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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運輸合同 合集15篇

貨物運輸合同 合集15篇

隨着時間的推移,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貨物運輸合同 ,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貨物運輸合同 合集15篇

貨物運輸合同 1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公路運輸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事宜,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標的物:啤酒瓶、玻璃瓶系列產品

二、發運地點:貴州燃二玻璃瓶有限公司倉庫至貨物達到地

三、貨物到達地及運費標準:

1、以上運費標準隨0#柴油的漲跌上下浮動,0#柴油目前價格7.39元/升,上漲或下跌幅度在5%以內的,運費標準不變;若浮動幅度在.5%-10%,實際調整價格雙方根據情況另行協商確定。

2、其他因素引起的運價變動雙方另行協商確定,並通過書面的調價協商函給以確認。

四、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確認客户的月供計劃後告知乙方安排所需車輛。

2、安排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乙方次日的發運計劃。

3、負責協調裝卸工安排裝車。

4、負責現場指導裝車和聯合點數工作.

5、提供有關發運單據。

6、裝車過程中嚴重破損的產品更換包裝、補足數量後裝車。

乙方責任:

1、及時按甲方計劃派車,若因車輛未及時到位的按200元/車次處罰。

2、確保車輛衞生,結構、設施符合裝運啤酒瓶、玻璃瓶的條件。

3、司機在裝車過程中必須做好監督裝載工作。

4、確保運輸質量,做好所送貨客户對送貨單(運費結算聯)的蓋章簽收工作。

5、嚴格按照送貨單據上註明的客户及送貨地址及時送達貨物,若因駕駛員結伴同行或其他原因引起的經濟損失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6、配合客户做好卸車工作,派人到卸貨方及時協調卸貨,並對運輸破損進行現場監督確認。

7、乙方如將貨物運錯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應無償運至甲方指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乙方應賠償因此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8、有關本業務獲知的甲方客户的信息和業務的祕密,在事先未得到甲方許可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者公開或泄密,本條的不公開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後仍繼續有效。

乙方若違反規定時,應向甲方賠償因其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上的一切損失。

9、乙方在運輸過程中要遵守國家有關部門頒佈的道路運輸法律、法規,如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10、貨物發運後乙方必須做好卸貨跟蹤工作,若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卸貨延時及台班費乙方自行承擔。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卸貨延時超過4天以上的部分台班費甲方自行承擔。

五、風險責任:

1、乙方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向甲方交納150000.00元保證金,乙方在合同執行期間不出現違反合同約定條款的行為,則本合同到期後將押金餘額歸還乙方。

2、一旦標的物裝車完畢,風險責任就此轉移由乙方獨立承擔;運輸途中發生的一切標的物的損毀,概由乙方承擔。

3、乙方如開具虛假的運輸發票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的,乙方需根據甲方損失的金額賠償甲方。

4、若末按送貨單據指定地址送達貨物,由乙方負責賠償一切損失。

六、索賠:

1、運輸途中發生的一切損毀,由乙方按照甲方銷售價格賠償給客户,否則,按照甲方銷售價格從運費中扣除補償給客户。

2、運輸車輛駕駛員必須嚴格監督上卸貨過程,嚴格控制裝卸破損,如裝卸運輸破損1.8%以下的由甲方承擔,l.8-2.8%以內的部分甲乙雙方各承擔50%,超過2.8以上的部分全部由乙方承擔。

七、結算方式:

運費採取月結,乙方在結算運費時需提供送貨單的運費結算聯和運輸發票,送貨單必須有客户方面的簽字及蓋章。同時必須有乙方司機簽字。付款方式為電泄。

八、其他規定:

發生不可抗力因素及其他不應歸責與乙方的事由,致使標的物損失時。乙方應 儘快將甲方的損失減少至最少,如有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可協調解決。當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可通過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合同的解除:

1、甲方及乙方的任何一方,在對方發生下列事由之一時,可以書面通知,請求對方立即履行所付全部債務,並且可以解除本合同。(1)、營業執照被吊銷時:(2)、受到第三者的強制執行或受到與此相當的政府機關的行政行為的執行時;(3)、對方的社會信譽受到損害時;(4)、申請破產、申請解散、被批准解散時。(5)無實際正常履行合同能力時。(6)聯繫三次以上出現違反本合同任意一條合同條款時。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貨物運輸合同 2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茲遵守。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為貨運代理人,進行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作為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託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髮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繫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並蓋章確認。

2.於每批貨物發運前_________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並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為完成後,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 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1.本協議履行期間,甲方同意以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形式給付乙方。每運輸代理_________噸貨物,甲方給付乙方_________元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的計算按車輛(船)標重為結算依據;

2.為便於清算,雙方同意_________日清算一次,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3.需由乙方代結算各種運雜費用的,由甲方按代理量預付乙方所需費用,並於運輸前_________日匯入乙方銀行帳户(需由乙方代墊各種費用的,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出書面要求,並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墊付運雜費協議書後,方可墊付)。

4.費用結算後,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為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於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並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訴訟。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籤的本協議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訂立合同雙方:

____(簡稱甲方)委託____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外託運____(貨物),乙方同意承運。根據《經濟合同法》和____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__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港運至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第二條 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貨物於__天內集中於__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第三條 裝船時間

甲方聯繫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__小時內裝完貨物。

第四條 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第五條 啟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方負擔。

第六條 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第七條 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____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八條 運輸費用

按__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 ),全船運費為__元,一次計收。

---

港口裝船費用,按__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第九 條 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份,交__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__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充分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鑑證)。

甲方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簽章)

開户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

乙方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簽章)

開户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

__年__月__日訂立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此合同,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權利、義務:

1. 甲方按雙方約定的運輸價格向乙方支付運輸費用。

2. 甲方按照規定的標準對貨物包裝。

3.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詳細的收貨人、收貨地點、電話、收貨單位名稱。

4. 甲方委託運輸油漆屬危險品,乙方應採用國家規定的運輸車輛進行運輸。

5. 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地點、收貨人、收貨單位及約定的時間將貨物運到目的地。

6. 甲方因情況變化,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和收貨單位或取消託運時,乙方應給予配合,避免貨物損失。

7. 甲方對在乙方運輸途中發生的各種貨物數量缺少,貨物質量人為變質、變形,有權向乙 方提出索賠。

8. 乙方應積極參加各種保險,如果運輸途中發生事故導致的貨物短少滅失,無論乙方是否 全責或主要責任,乙方均應向甲方承擔足額賠償責任,並在30天內進行賠償,若乙方向他人追償損失需由甲方進行協助時,甲方有義務提供書面證據進行協助。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運輸價格向甲方收取運輸費用。

2. 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地點、收貨人按時將貨物運輸到目的地。

3. 如甲方提供的地點和收貨人查不到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聯繫,在規定的期限內負責保管所運貨物。對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乙方有權按照國家規定收取保管費。

