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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資企業合同(範本)

中外合資企業合同(範本)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中外合資企業合同(範本),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中外合資企業合同(範本)

中外合資企業合同(範本)1

簽訂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合同期限的約定需明確具體,應當明確規定合同期,應當明確規定合同期為何年何月何日起至何年何月何日止,不應簽訂沒有明確合同期限的合同。

(2)工資標準的規定,應避免使用模稜兩可的語言約定,可明確規定日薪或年薪的數額,津貼、獎金的發放也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約定。

(3)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和福利待遇,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降低勞動保險的費用和勞動保護和福利待遇標準。關於醫療保險的約定,更須詳盡、具體。

(4)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控制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如果用人單位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須徵得勞動者的同意,但每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

(5)要明確約定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條件,除法定合同變更、解除條件外,當事人還可以具體約定合同變更、解除的條件,如果沒有法律明確規定或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變更、解除條件的發生,任何一方不得變更、解除合同。

中外合資企業勞動合同範本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系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現聘用 (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勞動合同制職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為期 。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為試用期。

2. 在試用期內,甲方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即行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支付當月出勤工資和政府規定的補貼。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

2. 甲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變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必須服從。

3.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2.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按照國家和公司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高温保健食品。

第四條 工作時間

1. 甲方實際每週工作5天(40小時),休息2天。

2. 甲方確因工作(生產)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一定的補償,或者給予相應時間的調休。

3.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4. 乙方如有正當理由,經過申請批准,可請事假。甲方不負責發放事假期間的薪酬、獎金和補貼(除國家規定補貼外)。

第五條 勞動報酬

1. 按公司現行工資制度確認乙方月工資 _______ 元。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新制度予以調整。

2. 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 _______ 日。

3. 甲方將根據公司的經濟效益和對乙方的工作考評結果,按其所擔任的職、級,不定期調整乙方的工資。甲方還將按董事會制定的各有關規定及職工的勞動態度、工作效率,給予獎金和津貼。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 甲方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為乙方向有關部門投保養老保險、失業保險,乙方除養老保險外的社會保險按《 _______ 》規定執行。

2. 在職中國職工因工受傷的醫療、生活費用,以及死亡喪葬費和家屬撫卹費,參照本市國有企業標準,由甲方承擔。

工傷經過醫療終結後,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但尚能工作的,由單位分配適當工作。

3.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合同期內,工作時間在1年以內,累計享有醫療期3個月,以後工作時間每增加1年,可相應延長醫療期1個月,但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對在企業工作20年以上以及在生產經營中表現卓著有較大貢獻的,醫療期可由甲方決定適當延長。醫療期間的生活費用、醫療費用,以及死亡喪葬費和家屬撫卹費,參照本市國有企業標準,由甲方承擔。

4. 甲方依照政府規定向乙方支付獨生子女費、幼托費、交通補貼、回族津貼等福利費用,並積極辦好必要的集體福利。

第七條 勞動紀律

1.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 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

3. 乙方觸犯國家的法律,被判刑、勞動教養的,以及被除名、開除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條 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規定

1.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

(1) 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乙方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按甲方“員工守則”及獎懲辦法規定可以辭退的;

(3)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 甲方因生產經營變化,企業調整而多餘的職工;

(5) 企業宣告解散或合營期滿的。

中外合資企業合同(範本)2

本合同由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_________有限公司工會(以下簡稱工會)簽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簽訂本合同,用以明確和調整雙方合作共事的權利和義務的關係。

第二條 工會代表中方職工(以下稱簡職工)整體的利益,依據本合同的原則,指導職工正確處理和公司的勞動關係,並監督和調整這種關係。

公司用以和職工個人確定勞動關係的合同,不得與本合同相悖。

第三條 本合同是雙方為促進公司發展,尊重和調動職工積極性應遵守的共同準則。

雙方在有關法律、法規範圍內,遵守不低於有關職工就業、勞動報酬、勞動保險、勞動保護、生活福利、退休養老和各種節假日等方面的規定,並努力提供儘可能高的水平和標準。

第四條 公司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利益的權利。公司制訂各項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均應符合本合同的原則並應有工會代表參加,聽取工會意見,取得工會合作。

工會有義務支持公司的生產、經營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權益,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勞動合同,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促進公司發展。工會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會會議(包括預備會議)。

第二章 職工聘用

第五條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本着擇優錄用的原則,有權招聘職工。

公司招工計劃及實施情況應向工會通報。

第六條 公司分別與職工簽訂個人勞動合同。在簽訂個人勞動合同之前,工會和公司應指導職工明確履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及違約責任的處理。工會有權監督個人勞動合同執行情況。

第七條 公司制度和修改個人勞動合同標準文本,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八條 因履行個人勞動合同而發生的勞動爭議,按勞動爭議調解程序處理。

第三章 工作日製度

第九條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情況,以不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實行本公司工作日製度。

第十條 公司有責任不斷改善生產管理,嚴格控制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儘可能避免或減少加班加點。

長時間或長期加班加點以及在公休節假日大範圍加班時,應徵得同級工會同意,並給職工另發加班加點工資,其待遇應高於正常工資水平。

嚴重有損職工身體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會有權支持職工拒絕執行。

第十一條 在夏季高温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下,工會可以建議公司減少工作時間。

第十二條 公司執行政府規定的各類節假日製度。

公司在制訂本公司休假制度時,應聽取工會意見。

第四章 工資和津貼

第十三條 公司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和實際需要,確定本公司工資制度,併發放各類專項津貼。

第十四條 工會在每年3月份根據生活物價指數和勞動力資源狀況變動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工資要求。

董事會在討論此類問題時,應有工會代表參加。

公司根據董事會的工資決議,提出分配方案。

第十五條 公司工資分配製度(工資標準、工資分配形式、工資發放辦法)的制定和變更,由公司決定。

中外合資企業合同(範本)3

新辦中外合資企業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依據(以下簡稱甲方)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共同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的合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合資經營企業的名稱為:

(中文)(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英文)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江蘇省如皋市

第三條合營各方的名稱、法定地址:

甲方:

法定代表人:職務:國籍:電話:傳真:

法定地址:江蘇省如皋市

乙方:

法定代表人:職務:國籍:電話:傳真:

法定地址:

第四條合營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

第五條合營公司為中國法人,受中國法律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國法律、法規。

第二章宗旨、經營範圍

第六條合營公司的宗旨為:

第七條合營公司經營範圍為:

第八條合營公司初期的生產規模為:年產

第九條合營公司的產品直接外銷比例為,餘下的在國內市場銷售。外銷產品由方負責銷售。若合營公司直接銷售的價格高於方銷售價格時,合營公司可直接銷售。

第三章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十條合營公司投資總額為萬美元,註冊資本為萬美元。

第十一條合營各方出資如下:

甲方:認繳出資額為萬美元,佔註冊資本的,以

乙方:認繳出資額為萬美元,佔註冊資本的,以

人民幣與美元的折算按收到出資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基準匯率計算

合營各方認繳的出資現金、現匯匯入合營公司帳户後統一使用。

合營一方出資以實物作價投入,其價格、質量等須得到合營另一方的認可。

第十二條合營各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期限繳清各自認繳的出資額。

第十三條合營雙方繳付出資額後,經合營公司聘請的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資並出具驗資報告後,由合營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第十四條合營期內,合營公司不得減少註冊資本數額。因投資總額和生產經營規模等發生變化,確需減少的,須經審批機構批准。

第十五條合營任何一方如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營他方同意,一方轉讓時,在同等條件下,合營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六條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經董事會一致同意後,應向原審批機關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應在批准之日起三十日之內,到原登記註冊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董事會

第十七條合營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八條董事會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主要職權如下:

