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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考試通知範文合集6篇

【推薦】考試通知範文合集6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需要使用通知的場合越來越多,通告是黨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在一定範圍內公佈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時,使用的下行公文。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寫一份恰當的通知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考試通知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推薦】考試通知範文合集6篇

考試通知 篇1

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長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xx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1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xx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關於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3〕1號)和《關於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補充規定>的通知》(人職發〔1993〕3號)和原人事部辦公廳《關於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xx〕45號)(詳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試政策)規定條件申請報名參加考試的考生本人,即報考人員(下同),均可報名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二、資格審查

根據原人事部《關於資格考試工作中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1996﹞52號)和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後資格審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xx〕526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前報考人員自我資格審查、所在單位資格初審、考試成績公佈後人社部門組織資格複審,資格審查中的'具體注意事項見附件1、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2。在資格審查過程中,如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交虛假信息等,將按照相關規定追究責任(見附件3)。

(一)報考人員自我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在報考前務必全面準確把握報考條件和要求,即學歷、資歷、專業等條件和要求。在確認本人完全符合國家和考區規定的各項規定後方能報名(把握不準的可在報考前諮詢當地人社部門)。報考人員繳費成功下載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後,需在“承諾人簽名”欄內簽署本人姓名進行真實性承諾。報考人員必須誠信報名、誠信參考,不得以虛假信息報名參考和做虛假承諾,否則,責任自負。

(二)所在單位初審。報考人員攜帶所需材料(見附件2)到所在單位進行資料初審。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須對報考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表》的信息一一核實,嚴格把關,確保其符合報名參考條件。初審符合條件的,所在單位在《資格考試報名表》中“單位意見”欄內簽署“初審合格”意見並蓋章。不符合條件的,及時告知報考人員不符合報名參考條件,不得參考、也不再參加資格複審。

所在單位應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進行核查,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加強網上查詢驗證,嚴防弄虛作假,並保留初審查驗結果以備複審。同時開具工作年限證明。

(三)資格複審。國家成績和合格線公佈後,湖南省人事考試網和市州人事考試網站及時公佈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名單和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報考人員攜帶所需材料(見附件2)按照報名屬地原則到市州人社局專技(職改)部門進行資格複審。資格複審須再次核對報考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單位、專業、學歷、資歷、專業技術職務、考試成績等相關條件。對符合報考條件且考試成績合格的,市州人社部門在《資格考試報名表》中“審核部門意見”欄內簽章。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成績視為無效,一律不下發確認文、不予發證。未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提交複審相關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方法

網上報名時間:20xx年8月1日9:00 — 8月11日17:00。20xx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全國統一網報平台上報名,報名網址為中國人事考試網,初級與中級考試分開報名。報考人員在報名過程中,應注意如下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和“繳費”;在未確認繳費前報考人員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報考人員一旦繳費,將不能對所填報考信息進行任何修改。網上繳費時,請使用有“銀聯”標誌的銀行卡(不限銀行)進行網上繳費。繳費完成後,務必查看“繳費狀態”是否為繳費成功。網上繳費截止時間:20xx年8月11日17:30。過期未繳費或繳費未成功,視為報考人員放棄在我省報名。

繳費成功後,請點擊“報名完成”,並及時下載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此表在考試合格後資格審查和存檔時必用),請務必妥善保管。報名截止後報名系統不再提供下載和打印。未按時打印表格而影響資格審核和發證的,報考人員責任自負。繳費完成之後,報考人員即完成所有報名手續。

(二)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時,須仔細閲讀網上報名流程、報考條件和考試科目、《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關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後資格審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xx〕526號)等,簽訂《報考人員誠信考試承諾書》,如實填寫本人信息。

(三)在報名、考試、資格審查、證書發放等環節中,報考人員應主動瀏覽湖南省人事考試網、市州人事考試網站和中國人事考試網的相關欄目,按時繳費、打印准考證、參加考試和進行資格審查。

(四)報名信息確認前,請務必仔細查看所填信息是否準確,如有不準確之處可自行修改。在報名信息確認後至繳費前報考人員仍可以通過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來修改報名信息。報考信息一旦確認並繳費成功將不能修改。請報考人員慎重修改信息。

四、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11月4日

9:00-11:30

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14:00-16:30

經濟基礎知識(中級)

11月5日

9:00-11:00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級)

14:00-16:00

經濟基礎知識(初級)

