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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裝合同6篇

安裝合同6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裝合同6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安裝合同6篇

安裝合同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項目

1.工程名稱:閉路監控系統供貨及安裝工程。

2.交貨及安裝工程地點:建國路人人居火鍋城

承包方式和承包範圍: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風險、包設計(設計方案以甲方認可為準)的形式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確定的設計方案、系統功能、設備材料,承包整個系統的設備供應及安裝和調試。(設計方案以甲方認可為準)。

3,乙方使用的輔材必須先提供樣板並經甲方書面認可,方可採購進場安裝.

二、技術標準及質量保證

1、佈線標準:乙方監控系統佈線施工,嚴格遵照國際《民用閉路監控電視系統技術規範》GB50198-94。

2、乙方所供設備均以生產廠家提供的產品技術資料為技術標準。

3、乙方保證本項目所供產品均為合同中指定的產品,且包裝為原包裝。產品進場時提供供貨證明,經甲方驗收後進行施工。

三、工程造價

見附表

七、竣工驗收及付款方式

1、自合同簽訂日三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作為預付金,工程完成驗收合格日起,七天內甲方付清剩餘費用。

2、項目施工安裝、調試完畢,由乙方通知甲方組織驗收,並提供相應完整的驗收資料。乙方自書面通知之日起,三天內由於甲方拖延不驗收視為工程驗收合格。

四、 維修保養:

1、本監控系統保修期為一年,終身維護。自工程完工並通過甲方及有關部門驗收合格之日起計.保修期內,如系統發現故障,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4小時內派員維修

2、保修期屆滿後,甲方要求乙方修理的,以實際情況價格適當向甲方收費.

3、保修期屆滿後,甲乙雙方另簽訂技術維護協議,乙方應對系統提供優惠的有償技術維護.

4、甲方要求軟硬件功能的改進,擴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應繼續為客户提供最優惠的服務.免費維修期內人為或自然災害引起的故障或損壞,僅收取維修成本費.以下情況不屬保修範圍:自行拆卸改換機內任何部分(如:線路,零件)後造成損壞;非乙方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指導安裝而引起的故障.

五、約定事項

1、為確保工期,爭取提前竣工,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工程實施小組。

2、合同如需變更,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變更事宜,雙方簽章生效,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合同要件,乙方必須遵照執行,否則視為違約。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嚴格按合同要求按時、按質(即合同要求的`設備的規格、型號)、按量完成供貨與安裝調試完畢並交付甲方使用。如有違約,每違約一天,按合同總金額的0.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超過1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2、在乙方履行合同後,甲方保證按時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項,如有違約,每違約一天,按合同總金額的0.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七、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條款執行。

八、合同執行中,若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解決,直至提交法院審理。

九、施工期間出現工傷事故,由施工單位自行負責。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十一、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後之日生效。貨款兩清後,合同效力終止。

安裝合同 篇2

發包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xx安裝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發包方同意將石英砂加工一線的電氣安裝任務委託給承包方施工。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雙方依據國家電力行業有關技術規範、規程組織施工,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石英砂加工一線電氣安裝。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內容:詳見合同附件。

1.4 承包內容及方式:包安裝、包驗收及全部輔助材料。

1.5 工程性質:設備材料的安裝施工工程。

1.6 安裝工期:

l.6.1 安裝工程開工日期:

1.6.2 安裝工程竣工日期:

第二條 合同文件

施工圖紙以及經雙方授權工地代表簽署的文字性資料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標準和適用法律

3.1 使用標準和規範:施工圖中合同技術附件中所規定的技術要求及相關的國家行業規範與標準。

3.2 適用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河源市東源縣有關法規及規範性文件。

第四條 圖紙及技術資料

4.1 圖紙保密要求:發包方所提供的圖紙資料為發包方享有的技術權益,承包方僅限於本項目施工,不得用於其它項目。承包方未經發包方認可,不得複印、轉借以及以任何形式泄漏給非施工人員或第三方並保證工程完工後及時把全部技術圖紙資料歸還給發包方,否則,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按合同總金額的10%承擔違約責任。