1.決定聘用總經理、副總經理等高級職員;

2.決定和審批總經理提出的重要報告(如生產規劃、年度營業報告、資金貸款等);

3.批准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4.通過合營公司重要規章制度;

5.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6.修改合營公司章程;

7.討論決定合營公司延期、中止、解散或與其它經濟組織的合併;

8.討論決定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

9.負責合營公司中止和期滿時的清算工作;

10.其它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九條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任期三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條董事會董事長由方委派,副董事長名,由方委派。

第二十一條合營各方在委派和更換董事人選時,應書面通知董事會。

第二十二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經過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可以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第二十三條董事會會議原則上在公司所在地舉行,如董事會認為有必要,也可在其它地方召開。

第二十四條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董事長缺席時由董事長委託副董事長召集並主持。

第二十五條董事長應在董事會開會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各董事,寫明會議內容、時間和地點。

第二十六條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可以書面委託代理人出席董事會。如屆時未出席,也未委託他人出席,則作為棄權。

第二十七條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法定人數為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人數少於人,其通過的決議無效。

第二十八條董事會每次會議,須作詳細的書面記錄,並由全體出席董事簽字,代理人出席時,由代理人簽字,記錄文字使用中文,該記錄由合營公司存檔。

第二十九條下列事項須董事會一致審查通過:

1.合營公司

章程的修改;

2.合營公司的延期、中止、解散;

3.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

4.合營公司與其它經濟組織的合併;

對其它事項,可採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

第三十條董事長以及董事長授權的副董事長或董事,有權監督、檢查總經理執行董事會決議的情況,但不得干預總經理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第五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一條合營公司經營管理機構設部、部、部等個部門。

第三十二條合營公司總經理,由方推薦,副總經理人,由方推薦。正、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

第三十三條總經理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定,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當總經理不在時,經總經理委託可代理先行使總經理職責。

第三十四條總經理任期三年,經繼續推薦,董事會聘請可以連任。

第三十五條董事長或副董事長、董事經董事會聘任,可兼任合營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它高級職員。

第三十六條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經濟組織的實職,不得參與其它經濟組織對本合營公司的商業競爭。

第三十七條總經理、副總經理只代表合營公司工作,不得代表合營的任何一方。

第三十八條總經理、副總經理和其他高級職員請求辭職時,應提前六十天向董事會提出書面報告。

以上人員如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解聘,如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財務會計

第三十九條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財務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會計制度》和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條合營公司會計年度採用公曆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四十一條合營公司的一切憑證、帳簿、報表均用中文書寫。

第四十二條合營公司採用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人民幣與其它貨幣的折算方法,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會計制度》執行,以實際發生之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基準匯率計算。

第四十三條合營公司在國家外匯管理局同意的銀行開立外匯帳户。

第四十四條合營公司採用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複式記帳法記帳。

第四十五條合營公司財務部應在每個會計年度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個會計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表,經總經理審核簽字後,提交董事會會議通過。

第四十六條合營各方有權自費聘請註冊會計師查閲帳簿,查閲時合營公司應提供方便。

第四十七條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税法》及其施行細則的規定,由董事會確定其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加速折舊需報有關部門批准。

第四十八條合營公司一切外匯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規定辦理。

 第七章利潤分配

第四十九條合營公司從繳納所得税後的利潤裏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其中每年提取儲備基金的比例不得低於税後利潤的10,提取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合營公司經營情況討論確定。

第五十條合營公司依法交納所得税和提取各項基金後的利潤,按照合營各方的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所佔比例進行分配。

第五十一條合營公司每年分配利潤一次,每個會計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公佈利潤分配方案及各方應分的利潤額。

第五十二條合營公司上一個會計年度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上一個會計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併入本會計年度的利潤分配。

 第八章職工

第五十三條合營公司用工實行勞動合同制,職工的招收、辭退和解除勞動合同、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勞動爭議等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辦理。

第五十四條合營公司所需職工,應首先擇優錄用甲方推薦的原有職工,如人員不能滿足需求,應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編制勞動計劃,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後,由合營公司向社會公開招收、擇優錄用,招收的人員應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後上崗。

第五十五條合營公司有權對違犯合營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職工視其違紀情節給予敬告、記過、降薪和開除的處分。

對職工的處分決定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五十六條職工的福利及待遇,按照中國有關規定,根據合營公司具體情況,由董事會規定,並在勞動合同中具體確定,確保職工的合法權益。

合營公司隨着生產的發展,職工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的提高,應適時提高職工的工資。

第五十七條職工的編制、獎金、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等事宜,合營公司分別在各項制度中加以規定,確保職工在正常條件下從事生產和工作。

第九章工會組織

第五十八條合營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第五十九條合營公司工會是職工的代表,其職責是: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利和物質利益,組織職工學習政治、業務、科學技術知識,開展文娛、體育活動,教育職工遵守勞動紀律,努力完成合營公司各項生產任務。

第六十條合營公司工會代表職工與合營公司簽訂集體勞動合同,指導職工與合營公司簽訂個人勞動合同,並監督合同的執行。

第六十一條合營公司工會負責人有權向合營公司董事會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第六十二條合營公司工會參與調解職工與合營公司之間發生的爭議。

第六十三條合營公司每月按合營公司中方職工實際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撥交工會經費,合營公司工會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的《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工會經費。

 第十章期限、中止、清算

第六十四條合營期限為年,自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五條合營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長經營期限,經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應在距合營期滿六個月前向原審批機關提交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才能延長,並應在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內到原登記註冊機關辦理延

期登記手續。

第六十六條合營各方如一致認為終止合營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時,經董事會決定可提前終止合營。

合營公司提前終止合營,需董事會召開全體會議作出決定,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

第六十七條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守約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並有權按照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關批准提前終止合營。

第六十八條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時,董事會應提出清算程序,組成清算委員會,依法對合營公司財產進行清算。

第六十九條清算委員會任務是對合營公司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制定清算方案,提請董事會審查通過後執行,並報主管財政機關備案。

第七十條清算期間,清算委員會代表合營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七十一條清算費用和清算委員會成員的酬勞,應從合營公司現有財產的清算收入中優先支付。

第七十二條清算債務的清償順序為:

1.合營公司支付職工工資及保險福利費用等;

2.合營公司應繳國家的税金以及其它款項;

3.合營公司尚未償付的有擔保債務;

4.合營公司尚未償付的其它債務。

在同一順序內不足清償的,按比例清償。

第七十三條清算終了,合營公司的資產淨額或剩餘財產超過註冊資本與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資本公積及未分配利潤之和的部分,視同利潤,依法繳納所得税。

第七十四條清算結束後,合營公司應向原審批機關提出報告,併到原登記註冊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繳回營業執照,同時對外公告。

第七十五條合營公司終止後,其各種帳冊由甲方保存。

 第十一章規章度制

第七十六條合營公司通過董事會制定的規章制度有:

1.經營管理制度,包括所屬各個管理部門的職責;

2.職工守則;

3.勞動工資制度;

4.職工考勤、升級與獎懲制度;

5.職工福利制度;

6.財務會計制度;

7.合營公司解散時的清算程序;

8.其它必要的規章制度。

第十二章附則

第七十七條本章程的修改,必須經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

第七十八條本章程用中文書寫。

第七十九條本章程需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委託的審批機關批准後方能生效,修改時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中外合資企業合同(範本)4

第一章 總 則

中國 公司和 國(地區)註冊的 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等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 ,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資各方

第一條 合資各方為:

中國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在中國 省 市登記註冊。

法定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 國 籍: 證件及號碼:

聯繫電話: 國(地區)註冊的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 國 籍: 證件及號碼:

聯繫電話:

第三章 成立合資公司

第二條 合資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福建省 市合資設立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

