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合同範本(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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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合夥合同範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合夥合同範本1
甲方合夥人姓名:
乙方合夥人姓名:
丙方合夥人姓名: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
理髮店合作協議書
。互利的原則在不違法的前提下擬訂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經營項目美髮美容
第二條合夥期限出資額,方式
合夥期限為X年,自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XX月X日止
各合夥人都以現金方式出資,每人出款金額為相等,計人民幣()元小寫()每人佔(33%)的`股份。共同
第三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按合夥人在工作中以提成的方式來計算,經三方商議按個人所做營業額的30%來提成。
2盈餘分配,除去日常開支,員工工資,獎金後所剩盈餘然後甲。乙。丙三方平均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期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四條退夥,
退夥必需有所有合夥人認同方可退出,不得在合夥不利時推出,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創業初期的出資充公,不予退還。出資的轉讓:如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須經所有合夥人同意,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五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六條法律負責人
經甲、乙、丙三方商議決定由()方來做發如雪的法律負責人,如以後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資的發如雪美髮店出現什麼意外必須要甲。乙。丙三個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夥人:
乙方合夥人:
丙方合夥人:
20xx年xx月xx日
合夥合同範本2
甲方:
現住址:
乙方:
現住址:
丙方:
現住址:
經三方考查認定在____________街合夥開設____________手機店,在平等,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夥事宜
1、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手機店,總投資為____________萬元。
2、甲方:_________;出資額:_________;出資方式:_________;出資時間:_________。
3、乙方:_________;出資額:_________;出資方式:_________;出資時間:_________。
4、丙方:_________;出資額:_________;出資方式:_________;出資時間:_________。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 需承認本合同;② 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 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② 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 退夥需提前1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 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 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三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 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② 購進常用貨物;③ 支付合夥債務;④ 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 參與合夥事業的管理;② 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 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④ 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四條、每月________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是為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分紅。
第五條、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八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1、合夥期滿。
2、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3、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4、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九條、各合夥人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裏吧枱的營業額,這個要與收銀員講好,收銀員要注意吧枱,少了錢收銀員要負責。
第十條、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丙三方同意後更正。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合夥人各________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合同範本3
合夥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簽訂本合同的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經營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人享有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否則,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個別合夥人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出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各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哈爾濱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或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如上)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合同範本4
甲方: 身份證號:乙方: 身份證號: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充分協商,就雙方共同投資購買物業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甲乙雙方共同投資
購買一套位於南昌市 建築面積: 房產總價款 萬元人民幣
二、出資金額、出資比例
甲方出資 元人民幣 乙方出資 元人民幣; 甲方、乙方各出資50%
三、產權比例
甲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50% 的產權; 乙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50% 的產權.
四、購置物業法律文件簽署、款項支付、購房手續辦理及委託授權
甲方委託乙方由乙方全權辦理購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購置房產相關款項的支付、《房產預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簽署、房產抵押按揭貸款辦理、房產交接、房屋所有權證辦理、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户等所有購房相關手續.
五、房地產權證署名、辦理、保管
所購物業甲乙各享有50%的房屋產權,房地產權證由乙方依法辦理並由乙方妥善保管.
六、物業裝飾裝修由乙方負責辦理,所需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七、購置物業税費承擔
購房及按揭貸款、產權登記所支出的公正費、保險費、房產交易税費、產權登記税費、律師費、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户費、中介費(委託中介出租物業)、房屋租金税費等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並以現金支付.
八、物業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
由乙方負責所購房產的管護、維護、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業管理事務,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後應及時歸還銀行按揭貸款本息,餘額視為房產收益由甲乙雙方各分享50%,每12個月結算一次.因本房產的市場增值部份屬於雙方共同享有.
九、 物權行使
甲乙雙方共同行使所購房產的佔有、出租、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 房產買賣、抵押、擔保必須有雙方書面同意. 任何一方不得因個人債務導致共有房產所有權受影響,否則應賠償另一方所產生損失.
十、物業出賣及優先購買權行使
如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出售所購房產,應依法進行並辦理相關手續,盈利或虧損均由甲乙雙方各自享有或承擔50% 在同等條件(市場價或評估價下,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有優先購買權.
十一、甲乙雙方以按揭貸款的方式購買物業,具體約定如下:
1、購房首付款(包括定金人民幣(房款總價款的%) 由甲乙雙方各付50%現金支付;
2、主貸人為乙方先生; 按揭貸款的期限為;
十二、本協議變更或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不得變更或解除.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署書面文件.
