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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協議書模板集錦十篇

運輸協議書模板集錦十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運輸協議書10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運輸協議書模板集錦十篇

運輸協議書 篇1

本合同由以下甲、乙公司:

甲方:寧波港國際集裝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地促進無水港的開發建設,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各無水港的集裝箱運輸服務。現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作協議:

一、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1負責引進船公司,並做好箱管工作。

1.2負責船公司、貨代、客户和無水港的協調溝通。

1.3負責開發提還箱公共信息系統平台,推動各無水港堆場提還箱點業務的發展。

2、乙方職責:

2.1乙方為甲方提供集裝箱運輸服務。

2.2派專人負責集卡的調度,並根據甲方指令合理安排作業計劃。

2.3負責集卡車駕駛員安全教育,並接受各無水港的現場作業管理。

二、責任劃分:

1、甲方應合理調配各無水港集裝箱的箱主、箱型、堆場存箱量,盡力滿足客户在當地的提還箱需求。

2、甲、乙雙方應在卡口對箱體和鉛封的完好情況進行現場檢查交接並書面確認。殘損的交接記錄必須在集卡出門前完成。

3、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必須在甲方要求的合理的時間範圍內把箱子拉到指定的堆場。如由於雙方各自原因造成箱子退關,或者產生提前進重、遲到進重費用及滯箱費,按責任劃分各自承擔對應的責任。

4、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任何交通或貨運事故,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5、乙方駕駛員在進出堆場時,應遵守無水港的有關規定,非作業車輛和人員不得在作業區內長期滯留。如乙方駕駛員從事有礙安全行為,對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6、乙方從寧波拖運到無水港的空箱必須為適貨箱,如發現殘損等問題則由乙方承擔責任。

三、費率與結算方式:

1、具體費率見附件。

2、每月初甲方及各無水港定期和乙方進行賬單核對,如有異議,乙方應在收到賬單後的5個工作日內向對方提出,逾期將被視作確認該筆費用。乙方在收到正式發票後10個工作日內將上月產生的費用打到指定賬户。

3、因市場調整而造成協議價變動的,雙方需通知對方予以確認,如無法達成共識,雙方均有權終止合同,但仍需從合同終止之日起為對方提供服務1個月。

四、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之規定進行操作而造成損失,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2、雙方均應按上述第三條的約定支付相關費用,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支付費用的5‰向對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逾期未支付費用超過三十日,收款方同時有權解除本協議。

五、協議的終止與轉讓

1、本協議在甲方送達終止的書面通知90天后自動終止。

2、協議終止時,乙方不再從寧波運回空箱,但剩餘在物流中心堆場的箱子仍按約定的協議規定操作,直到這些箱子全部處理完畢。

3、乙方在沒有得到甲方的同意情況下,不準私自將業務進行出售、轉讓、承包。如果發現,此協議立即失效,並由違約方承擔一切後果。

六、本協議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有效期為一年。協議期滿後,如雙方無異議,本協議自動延長一年。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

運輸協議書 篇2

承運單位:xxxx分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xxx市大慶中路108號

託運單位:xxxxxx(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xxxxxx

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經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雙方就完成貨物運輸,採用月底結帳方式事宜,承運方式:

1)甲方根據貨物託運單,按乙方要求,採用公路運輸形式,將貨物運送至目的地。

2)乙方按運輸規定將貨物包裝好,捆紮勞固。

二,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a)甲方按“貨物託運單”要求完成託運任務。

b)以託運單為依據,甲方承運所發生的運費及相關費用採用月結方式向乙方收取。

2.乙方權利及義務:

a)乙方託運所發生的費用方式以“月結”方式在託運單上註明。

b)乙方託運應按照“貨物託運須知”認真填寫運單,不得在貨物中夾帶爆炸性,易燃性,腐化性。放射形等危險品,xxx和現金等禁運貨物。

三、結算方式:

1.乙方按貨物託運單“運費合計”項目所發生的費用,每月計算一次費用,於每月25日,以現金或轉帳支票方式支付給甲方。甲方開户行:xxxx:張號:xxxx

2.若有一方有意中止合作協議,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四、違約責任:

1)乙方無故未按時結清甲方貨款超過15天內<應承擔違約責任(0.3%)。

2)一方有意中止合作而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的,應承擔費對方最後一個月費用的30%。

  五、合同期限:

從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雙方依照上述條約中止合作關係之日結束。

  六、因執行該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着互相諒解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想人民法院訴訟解決,該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運輸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運輸超載一事補充如下: 一、甲方同意以每1毛噸5.5元結算,如洞內路程以後超出現有6公里路程,甲方應按每超出1公里另行補乙方8角每公里差價。

二、乙方就當前治超形式下,應保證每車不得超出噸位22噸,超出部分歸甲方所有,但甲方必須在貨物源頭設有計量單位,如因甲方不具備計量稱重單位,造成乙方車輛多裝或少裝,所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負責補償乙方。

三、因甲方貨物源頭暫沒有稱重設施,因超載而受有關部門處罰全由甲方自行處理,與乙方無關。

四、以上條件因甲方暫不能具備,雙方可另行協商,以下條件:

1、以每車120元結算,每超出1公里甲方補乙方油差8角。

2、乙方聽從甲方挖機安排,裝多裝少,乙方不負責任。

3、超載處罰由甲方負責承擔,乙方不予承擔。

4、甲方必須保證月平均量每台車運貨達210車以上,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原因,雙方可另行協商,如因其它原因甲方無法保證乙方正常運輸或數量,由甲方補足乙方金額和數量。

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補充協議同原件一樣具有法律效力,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協議書 篇4

甲方(託運方):上海順朝企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理人:簽訂日期:

乙方(承運方) :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理人: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地點:上海廣靈4路21號甲12樓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乙方為甲方鋼材提供鋼材銷售的運輸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起、迄地點和數量:

1.1、託運的主要貨物為:鋼材;按噸數或件數計價。按照甲方每次業務的《運輸委託單》確認。

1.2、貨物的起運地點:按照甲方每次業務的《運輸委託單》確認。

1.3、到達地點:按照甲方每次業務的《運輸委託單》確認。

1.4、甲方的《運輸委託單》及要求的服務內容為本合同的補充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1.5、乙方每次派員到甲方領取提貨單和簽收《運輸委託單》時需憑乙方公司的業務介紹信和身份證簽收。

  第二條 乙方責任:

2.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運輸營業執照複印件和乙方擁有的、能正常營運車輛的證明。

2.2、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業務詢單(書面或電話等)後十五分鐘內回覆甲方是否接受業務。

2.3、貨物運達簽收後,乙方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將貨物簽收單送達甲方。其中:上海地區需在 2 個工作日之內、華東地區需在 5 個工作日之內將貨物簽收單送達甲方。其它地方按《運輸委託單》臨時約定。

2.4、乙方實際裝貨應與《運輸委託單》清單應當完全一致(包括貨物的完好程度),在裝運過程中如發現實際裝貨與《運輸委託單》清單不符,應通知甲方。否則,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貨損。

2.5、乙方將貨物運至目的地後,負責驗證收貨人的身份和協助收貨人的驗收,並要求收貨人簽字蓋章,如收貨人的收貨清單與《運輸委託單》清單不符,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貨損。

2.6、乙方應按照託運方委託運輸貨物的原始包裝進行裝卸運輸,不得出現貨物因污染,損壞等導致貨物的情況。否則,乙方需向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貨損。

2.7、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運輸委託單》規定的“到貨時間”將貨物運達。實際簽收時間晚於《運輸委託單》規定時間的延遲送達貨物。

2.8、乙方需每月向甲方提供華東地區主要啟迄地的運輸價格表,如有必要,每週一次。

  第三條 甲方責任:

3.1、甲方提前6小時,將未來18個小時之內需要送達的,上海地區範圍的業務信息提供乙方。

3.2、甲方提前12小時,將未來36個小時之內需要送達的,華東地區範圍的業務信息提供乙方。

3.3、委託業務完成,甲方審核所有乙方提交的運輸單據和符合國家税務局規定的運輸專用發票、核對單據數量、評估服務質量無誤後,在五個工作日之內支付所有運輸款項。

3.4、甲方在相同價格的情況下優先向服務優良的乙方提供業務需求,並在行業內優先推薦。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上述2.4、2.5、2.5所指貨損的金額指該批貨物的銷售價格乘所承運貨物貨損量所得價款。。

