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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合同合集十篇

信託合同合集十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信託合同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信託合同合集十篇

信託合同 篇1

編號: 雲信信20xx-351-()號

雲南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

華誼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認購風險申明書

尊敬的委託人(以下簡稱委託人):

感謝貴方加入我公司設立的華誼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以下簡稱“本信託計劃”)並簽署《華誼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信託合同》(以下簡稱“信託合同”)。在貴方簽署信託合同前,請仔細閲讀以下內容。

儘管受託人承諾管理信託財產將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但在信託財產管理運用和處分過程中,仍存在法律政

策風險、流動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購買力風險、限售期間無法處置在押股票的風險和其他風險,請委託人仔細閲讀信託合同第十八條等內容。貴方投資於本信託計劃,既存在盈利的可能,也存在損失的風險。受託人既不承諾信託資金不受損失,也不承諾信託資金的最低收益。

受託人鄭重申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公司管理辦法》、《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信託公司依據信託合同約定管理信託財產所產生的風險,由信託財產承擔。信託公司因違背本合同、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而造成信託財產損失的,由信託公司以固有財產賠償;不足賠償時,由投資者自擔。

特別風險提示:由於本信託的特定目的,存在信託財產不能按期變現的風險。

在簽署有關信託合同前,貴方應當仔細閲讀本申明書、信託合同及信託計劃説明書,謹慎做出是否簽署信託合同的決定。貴方簽署了本申明書則表明貴方已仔細閲讀本申明書、信託合同及信託計劃説明書,並已瞭解受託人運用信託財產可能帶來的風險和可能造成的損失。

受託人:雲南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年月日

---------------------------------------------------------------------

本人/本司簽署本文件表示已詳閲本文件、信託合同以及其他信託文件,本人/本司對信託財產管理、運用和處分的風險表示自願接受。

委託人簽署:

年月日

目 錄

一、前言 ................................................................ 4

二、釋義 ................................................................ 4

三、信託目的 ............................................................ 7

四、信託類別 ............................................................ 7

五、信託計劃的要素 ...................................................... 7

六、信託單位的認購條件和方式 ............................................ 8

七、信託計劃的推介與成立 ............................................... 10

八、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和處分 ......................................... 11

九、受託人對信託財產的管理 ............................................. 14

十、信託財產的保管 ..................................................... 15

十一、信託財產承擔的費用 ............................................... 16

十二、信託利益的計算和分配 ............................................. 17

十三、風險揭示與風險承擔 ............................................... 18

十四、信託計劃的信息披露 ............................................... 22

十五、信託計劃的終止、清算與信託財產的歸屬 .............................. 23

十六、信託單位的登記、轉讓與贖回 ....................................... 24

十七、委託人與受益人的權利義務 ......................................... 24

十八、受託人的權利義務 ................................................. 25

十九、受益人大會 ....................................................... 26

二十、受託人的職責終止和新受託人的選任 ................................. 29

二十一、違約責任 ....................................................... 30

二十二、税收處理 ....................................................... 31

二十三、通知 ........................................................... 31

二十四、適用法律與爭議處理 ............................................. 31

二十五、信託文件的組成和效力 ........................................... 32

二十六、信託文件的解釋和説明 ........................................... 32 二十七、填寫事項 33

一、前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充分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原則基礎上,訂立《華誼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信託合同》(編號: 雲信信20xx-351-( )號)。

信託合同是規定信託合同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與本信託相關的涉及信託合同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信託合同為準。投資者自簽署認購風險申明書、交付認購資金,並於信託計劃成立之日起即成為本信託的受益人,其簽署認購風險申明書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信託合同的承認和接受,投資者作為信託合同當事人並不以在信託合同上書面簽章為必要條件。信託合同當事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本信託由受託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信託合同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設立。受託人將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但並不保證信託財產的運用無風險,也不保證受益人的最低收益。

