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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的聲明(合集14篇)

版權的聲明(合集14篇)

版權的聲明1

本公司,xx(香港)電影有限公司關於《xxxxx》電影劇本版權所屬及出版問題聲明如下:

版權的聲明(合集14篇)

《xxxxx》系我司於1993年投資併發行的'電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之規定,該影片以及影片劇本的著作權歸我司享有,受法律保護。

近日,有傳言稱有出版社計劃出版《xxxxx》電影劇本,在此我司特別提醒注意,我司至今未有將該電影劇本出版之計劃,任何未經我司書面許可出版、發行、修改、及以任何形式使用該電影劇本之行為均系侵犯我司之合法權利,我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特此聲明

  xx(香港)電影有限公司

  xxxx年4月12日

版權的聲明2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推動建立健全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版權合作機制,規範網絡轉載版權秩序,根據國家版權局《關於規範網絡轉載版權秩序的通知》有關要求,聲明如下:

1.廣播電視台採訪(拍攝)、編輯、製作、刊登(播出)的新聞作品,包括但不限於本單位首次公開發表的消息通訊、採訪報道、調查評論、檔案紀錄等各類新聞作品,是廣播電視台重要的版權資產。廣播電視台作為前述新聞作品的版權人,依法對其享有完整的.著作權。請各新聞媒體、網絡服務商和個人嚴格遵守著作權相關法律法規。

2.任何機構或個人,包括但不限於電視台、廣播電台、報紙、期刊、互聯網服務提供商以及網絡用户,除著作權法規定的合理使用外,未經廣播電視台書面許可,不得轉載、剪輯、修改、摘編、轉貼或以其他方式複製並傳播前述新聞作品。

3.各新聞媒體、網絡服務商和個人在獲得授權轉載作品時,應自覺為著作權人署名,不歪曲、篡改原文及標題。轉載作品應註明來源,轉載網站發表文章時還應註明來源網站的鏈接地址。

4.廣播電視台將針對前述新聞作品加大版權監控和維權力度,對於未經許可使用前述新聞作品的違法行為將嚴格依法追究侵權責任。各新聞媒體、網絡服務商和個人在接到廣播電視台發出的維權通知後,應及時刪除侵權內容,妥善解決侵權事宜。

5.自本聲明發布之日起,各新聞媒體、網站和個人應主動自查並刪除涉嫌侵權的內容。如需繼續使用相關內容,請及時聯繫廣播電視台,進行版權合作。

  廣播電視台

  x年4月28日

版權的聲明3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推動建立健全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版權合作機制,規範網絡轉載版權秩序,根據國家版權局《關於規範網絡轉載版權秩序的通知》有關要求,聲明如下:

1.山東廣播電視台採訪(拍攝)、編輯、製作、刊登(播出)的新聞作品,包括但不限於本單位首次公開發表的消息通訊、採訪報道、調查評論、檔案紀錄等各類新聞作品,是山東廣播電視台重要的版權資產。山東廣播電視台作為前述新聞作品的`版權人,依法對其享有完整的著作權。請各新聞媒體、網絡服務商和個人嚴格遵守著作權相關法律法規。

2.任何機構或個人,包括但不限於電視台、廣播電台、報紙、期刊、互聯網服務提供商以及網絡用户,除著作權法規定的合理使用外,未經山東廣播電視台書面許可,不得轉載、剪輯、修改、摘編、轉貼或以其他方式複製並傳播前述新聞作品。

3.各新聞媒體、網絡服務商和個人在獲得授權轉載作品時,應自覺為著作權人署名,不歪曲、篡改原文及標題。轉載作品應註明來源,轉載網站發表文章時還應註明來源網站的鏈接地址。

4.山東廣播電視台將針對前述新聞作品加大版權監控和維權力度,對於未經許可使用前述新聞作品的違法行為將嚴格依法追究侵權責任。各新聞媒體、網絡服務商和個人在接到山東廣播電視台發出的維權通知後,應及時刪除侵權內容,妥善解決侵權事宜。

5.自本聲明發布之日起,各新聞媒體、網站和個人應主動自查並刪除涉嫌侵權的內容。如需繼續使用相關內容,請及時聯繫山東廣播電視台,進行版權合作。

山東廣播電視台

  20xx年4月28日

版權的聲明4

本公司在此聲明,“xxxx”為歌手汪峯之作品版權所有公司,從即時起,任何個人及團體演唱由汪峯創作且本公司擁有詞曲權利的音樂作品,均需向作者本人、版權所屬公司及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申請,如未獲得作者本人、版權所屬公司及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書面授權,在任何非公益、商業演出活動以及大型演出活動、電視晚會中演唱這些歌曲,本公司將追究法律責任。

