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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運輸協議書範文合集六篇

貨物運輸協議書範文合集六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我們都跟協議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協議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貨物運輸協議書6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貨物運輸協議書範文合集六篇

貨物運輸協議書 篇1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貨物運輸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貨物運輸期限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 運輸,具體貨物收貨人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須按照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四、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五.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運輸費用為: 元,乙方將貨物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及開具全額運輸費用之日起 日內甲方支付全部運輸費用。

六、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同時應協助收貨人親筆簽收貨物以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如乙方聯繫不上收貨人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曬、雨淋,確保包裝及內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並按照甲方購進或賣出時價格全額賠償。

八、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户協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並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協議書 篇2

一、客户發貨貨物名稱:

二、貨號編號;

起站地:到站地:

此貨屬本公司簡易包裝發貨,如出現損壞、泄漏、污染與本公司無關。

二、貨物保價(保險)只保整件丟失不保破損。

三、此協議須雙方簽字認可後生效(簽訂此協議後出現任何經濟、法律糾紛本公司不予承擔)。

特此聲明!

承運方:上海佳吉快運有限公司渭南 分公司 年 月 日

託運方蓋章):

託運方個人(簽名捺手印):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協議書 篇3

甲 方:

聯繫電話:

營業地址:

乙 方:深圳市捷美達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

聯繫電話: 傳真:

營業地址:

甲乙雙方為了加強雙方的合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代理貨物運輸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指定乙方代理其航空,海運,陸運,快遞等運輸服務和運費到付服務.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

甲方需要國際運輸的貨物,享用乙方的優質運輸服務.

甲方享有獲取貨物的免費跟蹤,查詢,索取簽收記錄(指快遞)的權利.

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甲方貨物丟失,損毀等情況下,甲方在收貨時即時提出異議,有提出索賠的權利.

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依照協議收取運費的權利.

乙方有檢查貨物的合法性及包裝的權利.

若甲方稱量填寫重量有誤,乙方有權更正.

甲方的義務:

在發貨前以電話或傳真 (貨物託運書) 通知乙方到指定地點提取貨物,或送貨到乙方指定地點.

在約定的時間內備好貨物及資料.包括:妥善做好貨物的內外包裝;詳細的貨物託運書並聲明貨物價值;以英文正確完整地填妥運單(快遞貨物);所有非文件類物品,必須以英文填寫好商業發票,裝箱單;某些特殊物品,須按中國海關和目的地國海關的要求,備妥必要的清關文件.

按協議及時支付乙方運費.如甲方無能力或拒絕支付運費,由本協議的甲方的負責人承擔所有運費及訴訟費和律師費.本協議甲方負責人為: (身份證號碼: .

乙方的義務:

接到通知後,及時上門提取甲方發運的貨物,或在甲方送貨上門時,作好接貨工作.

及時操作貨物,安全,及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快遞須派送到門,取得簽收記錄.

接受甲方的電話查詢,及時查看電腦系統,並給出貨物跟蹤信息.

對有問題的快件,應及時通知甲方,並跟蹤處理直至問題解決.

每15天告知甲方運費金額.

禁運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禁止運輸的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液體,有毒,易燃,易爆,腐蝕性或其它任何危險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貨物途經國或目的地國家禁止運輸或進口的物品.

乙方有權拒絕承運如盜版,侵權等任何不合法的物品及中國海關禁止出口的物品.

若甲方託運任何禁運品,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自負.包括運費,退運費用,訴訟費,律師費,沒收貨物,罰款等以及任何法律制裁.

四,甲乙雙方承認並遵守以下條款:

重點聲明:

對於甲方提出的索賠,乙方有義務代理受理;按照華沙公約,每票貨物賠償最高限額為100.00美元.但在甲方運費給付前,乙方對於任何索賠申請可不受理.聲稱索賠之金額不得與運費抵銷.

2,甲方因發現託運的貨物有損毀或遺失的情況需要索賠時,必須向乙方提供相關的證據,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受理.

3,乙方可以接受按照甲方要求和指示代做貨物裝箱單,商業發票,但如果因此造成報關,清關上的問題慨由甲方負責.

4,乙方接受甲方每票貨物的託運時,如沒有委託乙方代理目的地清關時,乙方對貨物在目的地清關不負任何責任.

5,若甲方託運貨物需要保險,需要特別聲明,並另付費用(貨值的千分之二),如貨值較大我司建議乙方購買保險.

6,甲方須繳付因清關所造成的倉儲費,商檢費等海關所收費用.

7,對於確因不可抗力因素和非乙方原因而延誤貨物運輸,乙方不承擔責任.乙方有義務及時通知甲方貨物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海嘯,罷工等)造成延誤的事實,並爭取有效措施努力補救.