合資公司英文名稱為: 。

第三條 合資公司的法定地址:

第四條 合資公司是中國企業法人,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 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資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合資各方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經營目的、經營範圍和經營規模

第六條 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進行經濟、技術合作,並採用先進的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資公司經營範圍是:

第八條 合資公司經營規模: (視具體情況寫)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九條 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為: 。

第十條 合資公司的註冊資本: 。

其中:甲方出資 ,佔註冊資本的 %,乙方出資 ,佔註冊資本的 %。

第十一條 雙方將以下列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 ;機械設備 ;廠房 ;工地使用費 ;工業產權 ;其它 ,共 元

乙方:現匯 ;機械設備 ;工業產權 ;其它 ,共 元 外匯與人民幣的折算按投入當天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匯率折算。

第十二條 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由合資各方按其出資比例(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三個月內投入20%,其餘在兩年內分期繳付完畢)或(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六個月內一次性繳清)。

第十三條 合資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資他方同意,並經原合同審批機關批准。

合資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合資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資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 合資各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務:

甲方責任:(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寫)主要有:

1.按第五章規定出資並協助安排資金籌措;

2.辦理為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3.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4.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境內購臵設備、物質、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5.建設期間,協助辦理物資、機械設備進口的報關手續;

6.協助合資公司聯繫落實水、電、能源的供應,交通、通訊等設施配備;

7.協助合資公司招聘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8.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等手續

9. 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乙方責任:(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寫)主要有:

1.按第五章規定出資並協助安排資金籌措;

2.辦理合資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原材物料等有關事宜

3.協助提供合資公司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4.協助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董事會

第十五條 合資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為合資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撤換董事,每次應向中國有關政府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 董事會由 人組成,其中:甲方委派 人,乙方委派 人。董事長由 方委派,副董事長由 方委派。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任期三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十七條 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一、合資公司章程的修改;

二、合資公司的中止、解散和延長合資期限;

三、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減少;

四、合資公司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併、分立。

對下列其他事宜,可採取參加董事會會議的多數或三分之二多數董事通

過決定: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二、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臵;

三、聘任或者解聘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等高級管理人員,決定其報酬;

四、制定合資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合資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七、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

八、其他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八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案。

第八章 監事會

第十九條 合資公司設監事會,由 人組成。監事會應當包括投資者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或不設監事會,設監事1人)。

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不設監事會刪除) 監事由股東選舉產生(或共同委派),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撤換監事,每次應向政府有關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並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監事會(或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九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一條 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 方推薦;副總經理 人, 由甲方推

薦 人,乙方推薦 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 年。

第二十二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經營管理部門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二十三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章 勞動管理

第二十四條 合資公司職工的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人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後,送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五條 各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獎勵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 税務、財務、會計

第二十六條 合資公司應按中國的税法和有關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税金。 第二十七條 合資公司職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繳納個人所得税。

第二十八條 合資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蓄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企業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九條 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自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賬憑證、單據、報表、賬簿,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年度決算應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查,並將查賬報告送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其中一方認為需要另行聘請其他的會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另一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費用由聘請方負擔。

第三十一條 每一會計年度的頭四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營業年

度的年度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查通過。

第十二章 外匯管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資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規定辦理。

第三十三條 本合資公司應分別開立外幣和人民幣帳户。

第三十四條 本合資企業的一切外匯收入都必須入中國銀行或經外匯管理局批准的其他國外銀行,一切外匯支出由合資企業外匯存款帳户中支付。

第三十五條 本合資公司的外籍和港澳員工的工資和其他正當收益,在依法繳納税款後,有權匯出國外。乙方分得的紅利,依法繳納税收後匯出國外。

第十三章 合資期限

第三十六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為 年,自合資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

如需延長經營期限,經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經營期滿六個月前向本合同審批機關申請延長。如需提前終止,經董事一致同意,報本合同審批機關批准。

第十四章 合資期滿財產處理

第三十七條 合資期滿或提前終止經營,由合資公司組成的清算委員會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清償債務、損失以及支付清算費用後的剩餘財產,按照合資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資產淨額或剩餘財產超過註冊資本的增值部分,應依法繳納所得税。

第十五章 保 險

第三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境內保險機構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資公司決定。

第十六章 合同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三十九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才能生效。

第四十條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合資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可以提前

終止經營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一條 由於合資一方不履行合同(協議)、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資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向原審批機關申請批准終止合同。如合資各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資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七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二條 合資公司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投資的各條規定依期出資,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出資額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四十一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四十三條 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有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各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四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告知各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正機構出具。按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各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旦不可抗力消失後,受影響的一方應立即採取措施,繼續履行需履行的合同。

第十九章 適用法律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章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六條 凡應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四十七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各方有爭議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一章 文字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用中文寫成。

第二十二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九條 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附屬協議文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十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關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時亦同。

第五十一條 合資各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資各方的法定地址即為合資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有關條款違反中國法律、法規、行政法規及規章規定的,以中國法律、法規、行政法規及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由合資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 簽字。

甲方: 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授權)代表:XXX (簽名):

乙方: 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授權)代表:XXX (簽名):

中外合資企業合同(範本)5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招聘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員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人事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勞動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生產和工作任務的要求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任_________工種(崗位),以後可以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的業務能力及表現,調整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並及時簽訂變更合同。

第二條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試用期滿,合格的定崗使用,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或予以辭退。

第三條工資待遇

甲方根據乙方現任職務或工作崗位,確定乙方月標準工資為_________元,各種津貼按有關規定享受。今後,根據生產經營情況和乙方表現逐步提高乙方工資收入。乙方的原工資等級和月標準工資作為檔案工資予以保留。

第四條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規定繳納和辦理乙方養老保險基金手續,向乙方支付當地政府規定的衞生費、交通費、書報費等各種津貼,並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以及女職工孕期、產期、哺乳期等。

2.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女工特殊保護等法規,採取勞動保護措施,保護安全生產和乙方健康。甲方應根據企業生產、工作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食品。

3.甲方實行國家現行工時制度。甲方應嚴格控制延長乙方的工作時間,確需加班加點,應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

4.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給予_________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仍未治癒的,經雙方協商可再給予_________年以內的醫療期。醫療期內的醫藥費和病假工資由甲方承擔。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的,甲方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力所能及的工作。

5.員工因工負傷,致殘或患職業病,醫療期醫療費用,工資待遇,按國有企業標準,由甲方承擔,直到醫療終結。傷愈後由甲方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

6.員工因工死亡,按國有企業規定,由甲方負責支付死亡喪葬補助和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生活困難補助費。

第五條勞動紀律和獎懲辦法

1.甲方根據生產情況負責制訂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和有關生產標準或工作規範,乙方保證嚴格執行。

2.乙方對甲方生產(工作)有特殊貢獻,應給予乙方精神和物質獎勵。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犯其他錯誤,甲方應在堅持思想教育的前提下,可給予相應的處分或處理。甲方應在作出辭退或開除決定前_________天通知工會,並報主管部門和勞動部門備案。

第六條甲、乙雙方解除合同條件

1.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或其他工作的;

(3)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4)企業宣告解散、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2.乙方被勞動教養和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3.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辭退乙方: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有職業病,在治療、療養期間和醫療終結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的;

(4)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合同解除條件的。

4.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並經甲方同意的。

第七條甲、乙雙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後經濟補償

1.除本合同第六條第1款第(1)、(3)項和第2款人員外,甲方解除乙方合同應在30日前通知乙方。

2.對於終止勞動合同的員工和按第六條第1款第(2)、(4)項規定辭退的以及按第六條第4款第(1)、(2)、(3)項規定辭職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企業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本人1個月實得工資的生活補助費。