4. 乙方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時,應及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通知。

5. 乙方負責運輸的貨物,保證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變形。

6. 乙方在運輸甲方貨物之前,如發現貨物包裝不符合要求,有權拒絕運輸或向甲方提出進行重新更換包裝或加固。

7. 乙方在甲方交貨時,應清點運輸貨物數量、包裝情況,避免出現問題造成糾紛。

三、 雙方約定,甲方在收到貨物並複核後,按實收重量付款。

四、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原告住所地法院協調解決。

五、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託運方): 乙 方(承運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合同 3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貼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 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光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 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 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 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户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職責,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狀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户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 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 貨物修理後能夠正常使用且客户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狀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職責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貨物運輸合同 4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

甲方因貨物運輸之需要,委託乙方使用相關設備和運輸工具提供運輸服務;乙方願意並同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務。乙方與甲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的前提下,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委託運輸的貨物均為一般普通貨物,即不超長、超大、非危險品貨物。

2、甲方交貨時根據運單的件數,應與乙方核對貨物的外包裝和件數。

3、甲方應提前向乙方提供盡甲方所知的、詳盡的並由甲方授權人簽署的書面提貨和發貨指示,包括具體的提貨和發貨日期及時間、貨物的名稱、重量、件數、體積、必要的產品説明、提貨地點、要求走貨方式或到達時限、收貨人的姓名、電話(手機)、收貨單位、詳細地址。

4、甲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交付約定數量的貨物,並對乙方人員和車輛提供適宜的工作條件並配合乙方做好發貨的交接。

5、因甲方工作失誤造成的運輸地點及收貨人錯誤,甲方須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新增加的費用。

6、甲方如發現乙方外勤人工作態度不認真或車輛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按排人員及車輛。

7、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國內貨物運輸及分撥打包的服務。

8、甲方保證貨物的包裝完全符合長途運輸基本要求(如:運輸時的摩擦、正常剎車時的碰撞、搬運裝卸承受力及標誌)。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接貨時與甲方就貨物的外包裝和件數進行核對,如發現貨物的外包裝有明顯破損、如發貨資料和件數不符應立即指出並在交接單上註明。除非另有規定。

2、對運輸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並與甲方協商解決問題。

3、乙方在提貨時發現貨物品質不良或屬於危險物品的貨物有權拒絕運輸。

4、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提供國內運輸及分撥打包的服務。

5、乙方必須提供一名專員對甲方的貨物進行相關受理,並確保貨物的定時定點到達。工作內容包括嚴格按要求安排提貨、外包裝處理、運輸、送貨,每日跟蹤貨物送達情況並隨時接受甲方負責人查詢。

6、乙方按甲方的指示安排派送,並按時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乙方應取得收貨人在貨物簽收單上的簽收證明。

7、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應及時安排提貨及運輸的車輛,以及如有要求的裝卸工具,並在約定的時間、地點到甲方的發貨部門提貨。

三、費用與結算

1、甲方應對每一次委託內容、要求的服務範圍以填寫乙方託運書的方式告知乙方,託運書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後生效,雙方應同時約定費用標準。(費用標準詳見附件一)

2、由乙方每月底製作“運輸費用結算單”經甲方確認無誤後開據運輸發票。

3、結算方式為月結。以每月30日或末日為結算日,每月10日前結算上月費用。如逾期結算,每日加收5‰的滯納金。

四、保密條款

1、於本合同終止之日,甲乙雙方有權要求對方返還或銷燬其所有提供的資料。

2、商業機密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客户名稱、經辦人、甲方貨物重量價值等。

3、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須嚴格保守雙方當事人經適當保密措施保密的商業祕密,並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資料免於散發、傳播、披露、自制、濫用及被無關人員接觸。未經他方當事人允許不得向第三者提供。

五、保險及賠償責任約定

1、甲方沒有委託乙方代辦保險,貨物損失時,乙方只負責乙方人為原因(交通意外、自然災害、公安證明的盜搶、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貨物的丟失、摔打、雨淋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乙方負責賠償,賠償以甲方出具的本次受損貨物清單及購入成本證明(加發票)為準,甲方必須確保文件的真實性,如發現有虛假部分,乙方有權採取相應措施保護自己利益並提出雙倍賠償要求。

2、甲方對託運貨物的品質不良、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等造成的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負責貨物到達收貨人處簽收前的貨物安全,收貨人確認收貨件數無誤及外包裝完好無損簽收後的一切問題與乙方無關。

4、甲方貨物聲明價值,並委託乙方代辦保險業務,貨物損失時由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免負條款除外)。5乙方負責代為甲方委託運輸之貨物辦理運輸保險。保價費甲方按每單聲明(普通貨物)貨值的5‰、(貴重貨物)貨值的1%支付給乙方,普通貨物指單件物品低於20_元人民幣的貨物、貴重貨物指單件物品高於20_元人民幣的貨物。

六、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簽署、生效、解釋、執行、修改和終止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

2、對於實施本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當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七、修改與補充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並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並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3、在修改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前,本協議的條款仍然有效。

八、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到期時如甲乙雙方無書面終止此合同本合同可順延一年。

3、當甲乙雙方在合作的過程中出現異議,阻礙了彼此間的合作,一方須提前兩週向另一方提出書面通知,可終止合同。雙方經濟問題在終止合同後十天內處理完畢。

4、本協議終止後,雙方應繼續履行協議終止前未完成協議規定的雙方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和義務。

九、其它

1、甲乙雙方為每次委託事項達成的約定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之間任何委託、承諾及確認事項應以書面或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必要時應加蓋公司公章。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簽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經濟合同法和____________________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託運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

乙方調派________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______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________港運至_______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________貨物於__________天內集中於__________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繫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______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需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____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______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______%計,全船運費為____________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份.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得按省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規定和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協商辦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6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秉着依法依規、公平公正、誠實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乙方願意承擔工程項目砂石運輸,為了在運輸過程中能安全、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運輸任務,特訂立以下合同條款。

一、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砂石、水泥給乙方承運。

2、乙方配合甲方把砂石、水泥等物資運到指定地點。

二、各項目點運費

____________

三、運費結算

按每個運輸總造價的70%付取工程,其餘工程款待運輸完成後一個月內全部結清所有運費。

四、甲乙雙方權利與責任

1、甲、乙雙方應堅持裝載適度,並做到人、車安全。

2、乙方應遵守交通規則,有序裝車,防止發生事故。

3、在整個工程的物資運輸過程中一切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五、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為4個月。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簽字)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簽字)

合同簽定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核有關文件。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説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污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 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釋、説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 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税及增值税,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後7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並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後____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税單、報關單等文件按以下____方式辦理

a.先付款,後退單;

b.後付款,先退單。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文件,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 其它

1.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2.甲乙雙方銀行賬户、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後,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附件略

貨物運輸合同 8

甲方(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_____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貨物運輸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為止。

