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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合同(範例9篇)

分包合同(範例9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分包合同9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分包合同(範例9篇)

分包合同 篇1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就勞務分包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名稱及合同工期:

(一)、工程名稱:帝景灣半山區23#、25#住宅樓(包括地下室)。

(二)、合同工期:

1、開工時間以開工報告日期為準。

2、完工時間

第二條:工作內容及設備:

1、工作內容:圖紙內所有強電、弱電、上下水管道。包括室外雨水管、空調凝水管、施工期間臨時用水、用電安裝檢測。圖紙內所有消防系統的管子安裝,消防箱乾粉滅火器及其他的安裝。除地下室消防設備安裝項目外。

2、設備:消防班組常用設備、試壓設備等一切設備、工具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三條:工程固定價格費用包乾範圍:

1、按《江西省二零零四年工程定額》,建築面積計算規則及(B/Y50353—20xx“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計算本工程的建築面積,按建築面積(含地下室建築面積)土建水電每平方米19元、消防水電每平方3元固定價含人工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及管理施工中臨時用水用電人工費。並確定工程造價。在施工過程中將不再調整任何價格(含人工費)。

2、建安税金由甲方自行交納,但乙方必須提供本項目所需用材料進貨正式税務發票,材料進貨金額與材料發票金額比例相同。

3、含所有施工的建材風險價和現場安全文昨施工措施增加費。

第四條:工程量計算方法:工程量均按設計施工圖、變更籤證單為依據計算工程量。

第五條:合同價格的結算:工程完工並通過驗收合格後,乙方應依據施工圖紙、變更聯繫簽訂單等資料按本合同條款編制工程量結算書報送給甲方,甲方對其進行核實、確認。

第六條:工程款支付:施工過程中按主體預埋6元計算,每月工程量完成多少付多少。主體結構全部完工且驗收合格後付到工程款餘額的40%,工程完工後付20%。餘款待裝飾工程完工後付清。

第七條:工程款支付時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工資表、乙方工人一律憑身份證簽字領取工資。以確保工人工資發放到位,避免勞資糾紛。

第八條:工程款支付手續:乙方按月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提交完成工程量單據,由現場管理人員簽字確認,再把單據提交項目主管簽字支付工程款。時間為每月的25號。

第九條:工程質量:

1、工程質量應達到設計要求及約定的標準和質量目標。

2、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的質量檢驗標準、施工驗工規範和按施工圖組織施工。在施工中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

3、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必須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質量監督部門、設計勘察單位、施工單位等工程各方主體皆認通過,只要有任何工程各主體中任何一方提出異議,乙方都必須整改到位,直至符合各方要求。如系甲方所供材料或甲方指揮失誤(需書面依據)所造成的質量不合格,整改費用由甲方承擔。如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質量不合格,則整改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擔,並向甲方賠償相關的損失。

4、對本工程的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合格。

5、對本工程的質量獎罰雙方約定如下:建設單位、質量監督部門、設計勘察單位、監理單位待工程各方主體檢查驗收質量存在缺陷,工程各方主體要求對質量缺陷進行返工(需書面依據),對造成質量缺陷方按本合同要求承擔相關責任外,再進行處罰,每一質量缺陷處罰200—10000元。

第十條:安全施工:

(一)、安全施工與檢查:

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全部承擔。

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二)、安全防護

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三)、事故處理

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第十一條:其它:

1、乙方不得擅自切割鋼管,沒經過項目部同意擅自切割按每次罰款1000元。

2、作業人員必須遵守項目部規章制度,不得打架鬥毆,如發現一次按每人每次500元處罰。

3、本工程單價包括水電工程中所需要一切設備均由乙方負責。

4、作業人員必須遵守項目部規章制度,不得打架鬥毆,如發現一次按每人每次500元處罰。

5、本工程單價包括水電工程中所需要用的一切設備、工具及配件材料及人工費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在完成合同中約定的工作內容、結清工程款後自行終止。第十四條: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章)

代表人(簽字)

乙方(章)

代表人(簽字)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分包合同 篇2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總承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分包方。

雙方根據分工負責、配合協作的精神,共同完成_____________工程之建築安裝任務,經充分協商,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指分包部分之工程名稱)。

第二條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用列附表辦法)。

第四條 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依照工程施工詳圖、施工説明書及《安裝工程施工驗收技術規範》列出)。

第五條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按預算實行包工包料,屬於總承包人及發包人負責供應之材料,分包人應將材料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時間、技術要求等用附表詳細註明)

第六條 工程總價

本工程包價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七條 工程包價

本工程包價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本工程全部總造價減去發包人及總承包人供應材料總值)

第八條 付款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工程期限

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工程範圍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條 中間交工

本工程項目範圍內的________________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工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條 雙方聯繫制度及協作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關於工程保密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特殊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款項結清後失效。

第十六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式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總承包人收執____份(其中送撥款銀行及發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執____份

總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訂立

分包合同 篇3

甲方(全稱):上海市第五建築有限公司

乙方(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上海市建築市場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承包範圍及內容:

1.4 建築面積:

1.5 甲方視需要,可對乙方承包範圍及內容作出增減或調整,也可對乙方承包範圍內的某一分項,某一產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單位或供應商。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也不因此作為對其餘項目合同單價和總價作出調整的理由。

1.6 承包方式:本工程採用"包工料機消耗,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環境保護,包甲方與業主的總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內容,包甲方對業主的承諾和業主對甲方所作的`規定,約束等"的包乾方式,全面負責本合同範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處理好政府主管部門和社區地方關係。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進場通知後 日內做好施工現場準備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於 年 月 日開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個日曆天。

2.3 工期延誤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每延誤一天,按本工程總價的 計算,按天累計。

 第三條 質量

3.1 本工程質量等級為 。

3.2 質量達不到要求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 。

3.3 本工程質量必須通過甲方,業主,監理,質監站的驗收和確認。

3.4 乙方必須嚴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圖紙,設計説明,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單等工程文件中規定和現行的國家,地方頒發的質量驗收規範,標準和規定要求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監理,業主的檢查檢驗,併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3.5 乙方如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等級,甲方有權責成乙方進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如乙方達不到約定的質量等級,由此造成的業主罰款全由乙方全額承擔。

3.6 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一般質量事故,由甲方提出處理方案,經建設單位同意後,由乙方負責處理,處理結果由甲方報送政府有關部門;發生重大質量事故,必須按政府規定的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同時承擔因此產生的責任。

3.7 甲方為維護自身的聲譽,品牌,形象,將對本工程質量進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過程中發出的質量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整改完畢,發出的對乙方的罰款通知,須説明罰款理由並由乙方全額承擔,乙方必須在罰款單上簽字接受,乙方拒絕簽字並不影響罰款單的生效。

 第四條 環境安全標化

4.1 本工程乙方現場文明施工要求為:建立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通過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認證並達到"上海市標化工地"標準要求,並承擔安全貫標,一體化貫標和上級部門各種檢查和罰款所發生的費用。如達不到以上標準,甲方將對乙方進行合同總價 %的罰款。

