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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企業合同範文彙編六篇

【推薦】企業合同範文彙編六篇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合同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推薦】企業合同範文彙編六篇

企業合同 篇1

第一章 總則

中國 有限公司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連江共同投資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 有限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

乙方:( )1、 (國家或地區) 先生,身份照(或護照)號碼: ,住址: 。

( )2、 (國家或地區) 有限公司,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

第三章 成立合作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作經營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

第三條 合作公司的名稱: 有限公司。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為: 。

第四條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 合作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外承擔債務,甲、乙雙方以各認繳出資額對合作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合作公司所得利潤,甲、乙雙方按 的比例分享。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甲、乙方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作公司生產經濟範圍是: 。

第八條合作公司生產規模為:

年產 。

第九條 合作公司向國外市場銷售其產品。產品 %外銷。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十條 甲、乙方的出資總額共為: 萬美元,以此為合作公司的註冊資本。

其中:甲方出資 萬美元,佔註冊資本 %,乙方出資 萬美元,佔註冊資本 %。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將以下列作為出資:

甲方:以 投入。

乙方:以 投入。

第十二條 合作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期繳付,第一期在工商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三個月內繳付15%,其餘在 年時間內全部繳清,並經中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公司成立後,向股權簽發出資證明書。

合作公司註冊資本增加或減少須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合作公司董事會一致通過決議,並經審批機構批准。

第十三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並報審批機構批准。

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甲方責任:

辦理為設立合作公司的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組織合作公司廠房和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 。

協助合作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憑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協助合作公司聯繫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協助合作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乙方責任:

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 。

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生產技術人員、生產檢驗技術人員;

培訓合作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產品的銷售

第十五條 合作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 %。

第八章 董事會

第十六條 合作公司設董事會。合作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為合作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十七條 董事會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機構,決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職權主要如下:

——決定和批准總經理提出的年度工作報告(如生產規劃、年度營業報告、資金、供款);

——批准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通過公司的重要規章制度;

——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修改公司規章;

——討論決定合作公司停產、終止或與另一個經濟組織合併;

——決定聘用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等高級職員;

——負責合作公司終止和期滿時的清算工作;

——其它應由董事會會議決定的重大事宜。

下列事項需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決定:

(一)修改公司章程;(二)解散公司;(三)調整公司註冊資本;(四)一方或數方轉讓其在本公司的'股權;(五)一方或數方將其在本公司的股權質押給債權人;(六)公司合併或分立;(七)抵押公司資產;(八)其它須經董事會一致通過的事項。

第十八條 董事會由 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任期為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九條 董事會董事長由 方委派,副董事長由 方委派。

第二十條 甲、乙方在委派和更換董事人選時,應書面通知董事會。

第二十一條 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不能履行其職務時,應授權他人代為履行,董事長未明確授權的,由副董事長代理。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年會),在公司住所或董事會指定的其他地點舉行,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 名(全體董事會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應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召開董事會會議的通知應包括會議時間和地點、議事日程,且應當在會議召開的10日前以書面形式發給全體董事。會議記錄歸檔保存。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年會和臨時會議應當有全體董事出席方能舉行。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決權。

第二十四條 各方有義務確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會年會和臨時會議。董事因故不能參加董事會會議,應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

第二十五條 如果一方或數方所派的董事不出席董事會會議也不委託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致使董事會5日內不能就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章程)所列之公司重大問題或事項作出決議。則其他方(通知人)可以向不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及委派他們的一方或數方(被通知人),按照該方法定地址(住所)再次發出書面通知,敦促其在規定日期內出席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六條 前條所述敦促通知應至少在確定召開會議日期的60日前,以雙掛號函方式發出,並應當註明在本通知發出前的至少45日內被通知人應書面答覆是否出席董事會會議。如果被通知人在通知和規定期限內仍未答覆是否出席董事會會議,則應視為被通知人棄權,在通知人收到雙掛號函回執後,通知人所委派的董事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即使出席該董事會特別會議的董事達不到舉行董事會議的法定人數,經出席董事會特別會議的全體董事一致通過,仍可就公司之重大問題或事項作出有效決議。

