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學問谷 >

行業範例 >保險 >

浙江湖州市本級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範圍的實施意見-意見

浙江湖州市本級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範圍的實施意見-意見

為進一步發揮失業保險基金預防失業、促進就業的作用,落實“保增長、保民生、促穩定”重要戰略部署,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於延長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範圍試點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xx〕101號)文件精神,經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實施意見。

浙江湖州市本級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範圍的實施意見-意見

一、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範圍的實施條件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可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範圍:

(一)失業保險擴面徵繳進展順利,基金收入持續增長;

(二)按規定繳納失業保險省級調劑金,當期支出不需要同級財政補助;

(三)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餘較多,能夠確保失業保險基金正常各項待遇支付能力在24個月以上;

(四)失業保險業務經辦規範流暢,基金管理使用合理有效。

二、擴大項目支出的享受對象範圍

失業保險基金促進就業經費享受對象應根據失業保險工作進展情況、促進就業工作需要和基金承受能力,把範圍逐步擴大到市區所有符合條件的城鄉登記失業人員,參加失業保險並繳費一年以上的用人單位及其在職職工

三、擴大項目支出的範圍

(一)支出項目的`範圍。失業保險基金促進再就業經費擴大到以下支出項目:職業介紹補貼;檔案代管補貼;職業指導培訓補貼;職業培訓補貼;在崗轉崗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鑑定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含用人單位穩定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分政府購買公益性崗位補貼、用人單位穩定就業崗位補貼);高校畢業生見習補貼;創業培訓補貼;創業補貼;小額擔保貸款貼息;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絡建設補貼;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的與促進就業、預防失業有關的其他支出。

上述補貼的具體標準、補貼辦法及期限,按照《浙江省失業保險基金促進再就業經費管理使用辦法》(浙財社字〔20xx〕156號)、《湖州市就業再就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湖財社〔20xx〕181號)和湖州市就業再就業政策及相關配套文件規定執行。

(二)預防失業的支出項目。認真貫徹《關於進一步採取幫扶措施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就業局勢有關問題的通知》(浙勞社就〔20xx〕6號)精神,進一步幫扶企業。規模以上企業或實際就業人數在100以上的用人單位,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並繳費1年以上,並按規定提取職工教育經費用於職工在崗轉崗培訓的,可由失業保險基金促進就業經費根據培訓人數和效果予以適當補助,每年補助的總額度最多不超過當年該用人單位實際支出職工教育經費的30%,且每人每次的補助標準不超過500元。

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應填寫《湖州市區失業保險基金預防失業在崗(轉崗)培訓補貼申請表》和《湖州市職業技能培訓項目核准表》並提供用人單位開展在崗(轉崗)培訓實施方案及培訓效果、在崗(轉崗)培訓人員名單及參加失業保險證明、用人單位支付實際培訓費用後取得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税務發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教育經費使用清單、《職業資格證書》等資料,在當年10月31日前向受理其失業保險業務的市就業管理服務機構提出申請。市就業管理服務機構受理審核後,對符合條件的,報市勞動保障局、市財政局批准,市財政局將培訓補貼從財政專户劃入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賬户,市就業管理服務機構及時將培訓補貼撥入參保單位賬户。

用人單位巳享受穩定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不再重複享受在崗轉崗培訓補貼。

四、基金的支出和監管

(一)支出比例的規定。在確保失業人員各項基本生活待遇支付的前提下,統籌地將失業保險基金促進就業經費使用比例提高到上年末失業保險基金累計結餘的30%。

(二)加強基金的監督管理。失業保險基金促進就業、預防失業的各項支出,要按照國家現行會計制度辦理,除“職業介紹補貼”、“職業培訓補貼”外,其餘項目全部通過“其他費用支出”科目核算,作為該科目下設的二級科目。要進一步加強對失業保險基金擴大支出項目資金使用的監督和管理,做到統籌安排、專款專用,努力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失業保險基金不得用於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差旅費和會議費等應由部門預算安排的支出;不得用於房屋建築物購建和交通工具購置等基本建設支出。對違規使用的,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用於符合條件的城鄉登記失業人員和參保單位及其職工的各項預防失業、促進就業支出優先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促進就業專項資金承擔。促進就業專項資金應繼續保持原有規模和增幅,除用於失業保險基金促進就業經費支出不足時的政府兜底外,可適當調整用於公共就業服務合理必需的支出。

(三)認真做好各項基礎管理工作。繼續加強失業保險擴面徵繳工作,不斷擴大參保範圍;全面落實各項失業保險待遇和補貼,確保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建立健全失業預警機制和失業監測制度。及時掌握失業人員求職和就業狀況,實現生活保障與預防失業、促進就業的良性互動。

本實施意見自20xx年1月起實施,各縣可參照執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xuewengu.com/flhy/baoxian/y2v3n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