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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擔保合同(集合15篇)

委託擔保合同(集合15篇)

隨着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委託擔保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委託擔保合同(集合15篇)

委託擔保合同1

委託方:

營業執照號碼: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受託方:

營業執照號碼: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志燁委擔合[20xx]字第 號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委 託 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 託 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業務發展之需要,擬向 銀行

(以下稱貸款人)申請綜合授信融資,主要用於流動資金週轉。為規範貸款手續、防範信貸風險之必要,按該行(社)信貸管理的要求,需要有第三方保證人為此筆貸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故此,甲方特向乙方提出融資性擔保申請,並願提供融資事項的資料、諮詢及服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初步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承諾,甲方具備委託擔保的主體資格,甲方的委託擔保已經甲方股東會或董事會批准通過。

2、甲方委託乙方擔保,擬採用下列擔保方式承擔反擔保

3、甲方在完成與完成與乙方反擔保抵(質)押合同的簽訂,並完成相應的抵(質)押登記手續或者質押財物的移交手續。

4、乙方擔保期間,甲方向乙方按月提供財務報表,通報所發生的生產經營重大事項。

5、融資貸款用途及使用範圍的限制為:僅用於甲方經營性流動資金的週轉。

6、因甲方經營管理不善、未辦理完善抵押登記等原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損失。這種損失包含但不限於代償費、訴訟費、保全費、調查出差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鑑定費、翻譯費等。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承諾:乙方具備為甲方提供擔保的主體資格,乙方向甲方提供擔保已經乙方公司股東會或董事會批准。

2、甲方與銀行訂立借款合同、與乙方訂立抵質押合同並辦理完善抵質押登記,取得相應借款後無力償還的',乙方在相關法律和合同的約定範圍內承擔相應的保證義務。

3、因乙方不具備擔保主體資格等原因致使甲方與銀行訂立借款合同後無法取得正常借款,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這種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直接損失,訴訟費、律師費、調查出差費、執行費、鑑定費、翻譯費等。

4、乙方應協助甲方完善與銀行的合作關係,以確保甲方利益。

第三條、在乙方擔保期間,甲方如有下列事項,應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1、對外投資

2、對外擔保

3、新增貸款

4、出售、轉移企業資產清單中所列資產

第四條、保證金及擔保費用

1、保證金:甲方按申請融資擔保金額的一次性支付乙方保證金,交納方式為銀行轉賬。交納時間:約定在乙方與貸款人簽訂擔保合同時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至乙方擔保責任完全解除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全額退還甲方。

2、擔保費:擔保費按融資金額的收取,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支付方式為現金或銀行轉賬均可。擔保費按擔保期限計算,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計費,超過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費,一年以上按年計費,並在乙方與貸款人簽訂擔保合同時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違約金:甲方應按時交納保證金及擔保費用,推遲交納有關費用未獲乙方同意的,乙方按應交額度每天向甲方收取1‰的違約金。

第五條、合同爭議與仲裁

1、對於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尊重事實、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3、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

重要提示:乙方已將本合同書的全部條款向甲方做了提示,並應甲方的要求在本合同中作了相應條款説明,甲方對本合同的每一條款均進行了研究和分析,甲方對本合同各條款已做了全面準確的理解,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各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

合同簽定地點:

合同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擔保合同2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向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借款,特此委託乙方作為其保證人。按照《擔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託事項

1.1甲方委託乙方對其與貸款人簽訂的第____號《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借款本金_____萬元,期限___個月,貸款利率為___,以下簡稱主合同)所約定的債務及因甲方違約而應向貸款人支付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滯納金、貸款人實現債權費用等全部款項向貸款人提供信用擔保。

第二條擔保方式和範圍

2.1擔保方式和範圍原則為全額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以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三條擔保期間

3.1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為準。

第四條擔保費用

4.1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收取擔保費合計人民幣_______元整(¥_______元),由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支付至以下賬號:

開户行:

户名:擔保有限公司

賬號:

4.2甲方與貸款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甲方所支付的擔保費用不予退還。

第五條反擔保

5.1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提供反擔保,具體事項另立合同。反擔保可以是甲方自行提供,也可以是第三人提供。

5.2甲方法定代表人須為甲方向乙方提供個人無限連帶責任保證;若甲方主要技術權利人為第三人,該第三人原則上也應向乙方提供個人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5.3除上述兩項外,甲方還須按照乙方擔保額的%或按固定金額元向乙方支付履約定金,若甲方未能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或有其他違反本委託擔保合同的行為,定金歸乙方所有。若甲方無違約行為,定金歸還甲方。

第六條甲方承諾

6.1向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準確;所提交的複印件均與原件相符;所陳述的事實無虛假。

6.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

6.3按申請用途使用資金,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會計情況的監督,並按月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及應收賬款明細(含應收賬款賬齡)。並在工作日內隨時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包括但不限於現場監督檢查和書面監督檢查。以動產抵(質)押的,每月在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的同時,向乙方提供抵(質)押物的狀況説明。

6.4按主合同約定及時償還債務。

6.5資本結構及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僅限於承包、租賃、聯營、合夥、轉讓、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或合作、申請破產等,甲方應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6.6在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限內,甲方不得為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以其資產為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

6.7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在該情形出現後兩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6.7.1修改公司章程,包括但不僅限於經營範圍、註冊資本金、股權、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以及聯繫電話變化等;