“xxxx”在此同時懇請相關部門發揮應有作用,提高業界和公眾對音樂著作權的'保護意識,對原創音樂作者的合法權益做出積極有效的維護。

  xxxx音樂版權有限公司

  xxxx年2月11日

版權的聲明5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推動建立健全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版權合作機制,規範網絡轉載版權秩序,根據國家版權局《關於規範網絡轉載版權秩序的通知》有關要求,聲明如下:

1.報業集團所屬新聞媒體採訪(拍攝)、編輯、製作、刊登(發佈)的新聞作品,包括但不限於本單位首次公開發表的消息通訊、採訪報道、調查評論、檔案紀錄等各類新聞作品,是報業集團重要的版權資產。報業集團作為前述新聞作品的版權人,依法對其享有完整的著作權。請各新聞媒體、網絡服務商和個人嚴格遵守著作權相關法律法規。

2.任何機構或個人,包括但不限於電視台、廣播電台、報紙、期刊、互聯網服務提供商以及網絡用户,除著作權法規定的合理使用外,未經報業集團書面許可,不得轉載、剪輯、修改、摘編、轉貼或以其他方式複製並傳播前述新聞作品。

3.各新聞媒體、網絡服務商和個人在獲得授權轉載作品時,應自覺為著作權人署名,不歪曲、篡改原文及標題。轉載作品應註明來源,轉載網站發表文章時還應註明來源網站的鏈接地址。

4.報業集團將針對前述新聞作品加大版權監控和維權力度,對於未經許可使用前述新聞作品的`違法行為將嚴格依法追究侵權責任。各新聞媒體、網絡服務商和個人在接到報業集團發出的維權通知後,應及時刪除侵權內容,否則將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5.自本聲明發布之日起,各新聞媒體、網站和個人應主動自查並刪除涉嫌侵權的內容。如需繼續使用相關內容,請及時聯繫報業集團,進行版權合作。

  報業集團

  x年4月27日

版權的聲明6

xx市xx律師事務所王軍律師接受歌手張xx的正式委託,就所謂“歌手張xx涉嫌詐騙被抓”一事,代表張xx本人正式發出本律師函及媒體聲明函,以澄清相關事實,同時表明張xx的法律立場:

一、就相關事實,張xx向本律師陳述瞭如下情況:

1、 該事件所涉舞台劇《xxxx》為真實客觀存在的投資項目,齊xx(xx)及黃xx所屬單位(xx市華箏古韻文化藝術中心)均與該項目製作公司及其負責人簽訂了正式的項目投資協議,該舞台劇項目也處於正常的前期籌備階段。該項目投資款項由相關投資方簽字支出,張xx從未私自從項目投資專用賬户中挪用過一分錢,張xx也從未以“借款”形式向上述人員融資,更談不上詐騙。

2、張xx並未因“涉嫌詐騙出逃被抓捕或被拘留”。有關張xx被警方“以涉嫌詐騙罪立案抓捕”一事,嚴重失實。張xx出境是為了去加拿大進行業務合作溝通,且早在2個月之前就已做出了出國安排。xxxx年8月23日晚,張xx在其車輛在機場遭人惡意圍攻攔砸,張xx護照、行李及助理手機被人搶奪的緊急情況下報警,為配合警方完成對雙方的.報案筆錄才去的機場派出所和建外派出所,目前,張xx本人護照及助理手機仍然下落不明。

二、根據張xx本人的陳述並經直接審閲該項目相關投資合同、款項支出憑單及製作方向齊xx(xx)及黃xx快遞發出的有關聲明,本律師初步認為:

1、本糾紛屬於項目投資引發的民事爭議,並不涉及詐騙*罪或非法集資犯罪,公安機關也未因涉嫌犯罪對張xx採取任何強制措施。

2、相關證據顯示,該項目《製作合同書》(xxxx年9月12日簽署)一方當事人“xx”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單方要求解除合同、撤回投資的違約情形;該項目《協議》(xxxx年1月10日簽署)一方當事人“xx市華箏古韻文化藝術中心”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未能依據投資合同如約投資的違約情形。

3、上述兩份項目合同並不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強制性禁止性規定,屬於合法有效的民事合同,對當事人雙方具有確定的約束力。

4、根據文化部營業性演出管理規定,演出活動需在演出日期3日前向文化主管部門報送演出申請材料,而該項目仍處於前期籌備中,尚未安排演出日程,不存在向文化主管部門報送演出申請的問題。

三、張xx將就此事在近期召開媒體發佈會,進一步澄清相關事實,讓媒體客觀公正地瞭解事實真相,以正視聽。

四、對於齊xx、黃xx等人歪曲事實、惡意中傷,嚴重損害張xx名譽權一事,張xx將授權本律師通過法律途徑維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版權的聲明7

