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應該以我曠工論處?

該公司,以我礦工5天為理由,説我礦工一天扣三天的工資,所以扣了我這個月15天的工資,(這個月我只做了15天),所以就沒有發我上個月15天的工資,我想問一下,這樣合理嗎,我是崑山的,如果申請勞動仲裁要那些步驟,我該怎麼辦,我有與公司的簽訂的勞動合同,其餘的.什麼都沒有,我的辭職申請在該公司那裏,我們發工資都是打到卡上的,該公司已經給我辦好了,辭工的手續,養老保險醫療的本子,但是就是工資不給,一定要説,以公司規定的條理為準,希望有經驗的人給予指導,成功後,加100分,希望大家幫助我

標籤:曠工 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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