4.2 發包方提供資料:本施工工程所需發包方提供的相關資料和圖紙,承包方可根據現場情況適當調整除發包方代表反對以外;其餘均由承包方參照發包方技術附件的要求以及行業規範自行設計,經發包方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4.3 承包方應在竣工之日起20天內或工程驗收前提交2套完整的竣工圖及施工過程中的原始記錄、更改設計單、檢驗報告等有關竣工資料,竣工資料必須符合發包方檔案統一規範,否則發包方有權拒絕結算。

第五條 甲、乙雙方授權工地代表

5.l 發包方授權工地代表:按照合同條款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其合法性需發包方書面委任。

5.2 承包方授權工地代表:按照合同條款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力,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其合法性需承包方書面委任。

5.3 甲、乙雙方每週定期召開工程協調例會,參加例會人員應包括雙方項目經理、現場代表、監理工程師。例會上承包方應對上週工作進行總結,並提出下週計劃。發包方、監理對質量、進度作出點評。

第六條 雙方責任:

發包方:1、負責工程線路線行協調工作。

2、負責本工程質量、施工安全、進度的檢查監督工作,並協助承包方做好隱蔽工程的簽證工作。

3、及時按承包方申請的驗收時間進行工程驗收。

4、負責開工前對承包方項目負責人的技術交底工作。

承包方:1、按①《國家城鄉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管理規定》;②《電力建設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導則》及國家電力行業有關技術規範、規程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國家或行業標準。

2、制訂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做好工程計劃進度、工程各種施工記錄。

3、承包方應嚴格執行國務院頒發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農村電網建設與改造工程施工現場安全措施管理辦法》及有關安全規程、規定的要求,切實做好施工中的安全工作,加強施工中的安全防範措施。如承包方在施工中發生一切不安全的事故,應由承包方本身負責。

4、承包方應負責所有材料的保管工作,並有專人負責材料的進出倉記錄,如承包方的原因造成材料的丟失或損壞,均由承包方負責。

5、負責提供所供設備材料的合格證明及相關文件資料。

6、負責工程驗收不合格部分的一切返修費用。

7、承包方應積極配合發包方組織的施工質量及安全檢查,對發包方提出的整改意見必須及時落實、整改。

8、及時提供上級統一規範的竣工資料(一式三份)給發包方。

9、 承包方負責安裝水、電錶,並向發包方支付施工用的水、電費,價格按供水、供電公司的價格執行。

第七條 暫停施工、中止施工或重新分包

7.1 如果因承包方工程質量或工程進度不能滿足發包方需求,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暫停施工。承包方按要求暫停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實施處理意見後提出復工要求,發包方批准後方可繼續施工。發包方在收到承包方復工要求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方可自行恢復施工。

7.2 終止施工或重新分包:如果因承包方工程質量或工程進度不能滿足發包方需求,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停止施工,承包方由於自身原因確定無法滿足合同進度要求,發包方有權終止合同或者將一部分工程量分包給第三方。

第八條 工期延誤

若合同的任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即雙方不能控制的事件發生,如戰爭、地震及其它的.不可抗力等原因影響了工期,則合同延期執行,工程延期時間與事件的持續時間相等。

第九條 工期提前

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如發包方提出要求將工期提前,承包方應盡力確保,並由雙方協商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

第十條 安裝質量和質量檢查

10.1工程質量

10.1.1 承包方應對施工工程質量全面負責,施工必須嚴格按施工圖所提要求和標準進行施工。

10.1.2 發包方確定為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必須返工重來,費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擔。如果因此引起工期延誤,承包方應無條件趕工並完成計劃。

10.2 質量檢查:發包方代表有權按設計要求和有關驗收規範標準進行檢查。承包方也應加強自檢,並作好必要的檢查記錄和簽證。

第十一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合同條款的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24小時前通知發包方代表參加,通知內容包括承包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方準備驗收記錄,經驗收合格,發包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覆蓋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48小時內發包方代表不到場,承包方可自行隱蔽並視為發包方認可。

