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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借款合同

信用借款合同

信用借款合同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信用借款合同 ,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信用借款合同

信用借款合同 1

編號: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注意事項

一、甲乙雙方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履行合同有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二、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書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三、簽訂本合同書時,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乙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四、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種類為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實際放款日期與上述約定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據為準。

第三條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若遇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調整,借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本合同所約定利率不變;借款期限超過一年的,則利率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調整而作相應的調整,且貸款人無須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四條還款方式:本合同約定還款方式為按____________(月、季或年)付息,每______(月、季末月或年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次日為付息日,逾期付息視為違約。本金到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但如借款借據特別約定了當筆貨款還款方式的,則該筆貨款的還款方式依此約定。

第五條借款人承諾:

1、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2、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3、接受貸款人對其信貸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4、貸款人為實現債權的費用(含催討差旅費、訴訟代理費和其他合理費用等)由借款人承擔。

第六條貸款人承諾:

1、按約定期限和金額向借款人提供貸款;

2、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費用;

3、對借款人提供的資料保密。

第七條貸款展期:借款人如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貸款展期後,其利率按累計期限的現行利率檔次確定。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

),從貸款逾期之日起按約定利率另加收_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佔挪用的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_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4、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須經貸款人同意;貸款人有權對提前歸還的貸款按約定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收取利息,但如經貸款人同意,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計收利息。

5、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和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

(4)未按期向貸款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5)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6)財產遭受哄搶等事件的;

(7)捲入重大不利訴訟的;

(8)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

(9)因經營不善而停產歇業的;

(10)隱瞞企業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或抽選資金(本)的;

(11)未徵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租賃、合資、兼併、分立、轉贈、股份制改造或減少註冊資本等的;

(12)變更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股東、住所地或經營範圍工商登記事項,未在變更一個月前書面告知貸款人的;

(13)發生偷(逃)税、被責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撤銷)營業執照的

(14)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

1、按逾期罰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範圍)

第九條

合同的履行:

1、借款人應在本行(社)開設賬户,貸款人將貸款劃入該賬户時即視為履行了發放貸款之義務。

2、貸款人收回到期貸款本息或依約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户中扣劃。

第十條借款人同意貸款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和其他金融管理部門有關規定,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息基礎數據庫及有關信息系統上錄入(查詢、披露)借款人的有關信息。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附則

1、借款借據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發生的公證費用及其他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3、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已將本合同字體加粗部分向借款人作了特別提示和充分的説明;本合同各條款均在訂立前進行了充分磋商。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貸款人持二份,借款人持一份,效力同等。

借款人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代理人)貨款人

貸款人:

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或代理人)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貨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信用借款合同 2

( )農銀借合字第______號

經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縣支行(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根據《借款合同條例》和中國農業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方提供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息按月息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 期 用 款 計 劃

分期還款計劃

日 期

金 額

日 期

金額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份,按規定加收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按規定加收________%的利息,並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帳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帳户中扣收。

第六條 在借款方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的情況下,借款方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七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訴訟須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八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條 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持________份。

借款方

借款單位: 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經辦人: (簽章)

開户銀行及賬號:

貸款方

貸款單位: 公章

(或合同專用章)

負責人: (簽章)

經辦人: (簽章)

信用社農户聯保借款合同書範本:

(農户/農村個體工商户)

編號:____________

特別提示:借款人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請務必仔細閲讀本合同全部條款,特別是對黑體部分予以重點關注。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之處,請及時向貸款人及專業人士諮詢。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各方理解並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

聯保小組成員:1.______ 2.______ 3.______ 4.______ 5.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聯保小組成員(即借款人、保證人)、貸款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各借款人為 (市、縣) 鄉(鎮、農場) 村(連隊)村民(農工或個體工商户)共 人,已瞭解並自願遵守農村信用社聯保貸款的所有規定,在自願的基礎上結成貸款聯保小組,而且均為借款人、互為保證人,對聯保小組各成員在下列約定的期限和額度內,從貸款人處發生的貸款業務實際形成的債務共同互相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聯保小組成員

借款用途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借款金額

(大寫)

放款/還款

賬號/卡號

第二條 借款人的借款種類、金額、期限、用途、利率和還款方式以每個借款人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貸款人發放的貸款無需逐筆辦理擔保手續。