受託人在信託合同之外披露的涉及本信託的信息,其內容涉及界定信託合同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應以信託合同為準。

二、釋義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或文義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1、受託人或雲南國際信託:指雲南國際信託有限公司。

2、本合同或信託合同:指《華誼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信託合同》(編號:雲信信20xx-351-( )號)以及對該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訂或補充。

3、本信託或信託計劃:指受託人根據信託合同設立的華誼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4、信託計劃説明書:指《華誼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

信託計劃説明書》以及對該信託計劃説明書的任何有效修訂或補充。

5、認購風險申明書:指《華誼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權投資集合資金信託計劃認購風險申明書》。

6、信託文件:指信託合同、信託計劃説明書、認購風險申明書的統稱。

7、信託利益:指受益人因持有受益權而取得的受託人分配的信託財產。

8、信託受益權或受益權:指受益人在信託計劃中享有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取得受託人分配信託利益的權利。

9、信託單位:指信託受益權的份額化表現形式,是計算各受益人享有信託利益的計量單位。

10、信託單位總份數:指信託計劃成立日信託單位的總數。

11、委託人:信託計劃推介期內,指認購信託單位的投資者;信託計劃期限內,指持有信託單位的投資者。

12、受益人:指持有信託單位的投資者。

13、認購資金:指各委託人因認購信託單位而交付給受託人的資金。

14、信託資金:指信託計劃項下的貨幣資金。

15、信託財產:指受託人因信託資金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以及因前述一項或數項財產滅失、毀損或其他事由形成的財產(含損失)。

16、信託財產總值:指信託計劃項下的各類財產按信託文件規定的估值方法計算的價值之和。

17、信託財產淨值:指信託財產總值扣除負債後的餘額。

18、信託單位淨值:指信託財產淨值與信託單位總份數之比。

19、認購:指在信託計劃推介期內,投資者購買信託單位的行為。

20、信託利益賬户:指受益人指定的用於接收受託人分配的信託利益的銀行賬户。

21、信託財產專户:指受託人在保管人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處為本信託開立的信託專用銀行賬户。

22、標的公司:指華誼兄弟傳媒股份有限公司。本信託項下,王忠軍(身份證號:)將其持有的華誼兄弟傳媒股份有限

信託合同 篇2

_______國信 (xt)字第( )號

本合同鄭重聲明:受託人管理信託財產應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依據本信託合同規定管理信託資金所產生的風險,由信託財產承擔,即由委託人交付的資金以及由受託人對該資金運用後形成的財產承擔;受託人違背信託合同、處理信託事務不當使信託資金受到損失,由受託人賠償。

本合同的雙方為: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

自然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以下簡稱《信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和規章,上述合同雙方遵循平等、自願、互利和誠實信用原則,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就設立金融租賃資金信託事宜達成一致,委託人願意委託受託人,受託人願意接受委託人委託辦理本合同項下的信託業務,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定義和解釋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本合同:指《金融租賃資金信託合同》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2.資金信託: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受託人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行為。

3.信託計劃:指由受託人對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處分的安排。

4.信託資金:指委託人設立本信託時交付給受託人的資金。

5.信託收益:指受託人根據信託文件的規定,計算並分配給受益人的現金。

6.信託計劃資金:指信託計劃項下,信託資金的總和。

7.信託文件:指本合同、信託計劃書和信託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

  第二條 受託人確認

1.受託人系經中國人民銀行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批准重新登記的信託機構,持有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信託機構法人許可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託人具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資格,具備從事和參與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設立、管理及其相關活動的民事行為能力,且未受到任何限制。

3.受託人承諾上述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虛假或不當,由此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全部後果和責任,概由受託人自行承擔。

  第三條 委託人確認

1.委託人自願將自己合法所有的資金用於設立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委託人保證對該資金的合法權利未受到任何限制。

2.委託人具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資格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自願委託受託人設立、管理和運作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

