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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牛的辭職信

史上最牛的辭職信

辭職信

史上最牛的辭職信

尊敬的經理:

經過長時間的考慮,我慎重地決定辭去我在公司的職務,在此,正式向公司提出辭職申請。

我的決定不管正確與否,但是有依據的。美的公司説:我們提倡雷鋒,但不要讓雷鋒吃虧。任何事情都是一筆賬,為表示我的坦誠,我給自己在公司的幾個月算了一下一筆賬:

一、金錢:

1、因為剛從學校出來,沒有職業裝,為符合工作要求、顧及公司形象,買了5套襯衣西褲,一套西裝,一件休閒外套,一條領帶,一條皮帶,一雙皮鞋,共計3500元左右。當然以後還可以穿自己也要穿,但如果不是這份工作,我起碼可以買便宜一點的。

2、為了上下班拿資料方便,買了一個公文包210元,後來發現沒必要,人家都不拿。

3、沒配CDMA前用手機聯繫工作業務,每月在30元左右。

4、因為自己沒車,出於臨時工作需要打摩托車,前後共花費了50元左右。

5、作為辦公室主任,但圓珠筆、鋼筆(從學校回來後不知道被誰弄壞了)、筆記本、記事本、墨水都是自己的,共計30元左右。

二、時間:

1、每天提前上班,推遲下班,臨時加班,在家學習物業管理書籍,客服中心電話值班,公司臨時電話、臨時交辦事情等,不知道怎麼算,肯定不會低於勞動法8小時的標準。

2、因為沒車(上面説過),7月10日之前,每天下班走路回家,又走路上班,從公司到家路程20分鐘左右,每天80分鐘左右,這與公司無關,但這些時間裏我除了看看風景只能走路,幹不了別的事。

3、在回學校之前,兩個月的時間我只休了2天假,自以為挺勤奮的,現在才知道公司根本不喜歡員工這樣,最好一個月休滿4天假。

4、問題是,這些時間不是湊在一起讓你一次性做完就可以做別的事的,它總跟着你。不過我也不煩,但我女朋友她煩,所以我沒有了女朋友,但這主要歸根於我沒錢又不夠帥。

三、精神:

1、在做這份工作的時候,我的全部精神都放在了工作上,總怕自己達不到工作的要求,就是在沒畢業的時候,我完全斷絕了學校的'學生工作,一心做好公司的工作。

2、隨着時間的增加,公司給我的工作也增加,對我工作的要求也增加,工作的壓力很大,但一直卻得不到釋放。

3、全面負責辦公室工作以後,每天忙於瑣碎、繁雜的事情,重複的事情,讓我很壓抑,對生活缺乏了靈感,變得健忘,對事情沒有了主見。

4、生活的變化和工作的變化,經濟和心理的不平衡,使我的情緒波動,直接影響到工作。

5、精神狀態差。我以前一天睡覺11個小時,用1倍時間完成人家2倍的工作,現在我每天休息7小時,要用2倍的時間完成人家1倍的工作。

四、收入:

1、最大的收入莫過於我學到了很多物業管理的知識和實踐的經驗,希望我以後還能做物業管理,不然這就白了。至於工作能力我覺得還是大學時候的水平,沒有實際的提高,受到的還是何本華處長的影響。

2、我的月薪是我們學校這一屆畢業生當中最低的,雖然我是優秀的畢業生,身兼院學生會負責人、院團委宣傳部部長(聽説如果有級別可評科級,純粹玩笑)、一個一百多人文學社的社長。500元/月,我認為越過了一名花十幾萬學費讀出來的大學生接受的最低生活底線,但如果是精神的底線,我認為可以接受。原來以為和老總談的時候已經寫好了每月加210元食宿補貼的(當時的確是這麼説的),但後來領錢的時候,才發現是“紙上談兵”,純屬虛構。我沒問過怎麼回事,因為我都快餓死了。

3、我4月份的工資是404元,5月份的工資是615元,6月份是沒有,7月份不知道。

4、大家都説公司福利好,除了我的工資這是我主要收入來源了。4月份公司掛牌成立分到20元,5月份勞動節領到100元還領到2包豆士,6月份沒有,7月份領了200元旅遊補貼、50元東方花園紅包、還有一箱10斤的雞蛋,我從公司拿的福利共計是370元。

5、4月10日入職到現在我在公司一共領了1389元(含平常福利),是我在學校時不到一個月的生活費,是我在學校搞一箇中小型活動的啟動資金。

6、7月初公司借給了我一部CDMA手機,剛好我的手機沒錢,學校的手機又是漫遊,就拿來打了一個兩個多小時的漫遊,結果欠費了搞得打不出電話,又要拿自己手機打,後悔至今!

五、支出:

1、畢業以後,實在不好意思再讓家裏養活,雖然家裏很樂意給我經濟支持。所以我從大伯家搬了出來,開始獨立生活,因為沒有人願意接受自己養活不了自己。

2、我的房租是180元/月,加省水電費和生活必需品開支,月均280左右。當然,這沒有把租房時添置的傢俱分攤進來,但為了增添這些傢俱基本花盡了5月份的工資。

3、按每月500元算,除了生活正常開支的280元,剩下的220元,我可以用來解決1天3餐,但以高州的早餐、快餐,一天最低得花費十幾元,我只能選擇放棄早餐,然後晚餐自己煮飯,目前勉強解決吃飽的問題,要吃好看來很長遠。

4、我有三張手機卡,光月租就51元/月。所以現在只剩一張卡了,專發短信。之前長途費是我主要的花費開支,每月200元左右,現在因為第二條第4點的原因,節省了我不少的開支,算是“因禍得福”了。

5、那我就不需要別的生活花費了嗎?需要的。但只能儘量做到不需要,所以我每天回到住處就儘量不出去,我深信“出門就要花錢”是真理。

概括的説,我目前屬於“勉強能解決温飽”的人。

經過以上幾點的總結,如果你是我,我相信我們的決定會一致。這不是一個划算的“生意”,甚至不能稱為“生意”。或許我還年輕,但時間的寶貴讓我無法再支付下去。請公司對我的申請給予諒解,由此對公司造成的不便我深表歉意!

請批准我的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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