3.對於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1款第(2)項規定辭退的,甲方除發給乙方生活補助費外,還鬚髮給乙方相當於本人3至6個月實得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4.對於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1款第(4)項規定辭退的,甲方除發給生活補助費外,還鬚髮給乙方相當於3至6個月實得工資的辭退補償金。

5.對於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第(4)項規定,乙方有正當理由向甲方提出辭職的,甲方一般應予以同意,但應在30日前向甲方提出,經甲方批准後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如經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定數額的培訓費。

第八條違反勞動合同應當承擔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勞動(聘用)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其中,責任屬於甲方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在合同中斷期間乙方的經濟損失;責任屬於乙方的,賠償招工(招聘)和技術培訓費用。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事項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公)證意見:

中外合資企業合同(範本)6

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系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現聘用____先生/女士(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合同制職工,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工作部門____職位(工種):

第二條試用期:

乙方被錄用後,須經過____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終止合同,但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如甲方提出終止合同,須付給乙方半個月以上的平均實得工資,作為辭退補償金。試用期滿時,若雙方無異議,本合同即正式生效,乙方成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職工。

第三條工作安排: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安排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四條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生產、工作條件:

甲方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工作或終止合同。

第六條工作時間:

乙方每週工作不超過6天,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不含進餐時間)。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甲方應為乙方按排同等時間的倒休或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加班加點費。

第七條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按本公司規定的工資形式和考核辦法確定乙方的勞動所得,以現金人民幣向乙方支付工資、獎金,並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各種補貼及福利費用。

第八條勞動保險待遇: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保險條例的規定為乙方支付醫療費用、病假工資、傷殘撫卹費、退休養老金及其他勞保福利費用。

乙方享受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共7天國家法定有薪假日。乙方家屬在外地的,乙方實行計劃生育的,分別按國家規定享受探親假待遇和計劃生育假待遇。乙方符合公司休假條件的,享受年休假待遇。

第九條勞動保護:

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食品。

甲方按國家規定在女職工經期、孕期、產褥期、哺乳期對其提供相應的勞動保護。

第十條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規定、《職工守則》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獎懲:

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工作態度、勞動表現、貢獻大小,按照本公司獎懲條例給予乙方物質和精神獎勵。乙方如違反《職工守則》和甲方的其他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給予乙方處分。乙方如觸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將予開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二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限期為____年,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

第十三條本公司《職工守則》(略)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總經理(或其代表)簽章________職工個人簽章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合資企業合同(範本)7

目錄

1)總則

2)合營各方

3)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4)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及規模

5)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6)合營各方的責任

7)技術提供

8)產品的銷售

9)董事會

10)經營管理機構

11)設備材料購買

12)籌備和建設

13)勞動管理

14)税務、財務、審計

15)合營期限

16)合營期滿財產處理

17)保險

18)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19)違約責任

20)場地使用費

21)不可抗力

22)適用法律

23)爭議的解決

24)文字

25)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一章 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合同

第二章 合營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中國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法定代表:

姓名: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國籍:中國

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在中國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中國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法定代表:

姓名: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_,在__________登記註冊,(以下簡稱丙方)英文:________

其法定地址:__________,英文,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資經營“__________”。(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第三條 合營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__,外文名稱為:______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

第四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 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自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 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及規模

第六條 合營各方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營公司生產經營範圍是:

生產銷售__________和__________公文箱、尼龍箱及五金配件、製革、鞋。

第八條 合營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

1.合營公司投產後的生產能力為:年產__________只__________公文箱。

2.隨着生產經營的發展,由雙方商定,並報審批機構批准,生產規模可增加,產品品種將發展到人造皮及天然皮公文箱、皮革、皮革製品及配件等。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九條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共__________美元。

第十條 合營各方的出資額共為__________美元,以此為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其中:

甲方:__________美元,佔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美元,佔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美元,佔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營各方均以現金美元作為出資。

第十二條 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丙方按其出資比例在領取營業執照後三個月內一次繳付。

第十三條 合營各方中任何一方如向其他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資額,須經其他合營各方同意,報審批機構批准,並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合營各方在合營期內不能減少出資額,但可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當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其他合營各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 合營各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事宜:

__________方責任:辦理為設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組織合營公司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負責合營公司所需設備的訂購進口報送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借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協助合營公司聯繫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協助合營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藉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__________方責任:按第十條規定提供現金;辦理合營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原材料等事宜;並負責將所訂購的貨物運到中國港口;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的培訓,以使合營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術提供

第十五條 __________方為合營公司提供__________公文箱等產品的設計、製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合營目的要求的,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__________方應按照__________方提供的技術要求,積極配合,組織僱員認真學習。

__________方按照合同協議規定,協助先進設備選型和購買,提供先進的技術。

第十六條 合營各方密切配合應在合營公司開工六個月培訓期後,使合資公司所生產的產品合格率達到__________%。

第十七條 產品質量標準,依照銷售合同規定執行。

第八章 產品的銷售

第十八條 合營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合格產品佔年總產量的__________%。

第十九條 合營公司生產的合格產品由__________方負責銷售國外市場,合營公司參與銷售價格應參照國際市場價格由董事會制訂。

第二十條 合營公司的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代銷,或由合營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一條 為了在中國境內外產品銷售及進行銷售後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准,合營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其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分支機構,經批准後應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二條 合營公司的產品使用的商標由董事會商定,然後按有關規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商標註冊手續。

第九章 董事會

第二十三條 合營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四條 董事會由_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派__________名,乙方派_____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__________方委派,董事長和副董事長任期__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並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1.合營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營公司的解散終止;

3.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

4.合營公司和其他經濟組織合併。

對重大問題應根據平等的原則協商,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對其它不屬於重大權力問題,可採用多數通過或簡單多數通過。

第二十六條 董事長是合營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董事會並主持,經任意兩名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會議一般應在__________市,必要時也可在中國其他城市或國外的適當地點召開。董事會的重大決議等記錄簽署後應以中、英文各一份送各方存檔。

第二十八條 經各方同意後,由董事會聘請公證會計師一人列席董事會會議。公證會議師有權審閲合營企業的一切憑證、帳簿、報表、會計檔案並向董事會提出報告和建議。董事會可根據工作需要,特邀__________代表列席董事會。

第十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九條 合營公司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首任總經理由___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一人,由__________方推薦,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不在時,由副總經理行使總經理職權。

第三十一條 經營管理機構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並對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時,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或處分。

第十一章 設備材料購買

第三十三條 合營公司所需原材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設備等,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優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四條 合營公司委託__________方在國外市場購買原材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設備時,應邀請__________方派人蔘加,價格應經合營公司同意。

第十二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 合營公司在籌建和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小組,負責生產廠房的調整,設備採購安裝和調試等工作。

籌備組由__________人組成,費用在準備費中列支,籌建小組設組長,副組長各一人,籌建組長、副組長由董事會任命,組長和副組長對生產準備工作進行實施和監督,準備工作完成後由董事會驗收。驗收完畢,籌建組即告撤銷。

第三十六條 籌備小組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字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採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工程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工作。

第三十七條 __________、__________雙方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以籌建小組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 驗、驗收和性能考核工作。

第三十八條 籌建小組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各方同意後,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 籌建小組根據__________方提供的工藝生產要求,確定引進和在中國境內購置和加工的設備清單,價格共同商定,擇優購置,並專門簽定設備購置合同,按合同驗收設備,如不符合要求將按章索賠。

第十三章 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 合營公司職工的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 法。經董事會研究具體方案,由合營公司和合營公司的工會集體或個別的訂立合同加以規定。勞動合同訂立後,報表__________市勞動管理部門批准。

第四十一條 中外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 税務、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 合營公司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税金。合營公司一切外匯事宜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有關規定辦理,合營公司將根據本公司具體情況,由董事會討論通過,制定會計制度,並付諸實行。

