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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購銷合同8篇

【優】購銷合同8篇

隨着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購銷合同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優】購銷合同8篇

購銷合同 篇1

甲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日期: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買賣標的

1.名稱:

2.品種:

3.數量:

4.計量單位和方法:

5.質量等級: ,確定標準後封存樣品,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二條 包裝

1.包裝材料及規格:

2.不同品種等級應分別包裝;

3.包裝要牢固,適宜裝卸運輸;

4.每包品種等級標籤清楚;

5.包裝費用由 方負擔。

6.包裝物由 方供應,包裝物不回收,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三條 價款

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在合同執行期內遇有政策性調整時,按新價格執行。

2.價格遇到市場價格波動超過%(含),由當事人協商議定。

3.價格確定後,無論發生何種情況均不予調整。

第四條 貨款結算

1.貨款的支付方式,按照以下 項規定辦理。

(1)合同生效後三日內甲方一次性付清貨款。

(2)甲方自提,現款現貨,貨款兩清。

(3)預付貨款總額的%,餘款在貨到後以一次付清。

(4)其他:

2.實際支付的運雜費,按照以下 項規定辦理。

(1)運雜費由乙方承擔。

(2)運雜費由甲方承擔。

3.貨款的結算方式按照以下項規定辦理。

(1)現金或現金支票結算。

(2)銀行電匯或銀行票匯結算。

(3)銀行轉帳結算。

4.開具發票類型:開具發票類型按照以下 項規定辦理。

(1)税率為17%的增值税發票。

(2)税率為4%的普通商業發票。

(3)售貨收款憑證。

第五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方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實行送貨的,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 (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代運的`,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並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3)實行提貨的,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甲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2.保險

(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3.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

第六條 產品驗收

1.驗收時間:甲方應在收到產品之日起日內組織有關人員會同乙方人員進行驗收。

2.驗收標準:以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重量允許有誤差,允許含水分為%。

3.異議: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質量不合規定,應妥為保管,並在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如甲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所交產品符合合同規定。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 日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 風險負擔

產品毀損、滅失的風險,在產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擔,交付之後由甲方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條 其它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根據相關法律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應提交 相關部門仲裁。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購銷合同 篇2

供方: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

需方: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項目)的鋼材購銷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概況

1、工程名稱: (全稱)

2、工程地點: 市 路 號

3、供貨期:從 年 月 日至 (工程主體完工)止。

第二條 產品名稱、商標、規格、生產廠家、數量、金額及供貨時間:略

備註

1. 生產廠家必須是 ,所有材料均為定尺(9米或12米)。

2. 具體數量由需方按計劃確定並通知供方在指定時間內送貨。

3. 每批鋼材的單價按當批雙方確認的執行價,執行價包括裝車費、運輸費、卸車費。供方鋼材價格高於市場價經協商不成時,需方有權與其他供應商發生鋼材購銷關係。

4. 結算按當批貨物確認的執行價以及實際供應數量進行結算。

5. 合同採購鋼材數量約 噸,超出部分雙方需另訂協議。

6. 若需方經質量檢測,發現鋼材存在質量問題,由此引起的損失及責任由供方全部承擔。

第三條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國家現行標準執行:線材、圓鋼符合GB1499.1—20xx,螺紋鋼符合GB1499.2—20xx。

第四條:交(提)貨地點、方式: 市 路 號

工程的指定位置。

第五條: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線材過磅;直條理論計重(供方提供清單),重量偏差超出標準範圍,則按實際過磅數量結算,且過磅費用由供方負責。

第六條 包裝標準:成捆成件,銘牌齊全。

第七條 隨機備品:附相關產品質量證明書三份,並加蓋供方公司公章。

第八條 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供方鋼材進場時必須由需方指定的材料員 (身份證: )驗收並開具收條,經雙方簽字確認後,方可作為結算的依據。

第九條:結算方式:採用 方式結算。

(1)每批鋼材從需方指定材料員驗收並開具結算憑證,結算憑證應由項目負責人簽字確認後方可付款,需方若在 天內付款的,按合同約定單價結算;若超過 天,則從第 天開始按實際所欠款的鋼材數量(按總量的平均單價計算)每天賠償 元/噸(賠償金額不得超過所欠貨款的 %)。供方在收到貨款後5天內開具等額税務發票給需方,否則有權拒絕付款。

(2)從開始供應鋼材之日起,每月 日供需雙方辦理當月結算,結算憑證應由項目負責人簽字確認後方可付款,需方若在 天內付款的,按合同約定單價結算;若超過 天,則從第 天開始按實際所欠款的`鋼材數量(按總量的平均單價計算)每天賠償

元/噸(賠償金額不得超過所欠貨款的 %)。供方在收到貨款後5天內開具等額税務發票給需方,否則有權拒絕付款。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供方必須保質保量及時組織鋼材供應,需方應提前三日列出所需鋼材清單提供給供方。如不能按時交貨的,應向需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的違約金,需方有權另行採購。