6.7.2高層人事和財務負責人發生變化、對外重大投資、財務狀況惡化、停業整頓、歇業、破產、解散或撤銷;

6.7.3受到行政處罰或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包括但不僅限於吊銷營業執照、仲裁、訴訟等;

6.7.4主合同債權人提前收回債權,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

6.7.5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反擔保財產將處理(轉讓);

6.7.6甲方發生其他不利於乙方實現追償權的事項。

第七條提前清償或提存

7.1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並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

7.1.1改變資金用途;

7.1.2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7.1.3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7.1.4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7.1.5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7.1.6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7.1.7乙方被債權人通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在債權人口頭、信件或人民法院傳票到達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過訴訟方式向甲方進行追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後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7.1.8拒不接受乙方保後檢查或在乙方保後檢查中提供虛假資料及信息。

7.1.9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7.2若貸款人未提前收回貸款,乙方有權處置反擔保物並選擇將處置款項提前清償主債權及費用或轉為定期存單質押或進行提存,所發生的任何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或者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向對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損失、預期損失和要求對方賠償損失而支付的律師費、交通費和差旅費等。

8.2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償還債務,致使甲方代為償還借款的,除應當賠償乙方代償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外,乙方還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償資金佔用費(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並按主合同項下債務本金的%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行使追償權,甲方還應承擔乙方實現反擔保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登記、保險、保管、鑑定、公證、處置反擔保物等的費用)。

8.3甲方違反6.1、6.3、6.5、6.6、6.7項約定的,應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擔保費金額的20%向乙方承擔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第九條爭議解決

9.1雙方就本合同的解釋和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未能協商解決的,甲、乙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通知和通訊

10.1雙方所做通知均以書面形式為準。甲方指定為本合同的聯繫人,聯繫電話:;乙方指定為本合同的聯繫人,聯繫電話:_______

10.2任何一方改變聯繫人或聯繫方法的,應在變更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關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據變更前的聯繫方法所做出的聯絡和通訊應視為有效。

第十一條生效

11。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託擔保合同3

甲 方: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 系 人: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擔保有限公司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 系 人: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的申請,經審查,乙方同意為甲方的訴訟財產保全申請提供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甲、乙雙方於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在上海市虹口區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擔保事項、保證期間

2、乙方的擔保期間:法院裁定財產保全之日至甲方與 糾紛一案終結或者財產保全裁定被撤銷或解除為止。

第二條 保證責任限度

1、超出擔保範圍、擔保期間的任何款項,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2、乙方的擔保責任在下列情形下終止:

(1)甲方與 糾紛一案終結;

(2)財產保全被撤銷或解除。

第三條 擔保費

1、甲方應於簽訂本協議後乙方出具擔保函之前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標準和方式向乙方一次性足額交納業務受理費 元∕筆和以下標準計算的擔保費。

名 稱:______擔保有限公司

帳 號:433420xx年018102______

開户行:______支行

3、本協議簽訂後,甲方在支付擔保費之後不再要求乙方提供擔保的,應按照擔保費總金額的百分之二十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在乙方出具擔保函後要求解除合同的,擔保費不予退還,乙方在為甲方承擔責任後仍有權向甲方追償。

5、一旦法院依據甲方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的,即視為認可乙方的訴訟保全擔保,乙方履行了自己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即使最終未保全或未完全保全到財產,也不再退費。

6、一旦法院拒絕認可乙方的出具的《訴訟保全擔保函》的,乙方應在甲方歸還《訴訟保全擔保函》等相關的文件後 日內,將擔保費全額退還給甲方。若乙方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退還擔保費的,自擔保費逾期退還之日起,乙方應按照擔保費總額的日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資金佔用費。但業務受理費不予退還。

7、乙方對該案件提供財產保全擔保並不當然解除甲方對該案件財產保全最終所應承擔的責任。如因財產保全不當而給被保全財產權利人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向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準確;所提交的複印件均與原件相符;所陳述的事實無虛假。

2、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擔保費和案件受理費用。

3、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反擔保人出現停產、歇業、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況,部分或全部喪失反擔保能力、或反擔保物價值減少、意外毀損或滅失,甲方應當及時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反擔保。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甲方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擔保費和其他費用並辦理好反擔保相關手續後 日內,乙方應當向法院出具財產保全擔保函;如甲方對乙方出具擔保函另有要求的,乙方應與甲方協商解決,不得損害甲方的權益。

2、因申請訴訟財產保全錯誤造成乙方代為清償的,在接到乙方書面催款通知後5天內甲方清償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

3、乙方應對從甲方獲取的任何文件、材料等信息予以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進行披露或用作他用。否則,將承擔由此引起的法律後果,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甲方的保後監督管理權

乙方向法院出具《財產保全擔保函》後,乙方有權根據需要,對甲方的案件進展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調查瞭解,並要求甲方提供相關文件資料,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予以提交,積極配合乙方工作。

第七條 乙方的代位求償權

如因甲方的保全申請錯誤而導致乙方履行擔保責任,向被保全方賠償損失後,乙方即取代被申請保全方的地位,有權要求甲方歸還乙方代為償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乙方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若甲方不能及時償還乙方欠款,乙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償。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三條的約定,遲延向乙方交納擔保費的,甲方應按遲延交納費用金額的千分之五/日支付違約金。遲延30日,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2、因甲方申請財產保全錯誤,造成乙方代償的,自乙方代償之日起,按乙方代償金額的萬分之五/日向乙方支付資金佔用費。