五,付款條件:

雙方同意本協議簽署後,運費的結算採取月結方式.乙方每月5號前提供上月對賬單給甲方,甲方在收到帳單後一週內對帳且蓋章確認回傳,並在當月10號前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每日收違約金1%(百分之一).

如未到結算期但甲方應付乙方運費金額超過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_________(該限額同樣適用於外幣折算人民幣)則必須馬上結清, 甲方在收到帳單後2天內對帳並付款.逾期每日收取違約金1%(百分之一).

付款必須匯入我司指定的帳號或由我司財務部門出具法人證明的指定人員.

如甲方需乙方提供墊付款服務,甲方應在乙方墊款日七日內將墊付款付到乙方的帳上.

六,價格變動:

乙方有權根據市場行情,按國家法規對運價進行調整,但應在發貨前通知甲方.

七,協議履行: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另一方有權終止代理關係.但對於甲方,不影響運費的正常支付;對於乙方,有義務受理貨物查詢跟蹤或索賠,直至貨物簽收或索賠結案.

八,有效期: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自簽字日起一年有效.協議到期後,如雙方無異議,可以繼續生效.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友好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日期: 日期:

貨物運輸協議書 篇4

承運單位:xxxx分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xxxxxxx

託運單位:xxxxxx(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xxxxxxx

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經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雙方就完成貨物運輸,採用月底結帳方式事宜,承運方式:

1)甲方根據貨物託運單,按乙方要求,採用公路運輸形式,將貨物運送至目的地。

2)乙方按運輸規定將貨物包裝好,捆紮勞固。

二,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a)甲方按“貨物託運單”要求完成託運任務。

b)以託運單為依據,甲方承運所發生的運費及相關費用採用月結方式向乙方收取.

2.乙方權利及義務:

a)乙方託運所發生的費用方式以“月結”方式在託運單上註明。

b)乙方託運應按照“貨物託運須知”認真填寫運單,不得在貨物中夾帶爆炸性,易燃性,腐化性.放射形等危險品,xxx和現金等禁運貨物。

三、結算方式:

1.乙方按貨物託運單“運費合計”項目所發生的費用,每月計算一次費用,於每月25日,以現金或轉帳支票方式支付給甲方.甲方開户行:xxxx:張號:xxxx

2.若有一方有意中止合作協議,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四、違約責任:

1)乙方無故未按時結清甲方貨款超過15天內<應承擔違約責任(0.3%).

2)一方有意中止合作而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的,應承擔費對方最後一個月費用的30%.

五、合同期限:

從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雙方依照上述條約中止合作關係之日結束.

六、因執行該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着互相諒解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想人民法院訴訟解決,該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協議書 篇5

委託方(甲方)

承運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的 運輸事宜,訂立合同如下:

一、運輸範圍:至;

元/噸到項目結束。

三、運輸事項:甲方應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次日運輸量,如運輸量超過噸時,應提前48小時通知乙方,乙方應保證甲方通知的數量足量運輸(除不可抗力外,如自然災害、甲方發貨原因、道路運輸大檢查等)。

貨物出廠後,質量(自身質量除外)數量和運輸安全由乙方負責,運輸數量與需方過磅數差距超過千分之三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負責人聯繫查明原因,經核實後確屬甲方責任的'(供需雙方地磅故障)由甲方負責,如確因乙方運輸過程中造成的數量損失,經甲乙雙方核實確後,由乙方按照當時的貨物出廠價格據實賠償給甲方。

四、結算方式:每月的日至按月憑需方的簽字單數量與甲方結算。

五、付款方式:按月結算,隔月支付。

六、付款時間:甲方應在乙方的運輸發票送到甲方後 付清。

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貨物運輸協議書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為方便乙方辦理貨物運輸保險,確保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他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遭受保險責任規定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得到及時補償,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本預約保險協議,在乙方向甲方繳付約定保險費後,甲方按以下協議列明事項承保乙方及其業務合作公司的國內、國際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運輸保險:

一、被保險人:

以乙方所承運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送的其它貨物的發、收貨人為準。

二、保險標的:

乙方承運的所有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

三、標的包裝:

適合運輸的相應的包裝。

四、保險金額:

1.年度內的總保險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元。

2.每一郵政快件及貨物的保險金額按以下兩種方式確定:

(1)以申明價值作為保險金額:客户向乙方辦理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時,已申明價值的,則以申明價值作為保險金額。

(2)以固定金額作為保險金額:客户向乙方辦理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時,未申明價值的,則以每件人民幣 元作為該件的保險金額。

五、保險條件:

1.條款及險種:本協議甲方按《郵包一切險》(見附件一)承擔保險責任。

2.保險費率:在上述預計年度內總保險金額情況下保險費率按 %計算。如實際保險金額超過上述保險金額,乙方需按上述費率和實際保險金額結算保險費。

六、保險金額的提供:

每日由乙方以傳真方式向甲方提供前日汽車、飛機、火車及EMS方式的貨運總保險額。

國際業務及國內業務保險金額在 萬元以上的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送的其它貨物,乙方則須以《啟運投保清單》方式在承運後48小時內書面通知甲方。

七、保險費交付結算方式:

年度保險費分四期預付。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在每季度初向甲方繳付保險費人民幣(大寫) (¥元)。保險費年底結算,如果年保險費不足 萬元,不退費。如果年保險費超過 萬元,乙方補繳。

八、免賠額:無

九、保險責任起訖:

本保險責任,自乙方辦理所承運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收訖手續時開始生效,直至乙方根據承運合同將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運達本保險單所載目的地收貨人時終止,或自目的地郵局、郵政快遞公司及受乙方委託的社會物流企業簽發到貨通知書當日零時起算滿十五日終止。但在此期限內一經承運合同列明的收貨人簽收,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十、運輸路線:

乙方應以審慎方式選擇運輸方式及運輸線路。

十一、運輸工具

以火車、飛機、汽車及EMS方式。

十二、保險限額:

甲方在本協議方式下的保險限額以每一運輸工具(汽車)或每一批次貨物(火車、飛機)最高不超過;

1.人民幣(大寫) (¥元)為準。如乙方在每一運輸工具(汽車)或每一批次(飛機、火車)運輸貨物超過人民幣(大寫) (¥元)萬元,乙方應在運出貨物前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以方便甲方及時安排分保。

2.人民幣(大寫) (¥元)為準。如乙方在每一運輸工具(汽車)或每一批次(飛機、火車)運輸貨物超過人民幣(大寫) (¥元)萬元,乙方應在運出貨物前兩個工作日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時安排分保。

十三、出險索賠:

當保險貨物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一經獲悉,應立即通知保險人,同時需提交承運合同、價值證明及其相關索賠單證,包括國家相關職能部門的事故證明、損失簽定等能證明損失狀況的單證,並在雙方達成賠付協議後10日內予以賠付。

對未申明價值的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甲方按實際價值計算賠償,但對該特快專遞郵件及乙方受委託發運的其它貨物賠償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500元。對申明價值的貨物,如申明價值高於實際價值,按實際申明價值和實際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但最高不超過申明價值。

十四、附:每日結算清單傳真

附件一:郵包險條款

一、責任範圍

本保險分為郵包險和郵包一切險二種。被保險貨物遭受損失時,本保險按保險單上訂明承保險別的條款規定,負賠償責任。

1.郵包險

本保險負責賠償:

(1)被保險郵包在運輸途中由於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自然災害或由於運輸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碰撞、傾復、出軌、墜落、失蹤,或由於失火、爆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2)被保險人對遭受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採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

2.郵包一切險

除包括上述郵包險的各項責任外,本保險還負責被保險郵包在運輸途中由於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二、除外責任

本保險對下列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1)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

(2)屬於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3)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郵包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4)被保險郵包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或費用。

(5)本公司郵包戰爭險條款和貨物運輸罷工險條款規定的責任範圍和除外責任。

三、責任起訖

本保險責任自被保險郵包離開保險單所載起運地點寄件人的處所運往郵局時開始生效,直至該項郵包運達本保險單所載目的地郵局,自郵局簽發到貨通知書當日午夜起算滿十五天終止。但在此期限內郵包一經遞交至收件人的處所時,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四、被保險人的義務

被保險人應按照以下規定的應盡義務辦理有關事項,如因未履行規定的義務而影響本公司利益時,本公司對有關損失有權拒絕賠償。

(1)當被保險郵包運抵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以後,被保險人應及時提取包裹,當發現被保險郵包遭受任何損失,應即向保險單上所載明的檢驗、理賠代理人申請檢驗。如發現被保險郵包整件短少或有明顯殘損痕跡,應即向郵局索取短、殘證明,並應以書面方式向他們提出索賠,必要時還須取得延長時效的認證。

(2)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郵包,應迅速採取合理的搶救措施,防止或減少郵包的損失,被保險人採取此項措施,不應視為放棄委付的表示,本公司採取此項措施,也不得視為接受委付的表示。

(3)在向保險人索賠時,必須提供下列單證:

保險單正本、郵包收據、發票、裝箱單、磅碼單、貨損貨差證明、檢驗報告及索賠清單。如涉及第三者責任,還須提供向責任方追償的有關函電及其他必要單證或文件。五、索賠期限 本保險索賠時效,從被保險郵包遞交收件人時起算,最多不超過二年。 報表樣本: 發送貨物日報表 備註:裸裝、舊設備、玻璃及陶瓷製品、私人物品、傢俱、瓶裝及桶裝液體只承保路運基本險。

簽署時間:年月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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