五、科目設置、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每個級別分為15個專業,各專業均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2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具體專業設置詳見附件4。

根據部考試中心《關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核查成績等有關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168號)的規定,客觀題閲卷採用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除缺考、違紀等特殊情況,原則上不接受應試人員查分申請。

考試結束後採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成績複查申請需在考試成績公佈30天內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一)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中級)實行紙筆化考試。各科試題題型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應試人員應按試卷封二“應試人員注意事項”的要求填塗試卷代碼,因試卷代碼填塗有誤影響考試成績的,由應試人員本人負責。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中級)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索取,考後收回

(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實行電子化考試。報考人員可登陸如下網址: ,進行經濟初級模擬考試,通過模擬系統熟悉電子化考試的作答環境。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各科試題題型均為客觀題,在計算機上作答。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應試人員無須攜帶任何工具參加考試,嚴禁將任何文具、移動存儲設備、電腦、計算器、電子記事本、通訊工具、規定以外的電子用品或者與考試相關的資料帶入考場座位。

報考人員應認真閲讀《機考考場規則》(附件5)及《機考應試人員考試須知》

六、其他

(一)考場設置。20xx年度我省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我省14個市州設置考點,具體考場地址詳見准考證。

(二)准考證打印。打印准考證時間:20xx年10月30日9:00 — 11月2日17:00。應試人員須在上述時間段內,登錄湖南省人事考試網”,點擊“准考證打印”,進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准考證打印”。登錄後,須使用A4紙張打印准考證,逾期未打印的,責任由應試人員自行承擔。

(三)收費。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xx〕278號)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人事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湘價費〔20xx〕101號)規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考務費每人每科61元(含上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考務費每人11元)。

(四)考試輔導教材。20xx年度經濟考試大綱通過互聯網公開發布,不再出版紙質實體書。發佈方式有2種:

(1)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 將提供經濟考試大綱電子書,購買考試用書的應試人員憑正版考試用書序列號免費瀏覽或下載;

(2)中國人事考試網將以網頁形式發佈經濟考試大綱,供公眾免費瀏覽。

考試通知 篇2

這次改革主要涉及註冊會計師考試基本制度。主要內容如下:

(一)將註冊會計師考試劃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即專業階段,主要測試考生是否具備註冊會計師執業所需的專業知識,是否掌握基本技能和職業道德要求。

第二階段,即綜合階段,主要測試考生是否具備在註冊會計師執業環境中運用專業知識,保持職業價值觀、職業態度與職業道德,有效解決實務問題的能力。

考生在通過第一階段的全部考試科目後,才能參加第二階段的考試。兩個階段的考試,每年各舉行1次。

基於第二階段的考試側重於考查考生的勝任能力,建議考生在參加第二階段考試前注意積累必要的實務經驗。

(二)調整考試科目

在現行考試製度5個科目的基礎上,進行分拆、補充和整合,對考試科目作以下調整:

第一階段,設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税法等6科。

第二階段,設綜合1科。

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各科目均不設英文附加題。

(三)調整成績有效期

第一階段的'單科合格成績5年有效。對在連續5年內取得第一階段6個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發放專業階段合格證。

第二階段考試科目應在取得專業階段合格證後5年內完成。對取得第二階段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發放全科合格證。

三、新的考試製度與現行考試製度的銜接

新的考試製度於20xx年開始實施。現行考試製度在20xx年仍繼續實施一年。

20xx年,具有現行考試製度下有效期內任一考試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可以選擇按新的考試製度或現行考試製度報名參加考試。

按新的考試製度報名參加考試的,其至20xx年尚在有效期內的單科合格成績轉換為新的考試製度下有關科目的合格成績。

按現行考試製度報名參加考試,取得全部5個科目合格成績的,發放全科合格證;未取得全部5個科目合格成績的,其至20xx年尚在有效期內的單科合格成績轉換為新的考試製度下有關科目的合格成績。

單科合格成績的轉換方式是,現行考試製度下單科合格成績自動轉換為新的考試製度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績。其中,現行考試製度下財務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績,轉換為新的考試製度下的財務成本管理和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2個科目的合格成績。新的考試製度下,以轉換方式取得的單科合格成績有效期限統一至20xx年。

考試通知 篇3

各學院:

期會考試是教學運行的常規性工作,對於改變一考定成績、加強教學的過程管理、分階段檢驗教和學的效果、改革考試方法具有積極的意義。現就本學期期會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第9周或10周,考試時長由任課教師根據課程特點自定。