4.2、延遲送達貨物的業務按《運輸委託單》規定的運價自動下調50元/噸結算運費,以此作為違約處罰。

4.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結算的,甲方按延期時間、運費和同期銀行利息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4、本合同未盡事宜或異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一、倉庫管理制度

1.1.自管倉庫管理制度:

1.1.1.定義:自管倉庫是指本公司租賃合適的倉儲場地、並由本公司倉管人員對在該場地堆放的貨物施行成本控制、自我經營管理的庫存管理方式。

1.1.2.自管倉庫的入庫管理:

1.1.3.所有貨物入庫前需得到採購主管的書面入庫通知書,並整理倉位和庫位

.貨物入庫時應當核對入庫通知並檢查貨物質量,將收貨情況填寫收貨通知清單後立即交付採購經理,同時報告和備案變形貨物的數量。

.入庫時的安全生產:

.貨物入庫後協助採購經理複合入庫數量、核對差異,核對無誤後及時編制卡號由ERP庫存帳錄入賬面存貨數量。

1.1.4.自管倉庫出庫管理:出庫時必須嚴格核對出庫單明細,按出庫單明細發貨。發貨時堅持“先進先出,鏽貨先出”的原則,並可憑此原則在客户可能接受的前提下,主動調整發貨卡號,使公司貨物保持良好狀態。

1.1.5.自管倉庫盤存管理:由於理論計重和過磅計重的原因,難免有賬面盈虧的出現為此:

.每次發貨應當記錄計重差異,每月將合計的計重差異報財務和倉庫主管,經財務和倉庫主管審核批准,調整ERP系統的庫存。隨時保持存貨的帳、卡、物“三相符”。

.所有保管貨物不得出現件數差異。件數差異以工作質量事故論,按照公司相應的處罰條例處理。

1.2.託管倉庫管理制度:

1.2.1.定義:託管倉庫管理制度是指本公司委託合適的倉儲公司保管本公司物資的倉儲管理方式。

1.2.2.託管倉庫入庫管理

.所有貨物入庫前,採購部門應當將入庫通知書發至託管倉庫的業務部門和本公司的倉管人員。本公司的倉管人員應當提前檢查場地的'合適性,並督促託管倉庫對將要堆貨的場地作出合適的安排,

.貨物入庫後本公司倉管人員應當及時向託管倉庫的業務部門收取符合合同規定格式的入庫明細表,交給公司,並由ERP系統人員錄入。

1.2.3.託管倉庫出庫管理:

1.2.4.貨物出庫後應當及時向託管倉庫收取發貨清單並核對庫存,發現錯誤應當及時提醒託管倉庫糾正。

1.2.5.督促託管倉庫按先進先出和鏽貨先出的原則出貨,並對必要的情況通知託管倉庫調整出庫卡號,使公司貨物保持良好狀態。

1.2.6.託管倉庫盤存管理:出現計重差異按1.1.5條處理;出現件數差按倉庫協議規定處理。

1.2.7.

1.2.8.託管倉庫合同格式

運輸協議書 篇5

協議雙方: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協議內容:

因甲方為乙方提供一個運輸業務,其業務是從為新疆和靜縣一鍊鋼廠運送鍊鋼用的鐵礦石。經友好協商,二人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的這個運輸業務,具體由乙方實施,即與礦主簽定運輸合同,組織投資商投資買或調動運輸車輛等均由乙方安排落實。

二、事成之後,乙方負責為甲方提取每噸貳元人民幣作為甲方的所得報酬,其運輸數量甲方可派人到現場統計監督,並把運輸數量與各相關方核對準確。

三、報酬的支付是在對方把運輸款打到乙方銀行賬户上或現金結到手中以後由乙方直接支付給甲方所得。如對方未及時把錢打入乙方銀行賬户上或現金支付到乙方手中,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支付,此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從支付方催要乙方的所得部分以便自己所得款到位。

