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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10篇)

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10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有時會突發意外事故,為了避免造成重大損失和危害,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那麼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10篇)

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篇1

一、目的

為確保物料提升機垂直運輸過程突發長時間停電後,能迅速有效地開展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員工及相關生命安全風險,特制定項目部物料提升機垂直運輸過程突發長時間應急處理和救援預案。

二、組織

本項目部成立應急救援指揮小組,負責指揮及協調工作。

組長:

成員:

三、職責

1.負責現場指揮,瞭解掌握物料提升機垂直運輸停置位置情況、組織現場搶救工作。

2.負責現場保護,設立警戒線,維護秩序,疏散人員。

3.負責通知設備單位組織搶救,召集搶救人員,及時安全排除險情。

四、應急救援程序

當物料提升機遇長時間停電,且吊籠在上部不能升降,應採取以下緊急措施。

1.操縱開關至"0"位,切斷總電源;

2.由操作人員或專業維修人員將捲揚機按如下步驟控制:

(1)間斷地用手按住,鬆開電磁吸鐵,使吊籠通過重力下降,下降速度不得超過額定速度;

(2)如吊籠中裝有貨物時,則將吊籠降至下一層樓層通道時,先把吊籠內貨物卸至樓層內;

(3)按(1)條方法,繼續下降吊籠,直至吊籠降至最低位置。

3.在搶險過程中,發生高處墜落事故,立即執行高處墜落事故應急處理與救援預案。

五、各相關通訊地址

1.公司電話:

2.工程管理部電話:

3.設備單位電話:

4.項目經理:手機或電話:

項目副經理:

項目工程師:

施工員:

安全員:

材料設備員:

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篇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處理應對能力,預防和減少突發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在發生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時有效地進行事故控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交通運輸部《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道路運輸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天津市安全生產條例》《天津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天津市東麗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始終堅持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和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的應急管理、應急救援和應急處置工作。

(3)反應及時,措施有效。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後,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啟動本預案,確保應急救援工作反應及時、處置得當。

(4)整合資源,專常兼備。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整合本區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完善救援裝備、設施和手段,提高應急自救能力。通過政府購買第三方專業應急救援力量,有效彌補我區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專業應急救援力量不足的短板,提升本區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整體水平。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按照長期準備、重點建設的要求,做好應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准備、物資和經費準備,將日常管理工作和事故預防工作相結合,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

1.4事故分級

(1)一般事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環境、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下(含3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下(含10人)重傷、中毒,或者1000萬元以下(含1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或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

(2)較大事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較大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環境、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含10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含50人)重傷、中毒,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含5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

(3)重大事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環境、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含30人)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含100人)重傷、中毒,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含1億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

(4)特別重大事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環境、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中毒,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經濟損失的事故,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

1.5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東麗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般、較大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以及需要由區政府負責協助處置的重大、特別重大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

在河道、鐵路上發生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參照本預案。

2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

區委、區政府成立東麗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區指揮部總指揮由分管道路運輸的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區應急管理局主要負責同志和區運管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

區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研究落實應對我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指導意見和具體措施,組織開展本區較大、一般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部署相關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裝備的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等。

2.2辦事機構及其職責

區指揮部下設東麗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指揮部辦公室”),作為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常設辦事機構,設在區運管局,辦公室主任由區運管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主任由區應急管理局和區運管局相關分管負責同志擔任,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

區指揮部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檢查本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對工作;負責開展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編修;完善相關應急預案支撐文件;檢查區指揮部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協調、指導區指揮部成員單位開展相關應急保障與應急處置工作;負責第三方專業應急救援力量的籌備。

2.3成員單位及職責

區指揮部成員單位由區委宣傳部、區總工會、區發改委、區住建委、區衞生健康委、區城市管理委、區應急管理局、區運管局、公安東麗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氣象局、區民政局、區市場監管局、區財政局、區商務局、區生態環境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水務局、區文化旅遊體育局、各街道辦事處(功能區)等單位組成。區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詳見附件1。

2.4現場指揮部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後,按照“戰區制、主官上”的原則,就近組建現場指揮部,指揮調度現場應急救援力量、調配應急物資,協調有關單位開展搶險救援、醫療救護、轉移疏散、治安維護等工作。到現場參加應急處置的各方面應急力量應主動向現場指揮部報到、受領任務,接受現場指揮部的指揮調度,及時報告現場情況和處置進展。根據工作需要,現場指揮部可設立綜合協調、搶險救援、治安警戒、醫療救護、後勤保障、環境監測、宣傳報道、善後處置、技術專家、事故調查等工作組。

現場指揮部工作實行現場總指揮負責制。發生較大、一般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由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現場總指揮;事件超出本區處置能力,需市級應急指揮機構協調處置的,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市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並請求援助。現場總指揮負責組織研究並確定現場處置方案,指定工作組負責人員。現場總指揮發生變動或更替的,應做好相關工作的交接。

2.5應急工作組

現場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搶險救援、治安警戒、醫療救護、後勤保障、環境監測、宣傳報道、善後處置、技術專家、事故調查等應急工作組。

各應急工作組組成及職責如下:

(1)綜合協調組: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公安東麗分局、區運管局、區消防救援支隊

職責:根據區指揮部要求,負責應急力量的調派、會議組織、信息報送、指揮部現場管理、應急處置的總體協調、聯繫專家等綜合工作;承辦區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搶險救援組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運管局

成員單位:公安東麗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救援支隊

職責:負責實施區指揮部批准的搶險救援方案;負責確定搶險救援所需的物資清單;負責組織指揮救援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實施搶險救援。

(3)治安警戒組

牽頭單位:公安東麗分局

成員單位:區運管局、相關街道辦事處(功能區)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治安警戒、人員疏散、秩序維護、交通疏導、現場調查取證等工作,保障應急救援高效有序進行;依法控制事故責任人。

(4)醫療救護組

牽頭單位:區衞生健康委

成員單位:相關醫療機構

職責:負責調派衞生應急隊伍,開展事故傷員或中毒人員急救轉運、救治和現場衞生防疫工作。

(5)後勤保障組

各部門根據職責,分別負責各相關行業、領域的應急物資儲備工作,滿足處置突發事件的需要。區發改委、區商務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衞生健康委、區市場監管局、區農業農村委、區水務局、區應急管理局等部門重點做好糧食、生活必需品、藥品、醫療器械以及專項救災物資的儲備管理工作,滿足災後人民羣眾的基本生活需要。

區人民政府、區級專項應急指揮機構、有關部門根據本地區、本領域、本系統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情況,逐步建立與安全需求相匹配的應急物資儲備,建立政府儲備與社會儲備相結合、長期儲備與臨時儲備相結合、研發能力儲備與生產能力儲備相結合的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完善緊急生產、政府採購、調用徵用和補償機制。

職責: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救災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供應工作;為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提供氣象信息;保障事故現場電力供應和通信暢通;負責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存放與保管;負責開闢救援綠色通道,協助調集、徵用救援車輛,組織公路搶修、維護、保潔,保障公路暢通。