分包合同 篇4

總包方:中天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分包方:北京鑫凱建築材料有限責任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設部頒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及北京市相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自由小鎮A1、A2號住宅樓、東方玫瑰家園A5#、A6#住宅樓陶粒水泥增強隔牆板供貨及安裝事項的有關事宜,簽訂本合同。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自由小鎮A1、A2號住宅樓、東方玫瑰家園A5#、A6#住宅樓

 1.2 工程地點:北京市通州區梨園鎮小街村

1.3 承包範圍:

1.3.1具體承包範圍為9cm隔牆板的供貨及安裝(不包含水電專業埋設管件開槽;包含試驗檢驗費、二次運輸費)(以下簡稱分包工程) 。

1.4承包方式:採用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方式。

1.5 質量要求:

1.5.1陶粒水泥增強條板符合華北標準圖集《輕質陶粒隔牆板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符合對門頭板、十字牆、丁字牆、牆轉角、牆與砼件結合處等設計要求。

1.5.2分包方應向總包方提供該產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技術質量資料包括:相關檢測報告、質量合格證、生產廠家資質證書、產品專利證書或授權證明、質量承諾、產品使用説明書以及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施工技術資料等。

1.6 供貨要求及工期要求:

1.6.1供貨要求:合同簽訂20日後,分包方按總包方確認規格數量、材料進場時間分批連續供貨送至施工現場,供貨、施工總週期不超過 天。

1.6.2安裝施工:執行國家現行建築安裝工程施工操作規程、施工驗收規範及質量檢驗標準。

1.6.3工期要求:遵守發包方及總包方的工期進度要求。

1.7 合同價款:

1.7.1本合同為固定單價合同,具體綜合單價如下:

1.9cm隔牆板按 52 元/平方米,工程量按實際工程量計算

綜合單價包括:

本合同1.3、 1.4條款中的全部承包工程範圍和內容,具體包括所有材料費用、製作加工費、運輸費用、運輸損耗、運輸保險費用、材料檢測費、安裝人工費、現場二次搬運費、安裝所需鐵件、粘結劑、板縫網布、等附材輔料費用(總包方及發包方不提供任何輔料)、安裝機械及工具費、二次搬運及安裝損耗費用(所有因二次搬運及安裝造成的損耗均由分包方承擔)、現場保管及成品保護費用、冬施、加班、窩工、技術資料費用、臨時設施費用、售後服務費用、管理費、利潤、税金等費用。以上費用外的其他費用總包方不再另行支付。現場施工用水用電、水泥、砂石由甲方提供。

1.7.2合同總價:

暫估總價款:

(大寫)玖拾壹萬元整(人民幣)

(小寫)¥910000元 (暫估)

注:最終結算工程總價款以總包方審核、確認的工程量為準,據實結算。

第二條 總包方責任

2.1總包方指定施工所需用電、用水接點位置,由分包方負責將水、電接至各工作面;總包方協調分包方解決材料堆放場地,所發生的保管、材料存放臨時設施等相關費用由分包方負責;總包方負責提供工人住宿場地。

2.2指派 為總包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的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生產進行現場協調、監督、檢查等事宜。

2.3合同簽訂3日內,向乙方提供相關圖紙一份。

2.4對乙方進場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向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5在施工前為甲方做好測量放線。確保垂直運輸,不影響正常施工。

2.6調節與其他勞務分包隊的施工和生活上的配合事宜。協調其他隊伍對階段驗收後成品保護的責任。

2.7按照協議約定支付工程款。

2.8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乙方在安全、質量、工期上的損失。

第三條 分包方責任

3.1合同簽訂前,分包方應提交施工資質證明、全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複印件等資質信譽證明(以上資料須加蓋有效公章);合同簽訂3日內,按照總包方總體進度計劃、工程設計圖紙(包含設計變更洽商技術文件)提交詳細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總包方確認、備案。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內容包括施工工藝標準和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施工進度計劃,生產計劃、質量標準、安裝輔料質量技術要求、質量驗收標準及質量承諾、工程進度-勞動力計劃分析表等內容。在實際與計劃發生矛盾時,分包方需服從總包方的統籌指揮。

3.2指派 為分包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的履行。在進場前上報相應施工組織管理體系及人員名單,經總包方確認後方可開始施工。分包方駐工地現場代表出勤率不低於90%。在緊急情況和進行主要施工項目時,分包方駐工地代表必須出勤,併科學組織工程施工,保質、保量、按時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分包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3分包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及總包方的具體要求及時提供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和施工所需所有機械和工具,經總包方審核,並保證材料的型號及質量與設計圖紙及總包方要求相同,並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產品進場憑檢驗報告和合格證書,進場檢驗報告向甲方報驗,驗收通過後方可安裝.

3.4 分包方負責施工垃圾的清運工作,保證及時將施工垃圾清運至場外,做到“活完料淨腳下清”,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3.5分包方負責對進駐現場的全體人員進行入場前的安全知識教育,並保證在施工過程中遵守安全管理規定。分包方應與總包方簽訂《安全施工協議書》。施工中由分包方原因造成的人員傷亡或其他安全事故等均由分包方承擔。

3.6分包方駐現場管理人員和所有進場操作人員應具備相關資質及崗位證書,且年齡不低於18週歲不超過55週歲。特殊工種應持有效上崗證書持證上崗,同時報總包方備案。

3.7為確保工程質量,分包方工程技術人員必須具有豐富的施工經驗和較高的技術水平。

3.8分包方必須遵照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規定進行文明施工,如總包方發現分包方存在不文明施工現象,總包方有權要求分包方改正,因不文明施工而造成的一切後果及費用均由分包方承擔。

3.9分包方負責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材料的保管工作,對於由於保管不善,造成的丟失、損壞等損失由分包方承擔。

3.10分包方負責對本工程現場的一切設施及工程成品進行妥善保護,否則一切損失均由分包方承擔。

3.11施工及生活用水、電等臨時設施費用由分包方負責,但水、電費用由 甲方承擔。分包方不得浪費施工用水、電。如現場發現分包方浪費水、電現象,總包方、監理方及發包方有權制止,並根據具體情況予以罰款。

3.12施工技術資料管理與移交:分包方應根據現行《建築安裝工程技術資料管理規程》及北京市相關規定及時編制、收集、整理相關施工技術資料4套,並及時上報總包單位,技術資料質量、數量及真實性應符合相關要求。分包方承擔以上相關費用。

3.13分包方不得私自將工程轉包或分包,不得冒用他人資質承包本工程。

3.14分包方應保證在施工過程中不發生噪音擾民、污染環境、影響交通,否則分包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

3.15 負責隔牆板施工所需的現場機械用具和生活用具,費用自理.負責階段,驗收前的成品保護,階段驗收後,需有乙方負責階段收後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已完成的損壞,乙方負責修復,發生的費用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3.16 分包方在施工中發生的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總包方駐現場代表。一般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及結果應送總包方備案;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方案應由總包方代表簽字會同發包方、監理確認後方可實施。

3.17 分包方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應由總包方統一管理。

3.18 分包方施工人員在現場如發現打架、鬥毆、酗酒、、破壞或偷竊現場材料等行為,總包方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如情節嚴重者報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3.19 遵守總包方與發包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有關協議、來往確認文件。

