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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薦】製作安裝合同

【薦】製作安裝合同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製作安裝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薦】製作安裝合同

製作安裝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此合同。

1.甲方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質量證書、牆體廣告樣稿。

2.甲方必須承認每條廣告位置的不確定性(大體區域確定),並且有被別人破壞的可能,驗收以後乙方不負責保護。

3.乙方按照甲方的樣稿製作牆體廣告,在製作過程中乙方向甲方提供照片和方位記錄,可供甲方驗收,如有發現字樣和質量問題,應及時提出,儘快糾正。

4.廣告完工後,甲方必須在_________日內驗收完畢,若不按時驗收則視為驗收。

5.廣告的規格:單條為(_________米×_________米=_________平方米),總條數為_________條,總數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為_________元,總計金額為_________元。

6.本合同簽定當日甲方付給乙方總金額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工程完成________%時甲方付給乙方總金額的______%,即_________元;全部完工後甲方付給乙方全部金額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

7.廣告製作工期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如遇自然災害、惡劣天氣,工期可推延。

8.合同簽訂當日起有效,如有一方違約可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製作安裝合同2

甲方:

乙方:

雙方本着誠信、平等、自願的原則,甲方將象山蘭園項目一期工

程現場辦公區三根旗杆的製作安裝委託乙方施工,經雙方充分友好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 工程名稱:xx工程現場辦公區旗杆製作安裝項目

二、 工程地點:

三、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 承包範圍及內容:

三根不鏽鋼旗杆的製作安裝,包括附件及輔材,包括但不限於

旗杆的球頭,滑輪、拉繩、變徑連接件等。不含土建部份的基坑開挖、混凝土澆注、磚砌體及石材粘貼工程。

五、 工期:5月7號安裝完成。

六、 工程計價及付款方式:

1括所有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管理費、税金等一切費用。

2、工程完工經甲方驗收合格且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發票和收據交與甲方後三日內,甲方付至合同價款的80%,剩餘價款在保修期滿兩年後10個工作日內無利息付清。

七、工程質量及質量保證: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或甲方的要求施工,工程質量為合格。工程質量保證期為2年,在此期間出現的風荷載等質量事故(不包括人為因素)均由乙方承擔維修、更換的責任。

八、 違約責任:

1、 若因乙方原因影響該工程不能如期完工,每延誤一天,乙方承擔延期費500元,累計計算

2、 保修期間,如工程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的24小時內派人處理,否則,甲方有權委託他人進行修復,所產生的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索賠。

九、 其它約定: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乙方在施工中所發生的傷、亡等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十、 本協議未盡事誼雙方協商解決,當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後附施工圖紙,施工圖紙所顯示的旗杆高度為枱面以上的商度,

枱面以下的做法和高度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施工。

甲方(公章):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

地址: 地址:電話: 電話:傳真: 開户行:

帳號:

簽約時間:20xx年 月 日

製作安裝合同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如僅為加工合同,名稱最好定為《鋼結構加工承攬合同》,如此則發包方改為定作方,承包方改為承攬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民法通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結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層數、建築高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項目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設計技術條件

一、工程設計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設計技術要求:(注:本條內容可作為合同附件列載)

1.建築設計規格及要求

2.結構設計荷載

3.材質設計要求

4.屋面設計構造要求

5.牆面設計構造要求

6.其它設計要求

7.上述設計技術條件發包方已確認,作為最終設計圖紙依據。

8.發包方提供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經發包方確認出承包方採購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工程承包範圍

一、承包範圍:工程±0.000以上建築鋼結構部分,及屋面、牆面(不含砌體),門窗,具體見第二條相關的內容及方案圖。不包括:煙囱、內隔牆、作業台、鋼梯、欄杆……等前述列明的承包內容以外的工程。(注:1、如遇非我公司承包範圍的施工圖內容時應在合同中寫明。2、屬承包範圍和不屬承包範圍的工程應具體化。)

二、±0.000以上鋼結構圖紙設計、原輔助材料採購、製造、運輸、安裝及按現行國家法規應由承包方支付的費用。

三、本工程鋼結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四、本工程運輸由________方負責,運費__________在本合同造價內。

五、本工程基礎設計由____________方負責,基礎施工由發包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六、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工程造價

一、本工程定價方式為固定合同價;風險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工程合同價款為_____________萬元,其組成詳見報價單附件____________;

報價單僅為合同定價的參考,不作合同履行的依據;合同價款內容包括:承包範圍內工程的原、輔材料,構件製作、運輸、工程安裝費以及税金。

三、合同價款在風險範圍內不作調整;風險範圍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為: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總包管理現場經費為_________萬元,由發包方支付總包方;費用_________萬元,由發包方支付給______________方。

五、本合同承包的工程量以施工圖及第三條第一款確定的承包範圍為準,施工圖承包範圍以外的工程及設計變更增加的工程量,按以下原則的辦法計價,追加合同價款:

1.合同報價單中已有相同單價的,按該單價執行。

2.合同報價單中無相同單價的,按甲乙雙方協商的並經甲方確認的追加價款執行。

3.合同報價單中無相同單價,甲方又不確認追加合同價款的,按國家現行費用定額和市場價執行。

4.工程量增減的計算方法按現場工程量增減確認單執行。

六、本工程最終結算價款為:固定合同價+追加合同價款____________費用。

七、按國家税務總局《國税發(20xx年)117號文》規定,本合同特明確:工程造價中_________%為建築業勞務價款(安裝費),計__________萬元。

(注:如定價方式採用固定綜合單價,則本條第一款可表述為:本工程定價方式為固定綜合單價,每平方米為___________元。

第二款可表述為:本工程合同價暫定為_____________萬元,在工程竣工後按實際建築面積計算工程價款。

第五款可表述為:實際建築面積的計算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款可表述為:本合同最終結算價款為:綜合固定單價x實行施工面積+費用。)

第五條設計及其變更

一、本工程發包方委託承包方進行施工圖設計。包括____________工程範圍的設計。基礎由承包方設計時,承包方可轉委託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設計。具體委託設計內容由發包方向承包方出具委託書確定。

注:如由發包方負責設計,則:

(1)第一款可表述為:本工程設計由發包方負責,發包方於本合同訂立後________日內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構件加工圖和施工圖捌套,承包方按發包方提供的圖紙進行製作和安裝。

(2)將本條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款刪除;

(3)將本條第九款順序號改為第二款,對各款依次編號。

二、設計費(包括轉委託的費用)不包括在本合同第三條所列合同價款中,設計費總計為:_________萬元,由______________承擔。

三、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提交據以設計的基礎資料,包括並不限於:工程地質資料、水準座標控制點、工程範圍和周邊的高低壓電力網線和地下管網線路等資料。發包方保證所提供資料、數據的真實、準確。

四、發包方應向承包方提供必需的工藝條件和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相應技術條件,如加層或拼跨則必須提供底層和相關建築的施工圖。

五、發包方應於本同生效後__________日內向承包方提交據以設計的全部資料,承包方應於收到全部有效資料後__________日內完成設計任務。

六、承包方完成設計後三日內將設計文件施工圖________套,交發包方審查。發包方對設計有修改要求的應在收到施工圖設計文件後三日內提出;無修改要求的應在收到圖紙後三日內組織承包人和相關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交底,逾期則視為設計圖已經發包方確認。