3.委託人不以加入信託計劃的形式達到非法目的謀取非法收益。

4.委託人承諾上述事實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虛假或不當,由此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全部後果和責任,概由委託人自行承擔。

  第四條 受益人確認

1.受益人系本合同項下信託的受益權人。本合同項下信託的受益人由委託人指定,受益人與委託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託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則委託人為本信託的唯一受益人。

2.委託人指定的信託受益人為:

法人/其他組織 自然人

法人代表/負責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其他有效身份證明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傳真: ______________

_______ 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國信)運用信託財產的方式主要是以金融租賃的方式購買承租人選定的租賃物並出租給承租人使用,從而獲取租金收益。在信託財產運用過程中,存在租賃物風險、信用風險、管理風險和其它風險。將信託資金以金融租賃方式進行運用,既存在盈利的可能,也存在損失的風險。 _______國信將嚴格按照信託合同及信託計劃書的約定,履行誠實、信用、謹慎、高效的管理職責和義務,但並不意味着承諾信託財產的運用無風險。

_______國信依據信託合同和信託計劃書的約定管理、運用信託資金導致信託資金受到損失的,其損失部分由信託財產承擔;

_______國信違背信託合同和信託計劃書的約定管理、運用信託資金導致信託資金受到損失的,其損失部分由_______國信負責賠償。不足賠償時,由信託財產承擔。

本人/本機構作為委託人,將資金委託給_______國信,並由_______國信按照信託合同和信託計劃書的約定管理和運用信託財產,是本人/本機構的真實意願,表明本人/本機構已瞭解_______國信運作信託財產可能帶來的風險。

本人/本機構作為委託人,同時代表受益人簽署本文件表示已仔細閲讀了本文件、信託合同、信託計劃書及其他有關信息。

委託人(簽署):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信託合同 篇3

立合同人:

委託單位(簡稱甲方)_____

受託單位(簡稱丙方):_____

甲方向丙方辦理財產信託,除確認財託字第_____號“財產信託基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外,有關財產信託的具體事項,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將準備出售給_____單位的設備(物資),向丙方提出財產信託,並要求丙方在購貨單位延期付款期間提供融資。

第二條甲方保證執行供需雙方訂立的供貨合同。凡發生脱期交貨或產品質量等違約事項,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第三條丙方同意按“財產信託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在收到需貨單位的銀行承兑匯票後的二天內,按承兑匯票金額向甲方一次墊付全部貨款。

第四條甲方收到墊付的乙方貨款後的二天內,一次付清丙方財產信託手續費_____元。

第五條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資本息止為財產信託期,在此期間如發生任何意外事項,而使丙方無法按期收回融資本息時,甲方確認丙方有權向甲方連帶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資本息。

甲方: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簽章)

丙方: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簽章)

簽約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信託合同 篇4

貸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擔 保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月息____ ‰,按季收息,利隨本清。

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後的規定計算。

第五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____ 次(或一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__ 作為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帳户內扣收貸款本息。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後,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____ 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户。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並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借款方帳户中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並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户行代為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方需要將借款展延,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後辦理延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第九條 合同變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十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項處理。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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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借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保 證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託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借款人名稱:貸款人名稱: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

電話: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簽訂合同日期:

簽訂合同地點: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

甲方為支付 項目所需外幣資金,向乙方申請使用 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按與 簽訂的國外借貸協議約定的條款向甲方轉貸 貸款。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貸款幣種、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幣種項目

種類

金額(大寫):

政府貸款:

買方信貸:

混合貸款:

用途:

政府貸款:

利率:

買方信貸:

混合貸款:

政府貸款:

期限:

買方信貸:

混合貸款:

第二條開立賬户。甲方應在乙方的營業部門開立貸款賬户和本外幣存款賬户(包括人民幣和外匯還款準備金賬户),用於辦理用款、還款、付息及付費等。

第三條甲方使用借款的前提條件。在具備下列全部條件後,甲方方可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1.“國外貸款協議”已生效並允許支款;