四、乙方所得多少不與甲方相關,這是乙方本人與他聯繫的投資商之間的事情。

五、乙方所聯繫的投資商,甲方在接觸中不得與其進行任何其他項目業務往來,如有其他項目業務需要拓展,甲方只能與乙方溝通協商再由乙方組織實施,否則,由此而帶來的損失應由甲方無條件的給予乙方雙倍的賠償,賠償標準為甲方在新項目中的所得再乘以2。

六、本協議與乙方及投資商和該礦上籤定的合同相對應,即生效和失效與礦上籤定的合同為準,如乙方及投資商未與該礦簽定運輸合同則本協議無效。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如有異議雙方再友好協商並隨即形成新的協議書,新協議書形成後之前的協議書自動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協議書 篇6

甲方(土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車隊) 身份證號碼:

為確保甲方承運工程路基土方運輸施工任務的順利完成,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運土事項,並簽定本協議。

一、運土價格:每一公里每車按5鬥計算,價格為每鬥3.5元,超出一公里的外加10元。

二、乙方車輛必須性能良好。

三、運土計量方法:乙方車輛運輸次數由現場甲方人員和乙方人員共同核對,每天核對當天運土車數。

四、乙方運土人員的食宿由乙方自行負責,車輛燃油費每升7.23元結算,月底結賬時在乙方運費中扣除。

五、運費結算及付款方式

甲方按乙方當月累計實際車數扣除油款後的80%付款給乙方,當年年底在春節前全部結清,工程結束後餘款在壹個月內結清。

六、安全責任。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負。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協議書 篇7

甲方(託運人)

地址:

乙方(承運人):

地址:駕駛證編號:

車牌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就貨物運輸等問題 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履行期限從月日至本次運輸貨物卸車完成為止。

二、在上述合同期限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

貨物運輸名稱:

數量:

價值:

運費:

到貨地點:

收貨人:

運輸期限:

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 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3、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或收取貨款,在返回後,應將其收取的貨款或收 獲憑證及時交付給甲方。

4、乙方對甲方交付承運的貨物負有安全保護義務,若運輸途中發生貨物被盜、毀損、雨淋等,乙方應 承擔賠償責任。

5、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自己負責。

五、運輸費用運輸完畢一次性結清。

六、由於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雙方都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未經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牴觸之處,以補充協議為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籤、蓋章後生效,每份協議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收貨聯繫電話: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運輸協議書 篇8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互益基本原則,通過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的達成如下協議:

工程基本情況

一、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運輸距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車輛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運輸項目及價格

六、 結算方法

甲方義務:

一、 乙方車輛進場後,每輛車附加油款_________元。運輸結賬後扣回。車輛進場24小時內安排運輸,24小時工作。

二、 負責運輸過程中車輛超載和路保負責罰款、調解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事項。

三、 為乙方安排住宿,乙方自己負責費用。

乙方義務:

一、 乙方接到甲方入場電話通知。24小時到現場。360型號的鈎機兩台,運輸車輛,10輪翻斗車12台。

二、 乙方運輸過程中聽從甲方指揮,按甲方指定地點卸貨,遵守交通規則,人為造成一切後果乙方自負。

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單方不得中斷此協議,此項工程完工後後合同自然解除,如發生糾紛,可到司法部門解決(未定事項另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結合成都現價及相關法規,就都江堰煤礦運輸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期共同遵照執行。

一:運輸物名稱:燃煤

二:運輸地點:又甲方指定裝料點__________和卸料點_______________

三:運輸車型:貨箱長為6米至6.5米這個範圍之內。

四:運輸線路:由甲方指定。

五:運輸工期:暫定一年。

六:用車數量暫定10輛,具體數量視情況而論在定。先上5輛車。

七:運輸價格及計算方式:

1、運輸距離在25公里以內,按每車1000元計算。(壹千元人民幣整)

