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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勞動合同模板錦集6篇

有關勞動合同模板錦集6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勞動合同模板錦集6篇

勞動合同 篇1

編號: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局制用人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為 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日。本合同 終止。

第二條乙方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完成的工作數量 ,達到 質量標準。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應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為 工作制。

第五條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保護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及其標準。甲方負責對乙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的教育和培訓。

第六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甲方對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遵守北京市最低工資規定。乙方執行 工資制,工資支付時間 ,工資支付按 執行;其中試用期工資為 元。

第八條乙方的保險待遇按 執行。

第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北京市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不得終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乙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五條乙方有權依據北京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京勞關發〈1995〉45號),獲得經濟補償。

第十六條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的規定,給歡欣鼓舞方造成損害或經濟損失的,按照北京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京勞關發〈1995〉163號)執行。

第十七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當事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本合同附件包括: 。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頒佈的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員(簽章)

鑑證日期: 年 月日

勞動合同 篇2

編號:

全日制勞動合同書

(參考文本)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工商

登記 註冊

類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址

現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社會(養老)

保險號碼 就業登記證號碼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全日制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並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並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

三、工作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合同範本《全日制勞動合同》。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經協商確認執行 條款,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 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週周 至周 工作,上午 ,下午 。

每週周 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 班 運轉工作制。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 篇3

由於我國就業競爭激烈的國情以及《勞動合同法》發展歷史,勞動關係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地位的不平等性,造成了事實勞動關係的存在。今天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是:綠化養護用工勞動合同相關範本。歡迎參考閲讀!

綠化養護用工勞動合同

XX花木公司 簡稱甲方聘用 乙方 為該公司園林綠化工人,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從200年月日起到200年月日止,其中200年月日至200年月日為試用期。

二、工作崗位和工作職責:甲方安排乙方在XXX範圍各綠化區從事花草樹木的綠化養護,因工作或業務的需要,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具體工作內容和職責按甲方的崗位責任制和規章制度而定,乙方對此並無異議。

三、勞動報酬:乙方試用期間每月工資為600元,試用期滿後,甲方按乙方的工作表現待定勞動報酬最高為700元。調資、獎勵及調動崗位、改變工作後的工資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紀律:

1、乙方每天工作時間8小時,試用期內每月休息為2天,試用期滿後為每月休息4

天。

2、乙方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如員工守則、綠化管養規範、職業道德等,服從管理,主動、積極、負責和保質保量做好本職工作。

3、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考核,並有權依據檢查、考核結果,參照公司相關制度對責任人或當事人加以處罰或獎勵。

五、合同的終止或解除條件:

1、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

2、本合同期滿後自然終止。

3、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作任何補償: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4乙方患傳染性疾病或身體狀況欠佳或患有其它不適於從事綠化養護工作的疾病;5故意或過失使甲方或第三方利益遭受較大損害的;6對外泄密公司重要的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名譽受損或經濟受損的;7違反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政策,被舉報、投訴或查辦的;8違反甲方員工守則有關規定,符合辭退開除條件的;9有關法律法規允許終止合同的情形。

4、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1在試用期內;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4甲方無法採納或滿足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或要求的。

六、本合同未有約定而甲方員工守則另有規定的,按員工守則執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發生爭議如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或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雙份,甲已雙方各執一份,自甲方簽名並蓋章,乙方簽名後生效。

甲方蓋章:

勞動合同分為哪幾種?

《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規定: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規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規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聘)用乙方為勞動合同制職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寧波市勞動合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項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為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之日止。

在合同期內,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具體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衞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

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並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對於具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甲方必須採取符合國家職業衞生要求的預防措施、防護設施;對於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崗位(工種)的,甲方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如實告知其職業病情況,並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內的工資為_________元;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月崗位工資為________元;工資形式為_________;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調增(減)的月工資作為本合同規定的工資。

(三)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按時、足額支付給乙方應得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發給乙方在崗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乙方的加班加點工資、節假日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的確定和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勞動合同解除後有關經濟補償金等費用的支付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養老、醫療、失業等各項法定社會保險費用。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各種假期和女職工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及其相應的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的待遇,解除勞動合同時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的發放,均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六、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工時制度按下列第()項確定;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

(二)不定時工作制;