2.本借貸合同已生效;

3.對外簽訂的有關本“項目”的“商務合同”已經有關部門批准生效;

4.乙方已收到甲方送交的、按照“商務合同”規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計劃表”和“還款計劃表”;

5.甲方已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開立有關賬户。

第四條借款使用。甲方使用借款,應按“用款計劃表”列明用款日期提前個營業日向乙方提交“用款單”。乙方自收到甲方“用款單”之日起應在個營業日內按用款計劃向甲方提供貸款。

第五條還款資金來源。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有關費用:

1.

2.

3.

4.

第六條還款方式。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內按“還款計劃表”償還借款本息及支付費用,甲方償還借款,應於約定每次償還借款本息前 個營業日將與應還款項等額的資金存入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開立的存款賬户中,以保證按時還款。

第七條還款幣種:甲方應以與借款幣種相同的貨幣償還借款本息和支付費用。

第八條計息方式。按照與簽訂的“國外借貸協議”的約定,本合同項下貸款採取如下方式計收利息:

第九條費用支付。本合同項下下列費用由甲方用與借款幣種相同的貨幣向乙方支付:

1.承擔費:根據借款的未用金額,按年率 %支付,自“國外貸款協議”簽訂日天后開始,到每次實際支用貸款日止。在每個付息日與利息同時支付。

2.管理費:按借款總額的%支付。自“國外借貸協議”簽訂後 天由甲方通過乙方對外一次性支付。

3.轉貸費:乙方為提供本貸款收取的轉貸手續費為年率%,由甲方按尚未償付的貸款發生額與支付利息相同的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

4.出口信貸項下發生的保險費用,由甲方向乙方如數支付。

5.“國外借貸協議”項下發生的其他費用及國內轉貸過程中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費用均由甲方按乙方要求支付。

第十條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相應費用,由取得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和(或)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並另行簽訂“保證合同”和(或)“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一條監督、檢查。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監督本合同項下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第十二條保險。甲方應將使用本合同項下借款購置的設備在到貨、建設和還款期間的風險進行投保。保險金額應不低於乙方貸給甲方全部貸款的本金。甲方投保後,應將保險單項下的權益轉讓給乙方。

第十三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

2.甲方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本合同約定的用款期限,應在用款期結束前個營業日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雙方辦理延期用款手續。

3.甲方不能按還本付息計劃償付借款本息和費用,需要延長還款期限時,應在約定的還款日期前個營業日內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4.甲方如要提前還款,應提前 個營業日書面通知乙方,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提前還款協議。

5.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或解除本合同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合同解除後,甲方已佔用的乙方貸款和應付利息和費用,應償付給乙方。

6.變更和解除合同的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併或其他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時,最遲應於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權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併等合同(或協議)的研究簽訂。甲方如要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接受單位、

新設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時,應經乙方書面同意。同時,受讓人應無條件地遵守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承擔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款期限提用借款,又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第2項的約定辦理延期用款手續,或雖提出延期用款申請,乙方經審查不同意延長用款期限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而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時,還應給予賠償。上述違約金數額,根據違約數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以萬分之計算。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全部或部分已發放的款項,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收取 %的罰息。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户中扣收,需要其他金融機構協助扣收的,可商請其他金融機構代為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歸還貸款,乙方可以拒收,並可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乙方支付萬分之 的違約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應根據違約數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而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的,還應給予賠償,但出現本條第2項、第6項、第7項、第8項和第10項的情況時除外。

4.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期按額償還借款本息和費用,也未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第3項的約定與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和費用時,乙方有權限期和主動追收逾期貸款本息和費用。對逾期貸款,乙方按銀行規定在原利率基礎上加收%的.罰息,並可從甲方存款賬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費用和罰息。需要其他金融機構協助扣收的,可商請其他金融機構代為扣收。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擅自變更合同其他條款,或擅自解除合同,其行為無效,並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因一方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的,還應賠償對方所受損失。