第九條 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經各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履行所發生的或者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可以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各方協商執行;本協議的解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交易習慣執行。

2、乙方給予甲方的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協議項下的相關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乙方依照本協議和相關法律的規定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乙方對本協議項下相關權利的放棄。

3、乙方按照甲方在本協議文首載明的地址郵寄信函、電報,一經發出,3天后即視為送達;甲方變更地址的,應提前10天書面通知乙方,否則,視為甲方地址未變更。

4、甲方如為多個自然人或法人,各自然人及各法人應對本合同項下相關責任承擔連帶責任。

5、本協議一式兩份,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特別聲明

乙方已提請甲方注意對本協議各條款做出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方的要求對相應條款的含義進行了充分的説明和闡釋。

甲乙雙方確認:各方對本協議各條款的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委託擔保合同4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條 委託擔保內容:

甲方同意以其房屋(即座落於_________的房屋)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甲方為使順利獲得此項貸款,特委託乙方提供階段性擔保,該階段指的是甲方與貸款銀行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之日起至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貸款抵押完成之期間。

第二條 委託費的約定:

委託費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由甲方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交納不少於房價總款(見甲方與賣方在《房屋轉讓合同》的約定)_________%的首付款;若銀行貸款與上述首付款之和小於房價總款,則甲方應在簽訂《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的`同時一次性向乙方交納差額部分。

2.甲方承諾銀行貸款直接撥付乙方。

3.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委託費;並按法律法規及政策和合同規定,約定支付房屋過户,申領權屬證書以及辦理抵押貸款過程中的各項税費。

4.甲方須特別授權乙方為其辦理房屋過户及申領權屬證書事宜。

第四條 乙方義務:

在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前提下,乙方承擔本合同第一條擔保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交納給乙方的委託代理費不予退還,歸乙方所有。

2.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及《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不能履行;若乙方已收取甲方委託代理費的,乙方應返還,同時乙方尚應支付等於委託代理費的違約金給甲方。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雙方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 《二手房抵押借款合同》是本合同附件,系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八條 本合同終止時間為甲方所購的房屋設定抵押完成之日。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委託擔保合同5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__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向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借款,特此委託乙方作為其保證人。按照《擔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對其與貸款人簽訂的第____號《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借款本金_____萬元,期限___個月,貸款利率為___)所約定的債務及因甲方違約而應向貸款人支付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滯納金、貸款人實現債權費用等全部款項向貸款人提供信用擔保。

委託擔保期間:從保證擔保借款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兩年。

二、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提供反擔保,具體事項另立合同。

三、乙方接受委託後,在與貸款人簽訂與此對應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時,甲方應以轉帳或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擔保費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

四、甲方在上述借款到位之間,應按到位資金的__%以轉帳或委託代款人從貸款中轉付的方式向乙方交納風險保證金。

風險保證金按以下原則操作:

1、風險保證金所有權屬甲方,來源於甲方向貸款人的借款,其借款利息由甲方承擔;

2、用以清償乙方為甲方承擔的'代償債務;

3、支付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等款項;

4、支付實現乙方和貸款人債權產生的合理費用。

甲方按主合同足額還本付息後10日內,乙方如數退還上述風險保證金。

五、如甲方或所在組織發生分立、合併或其他重大事項應及時通知乙方;

六、甲方應每月按時向乙方抄送相應的財務報表及其他資料,並保證其真實、合法。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履行主合同導致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即為甲方違約;

2、甲方違約應向乙方支付以下款項:

(1)代償全部款項,包括主合同所約定的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以及貸款人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2)本合同違約金,按甲方未履行貸款額的__%計算;

(3)乙方因實現債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

(4)滯納金,日滯納金按甲方未履行款項的__%計算,計算至甲方向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五條下1、2條所約定的款項止;

(5)賠償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甲方仍應支付賠償金。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可訂立補充合同,如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九、本合同一式___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或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配偶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託擔保合同6

保證人(以下稱甲方):

名稱: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開户銀行:帳號:

委託保證人(以下稱乙方):

名稱:

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開户銀行:帳號:電話:

甲方同意以保證的方式為乙方向的擔保提供反擔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主債務種類及數額

根據乙方與(貸款方)簽定的《擔保合同》(合同編號:)(以下簡稱主合同)約定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期限為一年,自20xx年1月日至20xx年1月日止(以《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時間為準)。

第二條保證期間甲方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一年。

第三條保證範圍

具體保證範圍以甲方與貸款方為主合同簽訂的保證合同或保函等法

律文件約定的保證範圍為準。

第四條保證責任

1、甲方保證乙方能夠按照主合同規定就甲方擔保金額和期限內款項如期償還。如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時未償還甲方擔保金額的借款本息,由甲方承擔保證責任。

2、超出甲方的擔保範圍、擔保期間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3、甲方的擔保金額隨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或甲方代為償還或貸款方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扣減,同時相應解除甲方的擔保責任。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瞭解乙方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等文件資料。

2、保證期間,貸款方正式通知甲方承擔保證責任時,甲方按下列順序方式支付:通知乙方向貸款方支付;通知反擔保人支付;甲方代償。

3、甲方在履行了本合同擔保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後,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有權要求乙方歸還甲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為準)以及甲方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若乙方不履行義務,則甲方可以訴訟、仲裁等法律手段追償貸款,並由乙方承擔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