第四十三條 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但不得低於__________%)。

第四十四條 合營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繳納個人所得税。

第四十五條 合營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記載;月終、年終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盈虧計算表,生產成本核算表)分別用中文和英文編寫,在次月十日前向中外各方報告。

第四十六條 合營企業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如__________方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的財務進行審查,__________方應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費用由__________方負擔。

第四十七條 合營公司在中國銀行__________分行開設人民幣和外幣帳户,平時以人民幣和美元分別記帳,年終以人民幣進行會計決算。

第四十八條 第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查通過。

第四十九條 合營公司的合格產品出口,按規定可申請減、免、工商統一税,所得税免徵手續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十條 合營各方得的利潤用於公司再投資部分,期限不少於五年的,經申請税務機關批准,可退還再投資部分已繳納所得税的__________%,再投資不滿五年撤出的,應繳回已退的税款。

第五十一條 合營公司所得的利潤總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所得税法規定繳納所得税後,扣除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餘下的淨利潤按投資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各項基金金額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五十二條 __________方分得的利潤匯往國外時,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得税法和外匯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十三條 合營公司發生虧損時,經董事會研究決定,可用儲備基金彌補或結轉下年度。

第五十四條 合營公司缺少資金時,可按“合資經營企業貸款暫行規定辦法”向中國銀行或中國的其他金融機構貸款,也可向國外機構貸款,籌措資金時,應考慮利率、期限等條件。

第十五章 合營期限

第五十五條 合營期限為__________年,自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計算。

第五十六條 合同期滿後,如甲、乙、丙方願意繼續合營,可在合同期滿前六個月報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貿部(或其他的委託機構)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五十七條 出現下列各項情況時,合同也可提前終止;

1.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總額達到註冊資本的__________%或不能恢復時。

2.遭受不可抗力的外來影響,合營公司經營發生困難而無法繼續時。

3.任何一方違反合同,使企業無法經營時。

發生上述情況,合營各方應作最大努力,排除障礙,避免終止合同。

第五十八條 提前終止本合同,須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提出結業申請證書,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部或其授權機構審批。

第五十九條 終止合同時,由董事會提出財產清理的方案,報請當地的財政部門和開户銀行審核並委託在中國註冊的公證會計師辦理清算事宜。清算後的財產,按投資後的比例折分。__________方分得的資金可按“合資法”規定匯往__________。

第六十條 合同終止,清理工作結束,必須向註冊登記機關辦理註銷手續,交回營業執照,停止一切營業活動。

第十六章 合營期滿財產處理

第六十一條 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合營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根據甲、乙、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險

第六十二條 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六十三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各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才能生效。

第六十四條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法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營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六十五條 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其他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方,並有權按照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終止公司合同,如各方面同意繼續合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章 違約責任

第六十六條 合營各方中的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五章規定按期提交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給合營公司其他守約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的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約外,守約方有權按合同第五十七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六十七條 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建約責任;如屬合營公司幾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各方應付的責任。

第六十八條 如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行的銀行保證書。

第二十章 場地使用費

第六十九條 合營公司使用的場地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所有,應向政府繳納使用費。

第七十條 合營公司租用場地__________平方米,租用費為每年__________(元)(人民幣)/平方米,租用費繳納方法,期限要根據__________市政府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合營公司租用__________方廠房、倉庫暫定為__________平方米租用費定為每年__________元(人民幣)平方米,按使用面積計取,水、電、汽設施租用費每年共計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上述三項費用列入產品成本。

第二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七十一條 由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用電報通知合營公司其他各方,並應在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址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逾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的出具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各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二章 適用法律

第七十二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三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七十三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定進行總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第七十四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各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四章 文字

第七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寫成。

第二十五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七十六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組工程協議、銷售協議等(略),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七十七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八條 甲、乙、丙各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力、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丙的法定地址即為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九條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甲、乙、丙方授權的代表在中國__________簽字。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中外合資企業合同(範本)8

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系中美合資經營企業,現聘用__先生/女士(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合同制職工,於__年__月__日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工作部門

____職位(工種):

第二條 試用期

乙方被錄用後,須經過__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終止合同,但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如甲方提出終止合同,須付給乙方半個月以上的平均實得工資,作為辭退補償金。試用期滿時,若雙方無異議,本合同即正式生效,乙方成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職工。

第三條 工作安排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安排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四條 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 生產、工作條件

甲方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工作或終止合同。

第六條 工作時間

乙方每週工作不超過六天,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不含吃飯時間)。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甲方應為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倒休或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加班加點費。

第七條 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按本公司規定的工資形式和考核辦法確定乙方的勞動所得,以現金人民幣向乙方支付工資、獎金,並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各種補貼及福利費用。

第八條 勞動保險待遇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保險條例的規定為乙方支付醫療費用、病假工資、傷殘撫卹費、退休養老金及其它勞保福利費用。

乙方享受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共七天國家法定有薪假日。乙方家屬在外地的,乙方實行計劃生育的,分別按國家規定享受探親假待遇和計劃生育假待遇。乙方符合公司休假條件的,享受年休假待遇。

第九條 勞動保護

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食品。

甲方安國家規定在女職工經期、孕期、產褥期、哺乳期對其提供相應的勞動保護。

第十條 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規定,《職工守則》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 獎懲

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工作態度,勞動表現,貢獻大小,按照本公司獎懲條例給予乙方物質和精神獎勵。乙方如違反《職工守則》和甲方的其它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給予乙方處分。乙方如觸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將予開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二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年,於__年__月__日到期。

第十三條 本公司《職工守則》

(略)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公司總經理(或其代表)簽章

  職工個人簽章

  __年__月__日

中外合資企業合同(範本)9

一、總則

第一條 根據(所在國家)合資經營法,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中國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的建立合資經營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合同,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條 合營公司名稱為: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名稱、住所地為:

甲方:

乙方:

第四條 合營公司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第五條 合營公司為_________(所在國)國法人,受_________(所在國)法律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_________(所在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規定。

第六條 合營公司經營範圍為:

第七條 合營公司經營規模為:

第八條 合營公司產品在_________(所在國)國內及國外市場銷售。國內外銷售比例和數量:

二、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九條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_________美元,摺合人民幣元。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為_________美元,摺合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乙雙方出資如下(出資方式):

甲方:認繳出資額為_________美元,摺合人民幣_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_________%。

乙方:認繳出資額為_________美元,摺合人民幣_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_________%。

甲方以_________作為出資。

乙方以_________作為出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期限繳清各自出資額。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繳付出資額後,經合營公司聘請的_________(所在國)公認會計師驗資並出具驗資報告後,由合營公司聘請的_________(所在國)公認會計師驗資並出具驗資報告後,由合營公司的董事長和會計師據以簽發出資證明書給出資方。

出資證明主要內容是:合營公司名稱、成立日期、合營者名稱及出資額、出資日期、發給出資證明書日期等。

第十三條 合營期內,合營公司不得減少註冊資本數額。

第十四條 合營公司註冊資本增加須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可按原投資比例增加投資,並經各方審批機構批准。

第十五條 任何一方轉讓其出資額,不論全部或部分,都須經另一方同意。一方轉讓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合營他方轉讓的條件優惠。

第十六條 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後,由甲、乙雙方簽署協議,並報有關審批部門批准和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三、董事會

第十七條 合營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八條 董事會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職權主要如下:

(1)決定和批准總經理提出的重要報告(如生產規劃、年度營業報告、資金使用和貸款等);

(2)批准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3)通過公司的重要規章制度;

(4)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5)修改合營公司的章程;

(6)決定合營公司停產、終止或與另一個經濟組織合併;