第四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4.1分包方在合同簽定後,應嚴格按照合同雙方確認的工程進度計劃展開施工。因分包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而影響工期,工期不予順延,分包方承擔逾期完工的違約責任。分包方應在接到發包方通知後一天內到場施工。

4.2分包方應嚴格按照合同雙方確認的施工方案及工程進度計劃組織材料供應和充足的勞動力展開施工,如實際與計劃發生矛盾時,分包方需服從總包方的統籌指揮。如因分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雙方確認的施工進度計劃或總包方的統籌指揮展開施工,總包方有權要求分包方在 3 個工作日內趕回計劃進度。如分包方未按規定日期趕回進度,每逾期一日,分包方按合同總價款的 3‰向總包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從工程款中直接抵扣)。如果分包方出現嚴重的質量、工期等問題,並且總包方認為分包方已無能力繼續履行合同,總包方有權單方無條件解除本合同。

4. 3分包方因下列因素造成工程延誤,經總包方代表書面確認後,工期可相應順延,但不得向總包方索賠工期延誤損失、誤工費用等(其它因素除非合同中有明確約定,否則不構成分包方順延工期的免責事由)。

4.3.1如夜間施工,因總包方原因停電(一次8小時以上)造成累計停工超過24小時。

4.3.2施工如遇不可抗力的影響而造成分包方無法正常施工的,分包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2小時內通知總包方,並於二日內向總包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的證明文件,並經總包方代表確認。

第五條 關於工程驗收及保修的約定

5.1 工程驗收標準

5.1.1分包工程的最終驗收以總包方、監理、發包方、設計、質量監督部門的核驗結果為最終依據。分包方協助發包方組織辦理相關驗收手續。

5.2 驗收後若因分包方原因造成修改,分包方應按要求進行整改,並承擔自身原造成修改的費用和延誤工期責任。

5.3由於分包方提供的材料存在質量問題造成達不到驗收要求時,由分包方負責拆除及重新安裝,並承擔相關費用。分包方須在48小時以前通知總包方進行驗收和重新檢驗,由於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誤,按本合同8.4違約條款執行。

5.4 本分包工程保修期為一年。保修期內,分包方對本工程出現的由於分包方責任造成的質量問題免費進行維修。分包方應在接到發包方修理通知2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總包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保修,所發生的費用由總包方在保證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分包方交付。分包方對其承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負有終身的質量保障責任,若因分包方工程質量問題導致發包方或第三方受到損失,分包方負責賠償給總包方或第三方的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六條 關於材料的約定

6.1 分包方供應材料的品種規格及質量必須符合要求

6.2 分包方的原材料、所有安裝輔材料必須符合現行國家相關質量標準要求及本合同中發包方的規定要求,如因分包方使用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的約定而造成工期延誤,責任由分包方承擔,並承擔給總包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6.3為保證工程質量,總包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對分包方所供應的材料進行現場隨機抽檢,總包方在現場材料抽檢覆試後(複試費用由分包方承擔),由國家認可的檢測單位出具檢測報告,檢測結果未能達到國家標準的,須再次取樣重新複試,並由總包方、監理、分包方三方共同指定檢測場所,保證檢測結果的真實性,合法性及有效性。如檢測指標依然未達到國家標準或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標準,總包方有權要求分包方停止供貨。在此期間給總包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分包方承擔,並按有關規範進行的複試檢測費用由分包方承擔。

6.4 總包方在分包方供貨前有權派駐材料採購人員進駐分包方材料生產廠,進行材料的生產、檢驗、運輸的監督工作。

6.5 在材料進場前,分包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總包方進場材料的規格、數量、使用部位,並於次日為總包方提供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排風道的出廠合格證、檢測試驗報告等材質證明文件,並主要原材料的進貨來源,並提供符合相關國家規定的相關質量證明文件。

6.6 分包方生產產品所採購的所有原材料,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要求及本合同中總包方的規定和要求。總包方有權進行監督、抽查。

第七條 關於工程進度款支付、結算方式及質保金的約定

7.1 工程款支付:

7.1.1.每兩個月支付已完工程量的50%。

7.1.2安裝完畢,經總包方驗收、審核後,總包方支付分包方至總包方審核、確認工程量價款的70%。

7.1.3每棟單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由分包方按總包方要求提交工程竣工資料、向發包方提交結算書後進入結算程序,據實結算。半年內結算完畢,經雙方確認後,發包方支付分包方至該單體工程結算款的95%。

7.1.4餘款作為保證金,待合同承包範圍內所有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滿1年,如無任何質量問題問題,一次性付清。

7.2結算方式:

7.2.1在乙方完成分包工程業務一週內,按照圖紙工程量結合變更驗收,確定分包工程實際工程量,按照雙方確定的工程量及承包單價計算工程價款,辦理結算手續。工程款甲方以支票形式支付給乙方。

第八條 關於違約責任的約定

8.1由於分包方原因,(自然條件和不可抗力除外),不能按工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施工,工期不能順延延誤一方罰款 800 元/天的違約金(違約金從工程款中直接抵扣),由此給總包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均由分包方負責賠償。

8.2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等情況,工期不予順延,由此給總包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分包方負責賠償。

8.3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材料質量、工程質量不合格導致返工及給後續工程項目帶來費用增加時,返工費用及增加費用由分包方全部承擔,且工期不予順延。

8. 4工程質量如達不到合同要求,分包方應按合同質量要求進行返工,並承擔造成的.費用和延誤工期責任(按本合同8.1條款約定執行)。分包方應在接到總包方通知3日內派人返工、整改。否則,總包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進行返工、整改,所發生的費用由分包方承擔。若因工程質量問題導致總包方或第三方受到經濟損失,分包方負責承擔總包方或第三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8.5 分包方不按總包方審定後的施工工藝、方案、技術措施施工,監理、總包方有權要求分包方進行返工,並承擔造成的費用和延誤工期責任(按本合同8.1條款約定執行)。

8.6因分包方原因,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應提前10天通知總包方,經總包方同意後,雙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分包方賠償由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7分包方施工現場應做到“活完料淨腳下清”,若發現現場遺留垃圾,分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分包方應向總包方支付清理垃圾費2倍的違約賠償。

8.8在施工過程中,無論任何原因,分包方不能縱容、煽動工人停工、滋事、騷擾總包方或發包方,因發生上述情況造成的工期延誤,每延誤一日,分包方應向總包方支付不低於10萬元的違約賠償,並由分包方承擔由此給總包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名譽損失。

8.9總包方延遲支付分包方工程款,由總包方承擔延遲支付分包方工程款的違約責任,分包方不得因此停工而造成工期延誤。

第九條 爭議解決辦法

9.1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9.2合同雙方不願通過協商或調解不成時,應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終止

10.1如果分包方出現下列一個或多個的情況,總包方經書面通知後,有權終止本合同,總包方終止本合同的,分包方除應賠償總包方的全部損失,還應向總包方支付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

10.1.1分包方未能按合同內容及時進駐施工現場和組織施工。

10.1.2分包方未能按總包方確認的施工進度計劃表進行施工,導致階段施工進度延期或整個工期延誤,在收到總包方通知後3天內,仍使上述情況持續或重複出現。

10.1.3因分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或停工,在收到總包方通知後3天內,仍使上述情況持續或重複出現。

