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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出口合同模板錦集6篇

有關出口合同模板錦集6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出口合同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有關出口合同模板錦集6篇

出口合同 篇1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行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貸款人經平等協商,就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短期人民幣資金貸款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金額

本合同項下借款總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期限

借款期限為________個月,自雙方約定的提款日起算,至雙方約定的最後一個還款日為止。如果雙方約定的提款時間為特定的期間,上述“提款日”係指提款期的起始日。

第三條 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

第四條 利率與計息

借款利率為年率________________%。合同有效期內合同利率不變。

利息從借款人實際提款日起算,按實際提款額和用款天數計算,計算基數為一年360天。

借款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種方式付息:

(一)借款人每季支付利息一次,每年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和12月20日為付息日。

(二)借款人每月支付利息一次,每月20日為付息日。

如貸款本金的最後一次償還日不在付息日,則借款人需在貸款本金的最後一次償還日付清全部應付利息。

(三)借款人每月支付利息一次,以貸款發放日的對應日為付息日。

第五條 提款條件

借款人未滿足下列條件的,貸款人有權拒絕借款人的提款申請:

(一)提前________________天提出書面提款申請及有關的借款用途證明文件;

(二)本借款合同及相關附件已正式生效;

(三)本合同第九條所規定的出口退税賬户託管程序已經完成,《出口退税賬户協議》已經生效;

(四)本合同第十條所規定的擔保合同或擔保協議已經生效;

(五)借款人已按貸款人要求開立用於提款、付息、付費及還款的賬户;

(六)借款人已向貸款人提交董事會或其他有權部門同意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的決議書和授權書;

(七)借款人已向貸款人提交有權簽署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和單據的人員名單及上述人員的簽字樣本;

(八)未出現第十一條所規定的違約事件;

(九)法律規定及雙方約定的其他提款條件已經滿足。

第六條 提款時間

借款人應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種時間提款:

(一)借款人應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提款。

(二)借款人應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________天內按本合同約定數額提清所有款項。

超過上述時間未提用的部分,貸款人有權拒絕放款。貸款人同意放款的,有權就遲延提取部分按日__________的比例收取承擔費;貸款人拒絕放款的部分,貸款人有權按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收取承擔費。

第七條 提款手續

每次提款前借款人應按貸款人要求提交提款申請書,並辦理其他提款手續。

第八條 還款

借款人必須嚴格按如下還款計劃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

還款次數 還款日期 還款金額 還款次數 還款日期 還款金額

借款人如需就上述還款計劃的任何部分作調整,必須在相應貸款到期15日前提出書面申請。除另有約定外,還款計劃的任何變更須經貸款人書面確認。

借款人與貸款人之間存在多筆已到期借款合同的,貸款人有權決定借款人每筆還款所履行的合同順序。

借款人可以提前還款,但應提前________________日通知貸款人。貸款人有權按提前還款部分的應收利息的________________ 的比例計收補償費。提前還款的金額首先用來償還最後到期的貸款,按照倒序還款。經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九條 出口退税賬户託管

由借款人將其經國家税務部門確認的惟一的出口退税專用賬户委託給貸款人管理,以借款人的出口退税應收款作為還款保證,並由雙方另行簽訂《出口退税賬户託管協議》,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擔保

此外,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還同時採用如下第________________種方式擔保:

(一)由________提供連帶責任還款保證,並另行簽訂《保證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

(二)由________提供抵押擔保,並另行簽訂《抵押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

(三)由________提供質押擔保,並另行簽訂《質押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

如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償債能力明顯下降,或抵押物、質物貶值、毀損、滅失,致使擔保能力明顯減弱或喪失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更換保證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質物以及擔保本合同項下債務。

第十一條 聲明與承諾

借款人聲明如下:

(一)借款人依法註冊併合法存在。

(二)借款人已獲得簽署本合同所需要的授權。

(三)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四)借款人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正在發生的、有可能影響對其履約能力判斷的下列情況:

1.與借款人或其主要領導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2.借款人在其他合同項下的違約事件;

3.借款人承擔的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質押擔保;

4.未了結的訴訟、仲裁案件;

5.其他可能影響借款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借款人承諾如下:

(一)按貸款人的要求每月提供最新財務報表;每年第一季度提供經審計的上年年度財務報表;按貸款人要求隨時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借款人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之報告、報表等文件和資料。

(二)如果借款人已經或將與本合同保證人就其保證義務簽訂反擔保協議或類似協議,該協議將不會損害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

(三)接受貸款人的信貸檢查與監督,並給予足夠的協助和配合。

(四)借款人減少註冊資本或進行重大產權變動和經營方式的調整(包括但不限於與外商合資、合作;分立、合併、兼併、被兼併;重組、組建或改建為股份制公司;進行租賃、承包、聯營、託管等經營方式的變更),需事先通知貸款人。如上述行為將對借款人的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須徵得貸款人的同意。