二、甲方委託乙方運輸,運輸方式為________運輸,該批貨物總重量________噸。

發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須按照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四、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五、甲方付乙方的運輸費用為:到交貨點每噸(車)運費為________元本批合計費用為大寫:________元(¥元),乙方將貨物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及開具全額運輸費用發票之日起________日內甲方支付全部運輸費用。

六、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同時應協助收貨人親筆簽收貨物以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如乙方聯繫不上收貨人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曬、雨淋,確保包裝及內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點。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丟失、短少、損壞、污染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並按照甲方賣出時價格全額賠償。

八、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户協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並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9

託運方(簡稱:甲方)

承運方(簡稱:乙方)

按照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特簽訂本運輸合同,並共同信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服務範疇

(一)貨物信息:捲煙紙或高透成型紙(以下簡稱“貨物”);

(二)運輸方式:公路運輸;

(三)承運數量:按甲方“貨物運輸委託單”要求,按批次發運貨物;

(四)運輸線路及運輸價格。

第二條費用結算

(一)承運上述地點貨物均按該上表確定的價格進行結算。

(二)如遇政策性價格調整或由於市場價格發生重大變化,宜再行協商,在未協商妥當之前仍按此價格執行。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結算單據核對無誤後,採取轉帳方式支付,按月結算。結算單據不齊或者內容不完整,甲方有權延遲乃至拒付運費。結算單據包括:

1、運輸發票

2、成品交運單(回單):乙方需按附件《通知》執行;

3、隨車貨物磅碼單;

第三條運輸手續

由甲方負責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及國家相關法律的要求,辦理貨物運輸所需要各項手續,包括準運證等,並在發貨前交付乙方。

第四條貨物交接

乙方派車前必需以傳真或電話形式,通知甲方提貨車輛的車牌號碼以及駕駛員的相關資料;乙方持派車單和甲方簽發的“貨物運輸委託單”到指定地點提貨,貨物運達指定倉庫後,收貨人對隨車貨物碼單的品種、規格、數量進行簽名確認,加蓋倉庫章、註明日期。乙方取得上述單據後,及時彙總,連同“貨物運輸委託單”複印件一起,按時送達甲方。

第五條裝卸責任

甲方負責安排發貨倉庫貨物的裝卸,乙方負責安排收貨倉庫的裝卸。

第六條貨物發運與到達時間

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貨物運輸委託單”及其他相關運輸手續經核對後,按甲方要求裝車和發運,在甲方規定期限內到達收貨地點。

第七條運輸質量要求

(一)乙方負責將甲方指定地點的貨物按量、安全、正點、及時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

(二)乙方應及制訂派車計劃,及時調配車輛,及時裝車發運;確保運輸車輛質量;確保貨物運輸安全無損。

(三)乙方收到甲方的運輸手續須仔細複核,包括“貨物運輸委託單”與準運證是否相符,準運證的貨物信息、有效日期等是否與實際情況相符,“貨物運輸委託單”的收貨單位、數量是否與提貨單等其他相關手續相符等。出現異常情況,乙方須及時提出。

第八條保險

(一)乙方負責為其所承運的甲方託運的貨物購買貨物運輸保險,甲方按合同支付給乙方的運輸費用中已包含貨運保險費用。

(二)乙方承運的甲方貨物途中遇險,乙方必須第一時間通知甲方,乙方司機有責任保護

(三)甲方託運的貨物及貨物包裝在運輸途中發生貨損貨差及與運單不符時,乙方除按甲方貨物的銷售價予以賠償外,還須按煙草專賣法有關條款接受有關執法機關的行政處罰。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處理費用。下列情況除外:

1、不可抗力;

2、貨物包裝完好,而內裝貨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

3、貨物的自然屬性;

4、甲方或收貨方過錯。

第九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

1、甲方有對乙方辦理託運的全過程監督管理權,同時具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的權力;

2、甲方辦理貨物託運手續後乙方發運前,甲方有權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但甲方應按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為完成此運輸事項發生的所有合理的實際費用;

3、甲方有權對乙方委派車輛進行檢查,如發現車箱漏水、有異味以及因車箱過窄對裝卸貨物有損等現象,甲方有拒絕裝車的權力;如乙方在實施補救措施後仍不能滿足甲方的要求,則甲方有權利選擇第三方承運單位予以承運;

4、在甲方委託乙方承運後,乙方的運輸安排不能滿足到貨的時間要求,則甲方有權力選擇第三方承運單位予以承運。

(二)甲方義務

1、甲方每次發運時提前3天向乙方提供運輸計劃(乙方派專人與甲方進行銜接),並按時組織運輸;

2、甲方在辦理託運時,必須提供準確的物資託運單,保證品名、數量準確無誤;

3、甲方託運國家限制運輸的貨物,必須向乙方提供國家機關有關批准的準運證明;

4、甲方須按約定期限給予結算乙方運輸費用。

(三)乙方權利

1、甲方供應給山東省內的所有物資優先給乙方承運;

2、乙方接收甲方的貨物運輸的品種數量較運輸託運單短少或其他情況有權通知甲方運輸管理人員進行處理;

3、乙方有權定期向甲方結算運輸費用。

(四)乙方義務

1、在運輸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按時向收貨單位(人)發出貨到的通知;

2、在提貨時,乙方須按照運單提貨,認真清點貨物並簽字確認,此後承擔運輸途中的一切風險,保證及時、準確、安全、無誤地將貨物到達指定地點;

3、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

4、貨物到達以後需及時交貨,特殊情況必須及時告知甲方並得到確認;

5、乙方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如有違反,立即終止合同並將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6、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所託運的貨物不能按時送達收貨人或貨物缺少、滅失等,除賠償甲方的直接貨物損失外,還應承擔收貨人追究甲方的經濟賠償責任。

第十條違約責任及糾紛處理

違反運輸合同的責任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協商處理,如發生糾紛協商不成時,可以申請相關機關調解、仲裁(如雙方同意提交仲裁,則另行簽訂仲裁條款),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説明:《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已於20_

年10月6日廢止,按合同法處理相關爭議即可。)

第十一條合同其他事項

(一)合同正本壹式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自簽訂日開始生效,期限從20_年1月4日至20_年3月31日。合同到期日前,任何一方有權提出續簽合同。

(三)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四)本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10

甲方(託運方)

乙方(承運方)

為了嚴格執行國家藥監部門相關規定,嚴格規範g管理,確保藥品物流安全。經過對乙方運輸資質的認定,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向客户運送藥品事宜,雙方達成以下一致意見,簽署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自甲方倉庫提取藥品,在一定期限內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每次承運藥品的數量、目的地等內容,以發運前甲方填寫的《貨物運單》為準,甲方要求託運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拖延承運工作。

2、甲方填寫《貨物運單》交乙方應在甲方委託當日後____日內,按《貨物運單》赴甲方倉庫提貨,延時提貨的,按每日每箱藥品10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延時提貨____日以上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終止乙方承運資格。

