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約定的“一年內”可否跨年度?
問:我公司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有這樣一個條款不知如何理解。該合同第6條第2款第4項中約定:職工連續曠工時間達5天或者5天以上,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的時間超過10天的,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請問:“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10天的',”這句話中的一個年以內是否可以跨年度?現在就遇到了一個這樣的情況,該員工是2007年10月份入職的,在2007年的10月份無故曠工2天,11月份又無故曠工4天,2008年1月曠工1天,2008年5月曠工2天,2008年6月曠工3天。我公司認為,該員工在入職不到一年的時間裏,已經累計曠工12天,決定解除勞動合同。但該員工認為,勞動合同講的一年內是分年度計算的一年以內,2007年度他只曠工6天,2008年度他只曠工6天,均不夠10天,因此,公司不能解除勞動合同。請問:勞動合同所講的一年內應當作何理解,國家有沒有這方面的規定?
回覆:勞動法律法規並無這方面的明文規定,這裏的“一年以內”並沒有規定必須是在一個“自然年”或者“公曆年”以內,也可以理解為是在連續的365天之內。在存在有兩種不同理解的情況下,勞動合同一般應當作不利於用人單位或者格式合同文本提供方的理解。因此,你諮詢的情況,如果合同文本是用人單位提供的,則應當作有利於勞動者的理解,一年內應當理解為一個自然年或者公曆年之內,不能跨年度。
相關文章
-
合同約定提前一個月即可解除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日前,接觸一單案件,其中合同中的一個條款,備受爭議。某外籍員工,在國貿附近一家著名的物業公司工作,月薪二萬五千元。其與單位所簽訂的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在合同期內,任何一方皆可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解除合同關係。在此約 -
“年末獎”可寫入勞動條約
工商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中共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八屆五次會議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在全國工商聯和省委統戰部的指導下,依據核心是創新,關鍵是改革,本質是服務的 -
一年內遲到或早退累計3次就可以無賠償解除勞動合同是否合理?
銀行就像生活,偶然發生的小插曲,客户輕輕的一聲謝謝,燃起了心中的激情;客户不解的抱怨,需要的是耐心的講解。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合的幾篇關於銀行工作心得範文!20xx最新關於銀行工作心得感想精選篇一微笑服務,合諧發展是20 -
「法律法規」勞動合同中的“約定”
20xx年醫院護士長工作總結篇一身為護士長的自己通過今年的醫院工作發現自身還有着可以加強的餘地,從某種意義上來説當前的護理工作其實並沒有做到讓人感到滿意,因此對於這方面的問題需要儘快進行解決才能夠讓個人的能力 -
勞動合同中可否約定工資中包括社會保險及福利
停工,指停止工作或生產。施工存在隱患是就會被要求停工。施工單位進行停工時,同樣需要發出停工通知。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施工單位停工通知書,供大家參考! 施工單位停工通知書範文篇一編號:施工單位:你單位在施工,因違 -
規定一年請滿20天病假解除勞動合同!這樣是否違反勞動法規定?
如題,能否按照公司員工手冊上規定的,一年請滿20天病假就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公司這樣是否違反勞動法規定? -
員工在合同期內失蹤的可否解除其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期內突然失蹤超過60天仍然杳無音訊,用人單位可及時通過省級新聞媒介(報紙、廣播、電視)刊發聲明啟事,要求當事人限期返歸用人單位,否則按自行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並通知其家屬。逾期還無下落,用人單位可解除 -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是否一定終止?
【今日案例】 鄒某,女,1952年生,上海某環衞公司的'工人,其自1998年10月起一直在環衞公司擔任保潔員,一直工作至2010年底。2009年1月,雙方訂立了《用工協議》,用工期限至同年底屆滿。2010年,雙方未再訂立書面協議,但鄒某仍在環 -
“終止”與“解除”勞動合同一樣嗎?
問:“終止”與“解除”勞動合同一樣嗎? -
勞動法規定籤一年合同也可享受帶薪年假
據勞動法規定: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假。那麼,與企業簽訂了一年的勞動合同,而工作還未滿一年的勞動者,其年假怎麼算呢?對此,廣東省及廣州市勞動保障部門有關負責人均表示,與企業僅簽訂一年勞動合同的職工也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