第二十七條 不在公司經營管理機構任職的董事,不在公司領取薪金。在舉行董事會會議有關的全部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九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八條 合作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 方推薦。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3年。

第二十九條:董事長、董事經董事會聘請,可兼任公司總經理及其它高級職員。

第三十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作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章 職工和工會組織

第三十二條 合作公司職工的僱用、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實施辦法辦理。

第三十三條:公司所需的職工可根據當地勞動人事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由公司自行公開招收,擇優錄用。

第三十四條:公司有權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職工給予警告、記過、降薪處分,情節嚴重的可予以解僱。對開除處分的職工須報當地勞動人事部門備案。

第三十五條:職工的工資待遇,按照中國政府及當地勞動部門的有關規定,根據公司具體情況,由董事會確定,並在勞動合同中具體規定。公司將隨着生產的發展,職工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的提高,適當提高職工的工資。

第三十六條:職工的福利、獎金、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等事宜,公司將根據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分別在各項制度中加以規定,以確保職工在正常條件下從事生產和工作。

第三十七條: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公司將本公司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

第三十八條:公司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它的任務是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利和物質利益,協助公司教育職工遵守規章制度,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項經濟任務。

第三十九條:公司研究決定有關職工獎懲、工資制度、生活福利、勞動保護、保險問題時,工會代表有權列度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第四十條:公司工會參加調解職工和公司之間發生的爭議。

第四十一條:公司應當積極支持本企業工會的工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為工會組織提供必要的房屋和設備,用於辦公、會議、舉辦職工集體福利、文化體育事業。公司每月按公司職工實際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撥交工會經費。公司工會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的《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工經會費。

第十一章 財務會計

第四十二條:公司的財務會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有關規定辦理。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置會計帳簿,進行獨立核算,按照上級有關部門規定報送會計報表,並接受財政、税務機關的監督。

第四十三條:公司會計年度採用日曆年制,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四十四條:公司一切憑證、帳簿、報表用中文書寫。

第四十五條:公司採用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人民幣同其它貨幣折算,按繳款發生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基準匯率折算。

第四十六條:公司在中國人民銀行或國家外匯管理部門同意的其它銀行開立人民幣及外匯帳户。

第四十七條:公司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四十八條:公司財務會計帳冊上應記載如下內容:

1、公司所有的現金收入,銀行存款和支出數量;

2、公司所有的物資出售及購入情況;

3、公司註冊資本及負債情況;

4、公司註冊資本的繳納時間,增加及轉讓情況。

第四十九條:公司財務部門應在每一個會計年度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個會計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經審計師審核簽字後,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

第五十條: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税法》的規定,由董事會決定其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

第十二章 税務、利潤、外匯、保險

第五十一條:本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税金,同時享受外資企業的有關減税、免税的優惠待遇。

第五十二條:公司依照中國税法規定繳納所得税後的利潤,應當提取儲備基金和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儲備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於税後利潤的10%,當累計提取金額達到註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公司自行確定。

公司以往會計年度的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往會計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與本會計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潤一併分配。

公司分配當年税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税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董事會決議,還可以從税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第五十三條:公司依法繳納所得税和提取各項基金後所得利潤歸股權所有,股東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公司上一個會計年度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上一個會計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併入本會計年度利潤分配。

第五十四條: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繳納個人所得税。

第五十五條:公司如將繳納所得税後的利潤在中國境內再投資,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申請相關優惠政策。

第五十六條: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十七條:公司在中國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機構允許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開立外匯帳户。外匯收支平衡由公司自行解決。

第五十八條:公司的股東從本公司獲得的合法利潤、其它合法收入和清算後的資金,可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外匯管理條例以美金或公司選擇的其他外幣匯往國外。

第五十九條:公司外籍職工的工資收入和其它正常收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税法、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税後,可按外匯管理條例以美金或公司選擇的其他外幣匯往國外。