七、承包方應當按照國家鋼結構工程相關標準、規範和發包方提供的資料和合同第二條約定的設計技術條件進行設計。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當滿足設備、材料採購、非標準件製作和安裝施工的需要。

八、發包方對設計有特殊要求的,應在設計進行前以書面形式告知,承包方在國家規範許可的範圍內按要求設計。

發包方自行設計或委託第三人設計±0.00以下基礎部分時,由承包方根據發包方設計條件提供基礎地腳反力,供發包方設計基礎時採用。

九、施工圖設計文件確認後及在施工準備階段和施工階段發包方要求變更設計的,應向承包方書面提出,變更的具體內容在變更設計委託書中載明。如系重大修改的,變更設計後應報原圖紙審批機關批准。

十、因發包方變更設計條件或提出變更設計的,由發包方承擔下列費用和責任:

1.設計工作量增加的,追加相應設計費。

2.材料設備增加時,追加材料設備款;

3.工程量增加的,追加合同價款;

4.造成承包方構件製作和安裝的返工、停工或材料積壓的,賠償損失。

5.造成工期延誤的,工期順延。

第六條工地代表、項目經理、監理

一、發包方工地代表

1.發包方派駐施工現場的代表稱為工程師。工程師為發包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工程師必須出具有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擔任。

2.雙方往來的工程聯繫單、通知書、驗收單、結算單、確認書等函件及會議紀要等,一經工程師簽字即對發包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3.工程師或其委派的代表簽發的前述函件及指令,一經書面遞交承包方工地代表(本合同稱為項目經理)後即對發包方發生法律約束力。項目經理對工程師發來的函件內容無異議並在函件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時間後即對雙方發生法律約束力。

4.承包方對工程師發生的指令、通知等有異議時,在48小時內向發包方書面提出。可採用在回執上籤署異議意見的方式,也可另行提出書面異議。發包方應在接到異議後48小時內作出答覆,逾期則視為確認承包方的異議。

5.情況緊急時,工程師可向承包方發出口頭指令,並應24小時內再予書面確認承包方認為指令不合理的,可於24小時內提出異議,工程師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後24小時內作出是否修改或取消指令的決定,並書面通知承包方。

6.發包方派駐工地的工程師為___________名。姓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人員具有相同地位和權利。

7.發包方更換工程師,應提前7天書面通知承包方。

8.工程師的權力自合同生效時產生,至合終止時終止。

二、承包方項目經理

1.承包方派駐工地現場的代表稱為項目經理。項目經理是承包方組織現場安裝施工的代表。項目經理應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其權力限於現場安裝施工的指揮和協調,無締約權。

2.項目經理依據合同簽發的工程聯繫單、通知單、申請單、開工報告、驗收報告等函件一經書面送達發包方或其工程師即發生法律約束力,但與本合同相沖突的簽單無效,除非經承包人追認。

3.項目經理代表承包方發往發包方各種書面函件,經發包方工程師在回執上簽名後即對雙方發生法律效力。本合同對函件生效有專門約定的,依約定。

4.承包方派駐工地的項目經理姓名為: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方更換項目經理,須提前7天書面通知發包方。新委派的項目經理必須具備相應知識。

6.項目經理的其他權利和責任依據合同、承包方授權和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項目經理無權修改、變更本合同,其有超越職權或授權的行為無效。

7.項目經理的權力在本合同生效時產生,合同全部履行完畢時終止。

三、工程監理

1.本合同發包方委託__________監理公司進行監理。監理公司委派________為現場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

2.監理工程師代表發包方對施工質量、建設工期、現場施工和安全生產等對承包方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

3.監理工程師的職權與發包方委派的工程師相同,其簽發的指令、確認書等各種函件,其效力與發包方工程師同,除非發包方有特別限制,但應書面通知承包方。

第七條施工準備

一、承包方的施工準備工作

1.設計完成經發包方確認後_______日內,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供施工圖_____套,承包方應派員參加由發包方組織的施工圖設計會審和交底會議。發包方提出書面會審紀要。

2.會審紀要決定修改設計的,承包方應予修改。設計工期順延。

3.設計圖紙經會審確定後,承包方即應組織設備、原輔材料採購和構件製作加工。

4.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文件和施工方案;制訂施工進度計劃和材料、構件、施工機械設備進場計劃。以上方案和計劃必須在合同約定的施工準備期限屆滿前天送交發包方。

5.構件已製作,具備發運安裝條件時承包方應書面通知發包方,準備進場安裝。

二、發包方的施工準備工作:

1.應在施工準備期屆滿前做好本工程場地內外施工車輛進出道路的修通,以可承載汽吊通過作業為準;接通施工現場施工用水源及照明和動力電源,包括水錶、電錶、配電箱配置,以能滿足用水用電的需要;施工場地平整壓實,可承載吊裝作業和堆放鋼構件;拆除現場和進出道路的障礙物,保障作業車輛和機械的進出。以上工作概括為“三通一平”,發包方保證符合進場施工的條件,並承擔前述工作的費用。

2.埋設基礎地腳螺栓。

3.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資料、地下管線資料及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等,對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4.協調處理好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古樹古木及文物的保護工作,並承擔前述事項的費用。

5.辦理好建築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

6.提供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准的施工圖。

7.協助承包方辦理建築企業異地許可證等證件。

8.發包方應施工準備期屆滿前完成前述工作,並向承包方發出進場施工的書面通知。

第八條工程期限及順延

一、本合同總工期為_______天,為不連續相對確定期間,從發包方支付定金(或預付款)第_________日起算。

二、工期組成及實際起止時間按以下計算:

1.設計期限為_______天,以承包方收到發包方本合同約定的全部據以設計的有效資料起至施工圖交發包方審查確認日止。

2.製作及施工準備期為_______天,從承包方收到發包方施工圖設計會審通過的通知之日的第________天起,至承包方構件製作已具備發運安裝條件,向發包方發出進場安裝通知日止。

3.施工工期為________天,從承包方接到發包方書面進場施工通知、對基礎複測合格交接後的第________日起至工程完工,發包方接到承包方竣工驗收報告日止。如工程分區段安裝施工的,則施工工期分別從各區段基礎交接後第__________日開始計算至各區段完工日止,各_________天。

二、工期順延

1.在設計期間發包方提出設計變更的,設計期限順延。如導致增加設計工作量或返工的,追加設計費。

2.在施工準備期間如發包方提出設計變更或材料、設備變更的,則對重新設計、材料採購、製作的時間順延,並追加設計費和賠償因重新採購或重新制作給承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3.施工期間遇下列情況之一的,工期相應順延:

3.1進場後,發現工地現場不具備進場施工條件、無法進場施工或缺少許可證件的,工期順延至具備進場施工條件和領取施工許可證時。

3.2發包方提出設計變更,導致工程量增加或已完工程的返工或已製作構件重新制作,工期相應順延;

3.3由於發包方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備或基礎工程不符設計要求導致施工進行困難或暫停,工期順延至前述障礙消除時;

