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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廣告位合同15篇

户外廣告位合同15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户外廣告位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户外廣告位合同15篇

户外廣告位合同1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本廣告位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廣告位基本情況:

1、廣告位位置:興文縣古宋鎮百家渡橋頭(詳見附圖)

2、廣告牌規格:_長18米,寬6米,面積約108平方米,雙面。

3、廣告牌製作材料:鋼立柱、鋼骨架、面貼鍍鋅鐵皮。

4、廣告畫面:電腦噴繪布

第二條租賃期限:

該廣告位租賃期限為___年,即從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以實際發佈時間為準)。

第三條合同總額和付款方式:

1、廣告牌發佈費總金額共計人民幣:小寫¥___元(含税),大寫___元。

2、上述費用包括乙方對該廣告的建造、報建、年審、發佈一次噴繪布、維護、維修、電費等。

3、廣告發布費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合同簽訂後甲方即支付90%廣告費給乙方,即元整,廣告發布期滿十五天內付清餘款即元整給乙方。

第四條雙方責權:

(一)甲方責任:

1、甲方須及時提供乙方報批報建所需的文件資料,否則因此引發的一切責任乙方概不負責。

2、甲方有權決定廣告發布內容,但必須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

3、甲方須及時向乙方繳交廣告發布租金。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遵守廣告發布、製作的有關規定,一切製作、報批手續及費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擔。

2、在合同期內,除初始畫面製作費由乙方負責,其餘更換廣告畫面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3、廣告牌的外打燈,必須保證有充足的光源,保證每晚亮燈3小時,即夏天亮燈時間為晚上7:00至10:00時,冬天亮燈時間為晚上6:30至9:30時(可根據季節氣候的變化適當調整)。

4、廣告其製作材料、施工費、用電增容、電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和支付,施工安裝均需達到安全生產要求及廣告牌美觀、完整。乙方負責做廣告維修和保養工作。如光源出現故障,乙方應於三天內修復;廣告畫面出現損壞,乙方應於三天內修復;電纜被盜,乙方應於五天內修復。

5、乙方在發佈廣告時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廣告規定辦理好有關手續及繳交有關費用。

6、乙方必須在雙方約定的時間七日內發佈廣告,否則每逾期一天甲方收取乙方壹仟元整(¥1000元)作為滯納金;逾期一個月未完工,則甲方有權取消合同。

(三)租用期內,甲、乙雙方不能無故終止合同,但如因市政或城市規劃要求等原因導致甲方廣告位不能使用時,則雙方不負責任何賠償責任,其租金乙方按甲方所租用實際時間計算。如果雙方同意移址重建,另籤補充合同。

(四)如因颱風、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雙方不能履行合約的,雙方免責。

第五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甲方對此廣告位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租賃權。如甲方續租,須提前兩個月書面向乙方提出申請。

第六條違約責任:

雙方簽訂合同必須信守,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違約方需按當年度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

第七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為準,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委託代表人:

日期:日期:

户外廣告位合同2

甲方(廣告主): 乙方(廣告經營者):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本協議項下的户外廣告發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甲方委託乙方發佈户外牆體廣告,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發佈,發佈期為 個月。具體要求如下:

1、廣告形式: 農村户外牆體

2、廣告位臵: 鄉鎮户外

3、廣告媒體面積: 平方米

4、廣告的材料為: (綠底黃字)防水塗料

5、廣告媒體數量: 塊

第二條 廣告審查

1、甲方應具有廣告所推介的產品、服務的經營資質,保證所宣傳推介的產品、服務和所提供的宣傳資料內容的真實性與合法性,並根據需要向乙方交付報批所需文件;如果因為甲方缺乏相應經營資質,所宣傳推介的產品、服務或者所提供的宣傳資料內容虛假違法,導致廣告不能通過審批,或者遭到行政主管部門的處罰,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乙方負責具體辦理本協議中約定的户外廣告的行政審批手續,對於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資料只進行形式審查,對於文件資料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不承擔責任。乙方應具有户外廣告的經營資質並保證在廣告發布期內擁有對廣告位的使用權;廣告畫面內容應於製作或更換前交甲方查閲,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報批,如因乙方經營資質、廣告位權屬、廣告設計等方面的原因導致廣告發布延期或者被禁止,則乙方必須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乙方索賠。

第三條 牆體制作標準

1、牆體廣告內容為"……………………."。(見附件宣傳口號)

2、牆體廣告製作必須完全按照甲方提供的"牆體制作標準"執行,字體及版面尺寸不允許改動。平均每幅18平方,高度1.2米-1.5米。

3、內容不許添加、減少,否則不予報銷。

4、製作的牆體廣告字跡必須清晰,牆面光滑,保證能正常使用十二個月。

5、牆體廣告顏色要按甲方提供的"牆體制作標準",施工前必須要核對顏色,校對正確後塗刷。

6、製作的每一幅牆體廣告都必須有獨立的編號,不許重號。編號要製版規範,塗刷位臵要標準(牆體右下角)。

7、位臵選擇主要交通(鎮與鎮、鎮與縣)要道明顯處,不允許有遮擋物。

8、廣告製作區域範圍。

重點製作北莊鎮、桑村鎮、東鳧山鎮各行政村及公路沿線,鄉鎮間和村莊間主要道路沿線製作比例不少於30%,平均每幅18平方米。金融業務宣傳方面,每個行政村內製作不少於4幅,分銷業務宣傳方面,每個行政村製作2幅。

9、製作週期為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製作完畢。

第四條 價款及其支付

1、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 ,此價款為確定的、固定不變的;根據實際製作尺寸只可小幅度調整。合同價款中包含以下費用:

(1)廣告位設計、製作、辦理審批手續的費用

(2)乙方為設計、製作廣告所購臵的材料、原料以及使用、租用設備等費用;

(3)運費、維護費用以及因維護需要而支出的費用;