3、提貨時,甲乙雙方應盡共同檢查藥品外觀的義務,確保甲方託運的藥品外觀包裝完整,無破損,受潮等問題。如客户收貨後提出藥品外包裝受損等問題,視為乙方運輸途中產生的問題,由乙方最終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損害賠償以所託運貨品的貨值為限,具體計算以甲方含税開票價格為準。

4、提貨後,乙方應嚴格按照藥品外包裝箱上圖示方法進行存儲、運輸,確保藥品安全送達,其中要求陰涼的藥品應在整個存儲、運輸途中保持20攝氏度以下的温度,運輸裝卸過程中均不得將藥品置於陽光下暴曬。如因運輸不當 導致客户拒收藥品,或藥品損壞,損失等情況,乙方應按照該批藥品發票含税金額向甲方支付損害賠償金;如因運輸不當導致行政部門對甲方進行處罰,或甲方因此喪失各種經營資質、代理資格,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取消乙方承運資格,並向乙方追償所受到的損失。

5、提貨後,乙方應及時將貨物發往甲方指定地點,根據收貨地區路途差異,乙方應在附件約定天數(此天數以工作日計,國定假日不計)內送達貨物,藥檢報告及藥品出庫複核跟蹤記錄表必須隨貨同行。逾期送達貨物的,乙方應及時與甲方溝通,説明情況,雙方積極尋求解決方案,避免擴大損失,送達貨物的日期以收貨人簽收日為準,每超過一天扣除15的運輸費用,以此類推,逾期____日以上仍無法送達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運資格,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徵詢客户關於運輸質量問題的意見,並根據反饋意見(包括客户投訴),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全部或部分省份的承運資格。

6、藥品送達客户後,乙方應取得有客户真實有效簽章的(即送貨回單,一式三聯),並在送達貨物日起____日內將上述回單的

第一聯交回甲方。如回單未取得客户真實有效簽章,或無法在____日內將回單交回甲方,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等同於該批藥品發票含税金額的違約金,且由此產生的甲方與客户之間的爭議對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向甲方承擔。

7、甲方託運的貨物僅限於附件所列地區,超出上述區域的,乙方可拒絕承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貨物發往其他地域。運輸價格(包括提貨市內運輸費、保險費及其他各種費用)詳見附件。

8、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將收貨單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藥品及時運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本項產生的費用參照本合同第7條標準結算。

9、乙方完成每次運輸業務後應將運輸發票與送貨回單交予甲方,在甲方核對客户簽單並確認有效後,甲方應在該業務發生當月後的

第三個自然月內付款(例____月____日-3____日發生之業務於____月____日前付款)。甲方承諾,向乙方支付的款項中現金比例不低於50%(包括電匯等形式支付的現金)。甲方逾期付款,應按所逾期金額萬分之三的標準乘以逾期天數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付款____日以上,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上述違約金。

10、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後雙方可以以書面方式續簽本合同,本協議相關附件應並加蓋雙方騎逢章。

1

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委託合同範本

貨物運輸合同 11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貨物運輸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為止。

二、貨物運輸期限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收貨人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須按照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四、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五.元,乙方將貨物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及開具全額運輸費用之日起 日內甲方支付全部運輸費用。

六、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同時應協助收貨人親筆簽收貨物以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如乙方聯繫不上收貨人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曬、雨淋,確保包裝及內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並按照甲方購進或賣出時價格全額賠償。

八、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户協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並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章名】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經營公路貨物運輸的企業與其他企業、農村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之間簽訂的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個人或聯户與法人簽訂的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應參照本細則執行。簽訂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的承運方必須持有經營公路貨物運輸的營業執照。軍事運輸,公路與水路、鐵路、航空、管道之間的貨物聯運,另行規定。

第三條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是按照同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依法簽訂的書面協議。

第四條 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必須符合國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規和計劃的要求。根據運輸能力與國家物資挑唆計劃和公路運輸治理的規定簽訂。

【章名】第二章 運輸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第五條 承、託雙方根據需要,可訂立年度、季度、月度貨物運輸合同,亦可按貨物的批量訂立運輸合同。年、季、月度貨物運輸合同簽訂後,託運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承運方提送履行合同的月、旬、日運輸計劃。運輸計劃是貨物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 屬於國家指令性計劃調運貨物的運輸合同,必須根據國家平衡下達的'指標籤訂;屬於國家指導性計劃調運貨物的運輸合同,參照國家下達的指標,結合承、託雙方的實際情況簽訂。

第七條 代訂運輸合同,要有委託單位證實。根據授權範圍,以委託單位名義簽訂,對委託單位直接產生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運輸合同應包括的主要內容:一、貨物的名稱、性質、體積、數目及包裝標準;二、貨物起運和到達地點、運距、收發貨人名稱及具體地址;三、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四、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五、貨物的交接手續;六、批量貨物運輸起止日期;七、年、季、月度合同的運輸計劃(文書、表式、電報)提送期限和運輸計劃的最大限量;八、運雜費計算標準及結算方式;九、變更、解除合同的期限;十、違約責任;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九條 長大、粗笨貨物、危險品和國家限運以及需要辦理檢疫、商檢、海關、公安、監理手續的貨物,交運前,託運方應提供有關機關的準運證實。

第十條 貨物交運時,託運方應按合同規定向承運方支付運雜費。運雜費的支付辦法,按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合同簽訂後,雙方應按合同規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託運方的義務:一、按合同約定時間預備好貨物,在貨物起運期內及時發貨、收貨,所裝貨物符合合同簽訂內容,裝卸地點、貨場具備承運方正常通車條件;二、負責裝卸時,應預備相應的勞力和裝卸機具,按約定時間和質量要求搞好裝卸;三、裝運散裝貨物,應提供計量設備,按規定標準裝載。需要包裝的貨物,必須符合國家或國家主管部分規定的包裝標準;國家未規定包裝標準的貨物,應在保證運輸安全的原則下進行包裝;四、託運超限貨物,應事先向承運方提供貨物説明書。需要特殊加固車箱時,應負擔所需用度。承運方的義務:一、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數目、起止點,公道調派車輛,完成運輸任務;二、負責裝卸時,應嚴格遵守作業規程和裝載標準,保證裝卸質量;三、實行責任運輸。安排裝貨的車輛,貨箱要完整清潔,貨物要捆紮牢固,苫蓋嚴密。運輸途中要定時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採取措施,保證運輸質量;四、裝運鮮活、易腐等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承擔專門約定的義務。

第十二條 在貨物裝卸和運輸過程中,合同雙方當事人都應按合同規定辦好貨物交接手續,做到責任分明。一、託運方應憑約定的裝貨手續發貨。裝貨時,雙方當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並查看包裝及裝載是否符合規定標準,承運方確認無誤後,應在託運方發貨單上簽字;二、貨物運達指定地點後,收貨人和承運方應在場點件交接,收貨人確認無誤後,應在承運方所持的運費結算憑證上簽字。如發現有差錯,雙方當事人應共同查明情況,分清責任,由收貨人在運費憑證上批註清楚。