10.1.4分包方拒絕執行總包方按本合同規定方式發出的指示或工程變更。

10.1.5中間工程質量檢驗不合格或施工過程中不按總包方審定的施工工藝、施工方案、技術措施執行並拒絕返工、返修。

10.1.6分包方提供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或與合同約定不一致。

10.1.7分包方私自將工程轉包或分包,或有冒用他人資質等情況。

10.1.8分包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約定

10.2 如果總包方按前述終止了本協議的執行,分包方須於3日內無條件撤場,撤場時要保證現場在施建築物和總包方及發包方提供的各項施工設施完好無損,並向總包方移交經整理後的施工資料和文件。分包方未按規定日期撤場,每逾期一日,分包方應向總包方支付合同總價款2 ‰的違約金,總包方有權安排新的分包方進場,由此而發生的費用和責任由分包方自行承擔。

10.3 因分包方責任終止本合同導致的增加費用,直至本工程竣工後,費用確定前,總包方不必支付任何款項給分包方。

10.4 由於不可抗力或雙方以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工或緩建,使合同不能履行,分包方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的保護和移交工作,總包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合格工程價款。

第十一條 附則

10.5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需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6未經總包方書面同意,分包方不得轉讓債權。

10.7雙方確認來往函件,按對方營業執照上的住址或合同中載明的聯繫方式郵寄,即視為已送達。地址如有變更應書面通知對方。

10.8結算單等資料必須經發包人項目經理單路朝簽字後方可生效。

10.9分包方應支付總包方的違約金,總包方有權直接從分包價款中扣除。

10.10本合同的組成:

(1)本合同條款

(2)附件一:施工安全協議書

本合同一式五份,總包方執三份,分包方執貳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

合同簽訂地址:

總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分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郵編: 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5

發包人(甲方):地址:

設計人(乙方):地址: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委託乙方承接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雙方就本工程相關事宜進行協商,現為明確雙方的職責,結合本合同的具體情況,簽訂如下協議。

一、設計依據

1、甲方提交的委託書。

2、甲方提交的地質勘查資料、建築施工圖(包括但不限於平面佈置圖、結構圖等)。

3、甲方提出的符合國家、行業相關規範、規定、標準的其它要求。

二、項目內容

1、項目名稱:

2、建設地點:

3、承包範圍:

4、承包方式:

三、設計費用及支付風險提示:設計費

合同當事人在確定設計費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首先,設計合同或相關文件中雙方對設計費率予以確認的,應尊重雙方當事人的選擇。工程設計收費標準及相關統一定額並非強制性規範,而是發包人與設計人之間協商約;

其次,在不能證明設計合同或相關文件中雙方就設計費率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可以根據《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確定設計費,避免因無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情況下造成不必要糾紛。

1、本合同的設計費為____________萬元。風險提示:定金

定金兼有成約定金和解約定金的性質,如果當事人雙方同意對定金額度進行修改,該數額不能超過總設計費的20%,超過20%的部分只能作為預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當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時,可按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在發包人或設計人履行部分合同義務後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所佔約定內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只不過在實踐中,當事人往往沒有注意到這一點,在仲裁或訴訟時也就未提出相應的請求,造成自己的權利未得到全面保護,如果您對這部分還有疑問,您也可以在籤合同之前諮詢專業的律師。

2、訂立合同時,甲方先交納定金,為工程款的______%,計____________元。

3、乙方提交設計文件後三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______%,計____________元。

4、本工程完工後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資料以及有效發票,甲方結清餘款,計_______________元。

四、甲方職責

1、甲方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提交相關資料及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有效性負責。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

2、甲方變更委託設計項目、規模、條件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所提交資料作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設計返工或增加工作量時,雙方除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重新明確有關條款外,甲方應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工作費用。

3、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設計費,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天,應按應付金額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且乙方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順延。逾期超過30天以上時,乙方有權暫停下階段工作,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或設計審批部門對設計文件不審批或本合同項目停緩建,甲方均應支付應付的設計費。

4、甲方應為乙方派駐現場的工作人員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條件及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

五、乙方職責

1、乙方應按國家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技術規範、標準進行設計,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時間及份數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並對提交的設計文件的質量負責。風險提示:設計合理使用年限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的確定關於建設工程的設計合理使用年限,主要指建築主體結構的設計使用年限。建設工程的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分為四類:

第一、對於臨時性建築,其設計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

第二、對於易於替換結構構件的建築,其設計使用年限為2________年;

第三、對於普通房屋和構築物,其設計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

第四,對於紀念性建築和特別重要的建築結構,其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

對於專業建築工程,則應按照相應的專業技術規範要求確定其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對於具體工程項目,其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則應根據工程項目的建築等級、重要性來確定。在建設工程的設計合理使用年限內,工程承包人應當對該工程的主體結構(包括地基基礎)進行保修。

對此如果仍存在疑問,建議制定合同的時候諮詢專業律師,或者交由律師幫您起草,避免定製的合同違反規定而無效。

2、設計合理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風險提示:賠償金的確定

由當事人協商確定賠償金金額,實踐中相當一部分合同迴避了關於賠償金的約定,或空白、或劃去、或直接刪去關於賠償金的規定。

如果發包人和設計人在合同中事先約定了損害賠償金的計算方法,應當按約定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為實際損失的一定比例,值得注意的是,在約定的賠償金不過分高於實際損失時,法律應當

首先尊重當事人雙方的意思自治,承認雙方約定的正當性。

若當事人約定的賠償金遠遠高於實際損失,基於公平原則,法律應予以必要干涉。因此,當事人在約定賠償金時,應充分考慮設計文件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慎重填寫賠償金金額。

3、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遺漏或錯誤負責修改或補充。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根據損失程度向甲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4、由於乙方原因,延誤了設計文件交付時間,每延誤一天,乙方按該設計部分應收設計費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定金。風險提示:保密、知識產權

發包人應保護設計人的投標書、設計方案、文件、資料圖紙、數據、計算軟件和專利技術等的知識產權;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未經設計人同意,發包人對設計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複製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並給設計人以補償;

另外,設計人也應當保護髮包人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轉讓發包人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經濟資料。

六、保密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文件,會議紀要,往來函件均屬於保密內容,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其進行營利活動,不得將以上材料擅自修改、複製或轉讓給第三人,如發生以上情況,泄密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本合同簽訂後發生的一方無法預見、無法控制但妨礙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水災、其它自然災害或戰爭等。

2、如果發生了任何不可抗力事件,使一方無法完成其在本項下的合同義務,可暫停履行其合同義務,當不可抗力的情況消失時,應繼續履行。

八、違約責任

1、甲方交付的資料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上,乙方有權重新確定提交設計文件的時間。

2、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支付工程款的,每逾期一天,須支付乙方違約金___________元。

3、乙方無正當理由延遲交付設計的,每逾期一天,須支付乙方違約金___________元。

4、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的過程中要求解除合同的,應提前通知對方,給對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均應賠償。

九、爭議解決因履行本設計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責任履行完畢後失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一致的,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6