二、考試方式:隨堂或課外進行,一般不另行安排考場(如果課程確需統一安排考場,可到教務處辦理手續)。考試形式可以靈活多樣,可以開卷、閉卷或半開卷考試,也可以提交小論文、調查報告、設計作品等。

三、考試課程:本學期開設的課程(個性課程、Ⅱ類通識課和畢業班的課程可不安排),不參加期會考試的課程應由任課老師提出並經學院分管教學領導審核同意。

四、考試成績記載:期會考試成績是對學生階段性學習效果的'評價,建議期會考試成績按20%~30%的比例計入課程總成績。任課教師需在考試結束一週內,將成績送學院教務辦。(注:一般要求學生期末課程總評成績,至少由平時成績、期中成績和期末成績三部分組成,期末成績佔總評成績的比例不能高於60%。)

五、考試組織:期會考試由各學院組織進行,任課教師具體實施。學院應做好期會考試的組織工作,參照《20xx學年第二學期期會考試課程彙總表》(附件)的格式做好考試課程統計彙總工作,以及考試試卷等相關材料的管理和歸檔工作。需要印刷試卷的課程,請提前一週到教務處考試中心登記。

各學院要充分重視期會考試工作,認真落實以上要求,通過加強教學過程管理,提高教學效果。

  教務處

  20xx年x月x日

考試通知 篇4

各位同學:

根據寧夏教育考試院《關於20xx年上半年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學生請於3月7日至4月1日下午14:30——17:00到基礎部辦公室報名(大學生活動中心二樓),報名時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及報名費(每人30元)。望相互轉告,過時不再辦理報名事宜。

  基礎部

  20xx年3月6日

考試通知 篇5

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鑑定中心《關於做好20xx年全國統一鑑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鑑發〔20xx〕1號)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為做好雲南省20xx年全國統一鑑定工作,現將有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職業範圍

20xx年實行全國統一鑑定的職業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安排對20xx年參加心理諮詢師、電子商務師、職業指導人員、企業培訓師、理財規劃師5個職業全國統一鑑定、單科成績不合格的考生,組織進行最後一次補考。補考僅針對20xx年參加鑑定單科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接受新的考生報名。

二、鑑定時間

20xx年全國統一鑑定日期是5月19日、20日和11月17日,補考日期為5月19日、20日(具體安排詳見附件)。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按照統一部署和要求,在規定日期組織實施全國統一鑑定工作。

三、考務管理

(一)按統一管理和分級負責的.原則,雲南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統管全省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鑑定工作,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的全國統一鑑定工作進行綜合管理,負責本地統考組織機構的初審、數據上報、考務安排及質量督導。

(二)全省參加全國統一鑑定的統考組織機構必須經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審核認定後方能開展工作,省鑑定中心將通過網絡等媒體統一對社會公告具備相應資質的機構。凡未經審核認定的機構,一律不得組織開展全國統一鑑定職業的報名工作。

(三)全省統一使用國家職業技能鑑定在線考務管理系統,網址為,實行統一考務管理、統一鑑定標準、統一試卷、統一考評人員和統一監考人員。

四、報名要求

(一)各統考組織機構在4月16日、10月17日前通過在線考務系統將考生信息報送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各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5月4日、11月2日前通過在線考務系統將考場安排數據報送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

(二)申報全國統一鑑定的考生,需詳細填寫《國家職業資格統一鑑定申請表》,並嚴格按照職業標準報名條件申報。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全國統一鑑定工作。各州市要切實貫徹《關於公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通知》(人社部發〔20xx〕68號)的要求,認真組織實施全國統一鑑定工作及相關職業的補考工作,加強各環節的規範管理,工作要做實做細,確保鑑定質量。

(二)加強資料安全管理。各州市要嚴格執行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切實加強對全國統一鑑定考試資料的安全管理,完善保密制度,將考試資料傳遞、分發等各環節的保密責任落實到人,杜絕泄密事件發生。一旦發現泄密行為,嚴肅查處並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

(三)嚴格考點管理和考務管理。各州市要按照職業技能鑑定有關規定,進一步加強對全國統一鑑定考點的標準建設、安全管理;要通過嚴格審核考生資格、嚴肅考場紀律、實施現場督導和遠程視頻監控等措施,強化對鑑定各個環節的規範管理,杜絕舞弊行為。