鑑定費、估價費、登記費、過户費、保管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逾期擔保費)。

4、甲方依法享有與乙方同等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甲方的此項權利不因乙方放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而喪失。

5、乙方出現不利於債權清償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債務;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譽;未履行主合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且足以影響其履行債務的能力;(含法人及自然人股東)在貸款期間發生重大合同糾紛(為訴訟被告方的)、詐騙、非法(傳銷)集資、偷漏税、攜款出逃、其他貸款逾期導致喪失銀行信用等違法經營情況,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甲方有權通知貸款方並與貸款方協商採取相關措施保障其債權的實現。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叁天內向甲方清償甲方為乙方墊付的金額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為準)、違約金以及甲方的其他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和損失。

2、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及生產經營狀況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每個月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並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3、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不得擠佔、挪用。

4、應積極配合並自覺接受甲方對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主合同項下信貸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5、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處分已向甲方提供的反擔保抵(質)押的財產。

6、乙方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或轉移資產。

7、在未償清主債務之前,未徵得甲方同意,不得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形成的資產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8、在償清主債務之前,乙方如要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可能影響其對主債務的還款能力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9、主債務的反擔保保證人出現停產、歇業、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況,部分或全部喪失與主債務相應

第3/5頁

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主債務的反擔保物價值減少、意外毀損或滅失,乙方應當及時提供甲方認可的其他反擔保。

10、在償清主債務之前,乙方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經營範圍、註冊資本金變更等情形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

11、在償清主債務之前,乙方如發生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兼併、分立、合併、申請停業整頓、申請破產等足以影響甲方債權實現的情形,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並按甲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12、在償清主債務之前,乙方如發生停產、歇業、被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行為、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產狀況惡化等情形,均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並按甲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13、實施可能影響甲方作為保證人的'利益的重大經營決策如投資、借貸、出租、出售、轉移、轉讓等行為,均應提前30日通知甲方,並按甲方要求將所獲收益用於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14、乙方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反擔保合同有關的律師費、保險、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

15、乙方應承擔因其違約而造成的甲方通過訴訟、仲裁等法律手段引起的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仲裁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第七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1、本合同項下各方義務與責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其他地位、財力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與其他單位簽定任何協議、文件而免除;

2、本合同不因任何一方發生合併、分立、更名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

第八條違約責任

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立即要求乙方按違約數額的日5‰支付違約金,若因此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條反擔保措施

為甲方提供之擔保,乙方同時向甲方提供如下反擔保措施: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變更和終止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在濟南簽訂,在反擔保手續完備之後與主合同、甲方同借款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同時生效。

2、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3、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乙方仍應按本合同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當事人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當事人如協商不成而引發訴訟的,由合同履行地的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授權代表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表人)

年月日

委託擔保合同7

客户(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擔保人(乙方):

代表:

鑑於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糾紛,甲方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同意向上述法院出具訴訟財產保全擔保的相關手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個定義

本合同所稱的財產保全擔保,是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向甲方提供被擔保財產的管理和處置權,並根據《擔保法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協助財產所有權人履行相關法律程序,承擔擔保義務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條擔保的範圍、金額和責任

1.甲方訴訟保全的對象是:2。3.乙方應在上述擔保範圍內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第三條保證期

保證期間自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保證之日起至法院解封乙方被保證財產之日止(包括和解調解終結的案件),最長不超過6個月。

第四條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1.甲方以人民幣向乙方支付財產保全擔保費:如在審理過程中出現管轄權爭議、公告、評估、中止等情況,甲方應自上述事件發生之日起向乙方另行支付擔保費。)保修期超過6個月,按4166元/月收取。

2.甲方應承擔本保函項下的資產評估費用,金額為人民幣。

3.甲方以人民幣預付結果反饋保證金,並保證及時向乙方反饋相關信息(包括:被擔保財產的封存日期、封存對象清單的收到日期、開庭日期、開庭日期、審理情況、解封情況)。以便乙方瞭解案件進展情況,確保被擔保財產的及時解封。乙方擔保財產啟封后三日內,保證金無息退還甲方。

4.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將上述費用全額支付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賬户。乙方收到款項後,應向甲方出具收款憑證。若乙方及乙方提供的其他業主未得到本合同項下擔保法院的認可,乙方應在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退還上述費用..

5.乙方指定的收款賬户為:

賬户名稱:

賬號:

開户銀行: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對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全部責任。提供的資料包括申訴、財產保全申請、擬查封的標的物和案件的相關證據材料。擔保發生後,及時提供查封裁定、法院傳票、判決書、解封裁定(僅限複印件)。

2.在保證期內,乙方不會因甲方內部事件的變化而遭受損失..

3.甲方與被告訂立的`合同符合法律生效的要求,甲方不得與被告惡意串通,騙取乙方的擔保責任。

4.甲方有能力履行本合同的要求,並有充分的合法權利簽署和執行與乙方簽署的本合同..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果被申請人因擔保事項向乙方和被擔保財產的所有人提出索賠,甲方將無條件承擔乙方因履行擔保合同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支付的違約金)。

2.甲方必須在乙方發出書面索賠通知之日起3天內,無條件一次性向被申請人支付乙方和被擔保財產所有人已支付的全部賠償金..