(6)環境監測組

牽頭單位:區生態環境局

成員單位:區氣象局、消防救援支隊、區水務局

職責:負責提供氣象資料;負責事故現場大氣、水質、土壤環境污染影響的環境應急監測工作;根據監測結果及時提出次生環境污染事件的防控建議,提出妥善處置的技術指導意見。

(7)宣傳報道組

牽頭單位:區委宣傳部

成員單位:區政府辦公室、區委網信辦、公安東麗分局、區應急管理局、區運管局、區融媒體中心

職責:負責維護現場正常的新聞採訪秩序,及時做好新聞發佈工作,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

(8)善後處置組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運管局

成員單位:區財政局、公安東麗分局、區民政局、區衞生健康委、區城市管理委、區文化旅遊體育局

職責:負責做好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及相關善後處理工作;擬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災後恢復重建方案並組織實施。

(9)技術專家組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運管局

成員:由相關部門專家組成

職責:參與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的研究制訂;分析事故原因、災害的演變和救援技術措施;為應急救援決策、事故防範和恢復運輸提出意見和建議。

(10)事故調查組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公安東麗分局、區運管局、區生態環境局、區水務局、區總工會

職責:負責收集事故現場有關物證;查明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形成事故調查報告;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及防範措施。

各工作組組成人員若有變動,要及時報區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2.6 專家諮詢組

區指揮部根據工作需要,成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專家諮詢組,由成員單位及其他相關行業工程技術、應急、管理、法律、設備、電氣、工藝等方面專家組成,為風險防控、災情研判、應急救援、調查評估、恢復重建等工作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支持。

3預防與預警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做好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工作,重點做好對氣象、國土等部門的預警信息以及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的蒐集、接收、整理和風險分析工作,完善預測預警聯動機制,指導各街道辦事處(功能區)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

預警信息來源包括:

(1)氣象、地震、國土資源、水利、公安、應急、商務、外交等有關部門的監測和災害預報預警信息,以及國家重點或者緊急物資道路運輸保障需求信息。

(2)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相關管理機構有關道路運輸延誤、中斷等監測信息。

(3)其他需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緊急事件信息。

4應急處置

4.1信息報告

區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後,立即收集、核實、分析事故信息,應當在30分鐘內電話、1小時內書面向區委、區政府及市級行業主管部門報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基本情況。對於死亡人數接近或者可能超過10人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已經或者有可能引發輿情炒作、造成負面影響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要第一時間向市委、市政府報告。

信息報告內容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姓名、信息來源、事發時間和地點、人員傷亡和失聯情況、影響範圍以及事發危險貨物品類、危害程度等信息。書面報告還應在以上內容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環境影響、公路設施損毀、周邊建築物倒塌損毀、交通通信電力等基礎設施損毀、應急救援等情況和已經採取的其他措施,並及時續報事件動態和處置進展。對於區委、區政府要求核實的情況,電話反饋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區領導同志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後,相關區或部門(單位)要及時報告落實情況。

4.2先期處置

4.2.1事發單位應急處置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後,事發單位要立即啟動本單位事故應急預案,立即採取下列(不限於)應急救援措施:

(1)迅速控制危險源,組織搶救遇險人員;

(2)根據事故危害程度,組織現場人員撤離或者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

(3)及時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單位和人員;

(4)採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5)根據需要請求鄰近的應急救援隊伍參加救援,並向參加救援的應急救援隊伍提供相關技術資料、信息和處置方法;

(6)維護事故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和相關證據。

4.2.2區人民政府先期處置

區人民政府接報後,迅速核實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基本情況,在規定時間內向市人民政府報告,並立即採取下列(不限於)應急救援措施:

(1)組織搶救遇險人員,救治受傷人員,研判事故發展趨勢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2)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單位和人員,隔離事故現場,劃定警戒區域,維護事故現場秩序,疏散受到威脅的人員,實施交通管制;

(3)採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擴大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避免或者減少事故對環境造成的危害;

(4)依法發佈調用和徵用應急資源的決定;

(5)依法嚮應急救援隊伍下達救援命令;

(6)組織安撫遇險人員和遇險遇難人員親屬。

4.3應急響應

4.3.1分級響應

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重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以及跨區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由區人民政府做好先期處置,並接受市級層面統一指揮。初判發生較大、一般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由區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對於事件本身較為敏感,或發生在重點地區或重大活動舉辦、重要會議召開等時期,適當提高響應級別,並視發展態勢及時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4.3.2響應級別

根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處置能力,區級層面應急響應由高到低分為兩級:一級、二級。發生較大及以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時,根據區委、區政府決定,啟動一級應急響應;發生一般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時,啟動二級應急響應。

4.4指揮協調

4.4.1指揮協調機制

(1)組織指揮。區指揮部設立後,基層應急機構按照區指揮部要求做好有關處置工作。超出本區處置能力的,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請求,彙報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市級應急指揮機構設立後,區指揮部按照市級應急指揮機構要求做好處置工作,將指揮權移交市級應急指揮機構。

(2)現場指揮。區人民政府設立現場指揮部後,基層應急機構應納入現場指揮部,在現場指揮部的領導下開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對工作。現場的各方面應急力量要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調度下開展工作,嚴格遵守交通管理、信息發佈等工作要求,及時報告工作進展。根據工作需要,現場指揮部統一開設救援隊伍集結點、物資收發點和新聞發佈中心,組織完善相關後勤保障。

市級工作組到達現場後,現場指揮部要主動對接、彙報工作,接受業務指導並做好相關保障工作。

(3)協同聯動。駐區部隊、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根據區委、區政府的部署要求參加處置與救援,按規定的指揮關係和指揮權限指揮。社會組織參與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與救援,納入現場指揮部統一管理、統一調動、統一行動。

4.4.2指揮協調措施

(1)啟動一級應急響應:

①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規定,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和有關區領導同志赴現場指導、組織、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②成立現場指揮部,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總指揮。根據實際情況,設副總指揮3至4名。指揮部一般下設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治安警戒組、醫療救護組、後勤保障組、環境監測組、宣傳報道組、善後處置組、技術專家組、事故調查組,由有關區領導同志任組長。

③召開現場指揮部工作會議,傳達貫徹市委、市政府有關要求;聽取各方面情況彙報,研究搶險救援、傷員救治、應急徵用、人員疏散轉移等重大決策。

④研究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信息發佈、新聞報道和輿論引導工作,第一時間發佈權威信息,迴應社會關切。

⑤市領導同志和市級工作組到現場後,總指揮負責彙報有關情況,並接受指導。

⑥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區委、區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2)啟動二級應急響應:

①按照區委、區政府要求,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規定,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區指揮部主要負責同志赴現場指揮、組織、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②成立現場指揮部,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總指揮。根據實際情況,設副總指揮2至3名。指揮部一般下設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治安警戒組、醫療救護組、後勤保障組、環境監測組、宣傳報道組、善後處置組、技術專家組、事故調查組,由區有關負責同志任組長。