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因此導致的甲方工程停工或規格代換引起的經濟損失,供方應賠償需方的實際損失。

(2)供方供應的鋼材經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需方通過電話或書面通知供方,供方兩天內必須退貨並換貨,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供方承擔。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雙方無法協商一致,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供方必須遵守需方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相關規定。

第十三條:本合同壹式 份,供方 份,需方 份,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每次送貨前應擬定一份認價書,經雙方簽字確認後作為附件與此合同同時生效。

供 方: 需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日 期: 日 期:

購銷合同 篇3

供方: 需方: 合同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供需雙方協商,雙方就煤炭購銷事宜訂立如下條款:

一、煤炭價格:煤炭價暫定為 調整煤炭價格。

二、質量標準:發熱量 4500 大卡以上(含 4500 大卡) ,揮發份大於 15%以上, 含硫量小於 1%以下。

三、驗收標準:以供方煤場取樣化驗為標準。需方購煤時,發現供方煤炭發熱量 低於 4500 大卡、摻雜矸石、泥巴,需方有權拒絕收貨,供方無權干涉並退回需 方煤炭預付款。

四、交貨地點:在供方煤場交貨,煤炭以需方過磅為標準。

五、運輸方式:由供方用火車運輸,運費和雜費由供方承擔。

六、結算方式:每月結算一次,需方向供方提供五證複印件作為開票依據,需方 必須具備一般納税人資格,供方方可向需方提供 17%增值税專用發票。

七、未盡事宜雙方另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原始合同同樣有效。

八、解決糾紛的辦法:如有違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當地人民法院起 訴。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持一份,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

供 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户行:

帳號:

税號:

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方

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開户行:

帳號:

税號:

日至 年 月 日止 需 方 元/噸(含税) ,供方根據市場變化情況

購銷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決定:

1、現甲方決定購買乙方燈具系列產品,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質量有保證的產品。

2、產品質量保證期限為貳年,除應急產品和軟燈帶為壹年。

3、如產品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非人為損壞)乙方有責任負責維修或更換(具體事宜根據情況雙方協商制定)。

4、自合同簽訂之日起25日內乙方需保證甲方的'貨物供應。

5、合同簽訂後甲方需向乙方預付30%的貨款作為定金,剩餘貨款貨到烏魯木齊乙方通知甲方,甲方付清剩餘65%貨款。餘下5%的貨款作為質量保證金,兩年產品無質量問題甲方全額付給乙方。

6、具體訂貨數量、金額和單價以合同清單為準。(後附產品明細清單)

7、違約責任:按照相關法律程序辦理。

8、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9、甲方燈具如有剩餘未用完,在不影響銷售的情況下,可以退換貨。

10、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1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銷合同 篇5

甲方: (醫療機構)

乙方: (中標人或者配送企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湖南省公立醫療機構網上藥品集中採購實施方案(試行)》、《湖南省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為確保藥品網上交易的順利進行,明確交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標準藥品購銷合同範本。

第一條 甲方須根據乙方在湖南省藥品集中採購交易平台上所提供的藥品信息,以網上採購的形式採購臨牀需要使用的藥品,甲方通過交易平台向乙方發送電子訂單通知,乙方據此供貨;雙方確認後的電子訂單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乙方對甲方通過交易平台發出的電子訂單通知,自甲方發出電子訂單通知起一個工作日內必須確認。

中標人與藥品經營企業簽訂的委託配送協議書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須按甲方採購藥品訂單向甲方供應藥品。

第三條 乙方應保證甲方在使用藥品時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關專利權、商標權或保護期等方面的權利的要求。

第四條 乙方所供應藥品的質量應符合國家藥品相關標準,藥品包裝、質量及價格須與交易平台上中標(掛網)藥品的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應的藥檢報告書,並將藥品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五條 供貨期限

乙方應自確認甲方訂單通知起一個工作日內交貨,最長不超過48小時;急救藥品乙方應在4小時內送到。

第六條 供貨價格與貨款結算

(一)供貨價格:按交易平台所公佈的中標藥品價格執行,該價格包含成本、運輸、包裝、伴隨服務、税費及其他一切附加費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政策性調價,按平台更新後的價格執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藥品。

(二)貨款結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藥品之日起按合同約定的時間進行貨款結算。

第七條 藥品驗收及異議

甲方對不符合質量、有效期、包裝和訂單數量要求的藥品,有權拒絕接收,乙方應對不符合要求的藥品及時進行更換,不得影響甲方的臨牀應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產品失效或質量下降的,自行負責。