第六十條:公司的各項保險在中國境內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三章 期限、終止、財產處理

第六十一條:公司經營期限為 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二條:經一方提議,經董事會決議做出決定,可以在經營期滿前六個月,向原審批機構提交書面申請延長合作期限,經批准後方能延長,並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六十三條:公司提前終止經營,需董事會會決議做出決定,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

第六十四條:經營期滿或提前終止經營,現有的土地、廠房、設備等所有資產全部歸甲方所有,以外財產依法進行清算,按甲乙雙方分紅比例進行利潤或虧損分配。

第十四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六十五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才能生效。

第六十六條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合作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作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六十七條 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作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作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章 違約責任

第六十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和百分之五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六十九條 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 不可抗力

第七十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於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七章 適用法律

第七十一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八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七十二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七十三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九章 文字

第七十四條 本合同用中文寫成。

第二十章 合同生產及其它

第七十五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合作公司章程,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七十六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七條 甲、乙雙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甲、乙雙方信件地址。

第七十八條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福建省連江縣簽字。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於 (地點)

企業合同 篇2

編號: ______

甲方 (單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 (個人):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 年___ 月___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試用期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乙方按照甲方規定的任務。

第五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七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第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九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五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企業合同 篇3

【摘要】建設工程合同的主體一般具有履行期限長、合同條款多而複雜等特點。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必定會引發這樣那樣的實際理由,變更和索賠(反索賠)在所難免。變更和索賠會轉變原合同的範圍、價款和工期,並嚴重影響着建設工程合同的正常履行,所以瞭解、處理好變更與索賠及其風險制約的策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關鍵詞】工程變更 索賠 風險制約

變更與索賠既是合同管理中的重要環節,又是建築工程實施階段不可避開的,也是合同管理的核心工作。如何規範工程變更和索賠並對其進行風險制約,不僅是維護合同各方的權益的保證,同時也是保證工程按期、保質、保量完成的關鍵。因此在建設工程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工程參與各方均應時刻保持高度的重視。

1、變更的定義、風險制約策略及在具體工作中的注意事項

1.1、變更的簡單定義:變更是有決策權的一方根據需要,向接受方提出的轉變合同項下某項工作的要求。其特徵是:(1)接受方必須無條件執行;(2)事前發出;(3)按工作程序辦事。

1.2、變更涉及的方面及制約風險的策略

1.2.1、工程設計變更理由。

設計變更常常會引起工程延期和工程量變更的增 在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

減造成的工程造價的變化,雙方所發生的工程款結算糾紛以及工程質量爭議經常與設計變更相關,因此設計變更的風險制約應注意以下方面:

A、合同雙方對所發生的設計變更要以書面形式加以記載,防止承包人僅憑工程師的口頭指令施工,無書面證據。

B、發生工程設計變更情況,嚴格按照通用條款第31條的規定執行,如有必要,可在專用條款中進一步明確。

C、發生質量爭議,交由有資質的質量鑑定機構鑑定,分清質量責任。D、特別注意監理工程師的職務權限,弄清楚其是否有工程量和工程價款的簽證權,一般發包人將該兩項權利收回,授予發包人駐工地代表。

1.2.2、其他變更理由。

工程其他變更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招標投標法》、《合同法》的規定,既不得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質量、價格和工期)內容不一致。雙方在簽訂合同時一般對工程其他變更不做約定,發生爭議時無適用條款加以解決。因此,雙方應對工程其他變更情況作出原則性、程序性約定。

1.2.3、確定變更價款。

工程變更(包括設計變更和其他變更)導致工程量和質量標準變化,因而產生工程價款的變化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理由的解釋》第16條第2款的規定處理,“ 價款的確定可參照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佈的計價策略或者計價標準結算工程價款。”而其他變更導致的工程量和質量標準的變化需要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同時注意並非所有的工程變更都導致工程價款變更,承包人未在確定變更後14日內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價款的報告以及承包人自身理由導致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因此如何在設計變更和其他變更導致費用變化時準確及時的確定變更價款應採取如下風險制約的策略:

A、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日內,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出書面的變更價款的報告,並由工程師以書面形式確認。

B、雙方在簽訂合同時,對工程變更價款所執行的價格加以約定。C、當工程師不予答覆和確認的情況,按照通用條款第31.3、31.4款規定處理,即逾期不答覆或確認的,視為同意。

1.3、變更在具體工作中的注意事項

1.3.1、不能直觀地理解“執行指示”的含義,為防止一項變更演變成索賠,合同相對方應善意地提醒對方變更令的法律後果。

1.3.2、關於總價承包工程合同變更費用的結算理由,要在具體合同中約定不同的程序和方式,一般採取的方式是:對工程範圍的變更採取一事一議,採取事前支付的方式;因為合同有增或減量變化幅度的規定,因此對工程量變更採用的是先計價後決算的方式,並在竣工決算時僅對超出合同規定幅度部分進行價格調整,並不是做了工作就能得利。

如果合同中將工程範圍變更與工程量變更都列為變更的範疇,就不要將 A、

二者的工作程序混淆,按不同的方式進行管理,並認真做好工程量變更記錄的保管;

B、工程量變更屬合同風險管理範疇,其變更幅度上限所計算出的費用值,應小於或等於工程不可預見費。

2、索賠的定義、風險制約策略及在具體工作中的注意事項

2.1、索賠的簡單定義

索賠是在合同框架下,自認為權利遭到損害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承擔損害責任的要求。其特徵是:(1)不主張不賠償;(2)事後提出;(3)依法解決的過程。

2.2、索賠涉及的方面及制約風險的策略

實踐中,索賠時經常遇到因未保存有效證據而不能證明自己的主張;提出索賠超過法定或約定的期限;因合同無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不協調甚至相互矛盾,使索賠沒有合同依據等因此在索賠過程中應採取如下風險制約的策略:A、在工程各個環節中注意保存證據,特別是由於情況緊急,工程師提出口頭指令後及時將工程師的口頭指令以書面形式確認;

B、提出索賠要求不要超過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的時限;

C、雙方合同約定明確,特別是違約責任的約定要進一步詳細,不要只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而對違約的處理不做約定或含糊不清。

2.3、索賠在具體工作中的注意事項

索賠的具體操作遠比變更復雜得多,特別是一項索賠的目的是得到補償費用時,因此儘管需要以平常的.心態對待索賠

,但是由於以下方面的理由,所以能夠避開提出索賠報告,就應該儘量避開:

2.3.1、索賠並不是主張就能夠得到,如果是以仲裁/訴訟為最後解決方式的話,索賠的結果就將取決於仲裁員和法官的裁決和判決,因此如果事先已經知道屬於以下幾個方面,最好就不要再提出索賠報告:(1)無合同文件或法律的依據。(2)屬於己方責任的(如:招、投標文件漏項,低價中標,組織不利等);(3)索賠事件發生時,未採取積極措施防止事態擴大造成的項目損失。

2.3.2、提出索賠報告前要分析其可能帶來的後果,特別是要從商務角度出發考慮權利是否主張這個理由,不主張的情況有:(1)市場戰略;(2)仲裁或訴訟往往會牽涉大量的人力、財力資源,應將訴訟或仲裁的成本考慮進去;(3)對

方無力賠償。(4)提出索賠方應注意認真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即保質保量的履行合同,來對抗防止反索賠等等。

3、結論

總之,建築工程的變更和索賠是不可避開的,在建築合同漫長的履行過程中,沒有變更是不現實的,也是不可能的,索賠也是非常正常的合同履行過程,是實現當事人追求公平的一種方式,沒有公平的合作是沒有生命力的。所以,正確認識、理解、應用變更和索賠的關係並做好風險制約來解決建築合同中的實際理由,使所建設的工程順利完成是承包方和發包方所共同追求的目標。

參考文獻:

[1] 白均生,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與變更索賠實務,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20xx[2] 張寶嶺,建設工程索賠及案例分析, 機械工業出版社,20xx

[3] 汪金敏,工程索賠100招,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xx

企業合同 篇4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為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互相配合、講求效率、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完成項目的有關事宜,簽訂本合同書。

一、諮詢項目

1、(內容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2、(內容見本合同書附件二)

3、

二、委託項目進度

1、第一階段:完成《xx》,限期為自合同書籤訂之日起個工作日。

2、第二階段:完成《xx》,限期為個工作日。

3、第三階段:完成《xx》,限期為個工作日。

4、上述工作在程序上順延,但實際執行中有一定的交叉,總體累計時間不超過個工作日。

三、報送與確認方式

乙方在各階段規定期限內完成既定任務,取得階段成果後報送甲方審定,甲方審定或要求乙方修訂的時間不在限定期限內,審定通過後,由聯絡人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確認之日為下一階段期限起始日。

四、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1、合同總金額為萬元人民幣。

2、付款方式:

(1)自本合同書籤訂之日起日內,甲方支付預付金萬元。

(2)第一階段任務完成並審定通過後日內,付萬元。

(3)第二階段任務完成並審定通過後日內,付萬元。

3、工作費用分擔:乙方去甲方處工作往返路費乙方承擔,在甲方處工作的交通、食宿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責任與權利

1、指派專人(須書面指定),作為聯絡人,負責與乙方聯絡並協助乙方工作;

2、為乙方工作及時提供所需的'背景材料和信息;

3、為乙方各階段成果提出指導性要求,並在審定通過後及時給予書面確認;

4、及時向乙方支付報酬;

5、如果就委託項目內容、期限作出了原則性改變的決策,應及時通知乙方,並採取適當措施,便於乙方及時調整工作。

六、乙方責任與權利

1、由擔任專家組總負責人,指派擔任專門聯絡人;

2、按進度計劃完成各階段任務,保證質量,及時報審;

3、按甲方提出的指導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階段成果;

4、自本合同規定的項目完成後,提供年的諮詢服務,期間費用按本合同書第四條第3款執行;期間的專題培訓、講課費用另議另計;

5、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涉及的保密內容。

七、成果歸屬與冠名宣傳

1、成果歸屬甲方所有;

2、乙方對成果冠名宣傳的權利。

八、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中斷,應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當期款項,無權要求返還預付金;

2、由於乙方原因推延進度,每推延一日向甲方支付當期款項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3、由於乙方原因中斷本協議履行,乙方無權要求當期款項,並返還預付金。

九、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履行完畢自動終止;

2、一方違約並承擔責任後自動終止;

3、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要求中止。待雙方協商一致後,簽定終止協議;

4、甲、乙雙方同意終止時須以書面形式確定。

十、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爭議時,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並以補充協議形式載明,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xxx》(項目建議書內容)

附件二:《xxx》

甲方:公章:

地址: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章:

地址: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企業合同 篇5

摘要:隨着我國經濟的不斷髮展,市場競爭也日趨激烈,企業資源越來越多元化。如何建立起一整套適用的合同管理系統,既能適用不同管理業務要求,又能實現統一管控,集中管理目標,這給企業合同系統建設提出了一個難題。

關鍵詞:合同管理;系統建設;問題;措施

科技化、信息化,是時代發展的需求。隨着時代的發展,無論是國有企業還是中小型企業對信息化的推廣、應用和深化都有了很高的需求,企業資源的多元化,需要對各類業務的合同執行過程進行管理,同時結合企業實際的費用預算,形成一個覆蓋到整個企業的合同管理系統,這不僅能為企業節約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成本,更為重要的是能夠提高企業的工作效率,讓辦公的中間環節大大縮短,效率才是企業最重視的部分,只有提高效率才能提升企業的競爭力。