(三)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對執行本條第(一)款工作制的,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需要加班的,須經甲、方雙方和工會協商一致,且一般每天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對執行本條第(二)(三)款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和聽取意見的基礎上,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乙方按國家和省(市)的規定享受年休假。

七、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

八、教育與培訓

(一)甲方應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統籌安排乙方的教育與培訓。

(二)乙方人事技術工種(崗位)的,必須按國家規定持職業資格證書上崗。

(三)除本條第(一)項約定的正常教育與培訓外,甲、乙雙方可就乙方脱產或由甲方出資參加的培訓學習,簽訂專項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補充或者修改;補充或者修改後的合同應及時辦理變更手續。

(二)甲、乙雙方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和程序按(條例)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屬於(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件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條例)的第二十條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四)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五)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二款的規定或在勞動合同中未告知乙方存在職業病危害情況的,勞動者有權拒絕從事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甲方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

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因此患有職業病的,其勞動合同期滿時,能否終止勞動合同,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

2.乙方經批准辦理退休(職)手續;

3.乙方死亡;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合同期滿三十日前,甲方應當向乙發出終止(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通知。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合同的,應當在全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

(八)終止或者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應按(條例)第三十四條的規定為乙方辦妥有關手續。

十、違約責任

(一)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十一、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和規章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不成或不願調解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四、本合同至少一式二份,其中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結合具體實際,經甲乙方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協議。

一.合同期限

1.甲方聘任乙方擔任課程任課老師,聘任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同期滿關係自然終止。其中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學環境。

2.乙方授課期間保證教學質量和課堂效果。

3.乙方按約取得授課報酬參照“聚成清大學習吧工資發放標準”

4.乙方如因故不能按時上課的,須提前1天請假,經同意後方可休假,否則視為曠工,曠工一天扣除3倍當天工資,當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按開除處理。

5.乙方如因故要提前單方面終止合約,須提前30天通知校方,經審批同意,30天后方可終止合約,否則視為違約(違約後果:扣除當月工資)。

6.在本輔導機構工作時間內,學生若受到傷害,則兼職教師應承擔損傷費的10%,全職教師應承擔損傷費的20%。

7.乙方是我公司的(兼職/全職)教師。

8.兼職老師實習期為一個月,實習期間發放當月工資的85%,實習期間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要求乙方按教學計劃完成授課,維護教學時的教學秩序以及保護學生的安全。

2.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評議,並根據學生的評議對授課內容及人員進行調整。

3.有權根據自身情況對課時進行調整,對授課內容進行變更,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4.按要求支付授課報酬,乙方當月工作日未滿15個工作日,甲方有權延緩發放上個月工資。

5.為乙方的教學提供良好的授課環境。

四.本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可抗拒力,既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

(2)通過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評測或者經過家長反饋投訴達三次以上,乙方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如沒有授課資歷或能力)

(3)乙方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以資深教師的意見為主,年輕教師團體的意見為輔),經多次勸説仍不改的;

(4)乙方未經允許帶走學生資源,單獨重新與學生確立輔導關係的;

(5)七天試用期內,甲方認為乙方不具備勝任崗位能力可無條件解除合同,並不用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由於身體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或不能完成教學計劃的,需提供縣級及以上醫院的相關證明,並提前通知甲方。

五、清大學習吧工資發放時間

本輔導班教師工資結算以月為單位結算工資,每月號發放上一個月的工資,並由輔導班通知領取,若遇15號為雙休日,則順延至下週一發放。

六、附則

1. 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另行處理。

2.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至乙方所輔導甲方最後一次安排學生輔導結束時自動終止。

3.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醫院地址:

乙方: 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政策及上海市滬府發4號文《上海市關於印發上海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法的通知》,及上海市衞生局滬衞人(20xx)48號文《關於本市衞生事業單位開展聘用合同制工作的意見(試行)》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立此合同: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為聘用合同制________(專業技術人員 工人)。

聘用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聘用合同有效期1、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退休年齡為無期限合同。

2、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年。(其中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為試用期)為有期限合同。

(二)合同到期,甲方可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業務能力、身體狀況及有關政策規定決定是否與乙方繼續簽訂聘用合同。乙方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繼續受聘。如需續聘,雙方應重新簽約。

二、崗位職責與工作要求: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如因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乙方需持有崗位要求的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註冊證書或者相應的技術等級證書、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具有完成應聘崗位工作所必須的專業技能、文化知識和實際能力;