3、本協議壹式貳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
合夥合同範本5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住址: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 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酒吧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 ,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項目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於: ;面積: 平方米: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 ,範圍包括 等。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以及期限
第一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第二部分: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 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第三部分: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獎金分配以及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第一部分: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部分:退夥
1、自願退夥。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
當然退夥是指發生了某種客觀情況而導致的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
除名退夥也稱開除退夥,是指在合夥人出現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夥人決議將該合夥人除名。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三部分: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支付合夥債務。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部分: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第二部分:合夥人的義務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夥期限屆滿;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被依法撤銷;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 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 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合夥合同範本6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我國《合同法》等的規定,就渝G08590山川中型客車達成如下合夥合同:
一、甲乙雙方自願購買以孫淑慧的名字掛靠在重慶市豐都縣公路運輸公司的渝G08590山川中型客車,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二、該車總價37.6萬元(大寫叁拾柒萬陸千元),甲乙雙方各出資一半即1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利潤、虧損平均分擔。
三、駕駛員、售票員的工資隨行就市。
四、該車從20xx年8月1日開始甲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享受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在20xx年8月1日以前將18.8萬元(大寫壹拾捌萬捌千元)的'購車款交給甲方,該車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
六、該車在20xx年8月1日以前的所有債權債務歸甲方享有和承擔。
七、甲方保證該車在雙方開始共同經營期間大小配件齊全,保持車輛正常運行。
八、該車保險已交到20xx年1月,20xx年的返還款各一半。
九、本協議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違約付守約方違約金為該車總價的10%。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合夥合同範本7
合夥人(甲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合夥人(乙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合夥從事美容瘦身經營一事,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 合夥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 合夥名稱 :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暫定五年,自本合夥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合夥期限屆滿,經各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續展延長經營期限,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提前終止合夥經營。提前終止合夥或者延長合夥經營應須提前六個月取得各合夥人的一致意見,在期滿前辦理完畢有關手續。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 元,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 元 ,甲乙雙方各佔投資總額的50%
(二)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各佔投資總額的50%,作為確定盈餘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
(四)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合夥人的分工、權利與義務
(一)甲乙協商一致共同推舉甲方作為合夥負責人,全面負責合夥業務的日常經營與管理,包括對職工的管理、培訓,考勤、客户協調,業務開拓等事宜,並享有每月 元的'工資待遇。
(二)乙方享有對財物賬目的監督權利,對於涉及財務、賬目以及借款、還款、日常投資等資金使用事項在超過 元額度( 元以下的應各自記賬留存憑證定期對賬),應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方可進行。
第七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合作,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扣除店裏的水、電、暖、氣、租金、職工工資、税金等日常經營費用,剩餘的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即每人一半,平均分配),予每月5日前結算上一月的賬目,進行盈餘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各合夥人按投資比例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 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
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二)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夥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
賠償責任
第九條: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在邢台市橋西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甲方): 合夥人(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夥合同範本8
甲方: ,性別: ,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
乙方: ,性別: ,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
丙方: ,性別: ,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
丁方: ,性別: ,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
以上各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經營餐飲一事,為明確各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合夥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租賃位於深圳市商鋪,使用“大廚小館”品牌,經營大廚小館店。
第三條合夥期限年
合夥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出資額
甲方認繳萬元,實繳萬元,出資方式為:貨幣出資。佔投資總額的%。
乙方認繳萬元,實繳萬元,出資方式為:貨幣出資。佔投資總額的%。
丙方認繳萬元,實繳萬元,出資方式為:貨幣出資。佔投資總額的%。
