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企業的社會保險繳納比例
- 勞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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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職工月工資低於1319元,單位和個人月社會保險應繳納:
1、養老保險:單位20%*1319元=263.8元
個人8%*1319元 =105.52元
2、醫療保險:
(1)基本醫療保險:
單位7%*1319元=92.33元(2008年12月--2009年12月)
個人2%*1319元=26.38元
(2)大病救助: 單位5元/人.月
個人3元/人.月
3、失業保險:
單位2%*1319元=26.38元
個人1%*1319元=13.19元(農民工不繳費)
4、工傷保險:單位0.5%-2.25%(浮動費率)
5、生育保險:
非企業類型繳費單位:單位0.4%
企業類型繳費單位: 單位0.7%(2008年12月--2009年12月)
6、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個人不需繳費!
附:
蚌埠市2009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根據省勞動保障廳、省統計局《關於發佈2008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通知》(勞社〔2009〕15號),2008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26363元/人(月平均工資為2197元/人)。按照有關規定,現將蚌埠市2009結算年度(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和繳費標準公佈如下:
參保單位職工的個人繳費基數,最低為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即1319元/人、月;最高為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即6590元/人、月。
曹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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