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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志願的簡介和優勢

平行志願的簡介和優勢

平行志願是大學聯考志願的一種新方式,2008年,教育部在湖南、江蘇、浙江、上海、安徽、遼寧6個省區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的試點改革。一年來的實踐證明,實行平行志願投檔模式,有效降低了考生志願填報風險。在試點成功的基礎上,2009年教育部又新增了河北、吉林、江西、福建、海南、廣西、雲南、貴州、四川、寧夏10個省區進行改革試點,平行志願投檔模式進一步在全國推廣。平行志願的簡介和優勢,歡迎閲讀下文。

平行志願的簡介和優勢

基本簡介

平行志願即在普通類院校各錄取批次分別設置一個平行院校志願和一個徵求平行院校志願。提前錄取批次和本科各批次的平行院校志願均包含A、B、C三所院校或ABCDEF六所院校(例河北省本科一至三批及專科一至三批均為ABCDEF六所),專科各批次平行院校志願均包含A、B、C、D、E,F六所院校。每所院校志願中含有六個專業志願和一個專業服從調劑志願。

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願錄取結束後,省招辦將及時公佈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專業及人數,未被錄取的考生須按省招辦規定的時間,自行前往市、縣(市、區)招辦規定的地點填報徵求平行院校志願。徵求平行院校志願包含A、B、C三所院校志願和一個院校服從志願。體育、藝術類各批次暫不設置平行院校志願,每批次設置第一至第四院校志願和院校服從志願(注:河北省體育藝術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批,專科提前批、專科批不設平行志願,本科三批設置平行志願),並按志願順序依次投檔。

普通類平行院校志願的投檔原則是“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在投檔時按考生四門科目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並逐個投檔,在依次檢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願時,只要被檢索的三所或五所院校中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該生即享受了該批次平行院校志願投檔機會,由高校決定其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平行志願投檔時,根據有關高校提出的調檔比例,按照投檔原則進行投檔。對五門科目總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語、數、外三門科目分數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並投檔,如上述三門科目總分仍相同,則對這部分同分考生按其志願(按從A至C或從A至E的順序)全部投檔,由高校決定其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對實行自主選拔錄取高校確定的自主選拔錄取考生,且其A志願填報該高校,則按其A志願投檔。對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單科優秀學生等符合投檔條件的考生,分別按有關政策,並依照考生所報志願,進行補充投檔,由高校決定其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其中,對單科優秀考生,按其所填報平行志願中的最後一所院校志願投檔。

在高校錄取結束後,省招辦將通過市、縣(市、區)招辦及時向考生、社會提供考生錄取狀態和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專業及招生人數等信息查詢。未被錄取的考生須按省招辦規定的時間,自行前往市、縣(市、區)招辦規定的地點填報徵求平行院校志願(含院校服從調劑志願)。

省招辦對填報徵求平行志願(含院校服從調劑志願)的考生按投檔原則再次進行投檔,由高校決定其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如考生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填報平行院校志願及徵求平行院校志願,則視為其自願放棄該志願填報機會。如考生不按當地招辦規定的程序對本人所填報的志願信息進行簽名確認,而對考生本人錄取產生的不利影響,由考生本人負責。

填報優勢

順序

過去,每批次設置4個院校志願和1個服從志願。投檔時,第一步:省招辦根據考生志願分學校排序,比如在本科第一批院校錄取時,同時將所有第一志願填報南京大學的考生排序,將所有填報東南大學的考生排序……第二步:再從高分往低分順序向學校投檔。第一志願錄取結束後,再將未錄取考生按其所填的第二志願院校分別排序,然後從高分往低分投檔……以此類推。由於每批次考生只能選擇一個第一志願,其他志願錄取率相對較低,考生如果第一志願報考的學校不能錄取,所填第二、第三或其他志願院校已錄滿,那麼該考生就只能降低到下一個批次中錄取,個別考生甚至因此落榜。所以,怎樣選擇第一志願一直是考生和家長十分頭疼的問題。