(4)發票税。

2、付款方式如下:

(1)本協議生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乙方開具合同總價款的發票,甲方在收到該發票後1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指定銀行帳户匯款 元。

(2)乙方開具的發票為國税發票。

(3)乙方指定甲方匯款的銀行帳户為:

第五條 其他約定

(1)上報

乙方製作完畢,向甲方提供廣告的照片(照片文件名為: 編號+鄉鎮+村莊+大致方位)、郵政牆體廣告製作明細表(見附件)。

(2)驗收

乙方在牆體廣告製作完畢後向甲方發出驗收通知,甲方在接到乙方驗收通知之日起15日內,對已製作完成的牆體廣告進行驗收,若甲方未能在接到乙方驗收通知之日起15日內完成驗收,則視同驗收合格。

(3)責任

乙方負責户外廣告的製作,自付費用為發佈的户外廣告投保, 承擔廣告製作中和廣告發布期間投訴、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損失。

(4)質保

質保期為12個月,在質保期內,甲方可隨時抽查,如有損失、塗改、被覆蓋的牆體廣告,乙方應在甲方提出要求後3日內重新修復並製作完成。

第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者履行發生爭議時,應本着互利互信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 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向 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正本及合同附件,各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户外廣告位合同3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本廣告位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廣告位基本情況:

1、廣告位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詳見附圖)

2、廣告牌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

3、廣告牌製作材料:鋼骨架、面貼鍍鋅鐵皮

4、廣告畫面:370dpi高精度電腦噴畫

第二條租賃期限:

該廣告位租賃期限為 一 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以實際發佈時間為準)。

第三條合同總額和付款方式:

1、 廣告牌發佈費總金額共計人民幣: (含税)。

2、 上述費用包括乙方對該廣告的建造、報建、年審、製作、發佈、維護、維修、電費等。

3、 廣告發布費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合同簽訂後甲方即付50%預付款,即 元整,廣告發布十五天內付清餘款。

第四條雙方責權:

(一)甲方責任:

1、甲方須及時提供乙方報批報建所需的文件資料,否則因此引發的一切責任乙方概不負責。

2、甲方有權決定廣告發布內容,但必須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

3、甲方須及時向乙方繳交廣告發布租金。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遵守廣告發布、製作的有關規定,一切製作、報批手續及費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擔。

2、在合同期內,除初始畫面外,乙方可根據甲方需要,免費提供更換兩次廣告畫面。並免費在廣告畫面上對廣告主題語進行霓虹燈勾邊。

3、廣告牌的外打燈,必須保證有充足的光源,保證每晚亮燈4小時,即夏天亮燈時間為晚上7:00至11:00時,冬天亮燈時間為晚上6:30至10:30時(可根據季節氣候的變化適當調整)。

4、廣告其製作材料、施工費、用電增容、電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和支付,施工安裝均需達到安全生產要求及廣告牌美觀、完整。乙方負責做廣告維修和保養工作。如光源出現故障,乙方應於一天內修復;廣告畫面出現損壞,乙方應於三天內修復;電纜被盜,乙方應於三天內修復。

5、乙方在發佈廣告時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廣告規定辦理好有關手續及繳交有關費用。

6、乙方必須在雙方約定的時間七日內發佈廣告,否則每逾期一天甲方收取乙方壹仟元整(¥1000 元)作為滯納金;逾期一個月未完工,則甲方有權取消合同。

(三) 租用期內,甲、乙雙方不能無故終止合同,但如因市政或城市規劃要求等原因導致甲方廣告位不能使用時,則雙方不負責任何賠償責任,其租金乙方按甲方所租用實際時間計算。如果雙方同意移址重建,另籤補充合同。

(四) 如因颱風、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雙方不能履行合約的,雙方免責。

第五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甲方對此廣告位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租賃權。如甲方續租,須提前兩個月書面向乙方提出申請。

第六條違約責任:

雙方簽訂合同必須信守,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違約方需按當年度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

第七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為準,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日期: 甲 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日期:

户外廣告位合同4

甲方:濟南德森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使用甲方坐落於濟陽縣媒體廣告式果皮箱的廣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內容

1、租賃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賃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廣告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付款方式

本合同租金一年為壹拾壹萬元整;付款方式為季度結算,所有廣告安裝完畢通知乙方,乙方在三日之內驗收無誤,支付第一季度為二萬七千五百元整,下一季度租金支付方式提前十天;如甲方違約承擔千分之三違約金。

第四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合法擁有本合同約定媒體的廣告發布資格。

2、甲方應按照雙方約定發佈廣告。

3、甲方應對所發佈廣告要及時維護,遇廣告破損、丟失應及時更換。確保廣告發佈設施的正常使用和廣告內容的正常效果。

4、甲方允許乙方在廣告發布期內更換廣告內容,更換製作費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更換。

5、甲方有權按時向乙方收取所約定的租金,但甲方必須保證廣告面的質量。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依照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廣告內容,並對廣告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2、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支付金額、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支付合同價款。

3、乙方必須提交《廣告法》規定廣告發布所需要的證明文件。

4、因甲方因造成廣告無法按期發佈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順延履行。如有延遲發佈將無法實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退還所剩金額。

5、乙方應按時向甲方交納廣告位的租賃費。在租賃期內,乙方有權更換廣告內容,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甲乙雙方須共同遵守,任何一方違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過錯方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因不可抗力因素,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及其它原因,造成廣告無法實施時,可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選擇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免責條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政策性調整,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應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並多退少補。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20xx年x月x日

户外廣告位合同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廣告位租賃事宜,經協商自願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廣告位的位置:廣告位;廣告牌製作材料:。

二、租賃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後,若甲方繼續對外租賃,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租賃權。