第十二條 安裝工程具備交接條件時,由承包方提前兩天提出申請,發包方組織交接。

第十三條 重新檢驗

發包方代表提出對隱蔽工程重新檢驗要求時,承包方應按要求進行重檢,並在檢驗後重新驗收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方承擔重新檢驗的工程費用;檢驗不合格,承包方承擔發生的費用並應立即無償進行修復。

第十四條 合同價款及調整

14.1 本項目工程的合同總價為人民幣貳佰捌拾萬元整(¥480000.00)。

14.2 當有以下情況之一時,可作價款調整。

14.2.1 本合同規定之外的工程內容增減。

14.2.2 本合同規定之內的工程量,如設計變更後單項工程上下變動在5%以內的合同總價不作調整,超過5%以上部分按實際結算。

14.2.3 發包方代表確認的重大設計變更和工程洽商。

第十五條 工程款支付及工程價格結算

15.1 該工程完工,經發包方驗收評定合格,在收到承包方開具的全額建安發票並辦理完結算支付審批後10個工作日內付至實際結算總金額的90%;

15.2 留結算總金額10%作為質保金,質保期自調試合格滿一年後無發現質量問題到的,在15個工作日內將餘款一次付清給承包方。

第十六條 設計變更

16.1 發包方或設備供應商提供的設計變更,必須經發包方人員簽字方能有效,並要求在施工前通知承包方。

16.2 承包方原則上應嚴格按圖施工,不得隨意更改設計,但確因需要應由承包方提出具體書面變更資料,經發包方代表同意並簽證後,才能做出相應的設計變更。

第十七條 竣工驗收及工程保修

17.1 本工程完工後,承包方嚴格執行發包方的驗收標準和考核制度,包括中間驗收、竣工驗收,所有驗收報告均應由承包方提供檢測數據,並由發包方進行復檢驗收。

17.2 承包方根據發包方要求,按國家及行業工程竣工有關規定向發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

17.3 發包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應在10日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

17.4.工程交工驗收後,工程(包括設備)質保期為1年,自該生產線正常投產之日起計算滿一年。質量保修證書在交工驗收後由承包方填寫交給發包方。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發包方應書面通知承包方並約定時間進行修理。在質保期內承包方拒不修理時,發包方可動用質保金請人修理,超支部分應由承包方負擔。

第十八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18.1 甲、乙雙方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8.2 發生爭議後,除出現下列情況外,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己完工程:

18.2.1 合同確己無法履行。

18.2.2 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18.2.3 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18.2.4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九條 違約

19.1甲、乙雙方約定,違約應承擔以下經濟責任:

19.1.1 發包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使合同無法履行的,應承擔違約的責任,違約金按實際損失向承包方支付。

19.1.2 承包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的要求及本合同附件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承包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按實際損失金額向發包方支付,且發包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因。除非發包方單方解除合同,承包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19.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非法定事由或約定事由出現,一方擅自中途停止合同執行或中途終止合同,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5%違約金給守約方。

19.3 承包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否則,發包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按合同總金額的15%追究承包方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索賠

當發生索賠時,可按以下規定向責任方索賠:

20.1 有正當索賠理由,具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關證據。

20.2 索賠事件發生後20個工作日內,索賠方向責任方發出要求索賠的通知。

20.3 責任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後20個工作日內給予 確認,或要求提供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責任方在20個工作日內未給予答覆,應視為該項索賠已經 確認。

第二十一條 安全施工

21.1 承包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施工人員必須帶好安全勞保用品後方可上崗。發包方責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發包方負責,承包方責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負責並承擔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第三方責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發包方協調或由仲裁機構仲裁。

21.2 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發包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

21.3 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接受發包方現場安全調度的協調、管理,並配合相關施工單位積極完成施工任務,否則發包方有權按500-1000元/次的罰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第二十二條 保險

22.1 發包方負責施工現場發包方提供的設備和材料及發包方人員的生命財產保險及其有關費用。

22.2 承包方負責自己在施工現場的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的保險及其有關費用。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及終止