第八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通過交易平台以外途徑購買替代中標(掛網)藥品,承擔違約責任;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收貨或違約付款的,應當承擔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以上兩種情形,乙方有權向當地藥品集中採購聯席會議辦公室舉報。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確認甲方發出的訂單通知後拒絕供貨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乙方所供藥品因藥品質量不符合有關規定而造成後果的,按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以上兩種情形,甲方有權向當地藥品集中採購聯席會議辦公室舉報。

第十條 合同當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不可抗力”係指那些合同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合同某一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合同雙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對方。除另行要求外,合同雙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後,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由於藥品生產企業關、停、並、轉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並提供省級以上藥監部門證明,雙方可以解除就相應藥品的購銷合同,合同如需變更,須經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湖南省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實施方案》和《湖南省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監督管理辦法(暫行)》執行。仍然無法確定的,經雙方共同協商,可根據以上兩個文件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因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將爭議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合同期內發生的有關網上交易的各項事宜,均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附則:

1、甲方和乙方應當在中標(掛網)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簽訂藥品購銷合同。

2、藥品購銷合同簽訂後,甲方和乙方不得再訂立背離該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所謂實質性內容,是指中標(掛網)藥品價格、貨款結算辦法、價格優惠等涉及甲方和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合同內容。更不允許甲方以任何方式,在簽訂藥品購銷合同後向乙方索取額外的利益。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提交履約保證金。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註冊地址: 註冊地址:

法人代表(簽名): 法人代表(簽名):

簽章日期: 年 月 日 簽章日期: 年 月 日

購銷合同 篇6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就甲方購買乙方標識牌事宜,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合法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一、 合同標的及價款

1.1產品規格,數量,價格詳見附件清單。

1.2 貨物運輸及費用由乙方負責。

1.3 本合同總價為人民幣 元整(¥ 元)。(含税到工地價)

1.4本合同總價包括但不限於材料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等貨物卸至交付地點前的一切費用和支出,裝卸費由乙方承擔。

1.5 貨物卸至交貨地點至交付前的保管責任及費用由乙方負責。

二、貨物交付

2.1交貨日期:年月日(已物流收件之日計算)。

2.2交貨地點:

2.3貨物卸至交貨地點後,甲乙雙方共同對貨物外觀質量、規格、數量等進行清點。

2 . 4乙方交付的貨物若未按合同及附件要求製作的,有瑕疵或損壞的,乙方在10天內免費更換補齊並寄到交貨地.

三、付款

3.1貨物抵達現場檢驗合格經甲方確認後,甲方在 7個工作日內,付清合同款項;

3.2乙方收取貨款前五個工作日內,須向甲方開具合法有效發票,乙方逾期提供發票,付款時間順延。

四、質量標準

4.1乙方提供的貨物必須符合現行國家合格質量標準及合同約定的規格要求。

五、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在不可抗力發生後2天內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後,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六、 違約責任

6.1 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人民幣500元的`違約金。乙方支付違約金後仍需履行交付貨物的義務;如乙方逾期 5 天仍未交齊貨物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應按合同總價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6.2如經兩次更換,貨物質量仍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未按甲方要求換貨、退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全額返還甲方已付款項,並按合同總價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 其他

7.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7.3 有關本合同條款的修改、補充和變更,均應以書面形式進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7.4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乙方壹份、甲方叁份。

7.5 乙方需提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法人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相關資質證書等有效複印件。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聯繫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聯繫地址: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購銷合同 篇7

印花税與購銷合同印花税與購銷合同印花税與購銷合同 印花税是以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應税憑證的行為為徵税對象徵收的一種税。印花税因其採用在應税憑證上粘貼印花税票的方法繳納税款而得名。 在我們單位中印花税繳納最多的是簽訂購銷合同時所繳納的。在印花税中購銷合同的範圍包括供應、預購、採購、購銷結合及寫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納税人為立合同人,印花税按購銷金額的0.03%貼花。由於採購合同和銷售合同的歸集問題和保管的部門多,對於徵管帶來了諸多不便。因此,有的省份採取核定徵收的辦法徵收印花税,購銷合同核定徵收採購合同改按採購金額的一定比例計徵、銷售合同改按銷售金額的一定比例計徵,具體比例由各省地税局根據典型調查後確定的。在我們省根據《山東省地方税務局印花税核定徵收管理辦法》,我們是

採取核定徵收的方式來徵收印花税的。

由主管地方税務機關依據納税人當期實際銷售(營業)收入、採購成本或費用等項目及確定的核定徵税比例,計算徵收印花税。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印花税税額=銷售(營業)收入(採購成本、費用等)×核定比例×適用税率

規定的購銷合同印花税核定徵收控制比例如下:

1、工業企業:採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税,按不低於採購金額的50%和適用税率計算繳納;銷售環節應納的印花税,按不低於銷售收入的50%和適用税率計算繳納。