三、租金、保證金數額及繳納方式:租金為元,製作安裝費用共計元,合同簽訂後乙方須在三日內一次性繳清上述租金及製作安裝費用。

四、乙方負責到城建、工商、税務等相關部門辦理廣告位施工建設、廣告發布等全部相關審批、備案等手續,並承擔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五、廣告位的設計、製作、安裝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設計製作的廣告牌應符合市政管理等部門的要求,與市容市貌相協調,否則,由乙方負責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按照抗風抗震等標準設計、製作廣告牌,確保廣告牌的質量與使用安全,乙方的廣告牌設計、製作方案應經甲方審查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乙方應選擇具有資質的設計、施工等單位進行廣告牌的設計與施工安裝,施工期間發生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乙方在安裝廣告宣傳牌的過程中,不得破壞甲方樓房的主體及結構。乙方負責合同期內廣告牌的日常維護管理,確保牢固安全,若因廣告位的設施等造成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如有損壞和安全隱患的地方,由乙方及時負責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因廣告牌引發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廣告內容,由乙方負責審查、製作、安裝、發佈,但在發佈前應甲方審查書面同意,廣告內容須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因廣告經營造成工商、税務、衞生、城建等部門的處罰,均有乙方自負。

八、租用燈箱廣告位時,乙方須自行安裝電錶,電費按電錶讀數計算,計費標準為1.5元/度,於每月月底與店鋪租金一併交納。逾期不交,甲方有權停止供電,但不承擔違約責任。廣告牌安裝施工過程中的電費亦由乙方承擔,但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施工方便。

九、乙方必須自簽署本合同後30日內發佈廣告,否則每逾期一天甲方收取乙方伍佰元整(¥元)作為違約金;逾期15天未完工,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廣告位重新對外招租,並沒收已交納的租金、保證金等費用。

十、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沒收租金;如損失不足以彌補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須賠償至足以彌補損失止:

1、乙方原因使租賃房產主體結構或附屬設施損壞,乙方拒不賠償、維修時;

2、乙方侵權造成他人傷害損失不負責時;

3、乙方拖欠租金1個月以上;

4、乙方無故提前終止合同;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轉租或分租的;

十一、廣告牌的燈箱燈,必須保證有充足的光源,保證每天亮燈時間與商場營業時間同步,即亮燈時間為每天至。如光源出現故障,乙方應於一天內修復;廣告畫面出現損壞,乙方應於三天內修復;電纜被盜,乙方應於三天內修復。否則,乙方須向甲方承擔違約金人民幣300元/次。

十二、載明於本合同的甲、乙雙方提供的註冊地址或通訊地址為有效送達地址,如有變更,變更方應在變更前1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原地址即視為有效送達地址。

十三、如遇甲方改建、擴建、政府規劃或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自行拆除廣告牌,甲方不承擔乙方的任何經濟損失。預交的租賃費,甲方按剩餘的天數退還乙方。

十四、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通過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五、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户外廣告位合同6

甲方(承租方):常州****有限公司

乙方(出租方):江蘇****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本廣告位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廣告位基本情況:

1、廣告位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廣告牌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

3、廣告牌製作材料:鋼骨架、面貼鍍鋅鐵皮

4、廣告畫面:370dpi高精度電腦噴畫

第二條租賃期限:

該廣告位租賃期限為一年,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以實際發佈時間為準)。

第三條合同總額和付款方式:

1、廣告牌發佈費總金額共計人民幣:(含税)。

2、上述費用包括乙方對該廣告的建造、報建、年審、製作、發佈、維護、維修、電費等。

3、廣告發布費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合同簽訂後甲方即付50%預付款,即元整,廣告發布十五天內付清餘款。

第四條雙方責權:

(一)甲方責任:

1、甲方須及時提供乙方報批報建所需的文件資料,否則因此引發的一切責任乙方概不負責。

2、甲方有權決定廣告發布內容,但必須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

3、甲方須及時向乙方繳交廣告發布租金。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遵守廣告發布、製作的有關規定,一切製作、報批手續及費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擔。

2、在合同期內,除初始畫面外,乙方可根據甲方需要,免費提供更換兩次廣告畫面。並免費在廣告畫面上對廣告主題語進行霓虹燈勾邊。

3、廣告牌的外打燈,必須保證有充足的光源,保證每晚亮燈4小時,即夏天亮燈時間為晚上7:00至11:00時,冬天亮燈時間為晚上6:30至10:30時(可根據季節氣候的變化適當調整)。

4、廣告其製作材料、施工費、用電增容、電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和支付,施工安裝均需達到安全生產要求及廣告牌美觀、完整。乙方負責做廣告維修和保養工作。如光源出現故障,乙方應於一天內修復;廣告畫面出現損壞,乙方應於三天內修復;電纜被盜,乙方應於三天內修復。

5、乙方在發佈廣告時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廣告規定辦理好有關手續及繳交有關費用。

6、乙方必須在雙方約定的時間七日內發佈廣告,否則每逾期一天甲方收取乙方壹仟元整(¥1000元)作為滯納金;逾期一個月未完工,則甲方有權取消合同。

(三)租用期內,甲、乙雙方不能無故終止合同,但如因市政或城市規劃要求等原因導致甲方廣告位不能使用時,則雙方不負責任何賠償責任,其租金乙方按甲方所租用實際時間計算。如果雙方同意移址重建,另籤補充合同。

(四)如因颱風、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雙方不能履行合約的,雙方免責。

第五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甲方對此廣告位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租賃權。如甲方續租,須提前兩個月書面向乙方提出申請。

第六條違約責任:

雙方簽訂合同必須信守,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違約方需按當年度租金的2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

第七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為準,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章):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委託代表人:

  日期:日期:

户外廣告位合同7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安裝地點和數量、規格

乙方為甲方設計、製作、安裝的户外廣告位於 ;數量為 塊,規格為 。

第二條:合同金額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金額為 元(¥ 元),乙方採用包工包料形式設計、製作,並負責安裝。乙方按照要求,於 月 日前完成所有工作,甲方驗收後以轉賬方式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指定施工地點並按照約定,驗收乙方的製作和施工質量。