3.4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汽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的,按每8小時順延一天計;

3.5因工程師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自應籤未籤之日起至影響消除日止,工期順延;

3.6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金額足額支付工程款的,工期順延至按約定金額支付時;

3.7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及國家強制性規範要求停止作業的,工期順延;

3.8非承包施工的前一工序未完成,導致承包方停工等待的,工期順延;

3.9合同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可以順延工期的情況。

4.實際發生的設計工期、施工準備工期和施工工期按本條規定計算。三階段實際工期相加未超出約定的總工期的,則為按期竣工或提前竣工。

四、暫停施工

1.工程師確有理由認為必須暫停施工時,用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並在停工通知發出後24小時內書面提出處理方案。承包方實施處理方案後,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在收到復工要求後24小時內作出是否復工的決定,逾期則視為同意復工。

2.停工並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則由發包方賠償承包方損失;責任是第三方時,則發包方對第三方取得追償權。

第九條材料、設備供應

一、發包方供應的材料和設備

1.本工程由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詳見附件_____:《發包方提供材料、設備一覽表》。

2.《發包方提供材料、設備一覽表》內容應當包括:材料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地點。

3.發包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發包方對其質量負責。

4.發包方應按一覽表中的約定內容提供材料、設備。提前交付的,承包方有權拒收;遲延交付的,工期相應順延,並賠償承包方停工、窩工損失。

5.發包方將材料設備交付承包方,雙方應進行清點和核對。品種、規格、型號等與一覽表不符的,承包方有權拒收。承包方接收材料、設備後即負有保管責任。

二、承包方採購和提供材料、設備

1.承包方應按合同和設計要求和有關標準採購材料、設備,並應附有產品合格證。屬承包方製作的構件,應提交承包方質檢部門檢驗合格的報告。

2.承包方對由其採購、製作和提供的材料、構件、設備的質量負責。

3.承包方運送材料、設備、構件到工地後,應通知工程師或其代表清點檢驗。工程師或其代表應在收到通知後24小時內清點檢驗,並在送貨清單或檢驗申請上簽字。

4.發包方提出材料代表的,應在取得設計單位認可後代用。承包方提出材料代用的,應通知發包方。發包方在接到通知後2天內作出答覆,逾期則視為同意,承包方應將代用材料報告、設計單位意見及費用書面通知發包方。

三、材料檢測檢驗

1.雙方均有權對材料、設備提出檢測檢驗或複驗。經檢測檢驗或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費用由提出方承擔;不符要求的,費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擔。

2.因檢測檢驗或複驗影響施工的,責任屬發包方的則工期順延,責任屬承包方的則工期不予順延。

3.按《建築法》規定,發包方不得指定承包方購入用於工程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或者指定生產廠、供應商。

第十條安全施工

一、承包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二、發包方應對其派駐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因發包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方承擔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三、在承包方進場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個期間,發包方人員除工程師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員外,未經承包方現場管理人員許可,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否則發生人身事故均由發包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四、發包方應在其認為必要的改所設立安全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欄。

五、承包方在進場施工前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和教育。未經教育培訓,不得上崗作業。

六、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有關部門要求進行處理,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第十一條工程質量

1.承包方對鋼結構工程的施工安裝質量和其所提供的材料、製作的構件質量負責。

2.承包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設計和説明文件和國家有關規範、規程、標準的要求施工。

3.承包方應建立ISO9001質量保證體系或符合其特點的質量保證體系。承包方應按該保證體系運行,有效控制工程質量。

4.承包方在施工中應自覺接受工程師的質量監督,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發現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的應及時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達到約定標準。

5.工程師的檢查、檢測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檢驗不合格的,影響施工的費用和損失由承包方承擔,檢驗合格的則由發包方承擔,並順延工期。

6.承包方應按鋼結構工程質量驗收規範對分項、分部工程質量進行評定。鋼結構工程主構件安裝完工時,應通知工程師進行中間結構驗收。驗收合格後進入下一道工序。

7.如承包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書面報告工程師。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結果由工程師報質檢部門備案;重大質量故的處理方案應經設計單位、發包方、質檢部門共同研究決定。

8.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日起,承包方對工程承擔保修責任,保脩金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保修期為一年。

第十二條工程驗收

一、基礎地腳螺銓工程由發包方驗收合格後,在承包方進場施工前交由承包方複驗,複驗發現不符要求的,發包方負責整改至符合要求,具備進場施工條件時,交承包方接收並進場施工。

二、中間驗收:鋼結構主構件安裝完畢,承包方自評符合設計質量要求後通知發包方組織中間驗收。發包方在接通知後三日內不組織驗收的,視為驗收合格,承包方有權進入下一道工序。

三、最終驗收:全部鋼結構工程完工後,發包方應自收到承包方竣工驗收報造和竣工資料之日起7日內組織驗收。驗收結果分別按以下處理:

1.驗收合格的,發包方、承包方簽字確認。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方向發包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日。

2.經驗收認為基本符合合同要求,有個別一般性問題需要整改,可在竣工驗收證書上簽字確認合格,但需在驗收記錄中註明存在的問題和限定整改的期限。承包人在限定期限內整改完畢並經發包方確認,則驗收合格日期為在驗收證書上簽字確認日。

3.驗收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發包方、承包方和監理工程師形成驗收紀要,明確存在的問題和修改意見及期限。承包方在修改期限完成修改後通知發包方再次驗收,但實際工期計算至首次提交驗收報告日,修改期間應計入承包方的施工時間。

4.發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的竣工驗收報告或再次驗收報告後14日內不組織驗收或組織驗收後______日內無書面修改意見的,則視為工程已經驗收合格,發包方應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尾款。

四、因特殊原因,發包方要求部分單項工程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

五、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發包方不得使用。如果使用則視為工程合格,有關質量等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一、工程款支付:

1.合同生效後______日內,發包方應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預付款(或定金),計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

2.施工圖會審確定後三日內,發包方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的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

3.鋼結構主構件進場後三日內,發包方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進度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

4.圍護材料開始場後三日內,發包方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進度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

5.鋼結構工程施工完工後五日內,發包方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進度款,計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

6.鋼結構工程驗收合格後七日內,發包方支付至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

7.保脩金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保修期滿後15天內一次性支付。

8.前述合同總價係指合同簽訂時確定的工程總造價,如工程總造價在合同履行中按約定作增減時,其各階段支付比例不變,支付金額作相應增減。

9.發包方在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不能支付工程款時,在承包方催告後7日內仍不支付的,承包方有權中止合同履行,待發包方支付後恢復施工。停工期間損失由發包方承擔,工期順延。如在催告後28天內不支付的,則承包方有權解除合同,發包方賠償一切損失。

二、結算

1.承包方應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合格後或視為合格後14日內向發包方提交工程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

2.工程最終造價按本合同第四條關於造價的約定和其他相關條款約定的方式、方法結算。遇本合同無約定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3.發包方自收到承包方的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14日內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期限內不作確認或不提修改意見的,則視為確認該結算報告。