第三條 放款

3.1放款的先決條件為聯保小組成員未發生違反本合同項下所述相關應盡義務或違約責任內容的情形。否則貸款人沒有義務向借款人發放或繼續發放貸款。

3.2借款人授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約定的貸款額度內,在貸款發放時劃入本合同約定的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户內,貸款利息自實際放款日起計算。

第四條 還款

4.1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還本付息:

A.利隨本清還款方式,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跨年度借款,借款人要在每年12月20日結清借款利息。

B.按 (月/季/年)結息,到期還本方式。結息日為每 (月/季末月/年末月)的20日。借款人須於每一結息日結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後一次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C.其他還款方式:

4.2 借款人可以到貸款人處櫃面還款,也可以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從本合同約定借款人還款賬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息。該賬户內資金不足以清償當期借款本息,貸款人有權決定是否劃收。貸款人不劃收的,該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處理;貸款人劃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處理。

4.3在每期還款日前,借款人應向本合同約定還款賬户中足額存入應償還的借款本息,並授權貸款人於每期還款日從還款賬户扣收;借款人有未償還的借款本息或其他費用的,應及時存入還款賬户,並授權貸款人隨時扣收。

4.4若借款人還款賬户發生掛失、凍結、止付、註銷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户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賬户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户已無法足額劃款,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櫃面還款。借款人未及時辦理還款賬户變更手續或未及時到貸款人處櫃面還款,導致未按期足額清償到期借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借款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4.5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或其他費用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聯保小組成員在貸款人處開立的所有賬户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全部借款本息、違約金、補償金及相關費用。貸款人扣收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所有債務的,貸款人有權決定清償順序,但是貸款人應當通知借款人、聯保小組成員(從約定還款賬户中扣劃本合同項下已經到期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或其他費用的除外)。扣款通知發出後3日即視為送達,借款人、聯保成員對扣收有異議的,應當在扣款通知送達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貸款人提出。

4.6 貸款人扣收借款人、聯保小組成員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時,需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需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其餘部分到期時按該筆定期存款開户日的定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因扣收而產生的利息損失,由借款人、聯保小組成員承擔。

第五條 作為借款人的聯保小組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A.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貸款。

B.按期償還貸款本息。

C.按約定使用貸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不得將貸款交其他聯保小組成員使用。

D.應貸款人的要求及時提供真實的相關報表及所有開户社(行)、賬號及其他資料。

E.接受貸款人對其信貸資金使用情況和有關經營活動的檢查監督。

F.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應事先通知貸款人,並不得影響貸款人到期收回貸款。

G.借款人保證不抽逃資金、轉移資產或擅自轉讓股份,以逃避對貸款人的債務。

H.借款人同意,借款人所應支付的一切款項(含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可由貸款人(或商請其他行、社)在借款人的任何賬户內扣收。

I.聯保小組成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將貸款轉讓、轉借給他人或集中使用貸款人貸給聯保小組其他成員的貸款。

J.如果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應辦理小額信貸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不應短於借款期限,保險金額應不得低於貸款金額,並指定貸款人為該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據原件交貸款人保管。

第六條 作為保證人的聯保小組成員的權利義務(保證條款):

A.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任一聯保小組成員向貸款人借款均由聯保小組的所有其他成員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即聯保小組成員相互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相互聯保。

B.保證期間為每一筆借款到期日(含展期到期日)後二年。

C.保證範圍包括借款的本金、利息、罰息、逾期利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方式所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貸款人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及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

D.不管借款用於任何用途,都不影響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

E.因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或借款憑證約定,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貸款,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

F.主合同借款合同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所有保證條款仍然有效,保證人仍對債務人應履行的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G.督促借款人履行合同,當借款人發生貸款挪用或其他影響貸款償還的情況時,及時報告貸款人。

H.保證人同意,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所應支付的一切款項(含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可由貸款人(或商請其他行、社)在保證人的任何賬户內扣收。

第七條 貸款人的權力和義務

A.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按第一條的規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

B.貸款人有權瞭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貸款的使用等情況,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報表、文件、資料等信息。

第八條 借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歸還貸款的,須徵得貸款人的同意。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借款人違約

