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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廣告製作合同

簡單廣告製作合同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簡單廣告製作合同,歡迎閲讀與收藏。

簡單廣告製作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現就商業批發市場內看板、F柱廣告,廣告發布簽定本合同:

一、廣告發布的規格及數量、地點及價格:

二、合同期限:壹年。

三、廣告發布日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廣告發布費用:人民幣伍拾萬伍千圓整(RMB:505000元)。

五、付款方法:合同簽定後甲方付廣告費的100%。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畫面提交:甲方在張掛廣告畫面前,應及時將畫面內容交與乙方,供乙方進行廣審和製作發佈。

2、廣告發布繳費:甲方應如約及時付給乙方有關費用。

3、畫面審批:廣告發布前甲方應該及時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廣告審批相關文件供乙方進行廣審,並對提供文件承擔法律責任。

七、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利依約收取有關廣告發布費用。

2、在施工過程中,施工的安全由乙方負責。廣告發布期間,廣告的安全由乙方負責。

3、以上的費用包括廣告的審批以及製作、發佈的費用。

八、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時如期支付廣告發布費,應按廣告總金額每日千分之四支付乙方違約金,如甲方拖欠廣告發布費超過30天,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對是否解除合同進行明確,同時要求甲方支付相關賠償費用。乙方有權將廣告另作他用。

九、不可抗力、政府行為

1、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客觀情況。

2、一方因為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義務,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在合同的期限內提供證明和可能的解決方法,否則視為不可抗力因數不成立。

3、政府行為,道路改造或行政命令致使廣告不能繼續發佈,則終止廣告合同的執行,乙方按未發佈的天數返還甲方的廣告費,或另行商議廣告移位。

十、爭議解決辦法

因本合同或因合同履行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發佈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另行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20XX年X月X日 20XX年X月X日

標籤: 廣告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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