4.如結算報告的工程最終造價為固定合同價款,無增減時,則無需發包方確認即應按本條第一款關於工程款支付的約定時間支付工程款;如有增減時,則對增減部分進行決算。

5.追加工程款、費用、賠款,如已經發包方簽證確認的,則無需再次確認即應支付;尚未確認的,由發包方在收到結算報告和結算資料之日起14日內確認。

6.發包方與承包方對工程款結算髮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委託雙方認可的審價機構審價確定。

三、其他事項:

1.本合同材料採購、構件製作屬承攬合同中的定作,涉及該部分的款項的税金由承包方在其住所地納税,並由承包方按定作合同的規定開具相關貨物銷售發票。

2.本工程安裝部分款項為建築業勞務價款,由承包方在安裝工程所在地繳納營業税,並開具相應發票。

第十四條工程分包

一、本工程發包方同意承包方進行分包。(注:如不同意分包,則刪除本條。)

二、承包方確定的分包方應具備相應的施工資質。

三、分包工程的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分包工程款由承包方與分包方結算支付。發包方未經承包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方支付各種工程款。

五、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方對發包方的義務和責任。承包方應在分包現場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以保證本合同的執行。

六、承包方按承包合同約定向發包方負責;分包方按分包合同約定向承包方負責;承包方和分包方就分包工程向發包方承擔連帶責任。

七、分包合同由承包方與分包方簽訂,交發包方一份備案。(或:分包合同由承包方、發包方、分包方三方另行簽訂)

第十五條獎勵和違約責任

一、獎勵

1.工程經驗收穫_________獎時,發包方一次性獎勵承包方___________萬元。

2.工程提前完工,每提前一天發包方獎勵承包方__________元。

二、承包方的違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和設計要求,應予返工或修理,並承擔其費用。

2.因承包方的原因不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或合同允許順延的期限內竣工的,其工期逾期的違約責任為每天按工程總造價的萬分之五計算賠償發包方的損失,但賠償額最高不超過合同總價的2%。發包人對工期逾期的索賠應在工程竣工後30日內提出。

3.由承包方設計時,因設計錯誤造成返工時,發生的各種費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擔。承包人轉委託他人的設計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設計人承擔設計責任。

4.承包方的其它違約行為導致發包方損失的,應按《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損失。

三、發包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按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工期順延。造成承包方停工、窩工的,賠償損失。

2.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發包人要求變更設計而造成停工、窩工、返工的,工期相應順延,並賠償承包方停工、窩工、返工、機械設備調運、施工人員遺散、材料構件積壓等損失。

3.發包方未及時向承包方發出指令、批准、或發出指令錯誤,賠償承包方因此所受的損失;延誤工期的,工期順延。

4.工程驗收合格後,發包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尾款的,按工程總造價的日萬分之五償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

一、合同擔保

1.為了保障全面履行合同,發包方和承包方相互可以提供擔保。

2.發包方選擇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向承包方提供擔保:

2.1向承包方交納___________萬元履約保證金。

2.2由第三人向承包方提供信用擔保;

2.3發包方向銀行申請以下承包方為收款人的______個月的_______萬元的銀行承兑匯票交承包人,作為履約擔保。

3.承包方選擇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向發包方提供擔保:

3.1向發包方交納__________萬元履約保證金,返還時間為:_____________;

3.2由第三人向發包方提供信用擔保;

4.如提供第三人信用擔保的,擔保合同另行訂立。

二、糾紛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訟。

三、合同履行和糾紛處理和依據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或爭議處理時,按以下原則適用合同或法律。

1.合同文件組成及優先次序為:

1.1本合同;

1.2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1.3合同施工圖紙

1.4合同履行中的補充協議、會議紀要、雙方往來電報、傳真、信函、聯繫單、通知書、確認書、驗收報告等與本合同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有關的各種書面函件。

1.5招標書、投標書、中標通知書;

2.本合同及其組成文件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無約定的適用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四、本合同結構排序依次為:條、款、項、目。例: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第二目內容:“由第三人向發包人提供信用擔保”;其“”為款,“3”為項,“3.2”為目。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雙方代表在合同上簽字並蓋單位公章後生效。合同文本發包方執________份,承包方執________份,報發包方建設行政主管。

二、本合同附件共______份,發包方和承包方在上蓋章後生效。其中:________.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製作安裝合同4

安裝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承接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

經過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採購安裝蓋板一批事宜,根據《合同法》,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一、安裝地點和工期

嵩明縣軍馬場中稷騰飛自來水廠廠內;工期為20天。

二、水池蓋板製作要求及單價

1.1400㎜×1400㎜的6個蓋板,材質為304不鏽鋼,厚度必須足1.2㎜;用38㎜×25㎜的方管制作框架,材質為304不鏽鋼的板材鋪面,厚度必須足1.2㎜;製作安裝好每個單價為2200元;共6個,合計:13200元。室外花紋鋼板的蓋板採用40㎜×40㎜的角鋼製作框架,用花紋鋼板鋪面,花紋鋼板必須達到5㎜的壁厚,製作規格600㎜×1200㎜8個,550㎜×2200㎜5個,500㎜×2800㎜5個,800㎜×1700㎜1個,共計19個,單價為20xx元/個,合計:38000元。

3.室內蓋板用花紋鋼板製作:∠40×∠40的角鋼製作框架,用花紋鋼板鋪面,花紋鋼板壁厚必須達到5㎜,蓋板之間要求用鉸鏈連接,要求製作成28個,以便打開,其中要留3個觀察口,觀察口要用304不鏽鋼製作框架,用鋼化夾膠玻璃鋪面,鋼化夾膠玻璃厚度為50㎜+50㎜,共28個,單價為1000元/個,合計28000元。以上第2、第3項所有花紋鋼板的蓋板都需要做防腐防鏽處理,第一遍用氟碳防鏽漆打底,第二遍氟碳面漆處理。水泵管過濾網製作材料需用304不鏽鋼材料製作,共6個,單價700元/個,合計4200元。

三、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後甲方付給乙方30%的預付款作為定金,剩餘款項乙方製作安裝後甲方驗收後一次性付清,總工程款項83400元(捌萬叁仟肆佰元整)(含税票)此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____

法定代表:____

委託代理人:____

乙方:____

法定代表:____

委託代理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製作安裝合同5

甲方:

乙方:

合同內容:定製並安裝鐵藝大門_____平方米,單價是240元/m。按焊接工藝進行製作,焊縫必須符合規範。合同價是暫定壹萬元整(包工包料)。甲方先支付_____元作為定金,等安裝完成以後甲方驗收合格,支付餘下的款項給乙方。

1.乙方鐵藝門的製作必須按雙方約定的材料、尺寸、和質量要求製作。

2.甲方經驗收合格後按合同履行支付義務。

3.質量保修期--年。

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併成為本合同之附件,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公章 :_________乙方 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簽字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簽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製作安裝合同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大慶市鋭意勁點廣告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充分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相關規定,特簽署本合同。

一、合同內容:

大慶市紅星美凱龍廣告標示標牌製作、安裝。

二、合同金額:

共計人民幣¥ _( 大寫: _ )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需支付給乙方定金,即人民幣¥ 元 ( 大寫: 元整)為預付款。

2、項目結束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餘款, 即人民幣¥ 元整 (大寫: 元整)。