2、甲方負責提供廣告內容,並保證內容的合法合規性。

3、甲方按約履行付款。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辦理設置、發佈廣告所需的相關報批手續,負責協調好甲方户外廣告的施工位,不受當地有關方面或村民無端干擾。

2、在製作安裝中的安全問題、質量問題、非甲方原因的進度遲緩問題等由乙方負責。

3、乙方應保證户外廣告正常使用在 年以上。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按同期銀行活期利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由於甲方提供內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造成的罰款,由甲方負責賠償由此帶來的損失。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製作的户外廣告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標準的,除負責無償返工直至符合本合同約定標準外,還應提供本合同約定總價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在合同約定的工期內完成製作義務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總價的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3、因乙方的原因在製作、安裝、維護過程中,造成自身、他人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等事故,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或委託他人執行,否則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第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上級公司留存備查一份。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户外廣告位合同8

廣告主名稱(以下稱甲方):

廣告經營者名稱(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目前媒體實際情況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 廣告項目名稱:

二、 廣告設置地點:

三、 廣告規格/數量:

四、 發佈期限: 自20 年 月 日 至 20 年 月 日止。

五、 廣告製作完工時限: 簽訂合同收到甲方預付款後十伍個工作日內。

六、 完工驗收:

廣告製作完工後,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接到驗收通知書 7天內組織驗收完畢,逾期視為驗收合格。驗收標準為甲方簽署的設計稿件、噴繪小樣。

七、 廣告版面、結構圖紙設計:

雙方商定廣告版面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提供;

1. 簽約時甲方提供廣告版面設計光盤一式 壹 份。

2. 乙方按甲方意圖設計,經由甲方認可。

八、 合同價款(不含版面設計費): (大寫)人民幣 萬圓整(壹年)

(以上價格含 製作費、場地費、發佈費、電費、維修費、政府審批費用等)。

九、 付款方式:

1. 合同簽訂時,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計 元)的定金。

2.廣告發布後經驗收合格一個周內,甲方付清第一年餘款,人民幣 萬元(計 元)。

十、 甲方權利與義務:

1. 向乙方提供廣告發布審批所需的資料,並保證其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甲方提供資料不及時、不完整所耽誤的時間計入發佈期。

2. 監督乙方廣告製作的質量和施工進度。

3. 發佈期間督促乙方修復破損部位,更換損壞材料、修復壞損燈具。

4. 協助乙方做好與有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5. 按合同規定及時付清款項。

十一、 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依法審查甲方提供發佈廣告所需的材料,並承擔審查責任。

2. 依法辦理廣告審批手續。

3. 甲方未按時付款又拒付違約金的,可停止發佈。

4. 嚴格按照雙方商定設計方案圖紙進行施工,確保質量按期竣工。

5. 乙方負責在發佈期限內對框架、線路、燈箱等的保養維修工作。

6. 乙方在簽署之日起開始施工,在發佈期滿內因廣告牌造成任何故障及故障所引發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7. 發佈期間乙方有維護看板之義務,甲方有監督的權利。

8. 廣告發布後每晚亮燈時間為4小時,原則上夏秋季節為19:00-23:00,冬春季節為:18:00-22:00,或按天黑時間隨機調整。

9. 在廣告發布期間,乙方如遇燈具壞損,乙方應於36小時內修復或更換完畢。

10.廣告發布期間,如遇畫面明顯褪色、破裂,乙方負責無償按原畫面進行更換髮布。

十二、 以下原因,工期可相應順延:

1. 甲方要求變更工程量或設計的。

2. 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

十三、 廣告發布期間,如遇不可抗力造成廣告牌損壞及由此產生的連帶責任,由雙方協商按下列方式解決:

1. 在廣告發布期間,如遇颱風11級內,廣告受損,乙方負責恢復,並承擔所有費用。

2. 在廣告發布期間,如遇11級以上台風,廣告受損,雙方各自承擔廣告牌恢復費用的50%。

3. 發佈期內如電源供電終止,則無照明發布時間按正常發佈時間的三分之二計算髮布期。

十四、 因政府行為或其他非乙方責任造成廣告終止,雙方協商按下列方式解決:

1. 按國家法規規定: 户外廣告均屬臨時性建築,如因城市規劃建設需要,應及時無償拆除。

2. 政策性問題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造成廣告牌不能發佈,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甲方可選擇於乙方擁有的同等價值的廣告位繼續發佈。

3. 甲方也可選擇選擇廣告費至廣告發布終止日而終止收費。乙方扣除廣告費總額的30%作為税費及製作費用,餘款為廣告發布費用,根據實際發佈時間,將未發佈的廣告費用退還甲方。

十五、 廣告製作施工及保養維修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如人員傷亡、財務損失等由乙方承擔責任。 十六、 其他約定:

1. 廣告製作完工經驗收不合格,廣告發布期限按驗收合格日期順延。

2. 廣告版面、結構設計圖紙版權歸 甲 方,另一方未經許可不得另作使用。

3. 廣告版面設計圖紙以廣告審批機關審批通過為準。

4. 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

5. 廣告發布期滿後,廣告設置材料為乙方所有。

6. 乙方債務履行後,甲方所支付的定金抵作價款收回。

十七、 違約責任:

1.甲方未及時付款,每超過1天,按合同價款 0.3 %付給違約金,或相應縮短髮布期。未及時付款超過貳拾天,乙方有權拆除甲方畫面,另行發佈廣告。

2.乙方未按期完工,每延期1天,按合同價款 0.3 %付給違約金,或相應延長髮布期。

十八、 同爭議解決方式 :

本合同在履行進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依法向豐澤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公章後生效。

二十、 本合同一式 2 份,甲方執1份,乙方執1份。

二十一、 其它説明:

1. 本合同簽訂地點: 乙方辦公場所所在地 。

2. 甲方的關於稿件確認人、有關往來文書交收人為

3. 本合同所列價款、定金均為人民幣現金。

二十二、 合同附件:

1. 廣告版面圖紙。

二十三、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户外廣告管理規定》執行。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户外廣告位合同9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使用甲方__大門口上方招牌廣告位, 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內容

1、租賃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賃位置:__3、乙方要確保廣告位在使用期間,廣告畫面的整齊性、完整性,須定期對廣告進行維護,遇大風、暴雨等惡劣天氣而造成廣告畫面損壞,乙方要及時更新。

4、 如果因製作質量問題導致畫面嚴重褪色,影響廣告發布效果,製作安裝。

5、廣告採用乙方提供樣稿。廣告牌畫面(或樣稿)所有知識產權等權利歸乙方所有,未經書面許可,乙方不得隨意更改、自行使用或提供給任何第三方使用。

6、甲方應充分了解當地户外廣告審批及相關管理機構對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的各種規定,並預先審查乙方的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對不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甲方應主動要求甲方作出修改,乙方作出修改前甲方有權拒絕發佈。畫面最終以工商等政府部門批覆為準。

8、驗收方式:按設計稿與發佈地現場驗收製作發佈項目的質量及外觀,驗收完畢後雙方蓋章確認,並表明具體驗收時間。逾期 三 個工作日乙方未驗收或者未有任何書面驗收意見,視為驗收合格。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1__年,租賃期時間:__20xx_年__5__月__26__日—__20xx_年__5__月__26_日

第三條 權屬與維護

1、廣告牌產權屬甲方所有,乙方只擁有該廣告看板的使用權。

2、本乙方宣傳廣告內容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有關規定,乙方對此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健康性等負法律責任。

3、因甲方在廣告牌製作、安裝、維護等過程中,發生的任何意外而造成他人權益受到損害的,全部責任與乙方無關。

4、因廣告牌倒塌、脱落、墜落或損壞等造成他人權益受到損害的,全部責任與乙方無關。

5、如甲方發佈廣告與合同約定不符或質量、外觀明顯瑕疵,致乙方驗收不合格,甲方應立即改善。

6、經甲、乙雙方協定,廣告牌安裝截止日期為年月日。

第四條 費用支付及結算

1、租金:廣告位租金為元/年,廣告製作費租金的支付方式:__。

2、合同簽定後,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廣告宣傳專用發票

第五條 合同的解除

1、合同到期後,在同等租金價位上乙方有優承租權。

2、合同解除:合同解除應當簽訂書面解除協議。

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未有法定理由或者本合同規定事由,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第六條 反商業賄賂條款

反商業賄賂條款是本合同之必備條款,與本合同其他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請與本公司(乙方)簽署合同之當事人認真閲讀本條款,同意與本公司(乙方)簽訂並遵守如下反商業賄賂條款:

1、甲乙雙方都清楚並願意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商業賄賂的法律規定,雙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賄賂和貪瀆行為都將觸犯法律,並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2、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對方或對方經辦人或其他相關人員索要、收受、提供、給予合同約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於明釦、暗釦、現金、購物卡、實物、有價證券、旅遊或

其他非物質性利益等,但如該等利益屬於行業慣例或通常做法,則須在合同中明示。

3、乙方嚴格禁止乙方經辦人員的任何商業賄賂行為。乙方經辦人發生本條第二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種行為,都是違反乙方公司制度的,都將受到乙方公司制度和國家法律的懲處。

4、本公司(乙方)鄭重提示:本公司(乙方)反對乙方或乙方經辦人員為了本合同之目的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發生本條款第二條所列示的任何一種行為,該等行為都是違反國家法律的行為,並將受到國家法律的懲處。

5、如因一方或一方經辦人違反上述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之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6、本條所稱“其他相關人員”是指甲乙方經辦人以外的與合同有直接或間接利益關係的人員,包括但不僅限於合同經辦人的親友。

第七條不可抗力條款

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違反合同約定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程度,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賠償損失責任。但違約方應在5日內通知對方,並積極採取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當不可抗力消失時,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八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印章後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並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合同》,該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

乙 方 :

代表人:

代表人 :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户外廣告位合同10

甲方: 乙方:蘇州市富利達廣告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廣告法》及《廣告管理條例》就廣告牌租賃發佈廣告事項,在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則下,雙方達成一致,內容如下:

1、乙方租用甲方位於位置廣告牌。此廣告牌規格為2、廣告牌租賃期為年月日 至日。

3、此廣告牌租賃費用總計元,大寫:元整,費用支付方式為。

合同簽訂支付50%即元,順延50%即元。

4、本合同中,甲方向甲方保證:乙方在此廣告牌租賃期限內,乙方對廣告位置及廣告牌擁有完全的使用權。

5、甲方應保證該廣告牌的安全牢固,如有倒塌因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

6、甲方應保證該廣告位的合法有效,否則如被拆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由雙方各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月 日

户外廣告位合同1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雙贏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_____》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_________安裝户外廣告牌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原則。

第一條廣告名稱、發佈位置

1.1乙方於本合同期內提供廣告位置。

1.2廣告的位置:具_____置由乙方指定。

1.3廣告的使用性質:宣傳,且需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否則一切不利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廣告發布期限

2.1本合同廣告發布期限為_____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甲方如需繼續使用廣告位,應在發佈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向乙方書面提出續簽合同的要求;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該處廣告位的優先發布使用權。

第三條廣告發布方式

3.1甲方負責提供廣告高精噴繪布幔及掛工,乙方負責提供廣告位及施工方便;

3.2廣告的製作要求:由甲方合作廣告公司負責,甲方審定。户外廣告的製作、安裝需符合有關安全要求,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製作、安裝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人身損害事故由甲方負責承擔。

3.2.1廣告的載體形式:户外鋼架結構

3.2.2廣告的規格: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責任

4.1在本合同生效後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租賃,並保證所發佈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