本學位論文作者完全瞭解學校有關保留、使用學位論文的規定,同意學校保留並向國家有關部門或機構(如國家圖書館、中國學術期刊電子雜誌社的《中國優秀博碩士學位論文數據庫》、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的《中國學位論文全文數據庫》等)送交論文的複印件和電子版,允許論文被查閲和借閲。本人授權福建醫科大學可以將本學位論文的全部或部分內容編入有關數據庫進行檢索,可以採用影印、縮印或掃描等複製手段保存和彙編本學位論文。

(保密的`學位論文需辦理相關手續,在解密後適用本授權書)

作者簽名(手寫):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導師簽名(手寫):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版權的聲明8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推動建立健全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版權合作機制,規範網絡轉載版權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及國家版權局《關於規範網絡轉載版權秩序的通知》,按照陝西日報傳媒集團《關於加強新聞作品版權保護的聲明》的精神,三秦都市報社聲明如下:

陝西日報傳媒集團三秦都市報社旗下媒體三秦都市報、三秦都市報網報、三秦網、秦聞、秦人矩陣及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所採訪(拍攝)、編輯、製作、刊登(播出)的.新聞作品(包括但不限於本單位首次公開發表的消息、通訊、採訪報道、調查評論、檔案紀錄、攝影攝像等各類新聞作品),屬於三秦都市報社重要的版權資產。三秦都市報社作為前述新聞作品的版權人,依法對其享有完整的著作權。請各新聞媒體、網絡服務商和個人嚴格遵守著作權相關法律法規。

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包括但不限於電視台、廣播電台、報紙、期刊、互聯網服務提供商以及網絡用户),除著作權法規定的合理使用外,未經三秦都市報社書面許可,不得轉載、剪輯、修改、摘編、轉貼或以其他方式複製、傳播前述新聞作品。

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包括但不限於電視台、廣播電台、報紙、期刊、互聯網服務提供商以及網絡用户)在獲得授權轉載上述作品時,應自覺為著作權人署名,不歪曲、篡改原文及標題。轉載作品應註明來源,轉載網站發表文章時還應註明來源網站的鏈接地址。

三秦都市報社將針對前述新聞作品加大版權監控和維權力度,對未經許可擅自轉載、複製、改編等使用前述新聞作品的違法侵權行為,將嚴格依法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請任何實施前述侵權行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立即刪除侵權內容,停止全部侵權行為,否則將依法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

自本聲明發布之日起,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應主動自查並刪除涉嫌侵權的內容,如需繼續使用相關內容,請及時聯繫三秦都市報社,協商進行版權合作。聯繫電話:029-82245186

  三秦都市報社

  20xx年5月3日

版權的聲明9

xx市律師事務所王軍律師接受歌手張正式委託,就所謂“歌手張涉嫌詐騙被抓”一事,代表張本人正式發出本律師函及媒體聲明函,以澄清相關事實,同時表明張法律立場:

一、就相關事實,張向本律師陳述瞭如下情況:

1、 該事件所涉舞台劇為真實客觀存在的投資項目,齊及黃所屬單位(xx市華箏古韻文化藝術中心)均與該項目製作公司及其負責人簽訂了正式的項目投資協議,該舞台劇項目也處於正常的前期籌備階段。該項目投資款項由相關投資方簽字支出,張從未私自從項目投資專用賬户中挪用過一分錢,張也從未以“借款”形式向上述人員融資,更談不上詐騙。

2、張並未因“涉嫌詐騙出逃被抓捕或被拘留”。有關張被警方“以涉嫌詐騙罪立案抓捕”一事,嚴重失實。張出境是為了去加拿大進行業務合作溝通,且早在2個月之前就已做出了出國安排。x年8月23日晚,張在其車輛在機場遭人惡意圍攻攔砸,張護照、行李及助理手機被人搶奪的緊急情況下報警,為配合警方完成對雙方的報案筆錄才去的機場派出所和建外派出所,目前,張本人護照及助理手機仍然下落不明。

二、根據張本人的陳述並經直接審閲該項目相關投資合同、款項支出憑單及製作方向齊及黃快遞發出的有關聲明,本律師初步認為:

1、本糾紛屬於項目投資引發的民事爭議,並不涉及詐騙犯罪或非法集資犯罪,公安機關也未因涉嫌犯罪對張採取任何強制措施。

2、相關證據顯示,該項目《製作合同書》(x年9月12日簽署)一方當事人“”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單方要求解除合同、撤回投資的違約情形;該項目《協議》(x年1月10日簽署)一方當事人“xx市華箏古韻文化藝術中心”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存在未能依據投資合同如約投資的'違約情形。

