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谷 >

行業範例 >投資 >

關於投資合同範文七篇

關於投資合同範文七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投資合同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於投資合同範文七篇

投資合同 篇1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為月息_________‰,按季收息,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後的規定計算

第五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_______次(或一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_____作為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帳户內扣收貸款本息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後,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_________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户。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並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借款方帳户中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並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户行代為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方需要將借款展延,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後辦理延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第九條 合同變更或解除

除《合同法》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十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_________項處理

1.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

貸款方(蓋章):_____________ 借款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保證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投資合同 篇2

甲方(委託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乙方(顧問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醫藥投資諮詢服務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服務項目

由顧問方提供:

1.可行性論證

2.技術預測

3.專題技術調查

4.分析評價報告

5.投資分析報告

6.其它諮詢項目

  第二條雙方的義務

委託方的義務:

1.闡明諮詢的問題,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數據;

2.按期接受顧問方的工作成果,支付報酬。

顧問方的義務:

1.利用自己的技術知識,按照合同約定按期完成諮詢報告或者解答委託方的問題;

2.提出的諮詢報告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

  第三條報酬及支付方式

1.合同總金額按照工作量、技術難度、完成時間等因素由雙方商定,簽署合同後,顧問方將提供一份諮詢方案大綱,委託方確認後,即需支付不少於合同金額30%的定金。

2.在合同約定的時間範圍內,顧問方在收到委託方合同金額(除定金外的)剩餘款項後將諮詢合同約定的所有數據、資料、諮詢報告等提交給委託方。

第四條違約責任

1.技術諮詢合同的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數據和資料,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所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付的報酬應當如數支付。

2.技術諮詢合同的顧問方未按期提出諮詢報告或者所提出的諮詢報告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3.技術諮詢合同的委託方按照顧問方符合合同約定要求的諮詢報告和意見作出決策所造成的損失,應當由委託方承擔。但是,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資合同 篇3

甲方:吉林省永超生態牧業有限公司(下稱公司)

乙方: (認 購 人)

經甲方同意,乙方通過充分了解,自願認購公司股權 股。雙方在辦理購股手續同時籤屬如下協議:

一、該股權持有人享有公司全部股東權益,同股同權、同股同利,並享有公司股權的增值收益和利潤分紅。

二、乙方同意並委託甲方承辦日後股票在境外上市操作交易服務。

三、甲方負責為乙方承辦境外上市工作相關事宜,包括在美國股票託管、開設資金賬户、代理並代表乙方在境外上市的有關交易交割事宜。

四、為便於上市公司的股權交易交割,遵照中介機構的要求股權原件要由美國股票證券託管公司管理,便於股票交易時辦理相關手續。

五、甲方承擔股票上市前在美國辦理的股票登記、託管、銀行開户首次發生的費用,並承辦美國上市相關股票手續。待美國登記、託管、銀行開户及中國外幣開户統一辦理完畢後,乙方持甲方發給的股權確認書到公司領取在美國辦理的股票及相關手續(即:股票副本複印件、股票登記回單、股票託管回單及國內股票外幣開户賬號)。

六、乙方在股權交易、掛失、私下轉讓等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代收代辦服務。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備一份。

甲方:吉林省永超生態牧業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

甲方:

乙方:

現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願達成本 協議書 ,並鄭重聲明共同遵守 :

一、甲方 同意乙方向甲方所屬的境外母公司注資(以下所提到的境外母公司均指要在境外上市的該公司)。

二、乙方向甲方的境外母公司注資(即股權投資):

1、 注資方式:乙方將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的境外母公司注資,注資額為rmb ,所佔該境外母公司股權為 %。

2、 注資期限:乙方可以一次性全額注資或者分批註資,如若分批註資則須符合下列規定: 每月 注入 即 %, 注資 期限共 個月,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次月 號起算。 乙方須在該規定的期限內注入所有資金。

3、手續變更:甲方可以採取增資或者股權轉讓的方式吸收乙方注入的資金,且甲方須在乙方注入所有資金rmb 後 個工作日內完成股東變更的工商登記手續。

4、 股權的排他性和無瑕疵:甲方保證對其擬增發或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沒有工商、税務問題,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5、 費用承擔:在本次股權投資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如見證、審計、工商變更等),由甲方承擔。

6、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投資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

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如甲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股權投資款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7、 退出機制:如若甲方的境外母公司最終沒有在境外成功上市,乙方須向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注資額轉讓所佔該境外母公司的股權。

三、 甲方的 其他 責任:

1、 甲方 應指定專人 及時、合理地向乙方提供乙方在履行諮詢服務過程中所必須的證件和法律文件資料 。

2、 甲方 對 其 提供的 一切 證件和法律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合法性承擔全部責任。

四 、乙方的 其他 責任:

1、乙方 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照規定從事企業 信息諮詢服務 工作。

2、乙方 對 甲方 提供的證件和資料負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責任, 乙方 不得將證件和資料提供給與 本次諮詢服務 無關的其他第三者。

五、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寫材料,甲方確認無誤後簽名蓋章,意味着甲方認可乙方撰寫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實情況,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如果因為材料不真實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六 、 由於 不可抗力 因素,如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或者罷工、政府強制措施、政府政策變更等原因而影響本 協議 的執行,雙方不負違約責任,根據事故影響的時間可將 協議 履行時間相應延長,並由甲乙雙方協商補救措施 。

七 、 甲乙雙方 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八 、 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1 、 本協議簽字蓋章 和授權代表簽字後 即時生效。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具有同等效力 。

投資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鑑於:

1、甲方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萬元,經營範圍為: ;

2、 乙方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經營範圍為: ;

