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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啟IPO與開通創業板二者合一就是利好

重啟IPO與開通創業板二者合一就是利好

如果把開通創業板和重啟IPO當作兩回事,甚至在討論是先重啟IPO還是先開通創業板,那是兩個利空,但如果將兩者合一,那就是一個利好。所以,解決的辦法就是把這兩者統一起來,明確重啟IPO和開通創業板是一回事。當然,開通創業板必須考慮與新股發行制度的創新相結合,考慮與三板市場的有效銜接,由此探索一種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之間的有機聯繫。

重啟IPO與開通創業板二者合一就是利好

繼股權分置改革後,人們把中國資本市場制度創新的目光又聚焦在創業板上。然而在目前股權分置改革尚未完成,大盤並未走出頹勢的背景下,究竟該如何看待開啟創業板的小風險和不開啟創業板的大風險,怎樣在推進創業板過程中把握好政策的藝術,至關重要。

從國家經濟的戰略高度看,眾所周知,中小企業提供了三分之二的就業機會,不盤活中小企業,就業難題的解決就無從談起。創業板的開通,無論從政策上還是資金上,都能夠起到扶植中小企業發展的作用,通過盤活中小企業化解就業難。

再説擴大內需,實際上,啟動內需關鍵是政府搭台,然後由銀行和民間的資金來唱戲,只有動員民營資金才能進一步提高項目效率。而現在民間資金又如此充裕,它追求安全性、退出性,投資的衝動很強。而啟動民間資金的關鍵就是要建立民間投資的退出渠道,這就要大力發展資本市場。

儘管國家政策一再鼓勵銀行貸款支持中小企業發展,但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最終還是要靠創業投資、風險投資來解決,而創業板的開通為中小企業股權提供了流通的可能性,為創業投資、風險投資提供了退出途徑,而使民間資金與中小企業的發展相結合,其示範帶動作用巨大。

但是,當前資本市場並未完全走出頹勢,即刻推出創業板,重啟IPO,會不會給市場帶來衝擊,引發投資者恐懼,導致目前比黃金還重要的市場信心進一步缺失呢?

從資金方面來説,由於創業板上市企業盤子小,IPO前的股本只要2000萬,相對規模較小。不會對市場造成太大的衝擊,但50家創業板企業上市,對創業投資、風險投資與中小企業結盟的示範帶動作用卻遠遠超過上交所一個上百億的融資項目。

從創業板上市企業的風險來看,深交所要開通的創業板已經不是海外傳統意義上的創業板,是名副其實的成長板(GEM,GrowthEnterpriseMarket)。兩者最大區別,是我國的創業板有盈利標準,同時營業額達到5000萬且要保持30%的成長率。這實際是根據中國國情改良的創業板,是已經過了創業期的創業板。這樣改良的目的,就是因為中國目前不適合發展無門檻或者絕對低門檻的創業板,創業板創業的風險,不能由股民來承擔。

開通創業板,儘管可能會導致人們認為這是市場擴容的信號,對當前擴大內需,提振股市存在一定的投資者信心缺失的風險。但是,這個風險,我們完全可以通過對創業板特點宣傳的到位和政策措施的得當來化解。

首先,從我國資本市場的持續發展來看,現在需要創業板的新題材的注入來激活創業投資和風險投資,帶來新的增量資金,這應該説不是利空。

其次,建立創業板,大力發展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我國已經探討了十年,資本市場不可能永遠這樣停滯下去。打不開創業板這個當前束縛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的瓶頸,後邊的場外報價系統都將被堵塞。因此,從我國資本市場整體發展看,不開通創業板的風險更大。通過掛牌50家中小企業盤活我國以創業投資、證券投資為主要形式的民間資金對更多中小企業的再融資,往股市中引入新的增量資金,甚至有可能是給我國困難中的股市注入一劑強心針。

當前無論從監管者還是從投資人,普遍把開通創業板和重啟IPO當作兩回事,雙重壓力,甚至在討論是先重啟IPO還是先開通創業板。我認為,如果把兩者分開,是兩個利空,把兩者合一,就是一個利好。所以,解決的辦法就是把這兩者統一起來,即明確重啟IPO和開通創業板是一回事,上半年IPO就緊緊圍繞着深交所創業板的開通來進行,而上交所大盤股IPO的重啟,只有當投資人的信心逐步恢復起來的時候才能去考慮,給投資者一顆定心丸。

而在深交所實現二者的統一,是完全可能的。當然,創業板的開通要貫徹從少到多,IPO的.重啟要貫徹從小到大的指導思想,根據市場的發展情況逐步摸索,留有餘地,讓投資人真正感覺,開通一個,利空就化解一個。

目前新股發行制度最不合理的地方就是發行市盈率過高,為二級市場的過度泡沫化埋下了禍根。從市盈率來看,在2006年5月18日新老劃斷之後,再發行的股票是全流通的,這時IPO市盈率應低於股權分置時,但是自那時之後發行的300多隻股票,平均市盈率卻達到了30多倍,最高的中國遠洋(601919)竟達到99倍,而在海外市場全流通的背景下IPO市盈率,平均只有十倍左右。

因此,創業板的開通還必須考慮與新股發行制度的創新相結合,既要避免創業板IPO時就種下暴漲暴跌的隱患,也要為新股發行時減少“大小限”探索新路。應做到以下兩點:

第一,緊緊抓住核心癥結,強化對投資者的全流通教育,要讓大家明白,不能再用股權分置時的高市盈率去申購新股了。只有在監管者、中介機構和投資人都有了全面的全流通觀念,並使之家喻户曉時,我國股市新股發行制度的痼疾才有望根治。

第二,在深交所開通創業板和重啟IPO時,還可探討在新股發行中採用向投資人增量募集和發起人存量股份配售相結合的創新發行模式。即在創業板上市企業IPO時,考慮將IPO總量的一定比例讓大股東發起人的存量股份搭配售出。例如,IPO總量的90%增量募集,10%大股東存量轉讓配售。這樣做,可減少大小限的積聚,而更重要的是,這能讓投資人看到並真實的感受到,上市公司一開始IPO,大股東就開始全流通了。這就真真切切地給申購者提示了全流通的風險。

創業板的開通,還應考慮與能夠覆蓋全國的場外交易報價系統即三板市場的有效銜接。具體説,就是要探索一個全國範圍內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之間的有機聯繫。包括:一,理清創業板和中小板的關係,最終應通過創業板向中小板逐步轉板,實現兩者統一;二,在創業板和三板的關係上,應逐步建立在深交所統一技術支撐和結算的基礎上、由三板掛牌企業向創業板升級轉板的機制。應考慮對三板市場掛牌企業擇優錄取。

此外,必須大力發展區域性的三板市場,例如天津股權交易所作為場外交易市場一個重要的場所和雛形,已獲得了國家政策的支持,在今後的規範發展中,應納入中國證監會的統一監管體系,並找到創業板、中小板與中關村場外交易系統、天津股權交易所之間的對接轉板關係。

這樣,中國資本市場多層次的體系的發展方向,便能清晰地展現在大家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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