2、超出25公里按照第七條第一款摺合為1000除25等於40元人民幣/公里超過500米視為1公里。不足500米則不加公里數。每超過1公里就加40元人民幣。

八:付款方式:

次日10點結清上一日的運輸款。不得超過中午12點。如果這樣乙方有權停工,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並按照十一條款執行。

九:甲方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車輛進場的時間。乙方車輛進場後,甲方在3小時內必須安排車輛裝貨。如安排不下就按照第十一款第4條執行。

十:其它條款

1、乙方車輛進場後,甲方負責辦理路上所需的各種證件和通行證。

2、在運輸途中,遇交警、路政、城管以及沿途村民有阻擋或是罰款、扣車扣證,一切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此耽誤乙方運輸按照

十一款第4條執行)

3、乙方駕駛員酒後駕車。帶病駕車。如果發生交通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任何負責。

4、甲乙雙方經常溝通有問題及時處理。

5、24小時作業。

6、乙方車輛服從甲方安排,不得跳槽。如有跳槽行為出現則賠償給甲方xx元人民幣作為損失。

十一:違約處罰

1、如因甲方施工條件不全,引起乙方不能施工。(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2、乙方無故停工,甲方有權扣發停工車輛的運輸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3、以上1、2都視為違約。

4、違約按照每車每天800元計算。

十二:車輛進場後,甲方馬上付給乙方每輛車1000元的進場費用。此費用在工程結束時退還給甲方。

十三:雙方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處理。

十四:協議簽訂後,從車輛進場之日自動生效。

十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未盡事宜填寫備註)

備註:

運輸協議書 篇10

為加強港口鐵路運輸安全管理,完善鐵路公司與各作業區(集司、股司)之間的安全協作關係,充分挖掘運輸生產的潛力,增強港口集疏運能力,加速鐵路車輛及港口貨物的週轉,確保鐵路行車及貨物運輸安全,提高貨運工作質量及運輸生產效率,經鐵路公司(以下簡稱鐵司)與一、三作業區、股司、集司(以下簡稱作業區)充分協商,共同簽訂並遵守本運輸安全協議。

第一章 鐵司、作業區雙方共同遵守下列規定

第一條 雙方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國家《鐵路調車作業標準》、《鐵路技術管理規程》和港區《交通安全規則》等有關安全規定,嚴格履行本協議。

第二條 雙方職工必須愛護機車、鐵路車輛、鐵道線路、道岔、通信信號設備和港口裝卸機具等國家財產。

第三條 雙方職工必須遵守《湛江港習慣性違章行為處罰規定》有關港口安全規定的條款。

第四條 行人和機動車輛、機械通過鐵路道口時,必須注意道口的警報信號及欄杆的關閉狀態,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確認沒有火車來往才能通過,嚴禁與火車搶道。

第五條 嚴禁行人爬車和鑽車底,嚴禁人員在火車卡底下或鋼軌上坐卧。

第六條 機動車輛、機械在道口上發生故障不能移動時,道口工及司機必須在現場看守和在鐵路來車方向設置防護信號(晝間為紅旗,夜間為紅燈,下同)並立即採取措施排除故障。同時通知鐵司調度,鐵司取送車輛不得過該道口。

第七條 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並報告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第八條 貨碼及門機巴杆下不準行人通行和逗留。火車通過門吊底前,門機必須按規定停止作業,禁止貨碼和巴杆在運行的火車上停留和越過,並執行以下協定:

1、鐵司機車進入碼頭線路作業前,鐵司車站值班調度負責將調車作業計劃提前三十分鐘左右通知作業區調度,由作業區調度負責通知門吊司機暫停裝卸作業,並將裝卸機具停放在鐵路限界外。

2、鐵司機車車輛進入門機作業現場前,應減速慢行並鳴笛警示,直至門吊停止作業為止。

3、如果門吊司機不聽指揮,在機車車輛通過門吊底下時仍強行作業,危及調車人員和機車車輛運行安全的,鐵司立即將情況通知作業區安全部門處理。

第二章 鐵司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第九條 機車進港取送作業前,鐵司必須派員對有關線路、道岔、車輛進行檢查,發現險情應立即報告車站調度員,由車站調度通知作業區調度派人處理。