3、 乙方擬以[現金或其他]方式投資購買甲方部分股權,同時甲方願意向乙方出讓部分股份。

4、 乙方對甲方的股權投資行為需分為不同的環節,雙方具體實施環節之時間與細節另行確定。

據此,甲乙雙方就股權投資相關事宜,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願達成如下初步意向 :

一、 交易概述

1.1

1.2 甲方同意將其 %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乙方同意以甲方股票市盈率 倍受讓甲方上述股權,最終轉讓價款將根

據上述約定之市盈率條件協商確定。轉讓價款支付方式由雙方在正式的交易協議中另行約定。

1.3

1.4

1.5 證券形式: 預計交割日為 年 月 日(以下將實際完成時間簡稱為“交割日”) 在完成上述乙方股權投資行為後,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之總公司(佛山市

-------有限公司,甲方系其全資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為“總公司”)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新三板”)掛牌後,以股權置換方式進入其總公司,具體方式及細節雙方另行約定。

1.6 為了實現股權投資的順利進行與最終完成,雙方一致同意依照以下時間表

逐步推進各環節事項。

 二、 交易安排

2.1 盡職調查

在本協議簽署後工作日內,乙方有權自行或聘請中介機構對甲方的財務狀況、法律事務及業務潛力等事項進行盡職調查。甲方應配合乙方的盡職調查,並提供乙方要求為完成盡職調查所需的資料與文件,但乙方保證對於甲方提供的資料與文件予以保密。

在上述約定期限內,如果需要甲方同時享有對乙方進行盡職調查的權利,乙方同時應履行配合之義務。

2.2 交易細節磋商

在本協議簽署後,各方應當立即就本協議項下的交易具體細節進行磋商,並爭取在排他期(定義見下文)內達成正式的交易協議。交易細節包括但不限於:

(1) 乙方入股的具體時間;

(2) 對乙方投資安全的保障措施;

(3) 乙方入股後甲方的公司治理、利潤分配等事宜;

(4) 甲方在完成乙方入股後、總公司掛牌前的後續增資擴股事宜;

(5) 各方認為應當協商的其他相關事宜。

2.3 正式交易文件

在甲方完成盡職調查並滿意調查結果,且雙方已經就交易細節達成一致的基礎上,各方簽訂正式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交易文件,以約定本協議項下的交易的各項具體事宜。

 三、 雙方承諾

3.1 資金用途

甲方承諾融資所獲資金將被用於:

3.2 新三板掛牌

甲方承諾其總公司在交割日之後的 年內盡全部努力實現在全國中小企

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交易。

3.3 債權債務

甲方承諾並保證,除已向乙方披露之外,甲方未簽署任何對外擔保性文件,

亦不存在任何其他未披露之債務。

3.4 公司治理

甲方承諾投資完成後,乙方有權提名人員在甲方之董事會、監事會任職或者

擔任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具體提名人數由雙方另行約定。

3.5 網絡平台維護

乙方承諾投資完成後每年至少投入 元對其銷售甲方產品之網絡平

台系統進行更新維護以及升級,同時承諾如果乙方喪失網絡平台銷售資格,甲方有權回購乙方佔有甲方的全部股權,具體回購價格及細節由雙方另行約定。

3.6 業績要求

乙方承諾投資完成後,雙方重新簽訂網絡銷售合作合同,就產品年銷售額及

年銷售增長率等相關條款重新進行約定,如到時未能按新的合作協議履行,甲方有權回購其佔有甲方之股權,具體細節雙方另行約定。

3.7 投資退出

甲方承諾如約定的退出條件成就,乙方有權按照約定退出投資,具體投資退

出條件及退出之具體方式與細節由雙方另行約定。

四、 其他事宜

4.1 排他性(根據需要設定該條款)

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 年 月 日之前(“排他期”),乙方享有與甲方就本協議項下交易協商和談判的獨家排他權利。在排他期內,甲方不得與除乙方之外的任何投資者洽談與本協議項下交易相同或相類似的任何事宜,除非在此期間內乙方通知甲方終止交易,或者甲方對盡職調查結果不滿意的。

4.2保密

雙方方均應當對本協議予以保密,並不應當向任何無關第三方披露本協議的內容,但各方為進行本協議項下的交易而向其聘請的中介機構進行的披露,或者一方為履行審批手續而向主管部門進行的披露除外(此時披露方

應當確保接受信息披露一方履行保密義務)。

4.3交易費用

除非另有約定,雙方各自承擔其因履行本協議項下交易而支付的各項費用。

4.4協議有效期

若在排他期屆滿之日,各方仍未就本協議項下的交易達成一致並簽訂正式的交易文件,除非屆時另有約定,否則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4.5未盡事宜

若有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解決,並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補充協議加以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6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後,雙方應按照本協議及補充協議的規定全面、適當、及時地履行其義務及約定。如發生違約行為,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4.7指定聯繫人

甲方指定聯繫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 乙方指定聯繫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上述聯繫方式所做的意思表示均具備法律效力,如有變更須及時通知對方。

4.8 爭議解決

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任何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裁決。

4.9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從雙方代表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頁至此結束,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簽字頁,以上無正文)

各方同意並接受上述條款:

甲方: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署地點:

(公章) (公章)

投資合同 篇5

服務單位:(“甲方” )

法定代表人:職務

地址:

電話: 傳真:

客户:(“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手機): FAX/E-mail:

鑑於乙方與甲方合作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的服務,且甲方已向乙方表明其擁有提供該項服務所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資源,並同意提供服務,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期貨投資諮詢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合作服務所涉事宜,簽訂本協議。

1.定義

除非合同中另有説明,本合同的下列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a)“適用法律”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規範性文件;

鷅)“合同”指本協議當事人於200年 月 日以 方式簽訂的《投資合作服務協議書》;

c)“服務”指甲方根據本協議條款為完成協議所涉之項目而進行的工作;

d)“A、股股票”指在中國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兩地掛牌交易的中國上市公司的流通股票。