丁方認繳萬元,實繳萬元,出資方式為:貨幣出資。佔投資總額的%。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5%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扣除成本後以純利潤的90%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10%作為。(成本為房租、水電、員工工資及福利、及經營中產生的費用)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金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新人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2)退夥需提前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
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
(4)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按出資金額的2倍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轉讓的'第三方要由其他合夥人認可,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退夥作違約處理。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陳興國為各方合夥人共同推薦的經營管理第一責任人,其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務進行日常管理;
(3)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在日常正常經營中,其他合夥人不得對經營活動進行干涉。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對合夥負責人就合夥事業提出建議;
(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如出現重大分歧按出資比例多數的合夥人意見執行。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人所有,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和本合夥有直接競爭的合夥。
4、禁止合夥人之間簽訂與本合夥協議相關的其他協議。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的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務、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不可分物,如不能轉讓,合夥期間算放棄。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經各方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
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1、如果各合夥人同意註冊有限公司方式進行經營,則各方在本合夥協議的基礎上進行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註冊完成後本合夥協議自動失效。
2、如果涉及合夥解散、分立、清算的重大事項,需經過三分之二以上出資比例的合夥人同意。
3、合夥人如果參與實際日常經營管理,報酬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商議確定。
第十四條本協議正本一式四分,合夥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年 月 日
合夥合同範本9
案情介紹
原告:王維和。
被告:雲南東陸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東陸公司)。
被告:雲南省技術進步開發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技術開發公司)。
原告王維和的訴訟請求是:
1、解除原告與兩被告三方簽訂的共同投資《協議書》;
2、責令被告停止對原告公司財產所有權的侵權行為;
3、兩被告返還原告的2294萬餘元資產和賠償損失;
4、確認兩被告非法炮製的有關侵佔原告財產所有權的法律文書和實施的行為為無效的法律文書和行為;
5、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以下為一審法院確認的事實:玉溪市維和製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維和公司)於1996年7月19日登記成立,王維和為法定代表人,股東為王維和及玉溪市蓮池實業總公司(以下簡稱蓮池公司),註冊資金為20xx萬元,王維和出資佔55%,蓮池公司出資佔45%.1997年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維和公司簽訂了一份《協議書》,約定共同投資成立雲南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金為7500萬元,東陸公司投資3000萬元,技術開發公司投資2400萬元,維和公司投資2100萬元。同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王維和另簽訂了一份《協議書》,約定三方重新投資原維和公司,註冊資金為7500萬元,東陸公司投資3000萬元,技術開發公司投資2400萬元,王維和投資2100萬元。
1997年8月20日,東陸公司法定代表人鄭
在春持8月19日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依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王維和簽訂的“三方重新投資原維和公司”的《協議書》,以維和公司董事長的名義向玉溪市工商局申請維和公司有關事項的變更。1997年9月9日,玉溪紅塔審計中心玉溪市審計事務所出具了維和公司註冊資本金為7500萬元的《資本金核驗證明書》。1997年9月26日,玉溪市工商局根據變更申請及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對維和公司部分事項進行了變更登記,法定代表人變更為鄭在春,註冊資金為7500萬元,股東變更為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及王維和,其中東陸公司出資3000萬元,技術開發公司出資2400萬元,王維和出資2100萬元。1997年12月21日,兩被告召開會議,作出維和公司《董事會暨股東會決議》,稱原維和公司股本金為零,不再享有股東權益。
在被告據以進行維和公司工商變更登記的一系列法律文書中,1997年8月19日《雲南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會議紀要》、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這兩份材料上的“王維和”簽名是參會人員蒲新民所寫,沒有證據證明蒲新民已徵得王維和的同意。1997年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這兩份材料,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及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法醫技術鑑定中心鑑定,前兩頁(內容部分)與尾頁(無正文,簽名部分)非一次性形成。另,1997年12月21日維和公司《董事會暨股東會決議》沒有王維和的簽名,兩被告在庭審中認可該決議不產生法律效力。
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在維和公司的經營運作中,既有民事行為,也有行政行為。在本案中,法院僅就民事行為的法律效力進行審查,有關工商管理機關進行變更登記的行政行為不在本案審查範圍。該院認為,1997年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維和公司簽訂的《協議書》及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王維和簽訂的《協議書》,分別違反了《公司法》第75條和第39條,因而無效。1997年8月19日《雲南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會議紀要》及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的內容不能視為王維和真實意思表示,因而無效。1997年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這兩份
材料,一方面不足以確認為王維和之意思表示,另一方面其內容不符合法律規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9條、第31條),因而無效。該院還認為,根據《公司法》第4條,公司股東作為出資者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選擇管理者等權利,原告王維和作為公司的股東,在本案中無權以財產所有權爭議主張權利,其請求兩被告返還資產和賠償損失的主張不予支持。
一審判決為:1997年7月25日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維和公司簽訂的《協議書》及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王維和簽訂的《協議書》,1997年8月19日《雲南維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會議紀要》及維和公司《章程修改條款》,1997年9月25日的維和公司《董事會決議(1997)1號》及維和公司第二次股東會議記錄,1997年12月21日維和公司《董事會暨股東會決議》,均無效。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訴訟費由王維和承擔30%,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共同承擔70%.