6.甲方向乙方提供報表和其他資料不真實,經乙方指出且拒不改正的,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乙方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户中扣收。

7.甲方在使用借款中如造成物資積壓、損失浪費,乙方可按規定收取%的罰息,並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户中扣收貸款本息費用和罰息。

8.甲方因經營管理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或與第三者發生債務糾紛,無力向乙方償還借款本息和費用時,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乙方收回貸款本息可直接從甲方存款賬户中扣收。

9.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約定按期按額支付費用,乙方可直接從甲方在乙方營業部門或其分支機構開立的本、外幣存款賬户中扣收尚未支付的金額。

10.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有關保險的約定,乙方可視情況採取下列一項或幾項措施:責令甲方限期糾正;停止提供貸款;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七條甲方向乙方提交的借款申請書、用款單、用款還款計劃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信託合同 篇6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

住址(營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人):________名稱: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本合同。

第一條 信託目的

甲方自願將其合法所有的資金委託給乙方,同意並授權乙方利用其在金融、投資領域的人才、信息及管理優勢,通過理財專家專業、有效的運作,採用貸款的運用方式,以最大限度地為受益人獲取利益。

第二條 受益人或受益人範圍

姓名(名稱):_________,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_________,受益信託資金(元)受益賬號:_________。

第三條 信託資金及交付

1.本合同項下信託資金金額為: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小寫)元;

2.甲方保證上述信託資金為其合法所有的資金;

3.甲方為自然人,應在本合同簽訂時將信託資金交納至乙方營業場所或收付代理機構營業場所。

甲方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在本合同簽訂時將信託資金劃款至乙方指定銀行賬户。

第四條 信託生效

信託計劃的推介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推介期結束信託計劃成立。

本信託在乙方收到甲方足額交付的信託資金後,自信託計劃成立之日生效。

第五條 信託期限

信託期限_______年,自信託生效之日計算。

第六條 信託財產的構成

1.乙方因承諾信託而取得的財產是信託財產,指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交付的信託資金。

2.乙方因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也歸入信託財產。

第七條 信託資金管理運用和受託人權限

1.乙方按甲方指定以貸款方式將信託資金運用於貸款,對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資金與信託計劃項下其他信託資金進行集合管理、運用;

2.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可以按公平市場價格與乙方管理的其他信託財產或乙方的固有財產進行交易。

第八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瞭解信託財產的管理、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權要求乙方就信託事務的處理做出説明;

2.甲方應保證已就設立信託事項向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並保證設立信託未損害債權人利益;

3.甲方有義務依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管理佣金;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九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自信託生效之日起,根據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

2.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約定取得管理佣金;

3.乙方有權根據專業化管理原則,委託第三方管理信託財產;

4.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與信託計劃的規定,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託事務,管理信託財產,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5.乙方必須將信託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

6.乙方應對甲方、受益人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

7.乙方應妥善保存處理信託事務的全部資料以備查閲,保存期限自本信託終止之日起_______年;

8.乙方除取得本合同規定的管理佣金外,不得利用信託財產為自己謀取利益;

9.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條 受益人權利與義務

1.受益人有權根據本合同享有信託受益權;

2.受益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規定轉讓其享有的信託受益權;

3.受益人不得以信託受益權用於償還債務;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 風險揭示與承擔

乙方在管理、運用信託資金時,存在但不限於如下風險:利率風險、法律與政策風險、償債風險、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風險、其他不可預見風險等。

乙方根據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信託資金導致信託資金受到損失的,由信託財產承擔;乙方違反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處理信託事務,導致信託資金受到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第十二條 信託收益的計算及交付的時間、方法

1.本合同項下信託資金採用貸款的運用方式,貸款期限分別為:一年期、兩年期。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貸款利率的規定產生的貸款利息及其它收入在扣除信託管理費用和乙方管理佣金後的餘額作為信託收益由受益人享有,年預期收益率分別為一年期3.3%,二年期3.75%;