(7)決定聘用總經理、副總經理、會計師等高級職員;

(8)負責合營公司終止和期滿時的清算工作;

(9)其他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九條 董事會由_________人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任期為________年,可以連任。

第二十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一名,由乙方委派。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例會每年召開一次,經1/3以上的董事提議,可以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第二十二條 董事長應在董事會開會前30天書面通知各董事、寫明會議內容、時間和地點。

第二十三條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可以書面委託代理人出席董事會,如屆時未出席也未委託他人出席,則作為棄權。

第二十四條 董事會會議有2/3以上董事(或其代表)出席方為有效。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每次會議,須作詳細的書面記錄,並由全體出席董事(或其代理人)簽字,記錄文字使用中文,記錄由公司存檔。

第二十六條 下列事項須董事會一致通過:

(1)合營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營公司的終止、解散;

(3)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

(4)合營公司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併;

(5)董事會認為應一致通過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七條 對於第三十條規定以外的其他事項須董事會2/3以上董事通過,方可做出決定。

四、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八條 合營公司的經營管理機構下設經營和技術管理、財務、業務部門和專、兼職人員。

第二十九條 合營公司設總經理人、副總經理人,正、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和任命。總經理由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由_____方推薦。

第三十條 總經理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定,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叫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當總經理不在時,代理行使總經理的職責。

第三十一條 合營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問題的決定,應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聯合簽署方能生效。需要聯合簽署的事項,由董事會具體規定。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的任期為_________年。經董事會聘請,可以連任。

第三十三條 董事長或副董事長、董事經董事會聘請可兼任合營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職員。

第三十四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對本合營企業的商業競爭行為。

以上人員如果不稱職,經董事會決議,可隨時解聘。

五、財務會計

第三十五條 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按照_________(所在國)合資經營企業財務會計制度規定辦理。

第三十六條 合營公司會計年度採用公曆年制,自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三十七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憑證、賬簿、報表、用_________文書寫。

第三十八條 合營公司採用_______(貨幣名稱)為記賬本位幣,_____(貨幣名稱)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實際發生之日____(所在國)國的外匯管理部門公佈匯價計算。

第三十九條 合營公司在_________(所在國)銀行開立賬户。

第四十條 合營公司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賬法記賬;合營公司財務會計賬冊上應記載如下內容:

(1)合營公司所有的現金收入、支出數量;

(2)合營公司所有的物資出售及購入情況;

(3)合營公司註冊資本及負債情況;

(4)合營公司註冊資本的繳納時間、增加及轉讓情況。

第四十一條 合營公司應向合營各方規定的管理部門報送年度會計報表。

第四十二條 合營公司財務部門應在每一個會計年度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個會計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經會計師審核簽字後,提交董事會會議通過。

第四十三條 合營公司按照_________(所在國)國有關法規,由董事會決定其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

第四十四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_________(所在國)國外匯管理規定辦理。

六、利潤分配

第四十五條 合營公司依法繳納所得税後的利潤,按照甲、乙方在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但經董事會一致同意另行規定除外。

第四十六條 合營公司每年分配利潤一次。每個會計年度的後三個月內公佈利潤分配方案及各方應分得利潤額。

第四十七條 合營公司上一個會計年度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上一個會計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併入本會計年度利潤分配。

七、職工

第四十八條 合營公司職工的僱用、解僱、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_________(所在國)國勞動法和勞動管理監督法以及企業的勞動管理等規定辦理。

第四十九條 合營公司所需要工程技術及管理人員(工程師),由乙方派遣並負責管理,其他人員由合營公司在_________(所在國)國擇優錄用。

第五十條 合營公司有權對違反合營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職工給予警告、記過、降薪的處分,情節嚴重的,可予以開除。

第五十一條 職工的工資待遇,參照的有關規定,根據合營公司具體情況,由董事會確定,並在勞動合同中具體規定。

第五十二條 職工的福利、獎金、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等事宜,合營公司將分別在各項制度中加以規定,確保職工在正常條件下從事工作。

八、期限、終止、清算

第五十三條 合營期限為_________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五十四條 甲、乙雙方如一致同意延長合營期限,經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應在合營期滿_________個月前向有關審批機構提交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能延長,並向有關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十五條 甲、乙方如一致認為終止合營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時,可提前終止合營。

合營公司提前終止合營,需董事會召開全體會議作出決定,並報送有關審批部門批准。

第五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乙任何一方有權依法終止合營:

(1)合營期限屆滿;

(2)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3)合營一方不履行合營公司協議、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4)因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5)合營公司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

本條(2)、(3)、(4)、(5)項情況發生,應由董事會提出合營終止申請書,報審批機構批准。

在本條(3)項情況下,不履行合營公司協議、合同、章程義務的一方應對守約方賠償經濟損失。

第五十七條 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時,董事會應提出清算程序、原則和清算委員會入選,組成清算委員會,對合營公司財產進行清算。

第五十八條 清算委員會任務是對合營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務目錄,制定清算方案,提請董事會通過後執行。

第五十九條 清算期間,清算委員會代表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六十條 清算費用和清算委員會成員的酬勞應從合營公司現存資產中優先支付。

第六十一條 清算委員會對合營公司的債務全部清算後,其剩餘的財產按甲、乙方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六十二條 清算結束後,合營公司應向有關審批部門提出報告,並辦理註銷登記手續,繳回營業執照,同時對外公告。

第六十三條 合營公司結業後,其各種賬冊,由甲方保存。

九、規章制度

第六十四條 合營公司通過董事會制定的規章制度有:

(1)經營管理制度,包括所屬各個管理部門的職權與工作程序;

(2)職工守則;

(3)勞動工資制度;

(4)職工獎懲制度;

(5)職工福利制度;

(6)財務制度;

(7)公司解散時的清算程序;

(8)其他必要的規章制度。

十、附則

第六十五條 本章程的修改,必須經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決議,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

第六十六條 本章程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七條 本章程須經中、_________(所在國)兩國有關審批機構批准方能生效,修改時亦同。

甲方: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

代表職務: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

代表職務: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合資企業合同(範本)10

本集體勞動合同(合同)由“_________公司”,一家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成和存在的中外合資企業,其法定地址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_________(下稱“公司”)與“_________公司工會”,一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建和存在的工會,其辦公地點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 _________(下稱“工會”,並與公司合稱“雙方”),於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簽訂。

前言

(一)根據_________和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合資合同(下稱“合資合同”)和公司董事會通過的決議,公司應與工會簽訂集體勞動合同以明確公司職工僱傭的條款和條件,並規定公司應與職工個人簽訂個人勞動合同。其形式基本如本合同附件a。

(二)合同系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其他有關法律和法規,為促進公司發展,調動職工積極性,正確處理公司與職工的關係,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平等和友好協商簽訂。

(三)公司應根據有關規定尊重工會維護和代表職工利益的權力,在研究決定有關工資、福利、安全生產以及勞動保險等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時應聽取工會的意見。公司工會負責人有權列席有關討論公司的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活動及與職工利益有關的問題的董事會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四)工會應協助公司搞好生產、經營和管理,協助公司合理使用各項基金,教育職工認真履行個人勞動合同中載明的義務,配合公司組織開展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促進公司提高經濟效益。

第一條 定義

(一)“僱員”係指由公司僱用的取酬人員,但不包括合資合同第46條所述少數擔任總經理、副總經理和部門經理的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和中方高級管理人員。