(五)借款人不以降低其償債能力的方式處置自有資產。借款人對第三人提供保證或以自身資產設置抵押、質押擔保時,將及時通知貸款人,並承諾其擔保的債務總額不高於其自身淨資產的________________倍。

(六)借款人對貸款人債務的清償順序優先於借款人股東對其的貸款,並且不亞於其他債權人的同類債務。

(七)借款人承諾當發生如下事件時將及時通知貸款人:

1.在本合同或其他任何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2.借款人發生隸屬關係的變更、高級管理人員的變動、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內部組織機構的重大調整;

3.借款人經營出現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4.借款人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5.借款人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形。

(八)借款人不遲於每一筆本息到期前________________天存入足額資金以備支付。

(九)借款人在本貸款項下的有關結算業務應在貸款人或中國銀行其他分支機構辦理,其結算業務量達到貸款人的要求。

(十)在有關會計年度的税後淨利潤為零或負數,或者税後利潤不足以彌補以往會計年度累計虧損的情況下,或者税前利潤未用於清償借款人在該會計年度內應清償的本金、利息和費用或者税前利潤不足以清償下一期本金、利息和費用時,借款人不以任何形式向股東分配股息、紅利。

第十二條 違約事件及處理

如甲方未按約定期限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乙方達成協議,乙方有權就逾期部分按每日萬分之_________的比例計收利息。逾期利率遇利率調整分段計息。

如借款人未按期足額付息,貸款人有權就到期未付利息額按貸款合同利率按月或按季計收復利。貸款逾期後改按逾期利率日息萬分之________________計收復利。如本金按期收回而利息逾期的,對逾期的利息仍按逾期利率計收復利。逾期利率遇利率調整分段計息。

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就挪用貸款部分按每日萬分之_______的比例計收違約金。該違約金遇利率調整分段計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借款人提款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用的借款額度,宣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全部立即到期:

(一)借款人逾期未付本金或利息超過___________日;

(二)借款人逾期及挪用款項總額達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三)借款人在第十條中的聲明不真實或違反其所作的承諾;

(四)借款人在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五)保證人、抵押人、質押人在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影響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六)借款人終止營業或者發生解散、撤銷或破產事件;

(七)借款人或保證人財務狀況嚴重惡化;

(八)抵押物、質物貶值、毀損、滅失、被查封或凍結,借款人未按貸款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的。

第十三條 扣劃

借款人同意:

(一)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支付的任何款項,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開立在中國銀行各機構的賬户上直接扣劃。

(二)無論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是否到期,貸款人均有權依照本合同第九條指定的《出口退税賬户託管協議》直接扣劃借款人委託給貸款人管理的出口退税賬户上的資金,用於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債務。

第十四條 税費

與本合同訂立、履行及糾紛解決有關的税收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印花税、利息預提税、訴訟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公證費等均由借款人支付或償付。

第十五條 抵銷、轉讓與權利保留

借款人應全額支付本合同項下應付款項,不得提出抵銷的主張。但貸款人同意的除外。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貸款人給予借款人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貸款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能免除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承擔的任何義務。

第十六條 變更與解除

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七條 法律適用、爭議解決及司法管轄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採取如下第________種方式加以解決:

(一)依法直接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八條 附件

下列附件及經雙方共同確認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_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 特別提示

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借款人已經與貸款人進行了充分的協商。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並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貸款人已經應借款人的要求對上述條款作出相應的説明。

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出口合同 篇2

買方:

法定代表人:

賣方:

法定代表人:

生產商: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

三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同意嚴格按照下列條款進行交易。

一、貨物品名、規格、包裝和質量要求:

品名:

規格:

包裝要求:

質量要求:

二、數量、單價、價格條款和金額合計:

數量:

單價:_____元。

合計:_______元。

三、檢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裝運期限:

生產商須在收到買方直接下達的訂購訂單之日起天內按合同約定備齊貨物,並交由賣方即刻驗收裝運。

五、裝運條件(運輸方式、出運口岸、目的地和分批出運安排等):賣方作為發貨人安排裝運,並在發貨後及時通知買方。

六、保險由賣方購買保險。

七、付款條件:

本合同賣方為______,但買方在合同項下的具體訂單直接下達至生產商。合同支付方式為跟單託收下提單日後____天付款交單。買方應在規定時間內向賣方指定的託收行或代收行按發票金額足額付款贖單。賣方收到買方支付的貨款後,應在規定時間將生產商應得部分撥付給生產商。

八、品質/數量異議與索賠:

貨到目的地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或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船公司或其他有關運輸機構責任外,買方可憑三方認可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及生產商提出索賠。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地之日起____天內提出,數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地之日起_____天內提出,否則賣方或生產商不負任何責任。

九、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賣方或者生產商不能履約,或者部分或全部貨物延遲交貨,賣方或生產商不負責任。但賣方或生產商必須立即通知其餘各方。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預、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十、爭議解決: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由三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功,應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____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當時施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三方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由敗訴一方承擔。