平行

實行平行志願後,每批考生可同時選擇A、B、C 3個或A、B、C、D、E 5個學校(2013年,山東省考生可一次填報6個院校),錄取投檔時,“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第一步:按考生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排序,比如最高分是700分,則先投700分的考生,再投699分的考生,再投698分的考生……以此類推。第二步:每個考生投檔時,按志願中先A學校,再B學校,再C學校的順序檢索,如考分夠A學校,就投檔到A學校,如不夠,則看B學校,以此類推……這樣就相當於考生一次選擇了3個或5個第一志願,擴大了考生選擇範圍。對未被平行院校志願錄取的考生,還可以再參加徵求平行志願的填報,使考生擁有了更多的錄取機會,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考生填報志願的風險。

填報志願方式的改變,是招生部門在現有的錄取模式下,堅持以考生為本,進一步為考生服務、為院校服務的一項重要改革,是深化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招生原則的重要舉措。

意義

(一)對考生來説,擴大了考生的選擇範圍,降低考生填報志願的難度,有效地提大學聯考生的錄取率。

(二)對於高校來説,生源素質更加均衡,也解決了以往投檔中一部分高校生源爆滿而另一部分嚴重斷檔的問題,有利於順利地完成錄取工作。據模擬預測,平行志願一次錄取率可達90%以上。

(三)進一步提高了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好處

以往,考生和家長填報志願時,“必修課”之一就是查詢有意報考高校往年的錄取情況:前一年分數線高了,當年報考的人會少一些,分數就會降低。這種非正常現象又直接影響到下一年度考生的志願填報,於是頻頻出現“大、小年”的現象,造成惡性循環。前幾年未推行平行志願時,幾乎所有一流大學都曾遇到過在某地第一志願考生數不滿,錄取分數線僅為當地重點控制線的情形。

如果實行了“平行志願”,考生就不用再為一批次中的幾個志願先後發愁了,只要將自己心儀並符合自身水平的幾個學校都填上就可以了。在招生中,則按照分數高低錄取。一個批次裏,一個學校進不了,可以到另一個學校,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

“平行志願最大的受益者是廣大考生,尤其是農村地區和貧困家庭的考生”,江蘇省教育考試院辦公室主任汪國培表示,設置平行志願增加了考生填報志願的範圍,減小了考生填報志願的難度和風險,增加了考生被投檔機會。據瞭解,江蘇省實行平行院校志願改革後,出現了“三減少、三提高”的可喜現象,即填報志願風險減少了,高分落榜現象減少了,高校斷檔現象減少了;志願匹配性提高了,錄取透明度提高了,人民滿意度提高了。

實施平行志願,變“志願優先、分數從高到低”為“分數優先,遵循志願”,體現了“分數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從字面上看,似乎“分數優先、遵循志願”模式更強調分數,對志願尊重不夠。但從深層次探究,原來的志願優先只能選擇一個志願,尊重的是一個選擇;而平行志願可以選擇三個第一志願,給考生更充分的表達個人志願的餘地和空間,尊重的是三個選擇。從這個意義上説,平行志願的設置更能體現考生的意願,更尊重考生的志願。

高等教育發展已經步入大眾化階段,廣大考生已不滿足“上大學”,而要“上好大學、讀好專業”。高校的知名度和美譽度,越來越成為爭奪生源的利器。

據瞭解,當初平行志願辦法剛出台時,一些高校也曾持反對態度,認為只有少數名牌高校才能從中受益,會降低自己學校的生源質量。不少高校招辦負責人擔心,“平行志願”有可能導致強校更強、弱校更弱。因為除重點院校,一般高校所錄取的考生,其分數將趨向“扁平化”。對於同一批次中的一些中、下等級的院校來説,很難吸收到高分考生。被同一所院校錄取的考生,分差都不會太大,學校總體生源質量就會有所下降,同時也不利於學校的發展。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負責人指出,平行志願的推行,使學生學業水平與相應高校社會公認度相對應,高校和考生達成“雙贏”。由於高校實力與錄取考生學業水平較為接近,避免了實力過強的考生和實力過差的學生進入學校所產生的不必要的問題,也有利於高校教學組織管理。更為重要的是,它對促進高校提高辦學質量具有激勵作用,學校要想提高生源質量,吸引更多學業能力強的學生報考,就必然會高度重視教育教學質量,以不斷提升學校的品牌效應。

標籤: 志願 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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