23.1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23.2 本合同在雙方完成相互約定的內容後即告終止。

第二十四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一式陸份,發包方執肆份,承包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條 其它

25.l 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解決。

25.2 合同附件一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發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裝合同 篇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範圍:按雙方確認的設計方案、圖紙和預算項目的裝修工程內容。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部份材料由甲方提供)

1.5、 工期: 天。(按甲方通知進場施工當天計,即從 年 月 日 起計)

1.6、 工程質量:按圖紙保質保量施工、符合環保要求、並達到合格等級,。

1.7、 合同工程價款(人民幣大寫): (詳見預算表)。

第2條 甲方工作

2.1、開工前,向乙方進行作法説明和現場交接交底,交出可施工現場。

2. 2、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室內水、電源。

2.3、指派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辦理內部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及其他事宜。

2.4、協調辦理有關的手續,解決與乙方施工的牽涉其他有關問題。

2.5、如需要拆改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辦理相應手續,協調物業管理公司與裝修之間的具體問題。

第3條 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作法説明的現場交接,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按甲方要求如期開工。對各班組施工人員作好技術和安全交底。

3.2、指派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施工,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説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編制工程結算。

3.4、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做好施工現場保衞和垃圾清理工作。

3.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3.7、進場前辦妥施工人員的工地出入證,接受施工安全教育。

3.8、進場人員必須備齊證件,隨時接受甲方及有關人員檢查。

3.9、乙方必須做好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安全乙方負責,甲方有權督促。若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4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4.1、因一方責任,影響工期,一切責任由責任方負責。

4.2、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能順延。

4.3、因甲方逾期付款,逾期交場地,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工期相應順延。

第5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本工程保修期

5.2、甲、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如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複驗,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3、工程竣工後,乙方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三天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辦理驗收、移交手續。

第6條 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6.1、1、雙方商定本工程結算以實際工程量及參考預算單價為準。

6.1、2、在預算項目內有發生施工完成才結算,沒有做的項目不結算。

6.1、3、增加的工程項目按甲方籤認計算。

6.2、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6.2.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甲方支付 %工程款。

6.2.2、乙方完成 ,甲方支付 %工程款。

6.2.3、乙方完成 ,甲方支付 %工程款。

6.2.4、餘款(保脩金除外)在工程完工通過驗收,在雙方確定結算後 天內甲方支付完畢。

6.2.5、乙方以人民幣 工程保脩金,待保修期滿後十天內結清。

6.3、 本工程項目的增減約定

6.3、1、工程所發生的在預算項目之外的工程項目,均需雙方商定並辦理籤認確定手續,才能進行結算。甲方確定不做的項目不能結算。

第7條 有關材料供應的約定

7.1、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由乙方採購供應至施工現場,如商定需由甲方採購的.材料由甲方供應至施工現場。

7.2、甲、乙雙方如一方對材料設備有異議,可進行檢驗。

第8條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8.1、乙方在施工期間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它相關的法規、規範。

8. 2、由於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第9條 違約責任、爭議或糾紛處理

9. 1、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9. 2、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9. 3、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10條 附則

10.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除接受甲方監督外還應服從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

10. 2、本合同正、副文本各兩份,雙方各執二份,具同等效力。

10. 3、本合同從雙方簽訂之日起執行至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10. 4、附件:《裝修工程報價(預算)表》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裝合同 篇4

甲方(採購方): 乙方(供貨安裝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空調採購安裝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採購空調規格型號、數量及價格:

以上商品總價 元( 大寫).