③召開現場指揮部工作會議,傳達區委、區政府有關要求,聽取各方面情況彙報,研究開展搶險救援、傷員救治、應急徵用、失聯人員搜救、人員疏散轉移等工作。

④研究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信息發佈、新聞報道和輿論引導工作,第一時間發佈權威信息,迴應社會關切。

⑤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區委、區政府決定的其他事項。

4.5人員安全防護

4.5.1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及有關人員應按照規定要求佩戴相應的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根據需要,現場指揮部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4.5.2羣眾的安全防護

根據不同危險貨物事故特點,組織和指導羣眾就地取用毛巾、濕布、口罩等,採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身安全。

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範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

組織羣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入安全區域後,應儘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繼發性傷害。

4.6應急結束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事件危害或威脅被控制、消除,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較大、一般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區人民政府或區指揮部宣佈應急結束,現場應急救援隊伍有序撤離。同時,視情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災情反彈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

現場指揮部停止運行後,通知相關方面解除應急措施,進入過渡時期。必要時,通過信息發佈平台和新聞媒體等向社會發布應急結束信息。

5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置

一般、較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由區人民政府牽頭負責。重大、特別重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進行。

(1)救援工作臨時徵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物資,應當及時返還,造成損壞或無法返還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2)相關部門和事故發生單位要妥善安置事故傷亡人員,並做好家屬的安撫、救濟、補償和保險理賠等工作。

(3)做好污染物的收集、清理與處理等工作。

(4)儘快恢復生活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後果和影響,安撫受災和受影響人員,確保社會穩定。

5.2調查與評估

一般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調查評估工作由區指揮部組織開展。較大以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調查評估工作,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天津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津政規〔2021〕1號)規定,區人民政府配合做好相關工作。法律、法規對突發事件調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負責組織開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調查工作的機構,應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組建事故調查組。

區指揮部辦公室於每年一季度組織對上年度發生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進行全面評估,對事故發生發展趨勢進行研判分析並提出防範建議,向區人民政府報告,抄送區應急管理局。

5.3恢復重建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區指揮部應當及時組織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統計、核實和評估,按照短期恢復與長遠發展並重的原則,因地制宜、科學制定恢復重建計劃,並向區人民政府報告。區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區發改委、區住建委、區城市管理委、區衞生健康委、公安東麗分局、區財政局、區運管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水務局、區生態環境局等部門恢復社會秩序,儘快修復損毀或損壞的公共設施。

超出區人民政府恢復重建能力,需要申請市級援助和支持的,由區人民政府按程序向市人民政府提出請求。

6應急保障

6.1應急隊伍保障

(1)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以區消防救援支隊為主,區相關部門專業教援力量協同組建,形成一支快速反應的應急救援力量,承擔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第一梯隊應急救援任務。

為有效彌補我區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專業應急救援力量不足的短板,提升本區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整體水平,通過政府購買第三方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做為區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的專業救援補充力量。

(2)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全區危險貨物運輸單位,嚴格落實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規定,強化值守應急準備,承擔本單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先期處置任務。

(3)社會應急救援隊伍。由具備危化相關專業知識、技能和資質的志願者隊伍組成人員,在現場指揮部統一安排下參與防災避險、疏散安置工作以及應急救援輔助工作。

(4)應急處置專家。根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類型,調集相應應急救援專家趕赴現場,為應急搶險救援行動提供指揮決策諮詢和技術支持。

6.2應急裝備、物資保障

(1)區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本區應急救援物資的規劃、計劃、調運、撥付等工作,根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對實際需要,在現有資源基礎上,合理佈局並補充完善應急救援資源,建立完善政府採購、調用徵用和補償機制。

(2)區人民政府根據本轄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點,自建或依託企業建立儲備庫,收儲相關專業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

(3)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要結合企業性質和特點,儲備和配備能滿足可能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需要的裝備和物資,並確保裝備和物資始終處於良好狀態。

6.3通信與信息保障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組織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建立並完善應急通信系統,增強基礎電信網絡的應急通信能力,依託公眾移動通信網絡開展應急通信保障處置工作。

6.4交通運輸保障

(1)區運管局牽頭,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應急聯動機制,確保事故處置期間綜合運輸能力保障,並做好搶險救援車輛在本區行政區域內高速公路快速通行服務保障工作。

(2)公安東麗分局牽頭,負責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最大限度地贏得救援時間。

(3)區運管局牽頭,會同區應急管理局、公安東麗分局建立完善應急通行機制,按照要求製作應急通行證,並加強應急通行證的發放和使用管理。

6.5醫療衞生保障

區衞生健康委牽頭,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衞生保障,組織醫療救治隊伍對傷員進行緊急醫療救治並轉送至醫院進一步治療;根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協調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專用藥品和器材。

6.6治安保障

公安東麗分局牽頭,負責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羣、重要物資設備的防範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協同區人民政府及時轉移疏散羣眾。

6.7經費保障

(1)處置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所需財政擔負的經費,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2)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無力承擔的,由區人民政府協調解決。

(3)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保障企業日常對危險源的監控、預防預警措施、應急培訓、演練以及應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需要。

6.8應急供電保障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組織國網天津東麗供電公司等電網企業進行電網搶修,會同區發改委等部門做好應急供電裝備燃料調配。國網天津東麗供電公司等電網企業建立健全供電應急保障隊伍,完善供電保障設備設施,有效保障現場指揮部、事故救援、搶修現場和應急避難場所的應急供電。

6.9氣象服務保障

區氣象局牽頭,負責及時開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地的氣象監測和預報工作;儲備必要的物資和裝備,有效開展氣象保障服務工作。

7宣傳、培訓和演練

7.1宣傳

區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單位,面向公眾和職工開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基本常識的宣傳教育。

7.2培訓

區應急管理局、區衞生健康委、區運管局等成員單位依託有條件的企業、院校、醫院、園區,開展事故救援、醫學救援等專業化培訓基地建設,加強基礎設施、裝備器材、師資教材等配備,完善理論學習、技能培訓、情景模擬、應急演練等功能,開展應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培訓工作。

7.3應急演練

本預案每2年至少進行1次應急演練,當上年度發生較大以上級別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時,本年度至少進行1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演練。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由區運管局起草,報經區人民政府批准,以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實施,報送市道路運輸局備案。各成員單位按照本預案確定的職責,制定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保障預案(或方案),報送區人民政府備案。

本預案的審批、發佈和備案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預案實施後,區指揮部辦公室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並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評估和修訂。

8.2預案的解釋

本預案由區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8.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公佈實施。

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篇3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馬永峯

副組長:秦志強、武建軍

組員:張德宏、石紫昭、劉建輝、張領軍、劉佳彬。

二、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第一條:指揮對重特大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

第二條:負責對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查和指揮。

第三條:檢查督導做好搶險救援、信息上報工作。

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要職責

第一條:負責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命令的下達和執行情況的跟蹤反饋。

第二條:負責事故(險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報告工作。

第三條:辦理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成立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隊

第一條:當發生重特大事故,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後,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應及時到位,救援工作聽從縣站領導小組統一指揮。

第二條: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隊擔負相應的應急處理任務,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協調調度。應急救援隊伍組成:辦公室人員、財務室人員、安全辦公室人員、檢測站人員。