4.2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廣告費。

4.3由甲方與有相關資質的公司合作辦理廣告位使用及廣告發布等相關審批手續,否則一切不利後果由甲方承擔。廣告發布期間如需要更換畫面,由甲方另行通知。

4.4負責廣告設施的管理、維護,防止廣告設施脱落、墜落、坍塌(尤其是颱風、暴雨、冰雹等惡劣天氣經過時),否則一切法律責任及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廣告費及結付方式

5.1本合同廣告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整/年,(小寫):¥ _________元;税費由甲方承擔。物業費、水電費按標準另行結算。

5.2甲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第一年的廣告費_________元,及第二年、第三年的定金_________元,合計_________元,_________整。第二年廣告費_________元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第三年廣告費_________元於____年____月前支付。

5.3廣告費用結付方式:銀行轉帳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名稱: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第六條知識產權

6.1本合同廣告所有權益(包括但不限於知識產權和所有權)歸甲方所有。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乙方如不能按本合同規定時間租賃,在事先徵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順延本合同租賃時間;如未得到甲方同意,每逾期一日,按年廣告費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7.2乙方如逾期15天仍未能按本合同的租賃約定,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仍應向甲方支付1%約定的違約金

7.3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廣告費,每逾期一日,按年廣告費的1%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5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且甲方應按年廣告費30%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7.4如因部分業主反對,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甲、乙雙方互不追究對方違約責任,本合同自動終止,廣告費據實結算。

第八條不可抗力

8.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各方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觀情況。

8.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應當在不可抗力發生的15日內通知另一方,並向另一方提供由有關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

8.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8.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響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時,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履行或終止本合同,並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按甲方實際使用該處廣告位時間及付費標準進行結算。

第九條爭議解決

9.1對於因本合同履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約定可將爭議提交在簽約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相關_____、訴訟費、誤工費等所有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9.2當產生任何爭議及任何爭議正在訴訟時,除爭議事項外,雙方將繼續執行本合同未涉爭議及訴訟的其它部分。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並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矛盾之處,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一條、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户外廣告位合同12

合同編號: _________

簽訂地點: 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讓人: _________

受讓人: _________

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_________》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受讓人通過掛牌交易(拍賣競買)獲得出讓人位於: _________,規格: _________,形式: _________,朝向: _________的廣告位置使用權。廣告序號為: _________。

二、本合同項下出讓的户外廣告位置的用途為發佈廣告。使用年限為_________年,原則上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出現下列情形的按以下約定順延執行:

1.拍賣(掛牌交易)的廣告位已有廣告設施的,給予30日的寬限期,用於辦理設計、製作、發佈等報批手續。

2.拍賣(掛牌交易)的廣告位無廣告設施的,給予60日的寬限期,用於辦理設計、製作、發佈、破路、電增容、園林等報批手續。

三、本合同項下的户外廣告位置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為淨值,相關税費款各自分擔),其中出讓人得人民幣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上繳市財政的城市資源佔用費收取人民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以上款項受讓人必須於成交之日起17日內一次性付清。

四、當事人權利義務:

1.出讓人有權監督受讓人按照合同約定的使用户外廣告位置和發佈廣告行為;

2.當合同解除條件成立時出讓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3.當受讓人未按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受讓人應付合同總額的千分之一的滯納金;超過繳款期限十天以上(含十天)的,受讓人除按規定繳納滯納金外,受讓人還應補交廣告位置使用權佔用時間的資源費(按拍賣、掛牌交易成交價每天的平均價計算),出讓人可以單方解除合同,將受讓人之前所交納的一切款項全部上繳市財政,收回出讓的廣告位置使用權,限期拆除已發佈的廣告,愈期不拆除的由相關職能部門_____。在受讓方欠款末繳交之前,出讓人有權提請相關職能部門暫停受讓人辦理新的有關廣告方面手續,並取消受讓人蔘加同類廣告標的拍賣、掛牌交易資格。

4.出讓人應當為受讓人在其户外廣告位置設置廣告設施和發佈廣告提供方便,並積極協助受讓人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辦理户外廣告發布等相關手續。

5.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户外廣告位置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內,如遇市政建設、城市規劃調整等特殊情況和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確需提前收回使用權,出讓人應當提前書面告知受讓人,並根據收回時的户外廣告位置使用權剩餘年期退還使用費(退還金額以拍買或掛牌交易確認書的價格平均天數為計算年期標準)。

6.受讓人可在取得户外廣告位置使用權的位置上建設廣告設施,經營發佈廣告業務和自我形象宣傳、發佈公益廣告。

7.廣告的設施及其附着物所有權人,在廣告位置使用權期限內,若遇政府徵用、拆除廣告設施及其附着物時,享有受補償的權利。

8.受讓人未經出讓人許可不得擅自轉讓、出租、抵押和贈予全部或部份户外廣告位置使用權,不得擅自改變或增擴廣告版面。

9.受讓人取得户外廣告位置使用權後必須按照拍賣(掛牌交易)設定的規格、尺寸、形式和要求設置廣告設施和發佈廣告,閒置空版面不得超過7天,在沒有商業廣告時,必須發佈自身廣告或公益廣告(內容需經市工商局審核)。具有燈光效果的必須於每日晚_________,夏令時(六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_________開燈,節假日等特殊情況,應按照政府相關管理部門指令開閉燈光。

10.受讓人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政策,不得經營發佈國家廣告法規明令禁止的廣告,自覺維護社會公德。

11.受讓人應按照相關規定,向相關職能部門辦理廣告設施建設審批手續,辦理廣告發布審批手續。

12.廣告位置設施的維護、清洗,實行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對損壞或不潔的設施應及時予以維修和清洗。廣告版面的維護、清洗由廣告經營發佈者負責。因廣告設施損壞或其它原因致使他人受到人身傷害、財物損壞或公共設施損壞的,由廣告經營發佈者負責賠償。