第二條 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元,乙方收款當時向甲方提供 發票。

第三條 乙方保證甲方購買的空調質量及能耗等級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第四條 甲方採購全部空調按照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內附出廠標準配置的有關質量、技術、三包等資料。

本合同簽訂後日內乙方派人將甲方採購的全部空調免費送貨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並安裝完畢。

第六條 乙方將空調送貨至甲方指定地點,甲方按照約定的品牌、質量、數量等進行清點,清點無誤後,乙方進行安裝,乙方安裝完畢,

經甲方驗收合格,方視為乙方的空調合格。

對空調數量不足或表面瑕疵,甲方應在驗收時當面提出;對質保期內的質量問題甲方及時向乙方提出。乙方負責補足、更換、退還,並承擔由此發生一切費用。 售後服務

乙方承諾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售後服務。

甲方提出問題後 日內,乙方應派人上門維修;情況緊急,乙方應立即派人上門維修。

質保期內維修服務免費,質保期滿後維修費用雙方另行協商。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完成相關事宜,如有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 元為違約金。 第十條 其它事項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裝合同 篇5

建設單位:武安頂峯熱電有限公司(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邯鄲縣德祥春電力架線安裝有限公司(簡稱乙方)

一、工程內容:

1、根據甲方要求對億峯電廠“廠格線”47-50#杆塔路徑進行改造設計;

2、負責對改造使用的鐵塔提供圖紙(包含土建施工圖和鐵塔圖紙);

3、組裝779和7713鐵塔並負責切改線路;

4、負責拆除原有47-50#杆塔;

5、負責甲方原有鐵塔材料的核對及拆卸工作並保證新組裝的終端塔材料足夠;

6、負責從原有切改線路中拆卸固定架空線路用的絕緣子、耐張線夾、防震錘等金具。 以上工程內容經雙方協商,總計費用為貳萬元( 元)。

二、甲方應付責任:

1、負責在鐵塔具備架線前的工程場地聯繫和協調工作。

2、負責線路的停、送電聯繫。

3、根據乙方提供圖紙及施工要求,按圖紙進行質量驗收。

4、負責按圖紙設計所需的'標準和非標準的金具及部分零星材料。

5、協助乙方聯繫施工人員的住宿、生活用水、用電等工作。

6、乙方進場前甲方預付30%施工費,工程驗收後30天內一次結算付清。

7、甲方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到電廠進行驗收、送電、調試工作。

三、乙方應付的責任:

1、乙方應嚴格按照圖紙要求進行施工,嚴把質量關,因施工質量不合格的返工,造成的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2、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切改線路時間後,應提前3天到現場,並組織人

員做切改準備。

3、乙方應根據甲方要求管理本施工隊伍人員的生活、住宿。

4、乙方在施工中應嚴格安照電力部《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線路部分)進行管理,配備人員必須經國家有關機構認可,對在施工出現的一切人身事故、設備損傷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施工中嚴格加強材料管理,不得丟失和浪費。

6、本工程從甲方聯繫停電時間起,共5天,乙方必須保證在該段時間內施工完畢並負責驗收條件。如遇特殊天氣影響或其它情況的影響受阻,工程順延。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武安頂峯熱電有限公司邯鄲縣德祥春電力架線安裝有限公司

單位公章 :單位公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裝合同 篇6

甲方(總包方):

乙方(分包方):水電分包:消防分包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國務院《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精神,並本着互惠互利原則和為明確雙方責任,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共同簽定以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名稱:蘇州高等職業技術學校新建教學綜合樓及食堂接建工程

二、工程地點:蘇州市高新區塔園路68號

三、分包工程範圍:水、電安裝及消防工程

四、工程期限:

月日起至土建交工日期止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五、材料設備供應:安裝工程所需主材和輔材均由乙方自行採購。其規格、品牌和質量必須符合設計和建設單位規定要求。

六、技術資料供應:由甲方向乙方施工圖各兩套。

七、付款方法:

1、乙方每月25號前向甲方提供月報。

2、付款方式參照總承包施工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

八、結算依據:

1、本工程水電安裝計價按工程總包合同相關條款執行,並以審核後的施工圖預算和決算為依據。

2、本工程施工過程中,如有設計變更時應根據設計部門的設計變更通知書調整總造價。

3、乙方按甲方工程總包合同所定類別等級收取各項費用,乙方辦理結算。

4、乙方按分包工程最終審計價的向甲方上交管理費(含税),甲方向乙方在每次撥進度款的同時扣除其上交款。乙方向甲方提供最終結算金額80%的材料發票。

5、甲方分別向水電分包方和消防分包方收取配合費貳萬元整(20000元)。

九、工程質量、工程驗收、工程檢修

1、安裝工程質量應符合設計和國家規範,要求達到驗收合格標準。

2、工程完工經各方面質量檢查驗收合格後,雙方一同向建設單位辦理交工結算手續;分包工程具體驗收事宜由乙方負責。

3、交工前15天,乙方應將交工竣工資料整理齊全交甲方,並同甲方一道交建設單位和質監機構。

5、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從建設單位與甲方辦理接交手續之日起計算,水、電安裝工程為壹年。在保修期內,因施工造成的質量缺陷乙方應無條件及時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安全責任

1、乙方進場後,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安全紀律。對其務工人員必須進行遵章守紀和安全教育。

2、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確保生產安全,杜絕事故發生。

3、乙方務工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安全事故,責任由肇事方承擔,若由乙方務工人員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務工人員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安全紀律,甲方可根據其規章制度和紀律,對乙方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十一、施工工期

嚴責執行甲方進度計劃;根據現場施工情況,服從甲方安排,配合好其他相關工種的交叉作業。

1、如因乙方原因延期交工,建設單位的工期罰款由乙方負責。

2、如因乙方原因嚴重影響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完成,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處理,罰款金額視情節而定。

十二、甲方委派史洪亮同志為現場代表,乙方分別委派、同志為現場代表,代表雙方履行合同,並商定未盡事宜。

十三、違約責任

1、本合同從簽訂生效之日起,雙方必須全面覆行合同所規定的事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雙方由於某一方的責任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責任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向對方償付違約金或賠償金。

十四、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十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雙方簽章後生效,全部工程交工驗收結清工程價款後失效。十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簽定補充合同。

十七、水電與消防工作界面劃分詳見附件。(附後)

總包單位:(蓋章)分包單位:(蓋章)分包單位:(蓋章)代表人:代表人: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蘇州高等職業技術學校新建、改建教學樓工程水電與消防工作界面劃分

一、室內、外消火栓系統:

1、電氣部分:消防水泵控制箱至水泵及消火栓啟泵按鈕系統(二路供電電源由水電施工單位負責接到消防施工單位提供的消防控制櫃進線端子,端子以下工作由消防施工單位負責施工);

2、室內消火栓給水管道系統;

3、室外消火栓給水管道系統。

二、室內、外噴淋系統管道安裝:

1、電氣部分:噴淋水泵控制箱至水泵(二路供電電源由水電施工單位負責接到消防施工單位提供的噴淋控制櫃進線端子,端子以下工作由消防施工單位負責施工);

2、室內、外噴淋給水管道系統。

3、泵房消防、噴淋給水系統(消防水池及水箱的進水管路由水電施工單位負責施工)。

三、火災報警系統(火災報警主機二路供電電源由水電施工單位負責提供

到消防控制室)。

四、防排煙系統(二路供電電源由水電施工單位負責接到消防施工單位提供的排煙風機控制櫃進線端子,端子以下工作由消防施工單位負責施工)。注:上述工作內容由南京消防完成,其餘安裝內容由蘇州二建項目組完成(共同遵循誰施工誰預埋的原則進行施工)。

備註:現澆混凝土面禁止開孔,要求分包單位按施工圖紙預埋套管,如有預埋不到位從新開孔,罰款3000元/孔,連續開孔5000元/孔。

總包單位:(蓋章)分包單位:

(蓋章)分包單位:(蓋章)代表人:

代表人: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安裝工程分包合同範本三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就進行分包,訂立本合同,己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加強合作,確保工程順利完成,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承包方式、內容及結算方式

