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谷 >

個人範例 >求職 >

昆明理工大學就業協議書

昆明理工大學就業協議書

以下是關於昆明理工大學就業協議書的相關信息,歡迎閲讀。

昆明理工大學就業協議書

關於昆明理工大學畢業生就業注意事項

一、填報生源數據

生源信息的準確性直接關係到畢業研究生切身利益,是畢業研究生辦理就業手續、就業派遣的重要依據。

每年9、10月份,由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組織下一年度預計畢業研究生填報、登記、核實個人生源數據,填報生源數據時需重點明確以下幾點:

1.應屆畢業研究生身份確認:應屆畢業研究生是指可以在就業年度內完成答辯,並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生源地確認:生源地需填報畢業研究生大學聯考時户口所在地或畢業研究生父母與直系親屬户口所在地,生源地必須填報到縣(區)。

根據教育廳就業派遣規定,《報到證》或《登記證》開具的依據是生源表,請畢業研究生在登記生源信息時本着對自己負責的態度務必認真填報、核實準確,上報教育廳後,登記的生源信息將不能變更。

二、畢業研究生《就業推薦表》辦理

(一)《就業推薦表》辦理程序

1.畢業研究生《就業推薦表》可在研究生院網站或學院研教辦下載;

2.畢業研究生認真填寫推薦表內容,導師、學院簽署意見並蓋章;

3.以學院為單位到研究生院研工辦審核蓋章。

(二)填寫《就業推薦表》注意事項

1.推薦表內容不得塗改或損毀;

2.推薦表的任何欄目不得留空,若確無該項內容應註明“無”;

3.推薦表原件應妥善保管,在未落實就業單位前不能將推薦表原件交由任何單位或個人;

4.成績單須到學院研教辦加蓋成績專用公章。

三、簽訂《就業協議書》

(一)《就業協議書》簽訂流程

1.畢業研究生到各學院研究生教育辦公室領取《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委託培養研究生不發放《就業協議書》;

2.畢業生、用人單位進行“雙向選擇”;

3.雙方達成意向後,畢業研究生填寫《協議書》(一式四份,複印無效);

4.用人單位填寫《協議書》並簽字蓋章(無用人自主權的單位必須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或人事代理機構簽字和蓋章);

“組織機構代碼”可通過網址查詢;“畢業生從事的行業、崗位代碼和單位性質”請查詢《協議書》附頁(畢業研究生本人與用人單位簽章後協議書即生效);

5.自用人單位在《協議書》上簽字蓋章後5天內,畢業研究生須將《協議書》交由所在學院簽字蓋章;

6.自學院在《協議書》上簽字蓋章後一週內,由學院將《協議書》交由研究生院研工辦蓋章;

7.協議書返回用人單位一份、畢業研究生本人一份、畢業研究生所在學院一份,研究生院研工辦保留一份。

(二)簽訂《協議書》注意事項

1.畢業研究生要如實填寫個人情況;

2.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複印、複製、翻印《協議書》;在簽訂《協議書》時,如果出現破損等情況而不能使用,可持原件到所在學院申請更換;不得挪用、轉借、塗改,否則視為無效。《協議書》的任何欄目不得留空,若確無該項內容應註明“無”;

3.《協議書》由學校統一編號、統一發放,每名畢業研究生持一套(一式四份)。畢業研究生應妥善保管《協議書》,如果不慎遺失,原則上不再補發。若確實將尚未簽訂的《協議書》遺失需要補發時,畢業研究生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由畢業研究生所在學院審核,重新辦理新的《協議書》,新協議書編號不變。畢業研究生若不慎將四方簽訂完畢的《協議書》遺失,學校將不再補發;

4.如果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就工資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約定,可在《協議書》備註條款中予以註明並由雙方簽章確認。畢業研究生和用人單位之間的有關約定事項必須明確,凡屬口頭約定學校一律不予認可;

5.準備考博或已經考博待錄取的畢業研究生,在簽訂《協議書》時,應在《協議書》約定事項中加以註明,錄取博士研究生後,應徵得簽約單位同意,並出具相關證明。

四、違約手續辦理

1.辦理違約手續截止期為畢業當年的5月30日;

2.畢業研究生向單位提出解除協議的申請並由單位簽字蓋章,或由單位直接出具解約函;

3.畢業研究生持原《協議書》、原用人單位解約函、新的用人單位接收函(解約函及接收函需要複印備檔)及違約申請書到學院(《協議書》未上交研究生院研工辦的)或研究生院研工辦(《協議書》已上交研究生院研工辦錄入就業派遣系統的)辦理審批手續,審核後發放新的《協議書》(協議書編號不變);