3、上述兩份項目合同並不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強制性禁止性規定,屬於合法有效的民事合同,對當事人雙方具有確定的約束力。

4、根據文化部營業性演出管理規定,演出活動需在演出日期3日前向文化主管部門報送演出申請材料,而該項目仍處於前期籌備中,尚未安排演出日程,不存在向文化主管部門報送演出申請的問題。

三、張將就此事在近期召開媒體發佈會,進一步澄清相關事實,讓媒體客觀公正地瞭解事實真相,以正視聽。

四、對於齊、黃等人歪曲事實、惡意中傷,嚴重損害張xx名譽權一事,張將授權本律師通過法律途徑維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特此函告

版權的聲明10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推動建立健全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版權合作機制,規範網絡轉載版權秩序,根據國家版權局《關於規範網絡轉載版權秩序的通知》有關要求,聲明如下:

1.河北日報報業集團所屬新聞媒體採訪(拍攝)、編輯、製作、刊登(發佈)的新聞作品,包括但不限於本單位首次公開發表的消息通訊、採訪報道、調查評論、檔案紀錄等各類新聞作品,是河北日報報業集團重要的版權資產。河北日報報業集團作為前述新聞作品的版權人,依法對其享有完整的著作權。請各新聞媒體、網絡服務商和個人嚴格遵守著作權相關法律法規。

2.任何機構或個人,包括但不限於電視台、廣播電台、報紙、期刊、互聯網服務提供商以及網絡用户,除著作權法規定的合理使用外,未經河北日報報業集團書面許可,不得轉載、剪輯、修改、摘編、轉貼或以其他方式複製並傳播前述新聞作品。

3.各新聞媒體、網絡服務商和個人在獲得授權轉載作品時,應自覺為著作權人署名,不歪曲、篡改原文及標題。轉載作品應註明來源,轉載網站發表文章時還應註明來源網站的鏈接地址。

4.河北日報報業集團將針對前述新聞作品加大版權監控和維權力度,對於未經許可使用前述新聞作品的違法行為將嚴格依法追究侵權責任。各新聞媒體、網絡服務商和個人在接到河北日報報業集團發出的.維權通知後,應及時刪除侵權內容,否則將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5.自本聲明發布之日起,各新聞媒體、網站和個人應主動自查並刪除涉嫌侵權的內容。如需繼續使用相關內容,請及時聯繫河北日報報業集團,進行版權合作。

  河北日報報業集團

  20xx年4月27日

版權的聲明11

傳媒有限公司,為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電影管理局頒發的《電影片公映許可證(電審故字〔20xx〕第561號)》項下影片《守護家園》(以下稱:該影片)的出品方之一。根據本公司與該影片的其他出品方的拍攝合同(協議)約定,本公司確認:

本公司對該影片只享有署名權,有關該影片的`其他所有著作權、經營權和由此產生的所有經濟收益均歸該影片的其他出品攝製方所有,與本公司無關。

特此聲明。

本聲明書在中國北京簽署

傳媒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X日

版權的聲明12

本人鄭重聲明:所呈交的學位論文,是本人在導師的指導下,獨立進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真實成果。除文中已註明引用的內容外,本論文不含任何其他個人或集體已經發表或撰寫過的作品成果。對本論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貢獻的個人和集體,均已在文中以明確方式標明。本人完全意識到本聲明的`法律結果由本人承擔。

  作者簽名(手寫):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導師簽名(手寫):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版權的聲明13

本公司,(香港)電影有限公司關於電影劇本版權所屬及出版問題聲明如下:

系我司於1993年投資併發行的.電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之規定,該影片以及影片劇本的著作權歸我司享有,受法律保護。

近日,有傳言稱有出版社計劃出版電影劇本,在此我司特別提醒注意,我司至今未有將該電影劇本出版之計劃,任何未經我司書面許可出版、發行、修改、及以任何形式使用該電影劇本之行為均系侵犯我司之合法權利,我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特此聲明

(香港)電影有限公司

  x年4月12日

版權的聲明14

本公司在此聲明,“xx”為歌手汪峯之作品版權所有公司,從即時起,任何個人及團體演唱由汪峯創作且本公司擁有詞曲權利的音樂作品,均需向作者本人、版權所屬公司及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申請,如未獲得作者本人、版權所屬公司及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書面授權,在任何非公益、商業演出活動以及大型演出活動、電視晚會中演唱這些歌曲,本公司將追究法律責任。

“xx”在此同時懇請相關部門發揮應有作用,提高業界和公眾對音樂著作權的保護意識,對原創音樂作者的合法權益做出積極有效的.維護。

  音樂版權有限公司

  x年2月11日

標籤: 版權 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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