甲方: 身份證: 電話: 乙方: 身份證: 電話:

今由甲方金甌富貴世家3# 、4# 樓鋼筋綁紮承包給乙方 ,從標準層至工程完工,按建築面積元/m2 計算。

1、甲方提供:安全帽、扎絲、墊塊等輔料。

2、甲方負責吊料,供應材料,乙方負責接料,屋面剩餘鋼筋由乙方清理。

3、乙方必須保證人員充足,按要求施工,施工驗收未達標的,乙方負責修整,費用自付,按質按量完成施工進度。

4、乙方施工人員要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

5、生活費按每人每月壹仟元,工程款工程結束後三個月內付清。

6、違約:如乙方未能按質按量完成工程進度,中途退場,甲方有權按完成工作量的.50%支付工程款。

7、經過雙方充分友好的協商,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7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公司《關於工程項目勞務承包管理暫行規定》。甲方決定將_公司_工程項目部的勞務分包給乙方,為規範管理,明確職責,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勞務施工項目內容範圍如下:

該工程項目施工藍圖中所有磚、石砌築及抹灰分項工程;鋼筋製作、綁紮分項工程;模板製作、安裝分項工程;腳手架搭設作業。

二、本合同期限:

從______年______月起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三、工程質量標準:

所有分項工程質量確保優良

四、勞務管理費的上繳及付款方式:

上繳標準:該工程項目勞務管理費為人民幣壹拾萬元整,由乙方上繳,如乙方能達到按該項目部與建設方所簽訂的合同中的質量、進度要求,則甲方按管理費的返回乙方作為獎勵。

付款方式:上繳勞務管理費按兩次付清,即主體完工前付50,裝修完工前付50。

五、乙方的職責

乙方提供相關的證件及資質,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協調處理施工過程中的`勞務糾紛及工傷事故。

六、乙方的職責:

1、全面履行_公司與_建築施工有限責任公司簽訂的項目施工合同。並承擔該合同條款中乙方應承擔的全部責任與義務。

2、確保所有分項工程的質量、進度、安全達到項目部與建設方簽訂的合同要求。如達不到則按管理費的50進行處罰。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通過協商,可另簽訂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經雙方簽字生效,至工程完工,雙方結清勞務管理費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8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上海市建築市場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實際,為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 1.3承包範圍及內容: 。

1.4甲方視需要,可對乙方承包範圍及內容作出增減或調整,也可對乙方承包範圍內的某一分項、某一產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單位或供應商。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也不因此作為對其餘項目合同單價和總價作出調整的理由。

1.5承包方式:本工程採用“包工料機消耗、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環境保護、包甲方與業主的總承包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合同內容、包甲方對業主的承諾和業主對甲方所作的規定、約束等”的包乾方式,全面負責本合同範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處理好政府主管部門和社區地方關係。

第二條 合同工期

2.1 乙方接甲方進場通知後 日內做好施工現場準備工作。

2.2 合同工期:本工程於 年 月 日開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個日曆天。

2.3 工期延誤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每延誤一

天,按本工程總價的 計算,按天累計。

2.4如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經甲方同意並報業主書面簽字蓋章認

可後,可考慮工期延長:

a. 因不可抗力影響;(不可抗力的定義和範圍按總承包合同)

b. 重大的設計變更、修改而增加的工作量,使乙方工程進度無法按原計劃進行;

c. 非乙方原因的停電、停水造成停工時間連續12小時以上;

d. 因業主原因的工期調整;

e. 因業主原因無法正常施工。

第三條 質量

3.1 本工程質量等級為 。

3.2質量達不到要求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

為 。

3.3本工程質量必須通過甲方、業主、監理、質監站的驗收和確認。

3.4乙方必須嚴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圖紙、設計説明、設計變更、技術核定單等工程文件中規定和現行的國家、地方頒發的質量驗收規範、標準和規定要求組織施工。

3.5乙方如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等級,甲方有權責成乙方進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如乙方達不到約定的質量等級,由此造成的業主罰款全由乙方全額承擔。

3.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一般質量事故,由甲方提出處理方案,經建設單位同意後,由乙方負責處理,處理結果由甲方報送政府有關部門;發生重大質量事故,必須按政府規定的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同時承擔因此產生的責任。

3.7甲方為維護自身的聲譽、品牌、形象,將對本工程質量進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過程中發出的質量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整改完畢,發出的對乙方的罰款通知,須説明罰款理由並由乙方全額承擔,乙方必須在罰款單上簽字接受,乙方拒絕簽字並不影響罰款單的生效。

第四條 環境安全標化

4.1 本工程乙方現場文明施工要求為:建立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通過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認證並達到 標準要求,並承擔安全貫標、一體化貫標和上級部門各種檢查所發生的費用。

4.2 乙方應識別施工過程中的環境因素和危險源,並採取措施對其進行控制,防止環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發生。

4.4 乙方應編制乙方範圍內的現場臨時用電施工方案,腳手架搭設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專項施工方案,經甲方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4.5 乙方必須根據施工規範搭設和配置各種安全設施和安全勞防用品,應在甲方允許的供應商中採購上述物資,且必須加強進場驗收和搭設後的使用前驗收。

4.6 乙方應對乙方的施工人員及乙方的專業分包施工隊伍進行分部分項和專項安全交底。

4.7 發生安全或傷亡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監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甲方要為排除事故或搶救人員提供幫助。

4.8 甲方為保持自身的聲譽、品牌、形象,將對本工程進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甲方將根據管理制度的規定,在巡查過程中如發現問題將發出的安全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規定時限內整改完畢;發出的罰款通知,甲方須説明罰款理由並由乙方全額承擔,乙方必須在罰款單上簽字接受,乙方拒絕簽字並不影響罰款單的生效。

4.9 乙方如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安全標化標準,甲方有權責成乙方進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經濟損失全由乙方全額承擔。且乙方願意接受達不到安全標化標準的甲方罰款,罰款金額為總結算金額的 %,由此造成的業主罰款也由乙方全額承擔。

第五條 工程價款

5.1 本工程價款暫定為人民幣 萬元整。

5.2 本工程計價方式為:

5.3上述計價方式中包括(或不包括)工程税金。

5.4如本工程計價方式含税金,則由甲方實施代扣代繳。

5.5本工程所採購的建築材料原則上由乙方自行採購,要滿足圖紙及政府有關規定的要求,甲方有權指定和供應其中的部分材料。

5.6本工程所使用的機械設備、週轉設備材料、腳手架設施、工地用各類表箱,均由乙方提供,但要滿足政府有關法規或規定的要求,滿足甲方的管理要求。對不滿足上述要求的機械、設備、物資和設施,甲方有權提出整改、更換直至清退指令,乙方應無條件接受甲方的上述指令。

5.7本工程結算單由乙方在該分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14天內編制完畢,並遞交甲方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在整體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28天內由甲方提交業主單位,經業主及審價單位確認後形成正式的工程結算書作為價款結算的依據。

5.8本合同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各種罰款)均由乙方承擔。

5.9由於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有關部門以及業主、監理、甲方的各項規定,連帶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包括內部罰款)乙方應給予賠償,賠償金額為甲方的實際損失另加20%的費用。