1、承包人:人工費

(1)噴淋系統75元/點,按點計取該項費

(2)消火栓/套

(3)水炮800元/台

(4)穩壓系統2000元/套

(5)水炮環管/米

(6)弱電系統200元/點

(7)水炮弱電系統元/點

(8)電氣火災報警/點

(9)濕式報警閥500元/台

(10)水泵接合器元/套

(11)噴淋管翻彎處加5元一個點

工程竣工後按單價據實結算。

2、承包範圍:施工圖中的消火栓給水系統,自動噴淋給水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中的全部工作內容。

3、工程工期:配合裝修工程進度,以不影響工程總進度計劃為標準。

4、結算方式:上述承包範圍內的工程內容按具體數量進行結算,單價不作調整。

第二條合同工期:以不影響工程總進度計劃為標準。

第三條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及規範要求進行施工,嚴格執行甲方的工作指令任務,執行國家現行的施工規範及質量規範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工,乙方所採購的輔材必須是合格產品

第四條甲方提供的設備,材料到達現場,乙方負責卸貨並運到倉庫或作業面,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設備和材料負有保管責任,如發生丟失,乙方應賠償有關損失。但甲方必須給乙方提供倉庫。

第五條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的成品和半成品應妥善保管,如發生損壞和丟失應承擔修復和賠償責任。

第六條乙方必須遵守工地一切規章制度,不得在作業面住人,做飯。

第七條為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各方人員人身安全和安裝工作的正常運行,乙方必須遵循以下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1、乙方所有勞務人員年齡必須在十八週歲以上,身體健康,進公司時的人數、年齡、性別、籍貫、身體狀況、工種等必須登記註冊,連同身份證複印件一起,報甲方存檔備案,並不得任意在社會上私招亂僱閒散人員;

2、乙方人員在現場施工中,室內照明和機電設備必須按照甲方要求指定專業人員安裝和操作,現場已經安裝好的電源及機電設備等乙方不得私自亂牽改動;

3、乙方特種工人,包括電工、焊工等工種,必須持有有效證件。在上崗作業前,乙方必須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杜絕施工中發生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及進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不準穿拖鞋,嚴禁酒後上崗作業,起重及吊物下嚴禁通行,嚴禁攀爬腳手架和吊欄等規章制度,違者處50元/人次的罰款;

5、甲方管理人員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檢查後提出意見,乙方要及時整改,同時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裝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抓好和具體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6、乙方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服從現場負責人的指揮,遵守安全施工、防火、交通等方面的有關規定。如遇甲方負責人強令乙方人員違章作業時,乙方人員有權拒絕執行;

7、乙方因施工不慎或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造成人員傷亡事故和各種經濟損失者,其責任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8、乙方應為所屬施工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第八條乙方違反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乙方不得異議,甲方僅支付乙方完工工程款的60%。

1、乙方不按國家現行施工規範進行施工,質量未達到國家驗收標準;

2、乙方不服從甲方、業主、監理方的指揮、安排、監督、驗收;

3、甲方只與乙方負責人聯繫,乙方所屬工人不得與甲方發生直接聯繫,但必須接受甲方監督指揮;

4、方未能達到質量、工期要求的;

5、方無理取鬧、破壞現場、擅自停工。

第九條乙方在施工調試過程中,甲方應及時提供技術支持和技術指導,並且及時協調有關建方的工作,確保工程施工順利。

第十條甲方違反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甲方不得異議,甲方需支付乙方完工工程款的95%,餘款5%作為質保金,貳年後支付。

1、甲方強制乙方人員違章操作,乙方人員拒絕後仍強制要求執行;

2、甲方無任何正當理由要求乙方停工,乙方解釋無效;

3、甲方應提供基本的施工條件,如:施工圖、甲方供應的施工材料和設備等,如未能提供上訴條件,乙方提出以以後仍不能得到解決。

第十一條工程款支付辦法:

每月25日,按乙方完成進度的驗收結算完成後再付95%餘款5%作為質保金,滿貳年後一次性付清。

第十二條工程年費保修貳年,二年內因乙方施工質量原因造成管道、線路故障,乙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後8小時內無條件趕到現場維修。第十三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再協商補充。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乙方: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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