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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勞動合同模板彙總五篇

【推薦】勞動合同模板彙總五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推薦】勞動合同模板彙總五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xxx(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1.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於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元(大寫),甲方將於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____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願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xxx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或蓋章)xxx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或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2

本公司與您簽訂的勞動合同將於 年日到期,若您願意繼續遵守我公司《員工手冊》、一體化管理規定、現行制度規定並繼續努力工作,公司將同意與您續簽勞動合同。

薪資標準:基本工資元/月,薪資保持原合同約定不變或提高,加班費以基本工資為基數進行計算,其他參照公司現行的一體化薪資管理規定和其他相關制度;

特殊情況:根據相關規定,若您已經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選擇欄如下:

□放棄無固定期限合同,從公司規定簽訂固定期限合同

□無固定期限合同

本人簽字欄: 請您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內給公司書面回覆,逾期將視為您不同意續約,本公司認定合同到期日為雙方勞動合同解除日,將為您辦理相關合同終止手續,一切後果您自己承擔。

通知單位(蓋章):

時間:

被通知人(簽字):

時間:

勞動合同續訂通知書(回單)

蘇州 公司:

本人願意與公司續約,願意遵守服從公司各項管理規章。

本人希望與公司簽訂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並同意公司規定的續約期限 為 年

合同到期單位可以終止與我的勞動關係。

本人不願意與公司續約,原因如下:

被通知人(簽字):

時間:

勞動合同 篇3

(適用全日制用工)

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編制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 身份證(護照)號碼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為_______(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

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_____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三)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

安全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________作業,可能產生___________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護措施,並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____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勞動合同 篇4

用 人 單 位: ______

勞動者姓名: ______

籤 訂 日 期: ___年 ___月 __日

青海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制

使 用 説 明

一、本合同適用於全日制勞動者,即在本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在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使用本合同書訂立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三、本合同應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單位、勞動者和勞動行政部門(鑑證機關)各持一份。應由勞動者持有的一份不得由用人單位代為保管。

二○○七年十二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委託代理人

住 所

聯繫電話

第二條 勞動者姓名 性別 民族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現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勞動者在 崗位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為 。

第五條 勞動者在該崗位的職責要求是:

第六條 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執行下列第 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勞動者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二)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的,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週期內總的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用人單位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基礎上,應採取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時的,由用人單位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執行。

第八條 用人單位依法保證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權利。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用人單位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勞動者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勞動者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條 用人單位按下列第 種形式支付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勞動者工資 元或按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 》執行。

(二)計時工資。勞動者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周、日),績效工資(獎金)根據勞動者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三)計件工資。勞動者的`勞動定額為 ,計件單價為 。

第十一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為 元(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按150%的標準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補休的按200%標準支付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安排工作的按300%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按國家和青海省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四條 勞動者在合同期內,患病、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對勞動者進行必要的培訓和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勞動者應當嚴格遵守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有權拒絕。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十九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條 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繼承其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二條 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三十八條、三十九條、四十條、四十一條、四十二條、四十三條、四十四條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情形的,用人單位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了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七條 勞動者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青海省有關規定執行。

用人單位(公 章) 勞 動者(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公 章) 鑑證員(簽字或蓋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單位):

單位地址:

乙方(勞動者): 性別: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以完成工作任務為期限,自20xx 年 2 月 27 日起,至 靈山驕豐化工陸屋新廠 項目工作完成時止。

第二條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聘用(安排)乙方在 生產(工作)崗位工作,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職責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 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和操作規定、工作規範,並對乙方進行安全衞生教育,提供必要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發生工傷事故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條 甲方應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定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標準工時 (標準工時、綜合計時、不定時)工作制。

第六條 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的形式和不得低於全市最低工資標準並結合本單位的工作制度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次月 20 日前。具體標準和辦法為:

實行計件工資制,每月工資不低於 1200 元,工資總額中已包含了與工資有關的一切費用。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對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勞動者,工作時間不足一個月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完成工作任務後3日內支付工資;對工作時間超過一個月的,應按月支付工資。甲方應將支付工資的人員姓名、工資數額、支付項目等內容形成工資清單給乙方籤領,並登記造冊,以便備查。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依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辦理社會保險。

第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或出現雙方約定終止的情況應即行終止。

第九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除國家有關規定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外。雙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30日通知對方。

第十條 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的,乙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甲方給予經濟補償。補償辦法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 號)以及國家和地方規定執行。

1、甲方以暴力、威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2、甲方無故剋扣、拖欠工資;

第十一條 乙方在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經濟上不再另行補償;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

2、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違規操作,擅自停工,嚴重違反施工安全管理規定的,對甲方的利益造成損失的,或消極怠工,質量、進度完成不了甲方交付的任務的;

3、有賭博、吸毒、打架鬥毆、偷竊、聚眾鬧事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執,可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或者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關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勞動仲裁。對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約定,有國家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乙方按完成計件量取酬,甲方不保證乙方日工資水平;計件工資已包括了甲乙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如由甲方繳納,甲方有權從乙方計件工資中扣除。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或委託辦理人(蓋章): 乙方(勞動者):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附身份證複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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