四、相關事項:

1、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完成相關設計和製作安裝工作。

2、乙方需在規定時間( 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

並送交甲方驗收。

3、若在製作安裝期間,方案更改,需甲方和乙方共同協商,工期另行決定。

4、標識牌安裝期間,甲方應駐一名監理,負責配合乙方的安裝。

5、若遇雨雪、大風等自然災害天氣不能按時完工的,乙方延長工期,不承擔任 何賠償。

五、違約責任:

如甲方提前終止合同,預付款乙方不予退還,還應當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六、其他事項:

附件:報價單一份(附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如無果則提請法律 途徑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方可生效。

甲方(蓋章):

代表簽名:

日期: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日期:

製作安裝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負責人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將承包給乙方修建,本棚需要用彩鋼瓦和夾心板,用彩鋼瓦的地方單價為每平方米元,用夾心板的地方單價為每平方米元。甲方負責把基礎設施搞好交給乙方,給乙方提供施工用電和工人食宿,在乙方完工當天進行驗收,並向乙方結清所有工資。如完工當天甲方不驗收,視為驗收合格。

乙方負責包工包料,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的材料進行安裝施工,材料標準為:彩瓦厚度0.426毫米(誤差不能超過正負0.03毫米),夾心板用普通夾心板,檁條用40×60方管,壁厚1.5毫米,架子用直徑為1.2寸的圓管,管壁厚1.8毫米,誤差不能超過正負0.3毫米。

工期:材料進場之日起天內完工,完工三個月內出現質量問題,乙方必須進行免費維修(人為和自然災害除外),本棚無標準施工圖,按場地實際需要施工。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負責人簽字生效,如一方違約,向守約方支付工程總造價的1%為違約金,按天計算,並負責守約方的其他損失。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製作安裝合同8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二、工程承包範圍1、工程承包範圍:見技術協議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技術協議和安全協議;

4、投標書及其附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8、圖紙;

9、工程量清單;

10、工程報價;

11、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管理辦法及獎懲規定。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並遞交履約保函後生效。

發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內蒙古豐鎮發電廠 中國化學工程第十一建設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開户單位:

帳號: 帳號: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是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

1.4承包人:是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8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1.9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10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1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2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3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4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5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説明和有關資料)。

1.17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包括:廠區施工平面佈置圖、設計總平面圖等)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8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9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0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1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2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説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2)中標通知書(3)投標書及其附件(4)本合同專用條款(5)本合同通用條款(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7)圖紙(8)工程量清單(9)工程報價單及預算書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有效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並裝訂成冊、統一歸擋。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3.1語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説明。

3.2適用法律和法規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適用標準及規範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範但有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範的名稱。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4、圖紙

4.1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4.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徵得發包人批准的,工程師應徵得發包人批准。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並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書面指令。

6.2工程師書面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工程師代表單位承擔。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後交給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7.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繫時,項目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合同規定的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且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同意。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施工場地內的主要道路,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道路暢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5)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准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

(6)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7)組織承包人、設計監理單位、施工監理單位和設計單位人員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8)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8.2發包人可將

8.1款部分工作委託承包人辦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按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2)根據工程需要,提供和維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安裝圍欄設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標誌,並負責安全保衞。

(3)遵守政府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以修復,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5)按專用條款約定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

(6)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發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雙方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7)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10.2羣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報工程師,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並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確保搶回延誤的工期。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0.4經過承、發包人確實共同作出努力了,卻難以保證按照合同約定工期投產時,則由承包人提出工期順延申請,經發包人報董事會通過方可順延工期,順延後的工期,承包人必須作出相應承諾以實現工期目標。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2、暫停施工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發包人的董事會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四、質量及檢驗:

14、工程質量

14.1工程質量應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行業或國家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未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本工程質量評定仲裁部門為內蒙古電力質量中心監督站。

15、檢查和返工15.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併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5.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5.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5.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6、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6.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16.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6.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後,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6.4其他: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7、重新檢驗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運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運的,試運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範圍相一致。

19.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試運條件,承包人組織試運,並在試運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運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運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運提供必要條件。試運合格,工程師在試運記錄上簽字。

1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運,須在開始試運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運,應承認試運記錄。

19.4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分部試運條件,承包人向發包人提出分部試運申請,發包人組織分部試運,並在分部試運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分部試運合格,工程師在分部試運記錄上簽字。

19.5設備安裝工程具備整套啟動條件,承包人向發包人提出整套啟動申請,由發包人組織整套啟動,並在整套啟動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整套啟動合格,工程師在整套啟動記錄上簽字。

19.6雙方責任

(1)由於設計原因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後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後的設計重新安裝。

(2)由於設備製造原因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

(3)由於承包人施工原因試運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試運,並承擔重新安裝和試運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工程師在試運合格後不在試運記錄上簽字,試運結束24小時後,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運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7整套啟動試運使用的燃油

按照有關規定考核,節超獎罰在專用條款中約定。機組試運72+24一次成功和機組運行72+24後連續運行3個月的獎勵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

20、安全文明施工及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國家安全法規、命令和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上級部門及發包人安全管理辦法及安全管理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發包人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包括:正式員工、招聘員工)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

20.3承包人要嚴格按照發包人的要求進行文明施工,做到現場材料堆放整齊,雜物隨時清理,安全警戒警示用語標誌佈置得當, 安全設施完備,工程完工後要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如承包人未按此條款執行,發包人有權代為完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1、安全防護21.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2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安全防護措施費用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監理單位和發包人,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並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22.3承包人不發生傷亡事故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獎懲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22.4安全文明施工進度獎勵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是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批准概算調整後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

招標工程項目外增加的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4、工程預付款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後7天停止施工。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並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

26.3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範圍。

27.2發包人按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範圍提供材料設備,並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供應的設備和直接供應到現場的材料,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

27.3發包人供應的設備和直接供應到現場的材料,承包人派人蔘加清點後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由承包人負責賠償。發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丟失損壞由發包人負責。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使用前,應向承包人提供合格證書,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

27.5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7.6其他: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負責採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採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後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發包人對承包人採購的材料的要求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28.7其他: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八、工程變更

2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説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製作安裝合同9

承包人(全稱):新疆天啟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烏魯木齊一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質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發包人(全稱):新疆興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工程名稱:興國·紫園二期花園洋房、別墅、幼兒園工程內容:發包方所提供的施工圖紙範圍內的彩色塑鋼窗、斷橋鋁合金窗、鋼質進户門、拼接門、氟碳門、防火門安裝工程資金來源:自籌

二、工程承包範圍:發包方所提供的施工圖範圍內的彩色塑鋼窗、斷橋鋁合金窗、鋼質進户門、拼接門、氟碳門、防火門安裝工程。

三、合同工期

門窗安裝與主體工程同步。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4.12(24-29#別墅);防腐木藝假窗綜合單價為517元/m2(別墅);塑鋼窗(矩形窗)綜合單價:396元/m2,弧形窗470元/m2(幼兒園、12#、綜合單價為1050元/m2(12#、13#花園洋房)。幼兒園斷橋鋁合金門連窗1400元/m2。

1.4.2門採購範圍(24-26#別墅、幼兒園、12#、13#花園洋房)

