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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原考試知識點總結

馬原考試知識點總結

馬原考試複習要有方向和計劃,知識點框架更是缺少不了。下面要為大家分享的就是馬原考試知識點總結,希望你會喜歡!

馬原考試知識點總結
  馬原考試知識點總結(一)

 一、內容和形式

原理:

(1)內容和形式是揭示事物內在要素同這些要素的結構和表現方式的關係範疇。

(2)內容是構成事物一切要素的總和,是事物存在的基礎。形式是內容諸要素相互結合的結構和表現方式。

(3)內容和形式是相互依賴、不可分割的。任何事物的內容都有一定的形式,任何形式也都有一定的內容,沒有無內容的空洞的形式,也沒有無形式的純粹的內容。事物的內容是無限豐富的,事物的形式也是多種多樣的。

(4)內容和形式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內容決定形式,形式反作用於內容。當形式適合內容時,對內容的發展起着積極的推動作用;當形式不適合內容時,對內容的發展起着消極的阻礙作用。

方法論:

在把握內容和形式這對範疇時,既要重視內容,根據內容的需要決定形式的取捨、改造和創新;又要善於運用形式,發揮其積極作用,利用和創造必要的形式,適時地拋棄與內容不相適應的形式。

 二、客觀辯證法與主觀辯證法及其關係

原理:

(1)唯物辯證法是客觀辯證法與主觀辯證法的統一。

(2)客觀辯證法是指客觀事物或客觀存在的辯證法,即客觀事物本身的辯證運動和發展規律。主觀辯證法是指人類認識和思維中的辯證法,即認識和思維的辯證運動和發展規律,亦稱為概念辯證法。

(3)客觀辯證法與主觀辯證法的關係:主觀辯證法是客觀辯證法的反映。客觀辯證法與主觀辯證法在本質上是統一的。

方法論:

第一,唯物辯證法為人們正確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了根本的觀點和方法。

第二,唯物辯證法的方法同認識方法和工作方法是一致的,唯物辯證法的觀點運用到思維和工作中就成了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其中,矛盾分析方法居於核心地位,是根本的分析方法。

  馬原考試知識點總結(二)

 一、實踐和認識活動中的主體和客體及其相互關係

原理:

(一)主體和客體是反映被反映、改造被改造相互作用的關係。主體是反映者、改造者,客體是被反映者、被改造者。主體能動地改造客體,即主體作用於客體;同時客體也作用於主體,即主體在改造客體時能動地反映客體。

(二)實踐和認識的主體和客體是相互作用的。

(1)實踐和認識主體和客體相互作用的實質:主體和客體之間的這種限定和超越或限定中的超越關係,就是實踐和認識主體和客體相互作用的實質。

(2)實踐和認識的主體和客體相互作用的內容和結果的實現:主體和客體的相互作用是通過主體對象化,即主體客體化和客體非對象化,即客體主體化的雙向運動而實現的。

二、認識的本質

原理:

(一)馬克思主義哲學把實踐引入認識論,把辯證法應用於反映論,創立了能動的反映論,科學地揭示了認識的本質,指出認識是在實踐的基礎上主體對客體的能動的反映。其主要內容是:

(1)認識是主體對客體的反映,主體對客體的反映受到客觀條件的制約,一定客觀對象規定一定認識的指向和內容。

(2)主體對客體的能動反映是以實踐為中介而實現的,認識是在實踐的基礎上主體對客體能動的反映。

(3)主體對客體的反映是一個能動的.創造性的過程。

(二)兩條根本對立的認識路線

(1)兩條根本對立的認識路線:

一條是“從物到感覺、思想”的唯物主義認識路線,即唯物論的反映論;

一條是“從感覺、思想到物”的唯心主義認識路線,即唯心主義的先驗論。

(2)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能動反映論)和舊唯物主義認識論(機械反映論)的對立

①相同點:辯證唯物主義的認識論和舊唯物主義的認識論都堅持從物到感覺和思想的認識路線,認為認識是主體對客體的反映。

②不同點:

第一,辯證唯物主義的認識論把科學的實踐觀引進認識論,認為認識是在實踐的基礎上主體對客體能動的反映。舊唯物主義的認識論否認實踐在認識中的作用,把認識看作是主體對客體消極、被動的反映。

第二,辯證唯物主義的認識論把辯證法引入認識論,科學地説明了認識發展的辯證過程。而舊唯物主義認識論不懂認識的辯證法,否定認識的辯證過程,認為認識是一次完成的。

第三,辯證唯物主義的認識論是能動的革命的反映論。舊唯物主義的認識論是消極、被動、直觀的反映論。

  馬原考試知識點總結(三)

(1)規律及其客觀性

①規律是事物發展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質的、必然的、穩定的聯繫。

②規律的客觀性是指,規律是物質世界本身所固有的,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人們不能任意創造或者消滅物質,也就不可能創造或消滅規律,只能尊重客觀規律,按照客觀規律辦事。

(2)自然規律和社會規律的關係

①自然規律和社會規律的聯繫:自然和社會都具有客觀物質性,都有其自身的發展規律。自然規律是自然現象固有的、本質的、必然的、穩定的聯繫;社會規律是通過人們的活動表現出來的社會生活過程諸現象間的本質的、必然的、穩定的聯繫。自然規律和社會規律都具有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性。

②自然規律和社會規律的區別:

自然規律是作為一種盲目的無意識的力量起作用;社會規律是通過有目的有意識的人的活動實現的。自然規律只要具備了同樣的客觀條件就可以反覆出現;而社會規律所表現出來的現象是不會重複出現的,即歷史事件不可重複。

(3)人的主觀能動性和客觀規律的關係

①必須尊重客觀規律。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必須以承認規律的客觀性為前提。

②在尊重客觀規律的基礎上,要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承認規律的客觀性並不是説人在規律面前是無能為力的。人們通過自覺活動能夠認識規律和利用規律。

③尊重事物發展的規律與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是辯證統一的。實踐是客觀規律性與主觀能動性統一的基礎。

方法論:

人們在認識世界過程中要認識到規律的重要性,既要反對藐視規律的主觀隨意性和經驗主義,又要反對在規律面前無所作為的思想。在實踐和認識活動中,既要尊重客觀規律,又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

標籤: 知識點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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