5.10其他約定事項:

第六條 預付款擔保及履約擔保

6.1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種方式對甲方支付乙方預付款、乙方履行合同進行擔保,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供預付款銀行擔保、分包履約擔保書。

6.1.1 預付款銀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預付款前,乙方需出具

與預付款同等金額即 萬元的預付款銀行保函給甲方,預付款銀行保函的期限為從預付款支付前開始到預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給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為止。

6.1.2 履約保函:在合同簽訂後 天內,並在第一筆工程款支

付前,乙方需出具合同金額的 %計 萬元的銀行保函給甲方,履約保函期限從本合同內容開工到乙方完成合同規定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為止。

6.1.3 提交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簽約後 天內,乙方須提交合

同金額的 %的履約保證金 萬元於甲方的指定銀行,至乙方完成合同約定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為止返回保證金。

6.1.4 分包工程款抵衝履約保證金:從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

開始,扣合同總價的 %工程款 萬元作為履約保證,扣款期數從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開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結束,共分 期扣完,並必須在分包工作量達到50%合同總價前暫扣完畢,等乙方完成合同約定全部義務(除保修義務外)為止,開始釋放暫扣工程款部分。

6.1.5 履約擔保的其他約定方式: 。

6.1.6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合同全部義務(除保修義

務外)或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損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質量、工期、安全標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應條款約定的'罰款和承擔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業主方)的罰款外,還同意將該履約保證金作為乙方支付給甲方違約金及賠償之費用。

第七條 工程款的支付

7.1本工程工程款的支付按甲方與業主約定的付款方式。具體付款比例約定為: 。當業主工程款暫不到位時,乙方不得因此延誤工期,並應全力配合甲方共同向催討工程款;同時,因業主不及時付款或拖欠工程款的行為造成甲方不能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時,乙方承諾決不向甲方追究責任和提起訴訟。

7.2乙方工程款的收取條件:①乙方每月25日上報當月實際形象進度的月度工作量,該月度工作量經甲方審核後並報業主通過審定;②根據甲方與業主付款條款的約定,當甲方收到業主工程款後,在扣除約定的款項後,餘款作為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並在 個工作日內以支票形式支付乙方;③本工程約定的款項指甲方的項目總包管理費(按工程造價的 %收取)、工程税金、履約保證金、政府規定的各類應繳費用(如質監安監費、定額編制管理費、上級行業管理費、外來人員綜合保險費等)、工程相關費用(指甲方代乙方先行開支的費用或工程罰款)。上述款項中工程税金及政府規定的各類應繳費用由甲方代扣代繳,項目總包管理費及工程相關費用由甲方直接收取。

7.3 本合同預留工程保脩金為合同總價(如已結算,按結算總價)的 %。待工程保修期滿及業主將保脩金餘額返還後一週內甲方與乙方結清保脩金。在保修期內若甲方通知乙方的保修內容不能得到及時響應,則甲方有權使用工程保脩金對本工程出現的質量問題進行維修,如工程保脩金尚不足於承擔全部維修費用的,乙方承諾不足部分繼續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乙雙方駐工地代表及其職責

8.1甲方任命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以下簡稱“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8.1.1甲方代表發出指令,以《工程聯繫單》形式送達乙方,乙方應予以執行。如乙方認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8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後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作出執行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以執行。

8.1.2 甲方代表應在乙方隊伍進場時對進場人員進行總交底,交底的內容為:

a)本工程的質量目標、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其他創建目標;

b)涉及到甲方的現場施工的相關管理制度(如一體化管理體系的要求等);

c)與本工程施工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和技術標準、規範要求;

d)本工程的關鍵工序、特殊過程、重要環境因素和重大危險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與業主所簽訂的總合同有關主要條款。

8.1.3 甲方代表應在乙方隊伍進場前,組織對乙方隊伍人員資質、機械設備、週轉設備和計量設備進行驗證、驗收,並做好相應台帳。

8.1.4 開工(施工)前甲方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審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

8.1.5 在開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經監理複核後的施工所需的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並以書面形式進行現場交驗。

8.1.7 甲方代表可按本合同的約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權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職責,但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提前一週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人應負的責任(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8.1.8 甲方代表應負責施工現場內各分包作業單位之間的工程協調,便於乙方的正常施工。

8.1.9 甲方代表應指導、督促乙方按甲方對現場管理的各項標準

組織施工,全面遵守國家和地方現行的有關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規。執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規定的工程項目主要資料歸檔要求、施工組織設計管理要求、現場安全文明標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標準。

8.1.10 當乙方由於業主的原因其利益受到嚴重侵害時,甲方應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予以支持,並積極做好有關工作。

8.1.11 甲方保安人員應嚴格按照甲方滬建股五司(20xx)保字第005號文件《關於加強施工現場材料、設備等出門制度的通知》的有關規定。

8.2乙方任命 為乙方駐工地代表(以下簡稱“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8.2.1乙方在本工程履約中對甲方負完全責任,同時對甲方與業主所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中一切要約負連帶責任,在任何情況下,這種連帶責任不會被免除。

8.2.2乙方對甲方發出的指令,凡涉及生命和財產安全的指令,不論何種情形均必須立即執行。對不屬於上述性質的指令,如乙方認為甲方的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的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如甲方決定仍繼續執行的,乙方應予以執行。若,事後甲方指令確屬錯誤性的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按以下約定處理:該錯誤指令被證實為甲方轉發業主指令而發生的,除業主承擔賠償責任外,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若該錯誤指令為甲方單方面發出的,則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8.2.3乙方的要求、請求或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由乙方蓋章及乙方代表簽字後送交甲方代表,待甲方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後生效。

8.2.4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甲方,並需得到甲方的認可方可執行,後任繼續承擔前人應負的責任(文件約定的義務和其職權內的承諾)。

8.2.5乙方以下人員,經監理或業主或甲方提出,經甲方代表確認同意,必須在24小時內調離本工程範圍,否則每人次乙方支付違約金500元;同時,乙方應在3天內用甲方代表批准的合格的人員代替上述調離的任何人員。

① 甲方有證據確認無法勝任工作者,包括:對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進度及施工質量達不到合同要求負有責任的施工人員、不熟悉本專業工作的施工人員等;

② 不能積極配合監理、業主及甲方正常工作者;

③ 違反甲方工地現場管理規定者;

④ 無證上崗者(適用於按規定必須有上崗證);

⑤ 與乙方進場人員花名冊不符者;

⑥ 與本工程施工無關的人員。

8.2.6乙方應在工程開工前和施工過程中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生產、圖紙會審及設計交底、施工技術、質量要求、驗收標準、文明施工的交底會議。在階段施工前十日內完成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及專項施工方案,在滿足規範標準和甲方要求的前提下,經甲方批准和業主認可後方可組織施工,對擅自改變施工組織設計及專項施工方案施工而引起的一切損失和法律責任全由乙方全額承擔。

8.2.7 乙方應按規定對水準點引測、軸線標高、預留洞、預埋件位置、沉降點觀測、皮數杆設置等進行技術複核。

8.2.8 乙方應按規定製作混凝土試塊、砂漿試塊,正確養護,按時送試,對需送試驗的過程產品(如鋼筋焊接件等)應及時送試。

① 根據政府部門有關規定,由甲方代付的與該合同發生的相關

的一切費用(如交易費、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擔;