4.與新的用人單位簽訂《協議書》。

五、離校手續辦理

2015屆畢業研究生離校手續實行網上辦理,2015屆畢業研究生離校系統開通時間另行通知。畢業研究生登錄離校系統()(用户名為學號,初始密碼為身份證後6位),登錄後可查看本人各離校環節的辦理狀態。畢業研究生只需到相應部門辦理 “未完成”的環節。

畢業研究生網上辦理離校手續流程圖

環節編號

環節

是否必須

辦理部門

環節説明


1

導師審核

導師

並 行 環 節


2

圖書退還

圖書館


3

圖書欠款清還

圖書館


4

畢業論文提交

圖書館


5

學院審核

學院研教辦


6

確認是否欠繪圖用品、儀器設備、化學試劑調撥款

實管處


7

確認學費是否繳清

財務處


8

確認借支是否還清



9

確認住宿費是否繳清

社區管理中心


10

退宿舍

社區管理中心

環節9是其前置環節




11

學生證註銷、發放報到證派遣證、發放畢業證和學位證、發放黨組織關係介紹信(黨員)、發放户口遷移證。

碩士生、全日制委培碩士到學院研教辦;博士生到研究生院學位辦;非全日制委培研究生到研究生院綜合辦檔案室領取

最終環節



12

户籍遷移

保衞處

非必須環節


13

檔案遷移

研究生院黨委

非必須環節

六、《報到證》和《登記證》

畢業研究生離校手續辦理完畢後,研工辦根據研究生截至1月1日與5月30日的簽約情況,形成就業派遣計劃,上報上級部門辦理《報到證》(省外生源)或《登記證》(省內生源)。《報到證》或《登記證》發放至各學院研教辦,由學院研教辦統一發放到畢業研究生手中。(《報到證》或《登記證》分正本和副本,正本為紅色或粉紅色,副本為白色,正本發放至畢業研究生手中,副本由學院歸入畢業研究生個人檔案)。

《報到證》或《登記證》抬頭開具名稱説明:

1.已正式簽約或正式錄用的畢業研究生,《報到證》或《登記證》開至用人單位;

2.考取博士的畢業研究生,《報到證》或《登記證》不開具;

3.靈活就業、待就業、出國留學(就業)的畢業研究生,《報到證》或《登記證》開至生源地就業主管部門。

七、《報到證》或《登記證》遺失補辦程序

1.畢業研究生離校一個月內遺失《登記證》或《報到證》的,由畢業研究生出具畢業證及身份證,本人親筆書寫一份《補辦申請》,直接到省教育廳就業中心,由省教育廳就業中心核查就業方案數據後,補辦《登記證》或《報到證》。

2.三年內未就業的畢業研究生,《登記證》或《報到證》遺失需要補辦的,可提供本人情況説明,以及是否回生源所在地進行擇業登記的證明(由畢業研究生生源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出具),到省就業中心補辦畢業生就業登記遺失證明。不能提供到生源地登記的證明,可在畢業生生源地有影響力的報刊上,登記遺失啟事,畢業生憑遺失登報啟事(原件)辦理補辦事宜。

3.三年期內已就業的畢業生,《報到證》遺失需要補辦的,由報到單位出具是否已經報到或同意接收的證明,到省就業中心補辦畢業生《報到證》遺失證明。不能出具用人單位證明的畢業生不能補辦《報到證》遺失證明。

八、户口遷移辦理

入學時户口遷入到學校的畢業生需到學校公安處户籍科,辦理《户口遷移證》。入學時户口未遷入到學校的畢業生需要遷移户口的,畢業後憑省就業中心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便可將户口由原籍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

户口遷移初始地址由研究生院研工辦根據就業信息提供,由各學院核對。畢業研究生本人需認真核實户口遷移地址,確認無誤後,學院將《畢業研究生户口遷移地址彙總表》直接上報給公安處户籍科開具户口遷移證,户口遷移證開具後由學院發放(户口遷移證發放後,如還有畢業研究生需修改,請持報到證自行到所在校區公安處户籍科辦理)。

畢業研究生在學院核實本人户口遷移地址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已正式就業的畢業研究生

1.就業單位接收户口的畢業研究生,户口遷移地址為派遣地址。

2.就業單位不接收户口的畢業研究生,户口遷移地址為檔案託管地(人才市場或人才交流中心或生源地就業主管部門)。

(二)考取博士的畢業研究生

考取博士的畢業研究生,户口遷移地址為《錄取通知書》規定地址。

(三)待就業畢業研究生

待就業研究生户口遷移地址為派遣地址(生源地就業主管部門)