2. 服務種類:甲方獨立操做。

乙方出資 萬元人民幣委託甲方在北京(資金小於五千萬)就中國大

大陸A股股票投資提供投資價值分析及操作;

甲方接受乙方委託,向乙方提供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價值分析及操作。

3.利潤分配、交付時間及方式

就本協議約定的服務,甲方確保乙方的年收益30%(記:投資一萬元還一萬三千元。如出現虧損全部又甲方承擔)。期滿後十日內以銀行轉帳形式向乙方退還本金加30%的收益,其餘的收益全部屬於甲方所有。

4. 責任及義務

甲方的義務

a)甲方應盡一切努力,高效和經濟地按專業機構公認的標準和慣例履行服務和義務。

1)甲方服務時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2)甲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不應為私利而挪用資金。

3)甲方應對服務工作量、完整性負責。

e)沒有乙方的授權,甲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轉移基於本協議所應承擔的義務;

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a)依據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按量向甲方支付利潤。

1)對於甲方完成本協議約定的所履行的服務,提供必要的協助。

c)乙方保證甲方在協議有效期內或協議期滿後,均不承擔乙方或代理人因錯誤行為、過失或違約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5. 保密約定

甲方保證並承諾,對於在本協議簽訂過程中及執行中,向乙方提供本協議所及之服務的過程中知悉的乙方財務狀況、商業祕密及其它情況,負有嚴格保密的義務。

乙方保證並承諾,未經甲方書面

同意,不得將甲方依據本協議所提供的中國大陸A、股股票投資研究分析或操作之內容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者透露。

6. 特別約定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並確認,甲方僅依據本協議約定的服務種類向乙方提供投資研究分析和操作。

7. 協議的變更、終止及解除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本協議自動終止:

a)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

b)本協議期限屆滿。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兩個交易日內,將資金足額打入甲方指定的操作帳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協議及退還相關資金。

甲方若發現乙方私自將甲方所提供的證券投資研究意見和操作之內容,向其它人泄漏或透露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由乙方承擔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8、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拾貳個月至年月 日止。

本協議一式叁份,公證方,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乙方:

籤 署: 籤 署:

年月日 年 月 日

投資合同 篇6

本文是由上傳的:共同投資基金合同。

我國期貨交易所合約規格

上海xx交易所一號銅標準合約

(經上海金屬交易所管理委員會1993年2月6日通過)

上海金屬交易所

中國·上海__年__月__日

____會員已於今日售出(購入)25噸(溢短2%)符合下列第3條規定的一號銅,價格為每噸__元,交割月份__。

本合約根據《上海金屬交易所管理暫行規定》和《上海金屬交易所商品期貨交易規則》制訂,由你方和上海金屬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作為當事方簽訂,你方接受本合約的.所有義務與規定,並同意按下列規則履行責任。

為了保證合約的嚴格履行,你方必須在成交時向交易所交納初始保證金。根據市場變化,當價格波動向不利於你方變化時,你方將被要求支付追加保證金,以彌補合約價格與結算價格之間的差額。如果發生任何你方不能履行上述義務的情況,交易所有權將你方所持有的所有或部分合約強制平倉以補償由於你方違約造成的損失。交易所在採取上述行動時,並無任何責任和義務使你方減少或免受損失。如不足以抵償損失時,交易所有權向你方繼續追索。

一號銅的具體規定

1.質量:本合約中一號電解銅(整板或切割片板)的等級必須符合國標gb467-82、gb466-82的規定,銅+銀的含量不小於99。95%,每塊重量在30-150公斤之間。

所有的交貨銅必須是上海金屬交易所註冊認可的一號銅,並附有生產廠的質檢合格證。註冊牌號清單見附件一。

2.結算:合約按《上海金屬交易所商品期貨交易規則》中的結算規則結算。

3.交貨:本合約的一號銅必須在交割日按賣方選擇的牌號和交貨地點向交易所的核準倉庫交貨。在履行合約中所提供的指定倉庫標準棧單的數量以25噸(溢短2%)或其整數倍開出。同一合約的貨必須存放在同一倉庫並是同一牌號和同一規格。所交貨物必須是整板或切割片板,以達到貨盤化的目的,切割片板的長、寬均不得小於整板的二分之一。捆紮包裝每捆不超過2.5噸。標準棧單按上海金屬交易所指定倉庫標準棧單實施細則施行。

4.允許磅差:2‰。

5.交割月份:本合約的交割應於交易當月或其後的任何一個月,實施每月交割。

6.最小浮動價位:合約中的每噸銅的最小浮動價位為10元,或是其整數倍。

7.仲裁:由本合約引起的爭端,如果不能協商解決,那麼根據《上海金屬交易所章程》提請交易所監事會仲裁。提請仲裁的當事者,應提出書面申請,並承認由監事會作出的書面裁決為終局裁決。

8.其它:本合約未提到的事宜均按《上海金屬交易所管理暫行規定》和《上海金屬交易所商品期貨交易規則》進行處理。

南京石油交易所輕柴油標準合約

1.01商品名稱:輕柴油(gasoil)

定義:原油經蒸餾或其他加工精製的烴類液體燃料,運用於全負荷在1000-1500赫/分的高速柴油燃料。

1.02期貨合約的要求

(1)月份和時間:按交易所規定時間並在指定月份交貨。

(2)交易的計量單位:以手計算,每一“手”為100噸。

(3)質量標準(見附表)。

(4)最小變動價格:每噸為2元人民幣或每交易單位為200元人民幣。

(5)合約的價格:南京港離岸價。

(6)每日價幅的限制:按風險管理委員會的通告執行。

(7)合約數量的限制:

任何會員擁有或所控制的所有帳户某一月份合約數量的累計總數不得超過500個以上的淨多頭或淨空頭,而所有月份合約數量的累計總數不得超過3000個以上淨多頭或淨空頭。

最後十個交易日不得擁有100個以上的投機合同或400個以上套期保值合同。

以上數量限制經理事會或風險管理委員會特許可適當放寬。

(8)最後交易日:合約月份前一個月的最後一個營業日為最後交易日。

(9)合約的修改:交易所必要時對合約的內容可作修訂。

1.03交貨:

(1)交貨方式:a.fob離庫裝船交貨b.庫內轉移c.管道輸送d.fob離船過驗賣方將輕柴油從油庫交越買方船隻的船弦(以雙方連續連結的法蘭盤為界),法蘭盤以上的岸上費用和風險則由賣方承擔。法蘭盤以下至船一側的全部費用和風險由買方承擔。

(2)交貨地點:交易所核准的交割倉庫。

(3)交貨原則:除執行本合同的規定各項條款外,必須遵守國家和有關部門的法律、法規和條例。

(4)同意接貨和交貨的通知

買方應在合約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遞交同意接貨的通知書,內容應包括以下幾點,以供交易所匹配選擇。

a.買方單位名稱b.數量c.擬收貨方式d.擬收貨地點

(5)賣方必須在合約交割月份的第一個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遞交同意交貨的通知書,包括以下內容:

a.賣方單位名稱b.數量c.擬交貨方式d擬交貨地點e.其它資料

買賣方的通知書中c.d.項目必須明確填寫,否則,由交易所進行搭配。買賣方必須受其搭配結果的結束。

(6)交易所配對交割

交易所在接到買賣方的通知書後,必須於第二交易日16:30前將配對結果通知雙方。

a.根據買賣方提交的擬交貨方式、地點,本着雙方均能接近的和經濟合理的交貨地點和方式配對,儘量減少交割方、交割點,同時參照現行有關部門規定的流向限制。

b.在具體執行中,依據下列原則進行配對,以地點、方式為優先,如地點、方式相同時,則以合約數量大者為優先;在數量相同時,再以交、接貨時間先後為優先的配對原則。

c.買賣方接到結算交割的配對通知後,如有不同意見,可進行協商、更改和調整,並將更改和調整的意見在第三個交易日12:00前報交易所。協商不成也必須在第三個交易日12:00前向交易所提出,同時提請結算交割委員會裁定,這一裁定是最終的,買賣雙方均受約束。

d.在這以前,買賣方就交貨地點和時間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遵循下列原則:

i、fob離庫裝船(車)的交貨時間由買方確定。

ii、賣方提出在非註冊倉庫交收,則貼水應對買方有利為原則;如買方提出在非註冊庫交收,則貼水或升水應對賣方有利為原則。

iii、庫內轉移或管轄交貨的時間由買賣方協議。

e.在非註冊倉庫的交收,關於價格的升水或貼水應由買賣方自行協議,也可參照結算交割委員會的通知的原則執行。

(7)預備交貨通知

賣方必須在交貨月份的第三個交易日14:00前向買方提交一份完整的通知(格式由交易所統一規定),內容應包括:

a.買方單位名稱b.賣方單位名稱c.交貨地點d.交貨方式e.交貨的數量f.檢驗方式的選擇g.交貨期範圍(即交貨必須在交貨月份的第五個交易日至第二十五日之間連續的五天內開始進行)h.交買方的單據i.交易所需要的其它資料

(8)確認交貨通知

在買方船隻預計到港前或庫內轉移約定之日前二個交易日前賣方必須向買方提交一份交易所規定格式的確認交貨通知,其內容必須同預備交貨通知的內容相一致,如不一致就視為賣方違約,買方必須在當日16:30前予以確認,並將確認副本報交易所。

(9)交貨通知雙方確認後,買方應每天向賣方書面提出船隻預計到港時間。雙方應以確認的交割日期為目標開展工作,並以此交割日期作為計算遲期履約和違約的日期。

(10)裝船。除庫內轉移外,油管一經連結即為裝貨開始,一經拆除即為裝船結束。

買方在約定交割日期(或交貨期範圍內的某一天)船隻到港後,應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交一份備裝通知書(nor)並以此時間計算賣方開始裝貨的時間,而在此以前的船隻滯期由買方負責,在此以後至裝船結束前發生的滯期由賣方負責。

賣方在收到買方的備裝通知書(nor)後,應及時安排裝貨,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該時間以裝運時航運部門通用的船隻定額裝卸時間為準)。滯期費的索賠不影響損失的索賠。

(11)付款和單據的轉移

a.交易所在收到賣方或買方的預備交貨日期通知或所有權轉讓約定日期的前二個交易日,買方應向交易所承付全部合約的貨款,在貨款到帳後交易所立即將保證金退還到買方帳户。b.賣方在裝貨完畢後的三天內須向交易所遞交所需要的所有單證,交易所在收到單證的第二個交易日16:30之前遞交買方,買方在交割完畢確認書上簽字後,交易所即將全部合約的貨款(包括補付尾差金額)和交易保證金退還到賣方帳户。

(12)檢驗:以下檢驗方式可供買、賣方選擇。

i.全權委託註冊倉庫代為質檢和量檢,數量以油庫儲罐計量數為準(泵裝、泵卸及儲存損耗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ii.為避免糾紛,買賣方在必要時可委派檢驗人員與交割倉庫共同檢驗,交貨數量以共同檢測數為準。

iii.買賣方也可委託國家商檢部門檢驗,一切結果以商檢出證為準。檢驗費由委託方承擔。

(13)交貨數量與合約總量的允許誤差範圍:

a.1000噸以下重量允許誤差±1%

b.1001-10000噸重量允許誤差±3%

c.10001噸以上重量允許誤差±5%

在上述允許範圍內的誤差數按合約成交價結算貨款。

超過允許誤差範圍的,超出或短缺部份參照現貨市場裝卸日前一個交易日的收市價結算貨款。

(14)風險轉移

輕柴油的風險隨貨物的交收由賣方轉移到買方。

1.04與產品有關的期貨交易(efp)