五、預案實施

第一條:公司應分別對客運班車、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者及從業人員加強專業性安全教育,並經常性地進行具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運輸危險貨物的駕駛員和押運員務必做好日常的防火、防爆、防污染、防泄漏工作。在出發前,根據所承運貨品的化學性質,配齊相應的合格消防器材(如干粉滅火器、泡沫滅火器、滅火毯、消防鍬等),並隨時檢查其安全程度。

第二條: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後,應採取緊急措施自救,儘量把事故損失降到最小。同時積極與事發地的公安、消防部門和交通運政管理機構,以便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第三條:在事發當地有關部門機構接到事故報告到達現場後,應向指揮人員簡明扼要的説明事故情況。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應及時向指揮人員報告運輸的危險貨物的`運量、理化性能以及事故發生地人羣、水流、氣流等周邊環境情況,協助公安、消防、衞生、環保等部門做好危險貨物的處置和人員搶救工作,遏止傷亡增加和污染擴大。

六、緊急自救方法

第一條:事故發生後,應按照“先人員、後貨物”的原則進行施救。

第二條:在進行自救的同時撥打事發當地的急救電話和報警電話,通知有關人員及時趕到事故現場,疏散現場無關人員,組織有效救援。

七、事故處理

第一條:發生重特大事故(險情)後,事故公司必須用最快捷的方式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並做好有關續報工作。先採取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及時補報。

事故(險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事故(險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險處理的進展情況和採取的措施;報告公司、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第二條:重特大事故發生後,事故公司主要負責人和現場人員應當積極採取有效的搶救措施,進行全方位的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理。事故公司主要負責人在搶險救援和事故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

第三條:應急預案啟動後,根據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相關救援組按照各自職責迅速開展工作,力爭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在開展救援過程中,應注意組織協調好各自救援力量,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措施,防止在救援過程中發生其它意外事故。

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篇4

為完善我司危險貨物運輸(以下簡稱危貨運輸)應急救援機制,提高我司對突發事件的有效控制和風險能力,確保運輸企業、社會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結合我司危貨運輸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公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及其它相關領導

成員:公司安全委員會成員和相關人員

公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部,其正、副經理分別任辦公室正、副主任。

公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指導公司下屬車隊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機構的建設。

2、負責與市交通局、市安監局、市公安局等部門的聯繫和協調,及時將本市和全國近期內發生的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通報到全司,並督導分析事故原因,制訂安全生產隱患排查防範措施。

3、督查指導下屬車隊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日常工作執行情況。

4、負責承辦全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安排、檢查、督導,相關法律、法規、文件等資料收集工作。

二、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1、事故報告制度

(1)事故發生後,責任人應在第一時間內電話上報公司,否則,將按規定追究其責任。

(2)事故上報人應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型車號、傷亡情況以及事故初步原因準確詳實上報,不準弄虛作假,誤報、錯報。

2、施救原則

(1)凡發生事故,公司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及時趕赴現場。做到處置有條不紊,措施果斷有力。

(2)實施搶救中,應先重傷,後輕傷,與有關部門、醫院密切配合,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

3、事故現場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和分管消防工作的領導

成員:公司安委會全體成員和事故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

職責:發生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時,事故現場救援小組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由現場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如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向董事長報告啟動公司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施搶險。當發生危險化學品泄漏,應迅速建立警戒線,疏散圍觀人羣,設法瞭解化學物品性質,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請求專業搶險,嚴禁冒險蠻幹。

4、事故調查處理事故調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消防工作分管領導

成員:公司安委會全體成員和事故安全第一責任人

職責:

1、查明發生危化品運輸嚴重泄漏、燃燒、爆炸事故的原因。

2、追究直接責任人,各管理環節管理人應承擔的責任,對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報安委會討論決定。

3、按“四不放過”原則對責單位進行整改。

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篇5

為完善我司危險貨物運輸(以下簡稱危貨運輸)應急救援機制,提高我司對突發事件的有效控制和風險能力,確保運輸企業、社會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結合我司危貨運輸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公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總經理及其它相關領導 成員:公司安全委員會成員和相關人員 公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部,其正、副經理分別任辦公室正、副主任。 公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指導公司下屬車隊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機構的建設。 2、負責與市交通局、市安監局、市公安局等部門的聯繫和協調,及時將本市和全國近期內發生的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通報到全司,並督導分析事故原因,制訂安全生產隱患排查防範措施。 3、督查指導下屬車隊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日常工作執行情況。 4、負責承辦全司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安排、檢查、督導,相關法律、法規、文件等資料收集工作。

二、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1、事故報告制度 (1)事故發生後,責任人應在第一時間內電話上報公司,否則,將按規定追究其責任。 (2)事故上報人應對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型車號、傷亡情況以及事故初步原因準確詳實上報,不準弄虛作假,誤報、錯報。

2、施救原則 (1)凡發生事故,公司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及時趕赴現場。做到處置有條不紊,措施果斷有力。 (2)實施搶救中,應先重傷,後輕傷,與有關部門、醫院密切配合,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

3、事故現場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和分管消防工作的領導 成員:公司安委會全體成員和事故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 發生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事故時,事故現場救援小組成員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由現場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如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向董事長報告啟動公司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施搶險。當發生危險化學品泄漏,應迅速建立警戒線,疏散圍觀人羣,設法瞭解化學物品性質,向上級相關部門報告,請求專業搶險,嚴禁冒險蠻幹。

4、事故調查處理 事故調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公司總經理 副組長: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消防工作分管領導 成員:公司安委會全體成員和事故安全第一責任人職責: 1、查明發生危化品運輸嚴重泄漏、燃燒、爆炸事故的原因。 2、追究直接責任人,各管理環節管理人應承擔的責任,對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報安委會討論決定。 3、按“四不放過”原則對責單位進行整改。

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篇6

一、基本情況

xxxx危險品運輸公司專業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公司擁有符合資質的大、中、小型罐車、箱櫃貨車等不同類別的危險品運輸專用車輛xx部,能夠xx、xx、xx等危險化學品。

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原因及後果(對應事故因果分析)

(一)事故類型:交通傷亡事故、物料泄漏事故、着火和運輸罐爆炸事故、環境污染事故、中毒事故。

(二)事故原因:

1.駕駛員、押運員安全意識淡薄,酒後駕駛、超速行駛,強超強會等違章行為。

2.對運輸罐體的檢查不到位,違章操作。

3.車輛的制動系統、轉向系統突然失靈、車胎突然爆裂等造成車輛失控。

4.道路狀況差,視線不良,轉彎半徑、寬度及坡度不符合規定。

5.環境因素的影響:雨、霧、冰雪等惡劣氣候。

6.其他因素:行人、騎車人違章和其他車輛違章。

(三)事故可能後果:人員傷亡、車輛損毀、環境污染和社會影響等。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公司交通運輸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xx

副總指揮:xx、xx

成員:xx、xx、xx

指揮中心下設辦公室,xx兼任辦公室主任,電話:xxxxxxxx。

(二)職責

總指揮:遠程或現場指揮二級交通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協助集團公司指揮一級交通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