1合同管理系統

我們通常所説的合同管理系統是建立在互聯網化、信息化的基礎上,對企業、單位等在辦公過程中的合同管理進行改革,業務流程的變革。從而使用户能在一個一體化的合同管理系統中進行高效工作,能夠支持其他子系統的流程環節。合同管理系統覆蓋合同的起草、審核、會籤、審批、備案、執行、歸檔的全生命週期,以便對全公司各單位在經營活動過程中發生的經濟合同實行全過程管理[1]。系統建成後,可對合同管理系統中的合同進行統一備案,以便日後的調用、查詢、數據挖掘等。可以及時掌握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並及時進行風險評估,防範風險,逐步建立事前評估、事中把控、事後追蹤的風險控制體系。

2合同管理系統建設現狀

經過幾十年的市場經濟發展,大家已經有了普遍的契約精神,認識到了合同的重要性,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在信息化發展的今天,合同管理的方式方法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越來越多的企業認識到,企業合同管理是企業風險防控的一個重點區域,是企業對外交易過程中的重點把控內容。企業開始向集團化發展,單位部門眾多,所要管理的合同要素也不盡相同,原來的手工管理信息很難集中,時效性差,各個部門的相互協作和任務執行效率都會大打折扣。合同管理上的滯後、不完善會給企業的發展帶來嚴重的後果。於是,能夠提高企業自身的合同管理水平,藉助IT手段,輔助企業規範流程、防控風險、落實制度要求、提高效率,實現對合同全生命週期的管理的合同管理系統的建設越來受到了企業的重視[2]。我國雖然對合同管理系統的研究時間不是很長,但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很多管理軟件的供應商都開發了類似的軟件,而且很多大型企業也在使用。但這些大型軟件公司開發的合同管理系統雖然功能強大,但對企業的個性化需求不能夠很好的滿足,通用的合同管理系統主要着眼於整個合同管理的流程體系,模塊相對固化,功能和組織架構等均不可擴展,在針對特定辦公流程或特定業務模塊時顯然不適合。這些對有些企業,尤其是中小型企業是不合適的。

3合同管理體系建設過程中的問題

3.1功能性、靈活性。

合同管理全生命週期包括簽訂前,簽訂中、履行中和履行後四個階段,涉及到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解除,評價,合同歸檔,糾紛處理等。這些管理事項一般情況下不可能由一個部門獨立完成,由於不同組織層級間存在不同,所以每個單位對合同管理的關注點就會不同。在這種情況下系統建設需要從上到下了解到每一部分的需求,明確差異,建立可以覆蓋全生命週期的合同管理系統,以滿足使用單位的需要。同時,不同合同類別,風險度就會不同,管控重點也存在不同之處,所以建立系統的時候要根據不同的需求類別構建差異化的管理內容,使建立起來的合同管理系統具有足夠的靈活性。

3.2集成性。

現代的企業裏,合同管理系統一般都不是企業信息化的第一步,在合同管理系統前通常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其他系統,如預算管理系統、資金支付系統、統一的流程平台、供應商管理系統、檔案系統、ERP系統、SAP系統等。這些或多或少都與合同管理系統有關係,需要給予合同管理系統的`管理業務進行端口的集成,打通原有的相互獨立的系統,實現信息資源的共享。

3.3審批流程.

審批流程在合同管理系統中是十分重要的一部分,在系統中使用的也是最多的,同時也是最容易受到用户詬病的功能。審批流程設計的是否合理將直接影響到合同審批的效率。現代企業,尤其是大型集團企業,組織機構複雜,層級繁多,這些就導致其審批流程必然會更為複雜。統一單位內部的審批流程就可能需要多部門並行會籤、領導審核,不同條件下有不同的文件流轉路線等。不同層級的單位系統更需要支持流程上下貫通,合同逐級、多級審查等。此外,合同文件屬於公司商業機密,合同系統中需要設計嚴密的權限機制,保證只有相關參與人員才能查看此合同。