A.不按期歸還借款本金又未獲準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逾期貸款罰息利率計收利息(逾期貸款罰息利率按合同利率加收 %計算);若貸款展期後逾期的,從逾期之日起按展期後的利率加收 %的利率計收利息。

B.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從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按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罰息利率計收利息(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罰息利率按合同利率加收 %計算);若貸款展期後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的,從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借款之日起按展期後的利率加收 %的利率計收利息。

C.不按期償還貸款利息,貸款人依據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計收復利。

D.借款人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時,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放的貸款和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貸款,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9.2保證人違約

保證人不履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貸款人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保密

貸款人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借款人為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信息保密,但下列情形除外:

10.1 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有關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借款人身份、性別、職業和居住地址等個人基本信息、在個人貸款、各類信用卡和對外擔保等信用活動中形成的交易記錄等個人信貸交易信息以及其他相關信用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人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為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數據庫查詢借款人的相關信息和信用報告,借款人、保證人同意對貸款人作上述授權。

10.2 借款人、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違約行為時,貸款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信息,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10.3 法律法規或其他規範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通知方式

除信函方式外,借款人、保證人同意接受電話、短信作為通知、催收方式,並對貸款申請時所預留

電話的真實性負責,預留聯繫電話的接聽人視為借款人、保證人本人;借款人、保證人聯繫電話號碼變更後,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如因住址、聯繫電話變更未及時通知貸款人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借款人和保證人承擔。

第十二條 權利保留

一方若未行使本合同項下部分或全部權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擔部分或全部義務、責任,並不構成該方對該權利的放棄或對該義務、責任的豁免。

一方對另一方的任何寬容、展期或者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均不影響其根據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任何權利,也不視為其對該權利的放棄。

第十三條 變更、修改與終止

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進行變更或修改,任何變更或修改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本合同在其項下權利義務全部履行完畢前不得終止。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 份,當事人各持一份,經各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貸款人已提請聯保小組成員(借款人、保證人)對本合同各條款,特別是黑體部分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聯保小組成員的要求對相應條款作了説明,聯保小組成員確認對本合同不存在誤解或疑義。

貸款人:(公章或信貸業務合同專用章)

聯保小組成員(簽字、手印):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信用借款合同 3

編號:______年[________] 字______號

貸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貸款金額、期限及利率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經審查同意向乙方發放住房貸款(以下稱貸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小寫)。

第二條 貸款用於乙方購買坐落於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鎮)路(街)_________號_________房間的現(期)房物業,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 貸款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為月息千分之一,利息從放款之日起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規定執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第二章 貸款的發放

第五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__________號和___________號擔保合同生效(或登記備案)後,以乙方購樓款的名義將貸款分_________次劃入售房者在甲方開立的賬户,以購買本合同第二條所列之房產。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金額_______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金額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條 本合同簽訂後且在貸款發放前,如乙方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事宜發生糾紛,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視上述糾紛解決情況在一年內決定是否解除或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七條 貸款發放後,借款人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與貸款人無關,借款合同應正常履行。

第三章 貸款的歸還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自_______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按月歸還貸款本息的,應自借款之日起於每月_________日歸還,每期金額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乙方按季歸還貸款本息的,應自借款之日起於每季度第_________個月的_________日歸還,每期金額_________元,共 _________期。_________乙方按_________歸還貸款本息的,應自借款之日起於_________歸還,每期金額 _________元,共_________期。

第十條 乙方應在甲方開設存款賬户,並保證在每期還款日前存入當期足額還本付息的存款,同時授權甲方於每期還款日從該存款賬户中以第八條規定的方法扣收貸款本息。

第十一條 乙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未按約定的時間歸還,甲方將按國家規定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_罰息。

第十二條 乙方不按期支付貸款利息時,甲方對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十三條 乙方需提前還款的,提前還款額應為當期應付本息之整倍數,並在還款日______日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後即為不可撤銷,並作為修改本合同的補充通知。

第十四條 乙方如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息,對提前還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方法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提前還本部分貸款的利息。

第十五條 乙方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貸款本息,甲方則不計良乙方提前還款部分的貸款利息。

甲方:乙方:日期:

信用借款合同 4

農銀借合字______號

借款人

住 址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百十萬千百十元角分借款用途借款種類利率(月息) ‰借款期限從一九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九 年 月 日止還 款 記 錄借款人簽章(預留印籤)年月日還本金額還息金額經辦員

