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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表彰決定

公文表彰決定

本文是有關單位部門關於表彰決定的公文,歡迎閲讀,聘才網小編整理。

公文表彰決定

關於表彰2015年度太湖地區省管湖泊管理

與保護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的'決定

各有關單位:

根據蘇水管〔2013〕105號《省水利廳關於印發〈江蘇省省管湖泊管理與保護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精神,我處於2015年12月,先後會同無錫、常州、蘇州三市水利(務)局對無錫市濱湖區、無錫市錫山區、無錫市高新區、宜興市、常州市武進區、金壇區、溧陽市、蘇州市吳中區、蘇州市吳江區、蘇州市相城區、蘇州高新區水利(務)局11個縣級省管湖泊管理單位進行了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和推薦評審,決定授予無錫市濱湖區水利局、常州市武進區河湖管理處、蘇州市高新區堤閘管理所三家單位為“省管湖泊管理與保護先進單位”榮譽稱號,授予王福源、劉國華、沈曉賢、陳新年、趙亮、惲文榮、陸劍、陸福建、顧峯、薛小興、戴嘉科十一位同志為“省管湖泊管理與保護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希望受表彰的單位和個人珍惜榮譽,再接再厲,奮發作為。太湖地區各省管湖泊管理單位和湖泊管理人員要以先進為榜樣,開拓進取,勤奮工作,為省管湖泊管理與保護工作邁上一個新台階做出積極的貢獻。

江蘇省太湖地區水利工程管理處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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