(二)“主管人員”指任何在“公司”總經理領導下行使主管職能的任何僱員。

第二條 職責

(一)公司與員工的共同義務

僱員應勤奮地履行其職責並努力促進公司的業務,公司應就僱員的勞動向其付酬,並促進僱員福利及努力改善僱員的文化生活。

(二)僱員的具體職責和義務

1.每個僱員的責任將按照公司的需要由董事會和總經理隨時代表公司予以確定。

2.每個僱員必須按照其主管人員指示盡最大的努力認真執行任務,與主管人員和同事合作,遵守本合同、個人勞動合同以及公司頒佈的工作規章的規定。

3.所有僱員必須遵守以下各項:

(1)小心操作交給他們的設備和工具;

(2)堅守工作崗位,上班時不與其它僱員隨便來往;

(3)不向公司外人員或在履行職責時不需要了解有關情報的公司內人員披露有關公司業務或經營的情報,除非經公佈的法律或法規強制要求公開這些情報;

(4)受公司僱用期間,除經公司批准,不得受僱於公司以外的其它僱主;

(5)避免有損公司聲望、名譽或業務的行為;

(6)未經同意,不得為個人目的取用公司的金錢或財產。

4.鼓勵僱員提出改進公司經營的意見和方法,其中包括,但不限於,生產、安全、工作環境、產品質量和效率方面的意見和方法,提出值得受獎勵的意見或方法的僱員將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適當獎金或獎勵。 5.除經公司管理部門明確授權,僱員無權亦未被授權為公司或代表公司達成任何交易或訂立合同或作出其它行為。

(三)公司的具體職責

1.公司將尊重僱員的人格和個性,並在可能的情況下,為其安排與其能力相適應的任務。公司將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有計劃地對員工進行職業培訓。

2.公司鼓勵管理部門、主管人員和僱員之間的和睦關係,並適時頒發公司業務有秩序進行所必須的工作守則。

3.公司按本合同第五條和與僱員個人簽訂的個人勞動合同所述發給僱員基本工資和提供補助。

4.公司應按《合資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九條規定,積極支持工會工作,為工會組織提供必要的辦公室和辦公設備。公司每月按企業職工(包括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實際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2%)撥交工會經費,該筆金額應作為公司開支。工會可以按中華全國總工會的規定《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工會經費。

5.公司將為僱員提供良好的工作條件,改善職工文化設施和住房、膳食、醫療、託兒所、交通條件,並提供其他與公司經濟狀況相適應的福利待遇。

(四)工會的具體職責

公司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它的基本任務是: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力和物質利益;協助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組織職工學習政治、業務、科學和技術知識,開展文藝、體育活動;教育職工遵守勞動紀律,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項經濟任務。

第三條 僱用手續

(一)公司作為中外合資企業,根據有關法律享有企業自主權,有權依法僱用和解僱其職工。在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二)公司董事會有權根據公司經營需要自行決定公司招聘僱員的標準和人數。

(三)公司招聘計劃和實施情況應向工會通報。

(三)公司僱員成為公司正式僱員前應合格完成六個月的試用期。

(五)公司將與僱員簽定個人勞動合同,個人勞動合同格式附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a。

(六)職工簽定個人勞動合同前,公司和工會應指導僱員明確個人勞動合同載明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工會有權監督個人勞動合同的執行情況。

(七)從_________轉入_________的職工,其在_________的工齡應視為在_________的工齡。

第四條 工作時間、節假日

(一)工作時間

1.公司董事會決定基本工作周,以適應全部生產能力。

2.僱員正常工作時間每天八小時(不包括用餐和休息時間),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四小時。

3.公司可隨時更改僱員的工作日程,包括改動僱員工作日的起始和結束時間。由於工作需要,經以工會和員工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在特殊情況下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適用法律許可者除外。

4.公司應嚴格控制僱員加班時間,儘可能避免或減少加班情況。

5.夏季高温時期和其他特殊情況,為保障僱員健康,工會可建議公司減少工作時間。

6.僱員必須按公司工作規章規定的程序報告每天出勤情況。任何僱員由於個人原因擬遲到、早退或缺勤需事先取得主管人員的同意。遇有緊急情況不可能事先批准,僱員應儘快報告緊急情況的性質和未能提早報告的原因,但最遲應在復工時立即報告。 (二)節、假日

僱員每年享有下列法定節、假日(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公司可適當增加節、假日休息天數):元旦(一月一日)_________一天;國際勞動節 (五月一日)_________一天;國慶節(十月一日)_________二天;春節_________三天;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三)有薪假期

1.受公司連續僱用滿一年的職工每年有十二天有薪假期。公司對有貢獻的的職工可適當增加休假天數。

2.經公司批准,假期可分一次或多次享用。

(四)特殊性質的事假按有關規定辦理。

(五)病假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六)婚假、產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婚姻法和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執行。

(七)喪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辦法執行。家有喪事的僱員應立即報告其部門主管。

(八)探親假

1.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辦法執行;但是享受探親假當年應不再享有年度休假。

2.有資格依適用法規享受探親假之僱員可由公司自行決定,並事先取得總經理批准後享用探親假。

第五條 工資、補助和各項基金

(一)公司有權根據有關法律和公司的利益和需要,決定僱員工資、獎金和各項補貼的分配製度,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前提下並考慮消費、物價上漲的因素,應增加僱員工資。公司制訂和修改上述分配製度時應聽取工會的意見。

(二)董事會根據資格決定中方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和福利。

(三)僱員有資格享受公司規定的工資、津貼、獎金和福利,以及適用法律規定的其他補助。

(四)公司將根據董事會制訂的方針,按僱員的工作表現和對生產的貢獻以及公司的效益,決定是否發給獎金及獎金數額。

(五)公司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對正常工作日加班的僱員,公司按僱員小時工資之百分之一百五十(150%)支付加班費。對在公休日加班的僱員,公司按僱員小時工資的百分之二百(200%)支付加班費。對在節假日加班的僱員,公司按僱員小時工資之百分之三百(300%)支付加班費。如果僱員因未在正常工作時間認真自覺履行其工作任務而需加班,公司不發給任何加班費。

(六)公司應支付法律規定的任何其它金額,包括病假工資和節假日工資。

(七)支付僱員的工資、獎金和津貼以及任何其他付費應由公司直接支付給僱員本人,上述支付如涉及個人收入調節税、所得税和其它税賦或費用,該税賦或費用應根據中國有關法律由有關僱員本人負擔並由公司扣繳。

(八)如果公司臨時停產,停產期間公司應向僱員支付停產期工資,金額相當於僱員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七十(70%)。如果停產超過一個公曆月,公司應決定採取相應措施,包括本合同8.2款預期的措施。

(九)除第(五)款規定的費用外,公司將對下列費用負責:

1.每一上班僱員的午餐費;

2.每一僱員工作服的費用;

3.本合同第七條第(五)款規定的僱員責任保險費用;

4.按董事會批准的“公司獎勵制度”,從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中提取的獎金和福利費用;

5.按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1.項,付給僱員的款項。

(十)公司依照_________規定,按比例提取各項費用和基金;

1.按月提取相當於中方職工實發工資總額百分之七點五(7.5%)的中方職工醫療基金;

2.按月提取相當於中方職工實發工資總額發之二十(20%)的中方職工日常勞保福利費用(包括辭退補償金);

3.按月提取相當於中方職工實發工資總額百分之二十(20%)的中方職工養老儲備金;

4.按年提取相當於中方職工實發工資總額百分之一點五(1.5%)的中方職工日常教育經費;

5.按中方職工人數,按每人每月元的標準向_________市財政局交納中方職工糧、油、燃料、副食、文教衞生和其他各項價格補貼費。公司評為產品出口企業或先進技術企業後,除按照規定支付職工工資,提取中方職工勞動保險、醫療、福利費用和住房補貼以外,不再上繳國家對中方職工的各項補貼。

6.根據《_________》,公司和職工個人每月應交存工資總額10%作為中方職工住房公積金。

7.其它符合規定的費用基金。

(十一)公司應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上述費用和基金,並定期向工會通報使用情況。