經借貸雙方充分協商,願根據《借款合同條例》和中國農業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1.貸款利率按現行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如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2.上列借款,借款方保證按指定用途使用,如轉移用途,貸款方有權進行加收利息、提前收回貸款等信貸制裁。

3.上列借款,借款方保證按期歸還。未經批准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從逾期之日起,由貸款方按規定加收利息。

4.上列借款,借款方如無力償還時,貸款方依照法律程序和有關貸款辦法,有權處理借款方的資產,以此收回貸款本息。

5.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6.本合同經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聯,借款、保證人各持一聯,貸款方持聯。

借款人 印章

經辦人 印章保證人 印章經辦人 印章貸款單位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負責人 印章信貸員印章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信用借款合同 5

編號:

甲方(借款人):_ ___ 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 _____ _______ 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具體約定: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 萬元整。(小寫: 元)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月利率按照 分計算。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個月,自____ _年__月__日起至__ ___年__月__日止。

借款最後還款日為__ __ 年__ __ 月___ _ 日。

(五)、甲方選擇的還款方式為

(六)、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第二條、 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一)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三)甲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借款的行為。

二、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二)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並對挪用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 __ %的罰息。

(三)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他違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借的本息。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借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每日_ __%的利息。

(四)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查封和拍賣甲方名下財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五) 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他違約行為,甲方同意並承擔乙方催款期間的相關所有支出(如催款人工資,車費,電話費,飲食費,訴訟費,律師費,公證費、仲裁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或變賣費、過户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用等一切費用),並且同意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 三、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採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一)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計收罰息和複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質押物以清償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三)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三條 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

備註: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信用借款合同 6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和借款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外匯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雙方同意以下定義

1.1

信用證:由_________________銀行開出通過________________通知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信用證。

2.貸款金額、幣種和用途

2.1

本合同貸款金額的最高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本合同項下貸款限於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3.期限

3.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從合同簽訂日起_______________個月。

4.利息與費用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一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經過的天數計算。

4.3

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4

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賬户內扣收。

5.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5.1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1.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並由貸款人保管,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

5.2

在提交單據後,借款人保證敍做出口押匯並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用於歸還貸款。

6.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6.1

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註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6.2

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6.3

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款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各項義務。

6.4

保證及時將抵押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5

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6.6

保證按本合同2.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7.違約

下列事件屬於違約

7.1

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日期內運出商品。

7.2

借款人在本合同第6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7.3

借款人將抵押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別的金融機構議付。

7.4

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7.5

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破產。

7.6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8.違約的處理

8.1

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後,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後的7天內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8.2

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採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a.對違約金額處以20%~50%的罰息。

b.宣佈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借款人賬户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c.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户,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d.採取任何其他足以維持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上述措施的採取並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其他

9.1

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後為止。

9.2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9.3

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2份,簽約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授權人:______________(簽字)

借款人:______________(公章)

授權人:______________(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信用借款合同 7

經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根據《民法典》和_________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按規定加收_________%的利息,並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帳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帳户中扣收。

第六條 在借款方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的情況下,借款方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七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訴訟須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八條 其他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條 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貸款方(簽章):_________借款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用借款合同 8

借款人:

法定地址:

貸款人:

法定地址: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定義

1.信用證:由銀行開出通過通知編號為的信用證。

2.結算收入監管:借款人在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結算收入必須存入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户內,並受貸款人的監督。借款人如不按貸款合同規定歸還貸款,貸款人可主動從該帳户內扣除。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隨意支取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户內的款項。

3.抵押: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抵押給貸款人,作為貸款合同還款的保證。

第二條: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的貸款金額為。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於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第三條: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為從合同簽訂日起個月。

第四條: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年率%。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佔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帳户內。

5.貸款期限內,如中國人民銀行調整人民幣貸款利率,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亦作相應調整。

第五條: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並由貸款人保管。

2.在提交單據後,借款人保證敍做出口押匯並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户,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金。

第六條: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已在貸款人處開立為履行本貸款合同所需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户。

2.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活動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註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4.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例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義務。

5.保證及時將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7.保證按第二條第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第七條:違約