② 交易合同的另一方專業分包商/供應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

甲方代付;並從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後,再由甲方支付給專業分包商/供應商。

③每次專業分包商/供應商提出付款要求後,乙方須先認真複核應付金額數後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經甲方複核後甲方給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給專業分包商/供應商的損失情況均由乙方承擔。

④甲方與該交易合同所發生的所有的權利和義務均為乙方所有

的權利和義務,甲方與與分包商/供應商直接簽訂交易合同不能免除乙方對該合同的責任。

⑤該交易合同的專業分包商/供應商的違約和疏忽,均視為乙方的違約和疏忽。

⑥該交易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導致甲方受到處罰以及甲方的聲譽、品牌、形象受到損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無形的損失全由乙方承擔;

⑦該交易合同最終結算價由乙方與合同的另一方決算,甲方憑乙方提供的該合同的最終決算書原件按合同規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的時間進行結算,或故意拖延結算時間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與該合同的另一方進行決算,乙方承諾承認該決算的結果。

8.2.10 對乙方自行發生的各類專業、勞務、材料採購等合同,乙方簽訂後需將該類合同及時上報給甲方備案,該類合同的實際付款情況(付款情況需附上有效憑據複印件)、結算情況每月需定期向甲方進行書面彙報,不得瞞報。

8.2.11 乙方應全面貫徹執行8.1.9款的各項要求,遵守國家和

地方現行的有關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規。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控制好施工噪聲、揚塵對周圍環境影響,遵照甲方現行的一體化管理體系程序文件規定組織施工,並承擔對乙方職工的教育責任,實現施工範圍內的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達到規定要求。並承擔一體化貫標和上級部門各種檢查所發生的費用。

8.2.12 乙方負責各類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並完整地將工程資料定期或在工程竣工後14天內移交給甲方。

8.2.13 乙方在施工前應向甲方提供施工現場總平面佈置、工程總進度網絡計劃、生產資源配置計劃(人、機、物)報甲方審批;在收到施工圖一個月內向甲方提供預算書(可分階段編制);每月25日前上報當月工作量月報及下月工程進度、材料及勞動力計劃;必要時還要及時提供工程進度、材料及勞動力季、周計劃,在施工過程中對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資料在24小時內提供給甲方。

8.2.14 已完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負責對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予以修復並承擔修復費用。

8.2.15 乙方應嚴格控制好施工隊伍人數,杜絕私招亂用社會閒

散人員,禁止無證人員混入本隊伍中進場施工。

8.2.16 乙方施工人員進場之前,必須先向甲方指派的現場專管

人員遞交本施工隊伍資質“三證”複印件及安排進場人員的花名冊、身份證、就業證、暫住證、上崗資格證、特殊工種(電工、機操工、電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車司機、吊車指揮等)操作證等複印件,並按規定及時辦理健康證及隊伍進場開工報告等手續。

8.2.17在施工過程中,因工程需要變動生產人員,必須事先得到

甲方專管人員的同意,並補交變動人員花名冊及有關證件複印件。

8.2.18乙方用工必須遵守上海市政府有關規定,乙方的現場操

8.2.19乙方施工隊伍應組建相應的工會組織,進場後一個月內

應明確項目工會負責人,並及時報甲方項目工會組織員,參加工地工會聯席會議。

8.2.20 乙方須與包括農民工在內的所有工人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中須明確勞動報酬等內容,勞動報酬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保障線,並嚴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額支付工資等勞動報酬;對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須優先用於支付工人勞動報酬。乙方施工人員包括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每月須定時上報工地工會聯席會議。

8.2.21 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在民工宿舍內應配備電扇等防暑降温設備、工人須配備必須的勞動防護用品(如鋼筋工手套、電焊工服裝、電焊工眼鏡、電工絕緣鞋等)。

8.2.22乙方應按時交納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費。如甲方代乙方交納該費用的,乙方同意該費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8.2.23乙方在工程建設中採用不正當的手段拉攏甲方人員,損害甲方利益,根據具體情節和造成的後果扣除乙方單位合同總造價的1—5%直至終止本合同,由此給甲方單位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單位承擔。

8.2.24乙方在本工程中參與施工的所有工作人員和工人的人身意外保險、機械設備和財產保險全由乙方投保,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員在內)所發生的依法應該支付的損失賠償費, 撫卹費和法律責任均應由乙方負責, 甲方不承擔此等責任。

8.2.25 合同規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會議紀要約定內容以及設計變更等),如乙方拒絕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單位完成,所發生的費用(另加20%的管理費)從乙方當月工程款中扣回,影響工期的責任由乙方負責。

8.2.26 乙方對自身施工現場兩瓶倉庫、材料間、經理室等重點要害部位必須安裝技術防範設施,該設施必須由甲方認可的專業隊伍負責安裝、維修和保養,費用由乙方承擔。8.2.27 乙方對施工現場應配備足量的消防設施,制定消防應急預案,落實消防責任制,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第九條 圖紙

9.1甲方在乙方分項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圖 套(已包括竣工

圖在內)。乙方如需增加圖紙份數,甲方可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

9.2乙方在工程竣工後14天內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圖 套。

第十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及分項驗收

10.1 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或達到中間及分項驗收條件,乙

方自檢互檢合格後,通知甲方代表組織驗收(在驗收前48小時通知),驗收合格,經各方代表在驗收記錄簽字同意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工程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的部分,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予以修復,直到符合驗收標準為止,其費用與工期拖延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工程質量符合規範要求,驗收24小時後,各方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可視為各方代表已認可驗收記錄,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0.2若甲方未能按時組織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承認驗收記錄。若甲方要求複驗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甲方應承擔複驗費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延順。對事後無法判斷質量的工序應作為特殊過程加強控制。

第十一條 材料、設備的供應和管理

第十二條 竣工驗收和保修

12.1本合同範圍內施工部位在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後(包括機電設備的調試已按規定進行),乙方應儘快做好竣工驗收的一切準備工作,包括準備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一式 份,其中原件 份,複印件 份,按本工程所在地、區域所管轄的質監站有關規定進行編制,並需符合當地、區域檔案管理部門的要求。竣工圖及竣工資料編制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12.2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書面竣工驗收請示報告後及時組織業

主、監理等核驗各方進行驗收,並給予乙方批覆或提出整改意見,乙方按要求整改,並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費用,工期不順延。

12.3 竣工日期為乙方完成全部合同範圍內施工內容,並經甲方、業主、監理等核驗各方驗收通過簽字的日期。需整改後才能達到要求的,應為乙方整改後再次提請甲方驗收並經甲方、業主、監理等核驗各方簽字驗收通過的日期。承包內容中任何一項分部分項工程未完工或經各方組織的驗收評定為不合格,均視為工期延誤。

