終止本合同的任何一個較早的日期

第5條 擔保貨幣

多邊機構和擔保權人根據本合同的一切支付,都應用______ __(“擔保貨幣”)進行。

第6條 擔保額和備用擔保額

在任何情況之下,根據本合同的任何和全部賠償總額都不得超過_________(“擔保額”),除非根據通則第29條,經擔保權人請求,在不超過_________(“備用擔保額”)的數額的條件下,這一數額才得以增加,並且,在通過第30條所規定的情況下應予減少。

第7條 保險費

在擔保期限,擔保權人應向多邊機構以擔保額的_________%加上備用擔保額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年度保險費。

第一年度的保險費應是_________(數額),並應在合同日期支付。以後的年度保險費應在合同日期週年或在此之前支付,並且,應根據這類保險費日期生效的擔保額和備用擔保額計算。

第8條 會計原則

就本合同而言,項目企業的財務報表或有關項目企業的財務報表應根據_________(國名)所公認的會計原則編制。

第9條 違約期限

就違約擔保而言,通則第9條(b)款所指定的期限應是擔保權人就不執行或違約求償提起司法或仲裁程序之後的_______年。

第10條 擔保確定性申請表的保證

擔保權人理解,多邊機構締結本合同的依據是作為附表b附於本合同之後的擔保確定性申請表中的信息和陳述。

擔保權人表示並保證,在其簽署本合同之日,這類信息和陳述在所有重要方面都是準確的和完全的;但是,這一保證不得擴展到有關預測和估計的錯誤,如果:

(1)在上述日期,擔保權人或項目企業都不知道這類錯誤,或者,即使他們十分謹慎行事,也不可能知道這類錯誤;並且

(2)當擔保權人或項目企業知道這一錯誤時,擔保權人迅速向多邊機構通報。

第11條 仲裁

在與通則第3.1節所規定的限制相一致的情況之下,有關各方之間產生於本合同或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端都應根據通則第3條所指定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程序應在_________(城市和國家)進行。

第12條 地址

下列地址應是為通則第6條的目的而規定的:擔保權人:__________,多邊機構:______________。

第13條 生效

本合同應在合同日期生效。

有關各方,通過其正式授權的代表,以其各自的名字,簽署本合 以資證明。

擔保權人(蓋章):_________ 多邊機構(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投資協議合同6

案情介紹

原告:王維和。

被告:雲南東陸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東陸公司)。

被告:雲南省技術進步開發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技術開發公司)。

原告王維和的訴訟請求是:

1、解除原告與兩被告三方簽訂的共同投資《協議書》;

2、責令被告停止對原告公司財產所有權的侵權行為;

3、兩被告返還原告的2294萬餘元資產和賠償損失;

4、確認兩被告非法炮製的有關侵佔原告財產所有權的法律文書和實施的行為為無效的法律文書和行為;

5、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以下為一審法院確認的事實:玉溪市維和製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維和公司)於1996年7月19日登記成立,王維和為法定代表人,股東為王維和及玉溪市蓮池實業總公司(以下簡稱蓮池公司),註冊資金為20xx萬元,王維和出資佔55%,蓮池公司出資佔45%.1997年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維和公司簽訂了一份《協議書》,約定共同投資成立雲南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金為7500萬元,東陸公司投資3000萬元,技術開發公司投資2400萬元,維和公司投資2100萬元。同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王維和另簽訂了一份《協議書》,約定三方重新投資原維和公司,註冊資金為7500萬元,東陸公司投資3000萬元,技術開發公司投資2400萬元,王維和投資2100萬元。

1997年8月20日,東陸公司法定代表人鄭

在春持8月19日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依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王維和簽訂的“三方重新投資原維和公司”的《協議書》,以維和公司董事長的名義向玉溪市工商局申請維和公司有關事項的變更。1997年9月9日,玉溪紅塔審計中心玉溪市審計事務所出具了維和公司註冊資本金為7500萬元的《資本金核驗證明書》。1997年9月26日,玉溪市工商局根據變更申請及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對維和公司部分事項進行了變更登記,法定代表人變更為鄭在春,註冊資金為7500萬元,股東變更為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及王維和,其中東陸公司出資3000萬元,技術開發公司出資2400萬元,王維和出資2100萬元。1997年12月21日,兩被告召開會議,作出維和公司《董事會暨股東會決議》,稱原維和公司股本金為零,不再享有股東權益。