【章名】第三章 運輸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第十三條 運輸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並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變更。如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外提出,必須負擔對方已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十四條 涉及國家指令性計劃的運輸合同,在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前,須報下達計劃的主管部分核准。

第十五條 因自然災難造成運輸線路斷阻或執行政府命令等原因影響按時履行運輸合同時,承運方應及時通知託運方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六條 變更或解除運輸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包括公函、電報、變更計劃表)提出或答覆。

【章名】第四章 違反運輸合同的責任

第十七條 承運方責任:一、由於承運方過錯,造成貨物逾期到達,應按合同規定支付對方違約金。二、從貨物裝運時起,至貨物運抵到達地交付完畢時止,承運方應對貨物的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負責,並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外:(一)不可抗力;(二)貨物的自然損耗或性質變化;(三)包裝不符合規定(無法從外部發現);(四)包裝完整無損而內裝貨物短損、變質;(五)託運方的過錯;(六)有押運人且不屬承運方責任的;(七)其他經查證非承運方責任造成的損失。三、貨物錯運到達地或收貨人,由承運方無償運到規定地點,交給指定的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逾期到達,按本條第一項的規定處理。四、假如託運方或收貨人證實損失的發生確屬承運人的故意行為,則承運人除按規定賠償實際損失外,由合同治理機關處其造成損失部分10%到50%的罰款。

第十八條 託運方的責任:一、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應按合同規定支付給對方違約金。二、由於託運人發生下列過錯造成事故,致使車輛、機具、設備損壞、腐蝕或人身傷亡以及涉及到第三者物質的損失,應由託運人負賠償責任:(一)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品或其他違反危險品運輸規定的行為;(二)錯報粗笨貨物重量;(三)貨物包裝不良或未按規定製作標誌。三、貨物包裝完整無損而貨物短損、變質,收貨人拒收,或貨物運抵到達地找不到收貨人,以及由託運方負責裝卸的貨物,超過合同規定裝卸時間所造成的損失,均應由託運方負責賠償。

第十九條 違約金、賠償金的規定:一、違約金數額由雙方商訂,同等對待,一般最高不應超過違約部分運量應計運費的10%。二、貨物的滅失、短少按滅失、短少貨物的價值賠償;貨物的變質、污染、損壞按受損貨物所減低價值或修理費賠償。賠償的價格如何計算,由交通部商國家物價局、國家工商行政治理局另行規定。三、造成車輛、設備損壞或第三者物質損失,按損壞或損失部分的價值賠償。四、造成車輛空駛損失或延誤損失,按空駛損失費或延滯費賠償。

第二十條 承、託雙方彼此之間要求賠償的時效,從貨物運抵到達地點的越日起算,不超過一百八旬日。賠償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對方應在收到書面賠償要求的越日起六旬日內處理。

第二十一條 違約金、賠償金應在明確責任後旬日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扣付運費來充抵。

【章名】第五章 運輸合同糾紛的調解和仲裁

第二十二條 承、託雙方在履行公路貨物運輸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申請交通主管部分調解,或申請合同治理機關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章名】第六章 運輸合同的治理

第二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分和工商行政治理部分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對本轄區的運輸合同進行檢查監視。

第二十四條 凡簽訂貨物運輸合同的承運方,都應定期向交通運輸主管部分書面報送履行合同的情況,以便考核。

【章名】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細則不適用於涉外的公路貨物運輸合同。

第二十六條 本細則由交通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細則自一九八七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甲方(託運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賬號:

開户行:

電子郵箱:

電話:

乙方(承運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開户行:

賬號:

電話:

電子郵箱: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1、貨物託運

1.1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應填寫《貨物託運單》(附件),明確託運貨物的名稱、數量、重量、規格、貨物的起運和到達地點、收貨人名稱以及詳細地址和聯繫方法。

1.2甲方託運貨物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應當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文件提交給乙方,並配合乙方工作,及時為乙方承運車輛辦理提貨、裝貨等相關手續,指導乙方進入指定的發貨地點。

1.3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應符合標準,保證貨物的質量、包裝和温度等要求,在乙方按照甲方所提供的合理指示進行操作的情況下,貨物應是安全並可以運輸。

1.4在乙方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點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當承擔相應的費用。

2、貨物承運

2.1乙方應持有國家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經營公路貨物運輸的營業執照以及經營許可證,並按照甲方發出的《承運車輛及日程安排表》(附件)為甲方安排車輛和人員。

2.2乙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運輸期間內,確保貨物包裝、數量,並安全的將貨物運送到指定地點,進行貨物交接簽收。不論運輸情況如何變化,都必須按甲方要求及時完成。

2.3乙方應在貨物運輸中,保持與甲方的聯繫,若發生意外或其他異常情況,乙方應在第一時間向甲方報告情況,嚴格執行甲方的處理意見。若造成貨物損失,乙方應及時進行處理,以減少損失,並詳細提供事故的相關資料。

2.4乙方不得將有化學類、、污染類、氣味揮發性等可能對甲方貨物造成損害的貨物與甲方貨物拼裝於同一車輛運輸。

2.5乙方不得將甲方託運貨物另外委託第三人運送。

2.6乙方應遵守交通法規,因違反交通法規而受到的罰款、扣證、扣車等處罰或肇事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並且乙方應及時調度車輛以保證將甲方貨物按時安全送達指定地點。

2.7乙方應承擔從貨物裝運至交於收貨人止,發生的貨物滅失、缺少、變質、損壞的賠償責任,但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除外。

2.8乙方工作人員均為乙方代表,因其行為造成損失的,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運輸價格及結算

3.1運輸價格詳見《運輸價格明細表》(附件)。

3.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約定的價格保持不變,乙方無權以任何理由單方面要求提高價格或者降低服務質量,否則視為單方面違約。

3.3 乙方應當於當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業務結算清單,甲方應當於當月十日前完成核對工作。

3.4若結算清單核實無誤,甲方應當通知乙方開具運輸行業統一發票;若有疑問,應由甲乙雙方核實後再由乙方開具發票。

3.5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發票後的60天內,按發票金額以轉賬方式或支票方式支付乙方運費。

4、運輸車輛

4.1乙方應按照甲方的產品特性及要求,配備性能優良、車容整潔的貨車,以保證運輸的質量和安全。

4.2甲方指定運輸車輛應是:

a、全封閉箱行車:()

b、非全封閉箱行車:()

c、保温車:()

d、其他:()

5、交貨方式及期限

5.1乙方為甲方提供門對門的運輸服務,負責貨物的裝卸,裝卸費用由乙方承擔。

5.2乙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送至交收貨地點。個別發貨的交貨期限如果是收貨人休息日時,在得到甲方的認可後,交貨期限則為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的時間。