(四)靈活就業、出國留學(就業)的畢業研究生

1.在雲南省教育廳就業指導中心辦理了檔案、户口託管手續的,户口遷移地址為雲南省教育廳(研究生本人需持經研究生本人簽字,雲南省教育廳、研究生院簽章的.託管協議在學院核實、修改户口遷移地址);

2.未在雲南省教育廳就業指導中心辦理檔案、户口託管手續的,户口遷移地址為派遣地址(生源地就業主管部門)。

九、黨組織關係辦理

根據中央組織部《關於進一步加強黨員組織關係管理的意見》(中組發〔2004〕10號)規定,黨員因工作、學習、生活等原因離開原所在黨組織,要及時轉移黨員組織關係,在規定時間內到所去地方或單位黨組織報到。

畢業研究生黨員,在辦理離校手續時,必須同時將本人黨員組織關係遷出。

在辦理黨員組織關係轉移手續前,必須認真核實以下信息:

(一)接收黨員組織關係的基層單位名稱(黨員組織關係去向);

(二)接收黨員組織關係的目標黨組織名稱(介紹信抬頭)。該組織名稱一定要核實清楚,否則該單位將無法接收。

信息核實後,由所在學院彙總上報研究生院黨委,研究生院黨委為畢業研究生黨員統一開具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省內有效期最長30天,省外90天),介紹信發放至學院,畢業研究生黨員離校時可在所在學院研教辦領取。

黨組織關係轉接注意事項:

1.黨員要妥善保管好組織關係介紹信。一旦丟失,要在有效期內及時向研究生院黨委報告。如確屬不慎丟失,可給以補轉,僅限補辦一次。對丟失組織關係介紹信的黨員,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給黨造成損失的,還要視情給予適當的黨紀處分。

2.黨員自帶組織關係介紹信應及時轉移。不按期轉移組織關係是組織觀念淡薄的表現,也是黨的紀律所不允許的。對於無正當理由,不及時轉移組織關係,導致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過期的,不予補辦。其中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按照黨章規定作自行脱黨處理,責任自負。

十、畢業生檔案辦理

研究生個人檔案轉遞在每年1月、7月分兩批進行。研究生個人檔案通過機要寄送或專人送取,函件郵寄或個人自帶不予受理。

檔案寄送地址由各學院核對。畢業研究生本人需認真核實寄檔地址(已正式就業的畢業研究生檔案寄送地址需與單位人事部門確認),確認無誤後,各學院將《畢業研究生檔案寄送地址彙總表》直接上報至研究生院綜合辦檔案室,檔案室根據各學院上報的《畢業研究生檔案寄送地址彙總表》進行檔案寄送。

畢業研究生在學院核實本人寄檔地址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已正式就業的畢業研究生

1.就業單位有檔案機要接收權的,寄檔地址為派遣地址。

2.就業單位無檔案機要接收權的,研究生本人需與就業單位人事部門聯繫,就業單位在人才市場或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了檔案掛靠的,需提供相關的人才市場或人才交流中心的接收函,研究生持接收函在學院修改寄檔地址。就業單位未在人才市場或人才交流中心辦理檔案掛靠的(中小型私營企業等),需研究生本人與人才市場或人才交流中心協商辦理檔案託管手續,持檔案託管協議或接收函在學院修改寄檔地址。

(二)考取博士的畢業研究生

考取博士的畢業研究生,寄檔地址為《錄取通知書》或調檔函寄檔地址。

(三)待就業畢業研究生

待就業研究生寄檔地址為派遣地址(生源地就業主管部門)。

(四)靈活就業畢業研究生

1.在雲南省教育廳就業指導中心辦理了檔案、户口託管手續的,寄檔地址為雲南省教育廳(研究生本人需持經研究生本人簽字,雲南省教育廳、研究生院簽章的託管協議在學院核實、修改寄檔地址)。

2.未在雲南省教育廳就業指導中心辦理檔案、户口託管手續的,寄檔地址為派遣地址(生源地就業主管部門)。

(五)出國留學、就業的畢業研究生檔案辦理同靈活就業。

(六)畢業研究生檔案郵寄查詢

寄檔完成後,研究生院檔案室於每年1月、7月底將檔案寄送明細單上傳至研究生院網站,畢業生可憑學號自行在網上查閲本人檔案寄送地址、寄發日期等相關信息。

研究生院網站:

備註: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的畢業研究生檔案方可寄送:

1.畢業研究生已在學院核實、確認檔案寄送地址;

2.學院已向研究生院綜合辦檔案室上交畢業研究生檔案材料並歸檔(含學位檔案、黨員檔案、畢業研究生登記表、新生登記表等);

3.離校手續已經辦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xuewengu.com/flgr/qiuzhi/w2r9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