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進行應急救援指揮行動,當總指揮不能親自趕赴現場時,代替總指揮進行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

成員職責:

(1)積極響應應急指揮中心指令,參加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事故的'應急行動。

(2)配合地方公安交通部門或環境保護部門現場處理交通事故和環境污染事故。

(3)配合地方相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三)應急保障

1.應急救援隊

2.應急救援車輛

3.應急消防器材

四、應急保障系統

(一)應急分級與啟動

公司交通運輸事故應急響應分為兩級。

1.發生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和化學品車輛無控泄漏、着火等超出本公司處理能力的險情,屬一級事件,啟動集團公司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2.發生重大以下交通事故以及公司現有資源可以處理的險情,屬二級事件,啟動本預案。

(二)發生一級交通運輸事件,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後,無法控制應向上級應急辦報告請求救援,向社會救助團體發佈求助信息。

五、交通事故的預防和預警

(一)公司安全科負責對以下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及時將有關信息和應急措施告知全體駕駛員、押運人員。

1.上級主管部門、政府部門及專業新聞單位發佈的地震災害、洪澇災害、惡劣氣象信息、公共衞生和流行疫情信息的通報、通知等。

2.災害現場的動態信息。

(二)定期召開駕駛員、押運員的安全例會、組織安全活動,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性的交通法規和駕駛技能教育,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術素質。

(三)認真落實車輛定期檢驗制度,嚴格執行出車前、行駛中和返回後“三檢制”,及時發現和消除車輛安全隱患,嚴防帶病車輛上路行駛。

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要求,結合公司實際,經經理層研究,特制定本《斯派爾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機電運輸事故專項應急救援預案》。

一、預案編制目的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斯派爾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發生機電、運輸事故時,用於指導事故搶險救災處理及日常培訓和演練。

二、主要編制依據

本《預案》編制主要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相關的技術標準如下: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四)《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五)《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

(六)《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定》

(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八)《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九)《煤礦安全規程》(20xx版)

(十)《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國發〔20xx〕24號)

(十一)《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安全監管總局等部門關於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xx〕13號)

(十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xx〕59號)

(十三)《關於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安監總應急〔20xx〕196號)

(十四)《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AQ/T9002-20xx)

(十五)《棗莊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三、預案級別

本預案為企業級。

四、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事故類型主要有:

(一)礦井機械電氣事故。即出現機械電氣設備故障,易造成全礦停電、停風,提升運輸、排水中斷或人身觸電、機械損傷等,危及生產及人身安全,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二)礦井主副井提升事故。即出現主提升絞車斷繩跑車,易造成人員傷亡,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三)礦井主輔運輸事故。即出現主運輸皮帶斷帶,電瓶車撞人、追尾、斜井運輸跑車等重大事故,危及生產及人身安全,或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五、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本着“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始終把保障職工羣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以最短的時間恢復設備的`正常運行,解除事故對人身的威脅,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六、響應分級

根據機電運輸事故嚴重程度、可控性和救災難度,將重大機電運輸事故響應級別分為Ⅰ級、Ⅱ級、Ⅲ級。

Ⅰ級:發生機械電氣事故、主副井提升、主輔運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生產中斷12小時以上,不能及時恢復的。

Ⅱ級:發生機械電氣事故、主副井提升、主輔運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生產中斷6小時以上,不能及時恢復的。

Ⅲ級:發生機械電氣事故、主副井提升、主輔運輸事故,造成生產中斷,6小時以內能夠恢復的。

七、事故救援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職責分工

為做好機電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公司成立機電運輸事故專項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機電副經理、副經理兼總工程師

成員:其他副總經理、副總師和各有關單位部門的主要負責人

職責:一是負責本專項應急預案的救援隊伍組建、配備相關器材和裝備。二是負責本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的學習、貫徹、演練和實施。三是機電運輸事故發生後進行分析判斷,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啟動本預案後,全面負責應急救援工作,包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動。四是組建現場指揮部、確定指揮人員、救援隊伍。五是指揮、調度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配置,包括搶險救災、醫療救護、保衞和救援物資、善後處理等;六是評估事態發展程度,決定是否啟動其它相關專項預案。七是根據事態發展,決定是否請求外部援助。八是批准本預案的終止。

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生產技術部,由生產技術部副部長兼任辦公室主任,生產技術部、調度室、機電工區、通防工區、供應科有關人員為辦公室成員,具體負責協調各小組開展應急救援工作以及定期發佈應急救援的有關情況。

職責: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直接領導下,全面負責物資、設備、後勤等項工作的組織協調,完成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各項任務。

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設現場、技術、物資供應、資料(宣傳)和後勤等5個專業工作組。

(一)現場工作組:由機電副經理任組長,成員由生產副總師、安全監察處和救護隊等專業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緊急調動一切人員、物資、設備,爭取將機電運輸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二)技術工作組:由副經理兼總工程師任組長,成員由安全監察處、生產技術部、調度室、機電工區、通防工區、供應科有關人員組成。負責分析事故特徵、性質,預測將波及的範圍及趨勢,制定救援方案和措施。並按速報制度的規定及時上報。同時,參與事故的協助調查和分析處理。

(三)物資供應組:由供應科科長任組長,成員由供應科有關人員組成。負責確保搶險材料、工具、設備的供應。

(四)資料(宣傳)工作組:由綜合辦公室主任任組長,成員由生產技術部、機電工區、通防工區的有關人員組成,負責做好受威脅職工、羣眾撤離避讓的思想工作,宣傳搶險救災過程中的先進人物和事蹟。

(五)維穩後勤工作組:由分管後勤的副經理任組長,成員由保衞科、工資、財務、衞生室等相關人員組成。負責設置警戒、搶救傷員、搶險救災人員的生活和事故的善後處理。

八、預防與預警

(一)危險源監控

1、礦井供用電危險源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⑴主要監測監控措施

微機監控;電氣試驗;保護整定。

⑵主要預防措施

A、正常情況下,礦井電源應採用分列運行方式,一回路運行時另一回路必須帶電備用,保證供電的連續性。

B、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

C、非專職人員或非值班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電氣設備。

D、防爆電氣設備必須三證齊全,方可下井使用,禁止使用淘汰設備。

E、認真開展雨季“三防”檢查、整改工作,供電線路定期檢查。

F、井上、下電氣控制設備、動力變壓器、各種保護必須齊全可靠。

G、積極推廣採用綜合自動化控制設備。

H、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現場交接班,加強設備巡迴檢查。

I、高壓電氣設備的檢修和調整工作,執行兩票和施工措施。

J、對電氣設備和電纜按《電氣安全工作規程》規定做好電氣試驗。

2、礦井提升危險源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1)、主要監測監控措施

A、投入運行中的提升裝置每半年必須進行一次檢查,每一年進行一次測試。

B、每班要進行一次過卷保護試驗,維修工對保護定期試驗。

C、每天必須對提升鋼絲繩進行一次檢查。

D、主提升絞車必須有後備保護。

E、絞車司機嚴格執行巡迴檢查制度。

(2)、主要預防措施

A、應用自動化控制設備。

B、堅持設備維修、檢查、保養制度。

C、禁止使用淘汰設備。

D、涉及安全生產的煤礦設備必須有煤安標誌。

E、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F、嚴格按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措施操作。