在被告據以進行維和公司工商變更登記的一系列法律文書中,1997年8月19日《雲南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會議紀要》、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這兩份材料上的“王維和”簽名是參會人員蒲新民所寫,沒有證據證明蒲新民已徵得王維和的同意。1997年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這兩份材料,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及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法醫技術鑑定中心鑑定,前兩頁(內容部分)與尾頁(無正文,簽名部分)非一次性形成。另,1997年12月21日維和公司《董事會暨股東會決議》沒有王維和的簽名,兩被告在庭審中認可該決議不產生法律效力。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在維和公司的經營運作中,既有民事行為,也有行政行為。在本案中,法院僅就民事行為的法律效力進行審查,有關工商管理機關進行變更登記的行政行為不在本案審查範圍。該院認為,1997年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維和公司簽訂的《協議書》及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王維和簽訂的《協議書》,分別違反了《公司法》第75條和第39條,因而無效。1997年8月19日《雲南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會議紀要》及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的內容不能視為王維和真實意思表示,因而無效。1997年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這兩份

材料,一方面不足以確認為王維和之意思表示,另一方面其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9條、第31條),因而無效。該院還認為,根據《公司法》第4條,公司股東作為出資者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選擇管理者等權利,原告王維和作為公司的股東,在本案中無權以財產所有權爭議主張權利,其請求兩被告返還資產和賠償損失的主張不予支持。

一審判決為:1997年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維和公司簽訂的《協議書》及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王維和簽訂的《協議書》,1997年8月19日《雲南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會議紀要》及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1997年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及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1997年12月21日維和公司《董事會暨股東會決議》,均無效。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訴訟費由王維和承擔30%,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共同承擔70%.

評析

本案的諸多法律問題是值得探討的:

一、本案涉及的法律關係主要有四個:

1、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維和公司之間的共同投資關係,即聯營問題;

2、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王維和、蓮池公司之間的股東地位問題;

3、工商管理機關進行變更登記的行政行為;

4、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的侵權問題。

一審法院對工商管理機關進行變更登記的行政行為問題不予審理是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然而,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變更維和公司董事長的行為是不是行政行為?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對維和公司的變更申請是不是行政行為?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案件時能否對變更公司董事長的行為及提出變更申請的行為其合法性進行判定?

二、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原告王維和作為公司的股東,在本案中無權以財產所有權爭議主張權利,這無疑是正確的。然而,如果一審認定的事實是確切的,王維和由原來佔股權55%的大股東變為佔股權28%的小股東,蓮池公司的股東權利則變為零,其股東權利已受到了極大的侵害,而這一侵權行為主要是由兩被告實施的,那麼王維和及蓮池公司能否對股東權利被侵害主張權利?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案件時是否應對這一侵權行為進行審理?人民法院是否有權對原、被告的股東地位進行判定?

三、在現實的經濟糾紛中,尤其是涉及公司法人的經濟糾紛中,往往既有平等主體間的民事行為,又有行政行為,而按照現行的審判制度,經濟案件依照民事訴訟程序進行審理,無權對行政行為進行審查,對行政行為的審查則要另行通過行政訴訟程序,這樣一來,一樁經濟糾紛就必須經過兩次甚至三次訴訟才能解決問題,這顯然與“便於當事人訴訟、便於人民法院審判”的“兩便原則”相悖。法律界及立法機關應當對這一問題進行研究,找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來,比如,制定特別的“經濟訴訟法”,在審理經濟案件時賦予人民法院行政審判權,或者,在審理涉及行政行為的經濟案件時,由經濟審判庭和行政審判庭聯合組成五人或七人的特別合議庭,對不同的當事人、不同的問題分別適用不同的訴訟程序,等等