評析
本案的諸多法律問題是值得探討的:
一、本案涉及的法律關係主要有四個:
1、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與維和公司之間的共同投資關係,即聯營問題;
2、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王維和、蓮池公司之間的股東地位問題;
3、工商管理機關進行變更登記的行政行為;
4、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的侵權問題。
一審法院對工商管理機關進行變更登記的行政行為問題不予審理是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然而,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變更維和公司董事長的行為是不是行政行為?東陸公司、技術開發公司對維和公司的變更申請是不是行政行為?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案件時能否對變更公司董事長的行為及提出變更申請的行為其合法性進行判定?
二、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原告王維和作為公司的股東,在本案中無權以財產所有權爭議主張權利,這無疑是正確的。然而,如果一審認定的事實是確切的,王維和由原來佔股權55%的大股東變為佔股權28%的小股東,蓮池公司的股東權利則變為零,其股東權利已受到了極大的侵害,而這一侵權行為主要是由兩被告實施的,那麼王維和及蓮池公司能否對股東權利被侵害主張權利?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案件時是否應對這一侵權行為進行審理?人民法院是否有權對原、被告的股東地位進行判定?
三、在現實的經濟糾紛中,尤其是涉及公司法人的經濟糾紛中,往往既有平等主體間的民事行為,又有行政行為,而按照現行的審判制度,經濟案件依照民事訴訟程序進行審理,無權對行政行為進行審查,對行政行為的審查則要另行通過行政訴訟程序,這樣一來,一樁經濟糾紛就必須經過兩次甚至三次訴訟才能解決問題,這顯然與“便於當事人訴訟、便於人民法院審判”的“兩便原則”相悖。法律界及立法機關應當對這一問題進行研究,找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來,比如,制定特別的“經濟訴訟法”,在審理經濟案件時賦予人民法院行政審判權,或者,在審理涉及行政行為的經濟案件時,由經濟審判庭和行政審判庭聯合組成五人或七人的特別合議庭,對不同的當事人、不同的問題分別適用不同的訴訟程序,等等
合夥合同範本10
甲方:張_
乙方:王_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充分協商,就雙方共同投資購買物業並處分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背景介紹:甲乙雙方共同購買了兩套房屋用於投資,其中一套位於___路___弄_號____室,(以下簡稱___路房屋,屬於期房,甲乙雙方已經與開發商簽署了《商品房預售合同》,但尚未取得小產證);另一套位於___市___路_弄___號____室(以下簡稱___路房屋,屬於二手房,甲乙雙方已經與出賣方簽署了《房地產買賣合同》但尚未辦理房屋產權過户登記手續)。
二、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約定:辦理___路房屋的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時,產權歸屬為甲方一個人所有,房產證為甲方一個人的名字;由於甲乙雙方已經與開發商簽署了___路房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並已經以甲方的名義申請了按揭貸款,小產證屆時辦理出來將是甲乙雙方共有,房產證上將是甲乙雙方兩個人的名字。因此,甲方同意:雖然___路房屋的產權為甲乙雙方共有,但甲方同意明確放棄與___路房屋相關的所有權益,該房屋實際上歸乙方一人所有,並配合乙方辦理___路房屋的'出售手續(如乙方願意出售),___路房屋的按揭貸款由乙方負責按時償還,甲方應給予配合。
三、出資金額、出資比例:甲乙雙方已經協商解決。
四、產權比例
___路房屋的所有權益實際由甲方享有。
___路房屋的所有權益實際由乙方享有。
五、甲方授權乙方辦理___路房屋的出售手續以及還貸手續(如乙方願意出售),並向乙方出具公證委託書。
六、房地產權證保管
___路房屋產權證等證件由甲方保管;___路房屋產權證等證件由乙方保管。
七、___路房屋與___路房屋的全部税費由乙方承擔並及時繳納。
全部税費包括但不限於購房及按揭貸款、產權登記所支出的
公證費、保險費、房產交易税費、產權登記税費、律師費、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户費、中介費(委託中介出租物業)、房屋租金税費等。
八、物權行使
___路房屋物權由甲方行使,___路房屋物權由乙方行使。
九、甲乙雙方以按揭貸款的方式購買物業,具體約定如下:
1、___路房屋雖然已經以甲方名義貸款,但實際由乙方負責及時歸還貸款本息;
2、___路房屋以甲方名義貸款,並由甲方負責及時歸還貸款本息。
十、甲乙雙方所購房產的實際產權及收益權等權益由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約定行使。
十一、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二、 本協議變更或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2、符合本協議相關條款約定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3、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不得變更或解除;
十三、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署書面文件。
十四、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______律師事務所保存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年 月 日 ______年 月 日
合夥合同範本11
甲方:
乙方:
雙方經協商之後,秉持着互惠互利,和氣生財的原則,就下列的事宜達成了協議:
在此之前,需強調,雙方是自願簽訂本協議書,同樣在XXX租賃店鋪開設一家美容院。另外雙方通過協商確定,自願的合夥經營XXX美容院,總投資的金額在XX元。
第一:合作的時間與期限
自從XX年XX月XX日起,甲方與乙方合作經營本美容院,直到結束到期。
第二:美容院出資方式
甲方:XXX
乙方:XXX
甲方與乙方所投入的資金,既是美容院投資成本,不能在中途取出,需到合作期滿後結清。
第三:美容院盈利分配
1、在合作經營期間,美容院所產生的盈利,屬於二方的共同財產,不能隨意的支配。
2、按利潤甲方為XX,乙方為XX
3、股份的.分配到年底再核算。
第四:甲方與乙方的職責與權限
甲方是美容院投資的主要負責人,其職責和權限是:對美容院進行日常的經營管理,統籌安排。對美容院的發展具有決定權。負責美容院財務的審批。
乙方是美容院投資的主要合作人,其職責和權限是:參與美容院的經營管理,有監督權利,參與美容院發展項目的決策。
另外,雙方任何一方,都有義務參與美容院的日常運營中,包括購置產品,儀器與設備。接待美容院的顧客,處理美容院的日常事情。
第五:兩方合作經營美容院,自負盈虧