在合約最後交易日停止交易後至交貨月份第一個交易日14:00,買方和賣方可進行與本合約有關產品的期貨交易(efp),合約的買方必須為一定數量輕柴油或相關產品的賣方。合約的賣方必須為輕柴油或相關產品的買方,相關產品的數量和合約的數量應大致相同,其中相關產品的品質差異引起的價格差額由雙方協議。

efp的協議報告須在成交當天報交易所,並按交易所規定的方法進行結算和交割。

1.05選擇性交貨(adp)

合約的買方或賣方可以同交易所為其配對的另一方協議採用不同的方式交收,交貨辦法,在這種情況下,買賣雙方共同辦理由交易所規定格式的協議交貨通知書,並在交貨月份的二十五日前的一個交易日14:00前的任何一日將該通知送交交易所。在這以後交易所對買賣方的各自義務和權利不再負責,但必須通過交易所辦理結算。交易所在收到該通知書之後即將買賣方的保證金退回到各自的帳户。

1.06違約責任

(1)違約是指買賣一方未能按合約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

(2)其中遲期履約是指買賣一方或雙方未能按本合約規定的日期履行義務。

(3)未履約部份的總金額的計算為未履約部份的數量乘以最後交易日的收市價。

(4)對遲期履約的責任方按以下標準向交易所交納罰金。

第一日.罰金為未履約部份總金額的1%

第二日.罰金為未履約部份總金額的2%

第三日.罰金為未履約部份總金額的2%

第四日.罰金為未履約部份總金額的2%

第五日.罰金為未履約部份總金額的3%

以上罰金累加計算。至第六日即視為違約,其責任方須交納10%的罰金,具體實施辦法由結算交割委員會制定頒佈。

(5)罰金自結算交割委員會確認違約責任後五日內交納,未按規定交納者視為違章,交易所有權從其保證金中扣取,並給予處罰。

(6)違約方除向交易所交納罰金外,在未得到對方當事人同意,仍應繼續履約,並對因遲期履約而給對方造成的直接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7)其他違約情況及責任,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8)雙方對爭議或索賠處理不滿者可向交易所聽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07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約簽訂後,非合約任何一方的過失,而發生的不可預見、不可避免,無法克服的意外事故,如戰爭、動亂、洪水、地震等。

(2)當事人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約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約或不能完全履約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允許延期履約、部份履約或不履行合約,並根據情況的部份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3)當事人未及時向對方通報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約的理由,造成對方損失的擴大,對損失擴大部份及應負法律責任。

(4)不可抗力的未盡事宜,依照國家法律規定處理。

南京石油交易所汽油標準合約

2.01商品名稱:汽油(gasoline)

定義:原油經直餾或直餾與二次加工製得的汽油餾分的混合物,加有適當抗爆劑和抗氧防膠劑製成的,用於點火式發動機的液體燃料。

2.02期貨合約的要求

(1)月份和時間:按交易所規定時間並在指定月份交貨。

(2)交易的計量單位:以手計算,每一“手”為100噸。

(3)質量標準(見附表)

(4)最小變動價格:每噸為2元人民幣或每交易單位為200元人民幣。

(5)合約的價格:南京港離岸價。

(6)每日價幅的限制:按風險管理委員會的通告執行。

(7)合約數量的限制:

任何會員擁有或所控制的所有帳户某一月份合約數量的累計總數不得超過500個以上的淨多頭或淨空頭,而所有月份合約數量的累計總數不得超過2000個以上淨多頭或淨空頭。

最後十個交易日不得擁有100個以上的投機合同或200個以上套期保值合同。

以上數量限制經理事會或風險管理委員會特許可適當放寬。

(8)最後交易日:合約月份前一個月的最後一個營業日為最後交易日。

(9)合約的修改:交易所必要時對合約的內容可作修訂。

2.03交貨:

(1)交貨方式:a.fob離庫裝船交貨b.庫內轉移c.fob鐵路裝車d.管道輸送賣方將汽油從油庫交越買方船隻的船弦(以雙方連續連結的法蘭盤為界),法蘭盤以上的岸上費用和風險則由賣方承擔。法蘭盤以下至船一側的全部費用和風險由買方承擔。

(2)交貨地點:交易所核准的交割倉庫。

(3)交貨原則:除執行本合同的規定各項條款外,必須遵守國家和有關部門的法律、法規和條例。

(4)同意接貨和交貨的通知

買方應在合約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遞交同意接貨的通知書,內容應包括以下幾點,以供交易所匹配選擇。

a.買方單位名稱b.數量c.擬收貨方式d.擬收貨地點

(5)賣方必須在合約交割月份的第一個交易日14:00前,向交易所遞交同意交貨的通知書,包括以下內容:

a.賣方單位名稱b.數量c.擬交貨方式d.擬交貨地點e.其它資料

買賣方的通知書中c.d.項目必須明確填寫,否則,由交易所進行搭配。買賣方必須受其搭配結果的約束。

(6)交易所配對交割

交易所在接到買賣方的通知書後,必須於第二交易日16:30前將配對結果通知雙方。

a.根據買賣方提交的擬交貨方式、地點,本着雙方均能接近的和經濟合理的交貨地點和方式配對,儘量減少交割方、交割點,同時參照現行有關部門規定的流向限制。

b.在具體執行中,依據下列原則進行配對,以地點、方式為優先,如地點、方式相同時,則以合約數量大者為優先;在數量相同時,再以交、接貨時間先後為優先的配對原則。

c.買賣方接到結算交割的配對通知後,如有不同意見,可進行協商、更改和調整,並將更改和調整的意見在第三個交易日12:00前報交易所。協商不成也必須在第三個交易日12:00前向交易所提出,同時提請結算交割委員會仲裁,這一裁定是最終的,買賣雙方均受約束。