投資協議合同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共謀發展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概況

銀川市民生街投資皇室假日美容院,項目週期為 五年。

其中:甲方投資佔雙方投資總額的 50 %,貳拾萬元;乙方佔雙方投資總額的 50 %,貳拾萬元。

第二條 投資方式和時間

乙方應在本投資投資合同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將投資款全額匯入甲方指定的帳户上。

第三條 利潤分配

甲乙雙方按其投資額佔投資總額的比例分享投資項目的利潤的50%,分擔投資項目50%,的虧損。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4.1 甲方負責投資項目相關證照的辦理;

4.2 甲方負責投資項目的具體事務執行和管理;

4.3 甲方有權按照本投資合同協議書約定分配利潤。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5.1 乙方應保證按照本投資合同協議書約定的時間及方式將投資甲乙方擬總投資 肆拾萬 萬元人民幣,在

款足額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户;

5.2 乙方不得擅自干涉甲方對投資項目的運營管理,但有權對財務信息進行查詢和質問;

5.3 乙方有權按照本投資合同協議書約定參與投資項目的利潤分配。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甲方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投資項目不能啟動,乙方有權終止投資合同協議書,視同甲方違約。

6.2 乙方違約責任

若乙方不能按時足額將投資款匯入甲方指定賬户,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每遲延一天匯款,應按照乙方投資款總額的3‰向甲方承擔違約金。

6.3由於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的重大調整,致使投資合同協議書不能繼續履行時,應在15天內書面通知對方,在取得有關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除違約責任。經雙方協調一致,可終止本投資合同協議書,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投資合同協議書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未果,雙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本投資合同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投資協議合同8

甲方(投資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理財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充分信任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甲方出資金,乙方出操作技術。就現貨黃金投資委託理財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理財名稱:金算盤理財Ⅰ期

二、委託事項:甲方出資人民幣(大寫) 元委託乙方投資理財,甲方將投資資金轉入到乙方指定賬户:

户名為 ;賬號為

三、本協議為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四、約定收益;此理財為固定類收益產品,半年期委託收益為投資金額的11%,一年期收益為投資金額的30%,理財期屆滿後,乙方將甲方投入的本金及收益一併返與甲方。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基本資料,包括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銀行户名,賬號、電話號碼等資料;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基本資料,包括企業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公司地址,經辦人聯繫電話等。

2、乙方擁有獨立且唯一的下單操作權,甲方對帳户有檢查、監督的`權力,但不得參與任何開倉與平倉的交易。甲方可以為乙方提供相關的市場信息,但不能參與或干涉乙方的正常投資決策。如果甲方強行下單。一切後果由甲方獨自承擔,與乙方無關。

3、本協議執行期間甲方不得撤資,協議執行期間如果甲方強行撤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4、在協議期內,乙方有責任按照約定向甲方通報資金的使用情況,乙方有責任與義務對甲方的賬户資金,交易記錄等資料保密,不得對其他人泄露。

六、違約責任

因甲方或乙方單方面違約造成本協議終止,違約方須向另一方支付投資額的 違約金。

六、執行條例

1、本協議的條款是在雙方自覺自願地原則簽署的,雙方須自覺遵守。個別條款存在的瑕疵不影響其它條款的執行。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協商解決,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形成解決。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客户告知:

本人已充分理解委託理財服務的風險性,並願意承擔相應風險。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日年月 日

投資協議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為充分利用土地資源,加快_____區經濟發展,甲方將部分土地出讓給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項目投資意向合同書。

第一部分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本合同用地主要用於建設“__________”生產項目。項目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億元。

第二條甲方擬向乙方出讓本合同項下用地(下稱“項目用地”),用於建設上述項目。

第三條本合同各方的基本情況

甲方作為本協議的一方,甲方承諾並保證具有履行本協議各部分項下權利和義務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其自有的職責範圍或經上級授權足以履行本協議。