3.本合同生效後,如甲方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包括但不限於未在法定期限內起訴等。),乙方將不退還已收取的擔保費,未付部分有權要求付款。

4.法院實際查封的標的物與合同約定的保全標的物不符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取的擔保費不予退還。如甲方變更查封,應提前通知乙方,並取得乙方書面同意,按乙方要求支付定金,否則乙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約定的擔保期滿後三日內,甲方應向法院申請解除乙方的擔保責任,並跟蹤解除,在收到法院解除擔保的裁定後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每延期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擔保金額1%的違約金,並承擔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等)。)由乙方造成..

6.如甲方未能及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在雙方約定的保證期間屆滿後三日內同時申請解封被保證財產,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保證費用兩倍的保證費用,並承擔本合同第六條第五項的責任。

第七條如甲方仍需乙方在二審中提供擔保,經乙方書面同意,公司應:

同樣的條款仍然有效。第四條第一款約定擔保費。

第八條爭端的解決

本合同引起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生效

1.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和解除由雙方協商一致。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約地點: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擔保合同8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 (以下簡稱乙方)

應甲方 年 月 日提出的訴訟保全委託擔保申請,乙方同意為甲方訴 一案提供訴訟保全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現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擔保事項、保證期限:

1、甲方因與 一案,擬向 法院提起 元的訴訟財產保全申請,乙方願就上述訴訟財產保全申請為甲方提供訴訟保全擔保。

第二條 擔保責任限度:

1、超出擔保範圍,擔保期限的任何款項,乙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2、乙方的保證責任在下列情形下解除:

2.1甲方訴 案件 終結;

2.2法院保全裁定的撤銷;

2.3甲方撤銷訴訟;

第三條 甲方的'保後監督管理權:

乙方向法院出具保證擔保函後,乙方有權根據需要,對甲方的案件進展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調查瞭解,並要求甲方提供相關文件資料,甲方應予以提交。

第四條 乙方的代位求償權:

如因甲方的保全申請錯誤而導致乙方向第三方履行賠償義務後,甲方應在乙方支付賠償款三日內支付乙方墊付的全部款項以及因該賠償而發生的所有費用,其中包括律師費、訴訟費、延遲支付的滯納金(滯納金的支付方式為,每日按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擔保金總額的千分之六支付給乙方。)

第五條 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於簽訂本協議後乙方出具擔保函之前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標準和方式向乙方一次性足額交納按下標準計算的擔保費。

2、甲方同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保全財產金額的擔保費,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甲方應在協議生效之日起 3 天內按乙方指定的下列賬户支付:

名 稱: 帳 號: 開户行:

第六條 甲方承諾:

1、甲方向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準確;所提交的複印件均與原件相符;所陳述的事實無虛假。

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擔保費及其它費用。

3、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所收擔保費不予退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擔保費,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擔保費金額每日千分之六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申請財產保全錯誤導致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和其他民事責任的,則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和解除等均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條:附則

本合同的附件 系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託擔保合同9

甲方:

乙方:

甲方向(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貸款,現委託乙方為其保證人。根據《擔保法》、《合同法》等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

一、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借款合同》(貸款本金:人民幣10000元,貸款期限:個月,貸款利率: )中約定的債務,以及因甲方違約導致的所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滯納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貸款人提供信用擔保。

委託保證期:保證借款合同約定的本金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二. 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提供反擔保,具體事宜另行訂立合同。

三. 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在與貸款人簽訂相應的擔保貸款合同時,應以轉賬或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擔保費(大寫)。

四. 甲方以資金到位x%的轉賬形式或委託付款人從貸款中轉賬支付的形式向乙方支付風險保證金。

風險保證金應按以下原則操作:

1. 風險保證金所有權屬於甲方,來源於甲方對貸款人的貸款,貸款利息由甲方承擔;

2. 清償乙方為甲方承擔的補償性債務;

3. 支付違約金、賠償金和滯納金;

五. 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主合同,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屬於甲方違約;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下列違約金額:

六.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訂立補充合同。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的判決不應通過協商解決。

七. 本合同一式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x年x月x日

委託擔保合同10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為乙方向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的貸款人民幣 萬元(¥ 萬元)提供提供階段性保證擔保及支付甲方擔保費用等相關事宜達成以下一致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

第1。1條、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和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所約定的主債權,擔保金額為主合同項下規定的貸款本金即:人民幣(下同) 元整(¥ 萬元整,以借款借據為準)。

第二條擔保方式

第2。1條、甲方承擔的擔保責任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條擔保範圍

第3。1條、本合同項下甲方擔保範圍包括主合同項下借款人實際債務本金、利息、罰息、實現債權的費用及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找律師網費用、通知費用、催告費用和其他所有相關費用等。

第四條擔保期限

第4。1條、本合同項下保證期限至乙方辦妥以貸款人為抵押權人的他項權證之日止。暫定為叁個月,自20xx年 月 日始至20xx年 月 日止(以銀行借款借據為準)

第五條擔保費用

第5。1條、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叁個月的擔保費用(包括項目受理費、項目評審費和擔保費,不足叁個月按叁個月計)。擔保費為叁萬元整(¥30000元),若擔保期限超出叁個月尚未能解保,超出時間按每月1%計收擔保費用,不足壹個月按壹個月計,並且乙方須在甲方出具擔保額度起用通知書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如逾期支付,乙方應按逾期金額每日0。5‰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從貸款出帳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甲方帳號如下:

户名:

開户行:

帳號:

第5。2條,若甲方和貸款人批准乙方貸款展期的申請,則展期期限在半年內(含半年)的,乙方同意按展期總金額的6%向甲方支付擔保費;展期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內(含一年)的,乙方同意按展期總金額的10%向甲方交付保費。

第5。3條、若該筆擔保貸款發生逾期,則從逾期之日起,乙方還須每天按擔保貸款本息餘額的1‰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直到貸款本息還清日止;若該筆貸款逾期後由甲方代償,則從代償之日起,乙方按代償款金額每日2‰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第5。4條、對於甲方代償後因實現債權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律師費用、通知費用、催告費用、交通費用及所需支付的訴訟費用、找律師網費用、通知費用、催告費用和其他所有相關費均應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反擔保措施

第6。1條、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以保障甲方合法權利的實現。乙方或為乙方提供反擔保的第三方須和甲方另行簽定反擔保合同(具體措施及雙方的權利義務詳見相關反擔保合同),其中:乙方所提供的抵押反擔保、質押反擔保按法律規定需辦理登記手續的,乙方應配合甲方在貸款人發放貸款前向有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乙方未辦妥反擔保措施的`,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

第6。2條、乙方或第三人提供保證、連帶責任擔保、抵押、質押等作為上述借款的反擔保,如甲方代償乙方債務,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6。3條、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具體擔保形式如下:

1、 提供個人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第七條承諾與保證

第7。1條、乙方向甲方作以下承諾和保證:

A、從甲方開出擔保函之日起,無條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所有反擔保責任;

B、按甲方要求及時按月提供財務資料、納税憑證及反映其經營與財務狀況的其他所有資料;

C、乙方與債權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或加重擔保人的責任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並必須經甲方同意方可變更;

D、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項目進度或經營及購銷等情況的證明材料;

E、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a)財務狀況惡化或可能影響還款能力的其他情況;

(b)發生任何一種對乙方還款能力有重大影響的改變經營機制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股份改造、聯營、與外商合資或合作、入夥或退夥;

(c)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或出資變更,股權變動;

(d)歇業、解散、清算、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或施工許可證、被撤銷工商行政登記;

(e)變更單位名稱、章程或合夥協議、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其它重大事項;

(f)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或及其他對乙方還款能力有重大影響的糾紛、訴訟、仲裁,財產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F、完全瞭解主合同項下款項的實際使用,為擔保人提供反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在本合同項下的意思表示完全真實;

G、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都是真實、準確、完整而沒有任何隱瞞的;

第7。2、甲方向乙方作如下承諾:

對乙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時所提交的有關文件、財務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中的未公開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規及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八條違約和違約救濟

第8。1條本合同生效後,任一締約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或違背其在本合同項下所作的任何承諾與保證,即構成違約,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的,應予以全額賠償。

第8。2條因乙方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9。1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第9。2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變更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後並以書面形式補充,補充協議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爭議解決

第10。1條在合同履行期間,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在甲方所在地管轄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其他

第11。1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11。2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及指模):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

簽約時間:20xx年 月 日 簽約時間:20xx年 月 日

委託擔保合同1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向乙方申請貸款擔保,貸款額度______元,期限______年。雙方經平等協商,將甲方所有的價值______元的______向乙方做抵押反擔保,並已經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現甲方再次向乙方申請貸款擔保,貸款額度為______元,期限______年。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依法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1、反擔保抵押合同中的擔保額為______元,現將其增至______元,抵押財產價值不變。

2、原擔保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現延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擔保到期後,甲方不得將抵押財產再次抵押給他人,以保障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貸款按時償還。

3、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貸款到期後,乙方要求變更機器設備抵押登記,甲方應予以協助,不得推諉。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另行提供等值擔保。

4、本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5、本補充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本補充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託擔保合同12

編號:

甲方(保證人):山西XX公司

乙方(委託保證人):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及所附文件資料,同意為乙方向銀行(以下稱貸款人)以保證的方式提供借款擔保。甲、乙雙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主債權

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與貸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編號:)中貸款人對乙方享有的債權,具體事項如下:

借款本金:。

利息:。

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用途為。

第二條保證範圍

甲方願就上述借款本息、貸款人的損失和費用,為乙方向貸款人提供保證。

超出甲方的保證範圍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甲方的保證責任隨乙方履行主合同還款義務,甲方代為償還或貸款人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減輕或解除。

第三條保證方式

甲方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一般保證連帶責任。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履行了保證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後,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有權要求乙方歸還甲方代償的全部款項以及甲方的其他損失和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通知費用、催告費用、律師費用、訴訟費用)等。

二、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辯權,乙方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甲方仍有權抗辯。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按下列約定向甲方支付擔保費:

擔保費率為:;

擔保費為:。

上述擔保費先按________年期限計收,待上述銀行《借款合同》簽訂後,依據實際的借款期限核收,超收的部分擔保費,退還乙方。

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按下列約定向甲方支付擔保項目評審費:

擔保項目評審費為:。

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向甲方交存保證金,待甲方的保證責任完全解除後予以返還。

二、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數額、方式等完全履行還款義務。

三、自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立即向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

第四條

第一款所約定合同義務。

四、借款用途須符合本合同的約定,不得挪作他用。

五、按甲方的要求及時向甲方報送反映乙方的真實運營狀況、債權債務、對外擔保和匯票使用等經營情況的財務報表及其他文件材料,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全面、無條件地接受和積極配合甲方定期或隨機的、以任何形式地檢查和監督,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六、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前,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除下列第5項外,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1、借債、對外擔保或實施可能影響甲方作為保證人的權益的其他行為;