5.3乙方若要在交貨期先前交貨,應當提前通知甲方和收貨人並得到認可。

5.4 貨物運輸到達後,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及時提貨。收貨人提貨時應當檢驗貨物,對貨物的數量、毀損等提出異議的,可以拒絕收貨。

6、手續確認

6.1甲方下達派車任務時應填寫《承運車輛及日程安排表》(附件),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終端設備向乙方下達委託,通知乙方按規定時間上門提貨。

6.2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後,應及時辦理有關貨物運送手續,並按照甲乙雙方認可服務收費標準並開具工作單。

6.3甲乙雙方收發貨人員當場確認相關憑證單據及承運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包裝形態等,若發現單據證件、貨物不符或不全,雙方人員均有權拒絕發貨、提貨。

6.4經甲乙雙方人員對貨物共同確認後出具清單,乙方到達指定地點,根據清單讓收貨人簽收,簽收單作為乙方安全承運的憑據。若簽收單遺失、未簽字或未蓋公章的,甲方可拒付運輸費用。

6.5乙方應在承運期限之後的3日內將簽收單交還至甲方,以通知甲方運輸合同已執行完成,若乙方未能如期交還簽收單,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可相應延遲支付運輸費用。

7、保險

7.1乙方應對託運貨物辦理保險,保險費用包含在運輸費用之中。

7.2對於保險責任以外免陪部分以及最低免賠額的損失,乙方應在保險公司賠款結束後 日內,向甲方補足差額。

8、權利義務

8.1甲方有權約定保證金。在簽訂本合同一週內,乙方應將5萬元保證金匯入甲方賬户,用於乙方未能支付違約金以及不能提供客户簽收依據的運輸訂單金額。若無此類款項,保證金在本合同終止後一週內全部退還乙方。

8.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規定支付運費,甲方應如期支付。

8.3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包括客户信息、經營信息、技術信息和貨物信息等。

9、不可抗力

本合同的不可抗力是指:a、自然災害,包括地震、洪水;b、戰爭、、罷工等。

10、變更與解除

10.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若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或提前解除合同。變更或提前解除合同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0.2以下情況之一,甲乙雙方均可提出終止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同時結清所有費用:a、任何一方由於經營不善而無法繼續履約的;b、任何一方因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到查處無法繼續履約的;c、任何一方因為重大經營調整或經營範圍的變更,無法繼續履約的。

11、違約責任

11.1 甲方故意隱瞞,在託運貨物中夾帶國家禁止或限制運輸的物品,應承擔違約責任。

11.2 乙方擅自將甲方託運的貨物委託第三人運送造成損失的,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全部損失。

11.3乙方擅自將可能對甲方貨物造成損害的貨物拼裝到同一車運輸的,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全部損失。

11.4乙方工作人員私自泄露甲方商業機密,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1.5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運輸的,致使逾期到達目的地的,逾期一天,應按貨物價款總額的 %支付逾期違約金,並賠償因逾期交貨產生的全部損失。

11.6甲乙雙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實際不能履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合同貨物價款總額的 %。

12、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説明:本條款適合協議一方或者雙方均在上海的企業/個人使用,如果雙方均不在上海的企業,可以選定當地的仲裁機構或者法院進行訴訟。)

13、其他

13.1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3.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3.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共同協商作

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4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日期:

貨物託運單

託運單位: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號

貨物名稱

包裝式樣

件數

每件體積(米3)

長×高×寬

重量(公斤)

託運總噸位

每件

最重件

實重噸

車輛噸

需要車輛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車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運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號

到達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號

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注意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距離:__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運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經濟責任:不按運輸託運單規定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由承運單位酌情賠償損失;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損壞,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託運人未按託運單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應償付承運人實際損失的違約金。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因此造成其他貨物和運輸工具損壞,造成人身傷亡,託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員: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12

託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和國家有關運輸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誠實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承運甲方貨物運輸事宜,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運輸貨物的品名:苗X。

二、運輸貨物起運地點、收貨到達地:從到。

三、運輸費用和結算方式:

運費:結算方式:一次性結算運費,甲乙雙方在運輸完畢後結算。

四、運輸方式:公路貨物運輸。

五、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將貨物按乙方要求裝載、卸載、辦理貨物交接清單。

2)、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按時按量完成運輸任務的,甲方有權委託其它運輸單位承運該貨物。

2、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在保證完成運輸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與第三方簽訂運輸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乙方必須安全、準確地將貨物運到出庫單上註明的單位地點,不能在未經甲方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將貨物運到其它地點。

3)、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發生所裝載貨物受損、差缺等,乙方賠償當次經濟損失給甲方。

六、對乙方承運車輛在運輸途中發生交通安全事故,乙方必須在1小時內通知甲方,車輛、人員安全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七、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條款,按貨物價格的10%支付對方的違約金。

八、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自行失效。

九、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13

甲方(託運人):xxxxx

乙方(承運人):xxxxx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貨物運輸期限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為止。

二、甲方委託乙方運輸,運輸方式為運輸,該批貨物總重量噸。

發貨地點:xxx

收貨地點:xxx

三、甲方須按照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四、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五.甲方付乙方的運輸費用為:到交貨點每噸(車)運費為元本批合計費用為大寫:元(¥元),乙方將貨物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及開具全額運輸費用發票之日起日內甲方支付全部運輸費用。

六、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同時應協助收貨人親筆簽收貨物以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如乙方聯繫不上收貨人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曬、雨淋,確保包裝及內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點。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丟失、短少、損壞、污染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並按照甲方賣出時價格全額賠償。

八、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

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户協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並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份,雙方各持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xxxxxx年月xxxxxxx日xxxxxx年月xxxxxxx日

貨物運輸合同 14

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險有限公司

賠款償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出單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國內航空貨物運輸保險條款

保險標的範圍

第一條 凡在國內經航空運輸的貨物均可為本保險之標的。

第二條 下列貨物非經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特別約定,並在保險單(憑證)上載明,不在保險標的範圍以內:金銀、珠寶、鑽石、玉器、首飾、古幣、古玩、古書、古畫、郵票、藝術品、稀有金屬等珍貴財物。

第三條 下列貨物不在保險標的範圍以內: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魚類和其他動物。

保險責任

第四條 由於下列保險事故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一)火災、爆炸、雷電、冰雹、暴風、暴雨、洪水、海嘯、地陷、崖崩;

(二)因飛機遭受碰撞、傾覆、墜落、失蹤(在3個月以上),在危難中發生卸載以及遭受惡劣氣候或其他危難事故發生拋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

(三)因受震動、碰撞或壓力而造成破碎、彎曲、凹癟、折斷、開裂的損失;

(四)因包裝破裂致使貨物散失的損失;