本綜合單價包括但不限於如下內容,門窗樣品及送審(包括型材樣品的送審),門窗的翻樣、供料、製作、主材及輔材的場內運輸、現場搬運、‘安裝框扇、校正、五金件、玻璃、配件的材料安裝費、周邊塞口、硅膠嵌縫、門窗四周專用發泡劑嵌縫、竣工全面清掃、原材料及成品的檢測試費、竣工未交付前的產品保護費、驗收淋水試驗費、資料編制歸檔費、施工人員保險費、文明施工、夜間施工申報、乙方合理的管理費、利潤、税金等一切費用,不再計取任何費率。

1.5塑鋼窗要求:

(1) 幼兒園、12#樓、13#樓使用屯河/中油/海螺彩色塑鋼65型材,(外彩內白)窗襯鋼使用1.5㎜,門窗玻璃選用4+9A+4+9A+4(浮法白玻)中空玻璃;玻璃原片採用國內優質品牌,窗玻璃面積小於等於1.5㎡要求汽車級5㎜白色浮法玻璃,大於1.5㎡小於1.8㎡採用6㎜安全鋼化玻璃,落地面低於500玻璃採用安全玻璃,外窗的開啟面積大於窗面積的30%。

(2) 配件使用堅朗、北鑫、國強優質配件,毛條、膠條、密封膠均須採用優質產品。

(3) 壓條採用橡塑共擠。

(4) 保温等級達到2級以上,外門窗的抗風性能和氣密性能為4級,水密性能為3級。

(5) 所有平開門窗均需設置風撐一套,所有可以開啟的`外門窗應預留紗窗和紗門安裝位置。

(6) 其它要求:製作、安裝、維護須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

(7) 窗框與牆體之間使用發泡劑填充。

(8) 重視玻璃與五金件。玻璃應平整、無水紋。玻璃與塑料型材不直接接觸,有密封壓條貼緊縫隙。五金件齊全,位置正確,安裝牢固,使用靈活。

(9) 門窗表面應光滑平整,無開焊斷裂。密封條應平整、無卷邊、無脱槽、膠條無氣味。門窗關閉時,扇與框之間無縫隙。門窗四扇均為接一整體、無螺釘連接。

(10) 推拉門窗開啟滑動自如,聲音柔和,絕無粉塵脱落。門窗框、扇型材內均嵌有專用鋼襯。

(11) 玻璃應平整、安裝牢固,安裝好的玻璃不直接接觸型材。不能使用玻璃膠。若是雙玻平層,夾層內應沒有灰塵和水汽。開關部件關閉嚴密,開關靈活。

(12) 塑鋼門窗均在工廠車間用專業設備加工製作,不能在施工現場製作。

1.6斷橋鋁合金要求:(門聯窗或特殊門窗)

(1) 鋁合金門窗的設計方案由甲方提供的圖紙,乙方確認。

(2) 鋁合金窗開啟形式:內平開窗。

(3) 窗框扇均需隔熱斷橋鋁合金65型材(眾合)。隔熱條材料採用聚酰胺66(PA66)。

(4) 鋁合金窗固定或開啟框料處均設置排水孔。

(5) 鋁合金外窗鋁型材接縫處均應打上密封樹脂膠作防水處理並不得影響美觀。顏色為:型材表面顏色為深咖色(見效果圖)。

(6) 鋁型材與水泥砂漿的接觸面必須採用優質密封膠作防水密

製作安裝合同10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條例、行政法規,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訂立本合同。

1、工程概況和承包方式

1.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一品恆城1#商住樓

工程地點:婁底市婁星區樂花路環保局對面

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社會福利保險、包小型施工工具[包工人住宿(含水電費)及生活用具,勞保用品,工資、材料上漲因素]等。

2、合同價款

2.1結算單價:合同綜合單價為______(提供材料税務發票),包括材料、生產加工費、安裝、運輸費用及交付使用保修期內維護費、在此期間因物價增長費用,甲乙雙方均按此單價進行按實結算,不增加任何費用。

2.2合同施工按現場實際尺寸製作。

3、合同款支付

3.1合同簽訂之日即乙方交工程保證金______。

3.2乙方分層百葉窗進場後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十層總價款的______%(如因甲方要求需要全棟同時進場,付款進度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協商)。

3.3全部百葉製作安裝工程竣工10個工作日之內,甲方支付至結算單價的______%,結算後除留保脩金外,其餘款待竣工驗收後一個星期內一次性付清。

4、工期

4.1工期要求:按甲方要求的約定為準。總工期:______天。

4.2乙方製作安裝進度與甲方現場工程進度同步。(必須保證不影響放外架)

5、工程質量標準、安全及保修

5.1安全:乙方要按安全操作規範進行施工,上崗人員要持證上崗,時刻給工人進行安全教育,不得違章施工。乙方安裝時必須施工升降吊籃。乙方工作人員進場時,必須辦理工傷保險。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及費用。

5.2百葉窗製作安裝必須按現場實際情況及效果圖位置製作及安裝,要求牢固、美觀,安裝空調主機應設活動門。

5.3除業主使用過程中人為損壞及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損壞外屬乙方保修範圍。

5.4百葉窗採用鋁合金百葉片、百葉框及外框,材料壁厚為0.8mm,合格鋁材,顏色為甲方指定顏色。(按樣品葉片間距100mm以內,橫向間距在600mm以內)

5.5保脩金為壹萬元。在保修期期滿後無息退還,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必須無條件及時進行修理,否則,甲方有權派人維修,其費用在保脩金內扣除,保修期限按國家相關文件執行。

5.6乙方現場工作人員必須進行思想教育,不得在工地攜帶、偷盜財物,一經發現重罰,造成嚴重後果者送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6、違約責任

6.1乙方必須根據協議要求組織完成好其承包工程的製作安裝,未達到要求標準或未按甲方圖紙與工藝流程標準進行製作安裝,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且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6.2除雙方協商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約無法履行其合同將追究其承擔責任的後果。

6.3在施工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工程所在地法院裁決,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在工程竣工、產品驗收合格辦理結算完畢(甲方支付完工程款),合同保修期滿後失效。

7、合同份數及附件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乙方: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製作安裝合同11

合同編號:

費用編號:

非標設備製作安裝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定作方:(以下簡稱:甲方)承攬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合作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 設備的製作和/或安裝事宜,經雙方充分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合同如下:

一、 乙方必須具有製作、安裝等承攬業務相應的、有效的資質。

二、 本合同標的(必須選擇,否則本合同不生效)

(一)製作( )

3、交貨地點:

製作完工的設備由乙方運到甲方指定地點,運輸費由乙方承擔。

(二)安裝( )

三、主、輔材料的提供(必須選擇)

(一)全部主、輔材料及零部件全部由甲方提供。( )

(二)全部主、輔材料及零部件全部由乙方提供。( )

(三)主要材料由甲方提供,輔料及零部件由乙方提供。( )

凡由甲方負責提供的材料,由甲方將有關材料移交給乙方後,乙方應做好保管工作,不得移作他用,不得損壞或浪費,但甲方提供材料的所有權仍歸甲方。

凡由乙方負責提供的材料,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所購材料的清單、質量保證書、材質檢驗報告等相關資料。