2、組織形式、經營方式、產權或股權發生重大變化的,包括但不限於兼併(合併)、分立、合營、合作、聯營、重組、股份制改造、承包、委託經營、租賃、改制、歇(停)業、解散、被撤銷、破產、股份的轉讓或質押;

3、變更名稱、註冊資本、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經營範圍等;

4、以出租、出售、出借、贈與、抵(質)押、轉移、置換等方式處分其佔到總資產的5%或淨資產的10%的資產;

5、涉及重大訴訟案件、被採取了財產保全措施或強制執行措施(須於應訴通知書、訴訟保全裁定書送達乙方之日起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或在可能出現強制執行措施前書面通知甲方)。

在乙方或反擔保保證人有上述五種情形下,甲方有權參與清算或有關決議、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制定,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清償甲方作為保證人的主債權,或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甲方認可的擔保。

七、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主合同(如改變貸款用途等);也不得擅自將主合同的債務轉移給

第三人。

八、與貸款人簽訂《借款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提交《借款合同》正(副)本一份。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

第五條

第三款所約定的義務的,甲、乙雙方特別約定:

乙方應按上述甲方已代償金額的5%,向甲方支付特別違約金。

二、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

第五條

第一款和

第二款所約定義務的,乙方應當每日按其應履行義務(應付款)的萬分之七,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

第四款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清償甲方作為保證人的主債權,或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甲方認可的擔保。

四、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七款約定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保證責任。

五、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

第六款約定的,每延遲通知____日,應承擔在保金額每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六、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應按借款數額的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若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反擔保

對於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由乙方或

第三人以連帶責任保證質押抵押等方式向甲方提供反擔保,反擔保合同由甲方與反擔保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反擔保合同為準。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雙方的.義務與責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其地位、財力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等情形而免除;不因任何一方發生合併、分立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如發生合併、分立或變更等情形時,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後生效。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一條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解除:

1.乙方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2.乙方不能提供反擔保或甲方認為其提供的反擔保不充分;

3.非因可歸責於甲方的事由而不能與貸款人訂立《保證合同》;

4.在合理的期限內,乙方不能與貸款人訂立《借款合同》。

本合同因上列情形之

2、

3、4解除的,甲方向乙方退還已收取的擔保費,擔保項目評審費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補充條款

第十三條本合同關於甲方的保證責任的任何約定均自甲方與貸款人簽訂《保證合同》時生效,並以《保證合同》為準。

第十四條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經過了雙方的充分協商,且任何一方在訂立合同中,均有權對合同條款進行增刪或者訂立補充條款予以修改。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兩份備查。

第十六條合同附件:

1.

2.

甲方:乙方:

住所(地址):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委託擔保合同13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應乙方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的申請,經審查,甲方同意為乙方貸款(含展期,下同)向銀行(以下稱貸款方)提供擔保;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依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擔保範圍和擔保期間:

一,乙方擬貸款的金額為(人民幣)______ 萬元(大寫)______ ,借款期限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甲方的保證期間為乙方與貸款方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______ 個月。

第二條保證方式:

1、甲方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貸款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範圍,保證期間內代為清償。

2、超出甲方的擔保範圍,擔保期間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3、甲方的擔保責任隨乙方履行主合同還款義務或甲方代為償還貸款或貸款方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解除。

第三條甲方的保後監督管理權:

擔保貸款發放後,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情況,債權債務情況,擔保貸款的使用情況,項目進展情況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調查瞭解,並要求乙方提供相關文件資料。

第四條甲方的代位求償權: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履行擔保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後,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有權要求乙方歸還甲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若乙方不能及時償還甲方欠款,甲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的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對外債權等一切可執行財產。申請強制執行的金額為:甲方承擔擔保責任代乙方向貸款方償付的全部債務金額,即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鑑定費,估價費,登記費,過户費,保管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逾期擔保費)。

第五條甲方的抗辯權: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辯權,乙方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甲方仍有權抗辯。

第六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擔保貸款的%向甲方支付擔保費,並在甲方與債權人簽訂擔保合同之前一次繳清;

2、必須承擔主合同規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以後的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等。

3、借款用途必須符合主合同的規定,不得挪作它用。

4、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資金來源,時間,數額等嚴格執行還款計劃並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利息。

5、因不能按期還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償,在接到甲方書面催款通知後______ 天內清償甲方代償的全部款項。超出______ 日的,甲方有權委託相關銀行從乙方的賬户上代為扣還相關款項。

第七條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並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

1、改變資金用途;

2、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4、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5、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6、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7、乙方被債權人通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在債權人口頭、信件或人民法院傳票到達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過訴訟方式向甲方進行追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後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8、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八條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並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擔保,並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同時應向乙方提供本次貸款總額______ %的保證金,即(大寫)______ 萬元人民幣,甲方在乙方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將保證金存入乙方指定賬户。

第九條甲方應對《反擔保合同》設置的抵(質)押資產按慣常投保的險種和保險金額向保險公司投保,並承擔相關保險費用,確保反擔保財產的安全。

第十條甲方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應提前______ 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一條特別約定:

1、甲方認可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出具的《保函》和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並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2、《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包括甲方直接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甲方委託第三方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