2.上述收益以現金形式每年分配一次,自信託生效日開始計算(此後年度內對應日期為收益分配日);

3.乙方在收益分配日後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收益劃入受益人設定的賬户;

4.最後一年(包括信託期限為一年)的信託收益與信託資金在信託終止日後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分配。

第十三條 信託財產税費的繳納

1.受益人、乙方應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依法納税;

2.應當由信託財產承擔的税費、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 管理費用及管理佣金

1.乙方處理信託事務所產生的管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信託推介費用,信託計劃信息披露費用,與信託相關的會計師費用和律師費用,信託終止清算時所發生費用,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費用,以上費用不超過_______%,由該信託財產承擔。乙方以固有財產先行支付上述費用和對第三人所負債務的,對信託財產享有優先受償權;

2.乙方管理佣金_______%,包括乙方對信託財產的管理和託管費用。

第十五條 信託事務的報告

1.乙方應將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每年在甲方加入本信託的乙方營業場所、收付代理機構營業場所予以公示;

2.在信託合同期限內如發生影響信託業務的重大事項,乙方應將有關情況在甲方加入本信託的乙方營業場所、收付代理機構營業場所作臨時通報。

第十六條 信託受益權的轉讓

1.在信託生效_______個月後,委託人(受益人)可轉讓信託受益權;

2.轉讓信託受益權,轉讓人應持信託合同與受讓人共同到乙方處辦理轉讓手續。未辦理轉讓手續的,不得對抗乙方;

3.轉讓信託受益權,轉讓人應與受讓人簽訂受益權轉讓協議,將本合同項下轉讓人的相關權利和義務轉讓給受讓人,轉讓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4.轉讓信託受益權,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按照信託資金的_______%分別向乙方繳納轉讓手續費。

第十七條 信託終止與信託財產的歸屬及分配

1.未經本合同全體當事人一致同意,任何當事方無權變更、解除本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信託終止:

a.經合同全體當事人一致同意;

b.信託期滿;

c.信託計劃另有規定,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本信託終止,信託財產以現金形式全部或按各自在信託資金中所佔比例歸受益人所有。乙方於信託終止日後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上述信託財產劃入受益人設定的賬户。

第十八條 違約責任

若甲乙雙方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一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嚴重失實或不準確,視為該方違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非因乙方原因導致信託被撤銷、被解除或被確認無效,視為甲方違約,由此給信託計劃項下其他信託的受益人和信託計劃的財產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的違約方應承擔因其違約給守約方造成全部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糾紛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當事人和解或調解不成,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新受託人的選任方式

在信託期限內,乙方如出現法律規定的受託職責終止的情形,新受託人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第二十一條 其他

1.信託計劃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規定的,以信託計劃為準;如本合同與信託計劃所規定的內容衝突,優先適用本合同;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甲方、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閲讀了信託計劃和本合同,對信託計劃和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無異議;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信託合同 篇7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聯繫地址:

受託人:X X X信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 X X

聯繫地址:X X 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公司管理辦法》、《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信託公司私人股權投資信託業務操作指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委託人與受託人在平等自願、公平互利的原則基礎上,簽訂本信託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信託目的

受託人發揮自身的專業理財能力和豐富的投資運作經驗,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信任,交付給受託人經營管理的信託資金,按照信託計劃文件的規定集合運用於直接或間接投資處於成長週期產業領域的擬上市公司股權、具有被上市公司併購整合預期的高盈利優勢企業股權、具有投資價值的房地產企業股權、擬上市公司股權受益權以及上市公司的限售流通股。

第二條 受託人與保管人的名稱、住所

(一)受託人

本信託的受託人為×××信託有限公司,住所為[ ]。

(二)保管人

本信託的保管人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具體保管事務由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負責,中國××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分行)住所為[ ]。