四、技術資料及技術變更(必須選擇)

(一)甲方提供圖紙及技術資料。( )

在製作過程中,甲方修改圖紙及技術資料,乙方應配合滿足甲方的要求。乙方為此返工而造成的直接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本項目由甲方委託乙方設計,並經甲方確認後實施。( )

上述圖紙及技術資料的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嚴格保密並不得利用上述圖紙及技術資料為他人生產製作相同的產品。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時、按質、按量履行合同義務;

2、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有權對乙方的生產製作、安裝工藝和生產進度進行監督;

3、當乙方履行並完成本合同時,甲方有付款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當乙方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合同時,有權獲得甲方付款;

2、乙方在製作過程中,如發現甲方的圖紙或技術資料有問題,應立即通知甲方;

3、乙方受甲方委託出具設計圖紙的,在製作安裝過程中發生設計問題應由乙方負責;

4、乙方因工作需要獲悉的國家祕密和甲方商業祕密,乙方均應保密,不得透露或在媒體上發表。如乙方違反本條款,乙方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乙方因此負有的保密義務不因本合同履行完畢而失效,乙方對前述事項負有的保密義務直至上述事項解密。

六、質量標準、驗收及質保期

(一)質量標準

乙方應嚴格按照圖紙、技術規格書、技術協議書確定的質量要求進行製作和安裝。

(二)驗收

乙方僅承攬製作的,在製作完成並自檢合格形成書面報告後,通知甲方進行最終驗收。

乙方僅承攬安裝的,在完成設備安裝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組織最終驗收。

乙方承攬製作與安裝的,在製作完成並自檢合格形成書面報告後,通知甲方進行中間驗收;在完成設備安裝後,提前三日通知甲方組織最終驗收。

乙方在製作或者安裝過程中,應保證甲方隨時可檢查驗收。

如在中間驗收或者最終驗收過程中發現不合格,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或修復,直至通過驗收。

製作安裝合同1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鋼構製作安裝工程承包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承包內容:

污水處理廠壓濾機庫輕鋼新建一個車間鋼結構彩板製作安裝工程。

二、工程承包範圍:

發包方提供的圖紙內容。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xx年x月x日

竣工日期:20xx年x月x日

四、質量標準:

執行《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

五、合同價款:

1、合同價款的確定:固定總價格方式鋼結構及彩板製作安裝,按結構總包價結算(不含税)。

2、工程總造價:一棟按照甲方要求施工,面積約x平方米總包價格為x萬元,包工包料,同時包含:鋼結構製作安裝及部分土建施工。

六、合同價款支付:施工完畢一次性支付。

七、安全施工:

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八、暫停施工及工期順延

1、由於工程所在地氣候的特殊性,如果因天氣原因,甲方工程師及監理工程師認為卻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乙方應當按甲方工程師及監理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甲方工程師及監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受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相應順延工期,甲方承擔發生的停工費用;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2、由於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如停水、停電、下雨等造成的停工,工期相應順延。

九、工程竣工

1、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工程師及監理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質量與驗收

1、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應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圖紙要求及國家或行業和甲乙雙方協商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雙方工程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有雙方統一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2、檢查和返工

(1)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甲方工程師及監理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工程師及監理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甲方一經發現,應要求乙方返修和重新施工,乙方應按甲方工程師及監理工程師的要求返修或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乙方承擔返修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十一、質量保修

1、乙方應按照法律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十二、爭議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

1、電源及住宿:甲方提供一次電源,二次接電線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現場施工所需食宿自行解決。

2、工程分包: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保險:乙方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合同分數: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合同期限:合同從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約定範圍內的工程全部結束後,合同解除;合同約定以外的工程不在此合同責任範圍內。

6、關於圖紙變更:由於施工現場狹小,設備已經安裝到位,造成鋼結構不能完全安裝原設計圖紙施工,變更已經徵得甲方同意,保證結構安全的前提下做合理變更,變更後不影響工程的造價及結算。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製作安裝合同13

甲方: 王志國

乙方: 石家莊名投傢俱銷售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就 親親小鎮C7-2-303傢俱安裝工程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 工程名稱

個人定製整體傢俱免費安裝

二、 安裝時間

20xx年 8 月19日-20xx年8 月20日

三、 安裝工程性質:在石家莊名投傢俱銷售有限公司定做傢俱免費安裝

四、 質量保證: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證安裝質量、安裝時間完成安裝工程。乙方有義務確保甲方的個人信息機密。

1、 乙方提供足夠的專業安裝工具、專業的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2、 乙方在安裝過程中要有產品的保護意識,必須確保產品在各個環節中不被損壞,若因操作不當造成部件損壞應賠償相應的材料更換、補給費用。(包括甲方自購配件產品)

3、 乙方應負責監督搬運工在搬運過程中做到輕搬輕放,確保產品完好並乙方承擔所有產生的費用。

4、 乙方在搬運、安裝過程中如發現產品有遺失、缺漏、損壞等,應及時向甲方提出。

5、 乙方必須做到文明施工、規範施工、整潔施工,確保施工現場整潔有序。

五、施工條件: 乙方應確保貨物準時發到施工現場及協調施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如因貨物未能及時到達施工現場所造成工期延誤或因乙方的其他原因造成未能按時安裝完畢的,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

六、賠償: 在工程安裝完畢後客户發現乙方安裝不當或者未按圖紙施工,乙方應無條件按照甲要求及時調整更改。

七、 在安裝工程完畢後:三年因安裝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必須無償提供售後服務,因產品本身的原因或客户原因,如配件的損壞、客户移動、搬遷等的原因需要更換配試等費用。

八、 質量標準:產品應水平、不搖晃;應上的螺絲、五金配件等必須全部到位,門、面縫隙緊密、均勻,開關靈活,抽屜推拉自如,不碰撞;按平面圖擺放到位。

九、 進度保證:乙方不允許出現中途無故停工,討價還價的現象,否則已產生的人工費用甲方拒付。

十、 節約事宜:乙方應節約施工現場的水電使用。

十一、安全事宜:乙方在施工安裝現場應遵守客户要求進行安裝操作,若在施工過程中因自

身原因發生人身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必須保護好客户現場的設施設備,如有因乙方不當操作造成損壞的由乙方等值賠償。

十二:石家莊名投傢俱銷售有限公司承諾定做的傢俱全部為實木板材

甲方:

乙方:

製作安裝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委託乙方廣告牌工程施工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廣告牌設計與安裝。

2、數量、規格、材料與報價表;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報價單)。

3、安裝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價款

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製作和安裝費用總計:¥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整)。

2、付款方式

①甲方於合同生效後__________日內支付乙方合同總額__________%的款項,即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即大寫:__________整。

②本合同第一條項目概述中所述項目整體安裝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總額的___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即大寫:__________整,在安裝完畢後__________日內支付。

③以上工程費用乙方如向甲方出具等額的合法有效的發票。

三、製作、安裝方式及質量、安全要求

1、甲、乙雙方共同負責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2、乙方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全面負責所述項目的製作、運輸和安裝的整個過程。