2、商業批發企業:採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税,按不低於採購金額的40%和適用税率計算繳納;銷售環節應納的印花税,按不低於銷售收入的40%和適用税率計算繳納。

3、商業零售企業:採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税,按不低於採購金額的20%和適用税率計算繳納。

4、建設施工企業:採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税,按不低於採購金額的40%和適用税率計算繳納。

5、外貿企業:採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税,按不低於採購金額的40%和適用税率計算繳納;銷售環節應納的印花税,按不低於銷售收入的`70%和適用税率計算繳納。 因此對於我們單位應按照銷營業收入或成本乘以50%再乘以0.03%來計算應納的印花税,例如我們與乙公司簽訂輕卡銷售合同,合同上註明的銷售額300萬則我們單位與乙單位應分別繳納印花税3000000*50%*0.03%=450(元),但是可能會存在有些業務沒有簽訂合同,有的簽了合同的也沒申報,

所以我們也可以以反映在報表上的銷售額為依據計算購銷合同印花税。對於購銷合同中所包含的增值税應分情況進行處理: 1、凡是簽訂的購銷合同,應分別填寫價款、税款的,在計算繳納印花税時,以價款數額計税貼花。 2、在簽訂購銷合同時,如價格內註明是含税價,在計算繳納印花税時,應按增值税税率從價款數額中減除增值税後計算印花税。 3、在簽訂購銷合同時,如果沒有註明含税價或增值税税款的,應按合同所載金額計税貼花。印花税納税申報工作均由納税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並指定專人負責各項應税憑證的管理、印花税的貼花完税工作、按規定填報印花税納税申報表。印花税納税單位使用印花税票貼花完税的,使用繳款書繳納税款完税的,以及在書立應税憑證時由監督代售單位監督貼花完税的,其憑證完税情況均應進行申報。凡印花税納税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税務局報送《印花税納税申報表》或《監督代售報告表》。只辦理税務註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税納税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税務機關申報上年税款。印花税的納税期限是在印花税應税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税的。對實行印花税彙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購銷合同 篇8

供貨方: (以下簡稱供方) 需貨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供需雙方經充分協商,特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 供貨內容:

供方為需方提供建築用各種規格的漣鋼、萍鋼鋼材總量約6000噸,供貨的規格、數量以工程施工實際情況為準。

二、 價格及結算方式:

1、送貨價格為:螺紋鋼按提貨當日長沙市場同規格行情價每噸下浮50元;線材按“我的鋼鐵網”長沙市場同規格行情價確定。

2、供方根據需方實際要求,供方同意墊資1000噸鋼材,墊資時間一年。墊資達到1000噸以後每筆現款交易。對於墊資鋼材款需方按2分息支付供方利息,利息每兩個月支付一次。

三、 質量標準:

供方按國家相關質量標準提供建築用鋼材。

四、 供貨和簽收

1、 需方提前三天向供方提供鋼材需求清單,供方接到需方通知三天內組織貨

需方指定 (身份證號

碼: ,電話: )為需方貨物接收人,負責供方所有到場鋼材交接工作。

2、 供方材料到達工地現場後2小時內,需方貨物接收人按需求清單和送貨清單對所到鋼材的單價、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清點核對。需方貨物接收人核對認為有差錯時,應立即電話通知供方,供方應在接到電話通知12小時內派人員到現場重新清點核對。

3、所供鋼材需方核對無誤後,需方接貨人應當即在供方送貨清單上簽字確認,送貨回單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

五、驗收方法:

1、供方隨貨提供相應廠家質量證明書和出廠合格證。

2、鋼筋表觀質量應該符合國家標準。

3、鋼材到工地先送檢,檢測合格後再使用。未送檢就使用或送檢不合格使用所造成的損失由需方承擔。如果鋼材送檢不合格,需方應及時通知供方,供方應無條件退換並承擔退換鋼材所產生的費用。

六、 其它事項:

1、 鋼材款供方提供發票。 需方非質量問題中途退貨,拒絕接貨,則需方應向供方支付該批次鋼材貨款總額10%的違約金。

2、 需方臨時變更需求清單時,供方交貨日期相應順延;在已發貨的條件下,需方臨時變更需求清單須事先徵得供方的同意,未對供方造成影響的前提下,供方應滿足需方需求。

3、 變更接貨人,需方應在交貨前5天通知供方,交貨前需方應將新的接貨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和需方授權書交於供方。

4、 供方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不能交貨時,需方可以另行採購,供方還應向需方支付不能交貨部分的貨款總值10%的.違約金。

七、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只限於戰爭、地震、水災、火災、雪災)的影響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應及時向合同另一方通報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並根據實際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如果發生糾紛,當事人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 其它條款:雙方提供的電話、聯繫方式必須真實有效,長期處在暢通狀態。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內,任何一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均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持兩份。

供貨方:{蓋章} 需貨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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