乙方作為本協議的另一方,乙方承諾並保證具有履行本協議項下權利和義務的能力。

第二部分項目用地的出讓

第一條項目用地出讓範圍

項目用地位於_______________,地塊紅線面積約為_____畝(以實際測量為準),具體四至及範圍見附圖。

第二條項目用地出讓價款及出讓方式

(1)本項目用地分兩部分採取“招、拍、掛”牌方式出讓,招、拍、掛”牌起始價為:人民幣_____萬元/畝。

(2)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____萬元,作為乙方啟動項目用地“招、拍、掛”程序的定金;

(3)甲方收到乙方上述訂金後___個月內,即啟動項目用地的“招、拍、掛”牌程序。乙方根據項目用地“招、拍、掛”程序的要求向甲方支付保證金(前述乙方已支付的定金轉為保證金,保證金可抵作乙方的土地出讓價款)。

(4)乙方成功摘牌並取得各部分項目用地成交確認書之日起三日內,再向甲方支付成交土地總價款的40%;剩餘成交土地款乙方須自取得項目用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土地用地性質和出讓土地使用年限:項目用地在交付時為符合建設用地規劃的工業用地。工業用地的使用年限為五十年,使用期以《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核准的日期起計算。

第三部分雙方權利義務

第一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本出讓土地的“三通一平”及其費用,即負責通水、通電(公共線路供電)、通路到地塊紅線,地塊平整按現狀;

(2)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為乙方辦理好項目用地的出讓手續和國有土地使用證;

(3)協助乙方參與國有建設用地“招、拍、掛”,辦理項目報批、環評、土地報批辦證、開工投產等有關手續,確保上述手續順利辦妥。

第二條乙方權利義務

(1)積極準備項目資料和資金參與項目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招、拍、掛”;

(2)建設用地的規劃建設必須符合《_____工業項目准入辦法(試行)》,並執行當地工業園總體規劃;

(3)本項目須在項目用地簽訂完成正式出讓合同後三個月內報建,五個月內開工建設,一年內建成投產;

(4)按有關部門要求,及時向甲方提交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所需的有效證照、資料。

第四部分附則

第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方和乙方以補充合同的形式完善。

第二條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的授權委託人除任何一方以書面的形式作出變更外,均作為雙方的有權代理人,有權簽發相關的文件。

第三條甲、乙雙確認以下為各方的有效送達地址:

甲方的有效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乙方的有效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在本合同履行的過程中,對上述對方地址的送達構成有效的送達。任何一方變更上述地址,應以書面的形式告知對方。

第四條甲、乙雙方應切實、全面履行本合同。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協商解決。

第五條因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市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投資協議合同10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以下簡稱“甲方”與“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諮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户方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户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户關係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投資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甲方按乙方投資金額25%年利潤給予乙方(計算方式:投資金額×25%=年利潤);結算時間一年(從此合同簽訂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若一年期滿乙方撤出投資金額,甲方無條件返還乙方全部投資金額。

五、乙方為甲方提供銷售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信息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注:10%),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六、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業信譽或客户關係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乙方投資金返利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七、乙方只為甲方提供投資金額,乙方無權利參與甲方市場運作及業務管理,乙方有建議權;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工作開展,積極參與甲方的各項社交活動(例如:酒會及贈酒活動)

八、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協議到期後,甲方應付未付的信息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九、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十、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一、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簽約日期:

乙方:

法人代表:

簽約日期:

投資協議合同11

甲方(公司自然人)乙方(入股人):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友好、互助的原則,簽定本入股合同。甲乙雙方均得按以下條款執行雙方職責,履行此約:

一、入股時間: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二、入股金額:乙方出資共計人民幣元,計 股。

三、入股金資產計算:按人民幣 元為總資產(以簽約當日核算計),共計 股(此為原始股)。甲方佔股,乙方佔股。

四、分紅:

①每月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

②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

五、退股、中途退股。

A、合同到1/3時;按當時入股金額之1/3退還,已分紅利亦按1/3計算。

B、合同到2/3時;按當時入股金額之2/3退還,已分紅利亦按2/3計算。

C、合同到期時;作為總資產計算標準,再按股數退還 .