(五)凡屬液體、半流體或者需要用液體保藏的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因受震動、碰撞或壓力致使所裝容器(包括封口)損壞發生滲漏而造成的損失,或用液體保藏的貨物因液體滲漏而致保藏貨物腐爛的損失;

(六)遭受盜竊或者提貨不着的損失;

(七)在裝貨、卸貨時和港內地面運輸過程中,因遭受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及雨淋所造成的損失。

第五條 在發生責任範圍內的災害事故時,因施救或保護保險貨物而支付的直接合理費用。

責任免除

第六條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戰爭、軍事行動、扣押、罷工、哄搶和xx;

(二)核反應、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保險貨物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污染、變質、損壞,以及貨物包裝不善;

(四)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五)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

(六)屬於發貨人責任引起的損失;

(七)被保險人或投保人的故意行為或違法犯罪行為。

第七條 由於行政行為或執法行為所致的損失。

第八條 其他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

責任起訖

第九條 保險責任是自保險貨物經承運人收訖並簽發保險單(憑證)時起,至該保險單(憑證)上的目的地的收貨人在當地的第一個倉庫或儲存處所時終止。但保險貨物運抵目的地後,如果收貨人未及時提貨,則保險責任的終止期最多延長至以收貨人接到《到貨通知單》以後的15天為限(以郵戳日期為準)。

第十條 由於被保險人無法控制的運輸延遲、繞道、被迫卸貨、重行裝載、轉載或承運人運用運輸契約賦予的權限所作的任何航行上的變更或終止運輸契約,致使被保險貨物運輸到非保險單所載目的地時,在被保險人及時將獲知的情況通知保險人,並在必要時加繳保險費的情況下,本保險仍繼續有效。保險責任按下述規定終止:

(一)保險貨物如在非保險單所載目的地出售,保險責任至交貨時為止。但不論任何情況,均以保險貨物在卸載地卸離飛機後滿15天為止。

(二)保險貨物在上述15天期限內繼續運往保險單所載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時,保險責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規定終止。

保險價值和保險金額

第十一條 保險價值按貨價或貨價加運雜費確定,保險金額按保險價值確定,也可以由保險雙方協商確定。

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二條 投保人、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條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終止保險合同或拒絕賠償部分或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投保人、被保險人應依法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如實回答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的詢問。

第十四條 投保人在保險人或其代理人簽發保險單(憑證)的同時,應一次繳清應付的保險費。

第十五條 投保人應當嚴格遵守國家及交通運輸部門關於安全運輸的各項規定,還應當接受並協助保險人對保險貨物進行的查驗防損工作,貨物運輸包裝必須符合國家和主管部門規定的標準。

第十六條 保險貨物如果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獲悉後,應迅速採取施救和保護措施並立即通知保險人的當地機構(最遲不超過10天)。

賠償處理

第十七條 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申請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有關單證:

(一)保險單(憑證)、運單(貨票)、提貨單、發票(貨價證明);

(二)承運部門簽發的事故簽證、交接驗收記錄、鑑定書;

(三)收貨單位的入庫記錄、檢驗報告、損失清單及救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費用的單據;

(四)其他有利於保險理賠的單證。

保險人在接到上述索賠單證後,應當根據保險責任範圍,迅速核定應否賠償。賠償金額一經保險人與被保險人達成協議後,應在10天內賠付。

第十八條 保險貨物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按保險價值確定保險金額的,保險人應根據實際損失計算賠償,但賠償金額以保險金額為限;保險金額低於保險價值的,保險人對其損失金額及支付的施救保護費用按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

保險人對貨物損失的賠償金額,以及因施救或保護貨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費用,應分別計算,並各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第十九條 保險貨物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如果根據法律規定或有關約定,應當由承運人或其他第三者負責賠償部分或全部的,被保險人應首先向承運人或其他第三者提出書面索賠,直至訴訟。被保險人若放棄對第三者的索賠,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如被保險人要求保險人先予賠償,被保險人應簽發權益轉讓書和應將向承運人或第三者提出索賠的訴訟書及有關材料移交給保險人,並協助保險人向責任方追償。

由於被保險人的過錯致使保險人不能行使代位請求賠償權利的,保險人可以相應扣減保險賠償金。

第二十條 保險貨物遭受損失後的殘值,應充分利用,經雙方協商,可作價折歸被保險人,並在賠款中扣除。

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人從獲悉或應當獲悉保險貨物遭受損失的次日起,如果經過2年不向保險人申請賠償,不提供必要的單證,或者不領取應得的賠款,則視為自願放棄權益。

第二十二條 被保險人與保險人發生爭議時,應當實事求是,協商解決,雙方不能達成協議時,按( )項處理:

(1)提交仲裁機關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 凡經水路與其他運輸方式聯合運輸的保險貨物,按相應的運輸方式分別適用本條款及《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公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和《航空貨物運輸保險條款》。

第二十四條 凡涉及本保險的約定均採用書面形式。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 1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服務內容、運輸線路及服務價格

1、服務內容:乙方為甲方提供國內公路、鐵路、航空門對門物流服務,服務含裝卸、運輸、包裝、信息等內容。乙方應按照甲方指定的運輸方式運輸,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事先約定的運輸方式。

2、運輸線路與服務價格:《運輸線路與服務價格》見本協議附件一;

第二條、業務運作要求

1、甲、乙雙方在每日貨物交接時,乙方需安排指定的車輛、司機上門取貨,乙方不得擅自更換車輛及司機,如有變更,乙方需事先提供書面變更函件,並得到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如乙方未按此執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授權委託書》見本協議附件四。

2、乙方取貨前,甲方需提前通報乙方貨物體積大概數量,以便乙方安排倉位。

3、乙方應在每日10:00按時到甲方倉庫取貨,甲、乙雙方人員需在現場共同清點貨物,並在《發貨明細交接表》上簽字確認,詳見附件六;貨物到達甲方合作商倉庫後,乙方需與甲方合作商人員現場共同清點貨物,並在《發貨明細交接表》上簽字確認。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每天反饋當天到貨信息。

4、乙方在運往甲方合作商倉庫的途中產生丟失或破損,乙方需在當日內將丟失、破損的訂單信息反饋至甲方,由甲方另行處理;乙方需將破損的商品當場帶走並退至甲方倉庫,丟失的依據本合同理賠程序進行處理。

5、甲方通知乙方退貨時,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到甲方合作商倉庫及時取貨,乙方需與甲方合作商人員現場共同清點貨物,並在《退貨明細交接表》上簽字確認,詳見附件七。到達甲方倉庫時,甲、乙雙方需現場清點貨品,如交接單與實物相符,雙方簽字確認,如出現有實物,交接單無信息的貨品,甲方拒收;如出現無實物,交接單有信息的,甲方按乙方丟失處理。

6、退貨交接時甲方合作商需提供外包裝完好的貨品,且外包裝膠帶、一次性標籤不得有破損,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合作商在《退貨明細交接表》上註明破損情況或拒收。