3、甲方與債權人產生本合同第七條第五款第(5)項所約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應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條重新協商並支付擔保費用。甲方與債權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乙方不再為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所支付的擔保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費金額每日萬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從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償還債務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逾期貸款利率計算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照與主合同債權人的約定償還債務,累及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和其他民事責任的,則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已經向主合同債權人代償的本金、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主合同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承擔的其他民事責任,以及乙方為實現追償權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差旅費、訴訟費、仲裁費和律師費等)。

4、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七條承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全額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三條附則: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託擔保合同14

甲方:

乙方:

第一條總則甲方向借款,請求乙方為其借款提供擔保,為確保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自願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甲方向借款金額(大寫)元:元,期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編號為,請求乙方為前述借款提供擔保,乙方同意為其借款提供擔保。

第二條權利與義務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整個借款手續辦理結束後,必須將借款合同、保證合同送交乙方一份留存。

2、甲方必須按申請用款事由使用借款,接受乙方檢查和監督。

3、甲方按借款合同所規定期限歸還借款本息。

4、在乙方為其出具借款擔保文書的同時,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保費。一: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可根據審核情況決定是否為甲方提出的借款擔保、申請提供擔保以及擔保的金額和期限。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保證,反擔保保證方式為(反擔保合同另定)。反擔保保證合同、抵(質)押合同是本合同的從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借款,從乙方代為償還之日起,乙方即有權要求甲方或反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並有權處置抵押物、質押物後優先受償,有權委託銀行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從甲方帳户劃收款項等途徑進行追償。

4、乙方按擔保金額一次性向甲方收取保費。擔保費標準:月保費率‰,不滿一個月按一個月計收,如提前償還借款可退回相應的保費。

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查詢甲方在貸款銀行的.所有借款和還款情況,檢查監督甲方所借款項的使用情況和生產經營情況。

第三條其他約定

一、甲方不能如期歸還借款,除積極籌集歸還到期的本息外,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並説明原因。

二、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現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本款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事後三天內通知乙方)

3、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執照、被撤消。(事後三天內通知乙方)

4、法人代表、住所、電話發生變更。(事後三天內通知乙方)

三、甲方未按

第六條約定執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四、本合同在甲方清償本筆委託擔保借款本息後終止。

六、本合同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與簽訂的合同(合同號)的從合同,與主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七、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或授權代理人(簽章)或授權代理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擔保合同15

保 證 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貸 款 人: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確保委託乙方與 (以下簡稱“主合同債務人”)與所簽訂的編號為 的《委託貸款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切實履行,甲方願意為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權提供保證。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一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第1條 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和數額為主合同項下主債權的種類和數額,其種類為委託貸款,本金數額為(大寫) 萬元,幣種為人民幣。

第二章 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2條 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若根據主合同的規定上述約定在執行中發生變化,則上述約定根據實際情況自動變更。

第三章 保證方式

第3條 甲方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四章

保證範圍

第4條 甲方保證的範圍為:本合同第1條約定的主債權本金及其利息、罰息、逾期利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五章 保證期間

第5條 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約定的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前款所述“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期限屆滿之日”還包括主合同債務人分期清償債務的情形下,每一筆債務到期日以及根據主合同約定,乙方宣佈債務提前到期之日。

第六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6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甲方保證其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而合法存在的中國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6.2 甲方知悉並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自願為主合同債務人提供保證,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6.3 甲方所提供的保證為獨立保證,如有第三人亦為主合同債務人履行主合同提供擔保,甲方仍然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6.4 若主合同債務人如期清償了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則甲方不再承擔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

6.5 主合同債務人與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的,在不增加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本金數額的前提下,不必取得甲方同意,甲方不能因此變更而免除連帶保證責任;若乙方與主合同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出變動,則甲方的保證期間為自變更後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6.6 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有關其資信情況的説明、財務報表或其他資料真實有效。

6.7 主合同債務人未依約清償債務(包括主合同約定的提前到期的情形),乙方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的,甲方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立即代為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

6.8 對於甲方為履行本合同項下責任而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乙方行使本合同第6.9條項下的權利所取得的款項),按下列順序清償:

(1)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之費用;

(2)損害賠償金;

(3)違約金;

(4)複利;

(5)罰息和逾期利息;

(6)利息;

(7)本金。乙方有權變更上述順序。

6.9 若甲方未按約定履行本合同項下責任時,乙方有權:

(1)直接從甲方在中國民生銀行所有營業機構開立的任何帳户中扣收相應款項;

(2)對合法佔有和管理的甲方財產或財產權利行使處分權利以用於清償債權;

(3)通過其他合法途徑向甲方繼續追償。

6.10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甲方發生經營機制變化、註冊資本變化、股權變動等情況,須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若甲方變更地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在變更後七日內通知乙方。

6.1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甲方再為其它第三方提供擔保的,不得損害乙方的利益。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7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8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簽章並加蓋雙方公章後生效。

第9條 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無效而無效。

第10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章 附則

第11條 在本合同中約定的通知,採用電報、傳真方式的,一經發出即為已送達;採用郵寄方式的,在投郵三日後,即視為已送達。

第12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13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四份,甲方、乙方及委託人、主債務人各執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14條 在簽署本合同時,乙方就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已向甲方進行了詳細地説明和解釋,雙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並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15條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均應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16條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由甲、乙雙方在成都簽訂。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標籤: 擔保 委託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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