六、純利潤: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 1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 是為當月純利潤。

七、其他:

①乙方在與甲方合同期內,不得與任何人在 區域內做同類產品營利性投資。

②乙方在合同期滿後,若未續約,則在合同期滿後,一年內,不得在當地開設同類產品經營公司。

③合同到期日前半年,甲、乙雙方必須決定是否繼續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決定權,若乙方決定繼續合作,甲方不得拒絕。

④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八、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雙方同意後更正之。

九、本合同一式一份,由甲方保管

甲方: 乙方 :

代表人:

身份證號:

簽約日:年 月日

投資協議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

為完善和提升____________的旅遊基礎設施及旅遊接待能力,解決甲方行政區域內部分剩餘勞動力的就業問題。乙方決定在甲方____________投資開發旅遊產業,區域為____________片區。為保證甲、乙雙方的根本利益,確保項目的順利進行。經雙方協商確定達成投資意向協議,為明確雙方的職責,特簽署此《投資意向書》。

一、項目建設內容

乙方在____________片區投資開發的旅遊產業項目由休閒度假山莊和低密度旅遊服務建築羣組成,項目總投資約20_萬元,項目具體建築面積以規劃管理部門核准為準。

二、乙方職責及義務

1、由乙方聘請相關機構,在20_年3月1日前完成該片區的地形圖測繪工作,費用由乙方負責。

2、由乙方聘請具有資質的規劃設計人員,完成整個片區的規劃設計初稿送甲方;待甲方審查並提出修改意見後,在30日內將修改後的規劃設計正式文本報送甲方送有關部門審查,待審查通過後應嚴格按照批准方案進行建設,費用暫時由乙方墊付。

3、乙方在簽署《投資意向書》3日內先付甲方人民幣叁拾萬元(¥300000.00元)作為甲方的前期工作經費,待正式規劃方案批准後,乙方在一次性預付給甲方土地徵地、拆遷費用壹百萬元(1000000.00元),簽署正式《開發合同》後從乙方應付甲方的土地款中扣除。

4、乙方在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後,需在60日內啟動項目建設,2年內完成所有項目建設工作。

三、甲方職責及義務

1、甲方安排一名領導幹部組成的專職協調機構,負責協調處理該項目的徵地、拆遷和羣眾協調等工作。同時,指派專職人員負責為乙方辦理各相關部門的行政許可及批文等事宜,費用由乙方負責。

2、待正式規劃方案批准後,甲方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徵地、拆遷工作並將土地移交乙方進行施工建設。為縮短乙方的建設週期,甲方應協調好各職能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3、待正式規劃方案批准後,甲方在3個月內完成該項目用地的報批及掛牌等工作並協助乙方在30日內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四、優惠政策

因乙方開發項目屬招商引資項目,其建設用地按照點徵的辦法進行掛牌出讓,掛牌出讓價格按照甲方徵地成本價掛牌。由於該地塊目前屬於荒地沒有任何基礎配套設施,為支持乙方發展旅遊產業及完善該片區羣眾的基礎設施建設,甲方將該項目掛牌出讓土地獲取的土地出讓金(鄉淨收益部分)返還90%,及該項目所收繳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全額返還給乙方用於該項目的基礎設施建設。

五、其他事項

1、該項目範圍內的拆遷工作由甲方負責完成,費用由乙方負責。

2、如若乙方在掛牌拍賣時未能取得該地塊的使用權,甲方應協調獲得使用權的公司將乙方所支出的費用並按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將本金利息付還乙方。

六、違約責任

如雙方在執行上述約定的過程中,出現違約行為,侵害另一方利益的將承擔違約責任,除承擔被侵害方的所有損失外,賠償該項目上述總投資的5%的違約責任金。如乙方在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後2年內未啟動項目建設,甲方可無條件收回土地。

本意向書為雙方前期的協議書,在雙方沒有簽署正式《開發合同》以前,雙方均以《投資意向書》約定條件進行。本意向書一式柒份,雙方各執叁份,送市招商局壹份。本意向書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具《合同書》的同等效率。