第六:在兩方合作期間,應該各盡其責。如果造成重大的損失,兩方都應該承擔經濟的損失責任。因本店是合夥經營,所以共同的承擔勞動義務,也共同的承擔風險。
第七:合作期滿之後,應該及時的清算利潤
本美容院合夥協議書甲方與乙方各拿一份,簽字之後即為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合夥合同範本12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第一條、甲、乙雙方合夥共同經營位於天山路號的《最加》美髮店,本着共同發展、友好、誠信、團結互助的`原則,共同維護本店利益,創建和諧發展業務為宗旨。甲、乙雙方均按以下條款執行職責履行義務。
第二條、入資資格
必須是在職人員,有上進心,服從領導安排,有共同創業精神的人員。
第三條、總資產
按人民幣元作為總資產(以簽約當日核算計)共計100股(原始股)甲方佔%,乙方佔%。
第四條、股份分配乙方投入資金共計元整,大寫,乙方佔股,甲方佔股。
第五條、入股期限
1、年限制: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共計_年。
2、終身制
第六條、紅利分配
1、每月日紅利分配日。
2、每月總勞動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後,再扣除裝修拆舊提攤費(以二年計算,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剩餘為當月純利潤。
第七條、債務承擔
簽定協議期之內店內所產生的債務,按甲、乙雙方股份所佔比例承擔。
第八條、入股協議期間股東相應權益
1、享有每月純利潤分紅。
2、經甲方授權可享有店內管理監督和執行權。
3、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雙方簽字核對、
第九條、其它:
1、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甲方保管保存,以維護本店信用。
2、乙方無權私自轉讓或買賣股份。
3、入股協議到期半年內,乙方決定是否繼續合作,並以書面形式告之甲方。若乙方決定繼續合作,雙方協商合作事宜。
第十條、違約處理
1、終身制籤定不得退入資資金。
2、簽定期內,因甲方店面轉讓,甲方無條件退還乙方所佔股份比例資金。(以甲方轉讓所得資金計算)
3、若乙方離職,違反本店店規,國家法律,均按退股約定處理。
第十一條、退股約定
1、甲乙雙方簽定終身制協議起不得退入股資金。
2、年限制在簽定協議一年後,乙方提前6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退股。甲方均可退還乙方入股資金(原始股本金)。
第十二條、以上協議若需修正,按甲、乙雙方商定後方可。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合同範本13
甲方(出名營業人):
通訊地址:
聯繫方式:
身份證號碼:
XX名稱:
XX地址:
乙方(隱名合夥人):
通訊地址:
聯繫方式: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為隱名合夥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約定於下:
第一條 甲方開設 XX專營 事業,共計資本金人民幣 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幣 元整外,其餘人民幣 元整由乙方於本合同成立同時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確認。
第二條 乙方投入資本人民幣 元整後,即為 XX的隱名合夥人而被甲方認諾。
第三條 甲方應每屆事務年終,開具財產目錄借貸對照表以及營業損益計算書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條 查核時,如乙方發現疑義之處,可到XX查閲合夥人賬簿,並檢查其事務及財產狀況。
第五條 本隱名合夥人損益應按照合夥出資額比例分配負擔。
第六條 前條利益的分配,應於損益計算後 日內由甲方支付給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在甲方同意後充作其出資的增加額。
第七條 關於 XX營業事務均由甲方執行,乙方不得參與事務的執行。但乙方得隨時查閲合夥人的賬簿,並檢查其事務及財產狀況。
第八條 隱名合夥期間如發生虧損,如果其財產不足資本額 %,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可終止合同。
第九條 本隱名合夥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
第十條 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須中途終止合同的.,應於年底提出,但須提前 個月通知甲方。
第十一條 合同終止時,甲方應返還乙方所出的資本金額,並應支付乙方應得的利益金;因虧損而減少資本的,只得返還其剩餘部分。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所出資本如不幸虧損殆盡,本合同終止,但雙方願意繼續出資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繼續經營,而乙方不願意再出資加入時,甲方不得拒絕。
第十三條 甲方如中途欲將 XX出讓於他人,應先通知乙方,如乙方願意按照時價受讓,應儘先使乙方受讓,甲方不得無正當理由拒絕。
第十四條 甲方如違背前條或因乙方不願意受讓將 XX股份出讓於他人的,出讓之日即為本合同終止之日。
第十五條 甲方在合同存續中發生不測的,乙方可終止合同。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訂明事項依民法或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夥合同範本14
合夥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合夥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合夥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茲有三人, 為經營 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夥企業。
第一條合夥宗旨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合夥期限以及工商登記
1、合夥期期限:合夥關係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 年 月 日終止。
2、工商登記:
第四條出資
1、合夥人 (姓名)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佔 ;
合夥人 (姓名)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佔 ;
合夥人 (姓名)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佔 。