d.在這以前,買賣方就交貨地點和時間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遵循下列原則:i.fob離庫裝船(車)的交貨時間由買方確定。

ii.賣方提出在非註冊倉庫交收,則貼水應對買方有利為原則;如買方提出在非註冊庫交收,則貼水或升水應對賣方有利為原則。iii.庫內轉移或管轄交貨的時間由買賣方協議。

e.在非註冊倉庫的交收,關於價格的升水或貼水應由買賣方自行協議,也可參照結算交割委員會的通知的原則執行。

(7)預備交貨通知

賣方必須在交貨月份的第三個交易日14:00前向買方提交一份完整的通知(格式由交易所統一規定),內容應包括:

a.買方單位名稱b.賣方單位名稱c.交貨地點d.交貨方式e.交貨的數量f.檢驗方式的選擇g.交貨期範圍(即交貨必須在交貨月份的第五個交易日至第二十五日之間連續的五天內開始進行)h.交買方的單據i.交易所需要的其它資料

(8)確認交貨通知

在買方船隻預計到港前或庫內轉移約定之日前二個交易日前賣方必須向買方提交一份交易所規定格式的確認交貨通知,其內容必須同預備交貨通知的內容相一致,如不一致就視為賣方違約,買方必須在當日16:30前予以確認,並將確認副本報交易所。

(9)交貨通知雙方確認後,買方應每天向賣方書面提出船隻預計到港時間。雙方應以確認的交割日期為目標開展工作,並以此交割日期作為計算遲期履約和違約的日期。

(10)裝船。除庫內轉移外,油管一經連結即為裝貨開始,一經拆除即為裝船結束。

買方在約定交割日期(或交貨期範圍內的某一天)船隻到港後,應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交一份備裝通知書(nor)並以此時間計算賣方開始裝貨的時間,而在此以前的船隻滯期由買方負責,在此以後至裝船結束髮生的滯期由賣方負責。

賣方在收到買方的備裝通知書(nor)後,應及進安排裝貨,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該時間以裝運時航運部門通用的船隻定額裝卸時間為準)。滯期費的索賠不影響損失的索賠。

(11)付款和單據的轉移

a.交易所在收到賣方或買方的預備交日期通知或所有權轉讓約定日期的前二個交易日,買方應向交易所承付全部合約的貨款,在貨款到帳後交易所立即將保證金退還到買方帳户。b.賣方在裝貨完畢後的三天內須向交易所遞交所需要的所有單證。交易所在收到單證的第二個交易日16:30之前遞交買方,買方在交割完畢確認書上簽字後,交易所即將全部合約的貨款(包括補付尾差金額)和交易保證金退還到賣方帳户。

(12)檢驗:以下檢驗方式可供買、賣方選擇。

i.全權委託註冊倉庫代為質檢和量檢,數量以油庫儲罐計量數為準(泵裝、泵卸及儲存損耗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ii.為避免糾紛,買賣方在必要時可委派檢驗人員與交割倉庫共同檢驗,交貨數量以共同檢測數為準。

iii.買賣方也可委託國家商檢部門檢驗,一切結果以商檢出證為準。檢驗費由委託方承擔。

(13)交貨數量與合約總量的允許誤差範圍:

a.1000噸以下重量允許誤差±1%;

b.1001-10000噸重量允許誤差±3%;

c.10001噸以上重量允許誤差±5%。

在上述允許範圍內的誤差數按合約成交價結算貨款。

超過允許誤差範圍的,超出或短缺部份參照現貨市場裝卸日前一個交易日的收市價結算貨款。

(14)風險轉移

汽油的風險隨貨物的交收由賣方轉移到買方。

2.04與產品有關的期貨交易(efp)

在合約最後交易日停止交易後至交貨月份第一個交易日14:00,買方和賣方可進行與本合約有關產品的期貨交易(efp),合約的買方必須為一定數量汽油或相關產品的賣方。合約的賣方必須為汽油或相關產品的買方,相關產品的數量和合約的數量應大致相同,其中相關產品的品質差異引起的價格差額由雙方協議。

efp的協議報告須在成交當天報交易所,並按交易所規定的方法進行結算和交割。

2.05選擇性交貨(adp)

合約的買方或賣方可以同交易所為其配對的另一方協議採用不同的方式交收,交貨辦法,在這種情況下,買賣雙方共同辦理由交易所規定格式的協議交貨通知書,並在交貨月份的二十五日前的一個交易日14:00前的任何一日將該通知送交交易所。在這以後交易所對方的各自義務和權利不再負責,但必須通過交易所辦理結算。交易所在收到該通知書之後即將買賣方的保證金退回到各自的帳户。

2.06違約責任

(1)違約是指買賣一方未能按合約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

(2)其中遲期履約是指買賣一方或雙方未能按本合約規定的日期履行義務。

(3)未履約部份的總金額的計算為未履約部份的數量乘以最後交易日的收市價。

(4)對遲期履約的責任方按以下標準向交易所交納罰金。

第一日.罰金為未履約部份總金額的1%;

第二日.罰金為未履約部份總金額的2%;

第三日.罰金為未履約部份總金額的2%;

第四日.罰金為未履約部份總金額的2%;