甲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資協議合同13

甲方:(投資人)

乙方:(操作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投資盈利一事,經過友好協商,現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委託事項

甲方以自己的名義出資 元委託乙方進行投資,獲取收益,最新投資合同範本。

二、權利和義務

甲方必須把投資資金以及相關資料證明交給乙方,供其進行投資操作。甲方有權查詢投資操作情況,但不得干涉投資操作,不得泄漏操作情況,不得隨意抽撤資金,不允許自行進行投資操作。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有甲方負責。

乙方對甲方賬户全權管理,精心運作,自主操作並承擔操作風險;對甲方賬户資金有保本的責任,即在協議到期日,若甲方帳户資金低於其存入本金時,差額部分由乙方補齊,合同範本《最新投資合同範本》。

三、結算方式

投資期限為一年,每月收取利息。

以協議到期截止日為結算日,計算收益情況;以甲方帳户資金總額減去帳户本金後的收益為淨收益;淨收益有盈利時由雙方按 : 的比例分配,淨收益出現虧損時,其虧損部分由乙方補齊;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行為造成損失的,由責任方負責一切損失。

甲方未依照本協定的規定提交出資額,從逾期第一個月起,按出資額的百分之 每月繳付違約金。如逾期三月仍未繳付,除累計繳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乙方未依照本協議規定支付乙方本金及利息時,從逾期第一個月起,按出資額的百分之 每月繳付違約金。如逾期三個月仍未繳付,除累計繳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五、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投資行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而依法被終止;

出現不可預測因素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運作,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本協議由乙方終止後,乙方對甲方理財資金不享有贏利和不承擔虧損;

由於甲方的原因須終止協議的,乙方可以享有理財贏利和不承擔虧損;

如達到終止條件的,可提前終止本協議。

六、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相關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簽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過程中,除進入訴訟程序的部分外,本協議仍具有法律效力。

七、協議期限

協議期限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八、其他

本協議生效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造成無法執行協議,本協議自動解除,甲乙雙方均不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投資協議合同14

第一條 共同投資人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由甲方以其名義享有_________股權,並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公司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 共同投資人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_________%

三方一致同意用出資總額_________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發起設立,各共同投資人將各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_________%。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比例分享共同投資利潤,分擔共同投資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出資形成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若共同投資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 事務執行

1.甲方、乙方、丙方作為共同投資人身份執行共同投資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甲乙丙三方投資人有權相互檢查各自所負責日常事務執行情況,當三方中一方或兩方不再參加公司日程事務管理時,從事公司管理一方或兩方有義務向不再參加公司管理兩方或一方報告共同投資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乙丙三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任何一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某一方或兩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投票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下列事務必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 投資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權利。

第六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實際履行,任何一方自願提供其所有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任何一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投資協議合同15

甲方:

乙方:

地址:

電話: 地址: 電話:

鑑於:

甲方為****交易中心、旗下會員或授權的居間代理商。乙方為法人或者自然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規、《****交易規則》以及其他相關文檔,甲、乙雙方確立現貨交易的事宜,並自願簽訂本協議書。

一、交易標的物

甲、乙雙方開倉與平倉交易標的物為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所有列示品種,乙方以不低於一定比例預付款方式進行的現貨買賣。

二、交易數量

具體細則參照《****交易中心交易規則》執行。

三、報價

交易中心平台上列示的品種價格以國際現貨市場的價格為基礎,綜合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兑美元基準匯率(初期採取固定匯率),連續報出交易中心的人民幣中間指導價。現貨報價單位:元∕噸和元/千克等。

四、交易種類與交易方式

1、交易品種:以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上列示品種為準,其商品價格參照國際價格;

2、乙方以預付款的方式進行現貨買賣;

3、買賣方式:採取乙方自主報價、實盤買賣的方式,乙方可根據市場實時價格進行報價委託。交易中心有權對以上交易種類、規格進行調整。

五、交易時間

1、交易時間: 北京時間每週一早上07:00至週六凌晨04:00不間斷交易(結算時間、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國際市場休市除外);