五、合同解除的條件:

受讓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出讓人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受讓人必須在合同解除後三日內按出讓人規定將現場清理完畢,恢復原狀。

1.未經出讓人同意,受讓人擅自轉讓,出租、抵押和贈予全部或部份户外廣告位置使用權的;

2.取得户外廣告位置使用權後,未及時發佈廣告(商業、自身或公益廣告)、閒置造成空版面超過七天的;

3.因違反廣告管理法規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告誡或處罰三次以上(包括三次)的;

4.故意毀損或破壞用於發佈廣告的設施及其附着物的。

5.受讓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按期付款的。

6.受讓人未經出讓人同意,擅自擴大版面,影響和破壞周圍環境或他人利益,或擴大版面後在不影響他人利益和公眾利益及安全前提下,不按拍賣(掛牌交易)的平均價增補使用費的。

六、違約責任:

1.出讓人無正當理由提前收回户外廣告位置使用權的,應當按剩餘年期使用價格的10%支付違約金。

2.出讓人因產權糾紛或因出讓人的其它原因造成受讓人無法設置廣告設施、發佈廣告,視為違約,應支付給受讓人違約金,違約金按照成交價的10%支付或按照剩餘年限使用價10%支付違約金。

3.因受讓人的行為致使合同解除條件成立的,除出讓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繳受讓人已交付的款額外,受讓人還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內將現場恢復原狀,並按剩餘年期使用價格的10%支付違約金,若逾期無法恢復原狀的,視為受讓方放棄對其所設置的用於發佈廣告的設施及其附着物的權利。

4.受讓人違反本合同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及義務,出讓人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受讓人無權請求退還已支付的款額,並按剩餘年限使用價10%支付違約金。

5.受讓人未能按照出讓人規定的形式和要求設置廣告的設施,出讓人有權責令限期整改,若受讓人不按期整改,出讓人有權拆除,拆除費用由受讓人承擔。因受讓人設置廣告設施在施工時,或今後廣告設施在使用過程中損壞,影響到周圍環境或公共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或傷害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6.受讓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時間開閉燈光的,每次未開閉燈光的以人民幣_________元計支付違約金給出讓人,供電部門停電或電源等故障造成不能按時亮燈的除外。

7.受讓人管、護不到位責任,造成廣告設施損壞時,經出讓人三次催告修復,受讓人仍未修復的,出讓人有權組織維修,維修費用由受讓人承付,並按維修費額的50%向出讓人支付違約金。

七、户外廣告位置使用權出讓期限屆滿,户外廣告位置使用權由出讓人無償收回,受讓人的户外廣告使用權隨即終止。對於用於發佈廣告的設施及其附着物,屬受讓人投資設置的,由受讓人自行處理,拆除收回(折舊轉讓或拆除恢復原狀)。

八、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其它本合同無規定的任何事由出現,當事人應視為經營風險,均不免責。

九、其它補充條款:

1.合同簽訂後,受讓人對拍賣(掛牌交易)成交所得的户外廣告,因規劃建設需要拆除、移位,或基礎施工確需破路動工的,由受讓人負責實施。

2.受讓人要按拍賣(掛牌交易)時出讓人規定的統一式樣製作,基礎和結構及其安全性由受讓人按照有關規定請有資質的設計部門統一設計和請有資質的監理公司進行施工監理,並將廣告構架設計圖紙、施工監理合同等文件報市燈管辦備案,領取福州市户外燈光廣告建設許可證後,規範製作、監理施工。

3.如遇市政建設、城市規劃調整等特殊情況和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出讓人確需提前收回受讓人依法取得的户外廣告位置使用權的,出讓人應退還受讓人已交的剩餘年限的佔用費(退還金額以拍賣、掛牌交易確認書的價格平均天數為計算標準),並按照廣告構架使用年限拆舊給予受讓人適當補償,受讓人應按通知規定的時間內及時拆除廣告設施及其附着物,本合同隨即終止。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______項規定的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3份,附件、拍賣(掛牌)標書、規則、成交確認書等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1份,市財政局執1份。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出讓人(蓋章): _________受讓人(蓋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

户外廣告位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情況下,經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1. 合作事項:乙方租賃____大樓外牆廣告位,並支付一定的租賃費於甲方。

2. 廣告設置地點: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號____大樓外牆,具體位置見22.1 《效果圖》。

3. 廣告規格及廣告牌製作形式

3.1 靠____一邊:____米(寬)×____米(高)=____平方米,鋼構架和射燈加電腦噴畫;

3.2 靠____一邊:____米(寬)× ____米(高)=____平方米,鋼構架和射燈加電腦噴畫;

3.3 大樓正面:____米(寬)×____米(高)=____平方米,鋼構架、三面翻和射燈加背膠噴畫。

4.權力與義務

4.1 乙方負責廣告位的規劃和廣告牌形式的設計。

4.2 乙方負責廣告牌的設計、建設、安裝、建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和租賃期內向城市管理局繳交其規定的場地佔用費。

4.3 乙方負責租賃期內廣告牌、三面翻機構、廣告畫面、電氣照明系統等申報、安裝及維護,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費用。

4.4 乙方負責租賃期內廣告牌的一切招商工作,所有收益歸乙方所有。

4.5 乙方建設廣告牌時,不得隨意加建或更改經由甲乙雙方確定的廣告牌尺寸、廣告牌形式及廣告牌的結構,以免影響建築物結構,如因現場條件的限制,可建議可行的解決方案,與甲方協商解決。

4.6 乙方與甲方協商並取得認可後,有權將此廣告牌經營權外包給第三方,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4.7 乙方在租賃期內發佈的廣告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國家法規,並承擔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國家法規而產生的責任。