第十條 調動車輛推進運行時,調車人員應在車列前部瞭望,監視列車運行,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採取防護措施。

第十一條 在港區線路牽引或推進運行時,經過道口前應鳴笛(吹哨)示警,以提醒道口工下放欄杆防護道口(當車輛進入股司石化部油庫區前必須掛好防火罩,並停車接受檢查)。

第十二條 嚴禁在港區內溜放調車作業(港三區第一道口以北各延長線除外)。

第十三條 港區內調車作業速度最高限制為:推進運行(車輛在前機車在後部推送)不超過15km/h;單機及牽引運行不超過20km/h。

第十四條 送車時應按作業區的第一次要求對準貨位。送好位的車輛不得堵塞道口(成組裝車需要除外)。

第十五條 原則上不準調動正在進行裝卸作業的車輛。遇特殊情況必須調動時,須遵守以下規定:

1、調車人員應事先通知作業區裝卸人員停止作業,撤離裝卸機械;

2、裝卸作業人員必須下車候工,不準隨車調動;

3、搗勾作業後應及時將裝卸未完了的車輛送回原裝卸車地點;

4、遇裝有貴重貨物的車輛,應由作業區派人隨車看守;

5、車輛偏載或需加固而尚未加固的車輛禁止調動。

第十六條 機車車輛不得越過防護信號,調車作業人員不得自行撤除防護信號進行車輛連掛作業。

第十七條 非作業區卸車的重車,不準送入港區(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除外)。

第十八條裝運超限、超長、集重以及危險貨物,鐵司應會同鐵路貨運人員在裝車前進行檢查,共同商定裝運方案,裝車中進行業務指導,裝完車後進行驗收。

第十九條 鐵司行車、貨運人員在作業區內作業時,應嚴格遵守作業區制定的有關安全規定。

第三章 作業區應遵守下列規定

第二十條 線路兩側及站台上堆放的貨物,要堆碼穩固。站台上堆放的貨物距站台邊緣不得少於1米;線路兩側堆放貨物距線路鋼軌頭部外側不得少於1.5米。

第二十一條 夜間調車取送作業時,作業區應保證作業線有足夠的照明;機車車輛運行經過門吊、橋吊底之前,門吊、橋吊應主動停止作業避讓機車車輛。

第二十二條 裝載機、吊機在鐵路線路旁轉堆、疊堆等作業時,禁止侵入鐵路限界。因作業需要必須侵入鐵路限界時,應事先通知鐵司貨運值班員和車站調度。鐵司取送車經過該線路前,應減速慢行並鳴笛警示,港區機械應立即停止作業並撤離至安全距離外。

第二十三條 搬運超長、超重貨物或移動港區大型設備跨越鐵路道口,應事先通知鐵司安全部門採取安全措施。

第二十四條 道口工應在機車車輛到達前下放道口欄杆,避免機動車和行人搶越道口。道口設備故障時,應派人負責道口安全防護。

第二十五條 道口鋪板不得超過軌面25mm。道口輪緣槽,股道內鋪板的輪緣槽應經常清理並符合鐵路要求(寬70~100mm,深45~60mm),防止機車車輛運行時脱軌掉道。

第二十六條 在股道上和股道兩旁作業的人員,在火車進入作業地點前,必須服從調車人員、貨運人員的指揮,停止一切妨礙行車安全的作業,人員和機具必須迅速撤離至鋼軌頭部外側2米以外。

第二十七條 除因貨位關係,鐵司有計劃壓警衝標送車外,車輛應停於警衝標內方,距盡頭線車擋須保留15米安全距離(裝有緩衝設備的盡頭線除外)。作業區因裝卸車需要,推動車輛距盡頭線車擋不足15米時,作業完了應將車輛推回安全距離外。

第二十八條 車輛送到裝卸地點後,原則上不準再推動。遇特殊情況,作業區需人力或機械移動車輛時,須在鐵司人員指導下進行,並遵守以下規定:

1、移動的車輛,手閘必須良好,要有經驗的人員負責制動,對手閘失靈的車輛不得手推調車。

2、移動車輛時,應撬棍撬動,禁止用機械衝撞起動。

3、制動車輛時,應按規定使用手制動機或止輪器,禁止用枕木、木板、石塊及其它雜物制動車輛。

4、人力移動車輛時,速度不準超過3km/h。

5、暴風雨(七級以上大風)、大霧及夜間照明不良時,禁止推動車輛。

6、僅允許在本線內移動,且不得超過警衝標。三區k8、k9延長線(15#、16#場)裝車,禁止往調車場方向推車。

7、裝載易燃、易爆、劇毒品的車輛,禁止推動。

8、裝載圓木、竹杆、電杆等容易滾動貨物的平板車和低邊車作業未完了前,不準推動車輛;裝載超出車邊及敞車卸車未卸至車邊以下時,不準推動車輛。

9、禁止兩組車在同一線路上相對方向移動。

10、移動成組車輛時,必須連掛在一起。人工移動時,重車不得超過兩輛,空車不得超過四輛;重空車混在一起時,兩輛空車摺合一輛重車計算。機械拉車不受此限。

第二十九條 裝車時,必須按車輛標重均衡裝載貨物,不得超載、偏載,裝車不得超過劃線高度,散貨裝車後應進行平車。

第三十條 卸車後,卸車工人應將卸空後的車輛清掃乾淨,車門、車窗,端側板關閉妥當,並按規定用鐵線加固好。有蓬布時,應將蓬布摺疊整齊,送回指定地點。

第三十一條 裝卸作業完畢後,作業人員應將剩餘貨物及裝卸機具撤離至鋼軌外側1.5米以外;油罐車裝卸完了,須抽出油管,收回活動樓梯,關好閥門、罐蓋,撤除防護信號。作業區裝好的散裝貨物,經鐵司貨運員驗收後,不得擅自加裝。

第三十二條 機車車輛在港區線路上受到損壞或丟失配件的,應將該設備停留在原作業場所,作業區應及時通知鐵司有關作業人員到場鑑定,雙方分析明確責任,責任方承擔費用。如作業區隱瞞不報,鐵司(或鐵路)檢查發現後將故障車輛送原地處理,並由作業 區承擔一切損失。

第三十三條 下述與鐵司線路、信號及有關設備的施工安全問題,作業區須向鐵司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施工,鐵司派員進行技術指導和安全監督。

1、在線路上增設平交道口或擴寬、整修原道口時;

2、在線路上空橫跨線路拉電線、電纜時;

3、在線路路基下埋設管道、修建涵洞時;

4、在線路兩側(鋼軌頭部外側5米內)建固定建築物時;

5、在線路兩側(鋼軌頭部外側2米內)搭建臨時建築物時;

6、須佔用鐵路線路堆放貨物、停留機具設備時;

7、往線路方向排水,可能造成道牀板結時;

8、在線路附近開挖地基影響通信信號電纜時;

9、在鐵路曲線地段種植花樹木影響鐵路信號顯示和了望時;

10、線路旁站台(月台)下沉或外漲,侵入線路限界需要整修時;

11、線路兩側排水溝堵塞,需要開挖清理時。

第三十四條 各種雜物、垃圾禁止倒進線路內。處理超重車卸下的貨物必須及時清理,保證線路正常維修和安全運輸。

第四章 組織領導及實施

第三十五條 為了更好地檢查、監督執行本協議,鐵司和作業區各方領導半年召開一次協調會議,雙方檢查協議的執行情況,研究解決協議存在的問題。請局安全處領導主持會議。

第三十六條 鐵司和作業區安全部門每季召開一次安全聯勞會,總結聯勞工作,交換意見,協商解決作業現場存在的安全問題。雙方輪流主持。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協議導致發生事故或嚴重事故苗頭,按照“四不放過”原則由雙方組織分析,制定防範措施,事故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責任單位負責賠償。

第三十八條 本協議有關條文的解釋及操作,由雙方安全部門負責。發生本協議外的安全問題,導致雙方意見不一致的,請局安全處予以協調。

第三十九條 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並於XX年十一月一日起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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