2、合夥關係存續期間,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加投資時,各合夥人自接到通知後 日內,按原始所佔股權的比例追加出資數額。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4、合夥人除參與盈餘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5、合夥人的股權不得轉讓於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6、合夥人退夥時按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夥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7、退夥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有限購買的權利。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
(1)以個人佔有合夥股份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餘分配的權利;
(3)盈餘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年度經營收支明細賬,在會計年度終止前的一個月公佈。
(4)合夥人在分配方案公佈之後,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賬目進行審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夥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2、債務承擔:
3、(1)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 為據,按比例承擔。
(2)新的合夥人對他加入合夥前的合夥債務不分擔清償義務(或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盈餘分配比例分擔清償);退夥人對退夥時已存在的合夥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1)需承認本合同;(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3)退夥需提前 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5)為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6)退夥時按本協議第九條規定進行清算。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夥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夥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夥人推選 為合夥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夥人會議討論通過。
3、在合夥事務範圍內,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夥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在經營業務範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夥人負責。
4、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採取 勞動報酬的規定,合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主管財務的合夥人應在每月 日至 日將上個月的賬簿交與其餘合夥人共同查閲。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自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同行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一下事由之一得終止:(1)合夥期屆滿;(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無論合夥關係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夥人公佈資產負債表。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 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柒價款參與分配;(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股權比例承擔。
第十條 其他
1、合夥會計年度從每年 月 日開始,至同年 年 日止。
2、合夥所有的明細賬目應充分顯示合夥的經營狀況、資金週轉狀況和納税情況。
3、合夥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報告的複印件交送每個合夥人,如果合夥人在收到上述複印件之後的一個月內沒有想合夥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4、合夥人以商號的名義開列銀行賬户,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夥負責人與主管財務的合夥人共同簽署。
第十一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三名合夥人共同簽字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三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 各存一份
合夥人: 合夥人: 合夥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合夥合同範本15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
姓名甲_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姓名乙________,性別___,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宗旨:誠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滿之後若繼續合夥,再另行協商。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 ___元。 合夥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 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 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 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
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債務。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一切合理開支,由收據和發票進行結算。
第十四條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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