第五日.罰金為未履約部份總金額的3%。

以上罰金累加計算。至第六日即視為違約,其責任方須交納10%的罰金,具體實施辦法由結算交割委員會制定頒佈。

(5)罰金自結算交割委員會確認違約責任後五日內交納,未按規定交納者視為違章,交易所有權從其保證金中扣取,並給予處罰。

(6)違約方除向交易所交納罰金外,在未得到對方當事人同意,仍應繼續履約,並對因遲期履約而給對方造成的直接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7)其他違約情況及責任,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8)雙方對爭議或索賠處理不滿者可向交易所聽證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07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約簽訂後,非合約任何一方的過失,而發生的不可預見、不可避免、無法克服的意外事故,如戰爭、動亂、洪水、地震等。

(2)當事人一主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約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約或不能完全履約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允許延期履約、部份履約或不履行合約,並根據情況的部份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3)當事人未及時向對方通報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約的理由,造成對方損失的擴大,對損失擴大部份仍應負法律責任。

(4)不可抗力的未盡事宜,依照國家法律規定處理。

附:汽油質量指標(gb489-86)

┌──────────────────┬──┬────────────┐

│ │質量│ │

│ 項目 │指標│ 試驗方法 │

│ ├──┤ │

│ │70號│ │

├──────────────────┼──┼────────────┤

│馬達法辛烷值(mon)不小於 │70│ gb503 │

├──────────────────┼──┼────────────┤

│四乙基鉛含量g/kg不大於 │1.0│ gb377 │

├──────────────────┼──┼────────────┤

│餾程: │ │ │

│10%餾出温度,℃不高於 │79│ │

│50%餾出温度,℃不高於 │145│ │

│90%餾出温度,℃不高於 │195│ gb255 │

│乾點,℃不大於 │205│ │

│殘留量,%不大於 │1.5│ │

│殘留量及損失%不大於 │4.5│ │

├──────────────────┼──┼────────────┤

│飽和蒸汽壓kpa(1) │ │ │

│從9月1日至2月29日不大於 │80│ gb257 │

│從3月1日至8月31日不大於? │67│ │

├──────────────────┼──┼────────────┤

│實際膠質mg/100ml不大於 │ 5│ gb509 │

├──────────────────┼──┼────────────┤

│誘導期min不小於 │480│ bg256 │

├──────────────────┼──┼────────────┤

│硫含量%不大於 │0.15│ gb380 │

├──────────────────┼──┼────────────┤

│腐蝕(銅片50℃3hr) │合格│ gb378 │

├──────────────────┼──┼────────────┤

│水溶性酸或鹼 │無│ bg259 │

├──────────────────┼──┼────────────┤

│酸度mgkoh/100ml不大於 │ 3│ gb258及注 │

│ │ │ (2) │

├──────────────────┼──┼────────────┤

機械雜質及水分 │無│ 注(3) │

└──────────────--------┴--─┴────────────┘

注:(1)1kpa=7.5mmhg。

(2)加鉛汽油酸度按gb379方法測定。

(3)按gb511和gb260方法測定。

上海金屬交易所規貨合同

┌─────────────────┬────────────────┐

│ 買入方(全稱) │ 賣出方(全稱) │

├────┬───┬────┬───┴──┬───┬────┬────┤

│ │ │ 數量│ 價格 │金額│ │ │

│品名規格│生產廠│ │ │ │交貨地點│交貨時間│

│ │ │ (噸)│ (元/噸) │(元)│ │ │

├────┼───┼────┼──────┼───┼────┼────┤

│ │ │ │ │ │ │ │

└────┴───┴────┴──────┴───┴────┴────┘

根據上海金屬交易所規則,買賣雙方自願簽訂本合同,並全面執行下列條款:

一、質量品級:在上海金屬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銅、鋁、鉛、鋅、錫、鎳、生鐵等的金屬質量等級,一律執行《國家標準》。沒有國家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二、數量:本合同溢短技量允許範圍為總量的±5%。

三、價格:本合同價格(元/噸)僅指交易所當日的、指定地點倉庫的交易成交價。成交前發生的倉裝、運輸、保險等項費用均已包括在內。

四、結算、按交易所交易業務試行規則執行。

五、交貨與驗收:買賣雙方均按成交合同標的收驗、交貨。賣方交貨時,隨附生產廠商的質量保證書。

六、交易保證金:本合同買賣雙方均需向交易所繳納保證金__元。合同執行後,保證金分別退還各方。

七、交易所手續費:交易手續費按成交金額的1‰收取。

八、爭議仲裁:買賣雙方就本合同內發生爭議,由交易所協調,協調不成得向交易所申請仲裁。

九、違約罰則:買賣中發生違約時,交易所作為交易合同履約保證人,有權按交易業務試行規則執行罰處。

十、合同轉讓:本合同在交易所按規則轉讓時,應同時辦理過户手續。

十一、附則:本合同一式二份,由買賣雙方簽名蓋會員單位合同章後,由交易所統一保管。

上海金屬交易所買入方單位賣出方單位

經辦人:經辦人:經辦人:

┌─────────────────────────────┐

│ 本合同根據國家税務局 │ │

中國鄭州糧食批發市場糧油交易合同│國税函發〔1990〕1573號文│

────────────────│暫免徵收印花税 │

└─────────────────────────────┘

───┬───┬───┬───┬─────┬───────┬──────

產地│品名│等級│生產期│數量(噸)│價格(元/噸) │金額(元)

───┼───┼───┼───┼─────┼───────┼──────

│ │ │ │ 0 │ 0 │ 0

│ │ │ │ │ │

1.發證:發貨單位;

2.到站收貨單位:

3.交貨時間:19年月→19年月

4.運輸方式:

5.質量驗收:

6.外裝議定:

7.費用負擔:

8.結算方式:

9.保證金:從合同確認之日起,買賣雙方須在五日內向市場結算部交納基礎保證金。

買方交:0.00元

賣方交:0.00元

10.手續費:從合同確認之日起,買賣雙方須在五日內向市場結算部交納手續費。

買方交:0.00元

賣方交:0.00元

11.附則:①合同經市場確認後生效。如有異議,需經雙方協商並經市場同意方能修改有關條文。

②合同有效期間,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終止合同。否則按《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處理。

③如因鐵路運輸計劃的原因未能如期全部交貨,剩餘部分由買賣雙方協商是否延期履行合同。

④雙方發生爭議或糾紛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部(89)商儲(糧)字第62號《糧油調運管理規則》、中國鄭州糧食批發市場交易管理暫行規則、實施細則執行及商務處理規定執行。

⑤買賣雙方依據本市場有關規定,允許合同轉讓。

⑥本合同一式五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市場三份。

⑦本合同的發站、到站、發貨單位、收貨單位諸內容較多時,可另立附件説明。

──────────────────┬─────────────────

買方 │ 賣方

───────┬──────────┼──────┬──────────

開户銀行 │ │開户銀行 │

───────┼──────────┼──────┼──────────

銀行帳號 │ │銀行帳號 │

───────┼──┬────┬──┼──────┼──┬────┬──

電話號碼 │ │電掛 │ │電話號碼 │ │電掛 │

───────┼──┼────┼──┼──────┼──┼────┼──

傳真號碼 │ │郵碼 │ │傳真號碼 │ │郵碼 │

───────┴──┴────┴──┴──────┴──┴────┴──

買方出市代表:____簽名(蓋章)市場監證人:簽名(蓋章)

賣方出市代表:____簽名(蓋章)合同確認(蓋章)

交易主持人:____簽名(蓋章)簽訂日期:

投資合同 篇7

擔保編號:_____________

擔保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多邊投資擔保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甲)擔保權人擬投資於_________(“項目企業”的名稱和主要業務地);_________(乙)作為這一投資安排的一部分,擔保權人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業已與________(東道國)政府締結了_______(擔保協議的名稱),其核準副本業已提供給多邊機構;_________(丙)擔保權人業已向多邊機構申請擔保與這一投資及其擔保協議有關的某種非商業風險;以及_______(丁)多邊機構,經東道國政府的同意,業已同意按以下所規定的條件,提供該擔保;有鑑於此,有關各方協議如下:

第1條 通則

有關各方特此認為多邊機構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擔保產權投資通則(下稱“通則”)的一切條款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並且有同樣效力,如同它們完全規定於合同之中,(須經本附表a的修改)。這裏所用字母開始大寫的術語定義於通則之中。

第2條 擔保投資

擔保投資應是擔保權人由於_________(支付或其他出資取得這些股份)所取得的項目企業_________(普通)股份;但這一股份數必須調整,以反映股份分股、股票股利或類似指標和根據以下第6條所規定的備用擔保納入本合同擔保的附加股份。

第3條 擔保

在與本合同條款保持一致的情況之下,並考慮到根據第7條所支付的保險費,多邊機構同意賠償擔保權人在擔保期限由於下列任何風險發生的直接結果所承受的有關擔保投資或其收入任何損失額的_________%(“擔保百分比”):

(1)轉移限制;

(2)徵用;

(3)違約;或

(4)戰爭和內亂。

第4條 擔保期限

擔保期限應開始於代表多邊機構簽署本合同(“合同日期”),結束於______或根據通則第七章終止本合同的任何一個較早的日期

第5條 擔保貨幣

多邊機構和擔保權人根據本合同的一切支付,都應用______ __(“擔保貨幣”)進行。

第6條 擔保額和備用擔保額

在任何情況之下,根據本合同的任何和全部賠償總額都不得超過_________(“擔保額”),除非根據通則第29條,經擔保權人請求,在不超過_________(“備用擔保額”)的數額的條件下,這一數額才得以增加,並且,在通過第30條所規定的情況下應予減少。

第7條 保險費

在擔保期限,擔保權人應向多邊機構以擔保額的_________%加上備用擔保額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年度保險費。

第一年度的保險費應是_________(數額),並應在合同日期支付。以後的年度保險費應在合同日期週年或在此之前支付,並且,應根據這類保險費日期生效的擔保額和備用擔保額計算。

第8條 會計原則

就本合同而言,項目企業的財務報表或有關項目企業的財務報表應根據_________(國名)所公認的會計原則編制。

第9條 違約期限

就違約擔保而言,通則第9條(b)款所指定的期限應是擔保權人就不執行或違約求償提起司法或仲裁程序之後的_______年。

第10條 擔保確定性申請表的保證

擔保權人理解,多邊機構締結本合同的依據是作為附表b附於本合同之後的擔保確定性申請表中的信息和陳述。

擔保權人表示並保證,在其簽署本合同之日,這類信息和陳述在所有重要方面都是準確的和完全的;但是,這一保證不得擴展到有關預測和估計的錯誤,如果:

(1)在上述日期,擔保權人或項目企業都不知道這類錯誤,或者,即使他們十分謹慎行事,也不可能知道這類錯誤;並且

(2)當擔保權人或項目企業知道這一錯誤時,擔保權人迅速向多邊機構通報。

第11條 仲裁

在與通則第3.1節所規定的限制相一致的情況之下,有關各方之間產生於本合同或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端都應根據通則第3條所指定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程序應在_________(城市和國家)進行。

第12條 地址

下列地址應是為通則第6條的目的而規定的:擔保權人:__________,多邊機構:______________。

第13條 生效

本合同應在合同日期生效。

有關各方,通過其正式授權的代表,以其各自的名字,簽署本合 以資證明。

擔保權人(蓋章):_________ 多邊機構(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xuewengu.com/flhy/touzi/qvq11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