3.4靈活部署。

每個企業間都有網絡建設、硬件配置、計算機使用能力的差異,部署的方式也不要求一致,有的傾向於集中部署,便於集中管理,統一運維。有的則更傾向於分散式部署方式,各單位獨立管理自己的系統。因此合同管理產品需要支持多種部署方式。另外隨着系統使用時間的增長,有些企業會存在組織機構變革,重組或拆分,這些都需要進行根據需求的應用拆分重組已滿足用户需求。

3.5操作界面友好度。

系統在設計初就要針對不同角色的用户行為進行分析,根據不同的角色使用分析展示不同的操作界面,只展示用户需要看到的部分和想看到的部分,簡潔整個界面,提升用户使用系統的效率和體驗。例如合同起草人只需要看到自己起草的合同,及合同審批過程,瞭解自己合同的執行情況即可。而公司領導只在系統中參與合同審批和包括合同總體情況即可。此外,由於文件流轉複雜,設置界面最好直觀簡潔,方便用户查看跟蹤流程環節。

4如何進行合同管理系統建設

合同管理系統建設是個管理變革的過程[3]。首先在建設合同管理體系當中,必須明確其必要性,不僅只是領導人員,中基層員工也要明白清晰的瞭解。其次再進行充分的討論,提供不同的方案,營造氛圍,相關人員進行組建形成項目團隊,人員必須有強大的責任感和過硬的知識儲備,抗壓能力較強,才會有保障。人員集合後,要確立明確的建設目標,目標的建設不能過於急切,而應該以提升效率,規避風險為主。與相關部門進行明確的交接,明確資源的優質配備,將項目目標傳遞下去。然後在選擇供應商方面無論是其能力還是規模,都是非常重要的,這是合同管理系統功能開發的前提[4]。在開發階段,相關人員要進行協調、跟蹤和測試,保證項目目標的實現,在短時期內看到成效。最後將系統成果推廣到企業當中去。在最後推廣的過程中,是非常消耗時間和人力物力的,許多公司人員對於合同管理系統並不熟悉,會產生一些逆反心理,而且對於資金的問題也會產生很大的疑問,這就需要相關人員進行相互交流,開展相關會議,統一企業人員的思想。針對不同的部門和單位開發不同的功能,使其更具個性化。企業合同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是一個複雜的過程,需要經過許多相關人員的大量討論、商議、計算和策劃,最終才能進入正式的目標建設。這對於工作人員的自身素質要求很高。但正是由於前期的繁雜,後期的工程建設才會更加高效。我國目前的建築發展正處於高峯期,日益繁多的施工企業需要高效的的合同管理系統,才能夠加強運轉,將工程建設完成在計劃之內,提高競爭力。

結束語

合同管理信息系統,建立在現代化的計算機基礎上,運用先進的管理思想,最大化的保護了用户的利益,簡單易上手,且功能強大。隨着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也來越多的企業會加入。當然,不是所有的系統都會十全十美,也會存在因為各種主客觀因素導致的缺陷,有待於完善。

參考文獻

[1]蔣俊波.Z企業合同管理信息系統研究[D].西安:西安理工大學,20xx,9:5.

[2]蔣俊波.Z企業合同管理信息系統研究[D].西安:西安理工大學,20xx,9:4.

[3]劉愛和,周蕾.集團型企業建設合同管理信息系統的七大步驟[J].法人,20xx(12):1.

[4]劉愛和,周蕾.集團型企業建設合同管理信息系統的七大步驟[J].法人,20xx(12):3.

作者:閃新燕 單位:湖北工業大學

企業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現在住址: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承擔任務,擔任______工種。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

第三條勞動(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併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_________.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賠償乙方損失。

4、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2、因第七條第2款第(2)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1年(滿半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發給乙方1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1年發給相當於乙方標準工資1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甲方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待業保險機構繳納待業保險基金,乙方待業期間可享受待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於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7、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補貼項目,每月應發給乙方共計___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後,乙方應為甲方服務___年。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___元;

7、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

第九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_________.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是:

第十條 爭議處理勞動爭議發生

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鑑證機關:______(蓋章)

合同鑑證人:______(簽章)

合同鑑證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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