4.8 乙方確保在同等條件下,____大樓的租户和業主擁有優先投放廣告的權利。

4.9 乙方承擔廣告牌圖紙審核費(______萬元內)、設計費(______萬元)、鋼結構安裝施工資質掛靠費(______萬元內)、甲方工程師驗收費(______萬元);如在簽訂合同後,因圖紙審核費、甲方工程師驗收費額外增加或甲方的原因而產生其它的費用,乙方無需負責。

4.10 甲方有責任協助公關____省____市城市管理局、____省____市規劃局等政府行政部門,令該受租賃的廣告位置可按規定發佈廣告,及協助乙方獲得該位置的廣告發布權。

4.11 建設期間,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創造有利的施工環境,安排好場地、用電及協助溝通的人員。

4.12 甲方作為建築物業主對廣告牌擁有建議權和驗收權。

4.13 甲方有義務監督廣告牌的運作是否正常,如見不正常,即通知乙方。

4.14 甲方有責任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按乙方的請求,設定有利於招商的條件或環境(如:幫助乙方收集並提供租户的聯繫資料;介紹租户給乙方認識;協助乙方設立招商電話等等)。

4.15 甲方享有建築物業主的權利,有責任在乙方的付款期內以書面的形式向乙方催收場地租賃費,並享有乙方付予的場地租賃費。

5.場地建設期: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 ,如遇 不可抗力因素,時間相應順延;

6.場地租賃期及租賃費:

6.1 完工並驗收合格之日或 二零零 年 月 日(兩者取早發生的時間)至 二零零 年 月 日,即 年時間;

甲方:

乙方:

户外廣告位合同1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乙方使用甲方廣告位併發布廣告事宜達成協議,訂立以下條款,以備雙方恪守:

第一條 甲方同意將以下廣告位在以下期間提供給乙方使用,供乙方在該廣告位發佈與汽車配件行業相關的廣告。

1.廣告位編號: (詳見示意圖)

2.廣告位規格: ,面積: ㎡

3.廣告位使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

第二條 價款及支付期限

1.廣告位使用費 元,大寫 。

2.上述價款在本合同簽訂後同時,乙方將全額價款支付給甲方。

3.上述價款不包含由甲方代收代付的電費和其他必要的維護費。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廣告位所有權歸屬於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收取使用費和其他維護費。

2. 甲方有權對乙方發佈的廣告內容是否符合甲方市場的業態進行審核,未經甲方核准的廣告內容,乙方不得發佈。

3.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在滿足本合同約定的條件時,甲方有權在本合同期屆滿前單方解除合同,且將該廣告位收回自用或者供他人使用;本合同期屆滿後,甲方有權選擇他人使用該廣告位。

4. 廣告位的框架由甲方統一設計、製作和安裝,框架的設計、製作和安裝費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使用該廣告位,在本合同期屆滿後,乙方在同等的條件下有權優先與甲方簽訂該廣告位的使用合同。

2. 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使用費、電費和其他維護費。

3. 遵守甲方市場的統一管理;相關廣告內容需與甲方市場的經營範圍相吻合,且發佈前經過甲方的核準。

4.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對該廣告位進行任何分割或整體轉讓、轉租。

5. 乙方發佈的廣告需要到廣告管理部門審批、備案的,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費用自行承擔。乙方負責辦理市容管理部門的審批手續。

6. 乙方發佈的廣告不得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規範和法規的要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7. 乙方承擔該廣告的電費及其他維護費。

8. 對畫面陳舊、髒污等需及時進行更換,不得因此影響甲方的形象。

9. 乙方有義務全面做好廣告牌的日常維護、清理和更換等工作;乙方施工人員在安裝、維護、清理過程中出現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等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無關。

10. 乙方在安裝、維護廣告過程中不得破壞廣告位的框架,也不得有損其他人廣告的行為,否則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不可抗力及免責

1.不可抗力是指在簽訂本合同時不能預見,不能克服的力量。

2.發生不可抗力產生的損失,雙方自行承擔,互不追究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和違約處理

1.合同簽訂後,乙方不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期限和金額支付廣告位使用費的,不按合同規定時間交付租賃金及其它費用,或不依法辦理廣告的審批的,甲方有權單方面權解除合同,收回廣告位,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拒不履行第四條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按照乙方違約處理,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着誠信和公平的原則進行協商處理。

2.本合同到期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續租的權利。

3.發生糾紛且協商不成的,由原告方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户外廣告位合同1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廣告法》及《廣告管理條例》就內容廣告發布有關事項簽定本合同並共 同遵守:

一、廣告形式: 城市LED大屏

二、廣告位置: 秦皇島市海港區迎賓路與港城大街交叉口LED大屏

三、廣告規格: 19秒

四、廣告期限: 自20 年7月1日至20 年6月30日,共計1年。實際發佈時間以《驗 收報告》中確認的發佈時間為準。

五、廣告價格:

1、廣告費: 20 00元 貳拾萬元整

2、廣告費的支付: 簽定合同後15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廣告費全款,計20萬元。

六、雙方責任:

1、乙方負責户外廣告報批手續,廣告稿樣審批,驗收及發佈期的保修維護。

2、乙方負責提供LED大屏,乙方負責將廣告視頻報有關部門審批,審批不合格,稿 樣退回甲方修改。

3、乙方收到甲方全款後,應按照時間及時播放

4、甲方應按期付款,如甲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廣告位置不予保留。

5、廣告發布期間,如因乙方責任造成廣告發布終止由乙方承擔責任;如因甲方責任造 成廣告發布終止由甲方承擔責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廣告發布終止,甲乙雙方友好 協商解決。

七、合同續簽:

合同期滿前1個月,雙方可重新商討延長本合同事宜。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權。 如合同期滿甲方未辦理續簽手續,甲方不再享有優先權,廣告位置不予保留。

八、任何一方違反合同,雙方協商不成,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 訴。

九、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2、合同中未盡事宜或本合同如需修改,可簽訂補充合同。

3、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標籤: 户外廣告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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