(三)乙方需遵守國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規,愛護國家財產、遵守勞動紀律及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四)乙方應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業精神,熱愛本職工作,有事業心和工作責任心。

(五)乙方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自覺接受甲方管理,服從工作安排,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

(六)甲方對乙方在思想上予以關心,業務上予以指導,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崗位培訓、繼續教育和其他進修機會。

(七)聘用合同期內,在未經甲方同意或選送的情況下,乙方不得擅自佔用工作時間參加各類專業或學歷學習。

(八)雙方有關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等事項按《XX醫院全員聘用合同制實施細則》執行。

三、工作報酬、福利、職務職稱及其他待遇:

(一)工資: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本單位具體規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崗位核定和發放乙方的月工資、獎金、及其它補貼等。

2、甲方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甲方按期為乙方向社會保險機構繳付養老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社會保險金,同時繳納公積金。

(二)福利待遇:

1、合同期內乙方可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喪假、探親假、休假等。

2、乙方在聘用合同期間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治療休養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三)職務職稱及其它待遇:

1、合同期內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本單位具體規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崗位的性質和工作要求,經過考核,對具備條件的乙方可聘任專業技術職稱或行政職務。

2、乙方享有參加民主管理、獲得精神和物質獎勵等權利。

四、工作紀律:

乙方違反法紀、法規及甲方規章制度,或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甲方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XX醫院職工獎懲條例》,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

五、聘用合同的終止、解除及違約責任

(一)聘用合同的終止

1、聘用合同期滿的;

2、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3、本院被撤消、或解散的;

4、受聘人員退休、退職、死亡的。

5、無期限合同的約定終止條件:

1)原固定制職工轉制後,無崗位人員實行半年的院內公開招聘,公開招聘期滿仍無科室聘用的,將委託有關人才服務機構進行託管一年半,待崗滿兩年後仍無法安排的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其他無崗位聘用人員實行三個月的院內公開招聘,公開招聘期滿無科室聘用的,則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3)崗位聘任期滿,受聘人員應服從醫院的轉崗要求,無特殊情況三次不服從醫院的轉崗要求,合同終止。

4)年度考核不合格或累計兩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合同終止。

5)已到達或超過退(離)休年齡的人員(不含符合國家和本市關於延長退(離)休年齡的規定,並辦理了延長退(離)休年齡手續的人員),合同終止。

(二)聘用合同的解除

1、聘用合同有效期內,發生合同解除條款情況時,雙方均應在合同所規定的期限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並書面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單位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5)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本單位、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6)被以上刑罰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受聘人員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受聘人員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一致的。

4、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受聘人員患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3)因公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受聘人員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於國家規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並書面通知甲方: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醫院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提供工作條件或福利待遇的;

6)醫院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6、在合同規定的聘期內,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本合同第五條第5款第5項除外),並按有關程序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

7、乙方如要解除合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離職。乙方在聘用期間受過甲方國內外各種培訓,則由甲方根據培訓時間的長短及必須為甲方服務年限的長短,用逐年遞減的計算辦法,可向乙方索賠培訓費。

8、乙方在合同期限未滿,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第5項規定的情況,又無其他特殊原因,甲方可否決乙方的解除合同要求。

六、經濟補償:

1、 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要承擔經濟責任,具體賠償金額,應根據違約的責任大小和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情況確定。

2、乙方由甲方支付培訓、分房等費用的,因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且未滿合同所簽訂的服務年限的,必須按照《XX醫院聘用合同制職工違約賠償的有關規定》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乙方在本院實際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給予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聘用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員同意解除的;

2)受聘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聘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4)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一致,由聘用單位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用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的;

6)聘用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7)聘用單位被撤消、解散,不能安置受聘人員就業或者接收安置單位重新計算本單位工作年限的。

七、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住房:按醫院有關住房分配條例執行。

(二)報考研究生或其它進修:按醫院有關規定執行。

(三)其它:

八、本合同未提明事宜均按《上海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法》等規定辦理。在執行中,如發現合同有不完善的地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作適當補充。

九、甲乙雙方因終止解除合同發生人事爭議,經院人事爭議調解小組調解未成的。可向醫院所屬區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對仲裁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法人或委託代表): 乙方:

(簽名蓋章)

日期:

登記單位:

(蓋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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