下列事件屬於違約: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期限出運商品。

3.借款人將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其他金額機構議付。

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八條:違約的處理

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後,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後的7天內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或可能造成。

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採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對違約金額處以XX%的罰息。

(2)宣佈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户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3)凍結借款人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户,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4)採取任何其他足以維護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採取並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

全部債務清償後止。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公章:貸款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法人代表或授權人:

信用借款合同 9

借款人:

法定地址:

貸款人:

法定地址: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一事共同協

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定義

1.信用證:由 銀行開出通過 通知編號為 的 信用證。

2.結算收入監管:借款人在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結算收入必須存入在

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户內,並受貸款人的監督。借款人如不按貸款合

同規定歸還貸款,貸款人可主動從該帳户內扣除。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隨意

支取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户內的款項。

3.抵押: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抵押給貸款人,作為貸款合同

還款的保證。

第二條 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的貸款金額為 。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於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第三條 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為從合同簽訂日起 個月。

第四條 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年率 %。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佔用的

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帳户內

扣除。

5.貸款期限內,如中國人民銀行調整人民幣貸款利率,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利率亦作相應調整。

第五條 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

並由貸款人保管。

2.在提交單據後,借款人保證敍做出口押匯並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解

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户,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金。

第六條 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已在貸款人處開立為履行本貸款合同所需的專項保證金存款帳户。

2.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活動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

和國法律登記、註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

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4.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例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義務。

5.保證及時將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7.保證按第二條第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第七條 違約

下列事件屬於違約: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期限出運商品。

3.借款人將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其他金額機構議付。

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信用借款合同 10

編號: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户)

住址

借款用途

利率

月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金額(大寫)

借款日期

年月日

到期日期

年月日

還款計劃

還款情況登記

金額

還本金額

還息金額

結欠本金

經辦員

借款方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1.上列借款,保證按上述用途使用,不經貸款方批准,不挪作他用。如轉移貸款用途,貸款方有權給予加收_____%罰息、提前收回借款等信用制裁。

2.上列借款,保證按期歸還。如按期歸還確有困難,在到期3天前向貸款方申請辦理延期手續;如不經批准延期或不申請辦理延期手續,從逾期之日起,由貸款方按規定加收利息。

3.上列借款,在逾期1個月後仍不歸還,貸款方有權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户中扣收,或通過法律程序處理。

借款方貸款方

借款單位(人)________印章貸款單位________印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審批人__________印章

開户銀行及帳號 ___________

借款方經辦人__________印章信貸員__________印章

信用借款合同 11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此合同。

乙方因信用卡還款,急需一筆資金週轉。(甲方向乙方收取手續費,按次收取,借款額的1。5%)

一、借款金額和還款時間: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本次借款手續費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必須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還清甲方。借款逾期不還的部分,借款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

二、還款方式

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及利率。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後,甲方收到還款後將借據交給乙方。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甲方向乙方收取手續費,按次收取,借款額的1。5%,借款方如果不按期還款,逾期部分按天加收利率______%。

四、權利義務

如果乙方到期不還款,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協議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項。乙方願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訴訟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方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用借款合同 12

貸款人(甲方): 身份證件號碼: 住址: 電話: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件號碼: 住址: 電話:

保證人(丙方): 身份證件號碼: 住址: 電話:

經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如下內容的借款

1.借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借款最高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5.利率為月(日)息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人與保證人的義務

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借款申請資料;

2.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4.接受貸款人對其借款使用情況的瞭解、調查和監督;

5.對外提供擔保或者自身經營情況惡化時,必須及時通知貸款人;

6.身份證件、住所地、家庭關係等個人情況變更時,必須在變更前及時通知貸款人;

7.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三條、借款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的,應在借款到期前二十天內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可以展期。

第四條、借款人的違約責任

未按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金又未獲準展期的,從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條利率加收 %計收利息。

第五條、保證人責任

保證人根據本合同對借款人所欠債務在擔保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對借款人到期應付未付的全部債務,保證人均應無條件地作為第一債務人按貸款人的要求直接向貸款人支付,並對此放棄一切抗辯權。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貸款人與借款人雙方友好協商,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的有機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合同簽訂地: 。

貸款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保證人(簽字):

身份證: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信用借款合同 13

貸款人:

借款人:

經貸款人、借款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以下內容貸款:

(一)貸款種類: (二)借款用途:

(三)借款金額 (大寫) (四)借款期限:自年月月日止。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五)貸款利率: (六)還款方式: 第二條:借款人承諾:

(一)按期歸還貸款本息;

(二)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不攘自改變借款用途;

(三)向貸款人按月提供真實的資產負債珍、損益珍及所有開户行、賬號等資料;

(四)接受貸款對其信貸資金使用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檢查監督;

(五)用本企業資產對他人債務進行擔保,應事先通知貸款,並不得影響貸款人到期收回貸款;

(六)法定人代表人變更、法人住所或經營場所及註冊資金髮生變動時,應事先通知貸款人;

(七)因實行承包、租憑、聯營、股份制造、分立、被兼併(合併)、產權有償轉讓、對外投資等體制變更時必須提前通知貸款人並落實還款措施。

第三條:貸款人承諾

(一)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 (二)不向借款人收取合同以外的費用;

(三)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保密。

第四條:借款方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應在貸款到期前 天內向貸款方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簽訂展期協議後,方可延長還款期限,但貸款利率要按累計期限檔次確定。 第五條:違約責任:

1、 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又獲准展期,從逾期之日起利率萬分之 計收利息;

2、 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貸款人對借款人款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3、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按擠佔挪用處理,此期間對擠佔挪用部分按日利率萬分之 計收利息。

4、違反本合同第二條(二)至(七)項,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款發放的貸款提前收回尚款到期的貸款。 (二)貸款人違約:

1、貸款人不能按期、按額向借款人提供資金時,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處以日利率萬分之 的違約金;

2、違反第三條(二)項時借款人有權拒絕,違反第(三)項時,可向人民銀行投訴;

第六第 貸款到期收回貸款或依照本合同條五條提前收回貸款均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户中扣收。

第七條:本合同發生糾紛 1、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解決。 2、提交滄州仲裁委員會促裁解決。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借款、貸款人各待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信用借款合同 14

個人信用借款條件:

1、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有當地城鎮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2、有正當且有穩定經濟收入的良好職業,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遵紀守法,沒有違法行為及不良信用記錄;

4、在工商銀行取得A-級(含)以上個人資信等級;

5、在工商銀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户;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具備以下特定準入條件之一的借款人為信用貸款特定準入客户:

(1)為銀行優質法人客户的中高級管理人員及高級專業技術人員;

(2)個人擁有自有資產達200萬元(含)以上;

(3)為牡丹白金卡客户;

(4)持有銀行個人理財金賬户1年(含)以上且賬户年度存款平均餘額20萬元(含)以上;

(5)為工商銀行個人貸款客户,貸款金額在50萬元(含)以上且連續2年以上沒有違約還款記錄(含貸款已結清客户)。

貸款金額

貸款額度起點為1萬元,最高不超過50萬元(含)。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一般為1年(含),最長不超過3年。個人信用貸款一般不辦理展期,確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而不能按期還貸的,經銀行同意貸款期限在1年(含)以內的可予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過原貸款期限且累計貸款期限(含展期期限)不得超過1年。而民民貸貸款期限區別銀行貸款有更多的選擇性。

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執行。

還款方式

貸款期限在1年(含)以內的採取按月付息,按月、按季或一次還本的還款方式;貸款期限超過1年的,採取按月還本付息的還款方式。

信用借款合同 15

甲方(貸款方): 合同編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簽訂地址: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法定代表人:

經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下稱甲方)與_______(下稱乙方)充分協商,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由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信用借款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就信用借款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條款,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自 年 月 日起,由甲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1. 分期用款計劃:(略)

2. 分期還款計劃:(略)

第二條:甲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乙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甲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利息。

第四條:乙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乙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乙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甲方按規定加收 %的利息,並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賬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五條:甲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乙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甲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乙方存款賬户中扣收。

第六條:在乙方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的情況下,乙方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七條:不可抗力

1.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活動終止或帶來損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自己損失,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2. 任何一方因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的,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八條: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3.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合同解除

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或沒必要履行的。

3.合同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守約方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出解除本合同的。

第十條:合同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徵得對方同意,雙方就變更內容協商一致的,應簽訂書面變更協議。由此形成的書面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二條: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三條: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標籤: 借款 信用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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