G、提升鋼絲繩在運行中受到突然停車等猛烈拉力時,必須立即停車檢查。

H、各種保護必須齊全、靈敏、可靠,並定期試驗,做好記錄。

I、提升裝置使用中的鋼絲繩要做定期檢驗,檢驗的安全係數小於規定值時必須更換。主提升裝置必須具備絞車説明書、電氣系統圖等《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資料,並妥善保管。

J、主提升絞車配備正、副司機,嚴格正規操作,按章作業。

K、作業人員應掌握應急處置措施。

3、礦井主輔運輸危險源監測監控及預防措施

(1)、主要監控措施

A、採用礦井軌道運輸信、集、閉系統;應用主運輸皮帶集中監控系統。

B、每年對使用和備用的電瓶車進行年審。

C、對使用中的礦車連接裝置每年做一次拉力試驗。

D、對斜巷提升鋼絲繩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週期和項目進行拉力試驗。

E、對架空人車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週期和項目進行試驗。

F、加強監督檢查。

(2)、主要預防措施

A、加強對電瓶車的安全檢查,電瓶車的閘、燈、警鈴、連接裝置和撒砂裝置任何一項不正常時,都不得使用該電瓶車。電瓶車運輸時,巷道內應裝設路標和警標;在行車、行人道口處要安裝使用平巷語言報警裝置。

B、司機必須持證上崗,按信號和調度指令行車,開車前必須發出信號,機車運行中,嚴禁司機將頭或身體探出車外,司機離開座位時,必須切斷電動機電源,將控制手把取下,扳緊車閘,但不得關閉車燈。

C、電瓶車同一軌道同一方向行駛時,必須保持至少100m的距離;禁止行車行人,電機車在行至行車、行人道口時,司機要減速慢行。

D、嚴禁扒、跳電瓶車。嚴禁同時運送有爆炸性、易燃、腐蝕性的物品或附掛物料車。

E、斜巷運輸嚴禁超掛車,鋼絲繩按規定進行檢查和試驗,鋼絲繩出現壓扁、破股、斷絲超限和鏽蝕現象要立即更換;擋車裝置和跑車防護裝置要做到齊全、可靠。

F、安裝應用皮帶斷帶保護裝置、在線監測系統,以及正常使用堆煤、防滑、防跑偏、煙霧、超温及自動灑水裝置等安全保護裝置。

G、加強對架空人車電機失壓、短路、斷相、過載動作、掉繩脱槽、越位保護動作、人車欠速、過速保護動作的檢查和試驗,做到安全、可靠。

(二)預警行動

1、對可能造成機電運輸事故的危險源加強調度、檢查。

2、對可能釀成較嚴重機電運輸事故的預兆,基層單位要立即上報調度室,值班人員必須按規定立即通知分管領導、主要領導,按領導指令採取針對性的措施方案,消除事故隱患。整改期間須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九、事故報告和處置程序

機電運輸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迅速將災害情況彙報調度室,由調度室根據機電運輸設備設施的破壞程度、嚴重程度和有可能波及的範圍或事故擴大的可能性,決定現場及影響範圍內人員的安全撤退路線、撤退方式、方法,撤退到安全地點待命(待命地點必須有聯繫電話)。並立即通知值班領導和應急救援指揮部,由總指揮決定啟動本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同時,按速報制度的規定及時上報(上報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採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等)。

(一)預案啟動後處置程序

1、根據事故的類別、性質,影響範圍和嚴重程度,由指揮部安排有關部門負責人進行編制事故搶險救災的方案和防止事故擴大和事故有可能擴大的應急措施,報指揮部批准後執行。

2、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如遇意外情況變化需要修改搶險救災方案和措施時,必須立即報告指揮部,由指揮部決定方案和處理措施的修改。

3、救護隊應首先到達現場組織偵查工作,準確探明事故的性質、原因、範圍、遇難人員可能所在位置以及現場的通風瓦斯情況,為指揮部制定搶險救災方案提供可靠依據。

4、指揮部對參加事故搶險救災的人員必須統一指揮,並落實搶險救災人員進入事故現場警戒區域的登記、報告制度和出入警戒區域發放許可證制度。凡出入警戒區域範圍的'有關人員必須持有指揮部發放的通行證。災區站崗人員必須嚴格盤查,認真記錄。並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簽字制度,註明交接班時間、地點和人員出入情況。

5、根據事故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擴大的可能性決定切斷區域供電,並掛上停電牌,嚴格執行停送電的管理制度。未經指揮部的同意不得取牌送電。

6、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必須確保井下供風系統正常、可靠、穩定,未經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同意,不得隨意停風或改變風流方向。並落實好停電、停風撤人的措施。

7、安排專業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按指揮部佈置的監測監控地點,對事故區域內的瓦斯變化情況,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以及有關需要檢測的相關數據、參數進行定期的監測監控,並及時將收集的情況資料和實測數據提供給指揮部,以便指揮部及時做出決策或調整搶險救災方案。

8、處理事故期間,根據搶險救災需要,有關設備、設施、器材、物資等要及時供給、迅速到位,確保搶險救災的順利進行。

(二)救援措施

1、供用電事故處理

⑴、礦井一回路停電後,立即查找原因,斷開故障點,投入另一備用線路,恢復礦井供電;在全礦停電或通風系統停電後,如不能即刻恢復時,必須立即通知井下受影響的地點,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工作人員先撤到進風巷道內。

⑵、停送電操作要按照指揮部的指令進行,不準擅自操作。

⑶、在電氣設備、電纜着火時,立即切斷電氣設備、電纜的電源,再用相應的滅火器材來滅火。

⑷、由指揮部決定是否啟動其它相關預案。

2、觸電事故處理

⑴、迅速切斷電源,使觸電者脱離受電流危害的狀態。

⑵、將脱離電源後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較好、較乾燥的地方,使其仰卧,將上衣與褲帶放鬆。

⑶、對觸電者進行心臟復甦、人工呼吸和創傷包紮。

3、提升斷繩及傷亡事故

⑴、礦井出現斷繩事故時,救援小組安排專業人員攜帶安全用具、專用工具以及通訊工具迅速到達現場,及時對傷者進行現場搶救和升井搶救,並保護好現場。

⑵、處理好現場及周圍的不安全因素,加固巷道支護,控制過往行人和車輛。

⑶、搶救小組人員根據現場情況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⑷、現場搶救過後,組織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分析。

4、主輔運輸事故及機械傷亡事故

⑴、發生主輔運輸事故或機械傷亡事故後,現場人員要及時對傷者進行現場搶救和上井搶救,並保護好現場。

⑵、處理好現場及周圍的不安全因素,控制過往行人。

⑶、搶救小組人員根據現場情況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⑷、現場搶救過後,組織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分析。