2、結算休市時間:每個交易日內的05:00-07:00;

3、開休市時間若有變動以交易中心的通知為準。

六、開户及交易

1、乙方在甲方開設一個交易賬户,此賬户由交易中心統一進行監管,並且必須經過交易中心的審核,然後進行激活才可進行交易。交易賬户實行一户一碼制;

2、乙方開户時,須提供有效的本人身份證(自然人投資者)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 税務登記證(法人投資者)等有效證件,並保證所提供開户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有效性,同時需要在交易中心指定的銀行開立結算賬户,用以實現與交易中心保證金專用賬户之間的資金劃轉。如乙方提供的開户資料有虛假,乙方須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當有關資料發生變化時,乙方應及時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如因資料發生變化,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所有的協議和電子化的通訊都須以親筆簽名或電子記錄進行確認;

4、乙方必須對交易賬户和所有密碼進行妥善保管,並獨自承擔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的一切後果。 如若確實丟失,乙方須提供其本人有效的身份證件(自然人投資者)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法人投資者)、客户協議書以及其他相關信息,並予以確認簽字(法人投資者需加蓋公章確認),經甲方和交易中心核對無誤後,方可將密碼恢復至初始狀態;

5、乙方必須確保其有足夠的軟件和硬件系統;

6、乙方的交易賬户只限其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如轉借他人所引起的一切糾紛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7、甲方僅通過客户賬號和密碼以及電話密碼核實乙方身份,乙方應妥善保存其本人(或本機構)的客户賬號和相關的密碼。凡通過客户賬號及密碼登陸進行的交易操作,無論是否確屬乙方本人(或本機構)進行的交易,均被視為乙方本人(或本機構)操作,所有因乙方密碼遺失及被盜導致的損失,均與甲方及交易中心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

8、所有乙方通過網絡或電話發出的交易指令,一經發出成交後,均不得撤銷或撤回,所有乙方通過網上交易系統發出的交易指令,以交易中心計算機記錄數據為準;

9、乙方必須遵守和接受交易中心及甲方規定的有關現貨交易事項的一切規則;

10、甲方不接受乙方的任何典押、質押或抵押,乙方也不得將本協議書中的任何權益全部或部分轉讓;

11、乙方在提取賬户資金時,其最大的取款金額不能超過其交易賬户內的可提取金額;

12、乙方對當日的交易結算結果有異議時,須在一個工作日即 24 小時內向甲方書面提出。如果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視為乙方對交易結算單所記載事項的認可。超過 24 小時之後所提出的要求,甲方及交易中心一概不予受理。

七、指令下達

1、乙方可通過****交易中心交易系統客户端下達買賣指令,可以自行查詢買賣結果,乙方對買賣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2、交易中心買賣系統自動審核乙方指令,包括資金是否足夠等,用於確定乙方指令是否有效,當確定乙方指令無效時,交易中心有權拒絕接受乙方的指令;

3、待交易中心買賣系統每天結算完畢,乙方可以自行查詢成交及結算單據;

4、乙方通過****交易中心交易系統客户端下達買賣指令後,因網絡問題導致行情顯示延時造成實際成交價格與乙方所下達指令價格有所浮動的,乙方須對該筆成交予以認可;

5、乙方在委託下單指令發出後,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部分成交時,通過交易系統對未成交部分進行撤單;

6、乙方的所有委託均為當日有效,在委託有效期內,委託買賣一經成交或部分成交,成交部分不得撤銷;當日未成交部分,在當日結算結束後將被自動撤銷。

八、資金與結算

1、乙方須在甲方指定銀行開立專用賬户進行資金結算,並作為其在甲方辦理****交易中心交易業務的唯一資金結算賬户;

2、交易過程中交易預付款比例不少於總交易預付款的一定比例(詳見),否則交易系統將自動對客户未完成交收的持倉單進行強行平倉。

九、風險管理

1、甲方以持倉風險率來計算乙方的持倉風險,持倉風險率的計算方法:

風險率=客户賬户淨值÷持倉佔用交易保證金×100%

客户賬户淨值=賬户餘額+浮動盈虧

2、當乙方的持倉風險率小於100%時,乙方交易保證金不足,需要追加交易保證金,否則乙方只能減少持有的倉位,直至乙方賬户風險率等於或者大於100%。當乙方賬户風險率低於50%時,甲方將對乙方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全部強行平倉;

3、乙方因為違規或遇到緊急情況以及交易中心認為必要的情況下,甲方可以對乙方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強行平倉;

4、由於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交易中心交易規則的修改、緊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甲方有權根據交易中心要求對乙方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全部強行平倉。

十、費用

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各項費用,包括買賣手續費、延期費等。

1、買賣手續費是指乙方進行買賣時發生的費用。手續費在每筆交易發生時按照交易中心的要求收取,交易中心有權根據市場情況擇機調整交易手續費。(具體詳見《****交易中心網站》)並及時對外公告;

2、買賣手續費是指交易現貨品種時需向交易中心支付的費用,費用細則請參照網站;

3、延期費:延期費按照交易中心規定。

以上費用標準的制定權、解釋權以及調整權屬於****交易中心,交易中心有權根據國家政策或市場原因來調整各項費用、交易品種、交易時間、交易規則等。

十一、違約條款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書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十二、免責條款

1、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員對市場的判斷和操作建議僅供參考,甲方及其工作人員向乙方作出獲利或不遭受損失的擔保或承諾均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乙方據此進行交易產生的虧損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由於市場情況或其他的特殊原因,甲方可能無法在乙方指定的價位建倉或平倉,甲方不負有任何責任;

3、甲方並不能控制電訊信號的中斷和連接以及互聯網的暢通,也不能保證乙方自身網絡設備及電訊設備的穩定性,由此原因而使乙方遭受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有任何責任;

4、乙方電話下單,因電話線路遭受干擾、失靈或錯誤等所造成的乙方損失,甲方不負有任何責任;

5、由於價格劇烈波動而出現跳空性的不連續報價引起乙方單據以直接跳空高開或跳空低開的價格成交,以至於乙方的虧損超過其淨值,此種情況屬於系統性不可抗拒的風險,甲方保留其向乙方追索的權利,乙方必須履行其追加資金的義務,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6、由於地震、水災、火災、、罷工、戰爭、政府管制、國際或國內的禁止或限制以及停電、技術故障、電子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交易中斷、延誤等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7、由於發生不可抗力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改變、緊急措施的出台等導致交易系統臨時或永久性關閉及其他乙方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

8、綜上所述,因為各種不可控因素,甲方不能完全保證所提供的行情與國際行情以及國內的任何一家交易中心的價格保持完全一致。因不可控因素所導致的數據誤差,並由此導致的虧損,甲方有拒絕賠償的權利。

十三、保證條款

乙方保證,乙方不得與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員私下達成交易,以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為承諾, 委託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員從事代客理財業務。

十四、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的所有條款,對於乙方和甲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均不得違反,修訂或更改須以書面的形式寫明並一致通過,雙方簽字確認;

2、本協議書的相關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承諾已充分閲讀本協議及附件內容,包括其中有關甲方的免責條款;

3、本協議各項條款的解釋權在甲方。如甲乙雙方就本協議發生爭議,應以友好協商的原則商議解決。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向交易中心申請調解或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委員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方簽字並蓋章及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可以通過解除簽約的方式終止與甲方簽訂的客户協議書。雙方終止協議履行,乙方必須結清與交易中心和甲方的所有費用和欠款,且在終止協議當天無任何成交記錄;

6、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本協議有效期至甲方被交易中心終止會員資格或居間被取消代理資格之日起;

7、本協議書依據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政策、規章及交易中心規則所訂。如因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章、交易中心規則等發生變動,導致本協議書相關條款與其規定相牴觸的,應以法律法規所規定為準;需要依據法律法規變動對本協議相關條款進行調整的,甲、乙雙方同意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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