第三條委託人與受益人、信託受益權的轉讓

(一)本信託為自益信託,委託人與受益人是同一人。

(二)信託受益權的轉讓

1.信託期間,受益人可以轉讓信託受益權,但任何信託受益權的轉讓或其他方式的處臵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2.受託人將審核信託受益權的受讓人是否為符合信託計劃文件規定的合格投資者,並有權要求信託受益權的受讓人重新簽署風險聲明書。

3.信託受益權進行拆分轉讓的,受讓人不得為自然人。機構所持有的信託受益權,不得向自然人轉讓或拆分轉讓。

4.信託受益權的轉讓必須經受託人登記方為生效,否則,任何信託受益權的擅自轉讓均不得對抗受託人。

第四條信託資金的幣種和金額

(一)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資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計[]份信託單位。

(二)委託人應至受託人營業場所辦理合同簽署手續,並在簽署本合同後的兩個工作日內,將信託資金劃至受託人指定的信託財產專户。

(三)委託人交付的信託資金自交付日至信託計劃成立日期間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在信託計劃終止後信託利益分配時支付給相應的受益人。信託計劃不成立的,由受託人於10個工作日內歸還委託人交付的信託資金及信託資金在委託人的交付日至信託資金退還日期間產生的利息,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計算。

第五條信託計劃的規模與期限

(一)信託計劃資金規模最高不超過人民幣[ ]億元(大寫:人民

幣[ ]元整),最高計[ ]份信託單位,最低不少於人民幣[ ]億元(大寫:人民幣[ ]元整),最低計[ ]份信託單位。最終以全體委託人實際交付的信託資金本金總額為準。

(二)信託期限為五年,自受託人確認的信託計劃成立之日起算。起始日或到期日如果遇到法定節假日,則予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本信託在信託計劃文件規定的情況下可以提前終止或延期。

第六條信託資金管理、運用和處分的具體方法或安排

(一)本信託的全部信託資金用於直接或間接投資處於成長週期產業領域的擬上市公司股權、具有被上市公司併購整合預期的高盈利優勢企業股權、具有投資價值的房地產企業股權、擬上市公司股權受益權以及上市公司的限售流通股。

如果由於各種原因信託財產專户中有閒臵資金,受託人有權將其運用於銀行存款、債券、貨幣型基金、央行票據等低風險高流動性投資品種,為受益人獲取相應的信託利益。

(二)信託財產包括下列一項或數項:

1.受託人因接受信託取得的信託計劃資金;

2.受託人因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

3.因前述一項或數項財產滅失、毀損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財產。

(三)信託財產的管理和運用

1.本信託項下的信託財產,由受託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信託計劃文件的規定,與信託計劃項下的其他信託財產集合管理、運用和處分。

2.委託人簽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信託計劃,同意遵守信託計劃文件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3.受託人對本信託項下的信託財產單獨記賬,與受託人的固有財產分別管理。

4.鑑於信託計劃的集合性質,委託人全權委託受託人對信託財產進行管理。

(四)退出方式

受託人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將信託財產中的被投資企業股權通過上市二級市場擇機出售、管理層收購、協議轉讓、拍賣、掛牌、被投資企業回購、被投資企業解散等方式實現變現,從而使信託退出投資項目。

第七條信託利益的來源、向受益人交付信託利益的時間和方法

(一)信託利益的來源

信託利益來源於信託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產生的收入,包括股權投資收入、銀行存款利息收益及其他投資產品收益等。

(二)向受益人交付信託利益的時間和方法

1.信託期間的分配

若信託存續期間內,信託計劃項下的信託財產每完成一筆投資項目(以信託財產從被投資企業股權形式全部變更為現金形式之日為基準)後的五個工作日內,所得款項在扣除該投資項目投資的本金,且扣除或頇提屆時應付未付的信託運營費、應付未付的受託人管理費、應付未付的投資顧問固定報酬以及受託人和投資顧問的業績報酬後,將全部剩餘款項(如有)按照受益人持有信託單位的份額比例向所有受益人進行信託期間的分配。