(四)加強閲卷管理。除實行智能化考試的科目外,其餘試卷均由雲南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統一組織評閲。各組織單位在試卷裝訂時要認真核查,杜絕試卷錯裝、漏裝。

(五)成績查詢。全國統一鑑定考試成績公佈後,考生可登錄雲南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網站進行成績查詢。對成績有疑問的,可按《雲南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國家統一職業技能鑑定考核成績查分操作規程》進行查詢。

具體工作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省職業技能鑑定中心聯繫。

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考試通知 篇6

一、考試語種和級別

我省組織英語、日語2個語種的筆譯考試,其級別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下半年不設一級和日語考試)。

二、考試時間和科目

考試分別定於上半年5月21日和下半年11月5日進行。具體時間和科目為:

時 間



級別



科 目



5月21日英、日語筆譯



上午9:30—11:30



二、三級筆譯



筆譯綜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一、二、三級筆譯



筆譯實務



11月5日英語筆譯



上午9:30—11:30



二、三級筆譯



筆譯綜合能力



下午14:00—17:00



二、三級筆譯



筆譯實務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一級翻譯筆譯考試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翻譯行業相關規定,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翻譯筆譯考試。

1、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

2、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翻譯專業職務。

(二)報考參加二、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筆譯綜合能力》和《筆譯實務》兩個科目的,不限制報名條件。

(三)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xx〕28號)文件規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加蓋學校公章)在報考二級筆譯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

全國現有的215所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見附件1)。

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該項考試。

四、試題題型和考試要求

各級別筆譯考試題型分為主觀題和客觀題,主觀題使用黑色墨水筆作答,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塗作答。英語和日語一、二、三級筆譯實務科目均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均在答題卡上作答,各科試題題本可做草稿紙。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時,考生可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典各一本。考生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兩證齊全)方可入場,開考5分鐘後不得入場。嚴禁將電子通訊工具、提包、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嚴禁將試卷、答題卡(紙)帶出考場。答題前務必認真閲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按提示塗寫基本信息,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

五、報考程序和注意事項

選擇上半年或選擇下半年考試的報考人員(除報考一級和二級申請免試科目的考生外),分別於3月6日至15日或8月11日至20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報名,同時直接進行網上交費。

對於報考一級翻譯筆譯考生,在網上報名前須攜帶已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或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翻譯專業職務證書的原件與複印件各1份,於3月3日前到省人事考試辦(杭州市佑聖觀路74-1號503室)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後方可在上半年的相應報名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和直接交費。

對於報考二級並申請免試《筆譯綜合能力》的考生(215所高校的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須將加蓋學校公章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 原件(見附件2),用特快寄至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杭州市佑聖觀路74-1號503室,郵編310009)進行審查確認(報考上半年的需在3月12日前、報考下半年的需在8月17日前寄出)。同時,在上述相應的報名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報考級別為“免一科”),在審查通過後再進行網上交費,審查不通過的不能參加相應考試。有相關問題請諮詢0571-88395087。

所有報考人員在進行網上報名時應按報名系統流程的要求,如實填寫“報名表”,同時上傳經專用工具處理後的電子證件照(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網上報名和交費聯繫電話: 0571-88396764、88396652(傳真)。已在網上報名,但未按規定時間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網上報名和交費成功的考生,根據自己選定的考試時間分別於5月16日至20日、11月1日至4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打印“准考證”,按准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考點統一設置在杭州。

報考人員在填報信息時務必認真仔細、反覆核對並確認無誤後再打印“報名表”(報名表供考生留存備查)。如發現填報信息有誤,可再次登陸修改,但必須重新打印“報名表”。對於報名後無需條件審查的在交費後、需要條件審查的在提交審查材料後,報考信息不得再作修改。另外,如屬報考人員填錯個人信息、傳錯照片、報錯級別或語種、選錯報名點、交費未成功、提交審查材料不真實、手續不全或不及時等原因,造成資格審查、參加考試、信息聯絡、證書制發與使用等受影響的,需由報考人員承擔責任。

六、考試收費。

根據《關於調整全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外文考辦字〔20xx〕6號)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浙價費〔20xx〕71號文件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各級別筆譯《綜合能力》科目為每人60元;各級別《筆譯實務》科目為每人65元,由考生在網上交費。考生的交款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七、成績公佈。

考試成績在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後予以公佈。屆時,考生可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並下載考試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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