12.4乙方在驗收通過之日14天內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資料。

12.5竣工驗收通過後,乙方在現場的人員、物資、設備、設施等均必須在收到甲方通知後一週內全部撤離施工現場,如甲方有特定要求的,按甲方要求執行。

12.6乙方對承包範圍內的全部工程項目在使用中對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均承擔保修責任,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12.7保修期限及保修起始日按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約定執行,具體約定保修期限為:

保修起始日為: 。

12.8在保修期間,如乙方保修不及時有損甲方聲譽,甲方可代為修理,由此造成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十三條 工程索賠、簽證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索賠、簽證事件時,乙方應在事件將要發生和事件發生約定有效期限(根據甲方與業主約定的有效期限)內提出報告,及時向甲方報送發生索賠、簽證的詳細清單和計算依據,經甲方審核後報送業主確認。對業主不認可的索賠、簽證,甲方對乙方也不予認可,且乙方放棄對甲方的追索權。若乙方逾時沒有報送,無論索賠、簽證事件發生與否,均不予考慮。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按甲方與業主簽定的工程承包合同相關條款執行,包括對不可抗力的解釋及相應的處理辦法。同時,進一步明確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費用損失,除業主明確承擔的部分外,其他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工程停建和緩建

工程停建和緩建約定按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相關條款執行,包括對工程停建和緩建的解釋及相應的處理辦法。同時,進一步明確因工程停建和緩建造成的損失,除業主明確承擔的部分外,其他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 總承包合同終止

16.1 總承包合同終止:如總承包合同在分包方按照本合同規定完全履行其義務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終止,則總承包方應在此後的任何時間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終止分包合同所規定的僱傭關係,分包方必須無條件接受。此時,分包方應儘快從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機械和設備財產並撤離其人員。

16.2 總承包合同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終止引起分包方的僱傭關係一旦終止,本分包合同的其他條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權獲得按照分包合同內所列的費率或價格計算合同終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項(該價款或款項至今為止未得到總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總承包方根據本項規定向分包方支付該款項的義務僅在總承包方收到總承包合同項下有關所述分包合同工程款後生效。

第十七條 分包合同生效與終止

17.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業主使用、結算完畢、甲方支付完畢(不包括保脩金)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17.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屬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①乙方擅自將本工程項目進行轉包或將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進行分包。

②工期延誤或施工質量達不到規範要求或出現重大質量事故,而乙方又無積極措施確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無力按質量標準返修者。

③乙方由於非甲方或業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合同無法繼續全面履行合同的行為。

④乙方沒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組織體系,進入現場的項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擔合同約定的承包內容,甲方的聲譽面臨嚴重威脅。

⑤乙方已無法全面履行合同要約,尤其是甲方對業主的承諾面臨不能兑現。

⑥乙方有損害甲方聲譽的嚴重行為,如發生嚴重質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等情形。

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員不服從甲方的管理並嚴重危及甲方的品牌聲譽。

17.3發生上述17.2款情形時,甲方將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進入本工程的人員、物資、設備應在48小時內撤離施工現場,且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追索違約賠償的權利。

第十八條 附則

18.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議,並應形成書面補充合同,才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

18.2本合同糾紛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

能達成一致的,向合同簽約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18.3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正本 份,副本 份。

18.4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不可分割。

①《安全生產協議書》(附件一)

②《治安防火協議書》(附件二)

③《工程建設項目廉政責任書》(附件三)

合同簽訂單位: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地址:地址:

電話: 電話: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分包合同 篇9

承包人: (甲方)

分包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 (項目名稱)鋼結構(彩板)安裝工程以工程分包形式委託乙方施工。為保證工程質量,工程進度能夠滿足承包合同的約定標準,同時遲到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雙方本着責任明確、風險共擔的原則,協議如下。

第一章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建築面積: (M2)

分包內容:

分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質量標準:合格

工程期限:總工期 個工作日

計劃進場時間: 年 月 日

計劃竣工時間: 年 月 日

第二章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甲方委派程質量、安全、進度的控制和管理及施工組織協調工作。

2、負責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聯繫質量,進度、變更、簽證等業務工作,並及時將相關問題傳達至乙方。

3、依據安裝工程進度需求,按施工程序及時組織構件、材料進場,保證工程連續施工。

4、以“施工手冊”的形式,向乙方進行施工技術、安全、質量、進度的交底,並辦理交底手續。

5、負責辦理工程試化驗、工程資料、開竣工報告等各類技術業務工作。

6、協助乙方聯繫施工現場用電,用水及食宿問題。

二、 乙方責任:

1、 依據工程規模及工期要求,合理組織相應數量的人力,機具按時進場,施工能力應滿足合同工期的要求。

2、 熟悉圖紙及施工工藝,及時提出圖紙及工藝中存在的問題和解決辦法,在未徵得項目經理同意前,不得私自對原圖內容及工藝作法進行修改,以確保施工質量。

3、 按照工期需求,及時提出構件、材料進場計劃,構件、材料的型號、數量、需求時間要準確,以確保施工的連續性。

4、 對施工質量、安全、進度負有直接責任,認真做好施工安全的教育、交底、防護等工作,必須杜絕重大安全事故 的發生,確保施工安全。

5、 尊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的現場派駐人員,服從管理、文明施工,樹立彩新公司良好的外在形象,維護公司利益。

6、 做好現場員工食宿的生活服務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及冬季煤氣中毒事故,保管好現場施工物資及負責現場安全保己工作。

第三章分包價款及支付

1、 雙方議定價款以建築面積指標價分包。本項目安裝工程分包價款計算如下:建築面積 * 元/ M2 =元(大寫)¥

2、 分包範圍:施工工人工資,吊裝機械費,工具使用

3、 支付

3、1、施工隊進場,甲方支付分包價款 %計(大寫)

3、2、安裝工程形象進度達到甲方支付進度款(大寫)

3、3、餘款待年終結算完成後,按全年完成工程安裝總造建築面積的'分包款,除質量保證金外一次性付清;

3、4按工程承包合同約定的質保期滿後的15天內,全額返還質保金。

第四章獎罰條例

為規範簽約雙方履約義務並保證工程質量、安全、進度各項指標的完成,進而達到本項目工程的全面誠信履約程度,本工程採用對質量、安全、進度三項經濟技術指標考核制,年終依據所完工程考核情況及單位工程約定的獎罰條例,予以獎勵和處罰。

1、本工程三項指標全面履約的,公司給予工隊負責人(施工員)以本合同分包價款 %計元的現金獎勵,獎金隨年終結算款一併發放。

2、本工程三項指標未能全面履約的,不予獎勵。

3、因安全質量問題所造成追修而影響工期時,按承包合同中約定的相應條款處罰方式進行處罰。

4、 發生輕傷事故,如醫療處置 由公司墊付時,發生的費用在年終結算時從分包方價款中扣除;屬非責任事故,不予處罰,屬責任事故,每起事故處200元處罰金。

5、 發生重傷以上等級事故,除由分包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外,視事故程度不同,對分包方處以1000—2000元的處罰。

6、 因分包方組織不力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從而造成承包方被處罰的,分包方承擔損失金額的%,非分包方原因的工期拖延,不予處罰。

第五章 附則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全面完成約定條款內容後自行失效。

2、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工程承包合同》相關約定執行,《工程承包合同》未有約定時,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 分包 範例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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