十、現場人員自救、互救和緊急疏散、撤離

(一)現場任何人員發現出現機電運輸事故,應首先切斷電源,並迅速向調度室彙報。

(二)施工現場工作人員要利用現有的條件搶救傷員,現場條件不許可時,不得冒險營救,以免出現新的傷亡。

(三)區(隊)長、班(組)長在接到撤退命令後,要立即清點本施工班組現場工作人員,按指揮部的命令及規定的路線,撤離到指定位置,撤退到預定的待命位置或安全地點後,區(隊)長、班(組)長應立即重新清點本班組人數,清理完畢後,立即彙報給調度室或本單位值班室。

十一、擴大應急措施

當發生的機電運輸事故僅靠礦自身救援力量無法控制,有可能造成更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時,要及時向當地政府機構和相應救援隊伍進行聯繫請求支援。同時向集團公司信息化調度中心報告。

十二、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

為保證事故調查取證客觀公正地進行,對事故現場要進行保護。

(一)事故發生後,應採取一切手段現場救助、救護受傷人員,並積極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二)在搶險救援過程中,為搶救受傷人員必須移動物體時,必須做好現場標誌。

(三)儘可能的對現場物證進行收集、並將收集到的物件註明地點、時間、物件名稱、收集人員,收集到的物體應保持原樣,不準沖洗、擦拭,收集物件必須不少於兩人一組。

(四)對現場要採取措施進行認真地保護,凡與事故有關物件、痕跡、狀態等均不得破壞。

十三、事故應急救援終止程序

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應急救援搶險情況,確認符合如下條件時,可終止應急救援程序:

(一)受傷人員和死難者轉移出事故現場,死難者善後已得到妥善處理。

(二)事故危險解除,事故周邊地區人員不再受事故傷害。

(三)事故現場取證工作已結束,事故原因已調查清楚。

(四)上級主管部門同意事故終結。

十四、生產恢復措施

救援工作結束,確認事故區域內已無危險源存在後,方可清理、重建或恢復供電、生產系統。

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篇8

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安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有效地防範和快速處置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本公司產品運輸特點,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過程中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造成危險貨物泄漏,可能引起人員傷亡、財產損毀和環境污染的,適用於本預案。

二、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由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公司車隊、辦公室及安全主管負責人擔任。公司安全主管負責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處置中的日常工作。其職責:及時聽取事故情況報告,立即召集領導小組成員研究制定處置對策,並負責事故處置的指揮工作和向上級有關部門的報告工作。

三、事故報告制度

(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及當事人除了撥打110、119、120電話外,必須立即將事故發生地、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等初步情況電話報告安全主管或辦公室。安全主管或辦公室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6小時內書面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向所屬地道路管部門報告;在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後2小時內按照事故報告內容,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分別向所屬地和事故發生地的道路管部門報告。

(二)事故發生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後6小時內將事故簡要情況書面上報安全主管,事故書面報告的主要內容有: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號碼和駕駛員姓名或操作人員姓名等;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情況;

3、事故發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及聯繫電話。

(三)事故現場情況發生變化,傷亡人員數量發生變化時,事故發生單位應及時補報。

四、現場處置程序

(一)事故發生單位在接到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後,應立即組織人員和相應的救助設備和工具趕赴現場,並保護好現場,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處置和善後及後勤保障工作。

(二)事故發生單位要想方設法搶救傷員,積極採取措施,及時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和傷亡人員的增加,努力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安全主管或辦公室在接到發生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後,應及時組織力量,趕赴事故現場救援,事故情況初步調查和事故的應急善後工作。

五、事故處理制度

(一)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後,公司應成立由車隊、安全負責人、辦公室組成的事故調查小組,負責對事故的調查並提交事故情況調查報告和提出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室。

(二)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經過調查核實後,除交警、安監、公管、消防等部門按法律法規已結案處理外,企業應對事故發生單位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視事故損失、責任,按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三)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後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不報、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按照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對有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本預案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執行。本預案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篇9

為加強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能力,消除安全事故隱患,避免或減少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特別是較大以上事故的發生,並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有效地進行控制和處理,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

(一)組織機構:

公司設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xxxx

副組長:xxxx、xxx

成員:xxx、xxxx

辦公室:xxx、xxx

(二)領導小組職責和分工:

我公司一旦發生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本預案,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組長:負責指揮、協調公司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協調落實救援車輛、器材和設備,並率領有關人員迅速趕赴事故發生地,配合安全監督管理局和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救援工作,調查事故原因,處理善後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協助組長,副組長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趕赴事故發生地,參與救援工作,調查事故原因,處理善後工作。

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保持與各單位部門信息聯繫,負責制訂、修正公司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救援人員演練,定期檢查救災滅火器和設備。發生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事故時,按照本預案,立即向交通行業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統籌安排救援力量,調配救援車輛、器材、設備,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負責同事故發生地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聯繫,總結事故的經驗教訓。

(三)公司各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駕駛員、押運員必須具備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處置能力,牢記各部門應急救援電話,隨車必須攜帶安全防護設施、設備。

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調查:

公司主要配合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我公司危險貨物道運輸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指導直接從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的駕駛員、押運員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密切配合公司及上級各部門調查處理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三、應急救援程序:

(一)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發生事故後,值班員或安全員要立即向公司領導報告,公司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後要立即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前傷亡情況、簡要經過、事故報告單位和初步原因分析等。

(二)根據事故發生地的有關部門確定的事故類型(如火災型、爆炸型、泄漏型)採取相應的.應急救援措施,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委。並採取以上的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採取其它措施,保護危害區域的其他人員;

2、迅速控制危害源,根據危險貨物的性質和有關部門的檢驗、檢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和危害程度。

3、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危害,迅速採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三)公司在接到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將事故情況報告交通行業管理部門和公安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領導小組負責人和成員應當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配合事發地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妥善處理好事故善後工作;進一步瞭解情況,隨時向交通行業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報告事故後續情況。

四、公司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電話:

領導小組成員要落實值班制度,保持通訊暢通。

1、值班電話:

2、領導小組組長電話:

3、領導小組副組長電話:

4、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

5、其他有關部門急救電話:公安110、消防119、急救120、交警122。

五、各類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道路運輸事故的救援措施:

(一)危險貨物運輸硫酸車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硫酸外觀形狀是無色透明液體,其特性有遇水暴濺、易燃物、有機物會引起燃燒、遇氧化物會產生劇毒氣體、有較強的腐蝕性、其蒸氣有毒、有吸濕性和強氧化性。

1、硫酸車輛一旦在運輸途中發生事故的處置方法;

(1)發生硫酸泄漏或硫酸倒出,事故現場的當事人(駕駛員、押運員)應立即向當地有關部門和公司應急救援小組報告、同時迅速採用自身對突發事故的處置能力,如:就地利用水對泄漏的硫酸進行沖洗,沙土掩蓋撒出的硫酸,用泥土堵截繼續流出的硫酸,嚴禁直接人員去堵截和關閉閥門及管道,然後迅速疏散周圍羣從,設立禁戒線,等待有管部門和救援組的到來。