第六條 獎勵、獎金和補助

(一)公司對僱員的出色工作,長期、忠誠的服務,對公司有益的行動和建議,給予表揚和嘉獎或給予公司認為合適的獎勵,這類獎勵可以用獎金辦法頒發。

(二)對下述特別情況,將發給下述特別補助:

1.僱員結婚:人民幣_________元;

2.僱員第一次生育:人民幣_________元;

3.僱員由於長期生病被解僱:人民幣_________元。

4.僱員父母亡故:人民幣_________元。

(三)公司可因以下任何理由發給僱員獎金:

1.在達到生產目標、完成工作任務或增加生產效力方面取得傑出成就;

2.模範執行公司工作規章;

3.生產、技術的創造發明或改進生產方法和技術;

4.對改進公司經營管理或工作環境作出貢獻;

5.提出有用的建議,並因此防止意外發生和/或防止公司遭受損失。

6.其他應予物質獎勵的模範行為。

獎金和其它獎勵可由公司直接支付給僱員本人。

第七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

(一)公司應遵守適用於合資企業的關於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的法規,以保證安全文明生產,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公司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公司和工會有責任教育僱員遵守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組織僱員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從事特種作業的員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二)僱員每年體檢一次,費用由公司負擔。身處有害環境的僱員可視情況增加體檢次數。

(三)僱員應遵守中國有關的安全法規,以及隨時由公司頒佈的安全規則。公司在引進、推廣新技術、新設備時必須同時引進或採取可靠的勞動保護措施並對職工進行培訓後方可投入使用。

(四)員工對公司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五)如僱員因工業事故死亡或受傷,或嚴重職業中毒和發生其它引起傷害的職業事故,公司應按照國務院一九九一年頒佈的《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及時向公司的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人事部門及工會組織報告,並接受他們的調查和處理。

(六)公司負責購買全體僱員的責任保險。

(七)公司負責向職工提供勞保用品並制定勞保用品發放細則,此類細則應足以在任何氣候和工作條件下對工人進行保護。

(八)公司將執行政府有關合資職工的退休政策實行養老保險制度。在遵守上述規定的前提下,公司可另行制定其認為適當的退休養老政策和制度。

第八條 處罰和解僱

(一)解僱試用期內的僱員

試用期內任何一方有權提前7天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

(二)因故解僱和其它處罰

1.公司解僱其正式僱員時,應提前三十天發給正式僱員和工會書面通知。公司對於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一定後果的職工,可分別情況給予批評、削減基本工資或停職等處分,情節嚴重,屢教不改的可以開除。

2.上述批評指公司要求僱員作出書面道歉及公司指示僱員今後如何改進的情況。削減基本工資指公司要求僱員作出書面道歉,並對其第一次違章扣取其每月工資的百分之三十(30%)。但是,每一計薪期間因違章削減工資金額不能超過該計薪期間所發工資額的百分之六十(60%)。停職指僱員停薪停職,為期不超過七(7)天。

(三)由於傷害或疾病原因引起的解僱

1.公司制定公司有關病假的規定和制度;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對屬於下列情況,公司不會按第八條(二)款規定解僱僱員:

(1)員工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員工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國家法律或政策禁止解除本合同。

(四)通知和備案

公司解僱僱員時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工會和被解僱僱員,並報公司主管部門和公司所在地勞動人事部門備案。

(五)解僱費

如果公司在集體勞動合同有效期內根據第八條(二)款和第八條(三)款1.解僱僱員或僱員個人勞動合同期滿後公司未予續約,被解僱的僱員可根據其受公司僱用時間,每工作滿一年可領取一個月的公司平均工資,工作滿十年的僱員自第十一年起,每滿一年領取一個半月的公司平均工資。僱員由於長期生病和因生產技術條件變化被解僱可酌情加發給僱員三至六個月實得工資。對開除的僱員不發給解僱費。

(六)由於公司違法引起的解僱

因公司嚴重違反合同侵害僱員合法權益,僱員提出辭職時,公司需按規定支付解僱費。

(七)工會代表

對於公司僱員的解僱、辭退或懲罰,須徵求工會意見,有關僱員或就有關問題向公司陳述其立場。工會如果認為不合理,有權提出反對。工會可以派代表與代表董事會的管理部門磋商,尋求解決的辦法,但管理部門有作出終局決定的最終權利。如有爭議按第十二條(二)款執行。

(八)被解僱的僱員

不管任何原因被公司解僱的僱員應立即向公司歸還所有公司擁有的或公司有所有權的文件、設備和其它財產。

第九條 辭職

(一)一般性辭職

在第八條(二)款規定的前提下,要求辭職或退休的僱員在取得工會同意後,必須在建議的辭職日的三十(30)天前通知公司。具體説明有理由辭職的特別情況,對這類辭職的請求,公司不得無理拒絕。辭職僱員無權獲得解僱費。

(二)受過特別培訓僱員的辭職

儘管有第八條(一)的規定,任何參加過公司出資培訓的公司僱員,如在受訓結束起五(5)年內從公司辭職,需向公司償付培訓費用,其金額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辭職僱員無權獲得解僱費。

第十條 保密、不競爭

(一)僱員同意對獲披露的有關公司或公司任何關聯商業實體的生產管理過程和技術、推銷或財務資料,及公司或公司任何關聯商業實體的客户、產品、程序、業務和服務資料嚴格保密,未經公司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將其披露給公司內外任何人士,亦不將其用以與公司進行競爭或用作僱員履行本合同規定職責和義務以外的其它用途。

(二)公司與僱員個人勞動合同終止時,僱員應把其佔有的全部公司圖紙、藍圖、備忘錄、客户名錄、配方、財務報表或促銷資料歸還公司。

第十一條 發明

本合同有效期內,僱員因其工作而作出任何工藝產品或配方方面的發明(“發明”),該等發明應是公司的專有財產,僱員應立即將其披露給公司,並採取必要步驟(包括簽署文件),使公司擁有這些發明的產權和所有權。儘管有該規定,對僱員在工作時間外,在未使用或參考公司設施、機密資料或材料情況作出的任何發明而獲得的全部專利,僱員應有權保留所有權。

第十二條 監督檢查和爭議的解決

(一)監督檢查

為保障勞動合同的全面執行,公司和工會將根據人數對等原則組成勞動合同監督小組,監督合同的執行情況。勞動合同每年檢查一次,檢查結果以書面報告形式提交雙方代表。雙方亦可應一方要求,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和協商有關公司和職工利益的重大事宜。

(二)勞動糾紛

公司內部出現的勞動糾紛應先由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一方或雙方都可請_________市勞動部門仲裁,如果有一方對仲裁結果不同意,該方可向_________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臨時性人員的聘用

(一)臨時性人員的定義,指聘用期不超過一年,公司臨時聘用的人員。

(二)聘用程序,公司聘用臨時性人員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討論同意,由總經理決定後,簽發聘書。

(三)聘用臨時性人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需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討論決定。

(四)聘用臨時性人員需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釋

解釋和執行本勞動合同時,雙方需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合資企業合同和其它有關條例。

第十五條 生效和期限

(一)在本合同簽署後,雙方應立即將本合同報_________市勞動部門和公司主管部門備案。本合同自雙方簽署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到期。合同期滿,如雙方無異議,本合同自行延長_____年。

(三)本合同內容如與政府的規定有牴觸,須按政府規定及時修改。修改後的合同同本合同構成同一文件。本合同只能由雙方書面予以修正。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未盡事宜將參照政府有關法律和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雙方已促使各自正式授權代表於上述日期簽訂本合同,特此證明。

  _________公司簽署人(簽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工會簽署人(簽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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