7、貴重物品發貨時由甲、乙雙方單獨進行交接,使用水溶性膠帶包裝,封口處粘貼一次性防偽標籤,查驗完畢後在《發貨明細交接表》上簽字確認。到達目的地後由甲方合作商與乙方共同查驗包裝情況,膠帶、標籤無破損可以交接簽收,膠帶、標籤有破損,甲方合作商可拒收。

8、貴重物品返貨時,由甲方合作商與乙方單獨進行交接,未開箱的貨品,乙方需查驗甲方的水溶性膠帶、一次性防偽標籤,如有異常可拒收。開箱的貨品,甲方合作商需粘貼自有膠帶或一次性防偽標籤,然後與乙方現場單獨交接確認。

9、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的日期進行返貨,如未按期返貨導致甲方合作商產生超期退貨,或其它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10、對於相對固定的收貨方,甲方需提前告知乙方送達地址、收貨人及聯繫方式等資料;對於臨時性的收貨方,甲方需在發貨前填寫乙方的發貨委託書,將臨時性的收貨方的送達地址、收貨人、聯繫方式等內容填寫清楚。

11、如甲方有大量貨物需要乙方發運,甲方需提前4小時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安排倉位運輸。

12、乙方在貨物運輸途中,如有交通事故、惡劣氣候、車輛故障、道路擁堵及其它不可預知原因造成貨物延誤或滅失,乙方需在2小時內通知甲方,如未按此執行,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13、需要乙方進行重複包裝、合併包裝的貨物,由甲方通知乙方進行包裝,關於包裝種類,乙方需與甲方協商確定,此類包裝為乙方提供,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14、甲、乙雙方需提供業務對接人信息,以便工作聯絡,見附件五《甲乙雙方業務對接人信息》。

第三條、業務指標考核

1、運輸時限要求見本協議附件二《貨物運輸時限與考核辦法》。

2、乙方運輸時限延遲(甲方要求推遲送貨的除外),甲方對乙方進行時效延誤處罰,具體考核辦法見本協議附件二。延遲送貨如對甲方或甲方客户造成重大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3、由於乙方的工作人員服務態度惡劣而遭到甲方及甲方合作商投訴,每出現一次罰款100元,並在事後應盡一切可能消除此類事件給甲方造成的不良影響。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隨時提供貨物在途數據,運輸車輛資料、駕駛員信息等真實內容,乙方應在1小時內回覆甲方,如乙方未及時回覆甲方每次處罰100元;乙方如果有隱瞞事實,或提供虛假信息,甲方處以乙方200元罰款;如果乙方違反以上兩條約定,且造成甲方重大損失,甲方處乙方500元罰款。

5、乙方在裝卸貨物時,應認真遵守作業程序和裝載標準,不得野蠻裝卸,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貨品包裝破損而導致拒收的貨物,乙方需支付50元/單的賠償,如貨品破損乙方需按照貨品的含税售價進行賠償。

6、乙方對甲方委託運輸的貨物應做到當日委託、當日取貨、當日發出、不得延誤,如有兩天以上集中發貨情況,經甲方查實後,則扣除當日運輸費用。如遇到(交通、天氣、地震、火災、戰爭等不可抗力)意外原因不能及時發運,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作相應安排,並免於對乙方的處罰。如乙方未按時上門取貨,甲方處以乙方300元/次罰款。

7、對於甲方一次委託發運的貨物,乙方不得以倉位不足或其它理由分批次、分時間運輸,如有違約,甲方處以乙方每次500元罰款;對於加急運輸貨物由雙方另行協商處理辦法。

第四條、貨物運輸安全與理賠

1、自乙方接受甲方貨品後,造成貨品丟失、破損、滅失或被乙方業務人員侵佔,以及外包裝破損不能二次銷售的等,乙方應在上述事件發生後十個自然日內按商品的售價進行全額賠償。

2、自乙方接受甲方貨品後,造成貨品的贈品丟失、破損或被乙方業務人員侵佔等,乙方按甲方商品採購部門提供的贈品價格賠償,上述事件發生後十個自然日內完成賠付。

3、本合同中所涉及的賠償、罰款及違約金等,甲方有權在與乙方結算運費時直接扣除。

4、乙方在運輸時需確保簽收人是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或經收貨人授權的第三人,如因乙方疏於履行該義務,造成甲方貨物的損壞或滅失,乙方需在甲方索賠後5個工作日內賠償甲方的直接與間接損失,如乙方逾期未向甲方支付賠償費用,甲方有權在應付給乙方的費用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費用結算

1、月結:甲方每月6日前與乙方對上個月的出庫及退貨(甲方LD系統中出庫完成及退貨入庫確定為準)訂單的服務費及其它一切費用進行對賬,乙方收到甲方的對賬單後3個工作日內與甲方進行確認,若3個工作日內未確認,則按甲方賬單金額結算。甲方每月10日(遇節假日順延)通知乙方開具服務費發票(發票類型為: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乙方在7個工作日內將發票寄給甲方,甲方收到發票後7個工作日內付款,如發票未按時寄達,則順延至下月結算。

2、因法定節假日及乙方原因造成遲延付款,甲方不承擔任何遲延付款責任。

3、服務方式:

服務方式費用結款方式

普通貨物送貨服務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該項服務費用由甲方根據當月實際發貨量月結。

(備註:①當月的普通貨物送貨費用,由甲、乙雙方於次月5日依甲方簽收的運單憑證進行核實對賬後,依本條第一款的規定進行結算;②貨到付款服務的費用由乙方在每次提供送貨服務時,按本合同約定的收費標準直接向收貨方收取,甲方無須向乙方支付該項費用。)

第六條、保密責任

甲、乙雙方承諾不將在本合同項下的合作價格、合作條件及履行本合同所獲取的對方的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經營信息、商業計劃、客户信息、各類數據等)以泄露、轉讓、有償或無償地以任何形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使用,否則,應承擔泄露此等信息給對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七條、擔保約定

乙方為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向甲方提供金額為人民幣萬元整(大寫:萬元整)的履約保證金。

乙方將上述資金通過網上銀行方式劃到甲方賬户,即視為乙方將履約保證金移交甲方佔有。

乙方發生未按合同約定向甲方結清貨物理賠款,或違反甲方意志扣留甲方貨物,甲方有權無須通知乙方即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扣劃乙方相應款項。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本合同終止後,若乙方未向甲方結清貨物理賠款並返還全部貨物的,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返還部分或全部履約保證金。若乙方向甲方結清貨物理賠款並返還全部貨物的,甲方在收到清算報告後10個工作日內返還乙方全部履約保證金。

第八條、合約的變更與解除

合同期內如因乙方的服務質量未能達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單方面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協議並不視為違約。如合同期內需要變更或解除協議,甲方會向乙方提前發佈書面通知。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附則

1、合同有效期從20xx年月日到20xx年月日止。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協議附件

標籤: 貨物運輸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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