(2)有人員燒傷、蝕傷,立即向最近的醫療救護“120”求救並將傷員抬離現場,如皮膚燒傷用大量水或小蘇打水沖洗,重者等待救護車送醫院。

(3)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接到信息後,火速趕到現場指揮施救,並通知安監、行業主管部門和公司搶險技術人員參加救援。

(4)當事人(駕駛員、押運員)應積極向當地政府基層組織取得聯繫,迅速運石灰把硫酸所流到之處撒上,疏散圍觀人羣至200米外。

(5)災情控制後,迅速與當地政府基層組織聯繫發佈信息杜絕人畜飲水。如硫酸流到田、塘、湖、河、江。

(6)現場清理,由環監部門對水進行抽檢,隨時掌握水情報告,事故現場的酸鹼中和物清除乾淨後用大量水沖洗。

(7)環監部門的報告確認安全後方可解除現場的封鎖並撤離現場。

(二)危險貨物運輸油罐車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成品油具有易燃、易爆、易揮發、易產生靜電等特性,在裝卸、運輸作業過程中,安全不穩定因素較大,為加強成品油的運輸安全,有效防止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必須制定應急救援措施。

2、油罐車一旦發生泄漏和交通事故的處置方法:

(1)事故現場的當事人(駕駛員、押運員)應立即向最當地有關部門和公司應急救援小組報告,同時要迅速採用自身對突發事故的處置能力,利用現有的消防設施、設備實施搶救,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擴大。

(2)事故有人員傷亡,應立即向最近的醫療機構撥打“120”求救,並將傷員做一些簡單的處置後,抬至離開現場安全處,等待救護車。

(3)事故發生後如果有火災,當時人(駕駛員、押運員)應立即利用車載乾粉滅火器對準火苗的根部滅火,控制火情,疏散圍觀人羣至安全地帶。防止罐體發生爆炸。

(4)發生事故的車輛如果嚴重受損,應立即調用其它罐車轉移所運的危險貨物,並要指派專用的裝卸及管理人員進行實施,以防次生事故的發生。

(5)事故現場的清理,對撒、漏在地面的成品油要進行沖洗和清理。

(三)危險貨物運輸爆炸品車道路運輸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爆炸品遇明火、電火花、震動、撞擊有引起爆炸的危險,爆炸品運輸車輛一旦發生事故,會給人民生命財產、社會環境造成極大傷害,為加強爆炸品車輛運輸安全管理,充分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社會環境,特制定應急救援措施。

3、爆炸品車輛在運輸途中一旦發生事故。

(1)事故當事人(駕駛員、押運員)必須立即報告當地有關部門和公司應急救援小組,同時迅速疏散周圍羣眾,設立禁戒線。

(2)爆炸品車輛途中發生事故,應儘可能將車上貨物轉移到安全地帶,並落實指派專人負責守護,對撒落在地上不能轉移的,應立即對事故現場進行隔離和設立禁戒線。

(3)如果事故發生了火災,首先要充分利用車載滅火器進行滅火,控制火苗的擴大。

事故發生後,公司救援組要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查出事故原因,嚴格按照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分析和查處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妥善處理好善後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以上應急救援預案,是針對我公司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事故的救援處置,是公司各科室、駕駛員、押運員、安全管理人員、救援組全體人員的責任和義務,公司一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後,全體人員必須聽從救援組的指揮,無條件的立即行動起來,如有見死不救、行動遲緩,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嚴懲。

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篇10

為了加強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的有關規定製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範圍為本縣境內所有車輛或外地車在我縣境內發生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指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由於自然、人為、技術或設備等原因而引發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的交通事故,火災、爆炸、毒物泄漏等事故。

二、主要任務。

(一)協助搶救受害人員和羣眾撤離危險區的道路運輸保障。

(二)協助轉移物資、設備的道路運輸人保障。

(三)協助調查分析事故原因。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根據有關要求,我局成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王偉,副組長:孫金峯。成員:各科室主要負責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安全科,主任:步連忠。領導小組在縣政府和交通局領導下,統一指揮、協調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工作。縣內各道路運輸企業要成立相應處理工作領導小組,確保救助工作迅速開展。

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全縣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道路運輸保障任務的.組織與協調工作。

2、起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

3、對縣內道路危險運輸事故應急工作作出決策並進行監督和指導。

4、緊急指揮調度全縣應急運力,完成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道路運輸保障任務。

5、全縣危貨道路運輸企業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本企業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的施救等工作。

6、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運輸裝備、人員保障。

我縣道路危貨運輸企業要按照運輸危險貨物品名建立應急車輛、人員檔案,並上報局應急領導小組備案。運輸車輛要求必須是有經營許可證的危貨運輸企業所屬的危貨運輸車輛,車輛技術等級必須達到一級,並配有必要的人員防護和施救設備以及GPS等通訊設備。

駕駛員、押運員、裝卸人員要求必須取得從業資格,政治業務素質高,技術水平良好,身體健康。

五、報告制度、程序和內容。

縣內道路危貨運輸企業要建立和完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報告制度,明確部門和人員的責任、義務和權利,確保信息暢通,發生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時,要按報告程序及時逐級上報。

(一)報告程序:

1、車籍所屬轄區內發生事故:車輛所屬的危貨運輸企業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及時向縣交通主管部門報告。

2、車籍所屬轄區外(省內)發生事故:車輛所屬的危貨運輸企業要及時向本縣主管部門報告,企業所在地的主管部門要及時向縣交通局報告。

3、在外省發生事故:車輛所屬的危貨運輸企業要及時向本縣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4、外省車輛在我縣發生事故:要及時向縣交通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報告。

(二)報告內容:

1、事故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類型、運輸危險貨物品名、事故原因、造成的損失等;

2、根據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的要求,投入道路運輸保障任務的車輛和人員情況;

3、根據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的要求,本地運力不足,需要應急領導小組協調運力支援的專用車輛、人員數量和執行的時間、地點、內容等;

4、根據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的任務,應急運力不能滿足需要,急需調整的。

5、執行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的任務,求援車輛遇到突發事件時;

6、應急任務完成情況。

六、應急響應。

(一)應急領導小組接到上級或有關部門指令後將立即啟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應急領導機構迅速將任務下達到有關危貨運輸企業和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或按上級要求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二)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上級有關部門指令後,立即啟動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將任務下達到有關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啟動並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三)事發地應急運力緊張時,應及時向上級應急領導小組報告。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應急運力需求情況和應急運輸儲備及使用情況啟動應急運力。請求運力支援。

七、值班制度。

應急預案啟動後,及時將應急領導機構成員名單、聯繫電話等上報上級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和相關危貨運輸企業要落實領導值班,值班電話必須24小時開通,直到應急任務完成。

八、責任追究。

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必須無條件執行命令,對拒不執行上級命令、玩忽職守或推諉扯皮單位的有關領導、直接責任人和從業人員要依法處理,並對危貨運輸企業取消其經營資格,吊扣車輛運輸證和從業資格證。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沒有完成任務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要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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