3、乙方保證嚴格按照本合同附件一的材料標準制作、安裝本合同一所述項目,所採用的材料與報價一致,符合相關設計要求,並保證結構達到設計強度。

四、製作、安裝工期

1、乙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製作安裝完成。

2、在乙方製作、安裝廣告牌期間,因甲方單方面的原因導致未按合同約定付款而造成乙方無法按期完工,責任由甲方負責,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遇暴雪天、颱風等自然災害,工期順延。

五、製作、安裝的驗收

乙方在合同規定期限內製作安裝完成後,甲方須在_________日內驗收,並通知乙方驗收是否合格,甲方_________日內未通知乙方視為合格,如不合格,乙方應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後返工達到合同約束的製作標準與安裝要求。

六、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廣告所需的資料,保證其內容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2、廣告牌製作和安裝的施工過程中所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3、甲方及其委派人員有權監督乙方的施工。甲方發現乙方施工材料不合格、工程質量不達標、施工不規範及施工過程中發現廣告牌施工方案不合理等問題時,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整改,乙方應立即整改完畢。

4、甲方應當負責現場施工的'總協調工作,併為乙方提供水電,施工過程中產生的電費由甲方自行承擔。

5、乙方應當保證施工程序符合行業標準,保證所提供的鋼製材料質量符合合同約定。

6、乙方應當確保工地現在周圍的清潔、施工廢料及時清理乾淨。

7、廣告牌所有權歸甲方所有,拆除工作由甲方組織實施。

七、違約責任

1、若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權催促甲方付款,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每逾期一日的逾期違約金為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約定完成製作、安裝工作並經驗收合格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元。

八、其他事項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雙方在執行合同中,若發生爭議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署地所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2、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若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製作安裝合同15

門頭廣告製作安裝協議

甲方:上海青遠商貿有限公司青浦分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艾路邁申景觀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現就乙方承攬甲方廣告製作及安裝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店招廣告牌製作規格:長米,高米,總計約責,若有出錯由乙方負責。

2、材質(附製作材料規格要求清單):

3、要求:按照乙方的施工規範要求施工(附施工要求圖紙),店招版式按雙方確定之版面大小施工(附施工圖紙)

4、施工前的拆除及牆面、頂面、地面處理歸乙方全部負責。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1、 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依照雙方的約定或附件為準則。

2、 要求製作安全、牢固、美觀,鋁塑板要平整,發光字均勻。

3、 光源要以乙方所操作的技術規範及數量進行,如甲方改變或增加數量則需增加相關費用,如甲方為了省電等原因改變或減少數量則乙方不為光源的效果負責。

4、抗風、防風等級符合國家地方最新標準。抗風能力不得低於當地路面風力11級。

三:工程造價及支付方式

1、廣告牌製作費(即協議總價款):共計人民幣

2、支付方式:

A、材料人工進場甲方預付工程款小計元。大寫元整。

B、製作安裝完成後,經甲方驗收合格,七日內支付工程款小計

C、驗收合格後第三個月支付工程款小計

D、剩餘小計元,大寫日內結清。

四: 工程期限

1、自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如下雨、雪、五級以

上大風)工期順延。

2、因甲方反覆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可由雙方協商確定延期時間。

五、雙方權利、義務

A、甲方:

1、辦理廣告牌設置、安裝所必須的報批手續及相關費用。如因店招的相關手續未完善所導致的後果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2、有權對乙方的製作提出合理的建議和修改意見,以使乙方的施工更符合甲方公司要求。

3、負責提供施工現場的施工場地和時間,以及相關的水電等事宜。

4、按本合同規定結算廣告牌的製作、安裝費用。

B、乙方: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現場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裝地點在規定的時間內製作施工並安裝完畢。

2、 嚴格按照甲方確認的施工方案圖紙進行製作、安裝。如現場條件與施工圖紙方案不符,應及時報請甲方協商修改確定。

3、按照雙方約定的售後服務提供售後支持。

六:關於驗收

乙方全部製作安裝完工後七天內,甲方必須組織正式驗收,甲方在完工後七天內不組織驗收,視同驗收合格。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時間付款,每逾期一日,應以合同總金額的千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將合同工期順延。如超過合同規定付款時間30日內仍未付款,乙方可拆除甲方已安裝的廣告牌並做自行處理,同時追究甲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按時製作、安裝完成店招廣告,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百分之十作為違約金。

3、乙方應保證工程質量、結構牢固性、抗風力等指標達到國家相關規定。如未達到國家相關規定,乙方應承擔返工及相應損失。

4、乙方應當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和勞動力,完成生產、檢驗和提供貨物。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上述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甲方可以解除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5、乙方未按甲方的要求製作或未按時按質完成協議項目的製作或有其他違約情形,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或該批次協議,甲方並有權扣除該批項目款項5%—30%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從乙方項目價款中扣除乙方違約款項。

6、如果發現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偷工減料、虛報製作尺寸等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按差價的5倍金額支付違約金。

由於乙方違約致使甲方企業形象等受損,則甲方扣除協議總價的款項作為違約金,並要求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經濟和法律責任的權利。

7、合作期間,如製作項目價格表沒有明確的,由甲方與乙方協商,按當地市場的平均價格計算;

8、在協議履行過程中,乙方所供項目如果達不到甲方規定的要求,包括項目質量、製作時間、項目數量等,除按相關條款追究其他違約責任外,甲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調整協議項目數量、有權立即解除協議;

9、在乙方施工期間,甲方對到場材料無異議,乙方方可施工,如材料不合格或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乙方需立即更換;

八、因廣告所產生的責任的承擔:

1、在本廣告的製作、設置過程中,乙方必須嚴格按規範的勞動操作規範進行生產,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勞動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均與甲方無關。如果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一切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索償(包括但不限於直接損失與間接損失、法律費用等)

2、由於商標、肖像、廣告詞及其他因甲方提供的廣告內容而產生的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的責任。

九、售後服務:

1、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製作的工程項目。鋁塑板顏色按甲方提供之品牌品種,按廠家質保為準,門頭廣告牌結構(牢固)整體性質免費保修 叁 年,人為損毀乙方不負責保修。

2、如出現保修之範圍,在接到甲方通知後1小時內作出維修安排答覆,24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處理。如24小時未能實施有效維修的,每逾期1小時賠付甲方總合同金額的百分之一。

十、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簽訂後發生的一方無法合理控制的、阻止並妨礙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中本協議義務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當地12級颱風、水災、其它自然災害、戰爭、罷工、騷亂等。如果由於不可抗力事件使本合同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其合同義務,則該方可暫停履行其合同義務,並在十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説明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質、預計持續的時間、以及受影響方需採取的措施等。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時,雙方應協商公平的解決方法,並應盡最大努力盡量減輕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影響。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

1、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本着互相理解、互相幫助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

1、 本合同一經簽字即生效,並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3、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

甲方: 乙方:

(蓋章)(蓋章)

法人/授權代表(簽字):

聯繫電話:

2013年月日

附件一:報價表

材料品牌、規格、質量要求:

附件二:相關施工圖紙

法人/授權代表(簽字): 聯繫電話: 2013年月日

標籤: 安裝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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