買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日

賣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日

生產商: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日

出口合同 篇3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並嚴格信守,出口合同樣本。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佣金____%按FOB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國的____ 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後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合同範本《出口合同樣本》。

第八條 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隻、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

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由於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第十二條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出口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貸款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1.信用證:由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通知編號為____的____信用證。

1·2.債務: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應付的貸款本金、利息及與此有關費用。

2.貸款金額和用途

2·1.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為_____。

2·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於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3.期限

3·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個月。

4.利息與費用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_____。

4·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經過的天數計算。

4·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4.借款人到期間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帳户內扣收。

5.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5·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1·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並由貸款人保管,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

5·2.在提交單據後,借款人保證敍做出口押匯並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於歸還貸款。

6.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6·1.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註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6·2.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6·3.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6·4.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5.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6.保證按本合同2·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7.違約

下列事件屬於違約

7·1.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內運出商品。

7·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7·3.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別的金融機構議付。

7·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7·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7·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8.違約的處理

8·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後,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後的七天內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8·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採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對違約金額處於20%~50%的罰息。

b.宣佈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帳户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c.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户,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d.採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採取並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其他

9·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後止。

9·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9·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二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貸款人:公章借款人:公章

授權人:授權人:

日期:年月日

出口合同 篇5

根據經濟合同法和省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託運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港運至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貨物於天內集中於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5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繫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落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3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啟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當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免費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作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元,空駛費按運輸的50%計,全船運費為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籤間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份,交等部門各存一份備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按照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的有關規定充分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公證處公證(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鑑證)。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章)

開户銀行:

帳號:

年月日訂立

出口合同 篇6

合同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xx年1月10日

委託方:

代理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就委託代理出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委託代理出口商品名稱:

出口口岸:深圳;總金額:萬美元,在xx年年底前履行完畢。具體型號、規格、數量、金額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確認。

二.雙方權利義務:

(一).代理方:

1.代理委託方辦理有關貨物出口報關、報檢、託運手續及結匯、退税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件的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行承擔。

2.因委託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同,委託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3.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託方採取補救措施。如委託方在訴訟時效內書面要求對外索賠的,代理方應根據其出口合同,積極協助委託方對外索賠,委託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後果。並應在索賠前,依據代理方書面通知將預付費用劃至代理方帳户。若委託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則委託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承擔代理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反之,如外商索賠,由代理方應訴/應裁,但委託方應無條件協助並承擔應訴/應裁的一切費用和後果。

(二).委託方:

1.應提供以下有效證件複印件:

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含非法人營業執照);

②組織機構代碼證;

③税務登記證(國税);

④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資格證書或申請認定表(正在申請一般納税人的企業);

⑤如是外商投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還需要提供:港澳台僑企業批准證書。

若以上證照到期後,委託方在年審後半個月內應提供上述資料複印件給代理方。

2.保證所委託出口的貨物符合出、進口國的國家政策法律規定,並保證委託出口的貨物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3.負責組織出口貨源,並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將委託出口貨物運至出運口岸及承擔運費,並保證所委託的.實際貨物與報關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相符。若委託方違反本條規定,則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對外及對代理方的賠償責任。

4.協助代理方辦理報關、報檢、制單、結匯等具體業務,保證從代理方處取得的所有單證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代理方原則上不接受拼櫃貨物。若確有必要,委託方應於貨物報關出口前一週書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決定是否接受。

6.委託方應如實申報,不得虛報數量,高報價值。

7.如委託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委託方應通知代理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繫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並允許代理方與貨代直接聯繫,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票傳真給代理方確認。

8.保證增值税發票和專用繳款書真實、有效、合法。

9.未經代理方同意,委託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後的合同條款,不得對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諾。

10.承擔因委託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

11.對外商資信負責,承擔因外商原因致使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或與外商簽訂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無法收匯核銷的責任。前述外商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協議項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12.保證在報關日後30日內將報關單、核銷單等退税單據交還代理方,並保證報關單、核銷單的所有內容與相應的增值税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內容一致。

13.因委託方的原因,導致增值税發票和專用繳款書未能退税時,代理方有權向委託方追索該部份退税款。委託方應在收到代理方書面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將該部份退税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户上。

三.費用與代理手續費結算:

1.代理出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除退税外均由委託方承擔,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為繳納的,委託方應在每筆費用實際發生前轉入代理方帳户,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貨款中扣除。

本合同項下的出口費用包括:保險費、港口碼頭費、裝運港市內短途運雜費、倉儲費、出口檢驗費、檢疫費、報關費、國內銀行費用等。

2.a.代理方負責接收國外客户t/t貨款,該貨款應於60天內匯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户)。在代理方收到委託方國外貨款,先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將貨款匯入同增值税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户,在核銷單、報關單退回後,並收到委託方提供的增值税專用發票、税收繳款書後3個工作日內將外匯貨款按1美元:9.14人民幣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支付的貨款,將剩餘貨款按委託方的通知匯入同增值税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户,其餘部分(包括不低於13%的退税款額)作為代理方的代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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