2.信託終止後的分配

(1)信託終止後,受託人向受益人出具信託清算報告後的下一個工作日,受託人根據信託財產清算結果,按照如下順序將信託財產中的現金支付有關費用並向受益人進行信託利益的分配:

①支付應付未付的受託人管理費、投資顧問固定報酬;

②如有餘額,向受益人進行分配,直到其分配所得款項達到其交

信託合同 篇8

信託(設備)貸款借款合同 信託(設備)貸款借款合同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根據信託貸款有關規定出具借款契約,向人民銀行信託部申請信託貸款,並約定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萬元,用於________項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____萬元,設備_____

信託(設備)貸款借款合同

信託(設備)貸款借款合同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根據信託貸款有關規定出具借款契約,向人民銀行信託部申請信託貸款,並約定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萬元,用於________項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____萬元,設備________萬元。

第二條保證將貸款用於上列項目,並按計劃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全部完工投產,並實現預定的經濟效果:新增產值________,產量________,利潤________,税金________。

第三條借款期限________年,自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釐________毫計息,每次還款同時計收利息。

第四條借款單位如果未經銀行同意而改變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銀行有權進行信貸制裁。

第五條貸款到期,借款單位主動歸還,如不按期歸還借款,除按規定加收利息外,銀行有權在借款單位的存款帳户中扣還,借款單位和擔保單位不得提出異議。

第六條借款單位如果停建或沒有達到經濟效果,不能按規定歸還貸款時,借款單位願用固定資產變價收入款和固定資產折舊基金或基金存款歸還。

第七條擔保單位保證借款單位恪守契約規定的條款,如果借款單位不能按本契約規定還清本息,願承擔經濟責任,由擔保單位負責歸還。

第八條本契約經借款單位,擔保單位確認無誤並加蓋公章和負責人章後生效,借款本息還清後自動失效。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公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簽章)

擔保單位:______________(公章)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簽章)

立約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信託合同 篇9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貸款種類:

二、借款金額(大寫):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月息千分之按季收息,利隨本清。

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後的規定計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時間自一九年月日,至一九年月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次或一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2.還款方式:

七、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作為自己的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帳户內扣收貸款本

息。

八、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後,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户。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計算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並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存款户中扣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並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户行代為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需要將借款展期,應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後辦理展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九、其它:

除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雙方協議的附加條款。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份,報送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公章) 借款方:(公章)

法人代表:(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保證方:(公章) 借款方開户銀行和帳號:

法人代表:(蓋章)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信託合同 篇10

借款單位_________根據信託貸款有關規定出具借款契約,向_________申請信託貸款,並約定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項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_____元,設備_________元。

第二條保證將貸款用於上列項目,並按計劃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全部完工投產,並實現預定的經濟效果:新增產值_________,產量_________,利潤_________,税金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釐_________毫計息,每次還款同時計收利息。

第四條借款單位如果未經銀行同意而改變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銀行有權進行信貸制裁。

第五條貸款到期,借款單位主動歸還,如不按期歸還借款,除按規定加收利息外,銀行有權在借款單位的存款帳户中扣還,借款單位和擔保單位不得提出異議。

第六條借款單位如果停建或沒有達到經濟效果,不能按規定歸還貸款時,借款單位願用固定資產變價收入款和固定資產折舊基金或基金存款歸還。

第七條擔保單位保證借款單位恪守契約規定的條款、如果借款單位不能按本契約規定還清本息,願承擔經濟責任,由擔保單位負責歸還。

第八條本契約經借款單位,擔保單位確認無誤並加蓋公章和負責人章後生效,借款本息還清後自動生效。

借款單位(蓋章):_________ 擔保單位(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標籤: 十篇 信託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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